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三重一大”制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三重一大”制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XX单位“三重一大"制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鄞州XX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规范运行,根据市局(公司)制定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局(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决策是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定、重大任务、重点指标的主要措施;2、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重大战略管理等事项;3、局(分公司)年度计划、业绩目标、业绩考核、奖金薪酬兑现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内外部各类检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事项;4、局(分公司)资产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和资产损失核销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5、局(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队伍稳定等方面重大事件的处理;6、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监察、审计及群团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制度、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7、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职代会工作报告以及其它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8、确定局(分公司)级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9、确定年度党员发展方案,审批年度党员发展和转正决议;10、违规违纪党员、干部、人员的处理;11、其它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干部任免是指局(分公司)中层干部和基层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中层干部和基层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聘任)、调整;2、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推荐;3、干部管理的其他重要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重要项目安排是指涉及企业经营和资产规模、资本结构,以及经营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重大维修、工程建设、重大关键性设备购置等年度计划;2、办公、生活设施的新建和维修项目及有关非经营性重大项目;3、员工后勤生活和福利待遇重大项目;4、其它重要项目安排。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及《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和《***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征询专家意见,使决策符合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实际。

(二)民主决策原则。

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依法决策原则。

坚持依法合规,使决策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应当由集体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公司依据《公司法》,。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一、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进一步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厘清决策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实现公司安全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应当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三重一大”事项按照《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XX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的职责权限决策。

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五、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当由公司党委和其他法人治理主体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

六、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七、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事项。

八、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公司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

九、“三重一大”决策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治理基本制度,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十、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者把关定向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依照规定决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三重一大”事项。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股东大会决定。

《“三重一大”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管理办法》根据北汽集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的决策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式,选择最佳决策方案,确保决策贴近本地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二)坚持民主决策。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

(三)坚持依法决策。

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按《章程》和有关规定办事,把议事决策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实现决策权依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对违法决策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效率原则。

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确定合法程序,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提高决策效率,防止久议不决。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一)重大决策1、公司战略、方针、计划,上级指示、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研究决定拟实施的带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及其形成的相应机制、工作制度、重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3、团队建设、廉政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4、年度资金预算安排;5、公司年度工作目标;6、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或集体;7、涉及重大信访矛盾的化解及安全稳定等重要问题;8、涉及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问题;9、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10、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重要奖惩事项;11、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1、各子公司经理、各部门部长以上干部的任免和调整;2、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3、后备干部人选推荐;4、部长以上荣誉人选推荐;5、对干部的考核奖励和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工程等项目,金额较大的物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完整版)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完整版)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公司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凡是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上级单位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科学决策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1、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要指示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工程进度计划、预售目标、融资计划、经济运行报告、财务计划、预决算管理及调整、支出计划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涉及股权转让、投资参股、兼并、重组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企业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工程建设“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管理办法一、工程设计1、工程项目设计及施工图纸,以网络部相关班组确认为准。

2、对于超出投资预算的设计,及因客观原因与施工规范不符的设计,需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表",并经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使用部门签字。

二、参与投标施工单位的推荐招标申请中,需要推荐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

提交招标申请前,工程管理员需要与部门决策小组沟通参与投标施工单位,可依据施工队单位平时表现、评估得分等进行选择,经协商一致后,按照协商结果提交招标申请。

三、施工单位项目施工安排1、在中标结果出来之前,严格禁止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否则,不予承认。

2、施工单位项目施工安排,必须从中标施工单位中选取。

3、工程项目的分配,只针对中标单位法人或其出具委托书的项目经理进行.不允许将项目分发给中标施工单位转包的施工队,也不允许直接将项目安排给中标施工单位下属的施工队。

4、工程项目分配前,工程管理员需要与部门决策小组沟通分配情况,然后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施工单位项目分配申请表”,并经项目负责人、片区负责人、班组长、部门经理签字.四、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指因客观原因,造成施工结果与合同标准或施工规范不符.工程变更分为两种,一种为工程造价降低或不变,一种为工程造价提高。

1、对于第一种变更,在变更前,需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使用部门签字.2、对于第二种变更,在变更前,需要按照公司下发的《变更、签证管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填写“工程变更审批表”,并提交审批。

3、在提交申请或审批前进行变更的,不予承认.五、工程协调费或赔补费支出1、工程协调费或赔补费的支出,在支出前,需按照《工程赔补费审批支出流程》,填写“赔补费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支出。

2、在提交审批前进行支出的,不予承认。

六、施工单位评估1、施工单位评估,需项目相关人共同参与,包括项目负责人、片区管理员、监理人员、维护人员等共同参与。

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XX市委常委班子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暂行)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市委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对我市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遵循的原则(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有力地贯彻和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

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确保决策贴近我市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2、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包括全市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安排;3、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涉及群众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性调整的研究决定;4、涉及全局性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5、市委班子成员分工和机构编制设置与调整的研究决定;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检查、考核,以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受撤职以上处分的案件处理;7、涉及全局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8、5000万元以上招商项目协议的研究决定;9、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三重一大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管理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贯彻“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要求,确保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规范、民主、科学,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凡涉及以下“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的讨论、研究决定;党委的讨论、研究决定作为总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的前置条件。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范围第四条重大决策(一)研究决定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改制方案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公司重组、股权转让、吸收等重大问题。

