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浅析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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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第四章 纺织品和服装

TPP第四章 纺织品和服装

第4章纺织品和服装第4.1条定义就本章而言:纺织品或服装指附件A(纺织品和服装–特定原产地规则)中所列货物。

违反海关法律行为指任何旨在规避一缔约方有关本协定中管理与各缔约方之间纺织品和服装进出口条款的法律或法规的行为,或具有该种效果的行为,特别是有关进出口限制或禁止、偷逃关税、伪造货物进出口相关文件、欺诈或走私等违反海关法律或法规的行为。

过渡期指自本协定在缔约方间生效起至进口缔约方根据本协定为出口缔约方取消该货物进口关税之日后5年。

第4.2条原产地规则和有关事项第4章的适用1. 除非本章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否则第3章(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程序)适用于纺织品和服装。

微量2. 如因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未发生附件A(纺织品和服装–特定原产地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税则归类改变,导致附件A(纺织品和服装–特定原产地规则)所含一纺织品或服装无法成为原产货物而归在第61章至63章之外,但如全部此类材料的总重量不超过该货物总重量的百分之十,则该纺织品或服装仍应视为原产货物。

3. 一第61章至第63章的纺织品或服装,如因在生产组件过程中所使用的纤维或纱线未发生附件A(纺织品和服装–特定原产地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税则归类改变,而无法成为原产货物,但如全部此类纤维或纱线的总重量未超过该组件总重量的百分之十,则该纺织品或服装仍应视为原产货物。

4. 尽管有第2款和第3款,但如第2款所指一货物含有弹性纱线,或第3款所指一货物其决定货物税则归类的组件中含有弹性纱线,只有在此类纱线是在一个或多个缔约方领土内全部12制成的,该货物方可视为属于原产货物。

成套货物的待遇5. 尽管有附件A(纺织品和服装–特定原产地规则)所规定的纺织品和服装特定原产地规则,按照《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规则三归为零售用成套货品的纺织品和服装不得视为原产货物,除非套内每一货物均为原产货物,或套内非原产货物的总价值不超过整套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十。

6. 就第5款而言:(a) 套内非原产货物的价值应与第3章(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程序)中非原产材料价值的计算方式相同;及(b) 成套货物的价值应与第3章(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程序)中货物价值的计算方式相同。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WTO组织规则与运行-四川师范大学,潘路佳)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WTO组织规则与运行-四川师范大学,潘路佳)
进口国在实施了不超过12个月的但便限制后,无须经双 边同意,就可以单方面决定延长限制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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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制定
• 1986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幵制定了反映収展 中国家立场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 从根本上改变了管辖纺织品与服装长达数十年之久的贸易体 制,以市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取代了配额为基础的管理贸易, 使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逐步纳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之中,为纺织 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 明确了10年过渡期内取消《多种纤维安排》的数量限制幵提 高现行双边协议中的年增长率; • 在强化GATT规则和纪律的基础上,真正迈向了纺织品贸易自 由化,通过纳入化进程和提高配额增长率的方式使纺织品贸 易回归于自由化,幵废止了“市场扰乱”的规定; • 明确规定了10年过渡期满后不可延长; •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纺织品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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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存在的问题
• 实施反急增措施的进口国应给予有关的出口国公 平、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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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个《多种纤维安排》
• 有效期为1986年8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 • 沿用“反急增条款”,恢复了曾被取消的“合理 背离条款”; • 产品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来棉、毛、人造 纤维产品基础上又增加了所有植物纤维,混纺纤 维和丝混产品; • 収达国家的单方面限制权利扩大。
1992
1994 1994
6540万
6160万 2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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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认为两份声明数据相差之大使人们对“3月声明” 中数据的准确性产生疑问。美国有300个以上生产内衣的企 业,但在行业声明中只有两个企业的情况,其中只有一个 提供了利润减少、销售量减少等损失情况。但一个企业的 情况不能证明任何问题。 • 专家组还认为,美国未能证明美国产业受到的影响是产 品进口增加造成的。 “3月声明”提供的证据太弱,确实 让人怀疑美国产业是否受到了严重损害,但专家组认为, 它无法就这一问题作出明确结论。由于 “3月声明”中没 有任何一处讨论到损害和进口之间的因果关系(causality), 美国在没有证明进口增加造成美国产业损害的情况下对哥 斯达黎加实施保障措施,违反了ATC协议第6条第2款。

