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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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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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01法律基础知识

01法律基础知识
德〞这句话? 3、权益(quányì)与权益(quányì)
有何区别?
第五页,共91页。
4、法律能否有〝良法〞与〝恶法〞之 分?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5、西方以为人有〞原罪(yuán zuì)〝 ,而西方以为〞人之初、性本善〝, 意义何在?差异何在?
第六页,共91页。
二、法律规范 〔一〕含义 由国度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度意志,详细
第十五页,共91页。
3.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首先,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
的法律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位置 比制定法更重要。 其次,法官权限不同。 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征引 (zhēngyǐ)法律,不能发明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可征 引(zhēngyǐ)成文法、法律或判例,在一定范围内发明 法律。 第三,诉讼顺序不同。 大陆法系以法官为中心的纠问顺序 ;英美法系以诉讼参与人为中心的统一式(或诉辩式)顺 序。
(jīngguò)自己的行为取得权益和承当 义务的才干
第二十页,共91页。
就自然人而言,«民法通那么»规那么: 〔1〕完全行为才干人〔18周岁以上
(yǐshàng);已满16不满18周岁的某些 公民〕 〔2〕限制行为才干人〔10周岁以上 (yǐshàng)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识别自 己行为的肉体病人〕
第十六页,共91页。
四、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一〕宪法(xiànfǎ)及宪法(xiànfǎ)相关法 〔二〕刑法 〔三〕行政法 〔四〕民商法 〔五〕经济法 〔六〕社会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顺序法
第十七页,共91页。
五、法律关系 〔一〕概述 概念:指依据法律规范发作的,以主体之
间的权益义务(yìwù)关系的方式表现出 来的社会关系。 3个特征

法律基础知识500题

法律基础知识500题

法律知识考试题库选择题(550道)一、选择题1. 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C.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颁布于( )A. 1949年B. 1954年C. 1978年D.1982年3.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 )A. 四倍B. 五倍C. 六倍D. 八倍4. 我国宪法规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紧急状态的机关是( )A. 国家主席B. 全国人大常委会C. 国务院D. 公安部5. 现行宪法规定,享有国务院总理人选提名权的是( )A. 全国人大主席团B. 全国人大常委会C. 国家主席D.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6. 市辖区、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任期为( )A. 2年B. 3年C. 4年D. 5年7.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 人民代表大会B. 人民代表大会制C. 社会主义制度D. 民主集中制8. 在我国,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 )A. 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B. 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C. 特别行政区决定D. 全国人大和基本法委员会协商决定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全国人大代表不得少于( )以上A. 3 人B. 5人C. 10人D. 30人10.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 )国务院的违宪决定A. 改变B. 撤销C. 改变或撤销D. 发回重议11. 我国的领导阶级是 ( )A. 农民阶级B. 工农联盟C. 工人阶级D. 知识分子12.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是我国哪一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A. 88修宪B. 93修宪C. 99修宪D. 04修宪13. 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归属于()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大常委会C. 全国人大主席团D.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14.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A. 基层政权机关B. 基层权力机关C.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D. 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15. ()的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

《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打印版

《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打印版

《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打印版法律基础知识复重点打印版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 法律是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而制定的规则和制度。

- 法律具有强制力和普遍适用性。

二、法律的分类- 公法:涉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

- 民法:涉及个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合同法、婚姻法、侵权法等。

- 商法:涉及商业交易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 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

三、法律的层级和效力-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法律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等。

- 法律层级高低按照立法机关的级别划分,如宪法高于法律,法律高于行政法规。

四、法律的适用原则-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平等、互惠原则。

-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合法性、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原则。

五、法律责任和法律行为-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 法律行为是指依法设定的被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六、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内容的诠释和阐明,可以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学界进行。

- 法律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运用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判断和处理。

七、法律的变动和发展- 法律可以通过修改法律条文或制定新的法律来进行变动和发展。

- 法律的变动和发展应当符合社会需求和法治原则。

八、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保障了公民权利和社会稳定。

- 法律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实现。

以上是《法律基础知识》复重点的打印版,希望能对你的研究有所帮助。

字数:200。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


政治职能 社会职能
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 • • • • • • 1.产生与发展的基本条件 经济根源:根本动因 阶级根源:直接原因 2.产生与发展的一般规律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随着阶 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 亡。 3 .发展的形态: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 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4 .最终趋势: 法律最终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七、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 • • • • • • • • • 1、法律责任概念与种类 (1)概念:法律责任即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2)种类: 民事责任 (10种如排除妨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刑事责任(3附5主如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没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 行政责任(警告记过记大过罚款等) 2、法律制裁概念与种类 (1)概念:法律制裁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 罚措施。 (2)种类: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 (3)原则:特定机关;罚责相应
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 • • • • • • 1、宪法:国家基本大法,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基本任务及一系列基本制度, 反映推定国家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2、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 3、民法:调整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及公民和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规范总称和。 4、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 的总称。 5、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进行诉讼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总 称。 7、军事法:调整国防建设和军事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8、经济法:调整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法律基础知识点考点

