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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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最新12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最新12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最新12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篇一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

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账。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7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7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7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篇1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

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建立健康档案,以备查验。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二、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的场所和设施,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3、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

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清洗水池。

4、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以及煎炸过度。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不得加工使用。

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洗消毒制度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密闭盛放,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篇一」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供腐烂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

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

能食用的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烹制。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

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

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供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内衣。

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2)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

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定地点,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9、食堂有专用留样冰箱。

每餐要求留样(饭菜各100克,留48小时以上),认真做好记录,留样人签字。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篇二」一、食品卫生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

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清洗要彻底。

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实在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订立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管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管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一般制度是怎么订立的呢?为伙伴们细心整理了8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篇一1、从业人员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学问,把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乾净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订立本责任制。

(1)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同学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7篇)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7篇)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7篇)篇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刘白玉副组长:余叔畅高建伟杨飞成员:行政值日人员、总务处主任办公室电话:*******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二、学校食堂、服务部食品卫生管理要求(一)、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1、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以建立健全的台帐制度。

2、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

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

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

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7、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

本人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责任。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本店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四、餐具必须做到一人一用,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妙滋芭乐比馒头专营店____年____月____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二)申请设立食品流通许可须知一、了解政策首先了解有关的政策法规,上网查询流通许可申请书,了解许可申请的一般知识。

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自己办理本项业务或选择请别人代理本业务。

二、准备文件准备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11)。

三、准备证件准备____及其复印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____明(5)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____明(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____明(7)( 5、6、____项可统一贴于《____粘贴页》)、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____明(未指定代表或者未委托他人代理的不需要提供)(1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4);一寸近照两张。

四、填写表格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2)、《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____》(9),《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13)。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4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篇1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

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

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防疫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防疫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防疫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食品采购1.1.1 采购的食品应当来源可靠,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格的检验报告。

1.1.2 采购的食品应当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验收内容包括:外观、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1.1.3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无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冒用生产许可证的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伪造、冒用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采购的食品。

1.2 食品储存1.2.1 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食品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2)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次存放,生食和熟食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3)食品储存温度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4)禁止储存下列食品:(1)变质的食品;(2)被农药、化学物品等污染的食品;(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储存的食品。

1.3 食品加工1.3.1 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卫生,设备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1.3.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生食和熟食应当分开加工,避免交叉污染;(2)食品加工工具应当专用,不得交叉使用;(3)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4)食品加工后的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1.4 食品销售1.4.1 食品销售场所应当保持卫生,货架、摊位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1.4.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食品应当放置在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包装物中;(2)食品销售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用手触摸食品;(3)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4)食品销售后的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二、卫生防疫制度2.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2.1.1 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最新【8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最新【8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最新【8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最新(精选篇1)一、食品采购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内含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贴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贴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务必贴有标志。

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务必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持续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1、食堂的炊事员务必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

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务必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1、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务必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务必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务必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务必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食品安全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健康和卫生,预防和控制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食品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食品原料采购企业应采购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食品加工和制作企业应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和制作,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食品储存和运输企业应建立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和保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保持储存场所的卫生和通风。

食品运输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和变质。

第八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卫生检查,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卫生,防止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污染和变质。

第九条食品标识和包装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食品进行标识和包装,明确食品的名称、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确保食品标识的清晰、准确和易于识别。

第十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卫生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标准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意识。

第八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场所进行卫生清理、消毒和通风,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第九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废弃物处理设施,规范废弃物处理行为,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溯源追责制度。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三章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监管第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监管信息。

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卫生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卫生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卫生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卫生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卫生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卫生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卫生食品安全负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卫生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卫生食品的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卫生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容器、用具和设备。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防止卫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

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食品安全标准的卫生食品。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卫生食品追溯制度。

记录并保存生产、经营卫生食品的相关信息,保证卫生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防止卫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扩大,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章卫生食品安全监管第十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卫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卫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生产安全食品的重要保障,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立各项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

4、建立食品采购、加工登记制度。

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小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食堂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各种餐具、容器、机械、灶台、案板等必须坚持做到随用随清洗,一日一消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搞好各种物质管理,做到按种类、生熟、冷热等分类分开存放,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勤查勤防,防变质、防污染。