纺织服装、服饰业行业概述

纺织服装、服饰业行业概述
纺织服装、服饰业的可持续发展
强调纺织服装、服饰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性。介绍环保纺织材料的应用,如机棉 和再生纤维的推广。同时关注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和废物处理等环保措施,以及消费者 对可持续品牌的需求。
历史发展与重要里程碑
纺织服装、服饰业与时尚文化
探讨纺织服装、服饰业对时尚文化的影响和反哺关系。介绍时尚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并强 调纺织服装、服饰业在时尚创意和设计领域的重要性。重点关注品牌塑造和消费者心理对 时尚产业的推动作用。
主要生产国家及其竞争优势
孟加拉国
孟加拉国是亚洲重要的纺织服装、服饰业生产国之一,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廉价劳动力:孟加拉国拥有大量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劳动力成本低廉,使得生产成本相对 较低。 优惠贸易政策:孟加拉国享受到一些国际贸易协定的优惠政策,如一些国家对其纺织服装 产品给予较低的关税,为出口提供了便利。 灵活供应链:孟加拉国的纺织服装产业链条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和订单变化,提 高了生产效率和灵活性。
纺织服装、服饰业行业概述
产业链及关键环节介绍
产业链及关键环节介绍
纺织服装、服饰业产业链及关键环节介绍
原材料供应:纺织服装、服饰业的产业链始于原材料供应,包括天然纤维(如棉花、丝绸)和化学纤维(如聚酯纤 维、尼龙),供应稳定与品质保证是关键。 纺织加工:原材料经过纺纱、织造、印染等工序,转化为各类面料和纺织品。加工技术的革新和自动化设备的应用 ,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设计与研发:设计与研发环节在纺织服装、服饰业中至关重要。创新设计和研发新材料、新工艺,推动行业发展和 品牌竞争力。 生产制造:生产制造环节涉及服装和饰品的裁剪、缝制、组装等工序。高效的生产管理和流程优化,能够提高产能 和降低成本。 市场销售:市场销售是产业链的最后环节,包括品牌推广、渠道拓展和销售终端。电商平台的崛起为行业带来新的 销售机会,线上线下渠道的整合成为趋势。 管理与服务:产业链中的管理与服务环节主要包括供应链管理、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优化管理模式和提升服务 质量,能够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可持续发展:纺织服装、服饰业面临的环境和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凸显。推动可持续发展,包括节能减排、循环利用 和劳动权益保护,已成为行业的重要议题。 技术创新与智能化: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升级,纺织服装、服饰业需要加大技术创新和智能化应用的力度。 例如,智能制造、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在行业中的应用日益普及,为企业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 这些主题涵盖了纺织服装、服饰业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从原材料供应到市场销售,从技术创新到可持续发展,展示 了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沿。

《WTO法律制度》在线作业二随机

《WTO法律制度》在线作业二随机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

)V1. 世贸组织对某些涉及成员权利与义务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时适用(C)规则A. 协商一致B. 三分之二多数C. 四分之三多数D. 二分之一多数满分:4 分2. 世贸组织根据(B)对发展中成员的贸易与发展应尽量给予优惠待遇A. 马拉喀什协议B.授权条款C. 最惠国待遇D. GATT满分:4 分3. (C )是WTO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的主要决策方式A. 简单多数B. 加权表决C.协商一致D. 绝对多数满分:4 分4. WTO多边贸易框架的核心是(B)A. 《GATT1994》B.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C. 《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和程序的谅解》D. 《服务贸易总协定》满分:4 分5. 在乌拉圭回合货物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主要是美欧之间)之间谈判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是(A)A.农产品问题B. 纺织品与服装问题C. 技术贸易壁垒问题D. 反倾销问题满分:4 分6. 贸易政策审议结果报告须公布并提交世贸组织(C )审议A. 秘书处B.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C. 部长级大会D. 专家组满分:4 分7. (B )规定在关贸总协定的第一条中,是WTO法律的基础A. 国民待遇原则B. 最惠国待遇原则C. 优惠待遇原则D. 平等原则满分:4 分8. 1990年初(C )首先提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倡议A. 美国B. 加拿大C.意大利D. 中国满分:4 分9. 世贸组织的目标是(C)A. 贸易一体化B. 经济全球化C. 贸易自由化D. 经济自由化满分:4 分10. GATS允许发展中国家通过向外国服务提供者(C )以换取市场准入A. 最惠国待遇B. 商品交换C. 附加条件D. 例外条款满分:4 分11. 国际服务贸易指的是不同国家之间所发生的(B )买卖与交易活动A. 商品B. 服务C. 劳务D. 产业满分:4 分12. 依透明度原则的要求,一般情况下,WTO成员方应迅速公布那些涉及货物贸易本身或与货物贸易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布时间最迟也不能迟于(D )A. 制定之时B. 批准通过之时C. 颁布之时D.生效之时满分:4 分13. (B )负责起草贸易政策审议结果报告A. 专家小组B. 世贸组织秘书处C. 第三国D. 总干事满分:4 分14. 世贸组织坚持以(A )作为货物贸易的主要保护手段A. 关税B. 数量限制C. 技术限制D. 许可证满分:4 分15. 贸易政策评审由(B )负责A. 部长级会议B. 总理事会C. 理事会D. 总干事满分:4 分二、多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欧盟对中国纺织品出口有影响的法律文件主要有:条例(regulations)、指令(directives)、决议(decisions)、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s and opinions)四种形式,其中建议和意见虽不具有约束力,但影响很大,所以对这一部分也应加以注意。

