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及残损鉴定讲义

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及残损鉴定讲义
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及残损鉴定讲义

第一讲:进出口商品检验简述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作用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概况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范围

四、进出口商品检验依据

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作用

?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2.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

3.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提高本国出口产品质量、扩大对外出口的需要

4.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把好进口商品质量关、维护国家根本利益需要

5.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提供国际贸易居间证明、推动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需要

国际贸易环节众多,买卖双方、承运人、保险人等相关当事人经常要求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装运技术条件、货损等进行检验和鉴定,提供证明,作为进出口商品交货、结算、计费和处理质量与残短索赔理赔的有效凭证。检验机构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提供检验服务,对推动国际贸易顺利进行发挥了不可缺少的积极作用。

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概况

?进出口商品检验根据其性质不同分为行政性质的法定检验和民事性质的委托检验。国际上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按照其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官方的、半官方的和非官方的三种类型。

?官方的商品检验机构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设置,根据国家颁布的法令,对指定的进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和监督管理。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署(FDA)、德国技术检验代理机构网(TUV)、英国标准协会(BSI)都属官方检验机构。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我国最大的进出口商品官方检验机构,是由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1年4月10日合并组建。国家质检总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承担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是综合性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机关。

?非官方商品检验机构,经政府主管部门许可或注册登记的民间第三方独立商品检验机构,担负着国际贸易货物的检验和鉴定工作。

由于国际贸易的实际需要,民间商品检验机构业务范围比官方商检机构更为广泛,他们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信誉及对国际贸易的熟悉,为贸易当事人提供灵活及时、科学公正的检验鉴定服务,受到对外贸易关系人的共同信任。

在中国,最大的非官方的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IC),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检集团、CCIC)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许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资质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以“检验、鉴定、认证、测试”为主业的独立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 CCIC始终致力于“质量、安全、健康、环保”领域,为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已成为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在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跨国检验认证机构。CCIC的服务对象包括企业、机构、政府及个人,服务范围涵盖石油、化矿、农产品、工业品、消费品、食品、汽车、建筑,以及物流、零售等重要行业。目前,CCIC在全球拥有约300多家机构,200多家合作实验室,运营网络覆盖约30个国家和地区,遍布全球主要港口、城市及货物集散地;CCIC将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提高CCIC和CQC品牌公信力,凭借丰

富的国际质量服务经验、雄厚的技术实力、完善的服务网络,为全球客户提供公正、快捷、可靠、一致的本地化服务。

?国外有些民间检验机构,有了一定的技术权威,经政府考核认证取得资格,并在政府的严格监督管理之下,由国家授权代表政府行使某些商品或某些方面的检验和管理,承担部分法定检验的任务,即为半官方的检验机构,如日本海事检定协会(NKKK)等。

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范围

按检验项目来分主要包括以下业务:

1.品质检验

品质检验是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指标、规格等级、外观要求等进行检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2.数量、重量检验

数量检验是按照合同规定的计价单位对某批货物的件数、长度、面积、体积等进行清点和丈量,重量检验可根据商品的不同物理状态采用容量计重、水尺计重、衡器鉴重、流量计计重等方式确定其重量,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

3.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是对进出口商品内、外包装的标记、包装材料、包装方法、衬垫物料进行检查,对运输包装和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安全性能检验

是指对进出口商品的安全性能指标符合性的检验,如家用电器的防止触电、爆炸、燃烧性能,各种玩具、儿童用品防止损害儿童的器件性能和有毒元素含量,各种机动车辆制动部件的灵敏度和可靠性,各种锅炉、压力容器的防爆、防炸性能,织物的阻燃性和偶氮染料含量等。

5.卫生检验

对进出口食品是否符合食用卫生条件的检验,包括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生物毒素检验、农兽药残留检验、食品添加剂检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元素检验等,还包括食品容器如包装材料、食用器具及设备的检验。

6.与进出口商品有关的外商投资财产的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

第四节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范围

7.船舶、集装箱等运载工具装运技术条件鉴定

包括对船舱、集装箱等进出口商品运载工具的清洁、卫生、密固、冷藏效能等的适载性检验;出口商品的积载鉴定等。

8.残损鉴定

包括进出口商品的舱口检视、载损鉴定、海损鉴定和验残等。

9.集装箱货物检验

包括出口集装箱的监视装箱和封箱,进口集装箱的启封、拆箱和监视卸箱等。

10.其他鉴定业务

包括进出口商品的抽样、封样鉴定,监视装载和监视卸载,船舶货舱、阀门的施封和启封等。

上述第2项和第6至10项在我国习惯上称为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在过去曾称对外贸易公证鉴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根据,据以衡量进出口商品合格与否。

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依据根据其性质不同可分为:

?法律依据

?法规依据

?部门规章依据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据

?国际公约依据

?国际惯例依据

?贸易合同依据

第二讲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简述

一、衡器鉴重

二、水尺计重

三、容量计重

四、货载衡量

衡器鉴重

衡器鉴重:使用准确的衡器(利用作用物体的重力确定该物体质量的仪器),采用科学的方法,通过正确的操作计算,确认商品的准确重量

鉴重原理:机械杠杆秤称重原理:杠杆平衡原理

电子秤称重原理:通过称重传感器把物体质量(重量)直接转换成与被测重量成正比的电量,再通过电子测量装置测出电量大小显示出被测物体的质量(重量)

衡器种类:台秤,电子汽车衡(包括软件),料斗秤(包括软件)

鉴重程序:

1、查阅检定证明

2、检查衡器

3、校测,包括校对零点、复衡等(台秤水平放置)

4、监督衡重

5、数据分析计算并签发结果

衡器鉴重方法选择:合同有特殊规定的,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对不同品种、不同包装的商品,可采取不同的鉴重方法(散装商品、包件商品(出口/进口)、裸装商品、贵稀商品、以干态、公量和限制含量结算的商品)

水尺计重

水尺计重:通过对承运船舶的吃水及船用物料(包括压载水等)的测定,根据船舶有关图表,测算船舶之排水量和有关物料重量,以计算载运货物重量的一种方式

船舶尺度、船舶水尺及水尺标记、载重线标记、船舶吨位、船舱部位、常用图表

计重原理:依据“阿基米德定律”原理——凡浸在液体里的物体,受向上的浮力作用,浮力的大小,等于物体所排开液体的重量

船舶在设计制造时,就将不同深度的船舶入水部分的体积制成图表,即排水量表,以供查算。水尺计重就是应用漂浮在水中的船舶重量和其所排开水的重量之间的关系这一基本原理,来计算船舶所载货物重量的。

计算一承运船舶装货或卸货重量,通常应在装货或卸货前、后分别进行水尺计重。

水尺计重计算示意图

图中W2L2为船舶载货时的水线,B为载货的排水量,b为载货时船舶存有的燃料油、淡水和压载水等的总数量,W1L1为船舶未载货时的水线,A为未载货的排水量,a为未载货时船舶存有的燃料油、淡水和压载水等的总数量。设X为装或卸货物重量,则有X =(B-b)-(A-a)。

程序及方法:

1、准备

2、审阅图表

3、吃水测定、修正计算

4、排水量计算与修正

5、淡水、压载水测定、修正与计算

6、燃油测定、修正与计算

7、核算船舶常数

8、其他货物的计算

9、计算货物重量

10、签发单证

容量计重

容量计重:通过测量液体货物在经计量检定的容器内的液位高度,或者通过读取液体货物流经检定合格的流量计内累计的体积,结合液体的温度和密度,经必要的修正后计算出该液体货物重量的一种计重方法

计重原理:W=V3ρ

容量计重分类:静态计量和动态计量

静态计量——即以经计量检定的油罐、油驳、罐车或船舱等作为计量容器,通过测量容器内的液位高度(也称液体深度,简称液深),求取液体的体积,并结合容器内液体的温度和密度,经过相应的修正,计算出该液体货物的重量。

动态计量——即以检定合格的流量计,安装在液体流经的管道上,流动的液体进出流量计时,被计量腔内旋转的固定容积空间连续不断地置换,被置换的这部分液体体积得到计数,通过表头计数器指示出累计的体积流量,结合流经表内液体的温度和密度,经过相应的修正,计算出该液体货物的重量。流量计又可分为速度式(如涡轮流量计)和容积式(如腰轮流量计)两种,较常用的为容积式流量计。

程序及方法

1、准备

2、审阅图表

3、测量液位高度/空距(船舱计量须查看船舶纵倾与横倾并进行修正)

4、测量底水高度(船舱计量须查看船舶纵倾与横倾并进行修正)

5、测量液温

6、确定液货密度(装货时应进行采样检测、卸货时可根据情况选择采样检测或装港密度)

7、体积计算

8、密度换算

9、重量计算

10、签发单证

货载衡量

货载衡量:指贸易成交的商品交付运输时采用衡器和量具衡取和测定载运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所谓“货载”是指贸易成交的商品交付运输,由承运人载运于目的地;

所谓“衡量”是指采用衡器和量具衡取和测定载运货物的重量和体积。

货载衡量的主要作用是:

1、国际上长期的历史实践证明,组织运费同盟,指定公证机构办理货载衡量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持航运秩序,消灭非法竞争现象,确保航运主和货主的利益,平衡装载比例,协调运费收益的作用。

2、运费关系到承运人的经营利润和托运人的商品成本,货载衡量提供的货物准确的重量和体积,是承运人计收运费或托运人支付运费的依据,具有权威性的举证作用。

3、订舱(Booking Space)是制定运输计划的一个重要步骤。托运人在托运出口货物之前,必须事先将拟托运货物的品种、数量、重量、体积、目的地以及其它各种特殊要求向船公司提出,这称为订舱。船公司则通过订舱活动,掌握货运动向,便能妥善安排运输,调配船只,调剂航线和挂港。货载衡量可为订舱提供准确可靠的重量、体积,有利于运输计划的合理安排,顺利完成外贸进出口任务。

4、计划配载(Stowage Arrangement)是船舶运输业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船舶的承载能力从货物的体积和重量两个方面受到限制,而货物的包装不一,形态各异,使其体积和重量的表现错综复杂,千变万化。船舶为提高船运能力,充分合理地利用舱容和排水量,即尽力使船舱装满货物,又不使船舶超过满载吃水线。货载衡量工作提供货物正确的体积和重量数据是计划配载的依据。

5、船舶为确保航行安全,需要恰当分配前后各舱与上下舱等舱位的货物重量使船舶有适当的吃水差和适度的稳性。港口装卸货物使用船舶吊杆及其附件时为确保作业安全,对起吊负荷重量也有严格规定。货载衡量所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数据,可以为保证船舶航行和港口装卸作业安全,提供可靠的依据。

