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行政管理规定(20200523212504)
工程项目部行政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部行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约束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部行政规章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行政规章制度包括工程项目部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奖惩办法等内容。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全体成员应当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提高专业技能,增强责任意识,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紧密配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一节部门设置第五条工程项目部按照项目需要设立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技术部、采购部等职能部门,并设置部门负责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协作关系。
第二节部门职责第六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日常事务,收发文件,会议安排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审计工作等。
第九条技术部:负责技术指导、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调整等。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签订、供应商管理等。
第三节部门协作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密切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目标,保障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要求。
第十二条部门之间如有分歧,应当通过协商沟通解决,不得各自为政,影响项目整体进度。
第十三条部门之间如有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分工第一节部门职责第十四条综合办公室:1. 协调各部门工作,做好日常事务处理。
2. 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3. 负责项目进度跟踪报告。
4. 组织并记录工程项目部例会。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1. 负责人员招聘、录用、培训等工作。
2. 完成年度人员考核工作。
3. 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4. 负责项目人员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1. 负责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
2. 编制完善财务报表。
3. 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4. 协助项目部经理制定财务预算。
第十七条技术部:1. 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技术标准。
工程行政管理制度
工程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行政管理,规范工程行政运作,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行政人员,包括工程行政管理人员、工程行政助理等。
第三条工程行政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单位的利益,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工程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第四条工程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行政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规律的按时交付。
第五条工程行政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遵守工程质量标准,合理分配工程资源,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工程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规定,做好工程行政工作。
第七条工程行政管理人员应当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团队协作,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八条工程行政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护单位内部信息,维护单位的利益。
第三章工程行政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九条工程行政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工程行政管理岗位等。
第十条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行政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工程行政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具体的工程行政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工作。
第四章工程行政管理的职责第十二条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定工程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工程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行政管理岗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管理规定,做好工程行政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行政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单位的利益,做好工程行政工作。
第五章工程行政管理的工作程序第十七条工程行政管理的工作程序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管理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行政管理的工作程序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工作的程序。
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部门领导、普通职员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公开公平、服务为先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工作目标是实现高效、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推动工程项目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领导要加强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督促,保证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第二章行政管理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设置行政办公室,下设综合科、人事科、后勤科等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行政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档案管理、信访接待等综合性工作。
(三)人事科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薪酬等。
(四)后勤科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等。
第七条行政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忠诚履行自己的职责,服从领导安排,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行政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本制度,按规定执行工作,对部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流程第九条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工作应当按照一定流程进行,包括接待来访人员、处理日常事务、管理用品设备等。
第十条来访人员应当提前预约,工程项目部接待人员应当热情周到,保证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和报告,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部门用品设备应当进行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人事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激励的原则,确保人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人事科负责部门招聘工作,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进行招聘,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对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人员进行评定和奖惩,激励人员干事创业。
第十六条在人事管理工作中要注重人才培养和发展,制定相应的人才培训计划和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
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条例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的统一。
二、项目管理机构第四条工程项目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团队;(四)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三、项目管理职责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组织实施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三)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等;(四)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五)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工作;(六)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第七条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五、投资与进度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应按照批准的投资计划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项目投资的控制,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分析和调整,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六、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七、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一)未按规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的;(二)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的;(三)未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等管理的;(四)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五)其他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
