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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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

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3.05.19

•【字号】皖应急函〔2023〕550号

•【施行日期】2023.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

为落实《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有效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组织修订完善了硝酸铵、硝化、光气、氟化、有机硅、多晶硅、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9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并组织制定了液氯(氯气)、氯乙烯、过氧化、液化烃储罐区等4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常态化开展企业自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要督促辖区内涉及高危细分领域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有关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加的常态化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三个清单”,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闭环。企业全面排查原则上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三个清单”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查。要将上述要求纳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

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

二、定期开展全覆盖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高危细分领域企业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将企业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开展自查自改、隐患问题整改闭环情况等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对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各市应急管理局至少每年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省应急管理厅将适时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隐患整改以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情况开展督查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市及企业予以通报。

反馈问题整改报告范文5篇

反馈问题整改报告范文5篇

反馈问题整改报告范文5篇

反馈问题整改报告1

20__年3月17日至4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视工作。5月1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我公司通报了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并对如何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就整改落实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概述

公司党委以高度警醒、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面看待、正确对待,始终把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当前公司的政治任务,真正做到了认识充分、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1.高度重视、反复部署。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省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公司数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传达和学习省委巡视组的《关于对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巡视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符合公司实际,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反馈意见》在充分肯定了我公司成立四年来经营管理发展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建议,对我公司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照单全收、全面整改落实。为此,我公司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永生和党委书记田生荣共同担任组长,公司其他高管担任副组长,各部门、各市州分公司、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级责任,全面开展整改工作。我公司党委还通过下发整改方案、督查督办、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等多种措施反复部署、推进,督促各单位、各部门高标准、严要求的扎实完成各项整改落实任务。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重点课题研究申报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重点课题研究申报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重点课题

研究申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2.04.13

•【文号】中证协发〔2022〕74号

•【施行日期】2022.04.13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重点课题研究申报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2〕74号各会员单位、各类研究机构:

为履行好《证券法》赋予的“组织会员就证券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职责,凝聚研究力量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发展战略,助力“十四五”时期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建设和证券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证券领域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针对性问题研究,增强政策储备,促进研究交流,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各会员单位、各类研究机构等可积极参加研究课题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申报要求

(一)研究主题

全面注册制下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参考选题

申报单位可选择以下拟定的参考选题进行申报,也可自行拟定与研究主题相关

的其他题目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应聚焦当前资本市场等金融领域的重点、难点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对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和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选题研究方向和参考选题如下:

1.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研究

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研究;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平衡发展研究;与全面股票发行注册制相适应的投资端改革研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新股发行制度创新与机制优化研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保荐机构跟投机制研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健全退市机制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中介机构责任界定与执业质量评价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下网下投资者责任能力、分类评价与监测管理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国际最佳实践与中国特色关键制度创新研究;股票发行审核注册机制优化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下发行监管转型研究;资本市场境外上市监管制度改革研究;资本市场制度型对外开放的国际经验借鉴研究;资本市场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研究;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完善研究;资本市场统计体系完善研究等。

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提高总结报告

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提高总结报告
2、公司独立性情况 (1)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治理和稳定经营不存在潜在 影响或风险。 (2)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 机构、业务独立,公司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设有人力 资源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完全分开;资产方面,公司有独立于 发起人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配套 设施及固定资产;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 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 行财务决策;机构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
事参加了由青岛证监局举办的“青岛辖区上市公司2007年第1期董事、 监事培训班”,集中学习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持股 变动规则》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相关高管人员对公司治理的认识, 规范了其持股行为。
(2)制度建设问题。公司对《总经理议事规则》、《内部审计 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全面修订。该些制度的 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
二、青岛证监局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措施 (一)综合评价 青岛证监局于2007年10月25日向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青岛高校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函》, 认为:公司能够积极贯彻中国证监会28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公司治 理自查和接收公众评议工作。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治理 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业务经营体系独立完整,透明度较高,治理结 构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明确,三 会运作较为规范,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运作正常。 经检查发现,《公司章程》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要求,

xx公司关于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汇报【精选资料】

xx公司关于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汇报【精选资料】

XX公司

关于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汇报

按照《XX公司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XX公司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会议精神,通过再动员再学习、再查摆再分析、再整改再落实、再总结再提升四个阶段,进一步破除固有思想的束缚,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提高执行力和执行能力。特别是在第四阶段的活动中,我公司系统总结了此次继续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把解决问题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章立制,形成了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保证思想不断解放的长效工作机制。现将长效机制的具体建立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日常工作程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强员工内部交流、沟通与协调,科学总结,合理安排,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经支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员工日常基础性工作:

