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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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7•【字号】巴府办发[2008]28号•【施行日期】2008.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巴府办发[2008]28号)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08]6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巴府发[2007]38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实施意见》(巴府发[2008]29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优化政务环境,现将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窗口设置原则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的总体要求,按照市政府二届24次常务会议审查公布的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第七次清理结果,对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9个部门(含6个省直管部门)共保留的380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事项,要坚持“四该四必须”的原则设置好服务窗口,即该进入政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必须按时全部进入,该给窗口授权的必须授权到位,该设置行政审批科的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该向政务中心派驻工作人员的必须选派本单位从事行政审批的业务骨干。

二、窗口设置办法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市级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其行政审批科应整体前移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多少、业务量大小、是否具有时段性以及是否有年审年检事项等实际情况,按“常设”、“综合”两种类型设置窗口。

常设窗口的部门(单位)要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选派工作人员常驻政务窗口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综合窗口部门(单位)分别定期派固定的工作人员到窗口受理、办理业务。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7]7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2.22【实施日期】2017.0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保障政令畅通,提升行政效能,努力建设务实高效、阳光法治、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市政府四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2017年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工作部署,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效能引领,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保障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实现行政行为明显规范、行政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成本明显降低、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我市行政效能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始终坚持服从于发展、服务于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圆满实现。

(二)统筹谋划,稳步推进。

既要将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统筹起来,又要将行政效能提升与其它重点工作统筹起来,通盘考虑、系统谋划,分门别类、辨症施策,蹄疾步稳、并驾齐驱地推进。

(三)扭住关键,重点突破。

抓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把准主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综合运用改革、教育和问责等手段,着力实现重点突破、重点提升。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5•【字号】巴府办发[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巴府办发[2008]31号)各科(室)、小车队,各代管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08]6号)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现就市政府办公室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一)办公室设立首问责任室,主要承担首问负责事项。

首问责任室工作人员统一实行座牌上岗,以方便服务对象辨明身份,便于社会监督。

同时,凡在机关内首次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函、来电、来访的科(室)和代管部门工作人员,同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来机关办理公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事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严禁推诿。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

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得拖延或刁难;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注意事项;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告知办事人员办结时间和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自己承办、但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对承办人不在岗的,或一时不能明确承办人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精文减会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规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精文减会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规
2、凡属市政府各部门(包括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由部门自行发文或相关部门联合发文,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3、市政府各部门部署工作的文件,除涉及全局工作和重大政策的以外,原则上不予转发。
4、上级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传媒公布的文件(讲话)和已在电视电话视频会议上传达、公布的文件(讲话),一般不再转发、翻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和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抓好精文减会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精减文件,规范公文运转
(一)减少发文数量
1、凡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含公文、简报、内刊等,下同),都必须按审批权限严格把关,尽量减少数量,提高质量。
2、凡属市政府各部门(包括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由部门自行发文或相关部门联合发文,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3、市政府各部门部署工作的文件,除涉及全局工作和重大政策的以外,原则上不予转发。
4、上级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传媒公布的文件(讲话)和已在电视电话视频会议上传达、公布的文件(讲话),一般不再转发、翻印。
二、减少会议,确保会议效果
(一)大力精减会议
1、对性质相近、内容交叉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
2、可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由市政府召开。
3、除市政府重大会议外,原则上采取现场会、工作交流会、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减少和避免层层开会。
4、严格控制纪念会、研讨会、联谊会、表彰会。
(二)严格会议审批
2、从简安排会议议程,除合并召开的会议外,每次会议只安排一位领导主讲,一般不安排表态发言和总结讲话。若需安排交流发言,严格控制发言人数和发言时间。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0•【字号】巴府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巴府办发〔20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0日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为导向,聚焦审批服务、市场规则、政策落实等方面痛点难点堵点,强化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夯基固本、探索创新,最大限度实现为民服务高效快捷,为企服务降本增效。

一、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一)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革,逐步实现医保、社保等6类分领域综合窗口内部业务“一窗受理”。

规范综合窗口授权机制,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梳理形成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支撑线上线下综合窗口实质运行。

落实国省要求推进“应进必进”,大力整合部门单设政务服务窗口,严禁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全面实现线下办事“一门、一窗、一次”。

按照“三化”建设要求,建设2个省级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升6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完成64个被撤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改造升级。