货载衡量相关知识:

积载因素和亏舱系数

1. 积载因数(Stowage Factor)

积载因数是指每公吨货物所占的体积(立方米),即货物和体积与重量之比,一般用以下公式表示: S.F=ΣVc/ΣW(式中:S.F:积载因数;Vc:货物的丈量体积,m3;W:货物重量,t)

2. 亏舱系数(Coefficient of Broken Space)

除了货物本身的形状和包装引起的舱容亏损外,由于船舶结构影响,某些部位在堆装货物时不能使用,或者由于货物的积载堆码不齐、不密等因素,都可能造成舱容的亏损,我们把所有这些舱容的亏损称为亏舱。亏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可把亏舱控制在某个范围之内以利于合理利用舱容。

我们把亏舱所引起的积载因数的增加值与原积载因数的比值称为亏舱系数C.B.S:

C.B.S =( S.F′ –S.F)÷S.F(式中:Vch: 装货舱位的总容积,m3;S.F′:包括亏舱的积

载因数; C.B.S:亏舱系数)

与下式是等价

C.B.S=(ΣVch/Σw-ΣVc/Σw)÷ΣVC/ΣW

=(ΣVch-ΣVc) ÷ΣVc=ΣVch/ΣVc-1

重载货和轻载货

在航运业务中,重载货和轻载货有两种概念,一种是作船舶积载之用,另一种作计算运费之用。

1.用于船舶积载

作船舶积载之用需将货物分为重货和轻货。所谓重货与轻货是指货物的积载因数与船舶的舱容系数Ω比较而言,当货物的积载因数S.F小于舱容系数Ω时,则称该货为重货;反之,当

S.F大于Ω时,则称该货为轻货。

舱容系数Ω(Coefficient of Loading)是指船舶货舱容积与船舶净载重量(NDW)的比值,即每一净载重吨占有多少立方米(或立方英尺)的货舱容积:

Ω=ΣVch/NDW

舱容系数Ω是船舶的重要容积性能,也是反映载货性能(指宜装重货还是宜装轻货)的重要技术指标。净载重量NDW不是固定不变的,而要随航程不同有所改变,Ω也将随之改变。一般杂货船的舱容系数均在1.5 m3/ t以上,且有明显的增大趋势。从目前情况来看,有的已达

1.8-

2.1 m3/ t,这是为了适应装运积载因数较大的轻货的需要。

2.用于计算运费

按照航运业务通行惯例,计算运费时也将货物分为重货和轻货两类,但这个重货和轻货的概念和上述作积载之用的概念是不相同的。根据远洋运输惯例,积载因数小于40 ft3/t(或1.1328m3/t)者,称为重量货物(Weight Cargo)或重货(Heavy Goods);反之,称为体积货物(Measurement Cargo)或轻货(Light Goods)。不论重货还是轻货,一般都采用“吨”为单位。为了区别于通常的“吨”,把前者称为“运费吨”(Freight Tons),相当于1运费吨的重量或体积,分别可称为重量吨或体积吨。

重量吨是指按货物毛重作计量单位,重货在计算运费时均以重量吨为计量单位。

体积吨是指按货物体积(或称“尺码”)作计量单位,公制以1 m3(约合35.3148 ft3)为1吨,英制以40 ft3/t(或1.1328 m3/t)为1吨,此吨称为“体积吨”或“尺码吨”。

应该指出:“体积吨”的体积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即“满尺丈量”或称“逢大丈量”)丈量的,不一定是货物的实际体积;“体积吨”也不是轻货的实际重量,只作为计算运费时的依据。

在特殊情况下,船公司会按航线和商品的实际情况,依据水脚公会或船公司自己制定的运费表,查表决定需要重量吨还是体积吨,甚至两者都要。这些内容也都会在“装货单”(Shipping Order)上予以加注。

我国现行远洋运费计算办法规定:凡每1 m3货重大于1吨者按重量(吨)计费,每1 m3货重小于1吨者按尺码计费,每1 m3为1体积吨。

货载衡量工作中的衡重与衡器鉴重工作中的衡重异同

相同之处

1.对于衡器的选择、检定、使用等是完全一样的

2.衡重方法也基本一致

不同之处

1.是重量计算方法不一样:如衡器鉴重工作中的重量计算是计算货物的净重或干净重或公量等。而货载衡量工作中的重量计算只要计算货物的总毛重。

2.是通过衡重取得的重量结果所起的作用不一样:衡器鉴重工作所取得的重量,主要是供作贸易双方结算和供索赔之用的;而货载衡量工作所取得的重量主要是供计算运费、计划配载、租船订舱、确保航行安全之用。

第三讲容量计重(液化气体容量计重)

液体计量基础知识

立式岸罐的计量

船舶液货舱的计量

液体计量基础知识

1.容量和容积

容量是容器所能容纳的物质的量,这里是指容器内液体的体积。因为液体的形状不固定,只有通过容器的容量才能确定它的体积。容量的单位,公制有升(Litre)、千升(Kilolitre),英制有英加仑(Gallon),美制有美加仑(U.S. Gallon)、美桶(U.S. Barrel)等。

容积是容器所能容纳的物质的体积,一般系指固体而言。容积的单位,公制有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英制有立方英寸、立方英尺等。

我国度量衡制的法定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公制(亦称SI制或CGS制),废除了英、美制。然而,国际上仍有一些国家采用英、美制。在从事容量计重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英、美制图表,因此必须熟悉不同容积计量单位之间的互换。常用的容积单位换如下:

2.温度

温度是物体分子平均动能的标志。温度越高表示分子的平均动能越大;温度越低,表示分子的平均动能就越小。

温度的单位是度。温度标度方法(或分度方法)称为温标,常用的有摄氏和华氏两种。

摄氏温标规定在标准大气压(760毫米汞柱高)下,水的冰点为0度,沸点为100度,中间分成100等份,每一等份代表一度,摄氏温度用℃表示。我国采用的就是摄氏温标。

华氏温标则规定水的冰点为32度,沸点为212度,中间分成180等份,每一等份代表一度,华氏温度用℉表示。国际上有些国家采用华氏温标,如美、英等国。

C = 5

(F-32)9

F = 9

C+32 5

式中,C为摄氏温度(℃),F为华氏温度(℉)。

在热力学的基本物理量中,还有一个常用的温标,称为绝对温标。它以-273.15℃为0度,每一度的间隔与摄氏温标完全相同,绝对温度用K表示。绝对温标在液化气体的计量中经常使用。绝对温标与摄氏温标的换算如下:

C = T-273.15

T = C+273.15

式中,T为绝对温标(K)。

各个国家在容量计重中都规定了本国的标准温度,我国的标准温度规定为20℃;美国、英国和中东一些国家的标准温度规定为600F;日本、阿尔及利亚等国家的标准温度规定为15℃。在以下的叙述中,除非特别声明,否则,标准温度均指20℃。

3.密度

密度是指在规定的温度下,单位体积内所含物质的质量,即物体的质量和其体积的比值称为密度,常用希腊字母“ρ”表示。密度的表示公式为:

ρ= M

(5-3-5)V

式中,ρ、M、V分别为物体的密度、质量和体积。

密度是有单位的,国际单位制中密度的基本单位是千克/立方米,常用辅助单位有克/立方厘米、千克/升、公吨/立方米等。在以下的叙述中,除非特别声明,否则,密度单位统一取千克/立方米。

物体的密度与温度有关。一般地说,物体的密度与温度成反比,即温度越高,密度越小;温度越低,密度越大。物体密度ρ可以看成温度t的函数,我们常用ρt来表示物体在温度t时的密度。

物体的密度可以分为标准密度、视密度、相对密度和计量用密度等。在我国,一般我们所讲的密度是指物体在真空中的密度。

标准密度

标准密度是指物体在标准温度(我国规定为20℃)时的密度。在我国,标准密度常用ρ20表示。在以下的叙述中,除非特别声明,否则,标准密度均指物体在标准温度20℃时真空中的密度

视密度

视密度是指用密度计在任意温度t时所测得的液体的密度,亦称观察密度。视密度不能直接用于重量计算,因为密度计测得的读数,仅仅是密度计的刻度读数,并不是相应温度下该液体的真实密度。密度计在检定时的温度一般为20℃,只有当测定时的液体温度恰为20℃时,密度计的刻度读数(即视密度值)才与该液体的实际密度值相等。所以,除20℃外的所有视密度都必须换算到标准密度才能用于重量计算。

石油及其液体产品的视密度到标准密度的换算可在国家标准GB/T 1885-1998《石油计量表》的表59A(原油)、59B(成品油)和59D(润滑油)中查得。

计量用密度

计量用密度是指液体在空气中的密度,可以直接用于重量的计算。标准密度减去空气浮力修正值即为该液体在标准温度20℃时的计量用密度。

4.相对密度(比重)

相对密度是指在给定的温度下,单位体积内物体的质量与特定温度下同体积的纯水(蒸馏水)质量之比值,常用dt1/t2表示。

Dt1/t2 = M1

=

ρt

1

V

=

ρt

1 M2ρt

2

V ρt

2

式中,M1、M2分别为该物体与纯水的质量,ρt

1为该物体在温度t1时的密度,ρt

2

为纯水在温度

t2时的密度,V为该物体的体积,亦即纯水的体积。

从公式可以看出,相对密度(比重)即为在温度t1下某物体的密度与在温度t2下纯水密度的比值,这就是真正含义上的“相对密度”。

因为4℃的纯水的密度为1公吨/立方米,所以物体在温度t℃时与纯水在4℃时的相对密度dt/4℃,在数值上与该物体在温度t℃时的密度值相同(此处密度单位取公吨/立方米)。因而,在实际计算时经常混用dt/4℃和ρt,但两者在概念上是不同的。相对密度(比重)是两个物体的质量之比值(或密度之比值),没有单位;而密度是有单位的。在我国国家标准中,统一采用密度

5.API度

API 度是由美国石油协会(API )制定的一种液态烃相对密度(比重)的量度,用以API 度

划分刻度的比重计来测定相对密度(比重)值。API 度与相对密度(比重)之间的关系为:

API 度 =

141.5 -131.5 S.G.60/60F

S.G.60/600F = 141.5 API 度+131.5 从公式可以看出,API 度是相对密度(比重)的函数,相对密度(比重)越大,API 度越小;

相对密度(比重)越小,API 度就越大。

6. 液体的密度温度系数

液体的密度温度系数就是液体温度每变化1℃其密度的变化值,常用希腊字母“γ”表示,

其数值可用下式表示:

