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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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措施,旨在确保机动车维修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适用范围、合格证分类、合格证的适用、签发要求等方面对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进行详细解析。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逐年攀升,汽车维修行业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为了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提高维修质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我国政府出台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该制度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在完成车辆维修后,必须经过竣工检验,并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竣工出厂合格证。

二、适用范围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整车一类、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以及取得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及自动变速器三类专项维修经营业务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三、合格证分类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和《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A证主要用于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的竣工检验合格;B证主要用于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的竣工检验合格。

四、合格证的适用1. 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

2. 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照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3. 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计算机打印的合格证(B证)式样应向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五、签发要求1. 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2. 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为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3.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规范合格证的签发、使用、管理,确保合格证的真实、有效。

2024年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机动车维护、修理、维修救援和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机动车维修管理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五条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化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故障诊断和检测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对机动车维修服务需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和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积极发挥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的作用,支持其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一节机动车维修经营分类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指向社会提供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维护、修理、维修救援等相关活动的企业或业户。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服务能力和经营车型种类实行分类许可。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分为汽车维修企业、摩托车维修企业和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

汽车维修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和竣工检验能力不同分为一类整车维修企业、二类整车维修企业和三类专项维修企业(业户)。

整车维修企业可以根据许可项目,从事整车故障诊断、维护、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管理,确保汽车维修质量和安全性,并适用于所有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合格证的定义三、合格证的申领1.所有维修单位和个人在完成汽车维修后,应及时填写维修竣工报告,并由维修人员和车主共同签字确认。

2.维修竣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维修车辆的基本信息、维修项目、维修方法、维修结果等。

3.经确认无误后,维修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属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4.申请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时,应提供完整的维修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并支付申请费用。

四、合格证的审核和发放1.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申请的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进行审核,确保维修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审核通过后,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将颁发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加盖印章。

3.合格证应包含维修车辆的基本信息、维修项目、维修方法、维修结果等,并注明有效期限。

4.维修单位或个人应妥善保管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将其送达车主或维修委托人。

五、合格证的有效期限和失效1.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有效期限应根据不同维修项目的要求进行规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2.若车辆在有效期限内再次需要维修时,维修单位或个人应重新进行维修,并重新申请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失效后,车辆不得再投入使用,维修单位或个人须在失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失效的合格证上交至所属政府交通管理部门。

六、合格证的管理和监督1.维修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完善的合格证管理制度,包括合格证的领用、发放、交接和记录等。

2.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维修单位和个人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维修工作予以处罚,并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3.车主和维修委托人有权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投诉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问题,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

七、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维修单位和个人,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措施:1.警告或批评教育。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附件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一、适用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整车一类、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及取得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三类专项维修经营业务的,均应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二、合格证分类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和《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A证、B证样式详见附件)三、合格证的使用(一)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

(二)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计算机打印的合格证(B证)式样应向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四)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五)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未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附件:《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摘录(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规定与验收标准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规定与验收标准

四、质量返修的处理
(1)凡属于承修厂技术责任而引起的返修,应确定为质量返修或 维修质量事故。无论所发生的质量返修车辆距厂远近,承修厂都应及 时前往处理,并由承修厂承担全部检修和工料费用。承修厂还应填写 汽车返修记录,继而分析质量事故,以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2)凡属于车主操作不当或使用维护不当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如由于不执行汽车大修走合规定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应由车主 及所属单位自行负责。若委托承修厂修理的,其修复的全部工料费用 由车主承担。
(3)倘若涉及双方都有责任的,应根据事故鉴定结果,由双方协 商处理。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验收标准
4.车身
(1)车身正直,左右对称。驾驶室与客车厢形状正确,蒙皮完整 平滑,合缝匀称,且不得漏水或有异响。
(2)仪表台和车厢内饰紧固、贴服和干净;各操作踏板及其支架 符合规定;挡风玻璃视线清晰,不炫目。靠背坐垫完整舒适,后视镜 及座椅颜色、形状、尺寸、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厂要求。
(5)送修单位在大修车辆或大修总成修竣出厂后,必须严格 执行走合期使用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维修质量所造成的 故障或损坏,承修单位都应优先安排、免费修理。倘若发生质量 纠纷,可以先行协商;若协商无效,则交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 门进行技术分析或仲裁。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验收标准
1.整体要求
(1)凡经过大修修复、送往总装配的零部件、总成 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且各项装备齐全、组装 正确、连接可靠、无凹陷残缺、裂损和锈蚀。总装后的 汽车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制造厂设计规定。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验收标准
5.电器设备
(1)蓄电池清洁完好,电解液密度及液面高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当,发电机发电正常。

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
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

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 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

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 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2。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管理,保障维修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汽车维修机构对维修竣工车辆颁发出厂合格证的管理。

