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挂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0001
挂靠车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挂靠车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在现代社会,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使用挂靠车辆来运输货物。
挂靠车辆指的是企业与个人车主签订合同,将车辆委托给企业进行挂靠运输货物。
然而,挂靠车辆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了解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确保运输过程的顺利进行。
首先,挂靠车辆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纠纷:挂靠车辆的合同是企业与车主之间的法律文书,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可能导致双方产生矛盾和纠纷。
2. 违法运输:一些车主为了谋取暴利,可能会在运输过程中违规违法,导致车辆被扣押或罚款等法律问题。
3. 交通事故责任:在挂靠车辆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企业之间可能会出现责任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次,为了规避挂靠车辆的法律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点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的合同制度:在与车主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运输过程中的各项事宜,以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2. 加强车辆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对挂靠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符合运输标准,降低违法风险。
3. 提高车辆安全:企业可以要求车主购买保险,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及时赔偿,减少责任纠纷的可能性。
4. 定期培训车主: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培训车主,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车主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减少违法风险。
总之,挂靠车辆在物流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企业应当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理,制定科学的运输方案,规避潜在的法律问题,确保货物能够安全、高效地运输。
希望企业能够根据以上提出的防范措施,有效避免挂靠车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升运输效率,保障企业利益。
货运车辆挂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货运车辆挂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靠经营合同达1191件,是前几年的十多倍。
与挂靠经营合同有联系的借款案件156件,现已审结1100件,其中调撤389件,占结案35.36%,判决688件,占结案62.55%,判决案件中缺席审判500件,占判决总数72.67%,而被告人涉及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及本市的万、涪、黔等地,现就近年来审理货运车辆的挂靠经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梳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尽力达成共识,维护法律的统一性。
一、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车辆挂靠经营合同则是指挂靠人与挂靠企业通过协商,由挂靠人出资购买车辆,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符合有关规定,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企业名下,并以其名义进行交通运输经营,由挂靠企业提供适于营运的法律条件,挂靠人向挂靠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或服务费用,由挂靠人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而达成的一种经营性协议。
挂靠经营合同并不为法律所禁止,而且完全符合《民诉法若干意见》第43条所规定的挂靠性质,只要符合平等,自愿原则,应为有效合同。
这种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名义车主为挂靠企业,因为该车的行驶证、营运证等有关运输手续均登记在挂靠企业。
实际车主为挂靠者,因为挂靠人出资购得的车辆是物权的实际所有权人;2、挂靠企业虽为名义车主,但不具备该车辆的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3、车辆运输权由挂靠人掌握,名义车主不参与车辆的经营活动;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挂靠经营合同来约定。
二、近年来审理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合同主体零乱。
挂靠企业一般应为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并应具备国家政策允许从事运输业的企业,而现在的挂靠企业经营地多在巴南区等主城区域内,由于重庆市分有主城区应缴纳路桥费、主城外不收取该费的现状,运输企业为减少费用,就到主城以外设立分公司,而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汽车挂靠合同,但在进行诉讼时挂靠企业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以运输公司的名义进行起诉。
道路运输企业挂靠经营与安全管理范文
道路运输企业挂靠经营与安全管理范文1.简介道路运输企业挂靠经营是指一个道路运输企业将自己的运输业务挂靠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运营。
挂靠经营模式的出现,帮助道路运输企业解决了一系列经营难题。
然而,挂靠经营也存在一些安全风险,因此道路运输企业在进行挂靠经营时,需要注意安全管理。
2.挂靠经营的优势(1)降低经营成本通过挂靠经营,道路运输企业可以避免购买自己的车辆和设备,减少固定成本。
同时,挂靠经营还能够分享其他企业的资源和客户,提高运输效率,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
(2)扩大经营范围挂靠经营可以使道路运输企业扩大经营范围,进入新的市场领域。
通过与其他企业合作,道路运输企业可以开拓新的客户群体,增加经营收入。
3.挂靠经营的风险与安全管理(1)准入门槛不高由于道路运输企业将自己的业务挂靠到其他企业,准入门槛较低。
这意味着可能会有一些不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企业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给运输安全带来一定风险。
(2)对驾驶员管理的要求高在挂靠经营中,驾驶员是运输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道路运输企业需要对挂靠企业的驾驶员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经验,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运输安全。
(3)车辆运维管理挂靠经营企业的车辆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降低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道路运输企业需要与挂靠企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车辆的运维工作得到及时的安排和解决。
(4)安全培训与监管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挂靠企业的安全培训和监管。
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挂靠企业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同时,加强对挂靠企业的监管,确保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营。
4.挂靠经营的技术支持为了提高挂靠经营的安全管理水平,道路运输企业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技术支持。
(1)GPS定位系统通过安装GPS定位系统,道路运输企业可以实时了解挂靠企业车辆的位置和行驶情况,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提高运输安全。
