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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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或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关事宜。

第三条试行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工作委员会等制度的村,可由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主席、工作委员会主任等主持会议。

第四条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选举问题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

第五条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议题一般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后提交村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讨论。

第七条重要事项应通过民主恳谈(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但不得以此代替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3日前,将需要讨论的内容告知村民代表,重要事项应提供相关材料,以便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第九条会议需要讨论的内容应当及时告知村民。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按以下程序召开:

1、村民代表签到,清点参加会议人数;

2、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介绍并说明提供决策的方案;

3、对决议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对方案进行修改;

4、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或否决都要形成决定,并当场宣读表决结果;

5、会议小结。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和整理立卷归档。

1、村民代表会议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会议人数、缺席人员、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是按村民会议依法授权的内容和范围,代行村民会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部分民主选举权。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一、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决策的主要内容

1.讨论和制定村委会各种规章制度,初审《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听取和审议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议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生产建设方案。

2.审定村财务预决算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审查修订重要经济合同。

3.审查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移民安置、退耕还林、优抚、扶农助农、救灾救济款及其它各种款物分配方案。

4.讨论和审议新农村建设的立项及实施方案。

5.讨论审议村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决定其它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6.按照“双评”办法,评议村级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

二、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村民代表对各项议题进行表决,表决的方式重大事项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一般性事项也可采取举手表决。所作决定经代表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村代会制度

村代会制度

村代会制度

村代会制度是指在中国农村地区建立的一种民主自治组织,通过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参与农村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在村代会制度下,村民可以直接参与村庄的管理和发展,增强基层社会管理的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村代会制度的实施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化和民主化。村代会的选举是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进行的,每位村民都有平等参与的权利。通过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在代表村民利益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责任,为农村的发展和村民的福祉负责。

村代会制度还提高了农村自我管理和自治能力。村民代表通过村代会参与农村土地承包、农田建设、村庄规划、道路修建等农村事务的决策,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村代会制度下,农村居民可以讨论和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加强村内的自我管理和约束,提高农村的和谐稳定。

村代会制度还有利于凝聚农村群众的力量,促进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和活力。村代会的选举和参与过程中,农村群众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增强村民参与决策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村代会制度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社会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居民的素质提升。

然而,村代会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方面,由于农村

居民的文化程度和组织意识参差不齐,村代会的参与度和议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的腐败和权力滥用问题,导致村代会选举和决策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在村代会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应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保证村民的合法权益和村庄的良好发展。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组成人员。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组成。举行会议时,可吸收老干部、党员及村办企业负责人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参加表决。

二、职权范围。1、讨论决定本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

告; 3、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并监督执行;4、否决和修改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和决议;5、监督集资款、上交款、义务工、积累工的安排、收缴和使用;6、需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召开会议条件。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村民代表会议

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成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必须由出席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四、议事规则。1、村民代表议事前要根据村委会提出的议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决定。2、村民代表议事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时,会议才有效。3、议事会上,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要摆事实讲道理,分清利弊,形成共识。4、议事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过半数与会代表通过的,方可作出决议。5、参加会议成员必须坚持执行议事会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上级组织反映,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修改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

村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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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大会制度

1、村民代表的产生,由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期满后重新举。

2、村民代表的名额,每10-15户推荐产生一名代表,并报村委会备案。

3、代表的基本条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正义感、责任心、办事公道,在村民小组和群众中及家庭家庭中有一定威信。

4、代表的作用:上传下达,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渗透到群众中去,把思想工作做到每家、每户、每人,促进地方建设和农村稳定,有效地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5、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参政议政,参与村重大决策,村务公开,公益事业和决策与管理,参与村财务、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6、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1)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村;

(2)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3)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大会,评议两委工作,对两委成员进行综合评比,对村务公开提出批评建议。

村民代表的规章制度

村民代表的规章制度

村民代表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村民自治的权利,促进村级民主管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村民代表是村级组织的重要成员,代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村民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村民代表应当维护村民集体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倾听民意,代表民意,为村民提供服务,推动村民自治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第二章村民代表的产生

第四条村民代表的产生应当遵循民主程序,尊重村民意愿,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村民代表的产生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的章程规定,分别采取选举产生和推举产生两种方式。

第六条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应当遵守选举纪律,公正公平,保证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推举产生的村民代表应当得到村民的信任和支持,做到心中有村民,行动为村民。

第八条村民代表的产生应当公开透明,村民应当有权参与其中,监督产生程序的公正和公平。

第三章村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村民代表有权参加村民大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会议,对村级事务的重大决策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条村民代表有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尊重村民的意愿,沟通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应当保守村民的秘密,不泄露村民的个人信息和家庭隐私。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学习和进步,为村民服务更加有效、更加周到。