1、建立每日、每周例会制度:要求以部门为单位,召开会议,每日对当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明日工作提出具体规划,每周对正在进行的较大活动、项目等进行总结,明确工作目标及方向,按照当前进程对下一周的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建立月度通报制度。每月2日前,各部门将上月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各项工作、活动落实情况上报综合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以工作简报的形式进行公示、通报,对各部门月度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完善工作日志报送制度。各部门全体人员要熟悉明确自身岗位职责,每日下班前,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撰写工作日志,并报部门负责人签批。要切实贯彻“节奏要快、标准要高、工作要实、状态要好”的四要工作作风,把每日的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好、总结好,做到痕迹化管理。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3.15

•【文号】

•【施行日期】2024.03.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盘,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来,上市公司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回报能力稳步提升,总体面貌明显改善。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违规减持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相对不足,上市公司对自身投资价值的重视程度不够,上市公司质量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投资者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目标,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以更严的监管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和金融强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并贯穿于监管规则制定、监管行动执行和市场文化培育的全过程。

——坚持立足国情市情。遵循资本市场一般规律,立足我国实际,准确把握上市公司治理特征,压实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责任,健全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体系。

河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河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河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8.06.27

•【字号】冀证监发[2008]89号

•【施行日期】2008.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河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冀证监发[2008]89号)

辖区各上市公司:

2007年,证监会在全体上市公司中开展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我国上市公司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但同时也暴露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为巩固去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果,根据证监会上市部《关于2008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1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关联交易,加强制度建设

公司应规范关联交易,健全资金管理、关联方往来等内控制度,完善问责机制,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每季度定期向我局专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存在大股东占用的公司,应在限期内收回占用资金。我局将检查公司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并通过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大股东占用情况的监控力度。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一)公司应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明确如下事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

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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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告(精选三篇)扬中恒丰村镇银行关于整治不规范经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一)镇江银监分局: 根据贵局《关于在全市银行业系统开展“加强和改善公众金融服务暨整治不规范经营”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我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推进“整治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我行董事长、监事长等主要领导反复强调,一定要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致力于建立整治不规范经营的长效机制。

我行从 20__ 年 2 月起全面启动并扎实做好“整治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贵局规定时间,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并向每位员工传达了具体活动要求,与每位员工签订“七不准”承诺书,对外公布服务收费明细及举报投诉电话,按期完成了此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小金库”治理工作已经完成整改落实阶段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查找出来的间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贵任人,严格按照中夹和集团公司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全面完成了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现将我公司整改落实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为了消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建立起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我公司在整改落实阶段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进行全面梳理,着重看列入治理范围的部中书,对昭集团公自查,达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的要求;对照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改要求和专项治理“回头看”政策规定,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经营管理,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商业银行关于监管政策落地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商业银行关于监管政策落地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商业银行关于监管政策落地

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总行各部门、支行:

为全面推进业务经营合规开展,同时深入推进主发起行“内控与合规深化年”活动,持续加大监管政策落地的广大和深度,将监管政策落地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政策落地专项督导

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政策落地专项督导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主发起行“内控与合规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深入评估,强化学习与传导,推进我行监管政策落地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设,以发现、纠正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高效的政策传导与落实机制为导向,引导全员强化内控与合规意识,完善流程管理,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健全监管政策落地机制,推动我行业务实现合规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本次“监管政策落地治理长效机制”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监管政策落地治理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规风险部,由政策解读小组牵头开展具体工作,负责监管政策的解读传导工作,负责监管政策落地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负责汇总相关材料并递交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监管部门。

合规风险部为本次监管政策落地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

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开展,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切实配合做好部门的学习和政策传导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开展全面自查评估工作。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1.12

