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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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评判定标准解读

脑死亡评判定标准解读

中心建立背景
实施BD判定条件基本成熟
各界有共识(但缺乏知识普及,包括医学专业) 仪器设备有配置(但不均衡) 技术人员有配备(但缺乏专业培训)
推进BD判定速度需要加快
点(医院)、面(区域)、网(全国) 积极、稳妥、合理、有序(贯彻八字方针)
推进BD判定过程中完善与改进
• 中心6项工作任务
– 以上3项临床判定必须全部具备
• 确认试验
– 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
• SLSEP显示双侧N9和(或)N13存在,P14、N18和N20消失
– 脑电图(EEG)
• EEG显示电静息
– 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 前循环(双侧)、后循环 • 振荡波、尖小收缩波、血流信号消失
– 以上3项确认试验至少2项符合上述标准
低氧血症导致脑损害?
去传出状态?
周围神经损伤?
第8天脑损伤评估 临床判定 脑干反射
瞳孔对光反射消失 角膜反射消失 头眼反射消失 眼前庭反射消失 咳嗽反射均消失
自主呼吸消失 意识状态不明确
– 实验室判定 • SLSEP各波消失 • EEG广泛低幅慢波 • BAEP主波正常 • TCD大脑中A和椎基 底A血流速度正常
A
B
图1 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 A:正常SLSEP B:双侧N9和一侧N13存在,双侧P14、N18和N20消失,符合SLSEP脑死亡判定标准
A
B
图3 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A:血流信号正常 B:振荡波,符合TCD脑死亡判定标准
c
C:收缩早期尖小收缩波,符合TCD脑死亡判定标准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解读
中国历史与现状
中国脑死亡判定进程

脑死亡判定

脑死亡判定


2009年卫生部发布了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 修订稿
脑死亡标准 1.判定的先决条件

昏迷原因明确 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低温、中毒、电解质酸碱失衡、肌松、内分
泌危象等)
脑死亡标准 2.临床判定

深昏迷 脑干反射消失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自主呼吸
以上三项必须同时具备
脑死亡标准 3.确认试验 体感诱发电位:P14、N18和N20消失 脑电图:静息电位 TCD:震荡波、丁字波、血流信号消失 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两项阳性
脑死亡判定
脑死亡的概念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机能丧
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概况

1959年法国学者Mollaret和Goulon首次提出 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提出一系列临床和实 验室标准

迄今100多个国家承认脑死亡标准,89个国
家正式立法
我国

2000年大众和医学界逐步接受和推行脑死亡 概念
脑死亡标准 4.判定时间
首次判定12小时后再次评估,结果仍符合脑
死亡标准者,方能最终确认为脑死亡
注意 医院必须配备相应仪器设备,医师必须具备 相关资质
意义
脑死亡即死亡

可以结束生命支持 器官捐献的供体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及考核评分标准[1]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及考核评分标准[1]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脑死亡定义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即死亡.脑死亡判定一、先决条件(一)明确昏迷原因原发性脑损伤包括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继发性脑损伤主要指缺氧性脑病,如心跳骤停、溺水、窒息等.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实施脑死亡判定。

(二)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如急性中毒(一氧化碳、镇定安眠药、麻醉药、精神药物、肌肉松弛剂等)、低温(肛温≤32℃)、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代谢及内分泌障碍(如肝性脑病、尿毒症脑病、非酮性高血糖高渗透压昏迷)等.二、临床判定(一)深昏迷1、检查方法及结果判定用拇指分别强力压迫患者两侧眶上切迹或针刺面部,不应有任何面部肌肉活动。

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测定昏迷评分为3分。

2、注意事项(1)任何刺激必须局限于头面部。

(2)在颈部以下刺激时可引起脊髓反射。

脑死亡时枕大孔以下的脊髓可能存活,仍有脊髓反射及脊髓自动反射。

脊髓反射包括各种深反射及病理反射。

脊髓自动反射大多与刺激部位相关,刺激颈部可引起头部旋转运动;刺激上肢可引起上肢屈曲、伸展、上举、旋前、旋后;刺激腹部可引起腹壁肌肉收缩;刺激下肢可引起下肢屈曲、伸展;进行自主呼吸激发试验时偶可出现肢体不自主运动。

(3)脊髓自动反射必须与自发运动相区别,自发运动通常在无刺激时发生,多数为一侧性,而脊髓自动反射固定出现于特定刺激相关部位。

(二)脑干反射消失1、瞳孔对光反射(1)检查方法用强光照射瞳孔,观察有无缩瞳反应。

光线从侧面照射一侧瞳孔,观察同侧瞳孔有无缩小(直接对光反射),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光线照射一侧瞳孔,观察对侧瞳孔有无缩小(间接对光反射),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