第四章村民代表的监督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应当接受村民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村民对村民代表的评价应当成为村民代表继续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村民代表规章制度范本

村民代表规章制度范本

村民代表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村民自治、依法管理村务,促进村民自治组织的积极参与,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村民代表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代表选

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村民代表是村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在村民代表会议中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村务以及履行职务的权利。

第三条村民代表应当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维护村民共同利益,自觉接受村民监督,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第四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是村民代表行使职权和义务的场所,是村务管理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本规章适用于本村村民代表的管理和工作。

第二章村民代表的产生与选举

第六条村民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按照《村民代表选举法》的规定进行,村民代表的产生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程序规定和法定权利。

第七条村民代表的候选人应当是村民自行推荐,经过公示、群众代表大会评议和选举程序产生,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选举。

第八条村民代表的任期为5年,届满可以连任一届,但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第九条村民代表在履行职务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十条村民代表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增强服务村民的意识和能力,为村民代表会议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章村民代表的职权和义务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村务工作,审查村级决策和财务预算,代表村民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应当按照程序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发表意见,履行监督义务,参加会议投票。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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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篇1

一、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村代会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来,各乡镇充分发挥其民主决策、管理、监督作用,切实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它的重要性越来越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所认识。

一是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县人大、各乡镇、农村“两委”都把村民代表会议建设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对其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使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实效化。有的乡镇在实际工作中,广泛征求村民代表意见,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并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做好结合的__,使其在农村工作中不断完善提高。

二是制度建设日趋完善。根据县人大总体部署,各乡镇严格按照要求,全县507个村都建立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80的村庄将《村民代表会议规则》、《村民代表会议职责》、《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办法》等规章制度,统一制作,统一上墙,对召开会议的人员、议事内容、作出的决定都如实记录,认真落实。比如,__村还将有关制度落实情况走访代表和村民,征求意见,力求实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发挥作用越来越大。以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为总抓手,无论是发展民营经济,还是产业结构调整、村村通油路、税费改革等多项工作,村民代表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__x镇__村过去是一个较为落后的村庄,新一届村领导班子成立后,在镇党委、人大支持下,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认真研究,找准症结,采取得力措施发展畜牧养殖,建起了畜牧养殖小区,购进了100多头优质牲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是指在农村地区,通过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并举行代表会议,以决定和管理村民的共同事务。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的基础,旨在实现农村地区居民的参与、自治和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

1. 村民代表的产生:村民代表通过普选产生,代表具有一定的任期,代表的产生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2. 代表会议的权力:代表会议是村民自主管理的机构,具有决定村民事务的权力,如村民公共事务决策、财务管理、土地使用等。

3. 参与和监督:村民有权参与村民代表会议,能够通过提案、建议等形式对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4. 村级组织建设: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包括村委会等,以负责具体的村民事务工作。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农村居民的自治能力和参与度,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稳定。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能够参与决策和管理村民事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制度也能够增加政府与农村居民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促进政府的决策合理化和透明度,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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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参加,其成员为村委会成员,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和各村民小组推选的代表,其名额不能少于30人。代表任期与村委会成员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应由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二、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1)讨论和决定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具体事项;(2)审议决定村委会发生重大分歧的事项和村委会提出的其他事项;(3)撤换和补选村委会的个别成员,接受个别成员的辞职;(4)审查村委会收支账目;(5)监督村委会工作;(6)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7)讨论决定需要由村民代表会议的其他事项。

三、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和主持,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应及时召开。

1、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委会主任代表村委会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党支部对村委会汇报的工作要及时进行研究,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2、村委会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村两委联系会议的重要内容,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村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部署本村工作;研究确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研究决定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并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4、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前,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要相互通气,商定会议内容。如党支部书记认为有必要,可先召开总支委会议(或支委扩大会议)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后再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出席两委联席会的干部必须超过两委干部的半数,会议方可举行。

5、需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研的事项,经两委会研究同意后,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依照《村委会组织法》等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

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村民代表会

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议参加人员是由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列席村民代

表会议,但不是村民代表的,对会议所形成的决定、决

议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第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4、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5、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6、村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

承包方案;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9、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0、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用的使用方案;

11、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

益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村民代表根据村民委员会核定名额由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但是总数不少于三十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

当有适当名额,村民代表产生后,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并报街道办事处。

第六条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村民代表应接受本村民小组选民的监督,有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撤

换村民代表要提出撤换理由,被提出撤换的村民代表有

村民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制度

第一条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依法按程序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并对全体村民负责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一节村民会议的设立

第二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本村各户代表组成。

第三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组织召开第一次村民会议时,要讨论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内容,经与会村民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履行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手续。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村民会议召开前三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要讨论决定的事项等通知全体村民。村民对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可以直接在村民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见,也可以同其他村民进行讨论交流后在村民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见。

