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费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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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0定额规费取费标准说明

四川2020定额规费取费标准说明

标题:深度解读四川2020定额规费取费标准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将对四川2020年定额规费取费标准进行全面深度解析,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重要内容。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按照从简到繁的方式来探讨这一主题,以便读者能更深入地理解并且灵活应用。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四川2020年定额规费取费标准。

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定额规费取费标准的政策文件,其中包括了各行各业的规费标准,以及取费的程序和依据。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接下来,我们将对四川2020年定额规费取费标准进行逐条解析,以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其中的内容和细节。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根据具体的行业和项目,依次解析相关的规费标准,并且分析其取费的程序和依据。

这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些规费标准是如何制定和执行的,以及为什么会有这些具体的数值和规定。

在理解了四川2020年定额规费取费标准的具体内容之后,让我们来总结和回顾一下所学到的知识。

通过本文的深度解析,我们不仅对四川2020年定额规费取费标准有了更全面和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能够更灵活地应用这些知识到实际工作中。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四川2020年定额规费取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关乎到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通过合理规范规费标准和取费程序,能够有效地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和纠纷,同时还能够更好地保障公众的权益。

在我希望通过本文的内容,读者能够对四川2020年定额规费取费标准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灵活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同时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这些标准,以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感谢大家阅读本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川2020年定额规费取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涉及到各行各业的规费标准,是一个涉及到政府、企业和个益的重要政策。

其中涉及到的具体项目和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行业、环保行业、交通运输行业、能源行业等等。

各省规费费率

各省规费费率

规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河南的我来补充一下养老:20%医疗:7%(生育:1%)工伤:1%失业:2%住房公积金:5%合计:35%此外,人工43.89元/工日以上数据是河南定额站公布的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31号)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

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规费费率表(43%)湖北省公路工程定额规费组成情况项目组成费率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6.50%工伤保险 1.50%失业保险 2.00%住房公积金8%合计38%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规费。

13.规费取费标准

13.规费取费标准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1.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1
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2.34
1.1.2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56
1.1.3
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65
0.27
1.5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105
1.6
优质优价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设备费-不取税金_合计-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
9
合 计
1.1.4
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92
1.2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1.52
1.3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21
1.4
环境保护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1
1.1.4
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各省规费费率

各省规费费率

规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 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河南的我来补充一下养老:20%医疗:7%(生育:1%)工伤:1%失业:2%住房公积金:5%合计:35%此外,人工43.89元/工日以上数据是河南定额站公布的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31号)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

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规费费率表(43%)湖北省公路工程定额规费组成情况项目组成费率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6.50%工伤保险 1.50%失业保险 2.00%住房公积金8%合计38%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规费。

各省规费费率

各省规费费率

规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 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河南的我来补充一下养老:20%医疗:7%(生育:1%)工伤:1%失业:2%住房公积金:5%合计:35%此外,人工43.89元/工日以上数据是河南定额站公布的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31号)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

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规费费率表(43%)湖北省公路工程定额规费组成情况项目组成费率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6.50%工伤保险 1.50%失业保险 2.00%住房公积金8%合计38%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规费。

规费取费标准

规费取费标准

规费取费标准一、规费标准。

规费是指依法规定由政府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收取的费用。

规费的收取应当遵循合理、公平、透明、便民的原则,确保规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1. 行政许可类规费。

行政许可类规费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审批、登记、备案等过程中收取的费用。

行政许可类规费的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成本和服务水平确定,不得超过成本费用和服务水平的合理范围。

2. 行政服务类规费。

行政服务类规费是指行政机关提供的行政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咨询、鉴定、检验、评估等服务费用。

行政服务类规费的标准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确定,不得超过合理的市场价格。

3. 行政处罚类规费。

行政处罚类规费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所收取的罚款、罚金、滞纳金等费用。

行政处罚类规费的标准应当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确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取费标准。

取费是指依法规定由政府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取得的收入。

取费的方式和标准应当合理、公平、透明,确保取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1. 行政许可类取费。

行政许可类取费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行政许可类取费的方式应当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取费,取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透明。

2. 行政服务类取费。

行政服务类取费是指行政机关提供的行政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行政服务类取费的方式应当规范,不得变相取费,取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透明。