第三条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维修机构出具的证明,在一定期限内,经过维修并已合乎相关标准的汽车,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

第四条维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管理流程和相关规范,确保维修合格证的真实有效。

第五条维修机构应当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维修技术和出具合格证的能力,确保合格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维修机构应当配备完善的技术设备和检测工具,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并确保员工的技能和水平达到要求。

第七条维修机构应当建立合格证颁发档案,记录每辆维修竣工车辆的详细信息,包括车辆的基本情况、维修项目、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等。

第八条维修机构应当定期对已颁发的合格证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合格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九条消费者可凭借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享受维修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现车辆出现同一问题,维修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维修。

第十条维修机构应当加强与汽车制造商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汽车的技术更新和相关标准,做好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维修机构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出现纠纷应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十二条维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管理流程,包括颁发、管理、归档等环节。

第十三条维修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管理工作,确保合格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维修机构应当制定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颁发标准,明确颁发条件和审核要求,确保合格证的真实有效。

第十五条维修机构应当对接收的汽车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性能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维修机构应当根据车辆的维修情况和要求,合理确定维修项目和相关费用,并告知车主。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3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3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一、修理厂汽车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由专人负责领取、管理、发放、登记和上报。

二、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人必须经过运政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操作。

三、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人必须熟知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的填写方法和填写项目。

四、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时应详细填写,并不得需填、漏填。

五、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应在车辆出厂时及时真实填写,不得有车辆观厂后被填情况发生。

六、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上接车人签字处应由接车人真实填写,不得由其他人代签。

七、严格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的发放,严禁未进行二级维护而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

八、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完后,由修理厂厂长同意后派专人到运政部门换取。

九、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时,二级维护检验必须由修理厂厂长或厂长指定的质检员盖章,其他人一律不得加盖二级维护检验章。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2)是指对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进行出厂合格证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并对生产厂家进行监督管理。

出厂合格证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出厂合格证的签发:规定出厂合格证的签发程序和申请流程,明确签发的权限和责任。

2. 出厂合格证的内容:规定出厂合格证应包含的信息,如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信息等。

3. 出厂合格证的记录:规定对每一份出厂合格证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 出厂合格证的保管和归档:规定出厂合格证的保管和归档要求,确保证书的安全和可查阅。

5. 出厂合格证的核查:规定对出厂合格证进行核查的方式和频次,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6. 出厂合格证的管理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7. 出厂合格证的追溯:规定对出厂合格证的追溯要求和流程,以应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

8. 出厂合格证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出厂合格证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核。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8号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8号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正文:----------------------------------------------------------------------------------------------------------------------------------------------------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1991年4月10日交通部令28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四)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七)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

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

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标准;(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范文(二篇)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范文(二篇)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对维修项目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后,确认其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其安全性能和质量可靠的证明文件。

合格证是维修项目交付使用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用户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器材的维修、保养、改造、更新等。

三、制度要求1. 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确保达到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 维修项目需要填写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详细记录维修的项目、维修内容、维修时间等信息。

3.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必须由维修人员、质检人员、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4.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需要提交给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5. 严禁伪造、篡改或者造假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检查和整改。

四、操作流程1. 维修项目完成后,维修人员填写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

2. 维修人员、质检人员、项目负责人核实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

3.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提交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4. 质量管理部门对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进行审查,核实维修项目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5. 质量管理部门将审查通过的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签发给维修项目的负责人。

6. 维修项目的负责人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交付给用户,并妥善保存备案。

五、责任和制度保障1. 维修人员负责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的填写和相关资料的提供。

2. 质检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并签字确认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

3. 项目负责人负责核实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申请表的内容,并签字确认。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审查和签发。

5. 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维修厂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完整版)运管备案使用

维修厂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完整版)运管备案使用

质量管理制度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检验制度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

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计量管理是质量管理的基础,计量的正确与否决定着技术质量标准的好坏,因而加强计量管理是汽车维修企业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一、企业内所有计量工具、仪器、仪表及相关资料登记注册,妥善保管;二、对所有计量工具、仪器、仪表定期保养、维护,并作保养记录;三、对所有计量工具、仪器、仪表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规定,定期进行标定,并作记录,并将年审核定标签贴与计量工具、仪器、仪表的显著位置;四、按规定计量工具、仪器、仪表(除钢板尺、卷尺、计算器外)必须集中保管,并完善借用手续;五、按技术要求使用计量工具、仪器、仪表,不得将计量工具、仪器、仪表挪做他用,或违章使用;六、计量器具一旦发生损坏,立即上报管理部门,责任人要进行赔偿,具体额度另文参考;七、计量器具的更新,需做详细记录,并在有关计量标定单位登记;八、采购新的计量器具时,一定要选择有经过国家计量部门认定标示的产品,杜绝无标示产品流入企业。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11、汽车修理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修理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X20XX)要求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修理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需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施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2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合适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催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学问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修理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坚固前方可作业。