(2)电子运单系统电子运单系统可以实现运单的电子化管理,避免运单信息的丢失和篡改,提高运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关于车辆挂靠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关于车辆挂靠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关于车辆挂靠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一、引言:车辆挂靠是指将车辆注册、挂靠到其他企业的名下,由该企业负责管理和运营。
在车辆挂靠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文将从法律、运营、合作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以便更好地应对这些风险。
二、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1. 法律法规的要求:车辆挂靠涉及许多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车辆注册、安全监管等。
企业应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车辆注册登记规定,车辆安全设备配置规范等。
应对措施: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挂靠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物流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证件风险:车辆挂靠需要符合物流运输许可证相关要求,并且车辆驾驶员需要持有相关证件。
未能取得或者保持有效的物流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将面临处罚。
应对措施:建立完善证照管理制度,确保车辆挂靠时持有有效的物流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并定期核查更新。
3. 车辆责任保险风险:车辆挂靠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者损失,责任保险是保障赔偿的重要手段。
但如果未能及时办理或者保持有效的车辆责任保险,将面临赔偿难点。
应对措施:确保车辆挂靠时购买和保持有效的车辆责任保险,并定期检查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三、运营风险及应对措施:1. 运营成本控制风险:车辆挂靠需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和使用费用,若运营成本超出预期,将对企业经营带来压力。
应对措施:建立合理的运营成本管理制度,加强与挂靠企业的沟通,不断寻求运营成本降低的方法,确保运营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2. 运输安全风险:车辆挂靠后,若挂靠企业未能妥善管理和维护车辆,导致车辆运输安全浮现问题,将对企业声誉和经济利益产生较大影响。
应对措施:选择挂靠企业时应评估其运输安全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与挂靠企业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并加强监督,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输安全状况。
四、合作风险及应对措施:1. 合作信任度风险:在车辆挂靠过程中,与挂靠企业的信任度是产生风险的重要因素。
若挂靠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经营不善,将对企业合作带来风险。
货运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货运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货运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货运行业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国家建设和企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货运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货运行业的发展,还可能对整个经济系统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应该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货运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货物运输成本高昂是当前货运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运输成本的上涨,不仅会加大企业的经营压力,也会抬高商品价格,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大对货运行业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例如,可以减免货物运输中的一些税费和收费,降低燃油成本,推动货运行业的发展。
其次,货运行业的安全问题也亟待解决。
由于一些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安全规范,导致货物运输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货运企业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范。
同时,加强对货物运输路线和设施的监测和维护,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再次,货运行业的绿色发展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货物运输所产生的排放物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推动货运行业向绿色发展转变。
例如,鼓励企业采用低排放、高效能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提倡多式联运,优化运输路线,减少运输中的碳排放量。
同时,政府也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提供财政支持,鼓励货运企业开展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最后,货运行业存在的规模较小、竞争激烈的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当前,货运行业中的小型企业占据了主导地位,竞争激烈,使得这些企业难以生存和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货运行业的整合和合作,推动企业间的合作与共享。
同时,政府可以优化行业规范,加强市场监管,减少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综上所述,货运行业存在着运输成本高、安全问题、绿色发展问题以及规模较小竞争激烈等一系列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监管,需要企业的积极应对和合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道路货物运输业挂靠经营中的问题及对策陈晓峰
道路货物运输业挂靠经营中的问题及对策陈晓峰发布时间:2021-10-27T08:07:30.837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2期作者:陈晓峰[导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腾飞,然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却远远滞后于整体发展形势安徽省霍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徽六安 237200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腾飞,然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却远远滞后于整体发展形势。
因此,为了能使道路运输业跟上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并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一大动力,在80年代末期,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实现了交通运输业的市场自由。
而在这种背景之下,道路货物运输业必须努力适应新的形势,并有选择地继承传统经营模式,逐渐探索出属于自身的发展路径。
道路货物运输业的经营方式,依据时间早晚顺序,分别有如下几种:传统经营、承包经营、产权转让经营、融资租赁经营、挂靠经营。
本文将对道路货物运输业挂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加以阐述,希望能为行业发展能提供实际借鉴。
关键词:货物运输业;挂靠经营;存在问题;解决策略我国道路货物运输业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经营方式。
就当前来说,其主要经营模式是挂靠经营。