上述检查应重复进行。

(2)结果判定对侧直接和间接对光均无缩瞳反应即可判定为瞳孔对光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①脑死亡者多数伴有双侧瞳孔散大(>4mm),但少数瞳孔可缩小或不等大.因此,不应将瞳孔大小作为脑死亡判定的必要条件。

②眼部外伤可影响对光反射的观察。

法医学必背重点汇总

法医学必背重点汇总

一、法医病理学:1.脑死亡:是指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完全丧失,也称全脑死亡(total brain death)2.植物人:指脑高级中枢,尤其大脑皮层功能的丧失的状态。

即意识、情感、思维等功能的丧失,但生命植物中枢(脑干、延髓生命中枢)依然存在的状态。

3.假死:处于濒死期者,有时生命功能极度微弱,临床的常规检查方法难以察觉生命指征的存在的状态。

假死者若经及时救治可复活,有时亦可自然复苏。

4.超生反应(supravital reaction):生物学死亡期开始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仍保持着生命功能和对外界刺激发生的低级原始性反应的现象。

5.死亡方式:暴力死(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非暴力死(老衰死,病死或猝死);安乐死6.尸体现象(postmortem phenomena):人死亡之后身体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并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发生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尸体呈现出特有的征象,这些征象被称为尸体现象7.尸冷(algor mortis):死后,因尸体内产热停止,散热继续,尸体温度逐渐降低的现象。

8.肌肉松弛(muscular flaccidity):人死后由于肌肉和皮肤张力消失,肢体变软9.尸僵(rigor mortis, cadaveric rigidity):人死后肌群先发生松弛,后发生僵硬,进而使尸体呈僵硬状态10.尸体痉挛(cadaveric spasm):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过松弛阶段直接进入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姿势和动作,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11.角膜混浊(postmortem turbidity of cornea):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混浊呈灰白色,最后不能透视瞳孔12.局部干燥(local desiccation):尸体局部表面,尤其是湿润的伤面和粘膜面,水分蒸发较快,而局部干燥、变硬,呈淡黄色或黄褐色,又称皮革样化(parchment-like transformation)13.自溶(autolysis):尸体组织细胞由于受自身释放的水解酶的作用而溶解的现象。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2013年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2013年

无自主呼吸
3、结果判定: 脱离呼吸机8-10min PaCO2>=60或超过原有水平20仍无呼吸 运动,即可判定无自主呼吸。
无自主呼吸
3、注意事项: 如过程中出现明显血氧饱和度下降、血 压下降、心率减慢以及心律失常,即刻 终止试验,此次失败。 至少2名医师(1监测1呼吸机)和1 名护 士(管理吸氧管及抽血)完成。
2.
3.
脑电图:显示电静息。 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显示颅内前循环和后循环血流呈振荡波、尖小 收缩波或血流信号消失。
注:至少具备2项。
(四)、判定时间
1.
2.
临床判定和确认试验均符合判定标准者 可首次判定脑死亡。 首次判定后应12H后再次复查,结果仍 符合判定标准者,方可最终确认为脑死 亡。
二、脑死亡的判定技术规范
(一)判定的先决条件(2) (二)临床判定(3) (三)确认试验(2/3) (四)判定时间(2次)
(一)、判定的先决条件
1、昏迷 原因明确

原发性脑损伤(46%):颅脑外伤、脑 血管疾病。 继发性脑损伤(54%):心跳骤停、麻 醉意外、溺水、窒息等所致的缺氧性脑 病。

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进行判定。
SLSEP
3、注意事项: 保持被测肢体皮肤温度正常。 电极安放部位外伤或水肿、锁骨下静脉 置管、正中神经病变、颈髓病变以及周 围环境电磁场干扰均可影响结果判定。 此时结果仅供参考。
(三)、确认实验
2、脑电图

环境条件 参数设置 操作步骤 结果判定 注意事项
脑电图
1、结果判定: 脑电图呈电静息时(脑电波活动<=2uV )时,符合脑电图脑死亡判定标准。
(三)、确认实验