工程项目部行政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部行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保障工程项目正常运行,维护工程队伍的稳定和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制度由工程项目部领导班子负责监督执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工程项目部设立项目经理、预算员、工程管理员、安全员等岗位,每个岗位各负其责,相互协作。
第六条各个岗位的职责及权限由岗位相关部门明确规定,岗位人员应熟知并执行。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特定岗位,建立明确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八条工程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员工应遵守办公室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员工应做到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不得懈怠敷衍。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员工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部应定期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应设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进行定期评估。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奖励制度,对员工的出色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惩罚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六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紧急情况处理机制,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有效应对。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部应常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项目工作的稳定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领导班子、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熟知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以上为工程项目部行政规章制度,现予公布,自行为执行。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科学合理,注重效益;(四)分工协作,责任明确。
第二章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投标等环节。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应当全面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提出项目建议书。
第六条初步设计应当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方案、工程量等。
第七条招标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政策。
第三章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包括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质量验收、安全验收等。
第四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当贯穿于项目全过程,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财政、金融、审计等法律法规。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两方面的工作。
项目行政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和总工主抓落实。
项目人员管理制度1、项目所属人员(含住勤人员)必须在以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服从项目工作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为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项目人员要以整洁的仪表出现在施工现场,维护企业的形象,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3、项目人员要以本企业利益为重,积极维护和争取企业利益,个人服从项目,项目服从公司,同心同德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更新知识,以适应当前施工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
5、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执行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决定,顾全大局,不违章违纪。
6、在工作中既要做好分工,又要搞好协作,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中杜绝推诿、扯皮,一切行为以施工大局为重。
7、要保持思想的纯洁性,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潮的侵蚀,严禁参加违法活动。
8、树立廉洁奉公思想,::不以权谋私,严禁找客户"吃""拿""卡""要",收取回扣和接受贿赂,不接受施工队的请吃,不接受施工队送的礼物。
9、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等单位的工作交涉中,要注意自身的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10、要按项目经理部规定出勤,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的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不外出办私事。
11、遵守北京市文明公约,做文明市民,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做一个健康向上的好市民。
12、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正义,树立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劳动纪律1、项目全体工作人员要热爱工地,树立以工地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关心项目的发展,团结同志,互助友爱。
2、项目全体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项目行政管理制度
项目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行政管理行为,促进项目的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组织架构、人员管理、经费管理、办公设施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项目行政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保障项目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项目行政管理工作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制度和规定。
第二章项目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第五条项目组织架构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特点合理设立,明确各项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项目应设置项目负责人,明确其权责,负责制定项目的行政管理计划、组织协调项目行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应设置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协调项目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项目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项目组织架构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应明确、合理,确保项目行政管理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项目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的招聘程序进行,确保选拔到合适的人才。
第十条项目人员的培训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不断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项目人员的考核应严格按照项目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对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二条项目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事档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纪律管理等方面。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项目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经济合理、节约用途的原则,确保项目经费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应按照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和程序。
第十五条项目应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包括经费预算编制、支出管理、报销审核等方面。
第十六条项目应定期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五章办公设施管理第十七条项目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办公场所,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八条项目办公设施的采购应根据国家政策和项目需求进行,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和统一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项目质量,削减挥霍,保证施工进度符合要求,本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订立。
第2条工程项目管理的归口管理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应依照中央相关部门的规定实行管理。
第3条工程项目管理实行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内容。
第4条工程项目管理遵从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的原则,实行规范、程序化的管理方法。
第5条工程项目管理应依照先进的、科学的、可行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做到规划先行、风险掌控、安全优先。
第6条工程项目管理应以人为本,敬重人才,激励创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养技术人才队伍。
第7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坚持进展,推动改革,促进创新,规划建设长远可持续的工程项目管理机制。