•【文号】银监发〔2018〕4号

•【施行日期】2018.01.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银监发〔2018〕4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评估工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组织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要全面评估2017年已开展的“三三四十”、信用风险专项排查、“两会一层”风控责任落实等专项治理工作,对照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梳理本机构、本部门、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评估自查是否全面深入、问题是否真实准确、整改是否及时彻

底、问责是否严格到位、发现的风险是否有效化解、制度短板是否得到弥补、制度执行力是否得到加强以及当前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等。各级监管机构重点评估是否存在检查不深不透、应查未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应罚未罚及处罚偏松偏软等问题和下一步监管重点,形成“整改-评估-整改”的工作机制。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由葛宁董事长作为本次活动的总负责人,亲自牵头,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已完成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要求,现将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对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

1、公司尚在规划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包括股权、期权在内的中长期激励措施。作为科技型企业,若不能及时推出相应的激励计划,将对公司引进和留住人才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整改情况: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08年4月22日公告,申报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过程中。

2、2007年4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成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正在积极探索专门委员会在战略规划、人才选聘、绩效考核、加强内控等方面真正发挥作用的机制。

整改情况:2007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牵头启动了业绩管理项目,并聘请专业咨询公司为顾问,于2007年年内完成,成果应用于管理改进、绩效评估与考核、年度工作计划等方面;提名委员会牵头启动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广泛寻求高层次人才加盟公司,现已取得初步成效;战略委员会于2007年7月28-29日召开非正式会议,研究公司未来3-5年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举措;审计委员会正在积极探索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和加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机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1.05

•【文号】安委办[2012]1号

•【施行日期】2012.01.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安委办〔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探索创新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

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的一项系统工程,包涵了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细化的责任机制、科学严谨的查报标准及重过程、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内容。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宗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管理的状况等不断更新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公司治理自查和整改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公司内部各机构的职责

第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行使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运作。董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形成董事会决议后再予实施。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六条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应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规定切实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监事会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亚星客车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亚星客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苏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07年公司认真组织了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于2007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007年8月,江苏证监局对公司治理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下发了《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和监管意见函》。根据上述《监管意见函》提出的整改要求,经自查及整改,2007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号《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有关要求,近日公司董事会责成公司证券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进行了检查和评估,现将截止2008年6月30日前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整改效果及下一步改进计划公告如下:

一、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司董事会未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整改情况: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2008年5月任期届满,三名独立

董事中有两名任期已满,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均有调整,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暂未设立各专门委员会。

下一步改进计划:2008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改选完毕,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将在8月份召开的会议上审议成立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及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提名和选聘机制,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的报告

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的报告
4、结合新的监管要求,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对有关上市公司运作方 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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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按照 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将公司治理活动 持续深入开展下去,切实加强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 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运作,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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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公司已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 引》,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并对财务内部控 制有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及修订后的财务内部控制 有关制度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今后公司还将在执行中 不断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其可操作性,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以适 应公司发展对风险控制的需要。 2、控股子公司许昌瑞贝卡发制品工艺有限公司仍为手工核算,需要推广普 及会计电算化。 整改情况: 公司选用的用友ERP-NC系统已经全面上线,包括许昌瑞贝卡发制品工艺有限 公司在内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都已实现了会计电算化。
控制制度指引》,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并对 财务内部控制有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及修订后的财 务内部控制有关制度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今后公司还 将在执行中不断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其可操作性,提高防范风险的 能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风险控制的需要。

有关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有关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有关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自20XX年4月起,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经20XX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于20XX 年10月3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XX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上市部函[20XX]11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XX]27号公告及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20XX年进一步深入推进辖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XX]21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XX年以来进行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自查以及湖南证监局现场检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截至20XX年6月30日有关整改情况如下:

一、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的说明

1、关于“需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整改情况:公司已组织大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经理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规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并经20XX年5月18日20XX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从20XX年度股东大会起,独立董事做专题述职报告;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开董事会议,完善董事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记录能够真实地反映会议情况,经理列席董事会议的也要做好详细记载;严格按照《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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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文件

广东证监〔2007〕15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治理

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的要求,我局自2007年4月起动员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全面开展了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截至2007年10月底,辖区除1家上市公司因申请破产重整未参加专项活动外,其余81家须开展治理专项活动的上市公司基本完成了治理自查、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