医学-第29章脑死亡

医学-第29章脑死亡

二、国外脑死亡立法的内容 (一)脑死亡定义 许多国家采用全脑死亡的概念,如1983年美 国《统一死亡判定法》的定义是:全脑功能包 括脑干在内的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2019年日 本《器官移植法》的定义是:全脑功能包括脑 干功能的不可逆停止,但与“植物状态”不同, 后者脑干的全部或部分仍有功能。 欧洲部分国家则采用脑干死亡的概念。2019 年德国《器官移植法》的定义是:脑干死亡就 是人的死亡。2019年格鲁吉亚《卫生保健法》 的定义是:脊髓基本节段和脑功能的不可逆终 止,包括使用特殊措施维持呼吸和血循环阶情 况。
脑死亡的基本原因是脑组织的严重损伤、出血、 炎症、肿瘤、脑水肿、脑压迫、脑疮或继发于 心肺功能障碍。
对脑死亡的最早研究出现在20世纪 50年代。1959年法国学者P.M011aret和 M.Goulon在第23届国际神经学会上首 次提出“昏迷过度”(Le Coma Depasse)
的概念,同时报道了存在这种病理状态 的23个病例,并开始使用“脑死亡”一 词。1966年,国际医学界正式提出了 “脑死亡”的概念。
第二十九章 脑死亡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外脑死亡立法 第三节 我国脑死亡立法
第一节 概述
一、脑死亡的概念 脑死亡,是指整个中枢神经系统的全部死亡, 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和永久的丧 失。
脑死亡分为原发性脑死亡和继发性脑死亡。 原发性脑死亡是由原发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 继发性脑死亡是由心、肺等脑外器官的原发性 疾病或损伤致脑缺氧或代谢障碍所致。
(二)脑死亡立法模式 脑死亡的立法模式,基本上有两种情况。 1.单独立法形式。即专门制定脑死亡法,作为一部 独立的技典,与其他法律没有附属关系。其代表是 美国堪萨斯州于1970年制定的《死亡和死亡定义 法》。1983年,美国医学会、美国律师协会、美国 州统一法律全国督察会议以及医学和生物医学及行 为研究伦理学问题总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统一死 亡判定法》(Uniform Determination of Death Act, UDDA)。该项法律明确规定:①血液循环和呼吸机 能不可逆转的丧失;②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机能不 可逆转的丧失的个体己被确认,则按死亡处理。死 亡的确定,一般是按公认的医学判断标准执行。这 一法律的表达方式是现代脑死亡立法的典范。美国 现已有31个州采用UDDA,有13个州接受UDDA的 基本原则制定本州的脑死亡法律。

最新-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通过专家审定 精品

最新-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通过专家审定 精品

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通过专家审定据中国医学论坛报报道,记者田晓青日前在中华医学会第七次全国神经病学学术会议上获悉,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已经通过专家审定。

《标准》和《技术规范》主要撰稿者、北京协和医院神经科李舜伟教授指出,所谓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各国专家已达成共识:死亡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点”,即在死亡的过程中,人体各器官及各个细胞功能的消失是逐渐的,而不是“戛然而止”。

这就要求我们对判断死亡的器官重新认识。

几千年来,心跳和呼吸的停止一直被认为是判定死亡的惟一标准。

然而,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呼吸机和维持心脏搏动、血压药物的出现,使一些已经出现生命衰竭症状的病人仍然可以借助外力来维持基本的呼吸和心跳。

而脑死亡是不可逆转的。

承认和确定脑死亡是对死亡观念的重新认识。

其意义首先是人们对死亡判断器官的重新确定。

其次,一旦进入脑死亡,不仅抢救的花费巨大(平均每人每天2万元人民币),而且截止目前国内外尚无抢救成功者。

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有限的卫生资源的使用应该更趋合理。

上接第1版第三,人的生存不仅具有生物学功能,更有社会学功能。

当人处于脑死亡状态时,虽然可能尚存部分生物学功能,但其社会学功能已完全丧失。

对脑死亡者过度抢救,从伦理学观点看,是对死者尊严的漠视。

李教授说,对脑死亡的判定是非常慎重的事。

其技术关键首先是要掌握什么是脑死亡。

其次是要排除是否有因低温、药物中毒、内分泌代谢疾病造成的深昏迷。

在具体判定时主要分临床和实验室两部分。

临床判断要点:(1)判定患者脑干反射是否完全消失(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头眼反射、前庭眼反射消失)等。

(2)判定患者有无自主呼吸。

这个判定存在一定困难,因为要停止使用呼吸机,然后给患者吸纯氧,观察其二氧化碳分压是否上升。

若上升,可刺激呼吸中枢,其呼吸功能可能逆转,这说明患者未达脑死亡。

2023年临床执业医师《第一单元》(真题卷)

2023年临床执业医师《第一单元》(真题卷)

2023年临床执业医师《第一单元》(真题卷)[单选题]1.属于中枢免疫器官的是()。

A.骨髓B.阑尾C.淋巴结D.脾脏E.扁桃体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胸腺和骨髓属于中枢免疫器官。

(江南博哥)[单选题]2.描述一组数据频数分布的统计方法为()。

A.线图B.直方图C.箱式图D.圆图E.散点图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直方图,又称质量分布图,是一种统计报告图,由一系列高度不等的纵向条纹或线段表示数据分布的情况。