法律基础知识点考点

法律基础知识点考点
一、宪法
1.宪法的定义、性质、作用和地位
2.宪法的修订和废止
3.宪法的宣告和施行
4.宪法的解释和适用
5.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原则
6.宪法的保障原则和权利
7.宪法的组织机构和职权
8.宪法的限制和约束
二、法律法规
1.法律与法规的定义和性质
2.法律法规的分类和层级
3.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4.法律法规的效力和效果
5.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
6.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7.法律法规的追溯力和溯及力
8.法律法规的解释权和适用权
三、法律制度
1.规范性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2.非规范性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3.公共法和私法的区分和关系
4.国家法和国际法的关系和影响
5.公法与民法的区分和关系
7.描述性法律制度与规范性法律制度
8.正式法与实体法的区分和关系
四、法律理论
1.法律的定义和性质
2.法律的功能和目的
3.法律的创立与适用
4.法律的司法解释与实施
5.法律的变迁和发展
6.法律的效力和效果
7.法律的运用和调整
8.法律的补充和改进
以上仅是法律基础知识点的一部分,并不全面且详尽。

在备考过程中,应结合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掌
握基本原理和基本思想,加强对实际案例和法律实践的了解,提高对法律运作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此外,多进行模拟题训练和案例分析,提高解题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应对各类考试。

法律基础知识重点

法律基础知识重点

法律基础知识重点给大家做点贡献-法律基础知识1、名词解释法律:法律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进行社会管理,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生活的基本规则,也是一个社会、国家的民众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共同生活所必须遵循的普遍规范,具有政治统治、社会管理和文化传播等多重功能。

法学:是指现代社会科学领域中研究法律及法律相关问题的一门体系宠大、义理精深的独立科学。

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与权力划分、经济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等。

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的内容一般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如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实体法:是指规定和确认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和职责的法律。

程序法:是指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法律。

公法:调整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或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所属的公共团体的法律。

私法:调整公民和法人等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

国际法:为一般国际社会公认,实施区域并不以一个国家的领土为限,而是在国家与国家相互之间有效的法律是国际法。

国内法:由一个车家制度,实施区域仅以一个国家的领土为其范围的法律是国内法。

法律基础课:是通过传授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使学生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充分认识法律对于现代社会,包括对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的重要作用,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通过学习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使学生初步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宏观情况,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正确先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增强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国家、集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能力,通过提升政治、法律和专业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既有精深专业基础,又具备现代视野,能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和应付未来挑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点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点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点行政法
1. 行政法是指调整国家行政组织和行政活动的法律体系。

2.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和责任,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3. 行政法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诉讼法等多个方面。

民法
1. 民法是指调整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体系。

2. 民法规定了合同、侵权、继承等方面的关系,保护个人的权益。

3. 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稳
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刑法
1. 刑法是指调整公民与国家之间以及公民之间的关系的法律体系。

2.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3. 刑法对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是保障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基础。

劳动法
1.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2.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劳动法对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法
1. 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的法律体系。

2. 知识产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方面的内容,保护知识创造者的权益。

3. 知识产权法对促进科技创新、保护知识创造具有重要作用,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律支撑。

以上是法律法规常识的基本知识点,了解这些基本概念有助于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

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以下是法律基础中需要掌握的必学知识点:
1.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了解法律的基本定义以及法律的分类,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2. 法律的来源和形式:了解法律的来源和形式,如宪法、法律、行政
法规、司法解释等。

3.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了解法律的效力和适用的原则,如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适用性原则等。

4. 法律主体和客体:了解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主体和客体,如公民、法人、国家等。

5. 法律权利和义务:了解法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和范围,如人身
权利、财产权利、合同义务等。

6. 法律程序和司法制度:了解法律程序和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如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审判程序等。

7. 法律责任和制裁:了解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如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8. 法律保护和救济:了解法律保护和救济的途径和方式,如诉讼、仲裁、行政救济等。

9. 法律伦理和道德观念:了解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和界限,如法律
道德化、道德约束力等。

10. 法律文书和法律解释:了解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和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如判决书、决定书、司法解释等。

