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0号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2017〕70号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2017〕70号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平顶山天安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

平煤股份十三〔2017〕70号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三矿

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平煤股份十三矿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平煤股份十三矿

2017年5月17日

平煤股份十三矿办公室2017年5月17日印发

校对人:赵阳

平煤股份十三矿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矿井主提升系统是煤矿机电运输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矿井主提升系统的综合管理,确保主提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担负矿井主要原煤、矸石、物料、人员提升任务且滚筒直径在1.2米(含1.2米)以上的提升绞车及其配套装置的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由机电一队落实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电科、机电一队必须各明确一名主管矿井主提升的负责人,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按照《平煤股份公司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对设备的选型、改造、新装、移装后的调试和验收进行规范管理。设备选型、改造必须经过方案论证。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论证。所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第六条主提升系统的安装、改造必须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

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厂家技术文件。

第七条新安装、移装及重大技术改造后,及时完善修订各项制度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做到完整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第八条原煤生产单位应根据提升机设计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能力核定,严禁设备超负荷、超定员、超能力运行。

第三章基础管理

第九条建立健全主提升系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保护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防火制度、钢丝绳检查制度、井筒装备检查制度、防坠器检查试验制度等。

第十条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图纸资料齐全。绞车说明书、绞车总装配图、提升系统图、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技术测定与探伤报告归档并妥善保管,其中提升系统图、制动系统图、供电系统图、提升装置的主要技术特征参数、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安全准用证等必须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应在井口公布最大提升载荷和最大提升载荷差及每罐乘人数量,并张挂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提升机房必须有以下记录:提升装置(绞车、悬吊用钢丝绳、天轮、提升容器、定重装载和罐道等)日常维修检查记录、定期检修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领导干部上岗检查记录、要害场所登记记录。

第十二条操作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中技或高中及以上学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新安装及技术改造后的设备投运前对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第四章装备、安全保护及设施

第十三条提升机及配套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提升装置

(一)提升机必须装设下列保护装置:

过卷和过放保护、超速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限速保护、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闸瓦间隙保护、仓位超限保护、减速功能保护、错向运行保护、绞车后备保护。其中过卷保护、超速保护、限速保护和减速功能保护应当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主副井车房应安装监视箕斗装卸载和罐笼进出人员情况的视

频监控,安装位置便于司机观察,显示清晰。

(二)制动系统

1.液压制动系统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印发〈大型固定设备液压制动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

2.提升机的盘式制动装置应能实现二级制动功能,且二级制动的压力和延时时间符合厂家有关技术文件。安全制动应有并联冗余的回油通道。

3.液压控制系统具有润滑油泵启动与主控制器的闭锁及润滑油的欠压和制动油的过压、超温保护装置。

4.机械、电气制动系统均为故障安全型,任一环节故障时,系统能可靠制动。

(三)提升容器、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1.提升容器

(1)专为升降人员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乘人层顶部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两侧装设扶手。

②罐底必须满铺钢板,需要设孔时,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门;两侧用钢板挡严,并不得有孔。

③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必须防脱。

④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不低于两套的阻车器。

⑤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的最上层净高(带弹簧的主拉杆除外)

不得小于1.9m,其他各层净高不得小于1.8m。带弹簧的主拉杆必须设保护套筒。

⑥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m2。罐笼每层内一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⑦严禁在罐笼同一层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2)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水平运输巷的安全门和罐位及提升信号的联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罐笼内必须装设大小档阻车器,提升时除使用大小档外还要放下罐帘门。用罐笼提升超长、超宽物品时,要制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升危险品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钢丝绳

(1)钢丝绳的供应部门必须按使用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采购,如:钢丝绳型号、厂家等。

(2)新绳到货后,应进行检验,合格后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3)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煤安标志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4)保管期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扭转检验及外观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准使用。

(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时起使用12个月内进行第一次性能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7)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当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采取防腐措施,只准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摩擦提升钢丝绳的摩擦传动段应当涂、浸专用的钢丝绳增摩脂。

(8)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钢丝绳管理严格执行《平煤股份公司矿井提升钢丝绳管理规定》(平煤股份[2017]27号)。

3.连接装置

(1)连接装置出厂时,必须有厂家、编号和永久性铭牌。

(2)在用的连接装置,每年应进行探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连接装置使用期限原则上单绳提升不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超过15年。