γ = ρt 1-ρt 2 t 2-t 1

式中,ρt 1、ρt 2分别为液体在温度t 1℃和t 2℃时的密度。

(由于液体密度与温度一般并不呈绝对的线性关系,此处γ用γt 1→t 2表示可能更为确切)

对于部分动植物油脂和液体化工品,其密度温度系数值基本上可看成一个常数。部分动植

物油脂的密度温度系数值,见表5-3-2;部分液体化工品的密度温度系数值可在SN/T 0993-2001

《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液体产品静态计重》附录A 化工品系数表中查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液体化工品,如浓度为98%的硫酸,其密度与温度的

关系是“非线性”的,必须根据其专用的密度温度系数值表查得相应的系数值。

ρ20,就可以利用下式计算其在其他温度t℃时的密度ρt:

ρt=ρ20+γ(20-t)

7.液体的体积温度系数

当液体温度升高或降低1℃时,液体体积的相对变化值称为体积温度系数,常用英文字母“f”表示,其数值可用下式表示:

f = V2-V1

V1(t2-t1)

式中,V1、V2分别为液体在温度t1℃和t2℃时的体积。

(由于液体体积与温度一般并不呈绝对的线性关系,此处f用f t

1→t2表示可能更为确切。)

对于部分液体化工品,其体积温度系数基本上可看成是一个常数。在SN/T 0993-2001《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液体产品静态计重》附录A化工品系数表中同样列出了部分液体化工品的体积温度系数值。因此,其在标准温度时的体积V20可用下式求得:

V20=V t3[1-f(t-20)]

式中,V t为该液体化工品在其他温度t℃时的体积,f为该液体化工品的体积温度系数值。

8. 液体的体积修正系数和标准体积

液体的体积随温度变化而变化,因温度变化而使液体体积膨胀或收缩的程度,称为液体的体积修正系数。通常,液体的体积修正系数是指液体在标准温度20℃时的体积V20与在实测温度t℃时的体积V t的比值,用英文字母“K”表示,其数值可用下式表示:

K = V20 V t

(由于液体体积与温度一般并不呈绝对的线性关系,此处K用Kt→20表示可能更为确切。)石油及其液体产品的体积修正系数可在国家标准GB/T 1885-1998《石油计量表》中的表60A (原油)、60B(成品油)和60D(润滑油)中查得。因此,对于石油及其液体产品,其在标准温度时的体积V20可用下式求得:

V20=V t3K

式中,V t为石油或其液体产品在其他温度t℃时的体积,K为石油或其液体产品从温度t℃时的体积修正到标准体积的体积修正系数。

9. 空气浮力修正值

由于液体在空气中受到浮力的作用,同一液体在空气中的重量比其在真空中的重量要小,二者之差值,就称为空气浮力修正值。通常所说的空气浮力修正值指的是空气浮力对液体的密度修正值,用希腊字母“β”表示。

关于空气浮力修正值的确定,各国是有所不同的。实验表明,空气在温度20℃、一个标准大气压时的密度为1.2千克/立方米。有的国家就直接以1.2千克/立方米作为空气浮力修正值。

千克/立方米这一范围内,故在进行液体产品的容量计重计算时,一般应以1.1千克/立方米作为空气浮力修正值。

立式岸罐的计量

容量计重中的静态计量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计重方法亦相似,唯计量容器的不同,液体产品种类的不同和进口或出口的不同,在具体操作上和工作程序上有所区别。为了便于叙述和应用,本节和下节分别就立式岸罐用于石油及其液体产品和液体动植物油脂的计量方法以及计量船舱用于液体化工产品的计量方法逐一进行介绍。对于油驳、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等计量容器的计量,除实际测量方法有所不同外,其它均与岸罐或船舱计量相一致。

立式岸罐的计量

立式岸罐适用于各种液体产品的计量。在使用立式计量岸罐进行容量计重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遵循合理的工作程序,并使用规范的操作方法。

1.应具备的条件

A.岸罐的技术条件:岸罐须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备有检定证书和罐容量表。

B.计量工具与试剂

a.计量工具

包括量油尺、温度计、密度计、量底水尺、取样器、盛样容器等。量油尺、温度计和密度计均需备有检定证书及修正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量油尺的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1毫米。温度计的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2℃,测定石油密度时选用的温度计应是棒状全浸式温度计,其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1℃,石油密度计的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5千克/立方米。取样器应以铜质或铝合金材质制成,提拉绳应是防静电材料,其重量应不小于其所排开液体重量的1.5~2倍。

b.试剂

试水膏应该均匀地涂在量底水尺上,在15~20℃的水中,试水膏颜色发生变化的时间应不超过5秒钟,变色后的颜色应清晰分明、界线清楚,并能与水面一致。量底水尺在油水之间停留5秒钟的示值变化不超过0.5毫米,停留20秒钟无脱落现象。

试油膏应均匀地涂在量油尺上,浸在15~20℃的120号溶剂汽油中,变色时间应不超过10秒钟,停留20秒钟的示值变化不超过0.5毫米。

c.其它

(1)罐区具有扫线设备,扫线压力符合要求,效果良好。

(2)罐区泵浦、管线、阀门等布置清楚,能够通过对阀门施封,防止旁流、串罐。对于不是单罐单线的罐区,应关闭相关的管线阀门并施以封识。

(3)计量前应查明输油管线内存油情况,并使其在输油前后保持相同状态。

(4)对于浮顶式岸罐,在计量前,禁止人员上浮顶,以免液面波动。雨雪天测量液位高度时,应排除浮顶盖上积水、积雪。

(5)对于储存的重质油品和高凝固点的动植物油脂,计量前还应了解罐内液温情况。如罐底油液因温度偏低近于凝结,应设法对其加温,使之达到适于准确测量的温度。

(6)计量时应避开岸罐的非计量区。

(7)测量液位高度(或空距)、液温8小时后仍未输液的,应在开泵前复测,并以复测结果为准。在测量液位高度(或空距)、液温之前,必须给予所装卸的液体一定的稳定时间。各种油品的最短稳定时间见表5-3-6。

(9)输油及计量过程中,不应有其他影响计量准确性的因素。

2. 测量、测定

A. 测量液位高度: 直接测量、间接测量空距

B. 测量罐内底水高度

C. 测量液温

D. 测量罐壁温度(保温罐-罐壁温度以罐内液温代替;非保温罐。罐壁温度取罐内油液平均温度与罐外大气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E.测定油液密度

a.取样

是,在取样前,先将取样器洗净,再用待取样的油液冲洗一次。取样时,将取样器投到指定部位,待油液充满取样器后将之提出,把取样器内的油液倒入清洁、干燥的试样容器中。然后按1∶1∶1的比例合并上部样、中部样和下部样为组合样,混合均匀后即得代表罐内整批油液的试样。

b.密度测定

各种液体产品密度的测定方法按照相应的标准执行。

下面简单介绍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的方法(即密度计法)。

除选用符合上述技术条件的石油密度计和全浸式温度计外,还需选用一个清洁、干燥的玻璃量筒。量筒的内径至少比所选用密度计的外径大25毫米、高度应足以使密度计漂浮在试样中时密度计底部与量筒底部的距离大于20毫米。测定工作一般在室温下进行,测量油温要尽量接近岸罐中油液的实际温度,实际温度与室温之间的温差要控制在±5℃以内。将调好温度的试样,小心地沿筒壁倒入玻璃量筒内,然后搅拌均匀。把量筒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衡,待液面平静无气泡后,将选好测量范围且清洁、干燥的密度计徐徐放入试样中。密度计不能接触量筒壁,液面以上的密度计管浸湿不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待密度计稳定后,按相应标准读取示值。

测定密度的同时要测量试样的温度。温度计要保持全部浸入,温度读准至0.1℃。以同样的测定方法重测试样的密度与温度。两次测量试样的温度要稳定在±0.5℃以内,两次测得的密度之差,不得超过一个分度值。以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测定结果,亦即该液温下的试样视密度。根据测得的试样温度与视密度,从GB/T 1885-1998《石油计量表》中的表59A、59B和59D中查得相应试样的标准密度。对挥发性差且粘稠的试样(如原油),应当将试样加热到具有足够流动性的最低温度下测定。

F. 石油含水量测定

对于石油及其液体产品,还需测定其含水量。石油含水量测定方法,按相应的标准执行。

3. 石油及其液体产品的计算

A. 测量、测定数据的确定

人工测量、测定的数据如高度、温度和密度,都必须按量具检定证书中给出的修正值进行修正。量具的修正可近似取邻近检定点的修正值。各项测量、测定数据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修约,具体要求是:液位(或水位)高度(或空距)修约至1毫米;温度修约至0.1℃;密度修约至0.1千克/立方米。

B. 标准体积的计算

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的计量是以标准温度下的体积去乘以减去空气浮力修正值后的标准密度,求取重量。故在求得常温下的油液体积后,还要换算到标准温度下的体积。

a.当时液温t℃下油液体积V t的计算

首先,根据测量与修正后的液位高度(或空距)和底水位高度,在罐容量表上分别查得油水的总体积V总和底水的体积V水;再根据修正后的液位高度,在静压力容积修正表中查得静压力容积增大值ΔV s,乘以标准密度求得静压力容积修正值ΔV y;最后进行罐壁温度修正,求得当时液温t℃下的油液体积V t。

b.保温罐

V t=(V总-V水+ΔV y)3[1+3α(t-20)]

式中,ΔV y=ΔV s3ρ20,α为罐壁材质的线性系数,钢罐一般取0.000012。

c.非保温罐

V t=(V总-V水+ΔV y)3{1+2α[(t + t气)/2 -20]}

式中,t气为罐壁周围大气温度。

另须按下式作量油尺修正:

H=h’3[1+α(t-20)]

式中,h为量油尺温度修正后的实际液位高度,h’为量油尺所测液位高度的读取值。

B. 标准温度下油液体积V20的计算

根据当时油液温度t℃及油液的标准密度ρ20,在GB/T 1885-1998《石油计量表》中的表60A、表60B或表60D中查得该油品从t℃时体积V t修正到标准体积的体积修正系数K,按下式求得标准温度下的油液体积,即标准体积V20:

V20=V t3K

(注:石油计量中,现以VCF代替K,以下同)

C.标准密度的换算

根据密度计在温度t℃下测得的油液视密度ρt,从GB/T 1885-1998《石油计量表》中的表59A、59B或59D中查得相应试样的标准密度ρ20

D.重量计算

在按下式计算油液重量W时,油液密度必须进行空气浮力修正。

W=V203(ρ20-β)

