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2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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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其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29页]
第六章其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 转关运输 • 过境货物 • 转运货物 • 通运货物
一、转关运输货物 1、转关:办理海关手续
设关地
进出口货物 海关监管
另一设关地
2、转关地条件及当事人的义务
条件:设有海关监管的场所、转关货物应由已在海关注册 登记的承运人承运。
当事人义务:海关派员押运转关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
• (3) 转关运输的承运车辆应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如具 备密封装置),并承诺按海关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 输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往指定的场所。
• 5、不得申请转关运输货物的范围
• (1)废物类。如动物废料、冶炼渣、木制品废料、 纺织品废物、贱金属及其制品的废料、各类废旧五金、 电机电器产品等、废运输设备、特殊需进口的废物、 废塑料和碎料及下脚料;
• (3)中转转关
• 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 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统 一向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办理进出口转关的方式。
• 进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 理转关手续。
• 出口转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 监管场所,办理转关和验放手续。
• 提示:提前报关转关是在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以提前 报关方式办理。
• (2)直转转关
• 进口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抵指 运地再在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口货物在货物 运抵启运地监管场所报关后,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 转关手续的方式。
• 即在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以直接填报转关货物申报 单的直转方式办理
• 进口汽车整车必须通过以上口岸报关进口,不办理 进口汽车转关运输。
6、转关运输方式
• 转关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三种 方式办理转关手续。
• 转关运输 • 过境货物 • 转运货物 • 通运货物
一、转关运输货物 1、转关:办理海关手续
设关地
进出口货物 海关监管
另一设关地
2、转关地条件及当事人的义务
条件:设有海关监管的场所、转关货物应由已在海关注册 登记的承运人承运。
当事人义务:海关派员押运转关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
• (3) 转关运输的承运车辆应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如具 备密封装置),并承诺按海关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 输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往指定的场所。
• 5、不得申请转关运输货物的范围
• (1)废物类。如动物废料、冶炼渣、木制品废料、 纺织品废物、贱金属及其制品的废料、各类废旧五金、 电机电器产品等、废运输设备、特殊需进口的废物、 废塑料和碎料及下脚料;
• (3)中转转关
• 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 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统 一向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办理进出口转关的方式。
• 进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 理转关手续。
• 出口转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 监管场所,办理转关和验放手续。
• 提示:提前报关转关是在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以提前 报关方式办理。
• (2)直转转关
• 进口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抵指 运地再在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口货物在货物 运抵启运地监管场所报关后,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 转关手续的方式。
• 即在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以直接填报转关货物申报 单的直转方式办理
• 进口汽车整车必须通过以上口岸报关进口,不办理 进口汽车转关运输。
6、转关运输方式
• 转关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三种 方式办理转关手续。
进出口报关程序ppt课件
海关审批是否准予备案,同时确定是否开设台帐
不需要开设台帐的,直接向海关 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需要开设台帐的 凭“台帐开设联系单”到银行开设台帐,
领取“台帐登记通知单”, 凭“台帐登记通知单”
到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保证金台帐相关图片展示
(4)合同备案内容
“两证” 合同
①备案单证 备案申请表、呈报表
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保税
仓库。
❖ 四、通关规则
❖ 1. 存货时间与核销期限
❖
一年,若要延长,需批准,延长最多为一年。应于每月
5日之前以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向主管海关申报上一个月仓库
收、付、存情况,由主管海关核销。
❖ 2. 存货保管
❖
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的损毁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外,
应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的税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税物流货物
监管模式如图所示
1. 保税仓库 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 2. 出口监管仓库
3. 保税物流中心 A 型
物理围网监管模式
1. 保税物流中心 B 型 2. 保税物流园区 3. 保税区 4. 保税港区
类型 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 保税物流中心A型 保税物流中心B型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区
保税物流货物监管期限
❖ 二、设立程序 ❖ 1.主管海关,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 2.直属海关,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 ❖ 3.海关总署,备案。
❖ 三、种类
❖ 公共型: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 自用型:仅存储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 专用型: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保 税仓库。
❖
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
配合查验 缴纳税费
不需要开设台帐的,直接向海关 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需要开设台帐的 凭“台帐开设联系单”到银行开设台帐,
领取“台帐登记通知单”, 凭“台帐登记通知单”
到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保证金台帐相关图片展示
(4)合同备案内容
“两证” 合同
①备案单证 备案申请表、呈报表
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保税
仓库。
❖ 四、通关规则
❖ 1. 存货时间与核销期限
❖
一年,若要延长,需批准,延长最多为一年。应于每月
5日之前以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向主管海关申报上一个月仓库
收、付、存情况,由主管海关核销。
❖ 2. 存货保管
❖
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的损毁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外,
应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的税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税物流货物
监管模式如图所示
1. 保税仓库 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 2. 出口监管仓库
3. 保税物流中心 A 型
物理围网监管模式
1. 保税物流中心 B 型 2. 保税物流园区 3. 保税区 4. 保税港区