(4)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必须采用楔形连接装置。

(四)井筒装备及设施

1.井筒内每层罐道梁及每根罐道都要编号。

2.井筒各类间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组合罐道完成一个循环的检测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防撞梁、托罐装置、过卷高度、过放距离和缓冲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天轮和罐耳每天必须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6.对卸载曲轨及井下装载设备每天应有专人检查一次。

7.主提升钢丝绳每天检查一次、尾绳每周检查一次,钢丝绳的检查由专职吊挂工检查,除用肉眼观察、手摸外,推广应用钢丝绳探伤仪。

8.对多绳提升钢丝绳,必须定期采用标记法测量主导轮绳槽的直径差,根据测量结果车绳槽,使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与平均张力差不得超过10%,推广应用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装置和扭转力自旋转装置。

9.对钢丝绳检查记录,主管技术员每天审阅一次,机电科(区)长每月至少查阅一次,并签署意见。

10.钢丝绳检验报告,必须由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查签署意见。

11.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它专项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及时补刷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应留有详细记录。

(五)通讯与信号

1.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提升机司机的信号装置。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机司机操控台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优先选用手持信号对讲机)。

2.开车信号必须采用转发形式,即井底车场信号必须经由井口

信号工转发至提升机房,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提升机司机发送开车信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受此限: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箕斗提升、井上下信号联锁的自动化提升系统。

3.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提升机控制回路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提升机才能启动,提升方向应与信号闭锁。

4.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井上、下各层出车平台都必须设有信号工。各信号工发送信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井下各水平的总信号工收齐该水平各层信号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口总信号工发出信号;井口总信号工收齐井口各层信号工信号并接到井下水平总信号工信号后,才可向提升机司机发出信号。信号系统必须设有保证按上述顺序发出信号的闭锁装置。

5.设置紧急事故停车信号,并能直发提升机房,使司机能及时停车。

6.开车信号除音响外还有灯光或数字保留,直至打停车信号时消除。

7.井筒检修信号装置,在检修过程中,除检修信号外,任何地点都不能向提升机房发信号,检修信号必须和其它信号闭锁。

第五章运行与检修

第十五条认真组织好班前会。值班干部和职工应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熟记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主、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由主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自动化运行的提升机不受此限,但自动化运行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先开一次空车,检查提升机运行情况,连续运转时,不受此限。

第十七条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司机应了解提升机的电气原理及液压系统,参与提升机的机械部件和电气控制装置、安全保护装置、液压元件的调整或整定工作。

第十八条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有专职机电维修工进行。

第十九条提升机房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提升机房门口应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志牌。

(二)机房内照明适度,管线吊挂整齐,墙面抹灰刷白,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灰尘、无油垢、无积水,禁止机房用作其它用途。

(三)噪音超过85分贝,要安装消音或吸音设施,司机台应装设在隔音室内。

(四)应有适度的取暖降温设施(暖气、电扇或空调)。

第二十条设备检修

(一)提升设备要遵循年度机电设备周期预防性检修计划,大型停产检修项目原则上安排在春秋季进行,特殊情况可以调整。

(二)提升系统日检不少于2小时,月检不得少于8小时,

年度停产检修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

第二十一条周期预防性停产检修,必须提前编写检修计划、编写安全技术施工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机电处和总调度室备案。预防性检修严格执行公司《平煤股份公司机电设备日常维护和周期性预防检修的管理规定》(平煤股份[2017]9号)。

第二十二条日常检修有生产时间影响的,或牵扯两个及以上单位配合施工的,由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停产检修必须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个施工人员。

第二十三条每次检修都要做好记录,并由检修负责人签字。停产检修资料由施工单位整理,机电科存档。

第六章试验与检测

第二十四条过卷和过放保护由司机每班做一次提罐(箕斗)过卷试验,维护工每天检修一次室内外过卷装置。

第二十五条超速保护装置由司机、维护人员每天共同检查一次,每月试验一次,每半年检修校核一次。

第二十六条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由维护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第二十七条限速保护由司机、维护人员每天共同检查一次,每月试验一次,每半年检修校核一次。

第二十八条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由维护人员每月试验一次。

第二十九条闸瓦间隙保护由维护人员每天检查试验一次,每旬至少测量调整一次。

第三十条仓位超限保护每天由维护工试验一次。

第三十一条减速功能保护每天由维护工检查一次。

第三十二条专门提升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检测,其他提升系统每2年进行一次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十三条提升机关键部件探伤应每年进行一次。