式中,ρ20、V20分别为油液的标准密度和标准体积,β为空气浮力修正值。

在计算浮顶罐内储存的油液重量时,必须考虑浮顶引起的液位变化因素。在浮顶呈自由漂

浮状态下,计算罐内储存油液重量时,还应从中扣除浮顶的重量。浮顶的重量与非计量区域的范围,可以从检定证书中查得。浮顶不在完全起浮状态时,不能作为计量交接使用。

4. 液体动植物油脂的计算

A.与石油及其液体产品计量方法的不同点

a.计算公式不同。散装液体动植物油脂的计量,是以实测液温下的体积乘以实测液温下扣除空气浮力修正值后的密度求得。

b. 密度温度系数不同。因为石油及其液体产品的密度变化范围较大,相应的密度温度系数也有较大的变化,所以不能作为一个常数来使用。而液体动植物油脂的密度变化范围较小,20℃时的密度一般在910.0~970.0千克/立方米之间,其密度温度系数在0.6~0.7之间,通常可将其作为一个常数来使用。我国规定,除鱼油的密度温度系数为0.68外,其它液体动植物油脂的密度温度系数统一为0.64。

c.测定密度的方法不同

石油及其液体产品的密度采用“密度计法”测定。

液体动植物油脂除油类采用“密度计法”测定密度外,其它在常温下凝固的脂类一般采用“比重瓶法”测定其相对密度。“比重瓶法”就是将一定量的温度为t1℃的油液称重,再对温度为t2℃与上述油液同体积的纯水称重,前后两者重量之比值即为相对密度。

a.相对密度的换算

根据“比重瓶法”测得的相对密度dt1/t2℃,按下式求得试样油液在t1℃温度下的密度ρt

1

ρt

1=dt1/t2℃3ρt

2

式中,ρt

2

为纯水在t2℃温度下的密度。纯水密度表见表5-3-8。

b.实测液温下的密度换算

根据从相对密度dt1/t2℃换算得来的油液在温度t1℃下的密度ρt

,再按下式求得实测液温

1

t℃下的油液密度ρt:

+γ(t1-t)

ρt=ρt

1

式中,γ为该油液的密度温度系数值,一般取值为0.64。

c.油液重量的计算

按下式计算罐内油液重量W:

W=V t3(ρt-β)

式中,ρt、V t分别为油液在温度t℃时的密度和体积,β为空气浮力修正值。

船舶液货舱的计量

船舶设计部门一般在船舶设计、建造时就为油轮和货轮上的液货舱编制舱容表,有的船舶的液货舱还经专门检定机构予以重新测量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和舱容表,以供容量计重之用。

船舱计量方法与立式岸罐的计量方法大致相同,也是通过测量舱内液位高度(或空距)和液温,再根据液位高度(或空距)计算出油液体积,最后根据油液密度计算出液货舱内油液的重量。

船舱计量方法所不同的是,有时须将液位高度或空距的数值先进行船舶纵横倾修正(有时直接修正体积)。下面介绍船舱计量应具备的条件、工作步骤和测量计算方法介绍如下。(一)应具备的条件

1. 使用的舱容表,应是船舶设计部门缮制的正规舱容表或由有关检定部门签发的证书及随附的舱容表。

2. 船舶有纵横倾时,应有正规的纵横倾舱容或液位高度(或空距)修正表。

3. 液货舱应有测量孔或测量管的装置,其测量基准点的位置一般应在舱容表上列明,并应与实际相符。

4. 使用的计量工具,包括量油尺、拓盒式温度计及石油密度计等应经检定合格并在使用有效期内。计量工具的基本要求同岸罐计量。

5. 备有适合使用的取样器、试水膏、试油膏。

6. 测量液位高度或空距前,船方应提供船上吸油管内储油状况,并予以查明。

7. 装货完毕0.5~1小时后才能测量舱内液位高度。

8. 如果舱内液面有泡沫,应等泡沫基本消除后才能测量舱内液位高度。

9. 如果舱内油液因低温呈凝固或半凝固状时,应予加温,待其溶化后方可测量液位高度(或空距)和液温。

(二)测量顺序

1. 查看船舶纵倾与横倾

在测量液位高度或空距前,应查看船舶的纵横倾,并作好记录。

纵倾值即船舶艏艉吃水值之差;查看船上的船舶倾斜仪上所指示的倾斜度数与倾斜方向,即得船舶的横倾值与横倾方向。

当某一舱的测量位置不在舱内液面的中心点上时,船舶纵横倾状态对该舱内的液位高度(或空距)就有很大影响。所以,当船舶存在纵倾或/和横倾时,必须查看船方提供的舱容表,或者单独的纵倾或/和横倾修正表,按表中规定对测量值进行纵倾或/和横倾修正。

2. 测量液位高度与底水位高度

逐一测量各舱内液位高度(或空距),同时测量舱内底水位高度,并作好记录。

测量液位高度或空距一般根据船舶具有的条件而定。从测量管内测量液位高度时,必须先试测测量管的总高度,并与舱容表所列高度进行核对,以免测量管内有异物或锈片、锈粉等杂物影响测量的准确度。

在测量液位高度(或空距)时,应将量油尺沿测量管口或测量孔口垂直下尺,操作要求与立式岸罐基本相同。测量液位高度的尺砣触及舱底的瞬间,或者测量空距的尺砣进入液面,尺

带上所取的整数值对准上部测量基准点的瞬间,均须立即提尺,以免船舶晃动时液面跟着波动,影响测量准确度。

液位高度(或空距)应连续测量3至5次,测量差值如超过20毫米,则应适当增加测量次数;当连续两次以上差值超过40毫米时,应暂停测量。如连续两次的测量值相同,则取该值;否则,取全部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对于进口液体产品,不论是石油、液体石油产品、液体化工品或液体动植物油脂,在计量时,首先要测量底水,因为在装货港或航程中舱内有可能进入不明水或本身油液中的水分有沉淀。测量底水可使用试水膏,并按实际测得的底水位高度从舱容表中查得相应的底水体积,再从油液总体积中扣除。

3. 测量液温

逐一测量每个液货舱内油液的温度,并作好记录。测量液位高度(或空距)后应立即测量该舱内油液的温度。因为所测液位高度(或空距)是在当时液温条件下的数值,如果间隔时间长,液温很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舱内液位高度(或空距)也随之变化。温度对容量的影响远较密度对容量的影响要大,所以必须测准液温,而且测量结果要能够作为整舱油液的平均温度。

温度计的投放位置与下尺位置相同。各舱测温点的布置要求同岸罐计量。

(三)计算

1. 测量、测定数据的确定

测量所得的液位高度(或空距)和液温,应按量具检定证书中给出的修正值进行修正,并修约到最小计量单位。

2. 液位高度(或空距)和底水位高度的纵倾、横倾修正

当船舶处在纵倾或/和横倾状态下,而测量点位置又不在船舱的纵向或/和横向的中部,则必须对舱内液位高度(或空距)或油液体积进行修正。

如船方提供的舱容量表中列有纵倾或/和横倾修正值,或者备有单独的关于液位高度(或空距)的纵倾或/和横倾修正表,则按表中的规定对油液及底水的体积或液位高度(或空距)分别进行纵倾或/和横倾修正。否则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修正或处理。

3. 各舱内油液在当时液温下体积的计算

根据纵、横倾修正后的液位高度(或空距)和底水位高度,在舱容表上分别查得各舱内相应高度(或空距)时的底水体积V w和油水总体积V b。如舱容表的检定证书上列明该舱舱容不包括吸油管的净容量V p,且管内确储有油液,则该舱内油液在当时温度t℃下的体积V t可用下式表示:

V t=V b-V w+V p

4. 各液货舱内油液重量的计算

关于石油及其液体产品以及液体动植物油脂的重量计算方法,已在立式岸罐计量这一小节中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现就液体化工品的重量计算方法作一简单叙述。

对于液体化工品,有两种重量计算方法,分别为体积修正法和密度修正法。

(1)体积修正法

先根据液体化工品的体积温度系数f,按下式把该液体化工品在当时温度t℃下的体积V t 换算成在标准温度20℃时的体积V20。

V20=V t3[1-f(t-20)]

再根据该液体化工品的标准密度ρ20,按下式计算其重量W。

W=V203(ρ20-β)

式中,β为空气浮力修正值。

(2)密度修正法

先根据液体化工品的密度温度系数γ,按下式把该液体化工品在温度20℃时的标准密度ρ20换算成在实测液温t℃时密度ρt。

ρt=ρ20-γ(t-20)

再根据该液体化工品在实测液温t℃时体积,按下式计算其重量W。

W=V t3(ρt0-β)

式中,β为空气浮力修正值。

应当指出的是,当采用上述两种方法计算得出的结果引起争议时,应以体积修正法得出的结果为准。

下面就石油及其液体产品、液体动植物油脂和液体化工品的重量计算方法作一列表式的比

t20t、ρ20为液体分别在温度t℃和20℃时在真空中的密度(后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标准密度);K为石油及其液体产品从温度t℃时的体积修正到标准体积的体积修正系数,可在GB/T 1885-1998《石油计量表》表60中查得;γ、f分别为液体的密度温度系数和体积温度系数,液体动植物油脂的密度温度系数见表2,液体化工品的密度温度系数和体积温度系数可在SN/T 0993-2001《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液体产品静态计重》附录A化工品系数表中查得;β为空气浮力修正值,其取值见表5-3-4。

5. 舱底残留油液重量的计算

由于计量船舱内部结构的原因,卸载结束后,常有部分油液残留在舱底,这时需要对各舱内残留的油液进行测量、计算以求得其重量,并从油液的船舱计量总重量中扣除。

由于舱外侧(船壳)受舷外港水温度的影响,在卸载凝固点较高的液体动植物油脂(如棕榈油在30℃左右、牛羊油在40℃左右就开始凝固)的过程中,舱内壁可能会残留一定数量的凝固油液。船方通常采用其它舱内的热油通过洗舱机冲刷舱壁、舱侧与舱顶,使部分凝固油液受热油冲刷而下淌。随着舱内油液的不断卸出,液面逐渐下降至舱底加热管的下方,导致舱底油液的温度迅速下降,如船方不及时派员入舱推扫,舱底将会残留较多的凝固油液。这些凝固油液原则上应由人工下舱掏净带出后计量或过磅称重。

6. 卸出油液重量的计算

各舱卸载前舱内的油液重量与卸载后舱内残留油液重量之差,经累加后,即得全船实际卸出油液的总重量。

水尺计重系通过对承运船舶的吃水及船用物料(包括压载水等)的测定,根据船舶有关图表,测算船舶之排水量和有关物料重量,以计算载运货物重量的一种方式。具体地说,这种方式是以承运船舶为一大型“衡器”,在装货前、后或卸货前、后,分别观测其吃水(水尺),依据准确、有效的船舶图表查算相应排水量,经必要的修正计算后,扣除经测算的压载水、淡水、燃料油、船用物料和空船重量等,最终求得所装载或卸载货物的重量。水尺计重亦称为“公估”,英文一般称作“Draft Survey”或“Checking Draft”,简单解释为:以观测船舶吃水的方式,计算漂浮船舶上货物的重量。