第8条工程项目管理实行“谁领导、谁承当”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法律责任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9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在项目立项前,订立项目造价掌控计划、风险掌控计划、环境影响评估、安全评估等计划,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和队伍构成,确保项目上马能够顺当进行和成功完成。
第10条工程项目管理,应依照相关法规和规定,重视项目立项的审批,订立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该项目。
第11条项目立项应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工程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和安全目标,并对各目标进行分解、细化,确定每项工作的实在任务。
第三章项目管理计划第12条工程项目管理应订立项目管理计划。
项目管理计划应包括项目管理目标、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组织结构、项目管理活动、项目操作规程等内容。
第13条项目管理计划应以工程目标为中心,明确管理掌控节点及实施掌控措施。
如质量掌控节点、进度掌控节点、成本掌控节点、安全掌控节点和信息掌控节点等。
第14条项目管理计划应重视前后期工程任务的连接和转换,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关节点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掌控。
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工程项目,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依法保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可连续发展,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信息技术项目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依照项目管理原则进行,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落实项目的经济效益、安全环保和质量标准。
全部项目均需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实施。
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项目管理流程和规范,协调各项目间的资源配置和沟通协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需经过审批程序,包含项目申报、评审、决策等环节。
项目申报需要供应项目建议书,包含项目背景、目标、范围、可行性研究等内容,申报人应认真说明项目实施的必需性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项目评审由专业团队构成,依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估,对项目可行性和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看法。
项目立项需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决策审批,决策结果将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给项目负责人。
同时,公司领导层对项目管理的部门和责任进行明确。
第三章项目组织第八条项目负责人由公司内部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骨干人员担负,具体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提名,并经公司领导层任命。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需依据项目的规模和多而杂性,合理组织项目团队,确定各个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并确保项目组织结构的清楚、流程的顺畅。
第十条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依照项目计划和要求开展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章项目计划与实施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应编制项目计划,包含项目目标、任务、进度、资源、质量和风险管理等内容。
项目计划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计划,合理调配资源,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推动。
资源调配要均匀合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开挥霍。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记录。
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行政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四)权责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设立项目经理、副经理、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等岗位。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项目部各项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分管各部门业务。
第七条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领域的技术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技术员负责协助工程师进行技术工作,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施工员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工程项目部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实行现场办公制度,定期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现场问题。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部实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部门每月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部实行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及时、准确、安全地传递。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部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项目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处罚。
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管理规定1. 定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工程项目的管理。
工程项目是指由公司进行的有明确目标和时间要求的任务。
2. 项目立项2.1 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必须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时间计划和预算评估等信息。
2.2 项目立项必须得到公司高层管理层的批准,并确保资源充足和项目与公司整体战略的一致性。
2.3 项目立项后,必须指定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并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项目执行3.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组织、执行和控制。
项目经理必须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目标和时间计划进行,并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3.2 项目团队成员必须按照分配的任务和职责进行工作,与其他团队成员密切合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3 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必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及时调整项目计划,以保证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3.4 项目执行完成后,必须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对项目经验进行总结和归档。
4. 项目控制4.1 项目控制是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的关键。
项目经理必须根据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项目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4.2 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必须定期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4.3 如果项目出现重大问题无法解决或无法达到预期成果,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整项目计划。
5. 项目收尾5.1 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项目收尾工作,包括项目成果交付、项目经验总结和项目归档等。
5.2 项目成果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交付,并进行验收。
5.3 项目经验和教训必须进行总结,以便在将来的项目中提供参考和借鉴。
同时,项目文件和资料必须进行归档存档,方便查阅和复用。
6. 规定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成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并记录在个人绩效档案中。
7.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内部传达和执行。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规定
行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项目部工作及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优质高效地建好承揽任务,实现项目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习、工作和会议制度第二条项目部全体人员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技术水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坚持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根据作息时间表规定)。
项目部全体员工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交流,同时结合自身业务搞好个人自学,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四条牢固树立以企业为家的思想,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爱护、珍惜企业和项目部声誉,遵守项目部各种管理办法,确保项目部的全面建设制度化,质量、进度名列前茅,安全有序可控。
第五条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服从管理,服务大局,接受群众监督。
要尊重业主、监理,谦虚谨慎,积极配合,服从安排,听取建议,遇事共同协商,力争在多方面达成意见一致。
要尊重当地的民俗民情,维护群众利益。