一般用横轴表示数据类型,纵轴表示分布情况,直方图是数值数据分布的精确图形表示。

因此描述一组数据频数分布的统计方法为直方图。

[单选题]3.酮症酸中毒患者外周血中哪种物质浓度升高?()。

A.乳酸B.丙酮酸C.乙酰乙酸D.甘油三酯E.尿酸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酮症酸中毒患者外周血中酮体升高,酮体包括:丙酮、乙酰乙酸、β-羟丁酸。

[单选题]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时间为三年的是()。

A.诊所B.三级医院C.村卫生室D.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E.社区服务中心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期是1年,大型医院校验期是3年。

[单选题]5.呼吸链抑制剂鱼藤酮可以抑制电子传递,其抑制对象是()。

A.复合体ⅠB.复合体ⅡC.复合体ⅢD.复合体ⅣE.复合体Ⅴ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鱼藤酮阻断电子从NADH到辅酶Q的传递,其抑制对象是复合体Ⅰ。

[单选题]6.医生开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符合的法定的资格()。

A.具备开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B.取得执业医师资格C.参加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省级培训班D.具备开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经验E.得到上级医师的批准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医生具备开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后才能开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单选题]7.鸟型分枝杆菌的特点()。

A.细胞壁有磷壁酸B.属于机会性致病菌C.药物治疗效果差D.生长速度较快E.抗酸染色阴性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鸟型分枝杆菌是最常见的机会性病原菌,与非结核性分枝杆菌因两种病原菌表型极相似,又统称鸟型分枝杆菌复合体,它们所致的疾病称鸟型分枝杆菌传染病。

以脑死亡判定死亡的新标准有望在中国试行

以脑死亡判定死亡的新标准有望在中国试行

推行 时机成熟 陈忠华最初推广脑死亡概念 时发现 ,走 到哪里 , “ 谁都不懂 , 他们 只知道 ‘ 死亡 ’ 脑
三个字” 。很 大一部分 医学专家对脑死亡的理解仅仅停 留在 字面上 , 他们没有定义 , 没
有标 准 , 也没有深入 到临床 实践。
脑死亡是 一个 已经被严格 定义 的概念 , 它是指“ 包括 脑干功能在 内的全脑 功能不 可逆和永 久的丧 失” 这 一提 法的科学依据在于 : 。 以脑为 中心的 中枢神经 系统是整个生 命 赖 以维 系的根本 , 由于神经细胞在 生理条 件下 一旦死亡就 无法再生 , 因此 当作 为生 命 系统控制 中心 的全脑功能 因为神经细胞 的死亡而陷入无 法逆转 的瘫痪 时, 全部机体 功能的丧失也就 只是 一个 时间问题。 20 年 , 0 7 陈忠华开始推广 一个新概念 , 即以呼吸机为 中心重新定义脑死亡这样 一
个 学术思想 , 把脑死亡 的定义更明确化。
Hale Waihona Puke 他介 绍, 新定义下 的脑死亡是 以中枢性 自主呼吸完全停止为首要特性 的脑干或全 脑功能永久性丧失 ,并且 正在使 用呼 吸机机械 通气维持心跳 的一种特殊 临床 死亡状 态。也就是说 , 脑死亡 与呼吸机使 用的状态有关系。
《 医院领导决策参 > 0 8年第 1 期 20 0
目 ,正在 由国家卫 生部脑死亡 法起 草小组制订 的脑死亡诊断标 准首次被披露 , 前
这个标 准对 脑死亡作 了严格定义。
诊断标准 中规定 ,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 内的全脑功 能丧失 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患 者 的临床症状 为深 昏迷 , 干反 射全 部消失 , 自主呼 吸( 脑 无 靠呼吸机维持 , 呼吸暂停试 验 阳性)脑 电 图平 直 , , 经颅脑 多普勒超 声诊断呈脑死亡 图形 , 且观察 1 时无 变化 , 2小

黄洁夫:脑死亡立法十分必要

黄洁夫:脑死亡立法十分必要

黄洁夫:脑死亡立法十分必要当人因脑外伤、脑肿瘤、脑血管疾病等呈现脑死亡时就可认定此人死亡,这一标准完全不同于传统观念中的呼吸和血液循环功能的停止标准。

人命关天,“脑死亡”一提出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日前,在中国器官移植领域最大国际合作项目启动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明确表示:中国制定脑死亡法是十分必要的。

黄洁夫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脑死亡诊断标准已经很明确,只是由于中国没有脑死亡立法,医生不能宣布病人脑死亡而已。