水尺计重与其他计重方式相比较,具有简便、迅速、免除装卸货物损耗计算、鉴定费用较低等特点,有利于货物的散装运输,有利于降低成本,有利于提高运输效率、加速船舶周转和港口疏运;在实施水尺计重过程中,承运人、收货人、各方鉴定人等都可以到现场参与见证,

故其结果容易为各方所接受。

水尺计重是一种可行的计重方式,其准确度可达到士5?以内。

影响水尺计重准确度的因素较多:如船舶图表的误差;风浪对观测水尺的影响;船体变形的影响;船舶大纵倾对测定压载水、燃料油、淡水的影响等。造船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较高素质的水尺鉴定人的努力工作,是保证水尺计重准确的基本条件。

一、水尺计重的基本原理

水尺计重主要依据“阿基米德定律”原理:“凡浸在液体里的物体,受向上的浮力作用,浮力的大小,等于物体所排开液体的重量。”

据此,船舶浮在水中所排开水的重量就等于该船的全部重量;该船所排开水的体积,亦等于该船浸水部分的体积,因此,如能求出浸水部分的体积,乘以船舷外水的密度,即可知道该船的全部重量。

船舶在设计制造时,就将不同深度的船舶入水部分的体积制成图表,即排水量表,以供查算。水尺计重就是应用漂浮在水中的船舶重量和其所排开水的重量之间的关系这一基本原理,来计算船舶所载货物重量的。

计算一承运船舶装货或卸货重量,通常应在装货或卸货前、后分别进行水尺计重。计算过程如图5-2-1所示。

图5-2-1 水尺计重计算示意图

图中W2L2为船舶载货时的水线,B为载货的排水量,b为载货时船舶存有的燃料油、淡水和压载水等的总数量,W1L1为船舶未载货时的水线,A为未载货的排水量,a为未载货时船舶存有的燃料油、淡水和压载水等的总数量。设X为装或卸货物重量,则有X =(B-b)-(A-a)。

二、有关船舶知识

与水尺计重有关的船舶知识涉及面很广,这里我们仅就船舶尺度、水尺标记、载重线标记、船舶吨位、船舱部位、常用图表等作一简单介绍。

(一)船舶尺度

船舶的主要尺度包括船长、船宽、船深和吃水。它根据不同的用途和测量方法分为船型尺度(设计尺度)、最大尺度和登记尺度三种。下面介绍与水尺计重关系较大的前二种尺度。

1、船型尺度(设计尺度)

船型尺度是计算船舶干舷、稳性、吃水差等依据的尺度。它包括:

(1)夏季满载水线长度LSWL(Length on Summer Load Water Line ):系指通过夏季满载水线从船艏柱前缘至船艉轮廓线后缘的水平长度,亦称设计满载吃水线。

(2)垂线间长度LBP(Length Between Perpendiculars):系指平行于基线沿夏季满载水线自船艏柱前缘至船艉柱后缘的水平长度。通常取夏季满载水线长度的96%。它用于理论计算,故亦称作计算长度。

(3)船首垂线FP(Fore Perpendicular):系指通过船艏柱前缘和夏季满载水线交点的垂线。

(4)船艉垂线AP(Aft Perpendicular):指通过船艉柱后缘和夏季满载水线交点的垂线。如

没有船艉柱的船舶,则以舵杆中心线为船艉垂线。

有关船舶尺度如图5-2-2所示。

图5-2-2 船舶有关尺度

(5)基线(Base Line):系指龙骨上缘与设计水线平行的直线。龙骨线是在龙骨的下缘,与基线有一定的高度之差。

(6)型宽B(Moulded Breadth):系指船舶最宽处,两舷肋骨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包括船壳铁板),亦称为计算宽度。

(7)型深D(Moulded Depth):系指船舯处的船舶深度,即从龙骨上缘(基线)量至露天甲板横梁上缘的垂直距离。

(8)型吃水d(Moulded Draft):系指船舯处由龙骨上缘(基线)量至夏季满载水线的垂直距离。型吃水亦称作设计吃水。

2、最大尺度

最大尺度是船舶停靠泊位、通过或进入一定尺度的船闸、船坞、桥梁和狭窄的航道及港湾内移动回转的主要参考数据,它包括:

(1)总长LOA(Length Over All):系指从船艏最前端量至船艉最后端的水平距离。

(2)最大宽度Bmax(Maximum Breadth):系指船体最大宽度部位(通常指船舯处)船壳两舷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3)最大吃水Dmax(Maximum Draft):系指船舯处自龙骨下缘至夏季满载水线的垂直距离。

(4)水线以上最大高度Hmax(Maximum Height Above Water Line):系指船舶空载水线(Light Ship Water Line)平面至船舶最高点,即通常桅杆之桅冠或雷达桅避雷针顶端的垂直距离。

(二)船舶水尺及水尺标记

船舶水尺(Draft )系指船舶的吃水深度。船舶在正浮状态下其实际吃水为船舯处自龙骨下缘至实际水线间的垂直距离。

水尺标记(Draft Marks)是以数字表示船舶吃水深度的一种记号。一般对称地标明在船艏、船艉、船舯的两舷,并以船底龙骨线下缘为零点,按自下而上顺序,标至船舶最大吃水深度以上。

水尺标记有公制和英制两种标记方法:

(1)公制:以阿拉伯数字书写,其字体高度为10厘米,字体线条粗细为2厘米,相邻两数字之间的垂直距离为10厘米,如图5-2-3所示。

图5-2-3 公制水尺标记

(2)英制:一般以阿拉伯数字书写,也有以罗马数字书写的。其字体高度为6英寸,字体线条粗细为1英寸,相邻两数字之间的垂直距离为6英寸,如图5-2-4所示。

图5-2-4 英制水尺标记

在观测船舶水尺时应注意,水尺标记的数字底缘为所标明的吃水深度的基准线。如在数字下缘有横线者,则应以横线的下缘为基准线。

(三)载重线标记(Load Line Marks)

系指甲板线、载重线圈和横线以及载重线标记之总和(图5-2-5)。

(国际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际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五年八月三十壹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应当依照商检法第四条规定,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且公布实施。 目录应当至少于实施之日30日前公布;于紧急情况下,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调整目录时,应当征求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四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以下称法定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第五条进出口药品的质量检验、计量器具的量值检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验、船舶(包括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和集装箱的规范检验、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的适航检验以及核承压设备的安全检验等项目,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机构实施检验。 第六条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可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监管有效、诚信有序的检验鉴定行业秩序,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业务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一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的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可授权分支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部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日常检查、年度审查、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 第五条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方可办理检验鉴定业务。未经许可的检验鉴定机构不得从事检验鉴定业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检验鉴定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知悉的商业及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应接受检验鉴定机构的服务对象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对检验鉴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调查属实的,依法处理。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建立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信息通报制度,对外公布许可检验鉴定机构名录、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违法行为,设立举报、投诉的电话和电子信箱。 第二章日常检查 第九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检查工作,经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授权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部分日常检查工作。 第十条日常检查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经许可的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检验 鉴定业务及与检验鉴定相关业务的监督检查,其形式主要包括例行检查和现场跟踪检查。 检验鉴定机构注册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例行检查,检验鉴定业务活动发生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现场跟踪检查。 例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现场跟踪检查可根据检验检疫机构以往对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的情况和检验鉴定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对举报、投诉或者其它途径发现检验鉴定机构有涉嫌违法违规

中药鉴定学讲义

中药鉴定学练习题 十二、配题思路分析及模拟练习题 配题思路分析及模拟练习题 一、最佳选择题,共24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1.收载藏药最多的本草是 A.《神农本草经》 B.《经史证类备急本草》 C.《晶珠本草》 D.《本草纲目》 E.《新修本草》 [答疑编号1] 『正确答案』C 2.采收皮类药材一般宜在 A.春末夏初 B.盛夏 C.夏末秋初 D.秋末冬初 E.初春 [答疑编号2] 『正确答案』A 3.目前测定中药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铅、镉、汞、铜、砷)最常用的方法是 A.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B.红外分光光度法 C.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D.薄层色谱扫描法 E.高效液相色谱法 [答疑编号3] 『正确答案』C 4.按《中国药典》2005版(一部)药材取样法规定,对待检的一般药材1600件,应抽检的包件数是 [答疑编号4] 『正确答案』C 5.在粉末中含草酸钙簇晶的薄壁细胞常纵列成行的药材是 A.大黄 B.白芍 C.人参 D.何首乌 E.金银花

[答疑编号5] 『正确答案』B 6.目前是中药定性鉴别最常用的色谱法是 A.高效液相色谱法 B.气相色谱法 C.薄层色谱扫描法 D.蛋白电泳色谱法 E.高效毛细管电泳法 [答疑编号6] 『正确答案』C 7.薄荷的主产地是 A.吉林 B.广西 C.河南 D.山西 E.江苏 [答疑编号7] 『正确答案』E 8.当归采收加工中所用的干燥方法是 A.烘干 B.阴干 C.煤火熏干 D.晒干 E.烟火慢慢熏干 [答疑编号8] 『正确答案』E 9.甘草中具有解毒、抗炎、抗癌、抑制艾滋病病毒复制作用的化学成分是 A.甘草次酸 B.甘草苷 C.甘草酚 D.甘草甜素 E.甘草香豆素 [答疑编号9] 『正确答案』D 10.通草的药用部位是 A.茎髓 B.茎刺 C.藤茎 D.茎枝 E.心材 [答疑编号0] 『正确答案』A

进出口商品检验流程

商品检验 1、商品检验也称货物检验,是指商品检验机构对商品的品种、数量(重量)、包装、安全 性能、卫生指标、残损情况、货物装运技术条件等进行检验和鉴定,从而确定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和包装等是否与合同条款相一致,是否符合交易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商品检验往往由有资格、权威、独立的第三者(专业检验机构)负责。一般要出具检验 证书,作为交接货物、支付货款和索赔理赔依据。 3、商品检验的内容: a)品质检验:主要是对货物的外观、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等进行检验。 b)数量和重(质)量检验: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对商品的数量和重(质) 量进行检验。 c)包装检验:指对包装的牢固度、完整性进行检验。 d)卫生检验:指对肉类罐头、奶制品、禽蛋及蛋制品、水果等货物进行检验。 e)残损鉴定:指对受损货物的残损部分予以鉴定,分析致残原因及其对商品使用价值 的影响,估计损失程度,出具证明等。 4、买方的检验权------交付、收到与接受: a)接受:买方认为卖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因而接收货物的过程。 b)收到不等于接受。收到货物后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以决定是否接受。 c)买方接受后不能拒绝。 d)买方的部分接受视同整体接受。 5、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买卖合同中检验时间与地点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三种检验方式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是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 6、检验的标准 对于商品进行残损检验时,以合同的有关条款、发票、装箱单、重量单、提单或运单、