第七章备品配件管理

第三十四条使用单位必须合理地配备主提升装置的关键备品备件。基层区队主管技术负责人负责及时提出所需备品备件的计划明细,机电主管负责人应及时安排、落实资金计划。

第三十五条机电部门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提供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以及生产厂家。同一台设备上的同类元件应统一型号、厂家。

第三十六条供应部门应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组织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若因供应部门擅自改变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以及生产厂家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供应部门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坚决杜绝采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对于采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一经发现,不管是否造成事故,都要按事故

严格追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平煤股份十三矿机电科。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试题及答案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试题及答案 科室姓名得分批卷人 培训内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72分)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2、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一);(二);(三);(四)X射线影像诊断。 3、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4、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6、7、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并获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 8、《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9、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10、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1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12、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判断题。(每题4分,共16分) 1、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档案分为原始档案和业绩、培训档案。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猎头网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⑴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⑵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⑶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⑷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⑸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⑴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⑵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⑶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⑷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⑸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2017〕70号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平顶山天安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 平煤股份十三〔2017〕70号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三矿 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平煤股份十三矿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平煤股份十三矿 2017年5月17日

平煤股份十三矿办公室2017年5月17日印发 校对人:赵阳

平煤股份十三矿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矿井主提升系统是煤矿机电运输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矿井主提升系统的综合管理,确保主提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担负矿井主要原煤、矸石、物料、人员提升任务且滚筒直径在1.2米(含1.2米)以上的提升绞车及其配套装置的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由机电一队落实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电科、机电一队必须各明确一名主管矿井主提升的负责人,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按照《平煤股份公司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对设备的选型、改造、新装、移装后的调试和验收进行规范管理。设备选型、改造必须经过方案论证。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论证。所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第六条主提升系统的安装、改造必须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

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厂家技术文件。 第七条新安装、移装及重大技术改造后,及时完善修订各项制度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做到完整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第八条原煤生产单位应根据提升机设计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能力核定,严禁设备超负荷、超定员、超能力运行。 第三章基础管理 第九条建立健全主提升系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保护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防火制度、钢丝绳检查制度、井筒装备检查制度、防坠器检查试验制度等。 第十条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图纸资料齐全。绞车说明书、绞车总装配图、提升系统图、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技术测定与探伤报告归档并妥善保管,其中提升系统图、制动系统图、供电系统图、提升装置的主要技术特征参数、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安全准用证等必须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应在井口公布最大提升载荷和最大提升载荷差及每罐乘人数量,并张挂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

航空公司岗位职责

航空公司岗位职责介绍 (1)运行值班主任/ 经理 ①生产组织与决策:根据航班运行计划,组织实施运行生产,监控航班运行,监督AOC 各岗位的决策过程,对航班运行调整做出最终决策; ②生产讲评:根据运行制度,主持召开生产讲评会议,对运行做出评估,布置生产任务、解决生产运行中的问题; ③应急处置:根据应急处置程序,组织、指挥运行中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应急处置程序的启动; ④AOC管理:根据运行政策,实施对当日AOC各岗位的工作管理,并做出综合考评,达到AOC整体高效运行; ⑤分析调查:根据运行政策,调查、分析、落实公司运行不正常事件的责任原因和责任部门,做出奖惩决定。 ⑥当值班的运行主任不能执行该岗位工作时,应由主任签派员代替其值班。 (2)飞行签派 ①签派放行:根据运行计划,评估放行条件,放行航班; ②运行监控:根据运行计划,监控所有航班的运行状态; ③运行控制:根据运行状况,实施在航班不正常运行情况下全公司的运力调整,保证航班正常运行; ④运行计划:根据航班计划,制定、申请与发布短期航班运行计划; ⑤非正班运行:根据需要,制定紧急加班、包机的组织、申请、保障工作计划; ⑥应急处置:根据公司应急指令,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应急处置和大面积延误处置。 ⑦在飞行签派席位中设置主任签派员岗位,当值班的主任签派员不能执行该岗位工作时,应由负责运行控制签派员代替其值班。 (3)工程技术 ①机务运行计划:根据航班计划,提供准确的飞机排班计划、维修计划和备份飞机计划; ②运行主控:收集、提供飞机的故障保留信息和机务运行限制信息并维护FOC/SOC机务信息; ③故障处置:根据航班的运行情况,接收飞机的故障信息、排故时间、判断故障对航班运行的影响,并录入FOC/SOC调配航材、实施排故方案; ④运力调整:根据AOC航班运行调整计划,落实公司72小时以内航班的飞机调配,保证航班正常运行; ⑤应急处置:根据应急处置手册,实施本部门的应急处置程序,保证应急救援行动的进行。 (4)机组运行 ①机组计划:根据运行计划,收集公司机组(包括飞行、乘务和安全员)的中短期航班计划及机组信 息; ②生产运行:根据运行计划,制定、实施机组的任务书、机组派遣单、机组申报单和出入境单、机组座位预留、机组餐食、延伸服务、住宿、接送机组派车计划; ③运行监控:根据天气状况,监控机组值勤、飞行时间和过夜休息时间,根据特殊、不正常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④机组调配:根据运行状况,统一调配不正常航班机组的航班计划。 (5)飞行总队 ①掌握计划:根据运行计划,汇总、优化飞行机组的短期计划,并向FOC/SOC系统提供机组运行信息; ②机组监控:根据运行情况,实时监控机组值勤和飞行时间限制,并做出相应调整计划,监控备降航班的机组运行保障情况,保证航班的正常运行;