(1)47/1999/EC 关于环境保护法规;(2)1673/2000/ EC 1500t长纤维(亚麻)和3500t短纤维(亚麻)法规;(3)45/2001/ EC 个人数据保护法规;(4)中国与欧盟的纺织品贸易协议(1998)(5)中国与欧盟间纺织品贸易协议(1988年)未包括部分的纺织品贸易协议。

(6)73/44/EC 欧洲成员国用测定纤维成分方面的规则;(7)85/374/EEC 欧洲共同体国家在产品方面的法规;(8)96/73/EC 双组分纺织纤维混合质量分析方法;(9)96/74/EC 修改纺织品名称的指令;(10)97/37/EC 适应上述纺织品名称的技术指令;(11)1999/34/EC消费者保护法规;(12)76/769/E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禁止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理事会指令;(13)79/663/ EEC 对76/769/EEC的补充(d);(14)83/806/ EEC 对76/769/EEC的第二次修订(d);(15)82/828/ EEC 对76/769/EEC的第三次修订(d);(16)83/264/ EEC 对76/769/EEC的第四次修订(d);(17)83/478/ EEC 对76/769/EEC的第五次修订(d);(18)83/478/ EEC 对76/769/EEC的第五次修订(d);(19)85/467/ EEC 对76/769/EEC的第六次修订(d);(20)85/610/ EEC 对76/769/EEC的第七次修订(d);(21)89/667/ EEC 对76/769/EEC的第八次修订(d);(22)91/173/ EEC 对76/769/EEC的第九次修订(d);(23)94/60/ EC 对76/769/EEC的第十四次修订的勘误表;(24)1999/43/EC 对76/769/EEC的第十七次修订;(25)Agreement o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AnnexⅡ—TechnicalRegulations, standards, testing and certiflcation—List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23(欧洲经济区域协议—附录Ⅱ—技术法规、标准、检测认证—文件23);(26)Agreement o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Annex Ⅲ—Product Liability—List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23 (c) (欧洲经济区域协议—附录Ⅲ—产品责任—文件23);(27)2000/532/EC 关于限制经过砷防腐处理的木材进入市场的指令;(28)2001/118/ EC 对2000/532/ EC的修改;(29)2001/119/ EC 对2000/532/ EC的修改;(30)2000/573/ EC 危险性废料名单(94/904/ EC);(31)2001/831/ EC 生态纺织品标签(1999/178、EC);(32)2002/18/ EC 生态标签(植物生产);(33)2002/374/ EC 农药残渣的最大准许量(吡啶氮类);(34)87/142/ EEC 纤维混合物定量分析之前去除非纤维物质的方法;(35)2002/371/ EC 欧盟关于“针织纺织品生态标签申请标准的新法规”;(36)94/519/ EC纺织品统一进口政策;(37)2002/61/ EC 关于蓝色偶氮染料的标准,是对76/769/ EEC的第十九次修改;(38)2003/3/ EC关于蓝色偶氮染料的标准,是对76/769/ EEC的第十九次修改;(39)3030/93/ EEC 关于欧盟以外国家纺织品进口的共同规定,2002.01.29生效;(40)94/74/EC 有关未来纺织品贸易管理法规;(41)96/74/EC 纺织品名目;(42)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标准。