保险单、外轮理货报告或船务记录等有效单证作为检验标准。 7、检验的方法 检验方法是包括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检验的做法,包括抽样的数量及方法。实践中,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最好在签定合同时订明所用的具体检验方法。) 8、商检证书: 品质检验证书 重量/数量检验证书 包装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卫生检验证书 产地检验证书 价值检验证书 残损检验证书 消毒检验证书 温度检验证书 熏蒸证书 船舱检验证书 商检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相符的依据,是海关通关验放货物的有效证件。 9、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一般程序 报验→抽样→检验→签证或发行 进口商品应最迟不少于1/3的对外索赔期的时间内填写报验单,同时提交合同、发票、货运单据等相关资料。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基础知识50要点

1.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2.1988年,我国原商检部门最早将这一编码制度应用于原产地证的签发管理中。我国海关 已于1992年1月1日开始以H.S编码为基础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制》 3.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法承担的责 任 4.FOB、CFR、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 输,同样适用陆运空运等多联方式 5.我国自1959年起以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在1991年起采用现代米制。 6.条形码是快速、准确的进行商品信息交流和物流控制的现代化手段。目前,条形码被世 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 7.商品的品质是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官形态的综合,是反映商品满足使用者明确和隐含需 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8.我国法律规定在国内销售的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 9.商检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行为,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10.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 实现。《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两项 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节、仲裁、诉讼 12.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 的安全,有意地、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的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受益的各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13.代为求偿权,又称“利益转让”活简称“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立法共同承担的一项 债权转移制度。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 14.《检验证书》,适用于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入境货物和报检人要求或交接。结汇。结算 需要的入境货物。 15.销售服务过程包括进货验收、入库存放、提货搬运、商品陈列、装配调试、包装服务、 维修退货等内容。这一过程中工作质量最终影响商品非自身质量的优略。因此,商品良好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质量已被视为商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16.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签署的运输契约,

(精)中药鉴定学讲义:黄酮

(精)中药鉴定学讲义:黄酮 考点精要: 1.黄酮类化合物的含义与结构分类; 2.黄酮类化合物的理化性质(性状、溶解性、酸性、显色反应); 3.黄酮类化合物的提取与分离; 4.中药实例; 5.黄酮类化合物的结构结构鉴定(UV NMR。 定义: 黄酮类化合物是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大类化合物,由于这类化合物大多呈黄色或淡黄色,且分子中亦多含有酮基而因此被称为黄酮。 经典定义:指基本母核为2-苯基色原酮的一系列化合物。 泛指两个苯环A与B环)通过三个碳原子相互连接而成的一系列化合物,其基本碳架为现代定义: G-C3-C6。

第一节结构与分类 一、苷元的结构与分类 分类依据:根据中央三碳链的氧化程度、B-环联接位置(2-或3-位)以及三碳链是否成环等特点,可将中药中的主要的黄酮类化合物分类,如表所示。

此外,尚有由两分子黄酮或两分子二氢黄酮,或一分子黄酮及一分子二氢黄酮按C-C或C-O-C键方式联接而成的双黄酮类化合物。 另有少数黄酮类化合物结构很复杂,如水飞蓟素为黄酮木脂体类化合物,而榕碱及异榕碱则为生物碱型黄酮。 配伍选择题 A.黄酮醇 B.二氢黄酮 C.二氢黄酮醇 D.异黄酮 E.查耳酮 1.2,3 位有双键,3 位连有羟基的黄酮类化合物是() [ 答疑编号 505629060101]

【正确答案】A 2.2,3 位无双键,3 位连有羟基的黄酮类化合物是() [ 答疑编号 505629060102] 【正确答案】C 3.2,3 位无双键,3 位没有羟基的黄酮类化合物是() [ 答疑编号 505629060103] 【正确答案】B 4.2,3 位有双键,3 位连有B 环的黄酮类化合物是()

中药鉴定学讲义第十三章树脂类中药

第十三章树脂类中药 【字体:大中小】【打印】 一、概述 药用部位为植物分泌或经提取/精致而成的树脂的一类中药称为“树脂类中药”。 树脂类中药均为天然产物,大多数来源于植物体。 树脂一般认为是植物组织的正常代谢产物或分泌物,常和挥发油并存于植物的分泌细胞、树脂道或导管中,他们能被苏丹Ⅲ试液或紫草试液染成红色。 树脂的采收,除一部分为收集自然渗出的树脂外,不少是将植物体某些部位经机械损伤。 根据其中所含的主要化学成分而分成以下几类: 1.单树脂类:树脂中一般不含或很少含挥发油、树胶及游离芳香酸。又可以分①酸树脂,主成分为树脂酸,如松香。②酯树脂,主成分为树脂酯,如血竭。③混合树脂无明显的主成分,如洋乳香等。 2.胶树脂类:主成分为树脂和树胶,如藤黄。 3.油胶树脂类:主成分为树脂、挥发油和树胶,如乳香、没药、阿魏等。 4.油树脂类:主成分为树脂与挥发油。如松油脂、加拿大油树脂等。 5.香树脂类主成分为树脂、游离芳香酸(香脂酸)、挥发油,如苏合香、安息香。 (三)树脂的通性

树脂通常为无定形固体,表面微有光泽,质硬而脆,少数为半固体。它们不溶于水,也不吸水膨胀;易溶于醇、乙醚、氯仿等大多数有机溶剂;在碱性溶液中能部分或完全溶解,在酸性溶液中不溶。加热至一定的温度,则软化,最后熔融;燃烧时有浓烟,并有特殊的香气或臭气。将树脂的乙醇溶液蒸干,则形成薄膜状物质。 二、药材重点内容介绍 1.乳香来源为橄榄科植物卡氏乳香树及同属其他数种植物皮部切伤后渗出的油胶树脂。通常分为索马里乳香和埃塞俄比亚乳香,每种又分为乳香珠和原乳香。 产地:主产于索马里和埃塞俄比亚。 性状鉴别:索马里乳香:呈长卵形滴乳状、类圆形颗粒或不规则小块。表面黄白色,半透明,被有黄白色粉末,久存则变棕黄色或棕红色。常温时质脆,微热可相互粘连,破碎面有玻璃样光泽。具有特异香气,味微苦,嚼之初散成砂粒状,但无砂石感,继之软化成乳白色胶块。 埃塞俄比亚乳香:呈淡黄白色或淡绿色,久存则变黄色。碎断面有蜡样光泽。具柠檬气,嚼之软化粘牙,呈乳白色胶块。 化学成分:树脂;树胶;挥发油 理化鉴别: (1)与少量水共研,能形成白色或黄白色乳状液。 (2)遇热变软,烧之微有香气(但不应有松香气),冒黑烟,并遗留黑色残渣。

最新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资格试题汇总

2010年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资格试题

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CFR和FOB的不同之处是前者由卖方负责租船并支付运费 B CIF和FOB CFR一样,都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这种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C FOB和CFR CIF都仅适用于海运 D FCA和CPT CIP适用于多种方式,包括多联运输. 2下列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既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 B 国际惯例也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当遵守的规范,但它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当事人承认或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交易,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才对当时人有约束力.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是互为有偿的 D 我国规定我国的国际货物买卖必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通常出现在轻工业产品、仪表仪器、成套设备等交易中的品质表示方式是 A凭说明书买卖 B 凭规格买卖 C 凭产地名称买卖 D 凭等级买卖 4 海关征税通常是按照商品的----------来征收 A毛重 B净重 C理论重量 D法定重量 5盎司和蒲式耳分别属于------单位 A 重量长度 B 重量容积 C 长度容积 D 容积长度 6商品外包装上印刷的小心轻放、防止潮湿等标志属于-----

A 运输标志 B 指示性标志 C 警告性标志 D口麦头 7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佣金是卖方或者买方支付给中间商代理买卖或介绍交易的服务酬金 B佣金分为暗佣、明佣、双头佣等形式 C折扣是在远接个基础上给予买方的一定比例的价格减让,一般用文字说明 D许多国家对用尽和折扣都要征税 8下列运输单据属于物权凭证的是 A海运提单 B航空提单 C海运单 D 邮包收据 9下列关于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两者造成损失的原因相同 B两者都属于全部损失 C共同海损是为接触或者减轻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人为有意识地造成的损失 D单独海损既包括货物的损失,也包括费用损失 10 下列关于不可抗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引起不可抗力的事件是在合同订立之后发生的 B引起不可抗力的事件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 C引起不可抗力的事件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故意造成的 D 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对双方都是有益的,尤其是买方,因为国际贸易实务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大都是买方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对于列入《进出口商品检验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依法实施检验。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国商品检验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检局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管理该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国家商检部门根据《商检法》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制定、调整、公布《种类表》。 (一)适用范围 目前,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共18类,涉及海关税则税号200余个。凡是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在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前,必须向商检机构申请商品检验。对暂时进出口货物、非销售用的展览品、陈列品、保税仓库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样品和礼品、免税品、免税外汇商品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除另有规定外,免予法定商品检验。 (二)有关手续及通关要求 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者到达地的商检机构办理登记,海关凭商检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已接受登记”印章验放。进口商品办理登记后,收货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或商检机构规定的检验地点、时间内,持有关单证向商检机构报验。 列入《种类表》的出口商品,发货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持合同等必要单证,向商检机构报验,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者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放行。 实施进出口商检的商品,若属国家规定应实施其他管制的,如许可管理、动植检,食检的,进出口货物通关时,还应办理相关的进出境手续。 二、动植物检疫制度 为了防止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我国的对外贸易信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强制性检疫。国家在各口岸设立动植物检疫机构,行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行政管理权。 (一)适用范围