对下属队伍要热情服务,自觉为其排忧解难,严禁“吃、拿、卡、要”(如发现此类现象,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遵守工作时间,讲究办事效率。
第七条各部室业务人员,要及时做好业务报表数据整理,按业务性质和时间要求,经项目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核后对口上报,迟报或漏报给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八条会议制度:项目部实行办公会、工程例会,党工委会和专业会议制度。
(一)、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由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在由书记)主持,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讨论决定下列问题:1、传达学习党和国家、上级机关、地方政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研究贯彻意见;2、研究决定年度、季度、月份工作计划,研究解决生产经营和其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4、研究单位行政管理和职工日常管理工作;5、研究决定并向上级推荐项目部人员的职务、待遇及奖惩;6、项目经理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工程项目管理规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加固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三)安全第一: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四)质量为本: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五)高效推进: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应当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当配备齐全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成本负责人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资格证书;(二)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三章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二)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优化设计方案;(三)确保设计质量,满足使用功能。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二)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三)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九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二)确保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成本;(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二)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三)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加强质量检验和验收。
第十二条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二)具有专业的检验人员;(三)具有完善的检验设备。
工程项目管理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部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
2. 质量原则:确保工程质量,追求卓越。
3. 安全原则:保障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4. 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5. 沟通原则: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各方关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以下部门:1. 计划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编制、进度控制和资源调配。
2. 技术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施工方案编制和质量监督。
3. 质量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和整改。
4. 安全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理。
5. 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资金管理和结算。
6. 综合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后勤保障、文档管理和内部协调。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计划部门: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整体计划,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计划等。
2. 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交底,编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3. 质量部门:负责制定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4.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5.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成本预算,进行成本核算,控制项目成本,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6. 综合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提供后勤保障,管理项目文档,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部工作流程如下:1. 项目启动:项目立项、审批、招标、签订合同。
2. 项目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计划等。
3. 施工准备:技术交底、人员培训、材料设备采购、现场准备等。
4. 施工实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加快工程项目进度,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三、行政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工程项目计划和进度表,并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
2.行政人员:负责项目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等。
3.监理:监管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安全、技术、质量。
四、项目计划制定1.按照项目需求和时间要求制定工程项目计划并明确实施时间节点。
2.项目计划需经过项目经理和行政人员的审批后才能确定下来。
五、合同管理1.项目经理和行政人员参与合同招投标过程中,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2.签订合同前,由行政人员审核合同内容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
3.合同签订后,要认真履行合同内容和条款,确保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和成本目标的实现。
六、资金管理1.项目经理和行政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和支配过程,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透明。
2.项目经理和行政人员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计划,调配和支配资金。
七、文档管理1.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前,要确定文档管理的责任人,并对文档的存储、备份、保密等进行规范。
2.工程项目实施中,确保文档是否准确、完整,确保文档信息的安全、保密和备份。
八、安全管理1.安全管理要求在工程项目所有过程中严格执行,不得忽略任何危险因素。
2.全面做好安全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上报,及时处理。
九、质量管理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在整个实施阶段贯穿其过程,贯穿其始终。
2.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中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人员素质的要求、标准化施工等的执行跟踪管理。
3.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措施,确保项目进展和质量。
十、制度执行和监督1.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对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
行政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行政工程项目。
第三条行政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工程项目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第五条行政工程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六条行政工程项目立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建议书已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三)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资金落实;(四)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七条行政工程项目立项程序:(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核;(二)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三)项目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建议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四)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下达立项批复。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八条行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行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范围:(一)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项目;(二)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业务;(三)其他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行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一)项目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核;(二)有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三)项目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招标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四)有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批,发布招标公告;(五)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参与投标;(六)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七)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八)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集体资金、企业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资金来源的工程项目。