类型 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 保税物流中心A型 保税物流中心B型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区
保税物流货物监管期限
❖ 二、设立程序 ❖ 1.主管海关,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 2.直属海关,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 ❖ 3.海关总署,备案。
❖ 三、种类
❖ 公共型: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 自用型:仅存储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 专用型: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保 税仓库。
❖
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
配合查验 缴纳税费
项目五其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讲义课件
减免税货物 暂准进出境货物
租赁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 溢卸货物和误卸货物
进出境修理/出料加工货物
放弃货物/超期未报关货物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2
2020/12/21
课程导入
目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 程的加快,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 一个重要特征是,贸易和投资是连 成一体、不可分割的。
除了前面我们所学习的基本通 关货物,还有一些特殊通关货物, 如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 运往境外的货物,以及其他尚未办 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5.贷款中标项目进口零部件 6.重大技术装备
7.特定区域物资
8.科教用品
9.科技开发用品
10.救灾捐赠物资
11.扶贫慈善捐赠物资
12.残疾人专用品
13.集成电路项目进口物资
14.海上石油、陆上石油项目进口物资
15.进口远洋渔船及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
16.远洋渔业项目进口自捕水产品
17.无偿援助项目进口物资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和广告品;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料
和饮食用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
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7、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1、报关时需提交征免税证明。 申报时海关调阅征免税证明的电 子数据,核对纸质征免税证明。 2、报关单的填写:备案号栏填 写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编码 (Z*****)。
2020/12/21
18
进口口 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
海关 编号:
租赁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 溢卸货物和误卸货物
进出境修理/出料加工货物
放弃货物/超期未报关货物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2
2020/12/21
课程导入
目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 程的加快,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 一个重要特征是,贸易和投资是连 成一体、不可分割的。
除了前面我们所学习的基本通 关货物,还有一些特殊通关货物, 如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 运往境外的货物,以及其他尚未办 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5.贷款中标项目进口零部件 6.重大技术装备
7.特定区域物资
8.科教用品
9.科技开发用品
10.救灾捐赠物资
11.扶贫慈善捐赠物资
12.残疾人专用品
13.集成电路项目进口物资
14.海上石油、陆上石油项目进口物资
15.进口远洋渔船及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
16.远洋渔业项目进口自捕水产品
17.无偿援助项目进口物资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和广告品;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料
和饮食用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
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7、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1、报关时需提交征免税证明。 申报时海关调阅征免税证明的电 子数据,核对纸质征免税证明。 2、报关单的填写:备案号栏填 写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编码 (Z*****)。
2020/12/21
18
进口口 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
海关 编号:
进出境货物报关流程教材(PPT31张)
…
进 出 口 货 物 报 关/报检
载体资料:——真实公司、典型案例; ——针对性、5 3 6
情景3:特殊货物的通关
保税加工货物报关流程分析 加工贸易手册申领
加工贸易报关单填制
报关报检 特定减免税货物通关 工作实务
暂准进出境、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通关 进出境快件、租赁货物和无代价抵偿、进 出境修理、溢卸误卸货物、退运、转关货 物的通关
6+3月
6+6月
/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二、程序
• 适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 进出境展览品: 不使用ATA单证册 备案免 税、免证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 集装箱箱体:免税免证 • 暂时进出口货物:担保免证免税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2.1适用ATA单证册的
• ATA单证册的使用 • 我国ATA单证册有效期 • ATA单证货物申报 ATA单证册申报 报关报检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流程
• 概述 • 程序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1.概述
• • • •
暂准进出口货物 特征 非贸易性 范围: 条件:非贸易性、复运出境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比较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1.1暂准进出口货物
• 特定的目的暂时核准进出境,等税担保,在特定 期限内复运出、进境。 • ATA单证册:是国际通用的报关单和担保文书, 替代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 报关报检 通关文件。依据:《 ATA公约》、《货物暂准进 工作实务 口公约》及其附约A。 • 由8页组成:一页绿色封面单证、一页黄色出口单 证、一页白色进口单证、一页白色复出口单证、 两页蓝色过境单证、一页黄色复进口单证、一页 绿色封底。
进 出 口 货 物 报 关/报检
载体资料:——真实公司、典型案例; ——针对性、5 3 6
情景3:特殊货物的通关
保税加工货物报关流程分析 加工贸易手册申领
加工贸易报关单填制
报关报检 特定减免税货物通关 工作实务
暂准进出境、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通关 进出境快件、租赁货物和无代价抵偿、进 出境修理、溢卸误卸货物、退运、转关货 物的通关
6+3月
6+6月
/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二、程序
• 适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 进出境展览品: 不使用ATA单证册 备案免 税、免证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 集装箱箱体:免税免证 • 暂时进出口货物:担保免证免税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2.1适用ATA单证册的
• ATA单证册的使用 • 我国ATA单证册有效期 • ATA单证货物申报 ATA单证册申报 报关报检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流程
• 概述 • 程序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1.概述
• • • •
暂准进出口货物 特征 非贸易性 范围: 条件:非贸易性、复运出境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比较
报关报检 工作实务
1.1暂准进出口货物
• 特定的目的暂时核准进出境,等税担保,在特定 期限内复运出、进境。 • ATA单证册:是国际通用的报关单和担保文书, 替代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 报关报检 通关文件。依据:《 ATA公约》、《货物暂准进 工作实务 口公约》及其附约A。 • 由8页组成:一页绿色封面单证、一页黄色出口单 证、一页白色进口单证、一页白色复出口单证、 两页蓝色过境单证、一页黄色复进口单证、一页 绿色封底。