中药鉴定学讲义第七章皮类中药

第七章皮类中药 【字体:大中小】【打印】 一、概述 皮类中药通常是指裸子植物或被子植物的茎干、枝和根的形成层以外部位入药的药材。它由外向内包括周皮、皮层、初生和次生韧皮部等部分。其中大多为木本植物茎干的皮,如黄柏、杜仲;少数为根皮,如牡丹皮、桑白皮;或为枝皮,如秦皮。 (一)性状鉴别 皮类中药因植物来源、取皮部位、采集和加工干燥的方法不同,形成了外表形态上的特征变化,在鉴定时应仔细观察,正确运用术语。现分述如下: 1.形状:由粗大老树上剥的皮,大多粗大而厚,呈长条状或板片状;枝皮则呈细条状或卷筒状;根皮多数呈短片状或筒状。一般描述术语有:平坦状或弯曲状。由于弯曲的程度不同,又分槽状或半管状如企边桂、管状或筒状如牡丹皮、单卷状如肉桂、双卷筒状如厚朴、复卷筒状如锡兰桂皮、反曲状如石榴树皮等。 2.表面:外表面颜色多为灰黑色、灰褐色、棕褐色或棕黄色。内表面颜色各不相同,一般较平滑或具粗细不同的纵向皱纹。 3.折断面:皮类中药横向折断面的特征和皮的各组织的组成和排列方式有密切关系,因此是皮类中药的重要鉴别特征,折断面的性状主要有平坦状(富有薄壁细胞而无石细胞群或纤维束)、颗粒状(富有石细胞群的皮)、纤维状(富含纤维)、层状(纤维束和薄壁组织成环带状间隔排列,如黄柏)

等。 4.气味:气味和皮中所含成分有密切关系,各种皮的外形有时很相似,但其气味却完全不同。如香加皮和地骨皮,前者有特殊香气,味苦而有刺激感,后者气味均较微弱。肉桂和桂皮外形亦较相似,但肉桂味甜而微辛,桂皮则味辛辣而凉。 (二)显微鉴别 组织构造:皮类中药构造可分为周皮、皮层、韧皮部三部分。各部位在观察时应注意如下特征: 1.周皮:包括木栓层、木栓形成层与栓内层三部分。 2.皮层:大多是薄壁细胞,其中常可见纤维、石细胞、各种分泌组织,如秦皮、黄柏皮层可见纤维、石细胞;肉桂、厚朴皮层可见油细胞;桑白皮可见乳汁管等。常见的细胞内含物有草酸钙结晶,如桑白皮、黄柏含方晶;牡丹皮、苦楝皮含簇晶;肉桂含针晶。 3.韧皮部:包括韧皮部束和射线两部分。 粉末特征:皮类中药的粉末特征中不应观察到木质部的组织和细胞,如导管、管胞、木纤维、木薄壁细胞等。 常见的粉末特征有: 1.厚壁细胞有的为分支状石细胞,如厚朴、黄柏;有的为晶纤维如黄柏;有石细胞内含方晶,如桑白皮。 2.分泌组织或碎片有的为油细胞,如厚朴、肉桂;有的乳汁细胞中含橡胶质,如杜仲。 3.细胞内含物有的含草酸钙结晶,如苦楝皮、合欢皮、黄柏含方晶;地

进出口检验鉴定资格考试试题

进出口检验鉴定资格考试试题(基础知识部分) (2010-05-14 23:07:43) 第一部分:判断题,每题0.5分(请用“T”表示正确,“F”表示错误) 1)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2) H.S编码是专为海关征税而建立的。 3) 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导致违约责任。 4) 在国际贸易术语当中,FOB,CIR和CIP仅适合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和CIF 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5) 我国自1959年起以米制作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从1990年开始采用现代米制。 6) 进出口属于进出口技术,应当向商务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7)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和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典型的合资性质。 8) 《海商法》中的船舶包括用于军事需要的船艇。 9) 责任保险担保只能限额给付。 10) 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11) 条形码是商品流通与国际市场的一种通用的国际语言,是商品身份证的国际统一编号。 12) 一船玉米,因高温潮湿在海运途中发霉变质,此种情况不在海上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13) 在FCA、CPT和CIP条件下,其奉献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而定。 14) 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 15) 我国法律规定,出口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 16) 我国关境是指除单独关境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17) 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限制性赔偿合同”。 18)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不行使而消灭。 19) 海商法是民法的一个特别法。 20) 我国的《海商法》适用于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及港口之间的货物及旅客运输以及船舶碰撞和海难救助等海上事故。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是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的基本法,它源于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同时又服务于进出口商品检验。 22) 《商检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23)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主要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从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其性质是商业性委托检验。 24) 进口商品装运前经检验可以替代按照规定对商品进口后进行的最终检验和验收。 25) 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当产地与出境口岸不一致时,出口商品可以直接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检验。 26)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适当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7)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和仲裁三种。 28) 所谓共同海损就是共同遭受的财产损失。 29)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故,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与内河或者陆上的事故。 30) 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 3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进出口货物,是指有形动产。

进出口商品检验

进出口商品检验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必不可少的和十分必要的。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并于当年8月1日起实施。 现在,全国商检机构有近二万名技术人员和专家,其中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在从事专业检验和科研工作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商检机构配备有精密的检验仪器设备,能胜任食品、土畜产品、化工产品、五金矿产、轻工、纺织、机械、电器、仪器仪表等商品检验和化学分析、物理实验和微生物检验。 目前,中国商检机构与世界上二百多家商品检验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业务与合作关系,在国际检验领域中的声誉越来越高。 商品检验知识 包装检验是根据外贸合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以及包装标志进行检验。 包装检验首先核对外包装上的商品包装标志(标记、号码等)是否与进出口贸易合同相符。对进口商品主要检验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衬垫物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对外包装破损的商品,要另外进行验残,查明货损责任方以及货损程度。对发生残损的商品要检查其是否由于包装不良所引起。对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除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必须符合外贸合同、标准规定外,还应检验商品内外包装是否牢固、完整、干燥、清洁,是否适于长途运输和保护商品质量、数量的习惯要求。 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一般抽样或在当场检验,或进行衡器计重的同时结合进行。 品质检验亦称质量检验。运用各种检验手段,包括感官检验、化学检验、仪器分析、物理测试、微生物学检验等,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等级等进行检验,确定其是否符合外贸合同(包括成交样品)、标准等规定。 品质检验的范围很广,大体上包括外观质量检验与内在质量检验两个方面: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对商品的外形、结构、花样、色泽、气味、触感、疵点、表面加工质量、表面缺陷等的检验;内在质量检验一般指有效成分的种类含量、有害物质的限量、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工艺质量、使用效果等的检验。同一种商品根据不同的外形、尺寸、大小、造型、式样、定量、密度、包装类型等而有各种不同的规格。 卫生检验主要是对进出口食品检验其是否符合人类食用卫生条件,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维护国家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口上款所列产品,由国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验。进口单位在申报检验时,应当提供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药、添加剂、熏蒸剂等有关资料和检验报告。海关凭国家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证书放行。”又规定:“出口食品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验。海关凭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证书放行。” 安全性能检验是根据国家规定和外贸合同、标准以及进口国的法令要求,对进出口商品有关安全性能方面的项目进行的检验,如易燃、易爆、易触电、易受毒害、易受伤害等,以保证生产使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目前,除进出口船舶及主要船用设备材料和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验,根据国家规定分别由船舶检验机构和劳动部门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外,其他进出口商品涉及安全性能方面的项目,由商检机构根据

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文档

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文档 Document of commodity inspection and appraisal perso nnel 编订:JinTai College

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 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的一个自我总结。篇幅短小,语言概括、简洁、扼要,具有评语和结论性质。本文档根据自我鉴定内容要求展 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 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针对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行业的新情况,根据培养 检验鉴定新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行业发展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组织编写了这套进出口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分上、下两册,上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基 础知识》是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密切相关的经济基础知识,共3篇18章。下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实务》是进出 口 天堂ii初章战乱魅影 新浪招商引资征代理商 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理论和实务基础知识,共两篇8章。 该书涉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中各方面的知识,是 迄今为止比较系统和全面介绍该业务领域相关经济和理论基础

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方法等实务知识的一套业务培训教材。由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对象广泛,检验专业技术差异很大,难以在一本书中全部介绍,因此本书内容仅限各专业共同要求掌握的知识,使得本书具备了很强的通用性和广泛的适用性。 该书可作为检验鉴定人员的业务培训教材和自学教材。 该书定价(上、下册):70.00元 邮购价:80.00元 咨询电话:(010)xxxxxxx 关于20xx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 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于20xx年5月26日举行20xx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 20xx年度第一次资格考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形式,全部考试科目通过计算机操作进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评分标准、闭卷考试。

中药鉴定学复习资料

中药鉴定学复习资料

第一章中药鉴定学的定义和任务 定义:中药鉴定学是鉴定和研究中药的品种和质量,制定中药标准,寻找和扩大新药源的应用学科。 任务:1.考证和整理中药品种 2.鉴定中药的真伪优劣 3.研究和制定中药质量标准 4.寻找和扩大新药源 第二章中药鉴定学发展史 《神农本草经》:我国已知最早的药物学专著,西汉时期成书,载药365味 《本草经集注》:最早按药物的自然属性分类,梁代陶弘景,载药730(365+365)味 《新修本草(唐本草)》:最早一部国家药典,含图文鉴定,唐代苏敬,载药850味

《证类本草》:我国现存最早的完整本草,宋代唐慎微,载药1746味 《本草纲目》:对中药学贡献最大,按自然属性 分类,世界性重要药学文献之一, 明代李时珍,载药1892味 《本草纲目拾遗》:拾遗补正《本草纲目》,清代 赵学敏,载药921味 第三章中药的产地、采收、加工与贮藏 道地药材:指在一特定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区 域内所产的药材,并且生产较为集 中,具有一定的栽培技术和采收加 工方法,药材质优效佳 四大南药(广药):砂仁,槟榔,益智 仁,巴戟天 四大怀药(河南):牛膝,地黄,山药, 菊花 浙八味(浙江):浙贝母,白术,延胡

索,山茱萸 玄参,杭白芍,杭菊 花,杭麦冬 采收原则: 根及根茎类:秋冬季采收 茎木类:秋冬季采收 皮类:春末夏初采收 叶类:光合作用旺盛期采收 花:含苞待放是或在花初开时采收 果实:自然成熟或近成熟时采收,种 子类:在果实成熟时采收 全草类:在茎叶茂盛时采收 “发汗”:指药材加工过程中用微火烘至半干或微煮、蒸后,堆置起来发热,使其内部水分外溢,变软,变色,增加香味或减少刺激性,有利于干燥(厚朴、杜仲、玄参、续断) 晒干(利用阳光直接晒干)注意: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维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市场秩序,保护进出口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机构的许可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是指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许可,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国内外检验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 第四条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许可,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和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不得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第五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以第三方的身份独立、公正地从事业务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受理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许可申请。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对接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有关内容予以公开。 第二章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或者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二)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相应规模。 (三)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

