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后被驳回的理由
驳回专利申请
驳回专利申请
我们真诚遗憾地通知您,经过仔细审查,我们决定驳回您的专利申请。
我们的审查小组认为您的专利申请未能满足专利法规定的可授予专利的条件。
以下是我们的主要理由:
1. 缺乏创新性:我们发现您的发明或创作与已知技术或技术解决方案非常相似,缺乏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
2. 被很小的改进所改变:您的发明或创作只是对现有技术的细微改进,没有引入任何新的技术或突破。
3. 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主题范围:您的申请涉及的主题可能不在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之内,或者已被其他专利所覆盖。
请您理解,我们的决定是基于专利法规定的标准和我们对您申请的审查。
如果您对我们的决定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很乐意与您讨论,并提供帮助和建议。
如果您对此决定不满意,您可以就此决定提起上诉或采取其他合适的法律程序。
祝您未来的研究和发明创造取得成功。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专利申请服务的选择。
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
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一、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专利申请是一项繁琐而复杂的过程,需要经历审查、初审、公示、实审等环节。
下面是专利申请的一般审查流程:(一)申请:申请人首先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二)初审:专利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法定格式和要求,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
(三)公示:初审合格的专利申请会在专利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三个月。
公示的目的是为了让公众有机会提出异议。
(四)实审:公示期结束后,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在实审中,专利局将根据专利法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进行评估。
(五)授权:如果专利申请被认定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将颁发专利权证书,授予申请人专利权。
二、常见问题解答1. 专利申请的费用是多少?专利申请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申请费、代理费、年费等。
具体费用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异,申请人应咨询专利代理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费用标准。
2. 如何提高专利申请的通过率?要提高专利申请的通过率,申请人需注意以下几点:确保申请文件完整、准确,充分描述发明的技术特点和优势;申请前进行专利检索,确保申请的发明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保持申请文件的保密性,在公示前避免泄露。
3. 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专利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而异。
一般情况下,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分别为10年。
保护期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4. 如何处理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选择提出异议或进行修改。
对于驳回的具体理由,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专利局的审查通知书,并根据驳回原因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回应。
5. 专利的权益和义务是什么?专利的权益包括排他权和获得利润等。
拥有专利的人在专利保护期内可以独占性地享有该发明的生产、销售、许可等权利。
然而,专利权也带来一定的义务,包括缴纳年费和保护专利的合法权益等。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作为无效理由的典型案例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作为无效理由的典型案例段君峰很多人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实体法律不甚了解,从今天起,本人将陆续上传早年做过的一些无效案件,供大家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一、案由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9月1日授权公告、申请日为2001年12月21日、名称为“一种泡瓷组合物及其应用”的第01144622.6号发明专利(下称本专利),本专利的专利权人为胡鑫,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1、一种泡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泡瓷组合物采用如下原料成分及重量百分比:萍乡南坑瓷土 55-65%黑泥 10-15%珍珠岩粉6-8%增泡物质 11—18%耐火砂 5-10%钠长石2-9%;经过配料—球磨—吸铁—晒干—磨粉—成型—干燥—烧结工艺流程,制成产品,其中烧成止火温度为14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用的黑泥是界牌黑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增泡物质包括米糠、稻草、蔗渣、树叶、谷皮、可燃杂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上述配料经球磨至细度为250-350目过筛,半成品入窑时的水分含量低于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瓷组合物的应用,用作焦化、环保、煤气、化工生产设备中填料塔装置内的填料。
”2005年2月4日,萍乡市新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请求人)针对该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并提交了如下附件:附件1:第01144622.6号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公告说明书复印件, 授权公告日2004年9月1日,共5页;附件2:第01144622.6号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复印件, 公开日2002年5月22日,共8页。