以上是法律基础必学的知识点,通过系统学习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和应用法律问题。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仅仅是一个基础的框架,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学习。

法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法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法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一、法律的定义和分类:法律是规范人类行为的规则和制度,它分为
宪法法律、行政法律、民法和刑法等不同领域的法律。

二、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包括宪政制度、行政制度、立法制度和司法
制度等。

宪政制度规定了国家的组织架构和权力分配,行政制度规定
了政府的运作方式,立法制度规定了法律的制定程序,司法制度规定
了法律的适用和司法程序。

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分
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所应承担
的刑罚;民事责任是指侵害他人权益导致的经济赔偿或其他补偿措施。

四、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法律在具体案件中的应用。

法律适用包
括解释法、裁判法和执行法等程序。

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法律权利平等、纠正不公正、公正审理等。

五、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研究方法是指研究法律问题的科学方法。


学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和逻辑分析等。

通过
运用科学的方法,可以深入理解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以上仅是法学重要基础知识点的简要概述,法学作为一门学科,涉及
面广泛且深入。

深入学习和掌握这些基础知识点,对于理解和应用法
律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2、法律权利的表现形式:
A 权利享有者有权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 B 有权要求他人作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 C 当其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请 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保护。
二、法律义务
1、法律义务的概念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法律关 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2、法律义务的表现形式 A有作为的义务,即按权利主体的要求为 一定的行为; B有不作为的义务,即不为一定的行为。
法与道德的关系
周某
2000年6月1日
2000元人民币 “清新”牌空调机
某商场
商场收款后开好发票,并将空调送到周某家中 为其免费安装好,承诺保修一年。
2000年6月8日,空调不能启动
检查后称未发现 问题,答应为周 某联系厂方的维 修人员为其上门 检查
后周某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将维修空 调之事忘记,厂方也未派人来维修。 2003年1月,周某回家,想起空调尚未 维修,于是再度联系商场,商场却以保 修期已过为由拒绝再次上门维修,也拒 绝为其联系厂方。周某多次找商场协商 未果,将该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商场为 其免费维修空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限制行为能力人
指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具有部 分行为能力的公民。
民法通则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 病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刑法
无行为能力人
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的公民。
民法通则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的精神病人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 病人
CD
ABD

5.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是()。 A、经济法律规范 B、经济法主体 A C、经济法律行为 D、经济法律事件 6.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经济法律规范 ABC B、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C、经济法律事实 D、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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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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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物业管理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对于整个人类文明的贡献超过其他一切人类活动。

同样,物业管理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整个活动的贡献也是巨大的和不可替代的,它与物业管理的其他科学和知识都有一种共同的联系,是一种血缘关系而彼此相连。

随着物业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和物业管理的深入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反映也越来越突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上帝”自居,只要享受权利而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个别业主不按时交缴物业管理费、基金,侵害全体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不清晰,导致个别业主委员会成员滥用权利,侵害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少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不明白自己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遇到物业管理纠纷问题也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一些房地产建设单位为了争物业销售的市场份额,在物业销售中做出不切合实际的承诺,承诺“减免五十年物业管理费”、“终身免物业管理费”等,侵害全体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某些物业管理公司在订立物业管理合同时,不仔细研究合同条款的约定,不注意风险的规避,合同实施中,不注重培养业主树立物业管理消费意识,出现物业管理纠纷时要么采取高压手段,滥用罚款、停水停电手段,要么不分清红皂白,一味退让,甚至出钱买平安等等。

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讨个“说法”,迫切要求法律上给予“支持”和解释。

本章概括性地介绍了物业管理所需要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同时对作为我国物业管理立法新课题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作了简要介绍,目的就是为了使管理处主任能够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在错综复杂的物业管理活动中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第一节法与法治一、法的概念(一)法的定义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体现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人们行为规范的总称。

2、法的基本特征:A、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B、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C、法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运作的行为规范。

D、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3、法的本质:国家意志性。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D、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法的阶级属性中,包含着广泛的人民性,社会主义法体现和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意志。

(二)法的要素法的要素包括:规则(假定,处理,法律后果)、原则和概念。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法律可以被看作一个系统,它与任何系统一样,也是由若干要素按一定的结构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1、法律规则——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的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

法律规则的要素区分为假定、处理和法律后果三种成分。

2、法律原则——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则和准则。

原则的特点是它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而具体的事实状态,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原则却调整某一个或数个行为领域,甚至涉及到全部社会关系的协调和指引。

3、法律概念——是指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概念是适用法律规则和原则的前提。

(三)法的主要内容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律现象逻辑联系和各个环节,以及法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同时也全面地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