依托通信、金融、小区等场所,新增30个“政务服务+N”便民服务代办点(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各6个,恩阳区4个,巴中经开区2个),提供现场即办、代为核验和帮办代办等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2日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深化之年。

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重要必修课程,常态化推动各级政府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及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转化运用,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责任单位: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行政执法这个“关键群体”,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着力提升会前学法质效,市、县(区)政府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机关【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1]8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2.13【实施日期】2011.02.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巴府办发〔201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巴中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三日巴中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11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应清理、动态调整工作。

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加强审批过程监督,加大过错问责力度,提高办事效率。

贯彻落实四川省“三个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推进网上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化工作,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府)(二)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求,精简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机构,合并管理领域相关、职能相近的机构,尽可能减少职能重叠和执法交叉。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4•【字号】巴府办发[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巴府办发[200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现将《巴中市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总结》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在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抢抓机遇,全力推进2009年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巴中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工作总结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发展战略,抢抓机遇谋发展,团结奋进争跨越,创新务实求突破,努力克服低温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影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经济影响,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13.95亿元,增长1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0.84亿元,增长3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9.96亿元,增长21.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4.47亿元,同口径增长23.4%;农民人均纯收入3018元,增加46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70元,增长16.4%;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超额完成;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

一、狠抓产业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工业经济速效双增。

全年共引进12个规模以上工业项目,完成总投资8.93亿元。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1•【字号】巴府办发〔2016〕58号•【施行日期】2016.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58号市级各部门:《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已经三届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1日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使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川办发〔2015〕45号)、《巴中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巴府办发〔2015〕5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以购买服务为主、编外辅助性岗位为辅,坚持总量控制、按需使用、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杜绝私招乱聘。

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所指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是指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编外核定的从事辅助执法、技术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性事务工作的岗位,是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的依据。

机关行政岗位以及行政执法、涉密、财务等关键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三、基本要求(一)严管总量、一事一议。

凡是能通过购买服务的阶段性、辅助性、后勤服务性等工作,一律采取项目购买或服务外包等方式解决,不核定编制,不设置编外辅助性岗位。

确需设置编外辅助性岗位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报市委编委审批。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三风”实现“三个提高”的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三风”实现“三个提高”的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三风”实现“三个提高”
的意见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09]9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24
【实施日期】2009.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三风”实现“三个提高”的意见
(巴府办发[2009]9号)
各科室(队)、行政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办公室文风、会风和作风,努力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和做“朴实、吃苦、感恩”的巴中人活动,以增强服务效能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于规范、细致、优
质、高效,改进文风、会风、作风,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更好地为实施市委发展战略、“两个强力推进”、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和市政府重点工作服好务。

二、工作重点
(一)改进文风,不断提高办文质量。

凡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简报等,办公室相关科室(队)、行政机构都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努力提高公文质量。

一要严把文字关。

提倡写短文,草拟的公文内容要真实,语言要简短、表述要准确,群众熟悉易懂,切实做到言简意赅。

二要规范办文程序。

认真执行办公室收、发文办理制度,严格收、发文办理程序,把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

建立公文运转催办制度,尽可能缩短公文运转时间,进一步提高公文运转效。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9.09•【字号】巴府办发〔2011〕74号•【施行日期】201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已于2018年1月3日宣布失效)巴府办发〔201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全市对外开放、投资软环境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主要领导近期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短、服务最优”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由市、县(区)法制办牵头分级负责,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坚持“非禁即准”,“非禁即入”,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该转变管理方式的一律转变管理方式,力求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全省最少。

各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应做到项目名称、数量、流程统一。

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最大限度提高即办件比重。

规范设置办事指南。

凡申请人需了解的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相关部门都要制作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并公示;凡需申请人提交申办事项相关文字材料的均需制作示范文本,并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政务服务中心要印制“企业和项目(便民)服务联系卡”,公布窗口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和监督投诉渠道等,并免费发放,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和熟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业务流程,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市、县(区)、乡(镇)、村(社区)、产业聚集地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务服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政务服务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4•【字号】巴府办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巴府办发[2008]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2008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关键一年,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的最后一年,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阶段性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如下安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和市委“构建大交通、培育大产业、争取大政策、促进大和谐”的发展战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创造力,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打好老区发展翻身仗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设规范化责任型政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24•【字号】巴府办发〔2019〕27号•【施行日期】2019.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9〕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42号)、《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委发〔2019〕8号)和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我市对《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修订本)》中行政许可、带有审批性质的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四办”分类清理,编制了《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调整到位。