举升装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装备。

五、路试车辆必需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娴熟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依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备线路确保完好,性能牢靠,运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惹事故要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爱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当处理。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3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必需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制度1、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由出厂检验员或总质检员负责。

2、出厂检验必须严格把关,按维修级别和维修项目的要求以及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综合调整和检测。

考核车辆的静态和动态(路试)性能。

3、对于二级维修车辆,应按照《二级维护出厂检验表》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履行签名手续。

4、出厂检验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列入车辆的维修技术档案。

5、二级维修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由出厂检验员或总质检员签发出厂合格证。

6、需参加年审或季审的车辆,经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交送检员送往车辆检测站检验。

7、凡经检验存在不合格的项目,应退回原车间返工,返工不计工时。

8、如因返工而贻误交货时间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凡经入厂检验发现了故障而客户又拒绝修理时,在竣工出厂检验单中应予注明,并交客户一份。

对存在的故障隐患和遗留问题不予质量保证,以便分清双方的责任。

维修人员守则1、各类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技术资格证,经就业培训,持证上岗。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三个第一”的思想(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客户第一)。

3、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本厂的信誉和客户利益,礼貌待客。

4、遵守劳动纪律和车间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生产调度。

5、严格按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6、工作认真负责,爱护车辆,正确鉴别零部件是否可用、可修或报废。

如因判断错误而误购新件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5%—10%7、注意安全生产,作业前必须将车辆固定好,正确操作各种器械设备,避免人身和车辆事故的安全。

8、拆装时,轻放轻拿,文明施工,做好对非维修部位的防护工作,特别是要保护好车身面漆和座椅、仪表以及车身地板的清洁。

9、确保维修质量,维修过程以自检为主并结合互检。

未经检查合格,决不能转入下道工序。

10、不得与客户私通,瞒报维修项目;不得向客户索取财物和要求请客吃饭;不得弄虚作假,遗漏施工项目;更不得领新件后不予更换,欺骗客户。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理制度2023-11-07CATALOGUE 目录•制度概述•制度规范内容•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修订与完善•制度落实与案例分析01制度概述定义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是指对汽车维修竣工出厂的检验、审核以及发放合格证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目的确保汽车维修质量,保障车辆安全、环保、可靠运行,降低维修纠纷和维修事故发生率,提高客户满意度。

定义与目的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汽车维修企业、汽车4S店等开展汽车维修业务的单位。

适用对象汽车维修工程师、检验员、审核员以及其他涉及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的人员。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与对象VS提高维修业形象规范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整个汽车维修行业的形象,使消费者更加信任和认可。

制度的重要性确保汽车维修质量通过实施本制度,可对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维修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提高客户满意度。

保障车辆安全运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证明车辆维修后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凭证,通过本制度的执行,可有效降低因维修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环保要求本制度对环保方面也有严格要求,确保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理和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法规。

02制度规范内容建立和完善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汽车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制定维修质量标准和检验流程,明确维修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和质量要求。

对维修过程的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和检测,确保维修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和客户要求。

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维修人员资质要求规定维修人员的专业和技能要求,确保具备从事汽车维修工作的相关资质和经验。

对维修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和评价进行管理,确保维修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鼓励维修人员持续学习和技能提升,提高维修质量和效率。

维修设备管理要求制定维修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保养流程,确保设备的性能和精度符合要求。

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或隐患。

对设备的报废和更新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符合维修业务的需求。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5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5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5篇【第1篇】汽修厂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汽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

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仔细填写[汽车修理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当保管,使用尽毕后准时送交运送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修理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

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定杜绝假维护、假维修、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修理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2篇】汽修企业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汽车修理企业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1、凡进厂举行二级维护以上级别修理的车辆,竣工出厂均需发放合格证。

2、车辆维护竣工合格证由厂总检验员签发。

3、总检验员应仔细核对承修车辆的修理、检验记录,并举行终于检验,确认车辆修理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后,方可签发合格证。

4、合格证上应注明承修车辆进、出厂时光、车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相关信息。

5、合格证必需按挨次号签发,经加盖单位印章并由签发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存根归入修理档案。

6、不得对未经修理的车辆或外单位修理车辆签发虚假合格证。

【第3篇】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状况由专人持道路运送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

【第4篇】汽修厂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汽车维修厂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使用、发放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必需指定专人到运管部门领入,做好编号记下,由专人管理。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3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3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一、为加强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维护客户权益,依据《陕西省道路运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客运中心站修理厂进行下列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向竣工车辆核发《陕西省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1.汽车大修;2.汽车总成修理;3.汽车二级维护;4.小修工时费用总计在____元以上。