请求人的意见概括如下:1、本专利未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⑴本专利泡瓷组合物的制造工艺存在四处公开不充分之处:①榨泥步骤如何能形成熟料,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实现;②晒干步骤中水分已小于5%,而后续的干燥步骤还要达到同样的标准,申请文件对此未给出合理的说明;③水分小于5%时,100吨的压力根本无法压制成形,压制步骤如何完成没有给出清楚完整说明;④在水分小于5%的条件下压制,含水量的底线是多少?⑵本专利技术方案中的术语“止火温度”是不确定用语,本专利说明书在阐述本专利的优点时使用的术语是“耐火度”,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确定是“止火温度”还是“耐火度”。
专利法的驳回条款
专利法的驳回条款一、概述在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中,都存在着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
专利法的驳回条款是指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当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时,审查部门或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要求或存在其他缺陷,就会给予驳回。
本文将对专利法的驳回条款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以便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能够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驳回问题。
二、驳回的理由专利法的驳回条款主要是为了保证专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驳回的理由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缺乏创造性。
专利申请必须具备创造性,即该发明或创造物必须是新颖且不易推演出来的。
如果专利申请的内容缺乏创造性,即该发明或创造物在先已经存在,或是属于常识和日常技术范畴,那么专利局将会给予驳回。
2. 缺乏实质性特征。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具备实质性特征,即用于区别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和已有技术的要素或组合。
如果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与已有技术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或是与已有技术的区别过于微小,那么专利局也会给予驳回。
3. 专利申请不明确或不清晰。
专利申请中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描述必须明确和清晰,不能含糊不清或存在歧义。
如果专利申请的描述不够明确或无法清晰地理解,那么专利局也会给予驳回。
4. 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专利法规定了许多专利申请的要求,如保密要求、新颖性要求、实用性要求等。
如果专利申请不符合这些要求,那么专利局也会给予驳回。
5. 专利申请存在缺陷。
专利申请中可能存在各种缺陷,如申请资料不完整、申请费用未支付等。
如果专利申请存在这些缺陷,那么专利局也会给予驳回。
三、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后续处理1. 修改专利申请。
根据专利法的驳回条款,申请人可以对驳回的专利申请进行修改,并向专利局重新提交申请。
通过对驳回理由的分析和修正,申请人可以改善申请的质量,提高通过审查的机会。
2. 申诉。
如果申请人认为专利申请被驳回是不合理的,可以向专利局提出申诉。
专利局将重新审查该申请,并做出相关决定。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专利知识讲座142)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韩晓春14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的是早期公开、迟延审查制度。
因此,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是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而启动的,但最迟亦要在申请日(含优先权日)起三年内决定是否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53条的规定,经实质审查驳回的情形、也就是实质审查的内容是:1、发明专利申请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德即发明专利申请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以及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其遗传资源的获得是否违法。
概括讲,是依据专利法第5条的审查。
2、发明专利申请虽然不违法、但不属于保护的范围即是否属于科学发现、是否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否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否属于动物和植物品种、是否属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是否属于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的审查。
概括讲,是依据专利法第25条所进行的审查。
3、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属于重复授权专利法第9条第1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虽然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最初的立法本意在于弥补先申请原则只调整不同申请人、而不调整相同申请人的情况。
即同一申请人同一日,或不同日提出的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是最早禁止重复授权原则调整的范围。
但基于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从字面上涵盖了所有重复授权的情况,故后来其调整的范围涵盖到所有重复授权的现象。
第三次修改专利法更明确了这一点,即禁止重复授权原则调整的范围不限于同一申请人,而且包括所有申请人,即不允许有两个以上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存在,也不允许两个以上相同主题的专利权存在。