10、加强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霉、防潮六防检查,定期检查更换相应设施,不断改善相应的排污、洗涤、清扫设施。

建立清洁值日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1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4篇)

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4篇)

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企业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企业食品卫生管理行为,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有关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 食品安全第一原则:食品安全始终是企业最重要的任务,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必须得到落实。

2. 风险管理原则:发现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规范经营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4. 依法经营原则:依法经营,严禁生产、销售劣质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设施与设备管理1. 生产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食品生产卫生规范要求,安装完善可靠的防护设施和设备。

2. 生产设备应定期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3. 有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五条原料采购管理1. 原料采购要求明确,确保原料供应商具备合规资质,并有正规检验报告。

2. 原料采购应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已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原料。

3. 原料采购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可追溯。

第六条生产过程管理1.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卫生要求。

2. 生产过程中应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并保持厨房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3. 严禁一次性使用工具多次使用,及时清洗、消毒。

第七条生产记录管理1. 生产过程中应详细、准确地记录生产日期、批次、数量、负责人等信息,生产记录应保存至少半年。

2. 生产记录应能追溯原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信息。

3. 生产记录应与产品质量检验结果、销售记录相互衔接。

第三章食品经营管理第八条仓储管理1. 仓储设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规范,保持干净整洁,有防虫、防鼠、防蝇等措施。

2. 仓库存放的食品应按照不同种类分类,包装完好,严禁存放已过期、有异味、发霉、变质的食品。

食品企业卫生管理制度(3篇)

食品企业卫生管理制度(3篇)

食品企业卫生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____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7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7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7篇食品平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模板篇1一、目的为保证食品平安,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平安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一)本公司全部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平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平安。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平安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平安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专心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平安工作。

四、食品平安管理规定(一)食品平安学问培训、宣传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需在接受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学问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专心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平安学问、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平安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常常性的食品平安学问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员工身体健康、卫生要求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和员工的饮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涉及医院所有部门和人员,不论是直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还是间接参与食品供应和服务的,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综合管理,严格把关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卫生部门要求的食品安全标准。

第五条医院负责人是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常态化。

第六条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档案管理。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七条医院食品生产管理应按照国家要求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和备案制度,所有参与食品生产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医院食品生产车间应具备相应的建筑、设备、设施和卫生保障条件,按照卫生要求进行保洁和消毒。

第九条医院食品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有关标准和规定操作,遵循“先进工艺、严谨管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十条医院食品生产车间应定期进行自查和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十一条医院食品生产车间的食品质量检验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并建立合格产品记录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医院食品生产车间应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供应管理第十三条医院食品供应管理应建立并不断完善供应商评价和选择的制度,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关的资质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食品供应管理应定期检查和抽检供应商提供的食品样品,检测和评价其食品安全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食品供应管理应建立材料验收和库存管理制度,合理保存和使用食品原材料,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第十六条医院食品供应管理应建立食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供应链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第十七条医院食品供应管理应建立供应商培训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供应商的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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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758评论(15)分享举报收起qiu自然美2012-08-13作为食品经营者,为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我单位愿意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视频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条款,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应定期更新,每次培训须有培训记录。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出席情况纳入本人日常考勤。

2、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可上岗。

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4、食品经营企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5、经营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拟经营食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者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食品经营活动。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或有疾病征兆需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及时就诊,凡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务必离开工作岗位,待完全康复后可继续上岗工作。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健康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健康档案的管理应当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进货采购食品,应当查验共活着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保存相关资质复印件并每年进行核对。

2、经营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须检查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并检查标签是否载明如下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储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从事经营进口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检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

4、从事经营农副产品和散装食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得不得购进。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建立食品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在相应位置粘贴进货票据。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从事进口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和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4、食品经营者要妥善保管食品台帐和相关资料,不得污损,不得转借,并且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的日常监督工作。

食品退市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有义务自行通过相关媒介获取不合格食品下架信息,若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甲单独存放,根据不合格食品质量状况,将不合格食品退回厂家(供货商)或作无害化处理,并做好退市记录。

严禁食品经营者擅自处理不合格食品。

2、如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通知,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处理,协助食品生产者完成食品召回。

3、食品经营者一旦发现售出不合格食品,必须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将有关情况报告相关部门,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如发现下列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退市措施。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监督机构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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