现在中国加入了包括WTO、WHO在内的很多国际组织,经济不断发展,迈向小康社会,如果要在世界上成为更有影响的科技强国,制定脑死亡法是十分必要的。

在接受采访时黄洁夫指出,脑死亡作为一种更科学的诊断标准,目前已经被包括中国在内的80个国家所承认,已有14个国家为此立法。

1986年以来,我国的医学专家就在为脑死亡诊断标准以及立法多方呼吁。

中国卫生部的脑死亡诊断标准已六易其稿,但仍然没有进入立法程序。

那么,实施脑死亡究竟有何意义,实施脑死亡的障碍又在哪里?脑死亡立法对中国司法界是个新课题黄洁夫认为,脑死亡立法是对几千年死亡观念的突破,同时判断脑死亡是人命关天的事。

中国有关专家在讨论制定脑死亡诊断标准中,十分强调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充分体现国际脑死亡研究最新成就,使诊断标准做到科学性强、实用性强、可操作性强。

由于脑死亡立法对中国司法界是个新课题,又有传统、宗教等影响,中国人接受新的死亡概念可能会有个过程。

因此,黄洁夫强调:心跳呼吸停止和脑死亡两种概念可以同时并存,群众选择死亡界定可以择其一或两种标准,允许有个逐步认识的过程。

在转变传统观念的同时,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等有关部门还要做好几方面的准备:确定脑死亡诊断标准、检查技术规范以及管理程序。

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立法。

脑死亡不等同于“植物人”作为一名医生,黄洁夫强调指出,脑死亡不同于植物人。

他说,绝大多数人在生命的尽头首先是呼吸、心跳停止,但也有百分之五的人因脑外伤、脑肿瘤、脑血管疾病等,首先出现的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不可逆的器质性损坏,这就是脑死亡。

我国脑死亡的标准

我国脑死亡的标准

我国脑死亡的标准
脑死亡是指全脑功能,包括脑干在内,都不可逆转地、永久地丧失了全部意识活动和对外界刺激的一切反应。

脑死亡被视为生命个体死亡的象征,因为它代表着大脑,包括脑干在内,都已停止工作,不再发送任何信号,不再对刺激做出反应。

1. 脑干反射全部消失:脑干是大脑的一部分,负责调节呼吸、心跳等基本生命活动。

当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时,说明大脑已经无法对外部刺激做出反应。

2. 脑电活动全部停止:大脑的功能之一是产生脑电活动,当这些活动全部停止时,表明大脑已经失去了功能。

3. 脑血液循环完全停止:脑血液循环是大脑正常功能的基础,当脑血液循环完全停止时,大脑无法得到氧气和营养物质的供应,会导致脑死亡。

4. 脑脊液压力测试显示颅内压力接近零:脑脊液压力是反映颅内压力的指标,当脑脊液压力测试显示颅内压力接近零时,说明大脑已经膨胀到了极限,无法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

5. 脑电图、颅内压监测和体感诱发电位等客观检查全部异常:这些客观检查可以进一步确认脑死亡的状态,如果全部异常,则可以确诊为脑死亡。

6. 自主呼吸停止:自主呼吸是生命的基本体征之一,当自主呼吸停止时,说明大脑已经无法控制呼吸中枢。

7. 眼球活动全部停止:当眼球活动全部停止时,说明大脑已经无法控制眼球运动。

8. 肌肉张力全部消失:当肌肉张力全部消失时,说明大脑已经无法控制肌肉运动。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脑死亡的标准是通过多项指标综合评估得出的。

如果一项或多项指标异常,且其他指标也均显示异常,则可以确诊为脑死亡。

这是一种非常严谨的评估过程,需要由专业医生进行评估和确认。

脑死亡-文档资料

脑死亡-文档资料
25
诊断脑死亡之前必须除外
急性药物中毒 低体温,直肠体温在32C以下 代谢性、内分泌障碍、肝昏迷、尿毒 症或高渗性昏迷 病因不明 诊断5岁以下儿童脑死亡必须慎重
26
三步骤判定脑死亡
第一步骤:临床评估
– 深昏迷,格拉斯哥昏迷评分为3分 – 脑干反射和脑神经支配的活动消失
第二步骤:实验室评估
– 脑电图:脑电波趋于平直 – 脑干听觉诱发电位:主波消失 – 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N13以后波形消失 – 颅多普勒超声:脑死亡血流特征
10
脑干反射(1)
1.睫脊反射:疼痛刺激正常人的锁骨上区引起 同侧瞳孔散大,脑死亡时无变化 2.额眼轮匝肌反射:用手指向外上方牵拉受检 者眉梢外侧皮肤并固定之,然后用叩诊锤轻叩检 查者手指,引起同侧眼轮匝肌收缩闭眼,脑死亡 时消失 3.垂直性眼前庭反射或垂直性眼头运动反射: 轻轻俯仰病人头部,脑死亡病人的眼球固定,无 上下逆动 4.瞳孔对光反射:光刺激不能引起脑死亡病人 瞳孔缩小
7
易于混淆的术语
大脑死亡(Cerebral death):指大脑半球的死亡。 皮质死亡(Cortical death):是意味着大脑皮质的
死亡。 不可逆昏迷(Irreversible coma):尽管是不可康复
的昏睡状态,但仍保持呼吸和脑干的其它功能维 持基本生命机能。
8
二、临床表现(一)
不可逆性深昏迷,对声音、头面部各种疼 痛刺激等无反应,无自主性的肌肉活动。 脑死亡后由于脊髓可能尚未死亡,2~14 天内脊髓休克阶段消失,各种脊髓浅、深 反射出现
15
三、诊断
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最先提出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此后法国、英国、日本也相继提出了 各自的脑死亡诊断标准 至今全球尚无统一标准 1999年我国脑死亡标准(草案)专家 研讨会纪要中指出脑死亡必须具备的 条件