3. 行政处罚类取费。

行政处罚类取费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所收取的罚款、罚金、滞纳金等收入。

行政处罚类取费的方式应当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取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透明。

三、监督管理。

为了保障规费取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加强对规费取费的监督管理。

1. 加强信息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公开规费取费的标准、依据、用途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规费取费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规费取费的审核、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川2020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

四川2020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

四川2020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四川2020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1】引言在如今社会发展迅速的背景下,各个方面都在不断地进步和改革。

作为一个大型的省份,四川自然也不例外。

特别是在规费方面,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分配资源,四川省制定了2020年的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个主题,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的内容和相关情况。

【2】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概述【3】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的内容详解在2020年的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中,明确了许多与规费有关的内容。

对于各类规费的具体标准和计取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针对不同行业和个人的规费缴纳具体条款做了细致的分类和说明。

另外,还针对规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通过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四川省在规费方面十分重视,不仅希望高效地收取规费,更希望将规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做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4】深入探讨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4.1 规费的定额标准根据四川省2020年的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可以看出各类规费的定额标准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这一方面可以方便缴费者更清晰地了解自己应缴纳的规费具体金额,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规费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收取规费,确保不会出现违规收费的问题。

这种定额标准的规定,既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缴费依据,又为管理部门提供了规范的工作指导。

4.2 规费的计取方式在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中,除了规定了规费的具体标准外,还对规费的计取方式做了详细的规定。

针对不同行业和项目的规费计取方式有所不同,既有固定的金额要求,也有按照产值或利润比例进行计取。

这种灵活的计取方式,既符合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又能够更加合理地保障规费的缴纳和使用。

4.3 规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中,对规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也有详细的规定。

从资金使用范围、监督机制、使用程序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这一方面可以保障规费资金的合理使用,另一方面也能提高规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北京08新清单规费项目清单中每一项的比例是多少

北京08新清单规费项目清单中每一项的比例是多少

北京08新清单规费项目清单中每一项的比例是多少?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3、建筑管理费0.4%;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规费费率

各省规费费率

规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河南的我来补充一下养老:20%医疗:7%(生育:1%)工伤:1%失业:2%住房公积金:5%合计:35%此外,人工43。

89元/工日以上数据是河南定额站公布的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31号)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

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

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

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规费费率表(43%)湖北省公路工程定额规费组成情况项目组成费率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6。

规费取费标准

规费取费标准

规费取费标准一、规费取费标准的概念。

规费取费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规费和取费进行规定和标准化。

规费是指政府对市场主体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所收取的费用,取费是指市场主体为了获得某种特定权益或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二、规费取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规费取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实际,不能设置过高的费用,避免对市场主体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2. 透明度原则,规费取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市场主体应当清楚了解规费的收取标准和用途,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公平情况。

3. 法律依据原则,规费取费标准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变动或增加费用。

4. 政策引导原则,规费取费标准应当与国家相关政策相适应,能够引导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规费取费标准的具体内容。

1. 规费标准,规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所收取的费用。

规费的收取应当以行政成本为基础,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收费。

2. 取费标准,取费包括市场主体为了获得某种特定权益或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如专利费、商标注册费、质量认证费等。

取费标准应当合理,不得设置过高的费用,避免对市场主体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四、规费取费标准的监督管理。

1. 政府监督,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规费取费标准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严格执行规费取费标准,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 行业自律,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应当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行业良好秩序,共同推动规费取费标准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3. 公众监督,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对规费取费标准的监督,对存在问题的收费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

五、规费取费标准的完善与优化。

1. 完善制度,政府部门应当不断完善规费取费标准的制度,及时调整和优化收费标准,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需求。

各省规费费率

各省规费费率

规 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 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 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 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7%住房公积金9%规费(40.2%)工伤保险费0.5%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河南的我来补充一下养老:20%医疗:7%(生育:1%)工伤:1%失业:2%住房公积金:5%合计:35%此外,人工43.89元/工日以上数据是河南定额站公布的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31号)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

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公路规费取费标准

公路规费取费标准

公路规费取费标准
公路规费的取费标准因地区和车辆类型而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路规费取费标准:
1. 客车210元/月吨,货车190元/月吨。