故在发明专利实审程序中,对重复授权的审查是一项重要内容。
概括讲,是根据专利法第9条第1款(第1句)的审查。
4、在相同主题情况下,谁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专利法第9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该条就是先申请原则,尽管重复授权现象在审查实践中,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均引述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来处理,而不再使用先申请原则来处理。
专利法的驳回条款
专利法的驳回条款
专利法中的驳回条款通常指的是专利申请被专利局或相关机构拒绝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即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被驳回。
驳回可能基于多种原因,这些原因通常在法律文本中明确规定。
以下是一些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常见条款:
1.缺乏新颖性:专利要求发明具有新颖性,即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该发明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应该已经被公开。
如果专利审查人员认为该发明已经存在于现有技术中,申请人的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2.显而易见性:除了新颖性外,专利法通常要求发明具有非显而易见性。
如果专利审查人员认为某发明对于一个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专利申请也可能被驳回。
3.不符合专利资格要求:某些发明可能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专利主题,比如抽象的思想、自然法则、以及某些艺术形式等。
专利审查人员可能会根据这些要求拒绝专利申请。
4.缺乏足够的说明书:专利法要求专利申请中包含足够详细和清晰的说明书,以便他人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
如果说明书不足或者难以理解,专利申请可能被驳回。
5.不符合形式要求:专利法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形式要求,如文件格式、申请费缴纳等。
如果申请人未满足这些要求,专利申请也可能被驳回。
专利申请中常见的错误及避免方法
专利申请中常见的错误及避免方法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因为对专利法律规定的不熟悉或者是疏忽等原因,很容易出现一些常见的错误。
这些错误可能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或专利权无效。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错误,并提供相应的避免方法,以帮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更加顺利地进行。
一、对技术领域的定义不准确在专利申请中,对申请发明的技术领域进行准确的定义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定义不准确,可能导致专利权的无效。
因此,申请人应该对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进行详细的研究和了解,确保对自己的发明有清晰的理解和定义。
避免方法:1. 在申请专利之前,进行充分的技术领域研究,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的背景和现有技术;2. 在申请书中对技术领域进行准确的定义,并明确技术领域的边界;3. 在附图和说明书中提供足够的技术细节,以便专利审查员更好地理解发明的技术特点及其与现有技术的区别。
二、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专利申请要求申请的发明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如果发明不新颖或者没有足够的创造性,可能导致专利权的无效。
因此,申请人需要对现有技术进行全面的搜索,确保自己的发明具有足够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避免方法:1. 在申请专利之前,进行充分的现有技术搜索,了解相关领域的已有技术;2. 确保自己的发明与已有技术有明显的差异,并能够解决技术上的问题或带来技术上的改进;3. 在申请书中清晰地描述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提供与现有技术的对比分析。
三、无法详细描述发明的实施方式专利申请要求对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以便他人能够实施该发明。
如果申请书中无法清晰地描述发明的实施方式,可能导致专利权的无效。
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足够的细节和清晰的描述,确保他人能够根据申请书实施和复制发明。
避免方法:1. 在附图和说明书中提供发明的实施细节,包括具体的操作步骤、材料或设备的具体规格等;2. 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确定的术语;3. 在申请书中提供示例和实施案例,帮助他人理解和实施发明。
专利驳回整改措施
专利驳回整改措施简介专利驳回是指专利申请在审查过程中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局”)驳回的情况。
当一项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需要根据驳回通知书中的意见和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措施以争取通过审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专利驳回的整改措施,包括理解驳回原因、制定整改策略、撰写整改报告等内容,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应对专利驳回情况。
理解驳回原因在进行专利申请之前,了解并理解常见的驳回原因非常重要。
常见的驳回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技术性问题:该类问题通常指技术领域内已有相似或相同的技术解决方案存在,使得该发明缺乏创新性。
2.形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格式、内容错误等形式上的问题。
3.适格性问题:指申请人资格、权利要求范围、发明是否属于可专利范围等问题。
4.披露不充分:申请文件中对发明内容的描述不够清晰、详细,无法使专业人士理解发明的实质特征等问题。