权利——是规定或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义务——是设定或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被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权利和义务的本质:权利和义务是包括多种要素、具有丰富内容的概念。

古往今来,众多的学者对权利和义务作了大量研究,形成了多种派别和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触及了权利和义务的本质。

1、利益说,可以把权利理解为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利益,而义务则是负担或不利。

2、主张说,可以把权利理解为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可强制执行的主张,义务就是被主张的对象或内容。

3、资格说,可以把权利理解为去行动的资格、占有的资格或享受的资格。

4、力量说,可以把权利理解为法律赋予权利主体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义务则是对法力的服从。

5、自由说,可以把权利理解为自由,即法律允许的自由——有限制,但受法律保护的自由。

二、法治的概念如果说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法制是一种法律制度,那么法治就是一种治国原则,一种法律制度运作所遵循的原则。

法治包含两层意思:1 完备的法制,2 法律具有权威性。

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法律规范中规定的法律关系的形成,是法治的关键。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法治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强调严格依法办事。

人治则强调圣君贤人的个人权威,强调因人因事的灵活处理。

法治并不意味否定人的作用,同样,人治也不否定法的作用,二者只是强调的重心不一样。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的重要转变,已明确地载入了党的十五大文件和我国宪法,这是全党全国人民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总结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经验,在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上的一次重大飞跃。

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保证人民群众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各项事业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顺利发展。

依法法国的基本标志是,必须建立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完备的法律体系,同时法律又应当具有极大的权威,能够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普遍的、切实的遵守。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具体地说,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四)依法治国是保证国家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基本上是人治的历史,由此造成我国传统中人治的观念浓厚而法治观念淡薄,无法可依与有法不依的并存,严峻地挑战着依法治国的进程。

三、法的形式和效力(一)法的形式也称“法源”,或“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物业管理法的渊源:宪法宪法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工部门规章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特别行政区法律地方规章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二)法的效力广义的是指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狭义的是指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法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法的效力层次的规则:1、高位法优于低位法;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新法优于旧法;4、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我国已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中宪法位于效力层次的最高层次,依次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

第二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管理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现代民事法律制度的一项不动产所有权形式。

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已经为世界众多的发达国家和地区民事立法所普遍确立,成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在准备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中,已经确立了土地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作为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三种法律制度。

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是现代经济高度发展和工业化过程导致城市化的产物,它在促成人类最大限度地利用极为有限的土地资源,在解决人类自身的居住、生活、营业等方面发挥重大功能。

因此,学习和研究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对指导物业管理实践,依法处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实际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物权制度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一)物权的概念及主要特征物权是指由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权利。

即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作为法律的范畴,物权这项权利从一开始就与债权作为相对的范畴而存在。

在民法的体系里,规范财产归属关系和保障财产归属秩序的,是物权法;规范财产流转关系和保障财产流转秩序的,是债权法。

物权是财产归属秩序的法律表现形式,物权的基本内容是支配和排他,其中的支配是物权的本质,也是物权与另一种重要财产权——债权的本质区分。

物权的本质是不必请求他人,权利的实现完全依靠权利人自己的意思;而债权作为请求权,本质就在于请求,故债权的实现有赖于相对人的意思。

因此,由于本质的不同,物权和债权形成了一系列各不相同的制度。

物权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特定物的直接管领和支配、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物权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各种物权均以直接支配物作为其基本内容;2、物权权利主体是特定人,而义务主体则是权利主体以外的不特定的任何人;3、物权客体是物,物权就是权利人对于物的权利,而不是行为、智力成果或人身利益;4、物权的标的为特定物;5、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直接支配和管领,且权利义务内容的主旨是在于排除他人的干涉;6、物权为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即权利人是从物本身获得利益;7、物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和追及性的效力。

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权法通过调整各种社会物质财富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直接影响社会生产的过程和社会经济的结构。

人类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首先必须完成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

这种结合具体体现为人对物的支配关系,在法律上就表现为物权制度。

物权是确定支配权的法律。

物权法的作用,一向被认为主要在于确定财产的权利主体,从而为交换打下基础和创造前提。

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完整权能为内容的权利。

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对特定财产的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我国民法的所有权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直接体现,当然也是我国物权制度的核心。

所有权是对物进行全面支配的典型的物权。

这体现在所有权人有权对物进行支配,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并排除他人的干涉。

所有权受法律的限制,它的行使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

法律的限制又分为私法的限制和公法的限制。

私法的限制又可分为两种,其一为权利行使的限制,其二为相邻关系的限制。

权利行使的限制包括,权利滥用的禁止、诚实信用原则、私力救济和其他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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