挂靠经营由产权转让经营发展而来,是一种资金并非来源于运输企业的经营方式。
必须承认,目前我国道路货物运输业挂靠经营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为实现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就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
1挂靠经营的含义在道路货物运输业中,挂靠经营就是指,由自然人或社会企业出资,运输企业对其所购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且双方要签订合同,出资者向管理者定期缴纳费用,而管理者即运输企业则要作为相关手续,比如购车发票、运营证、保险单等的登记名称。
这是一种自主性极强的经营模式,整个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和货源都由出资购车的企业或个人提供。
2道路货物运输业挂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2.1增加国家和企业收集信息的难度挂靠经营比起传统的经营模式,是一种自负盈亏的自主经营方式。
除了需要上缴管理费之外,工资、燃料、行驶事故损失、修车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货运车辆挂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货运车辆挂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货运车辆挂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甘露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繁荣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加之重庆市作为西部大开发,大发展的核心区,由于运输业的政策优惠,带动了云、贵、川等地的交通运输业发展,同时吸引了大量的个体交通运输业到重庆进行投资、买车。
由于个体车主在购买车辆后无运输资格,必须要将车辆挂靠于有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才可合法营运,使得机动车挂靠经济成为时下客运、货运行业广泛存在的一种特殊现象,但重庆市对客运行业已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已取消了私人挂靠经营客运车辆的做法。
前几年由于重庆市的改革开放步伐在西部领先,各种改革措施超前、政策优惠,吸引了云、贵、川等周边地区个体运输者纷纷来重庆购车,并挂靠于重庆的运输企业。
具不完全统计,现驻入我院所辖区西部汽车城和渝南汽车超市等经营场所的汽车运输公司和汽车销售公司达一百多家,加上其他的汽车运输公司,也有两百多家。
另加上前几年大力发展运输业时,有银行的贷款支持,在管理上有代收养路费等规费的现象,重庆的货运业发展迅速,但由于近年来取消养路费的征收和银行对车贷的严格限制,加之挂靠人不履行挂靠合同,致使运输公司向法院起诉了大量的挂靠合同纠纷案件。
去年初到今年9月我院共计受理车辆挂靠经营合同达1191件,是前几年的十多倍。
与挂靠经营合同有联系的借款案件156件,现已审结1100件,其中调撤389件,占结案35.36%,判决688件,占结案62.55%,判决案件中缺席审判500件,占判决总数72.67%,而被告人涉及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及本市的万、涪、黔等地,现就近年来审理货运车辆的挂靠经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梳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尽力达成共识,维护法律的统一性。
一、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车辆挂靠经营合同则是指挂靠人与挂靠企业通过协商,由挂靠人出资购买车辆,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符合有关规定,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企业名下,并以其名义进行交通运输经营,由挂靠企业提供适于营运的法律条件,挂靠人向挂靠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或服务费用,由挂靠人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而达成的一种经营性协议。
运输企业清理整顿挂靠车辆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运输行业日益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挂靠现象普遍存在,导致运输企业车辆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为加强运输企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清理整顿挂靠车辆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合规合法。
七、总结评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企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评估整顿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为我国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清理整顿进度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公平公正,对所有挂靠车辆一视同仁,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公正公平。
整顿效果。
三、清理整顿范围
1.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包括货车、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2.企业负责人、股东、员工及其近亲属名下的车辆。
5.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强化车辆管理。
五、时间安排
1.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展内部排查,梳理车辆档案,为期一个月。
2.第二阶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顿,为期三个月。
3.第三阶段,巩固整顿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期六个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企业要高度重视清理整顿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长期挂靠在企业的社会车辆。
四、清理整顿措施
1.对企业内部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车辆档案,核查车辆资质,确保车辆合规合法。
2.对企业负责人、股东、员工及其近亲属名下的车辆进行排查,杜绝利益输送,确保企业公平竞争。
3.对长期挂靠的社会车辆进行清理,依法解除挂靠关系,引导其合规经营。
挂靠车辆整改方案和措施
挂靠车辆整改方案和措施背景挂靠车辆指的是由运输公司以租赁、买断等形式获得的非公司自有的车辆,用于营运货物或运输人员。
以往,由于对管理不严,部分企业利用挂靠车辆规避监管,导致车辆安全管理、维护和保险等方面存在隐患,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对挂靠车辆的监管,要求相关企业加强挂靠车辆的管理,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营。
因此,制定挂靠车辆整改方案和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整改方案管理方面挂靠车辆的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车辆来源、使用及管理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从业人员证件有效且与车辆信息相符。
2.营运车辆应进行安全检测并通过合格后才能使用,检测频次、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3.设立车辆台账,建立车辆档案,及时记录维护、保养、维修及更新更换情况。
4.车辆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轮换维修、保养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按规定统一管理交通事故及赔款等事项。
6.注重后勤保障,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以上管理要求应纳入承包运输协议,要求承包方对承包业务供方提供的挂靠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安全生产方面挂靠车辆的安全生产,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1.司机应当按权利义务明确、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养成安全驾驶习惯。
2.公司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分工,明确责任人、责任区域和责任任务。