理解驳回原因是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只有针对具体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制定整改策略制定整改策略是对驳回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1.分析驳回原因:仔细阅读驳回通知书,理解其中列出的驳回原因。
将每个驳回原因逐一分析,并记录下来。
2.寻找解决方法:根据每个驳回原因,寻找相应的解决方法。
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先例案例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等资料。
3.制定整改计划:根据找到的解决方法,制定整改计划。
包括修正申请文件、提供更多证据或数据支持、修改权利要求范围等具体措施。
4.确定时间节点:为每个整改措施设定合理的时间节点,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撰写整改报告撰写整改报告是向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整改措施的重要步骤。
整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驳回原因回顾:简要回顾驳回通知书中列出的驳回原因,并说明已经理解并解决了这些问题。
2.整改措施说明:逐一说明针对每个驳回原因所采取的整改措施。
具体描述每个措施的实施方法、修正内容等。
3.证据和数据支持:提供相关证据和数据支持以证明申请人对发明进行了充分描述,或证明发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等特点。
3、驳回决定^发明专利转文函
转文函
一、转文内容
本发明专利申请收到了审查员发出的驳回决定,现将有关资料转发给相关人员。
二、通知书内容概括
通知书中审查员在案由部分对本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进行了总结性整理,在驳回理由部分对决定驳回本发明专利申请的原因进行了解释。
其中可能会有一些总结性的表述与我方提供的答复意见不同。
结论:
本专利不具有授权前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且案由已经清楚,因此根据中国专利法第38条的规定,予以驳回。
二、可选择的决定
1、对驳回理由进行抗辩,启动专利复审程序,对专利继续进行审查。
2、接受驳回决定,本发明专利申请终止。
三、如何启动专利复审程序
如果发明人认为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给出的驳回理由不够充分,且认为有比较充足的理由证明,与本发明在实审过程中引用的现有技术和本领域公知技术相比,本发明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是具有创造性的。
可以选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提交复审请求的时间不得超过驳回决定发文日起3个月。
超过3个月期限后,专利申请终止。
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应当说明理由以及缴纳复审请求费。
发明专利的复审费为1000元,如委托我方代理的,还需另外支付****元代理费。
如您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负责的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原因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原因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原因有以下几种可能:
1. 缺乏新颖性:申请的发明或创新不符合专利申请要求中的新颖性要求,即已有相关的公开技术或先前申请的专利与该申请的发明或创新内容相似。
2. 缺乏创造性: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创新缺乏足够的创造性,即所提出的技术或方法对于专业人士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或常规的。
3. 缺乏实用性: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创新缺乏实际的应用性,即所提出的技术或方法不能产生实际的效果或解决实际的问题。
4. 描述不清楚:专利申请中所描述的发明或创新内容不够清晰、准确或完整,无法使一般技术人员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创新。
5. 被认为是不可专利的主题:一些主题被认为不适合进行专利保护,如抽象的思想、数学方法、艺术品等。
6. 技术要求不明确:专利申请中的技术要求不明确或要求过于宽泛,无法确定具体的实施范围。
7. 违反专利法规定的规则:专利申请材料中存在违反专利法规定的要求,如提供虚假信息、未提供充分的备份材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法规定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驳回的原因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申请人可以根据驳
回通知中提供的理由,针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补充,并重新提交申请。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案例分析2
必然性与可能性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案例一)摘要: 虽然本专利的这种技术思路可能隐含在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中,但对比文件1对此并未给出明确的教导,也未给出任何相关的技术启示。
这只能说现有技术仅给出了采用该申请技术方案的“可能性”,但并未给出采用该技术方案的“必然性”。
因此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而言是非显而易见的,即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具有创造性。
【基本案情】2000年7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657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本决定涉及申请日为1993年11月15日,名称为“采用有桩外壳的压缩机装置”的93114798.0号发明专利申请。
1999年5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驳回了该发明专利申请,驳回的理由是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不具有创造性,所依据的对比文件是US,A,5,141,420 (下称对比文件1)被驳回的权利要求书包括6个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1为:一种压缩机,包括:外壳(12),装在所述的外壳内的压缩机(14),所述的压缩机有一具有一外表面的机箱,和在所述的外壳和所述的机箱之间的至少一个机械连接(3),所述的机械连接包括在所述的机箱(22)上的一个凹槽(42),及可放入凹槽中的所述的外壳(12)的向内变形部分(102),所述的凹槽(42)具有总的为圆柱形内表面,设成与所述的机箱的所述的外表面垂直,所述的内表面与所述的外壳的向内变形部分(92)的配合可操作以抵抗所述的外壳相对所述的机箱(22)的转动运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壳的向内变形部分(102)具有部分圆柱形表面,所述的部分圆柱形表面(102)与所述的凹槽(42)的总的圆柱形内表面紧密接触。