放射诊疗的管理规定

放射诊疗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广东省范围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审查与管理 第四条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并取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再次委托。 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辖区内放射诊疗监管情况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第五条放射诊疗许可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医疗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许可项目、校验记录; (二)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 (三)许可范围(副本); 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第六条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是放射诊疗安全、放射性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放射诊疗、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放射诊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保证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疗机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承担放射诊疗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一)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预评价报告应如实描述评价项目的建设现状;职业病危害分类为危害严重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和涉及敏感公众人群的职业病危害分类为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会可以邀请负责项目审批的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列席参与,行政机关参与人员不作为评审会专家成员,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将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设计与预评价报告一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防护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一、管理人员职责 1.保管职工档案; 2.收集、鉴定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3.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4.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6.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8.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二、收集制度 1.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进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2.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归档。 3.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4.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5.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 6.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7.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炎、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三、查(借)阅制度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1.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2.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3.档案除特殊情况个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4.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5.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不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读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6.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四、转递制度 1.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2.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的材料,不得扣分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运维管理制度 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试行) (2018年8月版) 第一章总则 运维以技术为基础,通过技术保障产品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在软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运维组都需要适时参与并发挥不同得作用,因此运维组工作内容和方向非常多。 运维目标是在服务出现异常时尽可能快速恢复服务,从而保障服务的可用性;同时深入分析故障产生的原因;推动并修复服务存在的问题,同时设计并开发相关的预案以确保服务出现故障是可以高效止损。 第一条为保障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良好运行,使运维技术人员工作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运维管理工作总体目标:立足根本促发展,开拓运维新局面。在办公系统运行推广时期,通过网络、桌面、系统等的运维,促进信息系统能够稳定可持续性的发展。 第三条运维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运维全体人员。 第二章编制方法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包括运维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法、管理标准/规范、管理模式、管理支撑工具、管理对象以及基于流程的管理方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以ITIL/ISO20000为基础,以信息化项目的运维为目标,以管理支撑工具为手段,以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方法,以全生命周期的PDCA循环为提升途径,体现了对运维服务全过程的体系化管理。 第三章运维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 (1)根据公司业务的推进和发展目标,负责平台信息系统管理及数据交换策略的整体架构、对应用系统等技术开发方案的基础支撑,保障基础平台的稳定性和先进性。 (2)负责系统基础平台的使用培训和操作使用指南编写,对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沟通和解决; (3)会同项目实施,确认系统信息基础设备和软件数量、品牌规格、技术参数,确保项目有效推进实施。 (4)系统信息基础设备和软件操作规程、应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执行。 (5)系统信息基础设备的软件安装、调试和验收,使用培训和维修保养。 (6)系统信息基础平台日常运行过程中信息安全和技术问题的协调解决,保障平台24小时安全稳定运行。 (7)负责平台系统管理及设备保密口令的设置、更新、保存。 (8)负责系统信息协同管理及协同数据交换策略研究新程序、新系统和软件改版升级工作。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CCAR-300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CCAR-30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航班正常率,有效处置航班延误,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承运人(以下简称国内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空管部门)、机场公安机关,以及航空油料企业、航空器材企业、航空信息企业等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在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方面的活动。 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外国承运人航班始发点或者经停点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机场时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方面的活动也适用本规定。 货邮航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承运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行李或者货物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内承运人、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国承运人。