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PPT 49张)
(一)含义:指在规定的期限未办理海关手续的海关监管 货物。
(二)处理:
对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1.属于检验检疫目录范围,变卖前进行检验、检疫,费用及 其他变卖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2.处理实际支出费用后,按①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②进 口关税③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④滞报金的顺序扣除相关费用 和税款。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 3.余款,变卖起1年内,予以发还。属国家限制进口的,应 提交许可证件,不能提供的,不予以发还。
28
十一、转关运输货物的通关
(一)转关概述 1、转关的含义 A、进口转关:从进境地入境到指运地海关办 理海关手续(进境地-----指运地) B、出口转关:货物在启运地办已办理出口海 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放行。(启 运地------出境地) C、境内转关:海关监管货物从境内一个设关 地点运往境内另外一个设关地点。(启运地-----指运地)
已放行的退运货物 。
一般退运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税收 因品质、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 复运进境的,不予征税。 已经征收出口税的,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 税,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15
(二)直接退运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 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代 理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
17
四、退关货物
1.含义: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
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 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
2.报关程序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装上 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 关; (2)经海关核准且撤消出口申报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 所; (3)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 (4)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关手续后, 海关应对所有单证予以注销,并删除有关报关电子数据。
(二)处理:
对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1.属于检验检疫目录范围,变卖前进行检验、检疫,费用及 其他变卖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2.处理实际支出费用后,按①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②进 口关税③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④滞报金的顺序扣除相关费用 和税款。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 3.余款,变卖起1年内,予以发还。属国家限制进口的,应 提交许可证件,不能提供的,不予以发还。
28
十一、转关运输货物的通关
(一)转关概述 1、转关的含义 A、进口转关:从进境地入境到指运地海关办 理海关手续(进境地-----指运地) B、出口转关:货物在启运地办已办理出口海 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放行。(启 运地------出境地) C、境内转关:海关监管货物从境内一个设关 地点运往境内另外一个设关地点。(启运地-----指运地)
已放行的退运货物 。
一般退运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税收 因品质、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 复运进境的,不予征税。 已经征收出口税的,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 税,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15
(二)直接退运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 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代 理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
17
四、退关货物
1.含义: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
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 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
2.报关程序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装上 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 关; (2)经海关核准且撤消出口申报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 所; (3)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 (4)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关手续后, 海关应对所有单证予以注销,并删除有关报关电子数据。
其他货物的报关程序(PPT 113页)
申报
核销 结关
复运出(进)境后主管地海关凭复运出境、进境地海 关签发章的海关单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暂时进出境货物需进出口的、放弃的、赠送的、受损 或灭失等情况与展览品海关手续相同。
任务3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报关
船舶、飞机,8年; 机动车辆,6年; 其他货物,5年。
任务1-2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
前期阶段
减免税备案 和审批
进口 报关
后续阶段
处置和解除 监管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减免税备案和审批
图2-6减免税货物申请
(二)进口报关 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程序与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有不同
的方面。 1.进口报关时,除提供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外,还应提交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不需要缴纳进出口关税。 2.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下列情况 例外: (1)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华侨的投资企 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 (2)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 进口许可证管理的。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填制报关单时,报关单上的备 案号一栏要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12位编号。
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纸质ATA单证册、装货单 等单证。
海关在绿色封面和黄色出口单证上签注,留存黄 色出口单证,退还其余各联。
异地 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持主管地海关签章的海 复运 关单证向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办理手续。 复 出境、运出(进)境后主管地海关凭复运出境、进境地 进境 海关签发章的海关单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②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内,因特殊原因出售、转让、放弃,或 者企业破产清算,原“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请人办理 减免税货物结关手续后,向原签发征免税证明的海关提出申请 解除减免税货物监管,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签发“减免税进 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核销 结关
复运出(进)境后主管地海关凭复运出境、进境地海 关签发章的海关单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暂时进出境货物需进出口的、放弃的、赠送的、受损 或灭失等情况与展览品海关手续相同。
任务3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报关
船舶、飞机,8年; 机动车辆,6年; 其他货物,5年。