三、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职责(一)政府相关部门职责1. 住建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2. 财政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
3. 监察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 环保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管。
(二)建设单位职责1.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2. 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组织协调。
3. 建设单位应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三)施工单位职责1.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整洁。
3.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流程(一)立项审批1. 建设单位向住建部门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申请。
2. 住建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
(二)招标投标1.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进行招标投标。
2. 招标投标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三)设计、施工、监理1.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
2. 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3. 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四)验收1. 工程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 验收合格后,工程项目交付使用。
五、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监督(一)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本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这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推动力。
而工程项目行政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行政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制度目的和依据工程项目行政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质量、时间、成本要求完成,并使得工程项目的行政管理更加有序、高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机构设置(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人员,需要具备技术、管理和协调能力。
项目经理应由招标或拍卖程序产生的中标单位或发包人选派。
(2) 工程师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员,主要负责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需要精通施工工艺、材料的选用和检测,熟知各项管理手段和工程管理系统的运作,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周期达到预定目标,工程师应对工地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技术调整和问题解决。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独立于施工单位的第三方组织,负责对工程项目施工情况的监督、检验、检测和报告, 确保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监理单位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委托。
3.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职责和权利(1) 项目经理应全面掌握施工工作计划和施工质量情况,经常到现场实地检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2) 工程师应全面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调整,并记录问题点和解决方案。
(3)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及时反馈质量不达标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或不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 工程项目行政管理流程(1) 编制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是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制定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工程单位的行政管理制度
工程单位的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单位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政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行政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单位的所有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工程单位的行政管理要贯彻稳妥、科学、公正、便民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工程单位的持续发展。
第四条工程单位的领导班子是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单位行政管理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其贯彻实施。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以适应工程单位的发展需求。
第六条工程单位要积极倡导员工文明礼貌、互相尊重的工作氛围,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工程单位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工程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八条工程单位的人事管理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人事管理体系。
第九条工程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招聘、考核、奖惩、晋升等人事管理程序,保障员工的权益,确保人事管理的公平公正。
第十条工程单位要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人事信息系统,保障人事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工程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工程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单位要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激励员工勤奋工作,提高工作绩效,促进工程单位的发展。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工程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经济合理、稳妥可靠、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规范。
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制度,做好财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十六条工程单位要加强对各项目的财务管理,建立项目财务台账,保障项目经费的使用合理合法。
第十七条工程单位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控制,防止出现资金占用、挪用等违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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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项目部工作及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优质高效地建好承揽任务,实现项目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习、工作和会议制度第二条项目部全体人员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技术水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坚持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根据作息时间表规定)。
项目部全体员工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交流,同时结合自身业务搞好个人自学,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四条牢固树立以企业为家的思想,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爱护、珍惜企业和项目部声誉,遵守项目部各种管理办法,确保项目部的全面建设制度化,质量、进度名列前茅,安全有序可控。
第五条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服从管理,服务大局,接受群众监督。
要尊重业主、监理,谦虚谨慎,积极配合,服从安排,听取建议,遇事共同协商,力争在多方面达成意见一致。
要尊重当地的民俗民情,维护群众利益。
对下属队伍要热情服务,自觉为其排忧解难,严禁“吃、拿、卡、要”(如发现此类现象,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遵守工作时间,讲究办事效率。
第七条各部室业务人员,要及时做好业务报表数据整理,按业务性质和时间要求,经项目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核后对口上报,迟报或漏报给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八条会议制度:项目部实行办公会、工程例会,党工委会和专业会议制度。
(一)、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由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在由书记)主持,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讨论决定下列问题:1、传达学习党和国家、上级机关、地方政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研究贯彻意见;2、研究决定年度、季度、月份工作计划,研究解决生产经营和其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4、研究单位行政管理和职工日常管理工作;5、研究决定并向上级推荐项目部人员的职务、待遇及奖惩;6、项目经理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二)、工程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每月3至5日,由总工主持,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所属施工队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