3.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报告。
在车队组织人员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对车辆安全问题存在的程度、加重程度、持续时间,及整改情况给予掌握和评估。
4.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以上安全生产要求,也应纳入承包运输协议,确保挂靠车辆安全生产。
整改措施为了落实整改方案,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挂靠车辆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所有运营的挂靠车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安全隐患。
2.对持证的司机进行安全驾乘培训,引导他们养成安全驾驶习惯,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货运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货运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货运行业存在的问题包括:1.物流成本高:物流成本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各个环节中信息不透明,效率低下所导致。
2.配送时间长:配送时间长,主要是由于配送过程中存在中转
环节,而且缺乏信息共享和协调管理。
3.车辆利用率低:货运车辆利用率低,导致了资源浪费和环境
污染。
4.物流信息不透明:缺乏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导致物流信息
不透明,无法实现全程可视化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1.推广物流信息化:建立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实现全程可视
化管理,提高物流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2.加强协同配送:通过共享物流信息,实现不同企业间的协同
配送,提高车辆利用率,减少物流成本。
3.提高运输效率:优化配送路线和运输方式,减少中转环节,
提高配送效率,缩短配送时间。
4.加强运输管理:加强对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提高运输
安全性和效率。
5.发展绿色物流:推广绿色物流理念,倡导低碳运输,减少物流对环境的影响。
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管理方式及政策建议研究
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管理方式及政策建议研究道路运输挂靠经营是指道路运输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通过购买、租用、委托等方式,将自己的车辆挂靠在其他运输企业名下,由其他企业牵头完成车辆的运输任务,并获得相应的报酬的一种经营模式。
在中国,道路运输挂靠经营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经营方式,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风险。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道路运输挂靠经营,提高行业的整体运营水平,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
本文旨在对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管理方式及政策建议进行研究和探讨。
1. 管理方式的现状:目前,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管理方式相对混乱,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些挂靠车辆的从业者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例如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载运输等现象比较严重。
一些挂靠车辆的从业者和挂靠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权益不平衡的情况,挂靠方往往会占据主导地位,压低挂靠车辆的价格,使得挂靠车辆的从业者难以获得合理的报酬。
一些挂靠车辆运输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较低,有损整个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2. 管理方式的建议:针对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现状,我们提出以下管理方式的建议。
应建立健全挂靠车辆从业者的准入机制,对挂靠车辆从业者的资质和信誉进行严格审核,杜绝一些不法分子和违规行为。
应加强对挂靠车辆运输安全的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提高从业者和挂靠方对运输安全的责任意识。
应建立多方协作的管理机制,包括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主体和从业者等多方共同参与,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体系,确保挂靠车辆运输活动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二、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政策建议1. 政策建议的背景:目前,我国的道路运输挂靠经营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导致一些问题和风险得不到有效解决。
有必要对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
2. 政策建议的内容: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应加强对挂靠车辆的准入管理,制定挂靠车辆的准入标准和程序,规范挂靠车辆的运营行为。
应加强对挂靠方的监管,加强对挂靠方的信用评价,规范挂靠方的行为,保障挂靠车辆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管理方式及政策建议研究
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管理方式及政策建议研究道路运输挂靠经营是指在没有足够的运输资质和车辆的情况下,通过与具有合法资质和车辆的运输企业签订合同,利用其资质和车辆来进行运输业务。
在我国,由于道路运输市场需求旺盛,许多小型运输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往往没有足够的运输资质和车辆,因而便采取挂靠经营的方式来参与运输市场竞争。
挂靠经营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违规挂靠、风险共担、保险难题等,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和规范。
本文将围绕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管理方式和政策建议展开深入研究。
一、当前道路运输挂靠经营存在的问题1. 违规挂靠现象严重由于道路运输市场需求大,盈利空间较大,吸引了大量小型运输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采取违规挂靠的方式参与运输市场竞争。
这些违规挂靠的企业或个体往往没有合法的运输资质和车辆,但却借助其他具有资质和车辆的运输企业来进行运输业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对合法运输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
2. 风险共担问题突出在挂靠经营中,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存在风险共担的情况。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货物遗失等问题,挂靠方和被挂靠方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而由于挂靠方往往是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旦发生意外,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甚至可能破产倒闭。
3. 保险难题待解决由于挂靠经营的特殊性,很多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在保险方面存在较大的难题。
在保险索赔时,由于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并非同一家企业,保险公司常常会出现推诿责任、拒赔等情况,导致挂靠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管理方式建议1.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挂靠行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挂靠经营的登记备案制度,依法对违规挂靠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和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对于违规挂靠现象严重的企业,应采取严厉的罚款、吊销资质等措施,加大违规挂靠行为的成本和风险。