任务1-2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
前期阶段
减免税备案 和审批
进口 报关
后续阶段
处置和解除 监管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减免税备案和审批
图2-6减免税货物申请
(二)进口报关 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程序与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有不同
的方面。 1.进口报关时,除提供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外,还应提交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不需要缴纳进出口关税。 2.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下列情况 例外: (1)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华侨的投资企 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 (2)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 进口许可证管理的。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填制报关单时,报关单上的备 案号一栏要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12位编号。
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纸质ATA单证册、装货单 等单证。
海关在绿色封面和黄色出口单证上签注,留存黄 色出口单证,退还其余各联。
异地 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持主管地海关签章的海 复运 关单证向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办理手续。 复 出境、运出(进)境后主管地海关凭复运出境、进境地 进境 海关签发章的海关单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②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内,因特殊原因出售、转让、放弃,或 者企业破产清算,原“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请人办理 减免税货物结关手续后,向原签发征免税证明的海关提出申请 解除减免税货物监管,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签发“减免税进 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共34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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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26、机遇对于有准备的头脑有特别的 亲和力 。 27、自信是人格的核心。
28、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 量泉源 之一, 也是成 功的利 器之一 。没有 它,天 才也会 在矛盾 无定的 迷径中 ,徒劳 无功。- -查士 德斐尔 爵士。 29、困难就是机遇。--温斯顿.丘吉 尔。 30、我奋斗,所以我快乐。--格林斯 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2)
2020/12/1
1
集装箱箱体
既是一种运输设备,又是一种货物。当 货物用集装箱装载进出口时,集装箱箱体就 作为一种运输设备;当一个企业购买进口或 销售出口集装箱时,集装箱箱体又与普通的 进出口货物一样了。这里涉及到集装箱箱体 是作为运输设备暂时进出境的情况。
2020/12/1
退税专用联”或税务局出具的“出口商品 退运已补税证明” ④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
2020/12/1
10
※未收汇 ①原出口货物报关单 ②出口收汇核销单 ③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④并同时填制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 货复运进境的,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 口税。原出口时,已征收出口税,重新缴 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的,自缴纳 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由购货单位办理进口手续;
2020/12/1
7
2020/12/1
8
退运货物
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 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 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 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 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 部或者部分货物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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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程序(根据货物的处置方式来决定) 1、退运境外----当事人可以直接办理退运手续; 2、溢短相补----将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按 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
A.限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 B.非同一运输工具或非同一航次之间抵补的,
限于同一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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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
可以申请直接退运的情形:
①因国家贸易管制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 关证件的;
②属错发、误卸货物(或溢卸货物),并能提供 发货人或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
③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 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④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 裁机构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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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卸货物和误卸货物
溢卸货物—— 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 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 提单或运单所列数量的货物。 误卸货物——指将运境外港口、车站或 境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站)卸 下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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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自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 办理海关手续,经申请可延期3个月办理, 超出上述期限海关提取变卖;不宜长期 保存货物,海关可提前变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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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①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
理后; ②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
⑤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
检验证明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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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办理直接退运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前,海关已经确