(二)“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三)“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四)“航班取消”是指因预计航班延误而停止飞行计划或者因延误而导致停止飞行计划的情况。 (五)“机上延误”是指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的情况。 (六)“民航行政机关”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七)“大面积航班延误”是指机场在某一时段内一定数量的进、出港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导致大量旅客滞留的情况。某一机场的大面积航班延误由机场管理机构根据航班量、机场保障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四条民航局负责对全国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等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所辖地区的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航班正常保障 第五条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空管部门、地面服务代理人及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应当分别建立航班正常运行保障制度,保证航班正点运营。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89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radia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protection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 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 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1、对放射性设备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系统用户及权限管理制度

航开发系统用户账号及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航开发系统用户的管理包括系统用户ID的命名;用户ID的主数据的建立;用户ID的增加、修改;用户ID的终止;用户密码的修改;用户ID的锁定和解锁;临时用户的管理;应急用户的管理;用户ID的安全管理等。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 航开发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不得任意增加、修改、删除用户ID,必须根据《系统用户账号申请及权限审批表》和相关领导签字审批才能进行相应操作,并将相关文档存档。 第三条 用户ID的持有人特别是共享的用户ID必须保证用户ID和用户密码的保密和安全,不得对外泄漏,防止非此用户ID的所有者登录系统。 第四条 用户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系统内用户使用情况,防止非法授权用户恶意登录系统,保证系统的安全。 第五条 用户ID持有人要对其在系统内的行为负责,各部门领导要对本部门用户的行为负责。

第六条 用户ID的命名由系统管理员执行,用户ID命名应遵循用户ID的命名规则,不得随意命名。 第七条 用户ID主数据库的建立应保证准确、完整和统一,在用户ID发生改变时,用户管理员应及时保证主数据库的更新,并做好用户ID变更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 对用户申请表等相关文档各申请部门的用户管理员必须存档,不得遗失。 第九条 公司NC-ERP系统中各部门必须明确一名运维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及基础数据维护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增加、修改用户ID的管理第十条 公司NC-ERP系统中增加、修改用户ID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因工作需要新增或修改用户ID; 2、用户ID持有人改变; 3、用户ID封存、冻结、解冻; 4、单位或部门合并、分离、撤消; 5、岗位重新设置; 6、其他需要增加或修改公司NC-ERP系统中用户ID的情况。 第十一条

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给您提供一份《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作为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

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保证生产保障系统的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重点关注提升运输、供配电、通风、防排水和防灭火等系统。 二、建立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关注安全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提升运输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运行可靠。 三、建立供配电系统管理系统管理制度,供电系统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地面电力设施应装置避雷装置。地面及井下供配电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供配电系统应可靠运行。 四、建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对矿井的空气实施监测,合理设置防止风流串联的通风构筑物,井下硐室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能力应满足安全规程的要求。通风系统应可靠运行。企业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 五、建立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文地质详细勘查、受水危害的矿井应设置安全隔离矿柱,井下设置排水设施和设备,建立防排水系统,其能力应满足井下排水要求,并有预防和控制突水、透水的措施。矿井井口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六、建立防灭火系统管理制度。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 GB60016-xx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隔离设施,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主要进风巷和风硐、进风井筒及其井架与井口建筑物、主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井下机电硐室、爆破器材库及油库等应采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管网应符合要 第 2 页共 5 页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守则DR

XXXX医院文件 XX [XXXX]XX号 关于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医院各科室、各位员工: 为加强我院放射诊断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医院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断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医院办公室为放射诊断管理机构,周奕博同志为兼职的放射诊断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院的放射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断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断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医生职责》 《DR操作规程》 XXXX XX年XX月XX日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医院开展、变更、注销使用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断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 2、开展放射诊断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XX区卫计局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XX区卫计局进行诊断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门诊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并由XX区卫计局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时须提交正、副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医院开展放射诊断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XX区卫计局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6、放射诊断场所、诊断设备以及诊断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XX区卫计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时,应及时刊登遗失公告,并在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得出借。 XXXX XX年XX月XX日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425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Staff Personnel Fi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派专人负责;其余员工的档案均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总裁办公室和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实行交叉管理。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