第一篇国际贸易实务基本知识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 1、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 2、有关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贸易惯例(名称、基本内容、作用、适用范围) 3、传统的三大贸易术语:卖方共同的基本义务有哪些、不同之处又有哪些、买方的义务是 什么、风险的划分点是什么、术语的变化情况(装船费和卸货费的负担) 4、新贸易术语:卖方的共同义务有哪些、不同之处又有什么、风险的划分点 5、传统的贸易术语与新贸易术语有哪些区别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特征(4个) 7、国内法、国际条例、国际惯例的适用范围、约束力和有效性 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3个) 9、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标的、商品价格、买卖双方的义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10、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 11、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三种形式(口头、书面、行为表示) 第三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 12、商品品质的定义 13、品质公差的含义、主要适用对象 14、品质机动幅度的含义、只要适用对象、实践中规定这种幅度的方法有哪三种 15、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实物表示和文字说明表示,这两种表示方法还可细分为什么)、 16、商品的度量衡制度有哪四种,其主要的单位是什么、适用的国家有哪些 17、商品的质量表示方法(2种):以个数表示和以度量衡单位表示,在这里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最基本的单位换算 18、计算重量的方法(5种)、它们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19、要重量掌握公式的计算、去年考试已出现 20、商品包装的分类:按包装方式分(3种)、按包装的作用分(2种) 21、包装包装运输标志的分类和作用 22、佣金和折扣的区别 23、含佣价的计算公式 24、折实价的计算公式 25、出口商品成本核算的两个主要指标(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出口盈亏率) 26、出口商品换汇成本的计算公式 27、出口盈亏率的计算公式 第四章国际贸易的运输和保险 28、国际贸易的运输方式的种类 29、海洋运输的分类(班运运输和租船运输)、班轮运输的特点:(四定一负责) 30、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运输单据种类 31、海运提单的作用(除具有运输契约和货物收据的作用外,它还代表了一种物权,除多式联运单据的抬头是不定抬头货指示性抬头时也具有这么一种物权作用外,其他单据都不具有这种作用) 32、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地、能否分装和转运、滞期和速遣条款) 33、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的风险、保障的损失和保障范围) 34、保障的风险分类: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中药鉴定学笔记上课讲义

中药鉴定学笔记 第一章中药鉴定学的定义和任务 中药鉴定学:鉴定和研究中药的品种和质量,制定中药标准,寻找和扩大新药源的应用学科。中药:依据中医学理论和临床经验应用医疗保健的天然药物,有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道地药材:是指那些历史悠久、品种优良、产量宏丰、疗效显著,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中药材。 四大怀药:地黄、菊花、山药、牛膝 浙八味:浙贝母、白术、杭白菊、杭菊花、杭麦冬、延胡索、山茱萸、玄参 真伪优劣:真:即正品,凡是国家药品标准所收藏的品种即为正品;伪:即伪品,凡是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品种以及以非药品冒充或者以他中药材冒充正品的均为伪 品;优:是指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的中药;劣:品种正确,但质量不 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的中药。 1、简述中药鉴定学的任务 (1)考证和整理中药品种(2)鉴定中药的真伪优劣 (3)研究制定中药质量标准(4)扩大寻找新药源 2、解决中药的品种混乱的途径 (1)深入实际调查,加强考证本草(2)考察地方史志,注意域外旁支 (3)严格规范名称,力求一药一名(4)研究活性成分,寻求药效实证 3、寻找和扩大新药源的途径 (1)发掘民间药、民族药,从民间和民族用药经验中寻找新的药物资源。 (2)根据生物的亲缘关系,在同科属植物中寻找。 (3)以中药中所含的有效成分为线索,寻找扩大新资源。 (4)以药理筛选结合临床疗效,寻找和扩大新资源。 (5)从古代本草中寻找新资源。 (6)根据植物生长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去寻找。 4、中药材品种混乱的原因(论述) (1)同物异名,同名异物 我国幅员广阔,物种繁多,各地区用药名称不尽相同。如益母草,在东北称坤草,又叫楞子棵,在江苏某地区又称天芝麻,浙江叫三角胡麻。 (2)古代典籍,记述粗略 如《本草经集注》曰:“白头翁处处有之,近根处有白茸,状如白头老翁,故以为名。”由于这个原因,使得从古至今就有多种根部有白毛茸的植物混作白头翁,以至青黛吴其睿得出这样的结论。“凡草只有白毛者,以翁名之。”这样就造成了白头翁药材来源达20种以上,分属于毛茛科、蔷薇科、石竹科等不同的植物。 (3)一药多源,易于混杂 据今年的实地调查证实,沙参类有36种,贯众达58种,而历代本草的记载也不尽相同。(4)历史沿革,品种变迁 据考证,阿胶的原料在唐代以前主要是牛皮,宋、明代是牛、驴皮并用,清代以后用驴皮,至今沿用驴皮。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 基础知道个人总结

检验鉴定考试-基础知识个人总结 1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1.FOB、CFR、 CIF、 FCA、CPT和CIP六个主要贸易术语概念;买卖双方基本义务;不同术语对买卖双方在风险、责任和费用等方面的具体义务;术语变形情况。 答案: FOB是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要指明装运港的名称,如FOB NINGBO CHINA.它是指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 CFR是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卖方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费用和运费,就算完成交货。 CIF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加运费,指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此外,卖方还必须办理海运货物保险。 FCA是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只要将已经过出口清关的货物在指定地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 CPT是Carrier Paid to ,运费付至,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而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由买方承担。 CIP 是 Carrier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是指卖方向其指定承运人交货,并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而买方承担交货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总结:1.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P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 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同样适合陆运空运等多式联运方式。 2.交货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前三种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后三种因不同运输方式和约定而定,其风险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前三种,如果租船方式,买卖双方应明确装卸费用由哪方负担,而后三种的装卸费用由承运人负担。 4.运输单据不同。前三种,卖方一般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而后三者,卖方提供的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有提单、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等多式联运单据。 2.国内法、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适用范围、约束力和有效性。 答案:国内法。我国按照国际通行的法律与惯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自主选择处理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于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一般而言,我国的国际贸易买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应符合双方所在国家政府间所缔结的有关条约和规定。。其中与我国最密切的是1998年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不是法律,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某一惯例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但是,国际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交易双方未对某一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常常会引用国际惯例来进行判决或裁决。

2019中药鉴定学讲义

2019中药鉴定学讲义 )是关于执业药师考试 - 执业中药师考试 - 知识二方面的资料,构成。内部构造一 般分化为表皮、皮层和髓。3. 药用菌类中药的来源及其特征主要来自于真菌门。真菌类 中药多分布在子囊菌纲和担子菌纲,子囊菌的主要特征是在特殊的子囊中形成子囊孢子, 如冬虫夏草等。担子菌的主要特征是不形成子囊,而依靠担子形成担孢子来繁殖。药用的 部分主要是它们的子实体(如马勃、灵芝等)和菌核(如猪苓、茯苓、雷丸等)。真菌有细胞核、细胞壁大多具有几丁质成分,少数含有纤维素。4. 菌丝组织(1)疏丝组织:是或多或 少相互平行排列的长条形菌丝组织。(2)拟薄壁组织:菌丝不呈长形,而为椭圆形或近。 相关tags: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考试 - 执业中药师考试 - 知识二。 (七)藻、菌、地衣类中药概述 1. 藻类、菌类、地衣类中药的来源及主要特征均来 自于低等植物,它们在形态上无根、茎、叶的分化,是单细胞或多细胞的个体,可以分枝 或不分枝;在构造上一般无组织分化,无维管束。 2. 药用藻类的来源供药用的藻类(Algae)有30余种,主要来源于绿藻门、红藻门和褐藻门。绿藻多生在淡水,极少在海水中。植物体蓝绿色。贮存的养分主要为多糖,其次是油类。细胞壁内层为纤维素,外层为 果胶质,少数具有膜质鞘。(1)红藻:绝大多数生长在海水中,多数种类呈红色至紫色。 主含红藻淀粉,它是一种肝糖类多糖,通常以小颗粒状的形式存在于细胞质中,遇碘试液 呈葡萄红色至红紫蓝色。少数红藻主含可溶性的红藻糖。细胞壁内层由纤维素构成,外 层为藻胶层,由红藻特有的果胶化合物(藻胶)构成。(2)褐藻:是比较高级的藻类,绝大 多数生于海水中。植物体常呈褐色。主含褐藻淀粉和甘露醇,其次含油类和少量的还原糖,细胞中常含有碘,如海带碘含量高达0.34%。细胞壁内层为纤维素,外层为胶质,由特有 的果胶化合物褐藻胶构成。内部构造一般分化为表皮、皮层和髓。 3. 药用菌类中药的来 源及其特征主要来自于真菌门。真菌类中药多分布在子囊菌纲和担子菌纲,子囊菌的主 要特征是在特殊的子囊中形成子囊孢子,如冬虫夏草等。担子菌的主要特征是不形成子囊,而依靠担子形成担孢子来繁殖。药用的部分主要是它们的子实体(如马勃、灵芝等)和菌核(如猪苓、茯苓、雷丸等)。真菌有细胞核、细胞壁大多具有几丁质成分,少数含有纤维素。 4. 菌丝组织(1)疏丝组织:是或多或少相互平行排列的长条形菌丝组织。(2)拟薄壁组织:菌丝不呈长形,而为椭圆形或近圆形,或近于多角形。 5. 菌核是菌丝相互紧密地缠结 在一起的休眠体。 6. 子实体是高等真菌在生殖时期形成的具有一定形态和结构,能产 生孢子的菌丝体。 7. 子座是容纳子实体的菌丝褥座。 8. 菌类中药的化学成分菌类中 药常含多糖、氨基酸、生物碱、蛋白质、蛋白酶、甾醇和抗生素等成分。其中多糖类成分 引起人们高度重视,如灵芝多糖、茯苓多糖、猪苓多糖、银耳多糖、云芝多糖等有增强免 疫及抗肿瘤作用。 9. 地衣的概念及其鉴别特征地衣(Lichenes)是藻类和真菌共生的复 合体。具有独特的形态、结构、生理和遗传等生物学特性。地衣中共生的真菌绝大多数为 子囊菌,少数为担子菌;藻类为蓝藻及绿藻。它们的形态分为壳状、叶状和枝状。构造也 不相同。叶状地衣分为上皮层、藻胞层、髓层和下皮层。上下皮层是由横向分-裂的菌丝 紧密交织而成,称为假皮层,上皮层内常含大量色素。藻细胞与菌丝,成层排列有明显界 限的地衣,称为异层地衣;藻细胞与菌丝散乱分布,没有明显的界限的地衣,称为同层地衣。在异层地衣中,藻胞层之下和下皮层之上为髓层,在同层地衣中则无藻胞层和髓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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