2. 设立挂靠经营风险基金为了解决风险共担问题,可以考虑设立挂靠经营风险基金,由行业协会或相关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各参与挂靠经营的企业按一定比例缴纳风险基金。
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管理方式及政策建议研究
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管理方式及政策建议研究道路运输挂靠经营是指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将自有车辆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通过其他公司的牌照和运输许可证从事货物或旅客运输的一种经营方式。
在我国,道路运输挂靠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路线不足和车辆闲置的情况,促进了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
由于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道路运输挂靠经营也带来了一些隐患和风险。
对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管理方式和政策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既能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保障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
1. 管理漏洞存在的问题道路运输挂靠经营存在一些管理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违规载客载货:一些挂靠车辆未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擅自从事载客或载货活动,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的秩序和安全。
(2)安全隐患:由于挂靠车辆的实际运营人员与挂靠公司不符,存在着安全管理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问题将成为难题。
(3)资质不符:部分挂靠公司存在虚假办证、套牌行为,导致部分挂靠车辆的资质和标准不符,造成了对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和对行业的损害。
2. 管理方式的改进鉴于以上问题,有必要对道路运输挂靠经营的管理方式进行改进:(1)完善审批制度:加强对挂靠车辆的审批管理,规范挂靠手续,杜绝非法挂靠和擅自从事运输活动的现象。
(2)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挂靠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挂靠车辆的安全监管和检查,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3)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加大对虚假办证、套牌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挂靠公司和车辆进行严惩,维护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1. 行业管理政策(1)建立健全挂靠企业名录和台账,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挂靠公司,加强对挂靠企业的日常监管。
(2)制定并完善挂靠经营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指导和规范挂靠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3)加强对挂靠企业的信用评价和监管,建立挂靠企业的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车辆挂靠经营的法律规范与分析范文
车辆挂靠经营的法律规范与分析范文车辆挂靠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指的是将车辆挂靠在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下,由该企业负责车辆的运营管理和业务拓展。
然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范,车辆挂靠经营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本文将对车辆挂靠经营的法律规范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车辆挂靠经营的法律空白目前我国对车辆挂靠经营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导致该经营模式存在法律空白和灰色地带。
首先,在法律层面上,车辆挂靠经营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和法律地位。
其次,在运输经营许可证方面,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挂靠企业是否需要取得许可证,以及挂靠企业与实际运营企业之间的关系。
此外,在风险分担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方面,也没有专门的法律依据。
二、现有法律规范对挂靠经营的适用性分析当前,可以参考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公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办法》等。
然而,这些法律规范主要针对正规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对于车辆挂靠经营模式的特殊情况未能给予明确指导。
其中,《公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要求,但并未明确挂靠经营模式需要取得许可证的义务和程序。
《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办法》则对挂靠经营模式提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如挂靠车辆须经实际运营车辆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批准,但对于挂靠企业和实际运营企业的关系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理并未明确规定。
三、建立车辆挂靠经营的法律规范为了保障车辆挂靠经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应建立相关法律规范。
首先,应明确挂靠企业与实际运营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
挂靠企业应当被视为实际运营企业的分支机构,其运营行为和经营责任应由实际运营企业承担。
其次,应明确挂靠企业的经营许可证义务和程序。
挂靠企业作为运输服务提供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另外,应规定挂靠经营模式的风险分担原则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对挂靠企业和实际运营企业的监管力度。
四、车辆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与解决方案车辆挂靠经营模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经营主体的滥用和海量车辆挂靠等问题。
道路运输企业挂靠经营与安全管(二篇)
道路运输企业挂靠经营与安全管车辆挂靠经营是道路运输企业继“车辆产权转让经营”、“单车股份合作、产权转让(租赁)经营”等经营模式后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经营方式,也是目前大部分道路运输企业普遍使用的经营形式。
这一经营形式能有效降低企业筹资购车所带来的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但由于挂靠经营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显得较为粗放,且车辆成份比较复杂,这又给企业的安全管理带来了难度和风险。
一、车辆挂靠经营的表现车辆挂靠经营具体表现为5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部分先期获得车辆产权的经营者,由于当时对“产权”这一概念认识比较模糊,对“产权”的真正内涵认识不透,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在由拥有车辆经营权向拥有“经营权和产权”转变后,这部分经营者仍要求把其所拥有产权的车辆继续留给企业经营使用,变动的只是降低上缴给企业的管理费用。
其次是随着国家对运输市场政策的进一步放开,部分个体车辆经营者在经历了自身经营所遇到的种种不便和困难后,认识到将车辆挂靠到专业的运输企业,既能享受到相关的政策优惠,又不必为每月需要办理的各种营运手续操心。