纺织品和多种纤维协定

纺织品和多种纤维协定

阅读材料一纺织品和多种纤维协定1981年9月,五十多个国家的代表在日内瓦集会,重新开始讨论贸易前景以及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保护主义问题。

二十多年来,发达国家一直对从第三世界国家进口纺织品设置壁垒。

截止到1981年,全球贸易中85%的棉花、羊毛以及人造纤维制品己被管制(见图表6)。

由于这一行业是创造世界范围内就业机会的最大源泉,因而这方面贸易谈判的成果对所有参加国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发展中国家依靠纺织和服装业作为其工业化战略的基础,若没有这一自由度更高的世界贸易行业,这些国家在以后若干年内将面临更为低速的增长。

然而,出于对国内基础工业衰退的关注,发达国家普遍赞同更严格的管制。

欧洲共同体各国和美国政府曾受到来自地方产业和工会的压力,让其减少纺织和服装的进口。

多种纤维协定(MFA)是1974年在关贸总协定的主持下签署的一个多边条约,1977年展期四年,日内瓦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协定展期问题上。

该协议订立之初被构想为一项临时性措施,列示出了指导国际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原则。

从理论上讲,该协定的目的是为了给发展中国家提供有保证的且日益增长的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机会,而同时又使发达国家政府能够防止其国内工业的混乱和破坏。

从实践中看,该协定并不是临时性的,它未能给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提供有保证的且日益增长的市场机遇,而且也未能防止发达国家的市场混乱。

所以,随着1981年12月31日协定期满日的接近,无一方对现行的协定感到满意。

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经济共同体,都阐明了在就业下降和进口上升方面持续发生的问题。

(见图表3、图表7);而发展中国家则抱怨说,工业化国家利用多种纤维协定来保护其无竞争力的工业,因而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遭受了损害。

在随后短短三个月多一点的时间里,参加国仍未就该协议的基本目标达成一致意见。

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公开质问:若允许协议期满终止并在由此产生的“对全体都自由”的环境中获取机会的话,是否对它们自身的利益更为有利?然而美国却关心多种纤维协定崩溃的可能性。

(国际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概论模拟题

(国际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概论模拟题

(国际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概论模拟题世界贸易组织概论模拟题一、单项选择题。

1、世贸组织确立的理论基础是()A自由贸易理论B比较优势理论C有节制的自由贸易理论2、世贸组织确立的经济体制是()A自由贸易体制B市场经济体制C公平竞争机制3、经济全球化对世贸组织的建立起()A经济全球化完全有利于世贸组织的发展B经济全球化是世贸组织得以成立的唯壹动力C推动世贸组织建立的动力来源于经济全球化,世贸组织反过来,促进和发展经济全球化。

4、1947年关贸总协定条款开始实施的时间为()A1947年11月B1948年1月C1947年10月5、世贸组织的常设机构是()A总理事会B专门贸易理事会C秘书处及总干事6、到2003年9月的坎昆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已有()成员。

B、146个C、144个7、目前,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之上。

A、85%B、90%C、95%8、世界贸易组织顶级决策机构是部长级会议,至少每()举行壹次。

A、四年B、三年C、俩年9、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A、1995年1月B、1994年1月C、1993年12月10、世界贸易组织允许自由贸易和()且存。

A、超保护贸易B、正当保护贸易C、非关税保护贸易11、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顶级决策机构是()A、部长级会议B、总理事会12、2003年9月于墨西哥坎昆举行的部长级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召开的第()次部长级会议A、4次B、5次C、6次13、负责对《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进行解释的机构是()A、总理事会B、理事会下属委员会C、专门委员会14、从2002年9月到2005年8月任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的是泰国的()A、皮特·萨瑟兰B、迈克·穆尔C、素帕猜·巴尼巴滴15、我国香港和澳门行政特区均是世界贸易组织的()A、创始成员B、加入成员C、非成员参考答案:1—5、CBCBC6—10BBCAB11—15ABACA二、多项选择题。