三、竣工车辆由竣工质量检验员检验后,对符合质量标准的车辆签发《合格证》。

《合格证》为维修质量合格凭证,承修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

四、车辆返修、送修方将《合格证》交承修方存档,返修竣工后,承修方应履行检验程序另行核发《合格证》。

五、在汽车维修出厂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维修质量纠纷,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进行调解处理时,《合格证》为依据之一。

六、《合格证》由“承修单位存根”、“出厂合格证”、“管理部门存查”三联组成。

管理部门存查联由送修方转交道路运输管理机关。

修理厂签发“出厂合格证”时由出厂检验员负责填写,并加盖承修单位公章和竣工质量检验员专用章。

七、《合格证》由财务部门人员领取,并进行编号登记,发放至质检员保管使用并登记,每周一结算要做到账、登记数、发放数、存根等相符,存查存根交财务专管人员,并由财务专管人员交送“管理部门存查”联至管理部门。

八、《陕西省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由省交通厅监制,厅运输管理局印制(式样见附件1),地、市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负责向汽车维修业户发放。

九、本制度由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修理厂严格执行。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出厂合格证管理的一般规定:1. 出厂合格证是指由生产企业或相关机构出具,用于确认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证明文件。

2. 生产企业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合格性检测,并出具相应的出厂合格证。

3. 出厂合格证应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技术参数、合格证编号等。

4. 出厂合格证应附有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出厂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适用于我司所有生产的产品。

二、定义1. 出厂合格证:指证明产品符合规定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文件,用于表明产品质量合格,并作为产品发货的依据。

2. 出厂合格证管理人员:指负责出厂合格证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质量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工作人员。

三、出厂合格证的发放和管理1. 合格证申请与审核1.1 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出厂合格证发放申请。

1.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1.3 审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明确是否发放出厂合格证。

2. 出厂合格证的制作和发放2.1 出厂合格证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制作,确保其真实、准确和有效。

2.2 出厂合格证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和批次等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2.3 出厂合格证应在产品发货前进行发放,确保与货物一同交付给客户。

3. 出厂合格证的保存和档案管理3.1 已发放的出厂合格证应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档案管理,确保随时可以查找和调阅。

3.2 出厂合格证的保存期限为产品质保期限的两倍,过期后应及时销毁。

四、出厂合格证的使用与管理1. 出厂合格证的使用1.1 客户收到产品后,应查验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并与货物一同保管。

1.2 出厂合格证的内容和货物信息应一致,如有异议应及时联系生产单位进行确认。

1.3 客户在使用产品时,应根据出厂合格证的要求进行操作和使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出厂合格证的管理2.1 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出厂合格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的检查,确保其完整和有效。

2.2 如发现出厂合格证遗失或者损坏,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重新申请发放。

2.3 出厂合格证仅限本企业的产品使用,不得私自给其他单位使用。

五、责任与处罚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制度,并对出厂合格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范文(4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范文(4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厂合格证管理工作,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进行出厂合格证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操作。

第三条出厂合格证是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后,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出厂合格证的颁发机构由企业自行设立,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出具合格证。

第五条出厂合格证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质量状况,不能夸大产品的质量。

第六条出厂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等。

第二章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第七条企业应设立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明确出厂合格证的颁发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出厂合格证的颁发条件包括:产品符合国家和企业相关标准、通过质量检测等。

第九条出厂合格证的颁发程序包括:申请、检测、审核、签发等。

第十条出厂合格证的申请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产品样品、产品规格、生产工艺等。

第十一条出厂合格证的检测应由质检人员进行,确保检测过程公正、客观。

第十二条出厂合格证的审核应对申请材料和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判断产品是否合格。

第十三条出厂合格证的签发应确保证书真实、有效,加盖出厂合格证专用章。

第三章出厂合格证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出厂合格证管理流程包括:申请、检测、审核、签发、发布等。

第十五条申请流程:企业在生产产品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检测流程:申请后,质检人员将产品进行抽检或全检,对产品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审核流程:质检部门对申请材料和检测结果进行审核,确认产品是否合格。

第十八条签发流程:审核通过后,签发出厂合格证,并加盖出厂合格证专用章。

第十九条发布流程:出厂合格证由企业负责发布,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四章出厂合格证管理责任第二十条企业应当设立出厂合格证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和职责。

第二十一条出厂合格证的管理责任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二十二条出厂合格证的管理责任人员应做到:及时处理申请,保证检测结果真实、准确;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合格证的签发;及时发布出厂合格证,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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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形容高尔夫的18洞就好像人生,障碍重重,坎坷不断。

然而一旦踏上了球场,你就必须集中注意力,独立面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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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

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 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

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 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

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去应对每一次挑战。

往往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与自信,独立性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比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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