而且把车辆挂靠到企业后,在经营过程中能赢得客户的信任,获得稳定的货源,于是,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纷纷找企业挂靠,参与经营。
三是国家行业政策及法规的调整对个体经营者和规模较小的运输企业的生存发展,造成一定的制约和冲击,为了继续谋求生存(特别是客运经营和危运车辆),依靠大型的专业运输企业所拥有的经营资质成了这类经营业户生存的必然选择。
四是随着运输市场政策的不断调整,各省之间、各地区之间、以及本省、本地区的县与县之间,因税收、交通规费及其他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以及良好的经营环境和企业自身的服务优势,直接导致车辆经营者为谋取更大的利益空间,进行跨省、跨地区挂靠经营。
五是道路运输企业在没有找到更为科学的新的经营模式前,认为吸收车辆挂靠既能解决购车所需的大量资金投入,又能产生相对的利润空间;既能吸纳社会资本,减少投资购车的风险,又能扩张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如何解决挂靠经营现有不足的问题
如何解决挂靠经营现有不⾜的问题针对建筑⼯程挂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笔者仅从⾃⼰浅薄的认识出发,加以粗略总结概括并提出个⼈粗浅看法,以期与读者做⼀探讨。
(⼀)现有法律在适⽤中的不⾜对于此类案件,现有法律在程序法和实体法中随都有相应条⽂规定,但相应的规定并不是很全⾯。
程序法⽅⾯,仅在《意见》)第43条指出了挂靠纠纷中诉讼当事⼈的问题,但没有区分挂靠纠纷类型说明诉讼当事⼈情况。
实体法⽅⾯,对挂靠⾏为的规范仅见于《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第26条对超越资质、借⽤资质承揽⼯程的⾏为的禁⽌性规定和其解释第4条将借⽤资质的⾏为认定为⽆效的规定,且均没有提及挂靠⼀词,更没有明确挂靠的概念、纠纷责任的承担以及⽐照适⽤情况。
程序法与实体法的严重缺位,使审判实践缺乏法律依据,成为导致裁判原则不统⼀的重要原因。
(⼆)解决思路和对策1、相关部门尽快制定解决挂靠纠纷相关法律规范现⾏法律规范对挂靠纠纷的规制存在缺位,不仅给审判⼯作带来问题,也使⾏政管理缺乏规范依据,如《建筑法》只规定了对被借⽤⼈如何处理,没有规定借⽤⼈的责任。
因此,加强挂靠纠纷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是解决现存问题的基本途径。
2、建筑企业进⾏有效的内部管理挂靠经营是被挂靠者企业资质管理放任的表现,因此,要解决这⼀混乱问题,被挂靠者必须加强⾃⾝的内部管理,尤其是加强施⼯管理,如监督建设⼯程质量、安全、⼯期以及材料购进情况。
在符合⼀定的条件下,被挂靠者需要被挂靠经营的,应由其向⾏政主管部门进⾏申报,经批准后⽅可进⾏挂靠经营。
同时,在审判中加⼤被挂靠者承担的责任,使其认识到挂靠给企业带来的严重后果,从⽽减少挂靠的产⽣。
3、⾏政主管部门加强⾏业管理和教育培训⼒度建筑⾏业⾏政主管机关要对发现的挂靠经营⾏为及时曝光,公布于政府⽹站,记⼊不良档案;对涉及重⼤安全责任事故、民⼯围堵政府机关等情形的被挂靠者,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定期对总承包单位进⾏培训,⽤挂靠经营的严重后果进⾏警⽰,避免新的挂靠经营产⽣。
运输企业清理整顿挂靠车辆方案
4.合同规范
(1)与驾驶员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合同中应包含驾驶员职责、企业责任、薪资待遇、违约责任等内容;
(3)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5.法律保障
(1)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
2.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3.减少企业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4.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具体措施
1.调查摸底
(1)对企业现有车辆进行全面排查,了解车辆挂靠情况,登记造册;
(2)收集挂靠车辆相关资料,包括行驶证、驾驶证、运输许可证等;
(3)对挂靠车辆驾驶员进行背景调查,了解其资质及信誉状况。
2.清理整顿
(1)对不符合规定的挂靠车辆,依法予以清理;
(2)对符合规定的挂靠车辆,要求驾驶员与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纳入企业统一管理;
(3)对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车辆管理
(1)完善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与检查;
(Hale Waihona Puke )建立车辆信息数据库,实时掌握车辆动态;
(2)加强对挂靠车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
(3)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动态,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四、实施步骤
1.成立清理整顿挂靠车辆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收集相关资料;
3.制定清理整顿方案,明确时间表和任务目标;
4.逐步推进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运输企业清理整顿挂靠车辆方案
一、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运输行业日益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挂靠车辆现象普遍存在。挂靠车辆不仅影响了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还增加了企业运营风险。为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降低风险,现制定本清理整顿挂靠车辆方案。
运输公司挂靠车辆整治方案
运输公司挂靠车辆整治方案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理,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1. 挂靠车辆的管理1.1 登记备案所有挂靠车辆必须在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严格按照规定的车辆技术标准进行审查,同时必须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单等有关资料。
1.2 运输车辆合法运营所有挂靠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运营,不得从事侵犯公共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实施处罚,并取消该车辆挂靠资格。
1.3 挂靠车辆的技术管理挂靠车辆必须落实车辆日常维护、检修和安全预防措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每年定期进行车辆检测、维修和保养,以确保挂靠车辆符合运输安全要求。
2. 挂靠车辆的监管2.1 系统监管通过建立信息化监管系统,实时把握挂靠车辆的行驶情况,对挂靠车辆的标准化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挂靠车辆的数据真实、准确。
2.2 掌握运力数据通过建立运力节点信息,及时查询各个时段挂靠车辆的可用状态,根据物流信息准确预测运力需求,最大限度地优化调度方案,提高运营效率。
2.3 加强现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挂靠车辆的现场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理。
同时,结合全国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增加对挂靠车辆相关知识宣传,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文明行车。
3. 挂靠车辆的评估和考核3.1 挂靠车辆月度考核强化挂靠车辆服务水平的监管和考核,对挂靠车辆在车辆管理、运营数据、运输安全、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月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挂靠车辆,实行挂靠资格的暂停或取消,确保挂靠车辆的品质和安全运营。
3.2 及时处理不合格挂靠车辆对于几次考核不合格的挂靠车辆,将撤销其挂靠资格,并发布通知公告,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该车辆重新挂靠。
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4. 挂靠车辆的优化升级4.1 技术改造提升推动挂靠车辆技术升级和改造,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力度,改进车辆技术,提高运输效率和车辆安全性。
挂靠车辆整改方案和措施
挂靠车辆整改方案和措施背景在我国的货运行业中,挂靠车辆指的是没有独立执照的车辆,被其他企业或个人租用进行运输业务。
这种模式存在着乱象,如挂靠车辆数量不受控制、安全风险高、违法率高等问题。
为了规范行业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国自2017年开始实施“挂靠式运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提出了多项措施,以整治挂靠车辆。