纺织服装战略协议书

纺织服装战略协议书

纺织服装战略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纺织服装行业的领先企业,乙方为具有丰富市场经验的合作伙伴,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在纺织服装领域的战略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1.1 双方旨在通过本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双方同意在纺织服装的设计、生产、销售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第二条合作范围2.1 甲方负责提供纺织服装的设计、生产等技术支持。

2.2 乙方负责市场推广、销售渠道建设及客户服务。

第三条合作方式3.1 双方可根据市场需求,共同开发新产品。

3.2 双方可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合作事宜,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合作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4.2 合作期满前____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本协议进行协商。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5.1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

5.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市场策略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

5.3 双方应共同维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六条利益分配6.1 双方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

6.2 利润分配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2 违约责任的具体范围和计算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9.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协议生效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农业协议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农业协议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针 对 许 多 国 家 利 用 关 税 及 非 关 税 壁 垒 限 制 农 产 品 进 口 的 情 况 , 农 业 协 《 议 》 求 成 员 方将 非 关税 措 施 转 化 为 关 税 , 逐 步 降低 关 税 , 要 并 以保 证 一 定 水 平 的 市场 准入 机 会 。
( ) 行 的 非 关 税 措 施 应 转 化 成 普 通 关 税 , 关 税 化 。 制 定 相 应 进 口关 税 1现 即
( 量 税 或从 价 税) 依据 是 关税 等值 。某 种 农 产 品 的 关 税 等值 , 于该 产 品 从 的 等

34

维普资讯
的 国 内 市 场 平 均 价 格 减 去 该 产 品 或 相 近 产 品 的 国 际 市 场 平 均 价 格 ; 种 农 产 某
制 的 有 效 约 束 之 中 , 始 了 自 由化 进 程 。 开


农 业 协 议
《 业 协 议 》 要 从 市 场 准 入 、 内支 持 、 口竞 争 等 方 面 对 成 员作 出 了约 农 主 国 出
束 。 这 是 关 税 与 贸 易 总 协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规 则 在 国 际 农 产 品 贸 易 领 域 的 具 体
( ) 产 品贸 易规 则 二 农
有 关 农 产 品 贸 易 的规 则 , 要 约 束 农 产 品 市 场 准 入 、 业 国 内 支 持 、 口 主 农 出 补 贴 以及 实 施 卫 生 与 植 物 卫 生 措 施 等 方 面 。 对 于 发 展 中 成 员 在 前 三 个 方 面 的
义 务 , 农 业 协 议 》 规 定 了特 殊 和 差 别 待 遇 。 《 还 1 农 产 品 市 场 准 入 .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纺织品与服装协定(Textile and Clothing Agreement, TCA)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5年成立后所达成的第一个重要的多边协议。

该协定对于纺织品和服装行业具有重大的影响,它的实施加速了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也极大地改变了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竞争格局。

首先,该协定的实施加速了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

在协定生效前,纺织品和服装行业一直是全球贸易的重要领域,同时也是各国保护主义政策的对象。

通过签署该协定,各国承诺逐步取消限制进口纺织品和服装的壁垒,逐步实现自由贸易,加速了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

其次,该协定改变了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竞争格局。

在协定生效前,一些发达国家采取了高关税和非关税限制的措施,以保护自己的纺织品和服装行业。

在该协定的推动下,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量迅速增长,逐渐占据了全球市场的比重。

同时,一些发达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行业不得不进行调整和转型,以适应全球化竞争环境。

另外,该协定对于贸易保护主义和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该协定,各国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进程中展开了积极的合作,并加强了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打击。

同时,该协定的签署也为未来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提供了重要经验和参考。

虽然该协定对于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首先,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竞争格局仍然不平衡。

一些发达国家仍然采取高关税和非关税限制的措施,以保护自己的纺织品和服装行业。

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行业受到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在全球市场中实现公平竞争。

其次,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在全球化竞争环境下,一些纺织品和服装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采取了低价低质的生产方式,导致环境污染和劳工权益问题等。

综上所述,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实施对于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加速了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转型和发展。

RCEP对中国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潜在影响研究

RCEP对中国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潜在影响研究

RCEP对中国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潜在影响研究一、本文概述Overview of this article《RCEP对中国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潜在影响研究》这篇文章主要探讨的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中国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潜在影响。