(二)研究决定拟实施的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及其形成的相应机制和制度。

(三)研究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内部机构职能、人事制度改革等问题;(四)研究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年度决算等工作目标;(五)研究决定公司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六)集团公司及以上荣誉人的组织评选、审核及推荐工作;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的推荐、选拔、任免、考核和奖励;(二)向集团及以上推举管理干部及后备干部工作;(三)其他重要岗位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一)需党委集体研究的重大项目建设安排;(二)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设备采购、出让、报废等项目;(三)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金额较大的物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一)按照国家法定程序和公司制度流程签定合同(协议)以及上级领导签署同意支付意见以外的经营性资金支付,一次性支付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公司购置自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支付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三)公司管理费用支出,一次性支付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事一议, 决策情况向上级党委一事一报。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公司向上级请示和报告的事项;(三)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战略事项;(四)年度重点工作,包括年度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工资分配方案、资金使用管理方案等。

(五)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事项;(六)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资产管理事项;(七)收入、奖金、福利等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八)重要业务的重大风险防范制度的修订;(九)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十)需要由党委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职代会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其他年度计划外重大事项。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的任免;(二)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和使用;(三)涉及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的重要奖励事项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四)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XX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二)公司一次性XX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投入;(三)公司XX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四)公司采购XX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和购买服务;(五)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对公司及所投资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 生 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包 括投 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的引进;公 司 重大销售、采购合同签订、新产品开发投入和购买服务;重 大工 程建设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公司超过领导人员职责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主要包括预 算 内大额度资金使用,超预算的资金使用,财务资助,委托理 财及
委托贷款,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二章 事项决策原则 2
第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
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并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以下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征询专
家意见,使决策符合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 要求。
二、民主决策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集 体智慧,防止“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
八、严守保密纪律。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 的 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泄密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九、做好决策记录。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8 策结论等,要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严格变更程序。特殊情况下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时,
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四章 决策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主要责 任人。总裁在职责范围内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要求。 公 司各部门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按其职责分工组织执行“三 重一 大”事项制度。公司所投资控股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是本 企业执 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其责任范围按 照本企业 议事规则规定。 第八条 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夏地税发…2011‟15号夏邑县地税局党组关于印发税务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效率原则。

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一)重大决策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2、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表彰奖惩等事项;3、涉及县局以及全系统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重要工作部署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5、县局重要规章制度以及以县局名义印发的有关行政管理、税收征管、单项税种管理等办法、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废止;6、减免税事项;7、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地税工作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与管理1、副科级干部推荐;2、分局长(含稽查局长、办税厅主任)任免、备案;3、股级干部的任免、备案;4、省、市局为本局招录的公务员、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分配的军转干部、考录的退伍士兵等的接收安置;5、其他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1、年度预、决算情况;2、地税收入任务的计划分解;3、办公、生活设施新建、改造项目安排与招(投)标;4、重要物资、设备购置以及招(投)标;5、管理职责范围内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6、本局重大活动安排;7、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1、凡新增项目支出或调整年度预算,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者预算外超过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2、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特殊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3、其他大额资金使用。

三、决策方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领导班子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

“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

街道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街道领导班子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街道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街道领导班子必须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划和程序,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及市、区关于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规定;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决策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第三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用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替代会议集体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区重要文件、决策部署,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研究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见和工作;3、研究制定本单位及本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重大事项;4、研究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5、研究决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6、制定和调整街道年度财务预算、决算;7、研究涉及地区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重要信访、重大事故处理以及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要部署;8、研究地区民生工作、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领域党建等社会服务管理创新重大事项和重要部署;9、审定以街道工委名义上报的文件及下发的重要工作部署;10、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1、研究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分工和调整;2、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等;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并决定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调动、奖惩、交流和后备干部人选等;4、研究决定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的任免、选聘等;5、研究社区工作者、编外人员的招录、聘用、管理、培养、辞退等重要事宜;6、研究市、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等人选的推荐;7、研究决定街道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研究推荐上报市、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8、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人事重要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正确履行职务,规范公司、分局和项目部决策行为,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有效规避决策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局以及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企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务实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效,坚持集体决策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三)决策事项可追溯的原则。

(四)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内容第四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党内法规规定以及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交相关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第三章公司决策“三重一大”的范围第五条公司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下简称“***”)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国资委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就***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原则,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民主性。