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正 式版

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矿山企业的提升运输系统,是整个生产系统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保障企业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保护人员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做好提升运输系统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为加快公司发展速度,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一、提升运输系统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 1、提升机; 2、提升主钢丝绳; 3、提升容器(箕斗、罐笼、矿车); 4、天轮; 5、导向轮; 6、井架; 7、井塔; 8、罐

道;9、轨道;10、井筒和井筒装备;11、装载设备:12、卸载设备;13、井底装置等等。 二、提升系统的分类: 1、以提升对象分:主井提升、副井提升。 2、以提升容器分:箕斗提升、罐笼提升、矿车提升。 3、以井筒的提升井道角度分:立井和斜井。 4、以安装场合分:地面提升设备和井下提升设备。 5、以生产与施工分:固定提升设备和凿井提升设备。 6、以提升机类型分:单绳缠绕式和多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提高航班正常率,提升民航服务 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航空承 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 中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空管部门)、机场公安部门,以及航空油料企业、航空器材企业、航空信息企业等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在航班正常保障、航班延误处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活动。 港澳台地区航空承运人、外国航空承运人在往返或经停我国境内机场时航班正常保障、航班延误处臵及旅客投诉方面的活动也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除相关法规中已明确规定的术语之外,本规定中所涉及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承运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行李或货物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内承运人、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国承运人。 (二)“机坪长时间延误”是指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3小时(含)的情况。

(三) 工作的机构,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消费者事务中心)和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航协)。 第四条民航局负责对全国航班正常保障、航班延误处臵等实施监督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所辖地区的航班正常保障、航班延误处臵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航班正常保障 第五条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空管部门、地面服务代理人及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均应建立航班运行责任制度,保证航班安全、正点运营。 第六条承运人应按照批准的航班时刻运营航班,禁止虚占时刻或随意变更运行时刻。 第七条承运人应加强对飞行人员的培训,在装有仪表着陆系统的机场起降航班的飞行机组应具备相应资质。 第八条承运人应合理安排运力,减少因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 第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应保障候机楼、飞行区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并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减少因安检系统、行李系

口腔科放射线管理制度

口腔科放射线管理制度 篇一:2012年口腔医师新增内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①放射治疗②核医学③介入放射学④X射线影像诊断。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

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执业条件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②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③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④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⑤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人员:①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具有: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②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③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全文1200字,附件有两个表格 请在这里输入单位/组织名称

目录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档案管理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6.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7.为保证员工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需及时更新,具体要求如下:错误!未定义书签。 8. 人事档案借/调阅...............................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人事档案归属..................................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步伐,规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提升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对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过程提出安全管理规范。保证安全运行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安全技术,同时更要有全面动态的安全策略和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本规范包括五个部分: 1)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明确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2)项目规划安全管理: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规划提出安全管理要求,确定各个环节的安全需求、目标和建设方案; 3)方案论证和审批安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行内外专家对项目建设安全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安全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行性。标明参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及责任,并按规定安全内容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过程安全管理:包括确定项目实施的阶段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实施办法,并完成项目安全专用产品的确定、非安全产品安全性的确定等; 5)项目投产与验收安全管理:制定项目安全测评与验收方法、项目投产的安全管理规范,以及相关依据。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271.8-2001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引用GB/T 5271.8-2001中的术语和定义,还采用了以下术语和定义: 1)信息安全infosec 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护。 注释:机密性定义为确保信息仅仅被那些被授权了的人员访问。 完整性定义为保护信息和处理方法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可用性定义为保证被授权用户在需要时能够访问到信息和相关资产。 2)计算机系统安全工程ISSE(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Engineering) 计算机系统安全工程(ISSE)是发掘用户信息安全保护需求,然后以经济、精确和简明的方法来设计和建造计算机系统的一门技巧和科学,ISSE识别出安全风险,并使这些风险减至最少或使之受到遏制。 3)风险分析risk analysis 对信息和信息处理设施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影响以及计算机系统脆弱性及其发生的可能性的分析评估。 4)安全目标security obj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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