RCEP是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作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之一,RCEP的生效和实施,无疑将给中国的纺织品进出口贸易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The article "Research on the Potential Impact of RCEP on China's Textil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mainly explores the potential impact of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 on China's textil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RCEP is initiated by 10 ASEAN countries, inviting 6 dialogue partner countries including China, Japan, South Korea, Australia, New Zealand, and India to participate. The aim is to establish a 16 country unified market free trade agreementby reducing tariffs and non-tariff barriers. As one of the world's largest free trade agreements, the entry into force and implementation of RCEP will undoubtedly bring hug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to China's textil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本文首先将对RCEP的主要内容及其对中国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直接影响进行概述。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案例三:某国纺织品和服装产业的转型升级
总结词
转型升级对纺织品和服装产业的影响
详细描述
该国纺织品和服装产业面临国内外竞争压力,开始转型升级,加强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环保生产等 方面的投入。这种转型升级有助于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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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技术合作
协议鼓励各国在纺织品和服装领域开展技术 合作,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协议的影响和意义
促进自由贸易
协议的实施促进了纺织品和服装领域 的自由贸易,降低了贸易成本,提高 了市场准入。
增加就业机会
自由贸易使得更多的纺织品和服装企 业得以进入市场,扩大了就业机会。
提高产品质量
技术合作的加强使得企业能够学习到 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验,提高产品质 量。
协议与其他国际经贸规则的关系
与WTO规则的协调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各国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下实施的措施需要符合WTO规则,维护公平竞争和自由贸 易的原则。
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下需要处理好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避免贸易歧视和摩 擦。
与国际劳工标准和环保规则的对接
和话语权。
加强国际合作
协议要求各国逐步取消关税 和非关税壁垒,推动了中国 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加
强了国际经济联系。
应对贸易保护主义
协议的实施有助于应对贸易 保护主义,维护全球自由贸 易秩序,为中国纺织品和服 装出口创造更加公平、透明 的贸易环境。
05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国纺织品出口限制措施分析
优化产业结构
协议要求逐步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使得中国纺织品和服装企业需要更加注重产品质 量、品牌建设以及市场开拓,优化了产业结构。

实证评析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中的过渡保障条款

实证评析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中的过渡保障条款

维普资讯
山东纺 织 经 济
用 ,且应与本条的规定和本协定项 下一体 化进程的
有效实施相一致 。 . 2 如根据一成 员作出的确定 , . 表明一特定产品 进 口至其 领土内的数量 增加 ,对生产 同类和 /或直 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 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
鱼 塑 笪旦 垒
价限于审查美国要求与印度磋商时美 国调查机构发
表的报告 , 并根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第 6 条第 3
款列 出来的经济 因素评估 了市场报告 中的资料 。根
据专家组 的意见 ,进 口成 员要援 引 纺织品与服装
协议 第 6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
第一 , 至少考虑第 6 条第 3 款所列 出来的所有 因 素; 第二 ,确认 严重损害或严 重损害威胁时 由于进 口的增加导致 ,而不是 由于其他因素 ,如技 术变化 或者消费者变化 引起的 。 在审查 了这些 因素后 ,专家组认为美国没有审 查第 6条第 3 列出来的 1 个 因素中与羊毛衫工业 款 1 相关 的8 个因素 , 中有5 因素提供 的资料 只是泛 其 个 泛地 谈到 羊毛 衫部 门 ,没 有具体谈 到特定 的部门 。
受 MF A延长议定书的成 员应在 ( O协定 》生效 ( WT 后 6个月内作出通知 。过渡性保障措施应尽可能少
取 ,但须接受 国际纺织 品监督机构审议 。
五是设立纺织 品监督局 。
究方 向 : 国际 经 济 法 。
作 者 简介 :王春 燕 ( 9 ) 17 ~ ,女 ,汉族 , 山 东潍 坊人 , 法 学 院 讲 师 ,法 学硕 士 , 中 国 海洋 大 学在 读 研 究生 ,主 要 研 1
权益。
关键 词 : T 《 织品 与服 装 协议 》 WO 纺 ;过 渡性保 障条款 ;W O 例 T案 中图分 类号 : 72 5. F 5. 81 6 文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17— 9 8 060 — 05 0 63 06 ( 0 ) 0 2— 2 2 2