决策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决策信息全面准确,保证决策民主。

科学性。

决策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听取专家论证和咨询意见,保证决策科学。

合法性。

决策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行使经营权,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股东会)、董事会、—1—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重要举措;(二)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或者投资计划、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三)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方案;(四)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五)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变更主营业务(含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资质的转移);(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七)收入分配,包括年度工资总额方案、薪酬分配与考核方案,职工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八)资产(股权)转让、划转、评估及引起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等的事项;(九)设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受让或转让股权、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对外投资的事项;(十)发行可交换债券、股权质押、公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2—发行股份等可能导致公司失去国有控股地位的事项;(十一)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十二)重大资产对外租赁经营期限在3年(含)以上的事项;(十三)组织结构设置和调整、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十四)章程制定和修改;(十五)重大法律纠纷、诉讼、仲裁和涉及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方案;(十六)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重要事项;(十七)其他可能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和对公司全局性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十八)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及出资人或自治区国资委规定国有企业应采取集体决策的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编号受控状态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编修部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即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1.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公司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规范决策原则,公司领导层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第一条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和范围1.公司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公司主要经营决策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2.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3.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4.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6.公司内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及其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7.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8.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9.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等重要问题。

10.对公司违纪人员的处理。

11.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2.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13.公司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

14.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应该公司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的内容和范围1.公司向上级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事项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机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决策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保证决策依法合规。

第五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和决策,实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第六条“三重一大”决策坚持党委参与原则。

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党委根据职责、权限按照程序参与决策活动,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第七条“三重一大”决策坚持科学高效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与公司实际相结合,与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流程相结合,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注重民主决策与提高意见质量相结合,注重民主决策与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确保决策科学高效。

第三章决策机构1第八条董事会、党委、总经理部是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构。

第九条决策机构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

董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决策;党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决策;总经理部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决策。

第十条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根据事项内容按程序及时向相应的决策机构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决策机构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三重一大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根据中央纪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封择口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即〃三重一大〃制度)的统一部署,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指示、决定、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有关方案和措施。

2、党建与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医院发展规划、院区建设规划、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医院党委、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4、医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工招聘计划、岗位设置及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涉及医疗、教学、科研、人事方面重大事项及改革方案;5、全院性重要规章制度;6、院际合作、联合、协办等,以及医院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7、院级以上重大奖惩事项;8、须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1、医院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2、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晋升、聘用、解除聘用;3、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4、须集体讨论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1、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修缮项目立项;2、不动产的购置及医院重要资产的岀租和转让;3、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项目;4、医院对外重大合同的审批;5、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50万元人民帀以上(含)基本建设和大型维修改造项目、大型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资金使用;2、对外投资资金使用;3、大型会议资金使用;4、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5、须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开支项目。

第三条集体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二•寸于国家及上级党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孝义市矿区居民安置中心
“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为深入实施“六权治本”,进一步加强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管理,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和制度体系,有效地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有关法律规定办事,所议事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决策事项的正确性。

(三)科学决策原则。

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中心班子成员要对议题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反对意见等情况要形成会议记录。

(四)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其他须保密的事项外,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和全中心公开。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所称的“三重一大”是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具体包括:
(一) 重要事项决策: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我市采煤沉陷治理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
3、中心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4、信访矛盾化解、安全维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5、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心股级干部的推荐、选拔、调整、任免;
2、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3、职工的调入和调出;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国家、省、市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重点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2、工程项目招投标;
3、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
1、上级治沉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2、治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设备、工具及办公设施设备等的购置和处置安排;
3、单笔开支5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三、决策机制、范围、规则和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中心领导班子会议之前,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

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一)决策机制。

通过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决策范围。

以中心主任会议为主,如确有工作需要,可扩大到股室负责人列席。

(三)决策规则。

“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决策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决策程序。

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如下程序: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本形成共识→班子会议商议→按照决策权限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相关股室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事项的相应计划、调研和专家论证报告等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阅,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程序
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进行全程监督,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强化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

(一)实施前的监督。

召开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中心领导班子会议,会前须向上级部门提供需要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

重点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与有关职能部门提前沟通、重大项目安排是否已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项目设计要求、资金预算安排以及执行政策规定等方面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二)实施中的监督。

(1)在重大决策方面,重点把握是否存在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的监督。

(2)在重要干部任免方面,重点抓好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统计及运用、组织考察、拟提拔干部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及任前公示等环节执行情况的监督。

(3)在重大项目安排方面,重点把握立项依据、招投标、政府采购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主管部门是否进行严格审查,项目质量、资金使用,
以及增加建筑面积和投资,工程量是否按法定程序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核准等情况的监督。

(4)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实行增加和变更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对增加的固定资产,应重点监督其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渠道是否规范、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投标程序是否完备,对变更(包括租赁、报损、报废、转移)的固定资产,主动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方案备案。

(5)在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内容的监督。

(三)实施后的监督。

主要通过日常检查、信访举报等方式进行。

要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涉及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来信、来电、来访,采取倒查的方式认真调查。

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督促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五、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的责任追究
(一)对“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未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其它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提请处理。

孝义市矿区居民安置中心重要事项流程图
孝义市矿区居民安置中心重要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
孝义市矿区居民安置中心重要干部人事任免流程图
孝义市矿区居民安置中心
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廉政风险防控图
孝义市矿区居民安置中心重大项目安排流程图
孝义市矿区居民安置中心重大项目安排廉政风险防控图
孝义市矿区居民安置中心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图
孝义市矿区居民安置中心大额资金使用廉政风险防控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