”在驳回决定中,审查员指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涡旋压缩机,该压缩机包括外壳14、装入该外壳内的压缩机24,该压缩机有一主轴承26,压缩机主轴承26和外壳14之间有机械连接,该连接包括开设在主轴承上的凹槽和在壳体上设置的向凹槽内变形的部分,而且凹槽有基本上垂直于压缩机主轴承的外表面的面”(见Fig1左下方所示)。
专利驳回条款
专利驳回条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二)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的;(三)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或者分案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专利法》第五条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个申请人。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驳回中重要问题解析
专利驳回中重要问题解析一、专利驳回的概念1. 定义- 专利驳回是指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的要求,从而作出不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例如,申请的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言),或者外观设计不符合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等情况。
- 解析:专利制度旨在保护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或设计成果。
专利局进行审查是为了确保授予的专利权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
如果申请达不到这些标准,就会被驳回,这是维护专利制度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
二、常见的驳回原因1. 新颖性问题-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例如,如果一项发明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在公开的出版物上发表或者在公开的使用中被公众所知,那么该发明就丧失了新颖性,会被驳回。
- 解析:新颖性要求保证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是新的,没有被公众所知晓的。
这是为了鼓励创新,防止对已经存在的技术进行重复保护,从而促进技术的不断发展。
2. 创造性问题-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例如,对现有技术的简单改进,没有产生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可能被认为缺乏创造性而驳回。
- 解析:创造性标准要求专利申请在技术上有一定的高度和创新程度。
这一要求促使申请人进行更深入的研发,而不是仅仅对现有技术进行微小的、容易想到的修改,从而推动技术的实质性进步。
3. 实用性问题-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如果一项发明在理论上可行,但在实际生产或使用中无法实现,或者产生的是负面效果,就会因缺乏实用性而被驳回。
- 解析:实用性强调专利技术的可实施性和积极效果。
专利的目的是为了在实际中应用并带来有益的结果,如果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就不符合专利保护的意义。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是什么意思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是什么意思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是一个重要的步骤。
然而,有时申请人可能会收到驳回通知,这意味着申请受到了审查机构的质疑和拒绝。
本文将解释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的含义以及可能的原因。
1. 驳回通知的含义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通知意味着专利申请未能通过审查机构的初步审查。
驳回通知对于申请人来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文件,它提供了对申请状态和审查机构对该发明的初步意见的了解。
2. 驳回通知的可能原因2.1 缺乏创新性一个常见的原因是驳回通知认为申请的发明缺乏创新性。
这意味着该发明与现有技术无明显差异,不具备足够的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
在这种情况下,审查机构可能会引用现有技术文件,以证明所申请的发明缺乏新颖性。
2.2 缺乏明确的技术方案驳回通知还可能指出申请没有提供足够明确的技术方案。
这意味着发明的描述不够详细和清晰,无法使一个普通的技术人员能够在读完专利文件后实施该发明。
在这种情况下,驳回通知可能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清晰化发明的描述,并提供更多的技术细节。
2.3 非法主题驳回通知可能还涉及到非法主题。
这意味着申请的发明涉及到不被专利法所保护的主题或领域。
例如,某些领域,如数学方程式、文学作品或艺术品,一般不被认为是可被专利保护的主题。
2.4 其他原因驳回通知还可能包含其他原因,如专利申请的合规性问题、未经充分解释的发明操作原理等。
这些原因可能导致审查机构无法对专利申请进行充分审查和评估。
3. 如何应对驳回通知3.1 申请审查的请求申请人可以针对驳回通知提交申请审查请求。
这将启动专利申请的进一步审查程序,申请人可以参与并就被驳回的问题提供解释和证明。
3.2 修正专利申请文件根据驳回通知的原因,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和修正。
修改后的文件应清楚地描述发明内容、技术方案等,并根据审查机构的意见提供足够的解释和支持材料。
3.3 寻求法律意见和专业帮助在应对驳回通知时,申请人可以寻求法律意见和专业帮助。
专利初审不合格
专利初审不合格摘要:1.专利初审不合格的原因2.专利初审不合格的影响3.如何处理专利初审不合格的情况4.避免专利初审不合格的建议正文:专利初审不合格是指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专利局的初步审查员对申请的专利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发现其中存在不符合专利法规的问题,因此无法进入下一步的审查。