经清理,市级29个行权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主项281项,办理小项962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962项、“全程网办”事项839项、“马上办”事项574项、“网上办”事项962项、“一次办”事项962项、“就近办”事项445项。

带有审批性质非涉密的行政确认事项主项24项,办理小项56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56项、“全程网办”事项51项、“马上办”事项33项、“网上办”事项56项、“一次办”事项56项、“就近办”事项33项。

带有审批性质非涉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主项103项,办理小项139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139项、“全程网办”事项132项、“马上办”事项98项、“网上办”事项139项、“一次办”事项139项、“就近办”事项46项。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9•【字号】巴府办发[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10]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公共机构节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为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延荣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巴中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承担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巴中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具体要求,履行相关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落实一个科(室)承办,确保本部门(单位)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本地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采取知识竞赛、节能周、节能体验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节能法规和政策,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为公共机构节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5•【字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高效,提升政府投资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从数量规模审计向质量效益审计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以下简称“三个转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8〕72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保障措施,有序推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为推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深化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赋予审计工作新定位新职能,审计已进入以促进完善国家治理为目标,由资金监督向更加注重权力运行制约的责任监督拓展的新阶段。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深化投资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督促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造价审核把关和监管,促进项目参建单位切实有效履行职责,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

(二)完善相关举措。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修订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不相符的制度规定,对本地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中明确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竣工决(结)算依据,要求审计机关代办结算、以审代结,混淆行政监督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定,要及时清理修订。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1•【字号】巴府办发〔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巴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要抓紧出台本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并对照本工作安排细化今年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日巴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全面小康”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安排部署,增添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到2017年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一、深化“放管服”,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等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08]26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6.13【实施日期】2008.06.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府办发[2008]26号)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处罚运行机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安排》(巴府办发〔2008〕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乱用、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行政机关公开、公正、公平执法的良好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四项原则(一)合法原则。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范围、幅度内进行,不得违法另行设定行政处罚。

(二)合理原则。

行政处罚结果要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包括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相一致,不得过罚失当;在同一案件中,不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应给予同等或基本同等的行政处罚,不得区别对待;在不同案件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处罚应当前后一致或基本一致,不得畸轻畸重。

(三)公开原则。

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应当公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定应当公。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巴府发[2007]38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巴府发[2007]38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正文:----------------------------------------------------------------------------------------------------------------------------------------------------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巴府发[2007]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认识,增强搞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

搞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既有法律的规定,也有纪律的要求,更有群众的愿望;搞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自身建设,规范行政服务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的客观需要;是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和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善政务服务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行政审批事项多和不完整、不规范、不方便等问题,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已势在必行。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搞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巴府办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巴府办发〔2022〕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6日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巴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全市乡村振兴、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八五”普法、“法律七进”“双百”和“基层行”活动的重要内容。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网上宣讲,切实增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单位: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要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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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
设机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09]18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14
【实施日期】2009.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制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9]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制的意见》(川办发[2009]7号)精神,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为落实省委“两个加快”、“三个全面推动”和市委“两个强力推进”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和作风保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
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优化政务环境、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努力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目标任务: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市政务环境不断优化,行政效能明显提高;机关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明显提高;机关作风不断转变,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办事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机关管理不断改善,行政成本明显降低。

初步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优化政务环境
(一)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

按照合法、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适时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做到市、县(区)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数量、前置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规范、统一;及时公布行政审批清理结果,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督管理,防止行政不作为或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着力提高审批效率。

对多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对涉及重点企业、项目、工程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一道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支农惠农等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从优从简;实行外来投资全程代办服务。

(二)办好政务服务中心。

大力实施政务服务“五个一”工程,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从项目、授权、机构设置、窗口工作人员
等四个关键要素入手,加大推进力度,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和按时办结,所有行政审批机构必须全部建立健全,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配齐配强;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制度,严格定岗、定人、定责,授予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电子印章使用权,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结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由首席代表签发,做到现场发放证照、批文,确保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有条件的部门争取达到两个100%。

不断加强硬件建设,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设施设备、经费投入等工作需要。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窗口部门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实现制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抽调、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言行举止,努力打造政务服务文明示范窗口,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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