主要内容:1、传达上级对下一步工作的要求,研究贯彻意见;2、总结前段施工情况,研究部署下步施工计划,提出形象进度要求,制定完成任务的措施;3、分析研究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办法;4、项目经理认为需要研究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党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总支书记(书记不在由副书记)主持,支委成员参加。
党委会讨论决定下列问题: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主要措施;2、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请示、报告;3、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4、党风党纪工作中的重要问题;5、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6、管理权限内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考察、监督、聘免和奖罚;7、支持项目经理实现责任目标的重要措施;8、其他应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问题。
(四)、专题工作会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召开,由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业务部门负责人主持,业务系统有关人员参加。
主要内容:1、研究贯彻上级关于本系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
2、对单位责任成本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3、总结本系统阶段性工作情况,布臵下一步工作意见。
4、研究本系统的有关工作,对重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五)、周例会每周一、四早上,由项目部领导主持,各部室主管参加,主要内容:1、各部室主管汇报前段工作完成情况;2、部室主管汇报近日工作计划安排,需要项目部领导及其他部室协调解决的问题;3、项目部领导布臵任务,提出要求及完成时限;4、研究其它需要及时解决处理的问题。
(六)、其他会议项目部领导根据工程情况及日常管理需要,可组织召开各种临时会议,讨论安排各种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第九条项目部全体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单位统一活动,对召开的各类会议,应会人员要按时到会,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要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第十条项目部各部室主管坚持工作日志制度,将每天工作完成情况及领导安排工作详细记录保存,于下月末报办公室备案,汇总后呈主管领导审核,作为日常工作考核依据(如因未及时记录领导安排工作要点而影响正常工作的,视情节予以处罚)第三章公文管理第十一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分发传阅、存档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分发、原件归档等程序;第十二条收文管理1、凡上级(包括公司、地方政府)及监理、业主、设计来文都必须经办公室登记编号,做好收发文登记,并在公文上附《文件处理签批条》,分送有关部门或人员传阅承办,承办人在《收文签字簿》上签收(如部门人员不在,可直接呈分管领导阅示)。
2、部门接到来文后,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呈分管领导阅示后呈主管领导阅示。
3、承办部门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做好落实(原件由承办部门存档),对有回复要求的文件,按照要求时限内及时回复,并对阅办结果和处理结果及文件原件一并存档。
因文件分发、处理、阅办不及时,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发文管理1、各部室以项目部名义上报下发业务性文件,按规定填写《发文稿纸》,同打印稿经项目部领导审核、签发后制文。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行文。
2、发文格式严格按照公司办【2003】58号文要求,如监理及业主有特定要求格式,按照规定格式制作行文。
3、凡对外报送的业务资料、协议等重要文件,皆需报呈主管领导审核,并复印备份存档,对于机密文件(含图纸),需在文件首页加盖印章,以防止随意传播,每月末,各部门文档资料工作责任人应将收、发文整理成册。
第十四条印章管理1、项目部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印章坚持“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原则,如遇特殊情况外出用印,要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用印登记,携印人签字后方可携带印章外出,原则上一人不能够携带公章外出。
2、任何人不允许以项目部名义办理贷款担保、贷款申请、借款申请及与资金有关的承诺、担保、转移、抵押等事项;3、凡以项目部名义制发的文电、合同、协议、报表、证明材料、介绍信及各类证书、奖状等需加盖项目部公章和主管名章的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4、严禁使用空白印信,严禁在空白证书、奖状、表格纸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需要加盖空白公章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标注用途、时限等限定标识。
5、凡需使用公司资质、个人身份证、个人资质证书等复印件的,需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业务,再次复印无效”字样。
第四章考勤制度第十五条项目部职工考勤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坚持早签到制度,早饭前全体职工必须到办公室在签到表上签到,严禁补签、代签、提前签,未按时签到当日记旷工。
办公室严格控制,严谨徇私舞弊,确保制度落实。
月末办公室根据签到表汇总考勤,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交财务部门作为发放工资、奖金及其它待遇的依据。
第十六条职工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严禁迟到、早退,迟到5分钟内,罚款50元,5至10分钟,罚款100元,迟到1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日扣三日考勤),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第十七条职工外出必须请假,提高办事效率,晚上十点前必须归队,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外出二日以上书面请假,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复后交办公室,无假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探亲、出差,需填写《探亲、出差申请表》,由部室主管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离队,无假外出按旷工处理。
探亲、出差人员必须按时归队,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领导续假,归队后书面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
不按时归队按旷工处理,接到通知不回者,一日扣发五日工资。
第十九条职工调入项目部,考勤以启程之日起计,调出项目部,考勤以离队之日止。
第二十条休假规定详见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五章作息制度第二十一条办公室根据季节变化、施工要求及当地情况制定、调整作息时间。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人员及临时来指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禁止上网聊天、看电视、玩网络游戏,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就寝和午休时间不得大声喧嚷,如因公事加班,应尽量避免发出声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六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各单位要对安全工作应紧抓不懈,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防患于未然,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五条严禁司机酒后开车、带病开车、无证驾车和违章作业。
第二十六条严禁乱接电源,乱扯电线。
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器,杜绝长明灯。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公物和个人物品的保管,探亲、出差期间,贵重物品要委托他人保管,防止被盗。
第二十八条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嫖娼,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下河洗澡,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章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房间内被褥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桌面干净有序,地面无垃圾,窗明几净。
第三十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不乱倒垃圾、污水,禁止随地吐痰,不乱倒剩菜剩饭,不污染环境,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十一条严格按照卫生值日表及卫生责任区要求做好值日,共同维护好公共环境卫生(如未值日或值日不达标,处罚责任人50元/次,并在会议上做检讨)。
第三十二条着装整齐,容貌端正,要经常理发、刮胡须,男员工禁止留披肩发,上班时间禁止穿拖鞋,工作服要经常换洗,保持衣容干净整洁。
第八章日常规定第三十三条关心政治、思想健康、热爱企业、关心集体,不利于集体团结的事不做,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维护项目整体利益。
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杜绝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行。
第三十四条仪表端正、行为规范,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不讲粗话、脏话,不打架骂人,忠于职守、团结协作,自觉维护单位利益,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五条工作有计划,办事讲程序,遵守作息制度,讲究办事效率,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不得越级汇报。
第三十六条以企为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出严厉处罚。
第三十七条非招待、或项目部统一安排不允许喝酒,中午严禁喝酒,特殊情况报项目部主管批准。
第三十八条禁止长明灯、长流水、长烧炭、长开电视,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宿舍,关闭电源,封压煤炉,避免浪费预防火灾及其它事故发生。
第九章奖励及处罚第三十九条项目部大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结合劳动竞赛,经民主评议,每月在项目部内部评选一名“先进个人”,一名“特殊贡献个人”,在参建农民工中评选一名“优秀工人”,以表彰在施工生产、创新增效、遵章守纪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数额奖励。
第四十条凡被公司及业主、地方通报表彰的个人,项目部加倍给予奖励;项目部上报先进未被公司批准的,项目部按照同等标准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