【2019年整理】第29章脑死亡

【2019年整理】第29章脑死亡

(二)脑死亡立法模式 脑死亡的立法模式,基本上有两种情况。 1.单独立法形式。即专门制定脑死亡法,作为一部 独立的技典,与其他法律没有附属关系。其代表是 美国堪萨斯州于1970年制定的《死亡和死亡定义 法》。1983年,美国医学会、美国律师协会、美国 州统一法律全国督察会议以及医学和生物医学及行 为研究伦理学问题总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统一死 亡判定法》(Uniform Determination of Death Act, UDDA)。该项法律明确规定:①血液循环和呼吸机 能不可逆转的丧失;②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机能不 可逆转的丧失的个体己被确认,则按死亡处理。死 亡的确定,一般是按公认的医学判断标准执行。这 一法律的表达方式是现代脑死亡立法的典范。美国 现已有31个州采用UDDA,有13个州接受UDDA的 基本原则制定本州的脑死亡法律。
根据上述标准,可见脑死亡不同于植物人。 绝大多数人在生命的尽头首先是呼吸、心跳停 止,但也有5%的人因脑外伤、脑肿瘤、脑血 管疾病等,首先出现的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 不可逆的器质性损坏,这就是脑死亡。而植物 人脑干的功能是正常的,昏迷是由于大脑皮层 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因此病人 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少数病人 还有可能一朝苏醒。因此,脑死亡立法应明确 规定,对植物状态患者中那些脑功能已不可逆 停止的人可以宣布死亡,但绝不能将所有植物 人宣布为脑死者而不予以治疗抢救或者摘除其 器官用于移植。
4.脑电波图平坦。脑电波图平坦和等 电位的诊断价值最高。当然这首先 要求电极安放部位准确,仪器功能 正常,操作人员合乎标准要求。 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小时或 72小时内反复测试,多次检查,结 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但需排 除体温过低(<32.2℃)或刚服用过 巴比妥类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剂两种情况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诊断标准第一句开宗明义: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先决条件包括:昏迷原因明确,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

以上必须全部具备。

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型。

体感诱发电位P十四以上波形消失。

此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

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十二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补充说明:自主呼吸停止指需要手法或机械维持呼吸。

停止手法或机械呼吸后,低流量供氧3~5分钟或应用常规诱发自主呼吸的方法,自主呼吸仍不能出现;必要条件:1、深昏迷:即病人对外界强刺激物任何反应(主要是面部不应有任何肌肉活动),Glasgow 昏迷量表评分为3分。

药物中毒、低温、内分泌代谢疾病必须除外。

不少镇静安眠药、精神药物、神经肌肉接头阻滞剂都能导致深度昏迷,因此必须做血液、尿中药物浓度的监测。

低于35℃的体温可能为冻伤,也需积极抢救。

甲状腺功能低减、肾上腺皮质功能代减等病都应排除。

心血管原因引起的休克会干扰下丘脑和脑干功能,引起一过性脑功能丧失。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脑干反射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头眼反射、眼前庭眼反射(冰水试验)、劲睫反射、咽反射、咳嗽反射。

但脊髓反射可以存在:在脑死亡时,由于人工维持呼吸、心跳、血压条件下足以保证脊髓血供,脊髓神经元得以存活。

一般脑死亡发生后1-2天内会出现脊髓休克,闹事脊髓反射全部消失,在随后1-2周内脊髓反射可不同程度地恢复,出现一些肢体反射,这与脑死亡的诊断并不矛盾,故肌腱反射、腹壁反射以及在颈以下对疼痛刺激的反射可以消失也可以存在。