2. 拖拉机养路费为130元/月吨。

3. 摩托车,两轮的为10元/月辆,正三轮的为65元/月辆,侧三轮的为20元/月辆。

4. 公路客运附加费,平原地带为85\~130元/月座,山区地带为70\~100
元/月座。

5. 公路货运附加费,货车主车为24元/月吨,挂车为16元/月吨,拖拉机
为12元/月吨。

6. 公路运输管理费中,货车按吨座征收,为20元/月吨,高级客车为11元/月座,中级客车为8元/月座,普通客车为5元/月座。

同时,按营收征收,为营收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准确的公路规费取费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

规费取费标准

规费取费标准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计委、各委办、厅、局、行、法院、检察院,兵团建设局,新疆军区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区各施工、咨询、设计单位:为解决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规费计取标准不明确的问题,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有关规定,建设厅安排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测算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以下简称规费取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规费取费标准适用范围:自治区境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二、新建总造字[2004] 22号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的有关条款停止执行。

三、本规费取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之日起新开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凡已完成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约定执行。

四、规费是建筑工程不可竞争的费用。

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不得挪用。

五、本规费取费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4年11月24日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本标准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一、规费内容:(一)工程排污费:本费率标准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噪音的费用。

(二)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三)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本费率标准是指现行《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劳保统筹费。

重庆公路规费取费标准

重庆公路规费取费标准

重庆公路规费取费标准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以下简称“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精神,结合我市公路基本建设工程实际,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人工费单价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和测算,我市人工费单价按一类和二类地区分别采用不同标准。

(一)一类地区人工费单价标准为50.39元/工日。

一类地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二类地区人工费单价标准为43.15元/工日。

二类地区包括: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壁山县、荣昌县、黔江区、梁平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城口县、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三)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二、费率标准(一)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二)其他费率标准,如其他工程费、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均按“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费率执行。

根据重庆实际情况,经测算确需调整的,另行公布。

三、执行时间(一)凡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已批准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仍执行原部颁办法及定额和相关补充规定。

山西省建设工程取费标准

山西省建设工程取费标准

山西省建设工程(定额)取费标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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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费率标准
4.冬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包括蒸汽养护法、电加热法及暖棚法施工所增加的设施及费用。

2.专业承包单位:%
3
3.劳务分包单位:%
4
5
二、规费(一)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单位:%
(二)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单位:%
三、企业管理费(一)总承包单位:%
(二)专业承包单位:%
(三)劳务分包按直接费中人工费的11%计取。

四、利润(一)总承包单位:%
(二)专业承包单位:%
(三)劳务分包按直接费中人工费的10%计取。

五、税金单位:%
第三节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程序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一)基本单位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注:1.“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是指组成清单项目的各个分项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

2.“相应费率”、“相应利润率”是指计价(或报价)所执行的定额相应费率和利润率。

(二)分项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是按单位工程考虑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每一单项组织措施费可按人工费占20%,材料费占70%,机械费占10%计算;投标报价时,每一单项组织措施费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可参照本比例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计日工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四、单位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第三节定额计价的计价程序
二、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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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筑工程2011年定额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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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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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计委、各委办、厅、局、行、法院、检察院,兵团建设局,新疆军区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区各施工、咨询、设计单位:
为解决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规费计取标准不明确的问题,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有关规定,建设厅安排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测算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以下简称规费取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规费取费标准适用范围:自治区境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二、新建总造字[2004] 22号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的有关条款停止执行。

三、本规费取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之日起新开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凡已完成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约定执行。

四、规费是建筑工程不可竞争的费用。

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不得挪用。

五、本规费取费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年11月24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
本标准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一、规费内容:
(一)工程排污费:本费率标准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
施工噪音的费用。

(二)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三)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本费率标准是指现行《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劳保统筹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规费费率计取标准:
(一)建筑工程:
单位:(%)
(二)安装工程:
单位:(%)
(三)装饰装修工程:单位:(%)
(四)有关说明
1.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规费费率标准中的工程排污费内容,只包括施工现场
按规定交纳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的费用。

2. 安装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措施项目费合计、零星工作项目费计价合计均不含设备费。

3.税前工程造价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措施项目费合计+其他项目费合计+规费(不含工程定额测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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