定查验或者认为有走私违规嫌疑的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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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退运需提交的单据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书; 证明实际进口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 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载货清单; 海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准予退运,海关制发“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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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关单填制要求: ①“标记唛码与备注”栏填写“准予直接
退运决定书”编号; ②“贸易方式”栏填写“直接退运”代码
4500。 3、直接退运一般先填出口货物报关单,再填
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在进口报关单的“标记 唛 码及备注”栏填报关联报关单(出口报 关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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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关 (1)境内生产的集装箱及我国营运人购买进口的集
装箱在投入国际运输前,营运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 关办理登记手续。海关准予登记并符合规定的集装 箱箱体,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海关准予暂时进境和 异地出境,营运人或其代理人无需对箱体单独向海 关办理报关手续,进出境时也不受规定的期限限制。 (2)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 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 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如因特殊 情况不能按期复运出境的,营运人应当向“暂准进 境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延期, 但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应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 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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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归原主----误卸货物
应运往国外,
按转运货物办理,转至境外;
应运往国内其他口岸,原收货人办理进口 手续或转关运输手续;
4、就地进口----由原收货人接受——按一般进
口货物申报,提供溢卸物证明,交验证件,征 税放行;
5、境内转售----原收货人不接受溢卸、误卸货 物,或者不办理溢卸、误卸货物的退运手续,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在国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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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退运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1)报关 (2)税收: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
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 征出口关税,已征收进口关税和代征税的, 自缴纳进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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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退运货物 1、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 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指已办理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 行出口或进口的,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退运 出口的货物。
进口转关货物在进境地海关放行后,当事人申 请办理退运手续的,不属于直接退运货物按一般退 运货物办理退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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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退运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1)报关
一般退运进口报关分两种情形: ※已经收汇核销 ①填写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②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 ③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
4、属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的错发、误卸、溢 卸,获批准退运的,可以免填报关单,凭 “准 予直接退运决定书”办理直接退运手 续;
5、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货物免交许可证、 免征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6、进境申报后批准直接退运的,在直接退 运前海关应将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转关 单数据撤销;
7、应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因改变运 输方式或另一口岸出境的应以转关运输方 式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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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箱体
既是一种运输设备,又是一种货物。当 货物用集装箱装载进出口时,集装箱箱体就 作为一种运输设备;当一个企业购买进口或 销售出口集装箱时,集装箱箱体又与普通的 进出口货物一样了。这里涉及到集装箱箱体 是作为运输设备暂时进出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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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专用联”或税务局出具的“出口商品 退运已补税证明” ④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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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汇 ①原出口货物报关单 ②出口收汇核销单 ③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④并同时填制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 货复运进境的,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 口税。原出口时,已征收出口税,重新缴 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的,自缴纳 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由购货单位办理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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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货物
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 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 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 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 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 部或者部分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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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程序(根据货物的处置方式来决定) 1、退运境外----当事人可以直接办理退运手续; 2、溢短相补----将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按 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
A.限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 B.非同一运输工具或非同一航次之间抵补的,
限于同一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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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