脑死亡病人的脊髓反射可消失、存在或甚至活跃。

因此,肌腱反射消失或脊髓反射消失并非诊断脑死亡的必要条件。

3、经规范的呼吸暂停试验确定的无自主呼吸:确诊自主呼吸完全停止时诊断脑死亡的关键辅助检测手段。

但必须排除人过过度换气下自主呼吸被抑制的假象。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地全脑功能不可逆转地丧失,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地全脑功能不可逆转地丧失,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

原发性脑死亡由原发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继发性脑死亡由心、肺等脑外器官的原发性疾病或损伤致脑缺氧或代谢障碍所致,脑死亡患者是移植器官的主要来源。

学术术语来源---心脏移植脑死亡供体的目标管理及心肌保护文章亮点:1 此问题的已知信息:目前,心脏移植治疗在中国得到发展迅速,但移植供体数量缺乏仍然是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何在有限的供体中筛选合适的心脏移植,使供受心脏达到最佳匹配,提高患者生存率,是国内外专家关注的热点。

2 文章增加的新信息:在心脏移植死亡供体的管理方面,国家卫生部发布《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修订稿)》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成人)(修订稿)》,规定脑死亡判定的先决条件、临床判定、确认试验和判定时间等,还制定《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规范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针对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现状以及监管特点,设计了中国器官获取与移植监测网络,对施行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要经过准许才可开展。

3 临床应用的意义:国际上经典的心脏移植供体选择标准主要包括供者年龄、供心质量、心脏结构、心脏功能、冷缺血时间和感染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体,是心脏移植成功的关键之一。

关键词:器官移植|器官移植学术探讨|心脏移植|供体|供体管理|脑死亡|心脏结构|心脏功能|冷缺血时间|感染|心肌保护|边缘供心主题词:器官移植;心脏移植;活体供者;脑死亡;心肌缺血摘要背景:心脏移植是治疗终末期心力衰竭患者获得长期生存的有效方法。

目的:探讨心脏移植脑死亡供体的管理和选择以及心肌保护作用。

方法:通过数据库检索的方式对心脏移植脑死亡供体的管理和选择以及心肌细胞的保护研究进行分析。

心脏移植的实施,需要有合格的供体器官。

首先,要做好供体的管理和选择,其次,需要供体心肌保护和转运,减轻离体心脏缺血再灌注损伤。

南医大病生名词解释

南医大病生名词解释

病生---名词解释1.健康:健康是一种躯体上、精神上和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

2.亚健康:亚健康是指非健康、非患病的中间状态。

3.疾病:疾病是在一定病因作用下,机体稳态调节紊乱而导致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

4.脑死亡:脑死亡是指全脑功能(包括大脑、间脑和脑干)不可逆的永久丧失以及机体作为一个整体功能的永久性停止。

5.脱水(各型):体液容量的明显减少。

低渗性脱水:低血钠性体液容量减少,失钠多于失水,血清钠浓度<130mmol/L,血浆渗透压<280mOsm/L。

高渗性脱水:高血钠性体液容量减少,失水多于失钠,血清钠浓度>150 mmol/L,血浆渗透压>310mOsm/L。

等渗性脱水:水、钠按正常血浆浓度比例丢失引起的血钠性体液容量减少,血钠维持在130-150mmol/L,渗透压浓度280-310mOsm/L。

6.水肿(包括显隐性):显性水肿:皮下组织有过多的液体积聚时,皮肤肿胀,弹性差,皱纹变浅,用手指按压时,留有凹陷。

隐形水肿:全身性水肿时,皮下组织液增多,当水肿液不超过原体重的10%时,手指按压不会出现凹陷征。

7.低钾血症:血清钾浓度低于3.5mmol/L,常同时有机体总钾含量缺乏。

高钾血症:血清钾浓度高于mmol/L。

8.代酸:是指原发性HCO3-减少而导致的pH下降,是常见的酸碱平衡紊乱之一。

代碱:是指原发性HCO3-增多而导致的pH升高。

呼酸:是指因原发性PaCO2升高而导致的血液中pH下降。

呼碱:是指因通气过度,使PaCO2原发性升高而导致的血液中pH 升高。

9.反常型酸性尿:低钾血症碱中毒时,由于肾小管上皮细胞内钾离子浓度降低,使排钾减少而排氢离子增多,尿液呈酸性,故称反常性酸性尿。

10.缺氧(包括四型):乏氧性缺氧(低张性):主要表现为动脉血氧分压降低,外界环境氧气不足,呼吸功能障碍引起血氧含量减少,组织供氧不足。

血液性缺氧(等张性低氧血症):由于血红蛋白含量减少或性质改变,血氧含量降低,或与血红蛋白结合的氧不易释放而导致的组织缺氧。

护理学基础名词解释

护理学基础名词解释

护基名词解释1.治疗饮食:是指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根据患者不同生理病理情况,适当调整食物的成分和质地,以适应病情的需要,达到治疗和辅助治疗的目的。

