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复课致家长的一封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学复课致家长的一封信
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校开学复课时间安排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75号)精神,经通xx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作出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复课的决定。具体开学复课时间为:
高二、初二年级,中等职业学校二、三年级和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经评估认定达到开学条件的,于5月7日开学复课,达不到开学条件的不得开学。
高一、初一和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经评估认定达到开学条件的,于5月8日开学复课,达不到开学条件的不得开学。
开学复课前,请注意以下4点要求:
1.开学时,学生凭2月24日以来,家长签字的《居家观察登记表》返校。
2.全市中小学校尚在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
3.湖北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要按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隔离期满后由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符合健康安全条件的方可入校复课。
4.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建议提前储备一些口罩。
为做好开学前工作,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和高校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和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以及通xx各项防控要求,正有计划地开展开学前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准备等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如期开学。
为共同构筑安全开学的坚实堡垒,保护好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现向全市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疫情面前时刻保持“战斗状态”。开学复课并不意味着疫情结束了,并不意味着病毒的危险和隐患就没有了,恰恰相反,当前疫情仍在发展,病毒传播愈发复杂。我市与目前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辽宁省抚顺市等地相距不远,疫情输入的风险非常大。同时,学校属于人群集中、活动集中、流动集中的场所,传染机制极易形成。这就需要各位家长朋友们理解、支持、配合学校防疫工作,为学校顺利复课以及复课后教育教学工作平安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2.鉴于外出后引起病毒携带、感染的风险极大,开学前,特别是五一期间,非必需不要让孩子离开通xx范围。离开通xx范围的,请如实报告行踪。如到过目前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学生,必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82号)规定,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后方可返校。提倡家长朋友们在五一期间也不要外出,避免引起病毒携带及交叉感染。
3.家长、学生外出时请戴口罩,少聚集,不接触陌生人,上下班、上学放学路上不逗留,生活圈简单,活动轨迹清楚。
4.为避免人员聚集产生交叉感染,建议城区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或步行上学;接送学生的家长,请戴口罩,不要在学校门口聚集。
开学复课,是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热切期盼。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为实现孩子们的美好梦想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