可以申请直接退运的情形:
①因国家贸易管制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 关证件的;
②属错发、误卸货物(或溢卸货物),并能提供 发货人或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
③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 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④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 裁机构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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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卸货物和误卸货物
溢卸货物—— 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 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 提单或运单所列数量的货物。 误卸货物——指将运境外港口、车站或 境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站)卸 下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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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自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 办理海关手续,经申请可延期3个月办理, 超出上述期限海关提取变卖;不宜长期 保存货物,海关可提前变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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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①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
理后; ②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
⑤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
检验证明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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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办理直接退运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前,海关已经确
定查验或者认为有走私违规嫌疑的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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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退运需提交的单据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书; 证明实际进口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 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载货清单; 海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准予退运,海关制发“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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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关单填制要求: ①“标记唛码与备注”栏填写“准予直接
退运决定书”编号; ②“贸易方式”栏填写“直接退运”代码
4500。 3、直接退运一般先填出口货物报关单,再填
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在进口报关单的“标记 唛 码及备注”栏填报关联报关单(出口报 关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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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关 (1)境内生产的集装箱及我国营运人购买进口的集
装箱在投入国际运输前,营运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 关办理登记手续。海关准予登记并符合规定的集装 箱箱体,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海关准予暂时进境和 异地出境,营运人或其代理人无需对箱体单独向海 关办理报关手续,进出境时也不受规定的期限限制。 (2)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 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 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如因特殊 情况不能按期复运出境的,营运人应当向“暂准进 境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延期, 但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应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 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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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归原主----误卸货物
应运往国外,
按转运货物办理,转至境外;
应运往国内其他口岸,原收货人办理进口 手续或转关运输手续;
4、就地进口----由原收货人接受——按一般进
口货物申报,提供溢卸物证明,交验证件,征 税放行;
5、境内转售----原收货人不接受溢卸、误卸货 物,或者不办理溢卸、误卸货物的退运手续,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在国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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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退运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1)报关 (2)税收: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
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 征出口关税,已征收进口关税和代征税的, 自缴纳进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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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退运货物 1、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 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指已办理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 行出口或进口的,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退运 出口的货物。
进口转关货物在进境地海关放行后,当事人申 请办理退运手续的,不属于直接退运货物按一般退 运货物办理退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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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退运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1)报关
一般退运进口报关分两种情形: ※已经收汇核销 ①填写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②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 ③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
4、属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的错发、误卸、溢 卸,获批准退运的,可以免填报关单,凭 “准 予直接退运决定书”办理直接退运手 续;
5、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货物免交许可证、 免征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6、进境申报后批准直接退运的,在直接退 运前海关应将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转关 单数据撤销;
7、应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因改变运 输方式或另一口岸出境的应以转关运输方 式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