方案和措施配置GPS定位设备挂靠车辆需要安装GPS定位设备并与管理部门联网。
实现车辆的精准定位和实时监控,从而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违法行为。
同时,监管部分也能及时了解车辆的运输情况,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许可证核发对于挂靠车辆的许可证核发要严格审查。
申请人需要提供准确、完整的相关证件,如车辆行驶证、获得服务的合同等。
并确定车辆所载货物的性质和数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发准件。
加强管理挂靠车辆必须要在合法运输行为下进行业务活动。
企业和个人要按照规定,经过认真审查和选择条件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或从事运输业务的驾驶员和车辆。
管理部门要对企业和个人进行重点监管。
对基层运输企业则应加大督查力度,并尽快处理违法企业和个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减少挂靠车辆数量对于大部分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挂靠车辆,也要进行重新规划,严格控制挂靠车辆的数量,规范运输行业秩序。
管理部门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才能有效控制挂靠车辆的数量。
同时还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挂靠车辆数量、违法行为及安全责任等问题加以监管。
结论通过规范挂靠车辆管理,减少违法行为,提高运输安全,整治货运市场,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和发展。
同时也为货运市场企业提供了更为良好的运输环境和安全保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
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还要引导企业和个人规范自身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司机责任,全力推进挂靠式运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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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辆挂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甘露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繁荣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 加之重庆市作为西部大开发,大发展的核心区,由于运输业的政策优惠,带动了云、贵、川等地的交通运输业发展,同时吸引了大量的个体交通运输业到重庆进行投资、买车。
由于个体车主在购买车辆后无运输资格,必须要将车辆挂靠于有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才可合法营运,使得机动车挂靠经济成为时下客运、货运行业广泛存在的一种特殊现象,但重庆市对客运行业已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已取消了私人挂靠经营客运车辆的做法。
前几年由于重庆市的改革开放步伐在西部领先,各种改革措施超前、政策优惠,吸引了云、贵、川等周边地区个体运输者纷纷来重庆购车,并挂靠于重庆的运输企业•具不完全统计,现驻入我院所辖区西部汽车城和渝南汽车超市等经营场所的汽车运输公司和汽车销售公司达一百多家,加上其他的汽车运输公司,也有两百多家。
另加上前几年大力发展运输业时,有银行的贷款支持,在管理上有代收养路费等规费的现象,重庆的货运业发展迅速,但由于近年来取消养路费的征收和银行对车贷的严格限制,加之挂靠人不履行挂靠合同,致使运输公司向法院起诉了大量的挂靠合同纠纷案件。
去年初到今年9月我院共计受理车辆挂靠经营合同达1 191件,是前几年的十多倍。
与挂靠经营合同有联系的借款案件15 6件,现已审结1 1 00件,其中调撤3 8 9件,占结案35. 36%,判决688件,占结案6 2. 55%,判决案件中缺席审判500件,占判决总数72。
67%,而被告人涉及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及本市的万、涪、黔等地,现就近年来审理货运车辆的挂靠经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梳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尽力达成共识,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一、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车辆挂靠经营合同则是指挂靠人与挂靠企业通过协商,由挂靠人出资购买车辆,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符合有关规定,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企业名下,并以其名义进行交通运输经营,由挂靠企业提供适于营运的法律条件,挂靠人向挂靠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或服务费用,由挂靠人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而达成的一种经营性协议。
挂靠经营合同并不为法律所禁止,而且完全符合《民诉法若干意见》第4 3条所规定的挂靠性质,只要符合平等,自愿原则,应为有效合同•这种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1、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名义车主为挂靠企业,因为该车的行驶证、营运证等有关运输手续均登记在挂靠企业•实际车主为挂靠者,因为挂靠人出资购得的车辆是物权的实际所有权人;2、挂靠企业虽为名义车主,但不具备该车辆的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3、车辆运输权由挂靠人掌握,名义车主不参与车辆的经营活动;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挂靠经营合同来约定。
二、近年来审理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合同主体零乱。
挂靠企业一般应为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并应具备国家政策允许从事运输业的企业,而现在的挂靠企业经营地多在巴南区等主城区域内,由于重庆市分有主城区应缴纳路桥费、主城外不收取该费的现状,运输企业为减少费用,就到主城以外设立分公司,而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汽车挂靠合同,但在进行诉讼时挂靠企业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以运输公司的名义进行起诉。
另外,挂靠人均是个人,大部分来自云、贵、川及重庆市万、涪、黔地区,有的有身份证,也有的未提供身份证件,有时担保人也未提供身份证件,更有的身份证载明的名字和号码,通过公安信息无法查实,也有的仅有身份证,也没有本人签字等,由于主体问题,造成审理此类案件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合同内容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合同的履行期限、违约金计算,约定扣车等方面,一般车辆挂靠合同的履行期限为该车报废为止,如国家规定新车一般报废年限货车为12 年,而十多年来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及其人为因素众多,很难使合同中约定事项在这12年间一成不变,造成了履行一定时间后,无法履行而造成违约。
如:养路费的免交及其物流成本的增加,另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问题,也存在过于原则。
有的约定如违约,应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1万元或2 万元的违约金,而实际仅欠1000-2000元的管理费。
这样看来违约金的约定也不规范。
另外,挂靠合同中约定,如挂靠人违约,挂靠企业有权扣押挂靠车辆的问题。
重庆市前几年由于挂靠人将挂靠车辆在其他省市从事货物运输,而长期不缴纳管理费和运输公司垫交的其他费用,而挂靠车辆也脱离挂靠公司的管理,有的挂靠企业就组织了“追车队”或请人收车•挂靠企业按合同中“有权自行扣车”的约定,而对挂靠车辆实行异地扣押, 在实施扣押过程中有的实际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是抢劫,也有的为保护其财产与扣押人发生打架伤人,从而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有的为扣押挂靠车辆,就将车主非法拘禁, 而被法院判刑入狱。
笔者认为,挂靠人才是车辆的物权所有人,挂靠合同所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关系,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欠债还钱,在没有通过司法程序前就将他人的物权占有,是一种侵权行为,故笔者不同意挂靠人自行扣押挂靠车辆。
(三)合同形式多样化。