从辖区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情况看,各上市公司治理意识普遍提高,解决了一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司治理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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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有了明显改善。本次活动中,还涌现了中远航运、美的电器、科达机电等一批治理良好、运作规范的先进典型,他们的经验对于其他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机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与此同时,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上市公司未能按照中国证监会通知要求的时限完成治理整改工作;一些公司经营运作缺乏独立性,内部治理各层级权责不清,高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规范有效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仍未形成,责任追究机制缺失;一些公司资产产权尚不清晰,募集资金运用绩效差;一些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等。以上问题反映了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为巩固治理专项活动成果,加强上市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辖区上市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整改提高阶段后续工作,限期落实治理整改任务。截至2007年10月底,辖区上市公司在自查、公众评议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公司治理问题,仍有174个问题未整改,占应整改问题的24.58%。各有关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证监公司字〔2007〕28号通知的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后续工作,确保在年内完成治理整改任务。对相关整改方案涉及重大重组事项需证监会核准的,也应在年底前公布有关方案。上市公司未能在年内落实治理整改任务的,应在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报告,说明情况及原因,并公开披露。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要建立定期自查机制,确保不反复。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整改不彻底或前改后犯的公司,我局要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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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记入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诚信记录数据库,并将分别采取将情况通报给地方政府、向公司发出通报批评、向股东建议有关责任人为不适当高管人选等措施。

二、明确公司治理战略目标,加强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上市公司要以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将推进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列入公司发展战略,明确治理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要对照《公司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司治理原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借鉴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具有公司特色的治理模式。要推进机制创新,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沟通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不断提高公司透明度、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完善内部制衡机制,有效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优化调整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结构。到2008年底,上市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外部监事、专业监事、专职监事原则上不少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二。鼓励上市公司设立由专业人士出任的专职监事,监事会主席原则上应专职。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工作制度,明确界定董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和对应的工作流程,以及公司决策、投资、融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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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管理、人事管理、监督控制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将董事会、监事会职权落到实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应独立承担相应的公司决策咨询和检查监督职能,公司重大决策等相关议案应事先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查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健全独立董事提名选聘、薪酬激励、考评机制,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实地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其薪酬应与履职及考评情况挂钩。上市公司监事会应有下设工作机构,应每年组织对董事、高管人员履职和依法运作情况的民主测评,定期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据实发表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应建立经理层与董事、监事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董事、监事及时、准确、充分获取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信息。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公司治理的约束。各上市公司应从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治理运作制度,明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的标准,明确公司决策程序违规和决策失误的责任,明确责任追究的机构、程序和启动机制,建立高管人员引咎辞职和民事赔偿制度,发挥公司治理对公司规范运作的主体监督作用。对经营不善、不能实现任期目标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分;因经营投资决策失误、违法违规运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长等主要决策责任人应予撤换,并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赔偿,涉嫌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五、积极推进并购重组,切实解决影响公司治理的关键问题。有关上市公司要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改制不彻底、生产经营体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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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经营不独立、资产产权不清晰、与关联方同业竞争等问题,及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地方政府报告,争取各方支持,在2008年底前采取吸收合并、定向增发、资产收购或置换等方式实施控股集团和地方相关产业资源战略性整合,实现相关优质资产整体上市,消除历史包袱,并做好重组后产业结构、资产结构、人员结构和组织结构的优化整合,从体制机制上彻底根除公司治理障碍。要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解决控股股东“一股独大”问题。对国有股控股比例过高的上市公司,要推动控股股东在保持国有控股地位的情况下适当减持国有股或实施定向增发,引进有实力的民营、外资或不同层级国有战略投资者,合理分散公司股权。鼓励竞争性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绩优上市公司依法实施管理层收购和员工持股计划。

六、新上市公司要对照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要求,加强治理机制建设。辖区2007年6月30日后上市的公司应参照证监公司字〔2007〕28号通知要求,用半年左右时间开展公司治理自查自纠活动。要对照公司治理有关规定以及通知所附自查事项,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查找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对查找出的问题制订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局。有关新上市公司应结合年报披露,主动通过公司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开展公司治理公众评议,接受评议意见,并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我局将对新上市公司开展公司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的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并通过现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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