第二节村民会议的议事内容

第六条下列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办理:

(一)办理由本村村民出资出力等“一事一议”的具体事项;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式;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

(六)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计划生育落实方案;

(九)本村经济、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十)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十一)评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十二)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是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或不能召开的情况下依照村民会议的授权事项进行民主决策的一种形式。但不能以村民代表会议完全代替村民会议。

第一节村民代表会议的设立

第二条在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不得少于二十人。原则上二百户以下的村不设村民代表。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

第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范围是经村民会议授权确定的有关事项。

第五条要建立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制度,真实反映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

第六条村民代表具有提出议题权、投票(举手)表决权、监督评议权、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权。

第七条村民代表具有联系村民的义务,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决定的义务,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义务。

第二节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内容

第八条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村民会议议事内容中的第一至第十一项涉及的事项。

第三节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和议事程序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

第十条村民代表开会应当有三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所作决定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第十一条村民代表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开会。

村民大会制度

村民大会制度

村民大会制度

村民会议是全村最高决策机构。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至少每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或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主要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有八项;

1、《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2、本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的报告;

4、评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5、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6、选举、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7、审议和批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

8、否决和修改村委会不当的决定和决议。

二、村民会议议事程序。

村民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分会前准备与会议讨论决定两步进行。会前有党支部、村委会将需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共同协商统一思想,交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再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村民会议议事原则。

一是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二是保证完成上级任务的原则;三是符合多数村民利益的原则;四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五是形成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的原则。

村民会议决定讨论的事项,应当召开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会议。村民会议所做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可组织实施。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由村民代表会议主席负责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农村村民会议规章制度

农村村民会议规章制度

农村村民会议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民自治,规范村民会议制度,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民会议的召开、组织、决策等活动。

第三条村民会议是村民自主管理、自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村民全体委托代表集中讨论民生事项、决定村庄事务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村民会议是村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从事村庄事务、维护村民权益的职责。

第五条村民会议的召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村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

第二章村民会议的召开

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全体选举产生,代表村民行使村民权利。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选举村委会成员、

审查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等事项。

第七条村民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向全体村民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安排等。

第八条村民会议议程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需求、村庄实际情况确定,必须包括村民共同关心的事项,并在会议前公布。

第九条村民会议应当有明确的主持人和秘书,主持人应当尊重会议规则,确保会议秩序井然,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

第十条村民会议应当根据会议事项的重要性确定参会人员,确保村民代表数量符合规定,会议决议有法律效力。

第三章村民会议的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村民会议应当制定议事规则,明确提案、发言、表决等程序,保证会议秩序。

第十二条委托代表应当在会议上发表言论,表达意见,对重要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第十三条村民会议应当注册委托代表的发言内容,确定参会与否,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指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定期召开的会议,旨在代表村民利益,参与村民自治事务的决策与管理。下面将介绍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内容。

首先,村民代表的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选举程序要严格按照选择与被选择相结合、党组织推荐与自荐相结合、动员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选举通过公开、平等的方式进行,保证每一位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意识。

其次,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议程安排。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围绕村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如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等。会议的议题应充分考虑村民的关切和需求,确保村民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会议的时间安排要合理,保证村民代表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和讨论。

第三,村民代表会议应当保证村民代表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会议应设立发言环节,让每一位村民代表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会议的决策应通过表决的方式进行,村民代表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意见进行投票。同时,会议记录和决策结果应当及时向全村公示,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村民代表会议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村民代表会议应建立监督委员会,对村庄事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监督委员会可以由村民代表和其他社会公众人士组成,确保监督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同时,村民代表会议还应当设立投诉处理

机构,接收村民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还应具备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应当得到村民的普遍认可和遵守,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村民代表会议应当与上级政府和村级政府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保证决策的落实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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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会议制度

一、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在村民自治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决策地位,由村民委员会负

责召集。

二、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次,村两委联席会或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认为有必要召开村民会议并由

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时,可随时召开。

三、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

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四、村民会议对村民委员会全年工作进行审议,并评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五、村民会议行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权以及对村内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依照《村委会组织法》等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

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或主要参加人员是由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村“两委会”成员和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列席村民代表会议。

但村“两委会”成员和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是村民代表的,对会议所形成的决定、决议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第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一次性3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4、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5、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6、村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9、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0、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用的使用方案;

11、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必须遵守村民代表会议会场纪律,做到文明用语,先举手后发言,严禁酒后参加会议,严禁无理取闹,严禁以个人的恩怨带到会场进行攻击他人。

第六条村民代表具有提出议题、监督评议、表决、调查、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七条村民代表具有联系选民,按时参加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议题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村民代表提出的议题需填写议题表,报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列人议题。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必须列入会议议题。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策问题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要整理立卷存档。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向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必须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系户。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和全村村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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