购买货车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而挂靠人一般都是委托挂靠企业去找销售商购买,有的仅有一部分资金,另一部分则要找银行贷款或找挂靠企业或销售商借款•从而在签订挂靠合同时,也将借款内容写入挂靠合同内,这样造成挂靠合同中既有挂靠经营的内容,又有民间借贷的条款。
另外,有的实际上是挂靠经营合同,而在订立合同时将合同名称定为租赁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汽车服务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等,使其法律关系零乱,在审理中造成法律适用疑难。
三、对策和建议(一)加强对运输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知识的引导, 提高运输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我院不定时到运输企业进行法制宣传工作,同时对审判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岀司法建议,特别是在合同签订时应规范的问题对企业进行指导,我院还组织运输企业的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会,完善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的相关事宜,如挂靠合同的履行期限,管理费的收取,以及代付费的追收,特别是交通事故赔偿费和保险索赔等事宜的约定不合法和不规范。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规范。
运输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经运输公司授权可代表运输公司从事一定的民事活动,在挂靠合同中,应由运输公司和分公司共同与被挂靠人签订。
而在合同中可约定将挂靠车辆的挂靠单位写为分公司,而发生纠纷后,应将运输公司列为诉讼中的当事人,这样既符合《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又可以合理的免交路桥费•另外要求对挂靠人提供必须的身份材料,如身份证、乡、镇街道证明,及其资产情况和确认的通信地址等便于合同的履行和违约的救济。
(三)理清法律关系,准确适用法律。
在涉及挂靠合同案件中,在合同名称的多样化情况下,要认真审查合同内容,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的精神执行,正确确定案由,明确法律关系,准确适用实体法来处理所审案件,要正确区分车辆挂靠与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汽车买卖保留所有权的案件.(四)对违约金约定过高的案件,一方当事人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法院调整时,审判人员应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同时考虑合同的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缔约时的能力、地位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不能简单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标准来调整。
对违约方未到庭,也不答辩,未提岀对违约金约定过高请求法院进行调整的,如何处理?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经法院审理后,认定违约金的约定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审判人员自由心证地调整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则为未履行金额的2 0 - 5 0%计算, 而判决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金;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违约金自行约定一数额,也可以约定因违约金产生的损失赔偿款的计算方法,从而看岀违约金具体预定性、惩罚性和补偿性,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对违约金的国家干预,当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损失的,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可以予以调整。
但是,这种调整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的前提下才采取的措施,故在缺席审判中违约方未提岀调整违约金的请求下,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在不违反法律时,法院不得依职权进行调整,笔者同意按第二种意见来处理.(五)关于判决解除挂靠合同后的法律后果问题•我院在审理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中,有的运输企业提出,因挂靠人违约,并根据合同约定,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挂靠协议•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解除合同的规定,并判决解除其挂靠经营合同关系,但出现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就是挂靠车辆的过户问题,挂靠合同解除,挂靠企业与挂靠人之间因挂靠合同发生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挂靠人不将该车的证、照交回注销,又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何处理?法院解除挂靠合同关系是依法解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判决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履行解除后的各项义务,包括,挂靠车辆的过户行为。
而车辆过户是属行政法规调整的行政关系,法院不便一并处理,即在判决中规定限期过户这一行为,如法院判决限期过户而当事人不履行,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车辆的过户?另外,车辆的登记具有公示职能,也就是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车辆对外发生的一切关系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申请保险公司的索赔,对发生交通事故的理赔主体等,而法院判决解除挂靠合同关系,但未过户,挂靠企业还得承担因挂靠合同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上级法院应对此类情况作研究,作出统一的规定,便于执行.(六)关于挂靠人聘请的驾驶员的工伤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于2 007年12月3日以(2006)行他字第17 号批复:“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营运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不难看出,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还是重庆市高院对挂靠车辆的所有权人聘用的驾驶员并以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的,新聘用的驾驶员与挂靠企业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发生伤亡的,应由挂靠企业予以工伤赔偿,这有明确规定•我院在审理挂靠经营合同中反映出的是,挂靠企业向驾驶员赔偿后,又以挂靠经营合同中的约定:挂靠人在经营管理该车辆时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由挂靠企业协助挂靠人处理及呈报有关手续,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处理有关事宜的费用,由挂靠人自行承担•现挂靠企业赔偿驾驶员的这种费用后,又向法院起诉, 要求挂靠人根据挂靠经营合同的约定,承担该车发生事故的各种费用。
审理中存在的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挂靠企业与挂靠人聘用的驾驶员之间因工伤的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挂靠企业对劳动者的工伤赔偿是法定的义务,不能通过合同将自己法定义务转由第三者来承担,故,挂靠经营合同中有关工伤的赔偿,违背国家的法律规定,应为无效•挂靠企业无权向挂靠人追偿;第二种意见则认为,挂靠企业依照挂靠经营合同的约定,有权向挂靠人追偿自己垫支的工伤赔偿费,理由是:首先,由于前述挂靠经营合同概念、特征突出,挂靠经营是在我国特定时段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经营模式,挂靠企业仅提供经营资格,同时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一年100 0 -3000元左右),而挂靠人则具有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对车辆管理、营运、收益、聘用人员的招用和工资的支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