这种情况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但只要了解其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仍有挽回的余地。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专利初审不合格的原因。
这主要有以下几点:1.申请文件不完整: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申请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或者缺少关键材料,导致初步审查员无法进行有效的审查。
2.专利申请不符合法规:专利申请的主题、发明内容、权利要求等方面不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或者与现有技术相比没有明显的进步和创新,这些都是导致初审不合格的原因。
3.申请的专利类型不当:申请人在选择专利类型时可能出现错误,例如将发明专利申请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发明专利,这些都会导致初审不合格。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专利初审不合格的影响。
初审不合格意味着专利申请将无法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也就是说,申请人无法获得专利权。
这对于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研究开发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
同时,初审不合格还可能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使得申请人需要重新提交申请,不仅浪费时间,还会增加申请费用。
那么,如何处理专利初审不合格的情况呢?申请人在接到初审不合格通知后,应认真阅读审查员的意见,并对照专利法规和申请要求,分析问题所在。
针对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补充完善申请文件:如果初审不合格的原因是申请文件不完整,申请人应尽快补充相关材料,确保文件完整无缺。
2.修改专利申请内容:如果初审不合格的原因是申请内容不符合法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使之符合要求。
3.重新提交专利申请:如果初审不合格的原因是专利类型选择不当,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撤销原申请,并重新提交合适的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是什么意思?
发明专利申请被公开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如申请人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没有缴纳实质审查费,会导致视为撤回,也就是申请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撤回,但是通过某些程序的不作为,将专利申请放弃。
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想失去该专利申请,就应该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不要忙于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而错过了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
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被视为撤回的,也应该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再向专利局陈述意见。
若真的是专利局的过错,专利局是会把恢复费退还给申请人的。
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因为维持费有滞纳期,一旦因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能予以恢复。
专利申请授权后,如果不按期缴纳年费,会造成专利权的终止,而丧失专利权。
如果申请人不按期办理授权前的登记手续,也会造成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来源八月瓜发明专利申请/patent/apply-0401.html。
专利复审长时间不给答复审查结果该怎么办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专利复审长时间不给答复审查结果该怎么办申请人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后,专利审查发现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或者宣告专利无效,而申请人可以得出复审,那么专利复审长时间不给答复审查结果该怎么办?下面由西峰区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专利复审长时间不给答复审查结果该如何处理专利管理部门对专利复审长时间不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请求对专利复审进行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怎样办理专利复审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另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三、专利复审的注意事项一件专利申请经过中国专利局的审查被驳回后,申请人应该认真分析该申请被驳回的理由,如果认为该专利应该有理由获批准,可以向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审查中常见的驳回理由及解决方法
专利审查中常见的驳回理由及解决方法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很多申请人都会遇到专利审查中的驳回问题。
这些驳回理由可能会使申请人感到困惑和沮丧,但只要了解驳回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就有可能改善和成功通过专利审查。
本文将介绍一些专利审查中常见的驳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缺乏新颖性缺乏新颖性是专利审查中最常见的驳回理由之一。
这意味着你的发明已经在先前的文献中有了公开的披露,不再满足专利法对于新颖性的要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法:1.修改发明细节:对于相同或类似的发明,如果你可以修改或添加详细的技术细节,使其足够与已公开的文献有所区别,从而达到新颖性的要求。