2.试验饮食:是指在临床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短期内调整患者的饮食内容,以协助诊断疾病和提高实验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3.管饲饮食:指对于胃肠功能正常的患者,经胃肠插入导管,给患者提供必需的食物或营养液、水及药物的方法。

4.排泄:人体摄取食物、液体经新陈代谢所产生的代谢产物排除体外的过程。

5.多尿:24小时尿量超过2500ml者为多尿,常见于大量饮水及妊娠。

6.少尿:24小时尿量少于400ml者为少尿,多见于心脏、肾脏、肝脏衰竭和休克患者。

7.无尿或闭尿:24小时尿量小于100ml或12小时内无尿或闭尿,见于严重休克和急性肾衰竭患者。

8.尿频:单位时间内排尿次数增多,常由膀胱炎症或机械性刺激引起。

9.尿失禁:指排尿失去意识控制尿液不自主地流出,由于膀胱神经传导受阻或神经功能受损,使膀胱括约肌失去作用。

10.尿潴留:尿液大量存留在膀胱内而不能自主排除,党尿潴留时,膀胱容积可增至3000~4000ml,膀胱高度膨胀可至脐部。

11.导尿术:是在严格无菌操作下,将导尿管经尿道插入膀胱引出尿液的技术。

12.便秘:是指正常的排便形态改变,排便次数减少,排出过干过硬的粪便,且排便不畅、困难。

13.排便嵌塞:指粪便持久滞留在直肠内,坚硬不能排出,常见于难以缓解的慢性便秘者。

14.腹泻:指正常排便形态改变,频繁排出松散稀薄的粪便甚至水样便。

15.排便失禁:指肛门括约肌不受意识的控制不自主地排便。

16.肠胀气:指肠道内有过量气体积聚不能排出,肠壁牵张膨胀。

17.排道改道:是指因为疾病治疗的需要,将肠道的一部分处置于腹部表面,在腹壁建立暂时性或永久性的人工造口,以排泄粪便,也称人造肛门。

18.灌肠术:是将一定量的溶液通过肛管,由肛门直肠灌入结肠的技术,以帮助患者清洁肠道、排便、排气或由肠道供给药物,到达确定诊断和治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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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

原发性脑死亡由原发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继发性脑死亡由心、肺等脑外器官的原发性疾病或损伤致脑缺氧或代谢障碍所致,脑死亡患者是移植器官的主要来源。

学术术语来源---
心脏移植脑死亡供体的目标管理及心肌保护
文章亮点:
1 此问题的已知信息:目前,心脏移植治疗在中国得到发展迅速,但移植供体数量缺乏仍然是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何在有限的供体中筛选合适的心脏移植,使供受心脏达到最佳匹配,提高患者生存率,是国内外专家关注的热点。

2 文章增加的新信息:在心脏移植死亡供体的管理方面,国家卫生部发布《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修订稿)》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成人)(修订稿)》,规定脑死亡判定的先决条件、临床判定、确认试验和判定时间等,还制定《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规范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针对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现状以及监管特点,设计了中国器官获取与移植监测网络,对施行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要经过准许才可开展。

3 临床应用的意义:国际上经典的心脏移植供体选择标准主要包括供者年龄、供心质量、心脏结构、心脏功能、冷缺血时间和感染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体,是心脏移植成功的关键之一。

关键词: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学术探讨|心脏移植|供体|供体管理|脑死亡|心脏结构|心脏功能|冷缺血时间|感染|心肌保护|边缘供心
主题词:
器官移植;心脏移植;活体供者;脑死亡;心肌缺血
摘要
背景:心脏移植是治疗终末期心力衰竭患者获得长期生存的有效方法。

目的:探讨心脏移植脑死亡供体的管理和选择以及心肌保护作用。

方法:通过数据库检索的方式对心脏移植脑死亡供体的管理和选择以及心肌细胞的保护研究进行分析。

心脏移植的实施,需要有合格的供体器官。

首先,要做好供体的管理和选择,其次,需要供体心肌保护和转运,减轻离体心脏缺血再灌注损伤。

结果与结论:对于心脏移植脑死亡供体的管理,国家卫生部及相关部门制定标准和规范,使器官移植更加公开化、规范化、合法化,提高供心功能保护的效果,延长供体心脏的保存时间。

心脏移植的全过程普遍应用低温停搏法,供心运输期间常用冷浸法保护心肌。

随着脑死亡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出台,供心保护的深入研究,边缘供体的拓宽,会使器官移植供体数量有所增加。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杂志出版内容重点:肾移植;肝移植;移植;心脏移植;组织移植;皮肤移植;皮瓣移植;血管移植;器官移植;组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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