2.调整专利申请的范围:如果专利审查员认为你的发明已经在文献中公开,你可以考虑缩小专利申请的范围,将其限定在更具体的技术特点上,从而使其满足新颖性的要求。
二、缺乏创造性缺乏创造性也是专利审查中常见的驳回理由之一。
这意味着你的发明虽然具有新颖性,但在技术上只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改进,缺乏足够的创新水平。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包括:1.证明技术方案的改进:通过提供技术实施方案的具体差别和先前技术方案的比较,来证明你的发明是有创造性的。
2.引用外部证据:你可以引用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文献,以证明你的发明在技术上超越了已有的技术水平,具有独特的创新点。
三、缺乏可行性或实施方式不清晰专利申请需要提供足够的技术信息,使得他人能够根据申请提供的信息实施该发明。
如果你在申请中没有提供足够的实施方式,或者专利审查员认为所提供的实施方式不够清晰,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包括:1.提供详细的描述:在专利申请中提供详细的描述,包括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法等,以帮助专利审查员充分理解你的发明。
2.图示说明:在专利申请中添加清晰的图示,以便于他人能够更好地理解你的发明,并实施该发明。
四、专利申请不符合法律要求除上述驳回理由外,还有一些驳回可能是由于专利申请本身不符合法律要求所导致的。
专利请求复审的理由
专利请求复审的理由尊敬的专利局:我是涉及专利号为XXXX的专利申请人。
我特此请求对该专利的复审,并列出以下理由:1.专利局对申请人的认定存在问题:在初审中,专利局对我的申请做出了驳回决定。
然而,我认为专利局在对我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存在认定错误的情况。
对于专利申请的审查,专利局必须依法实施,确保公正和合理。
然而,根据我对专利法律的了解,专利局的初审并未完全理解我的专利申请的技术特点和创新之处。
我请求专利局重新审查我的专利申请,确保我的申请能够得到公正和正当的待遇。
2.具有显著技术特点和创新性:我的专利申请具有独特和显著的技术特点。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必须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我的专利申请满足这些要求,并具有该领域的创新性。
我的专利申请描述了一种新型发明,该发明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并且对该领域可能具有重要的实用性。
在我的专利申请中,我详细描述了技术方案和实施细节,以便专利局可以充分了解我的专利申请的技术特点和创新之处。
3.专利局的认定错误会对我造成重大损失:专利局对我的专利申请做出的初审决定可能会对我的创新项目和商业机会造成巨大损失。
作为一名创业者和创新者,我的专利申请是基于我对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的深入研究。
我在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研发之后,认为我的发明具有商业价值。
然而,专利局对我的专利申请的初审决定可能会阻碍我进一步推进该项目,导致我无法享有我应当享有的专利权益。
因此,为了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以及我的商业机会,我请求专利局重新审查我的专利申请。
4.国内外技术情况的考虑:在我的专利申请中,我提供了有关国内外现有技术的详细调研和分析。
我的发明与现有技术有所不同,符合专利法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要求。
然而,专利局可能在审查中忽略了这些信息,导致初审决定的不准确性。
我请求专利局重新考虑我的专利申请,并仔细研究我的调研结果。
我相信,通过对现有技术的综合分析,专利局将能够重新评估我的专利申请,并做出公正和合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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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后被驳回的理由
经常有专利申请人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发明创造是自己独创,只要申请专利就肯定会授权,其实不是的,申请专利也会存在被驳回的情况,下面来看看发明专利申请后被驳回的理由和专利被驳回的解决办法。
也很经常遇到,有些不负责任的专利代理人胡乱给专利申请人承诺:“把你的发明创造交给我,保证你授权!”、其实,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后除了形式上的缺陷和程序上的失误被驳回外,还存在如下十一种驳回理由: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例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或是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4)、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5)、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单一性的规定;
(6)、同一发明主题有两个以上提出专利申请时,申请人不是最先申请的人;
(7)、说明书没有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该发明;
(8)、权利要求书等不到说明书支持;
(9)、权利要求的内容不清楚、不简明;
(10)、独立权利要求没有记载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1)、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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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专利申请是一项复杂而又漫长的法律流程,选择一位优秀、合格的专利代理人进行代理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环。
那么,发明专利被驳回后应该怎么办?
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3个月内)→ 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驳回决定或撤销驳回决定→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专利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
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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