第一章纺织品服装国际贸易相关体制

第一章纺织品服装国际贸易相关体制
第一节 相关纺织品服装贸易协议和组织
一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
(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史 2 关贸总协定与纺织品服装贸易
(二)世界贸易组织 1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贸总协定(GATT) 2 世界贸易组织
二 《多种纤维协定》(MFA)
(一)什么是《多种纤维协定》
路。 2 与国际市场接轨,如使用国际通用标准。 3 积极走出去,到纺织服装业发展潜力大的国家进行投资,以
规避贸易摩擦的风险。
本章习题: 1 列举出本章中所介绍的纺织品服装国际贸易相关组织。 2 简述世贸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区别。 3 简述《多种纤维协定》的三次延期及其主要新增内容。 4 简单比较《多种纤维协定》与《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5 简述中美两国之间签订的纺织品服装协议。
第二节 纺织品服装贸易相关协定
一 、 中美纺织品服装贸易协定
二 、 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协定 (一)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协定 (二)近年关于纺织品服装贸易协议
三、 中加纺织品服装贸ຫໍສະໝຸດ 协定第三节 中国的纺织工业与世界贸易组织
一 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的影响
二 应对策略 1 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模式,走以质取胜、创知名品牌之
(二)《多种纤维协定》的主要条款简介 1 《多种纤维协定》中的“市场扰乱”条款 2 《多种纤维协定》中的年增长率条款 3 《多种纤维协定》中的“合理背离”条款 4 《多种纤维协定》中的双边协定条款
三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ATC)
(一)什么是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主要内容简介 (三)《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意义 (四)与《多种纤维协定》相比下的《纺织品与服装协 议》

中国对RCEP伙伴国纺织服装业出口贸易的潜力研究

中国对RCEP伙伴国纺织服装业出口贸易的潜力研究

中国对RCEP伙伴国纺织服装业出口贸易的潜力研究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贸易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为我国纺织服装业出口贸易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年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亚太地区自贸区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RCEP涵盖了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十国以及印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总人口约占全球人口的30,GDP总量占全球近29。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经济体量最大的自由贸易区,RCEP将为中国纺织服装业出口贸易带来巨大的市场潜力。

面对RCEP市场的竞争与挑战,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如何抓住机遇,提高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RCEP伙伴国纺织服装业出口贸易的潜力进行深入分析,为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制定合理的市场拓展策略提供参考依据。

为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建议。

通过分析RCEP伙伴国的纺织服装业出口贸易潜力,为政府部门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我国纺织服装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

本研究将揭示RCEP伙伴国纺织服装业的市场规模、消费需求、价格水平等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特点,制定有效的市场拓展策略。

为学术界提供研究成果。

本研究将填补现有研究领域的空白,为学术界探讨国际贸易、产业竞争力等问题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1. RCEP协议的概述和影响RCEP(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一个旨在促进亚太地区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多边贸易协定。

自年11月正式签署以来,RCEP已经吸引了包括中国在内的21个成员国。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经济实力最强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RCEP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2005年,ATC到期后, WTO成员国达成了《纺 织品与服装协定修订案》 ,将ATC的条款纳入到了 WTO规则中,继续促进 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自由 化。
03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核心内容
产品标准与质量要求
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应符合国际标 准和规定,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性。
协议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的品质、 质地、尺寸、颜色等方面的要求, 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一致性。
04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影响与挑战
对产业发展的影响
1 2
促进纺织品和服装产业的升级
协议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对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 配额限制,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 加速产业升级。
推动产业集群的形成
协议鼓励企业通过合作与竞争,形成具有竞争优 势的产业集群,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
3
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
推动国际贸易规则的发展
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推动了国际贸易规则的 发展,对全球贸易治理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
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贸易不平衡问题
由于各国纺织品和服装产业的发展水 平不同,协议实施后可能会出现贸易 不平衡的问题,需要各方加强合作与 协调。
竞争压力加大
环保和社会责任问题
随着消费者对环保和社会责任问题的 关注度提高,纺织品和服装产业需要 加强环保和社会责任建设,以满足市 场需求。
THANKS
感谢观看
协议的开放市场和贸易自由化原则,促使企业拓 展国际市场,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促进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贸 易的增长
协议的开放市场和贸易自由化原则,促进了 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增长,提高了全球 经济的活力。
优化全球纺织品和服装产业 布局

纺织品公司合作协议范本5篇

纺织品公司合作协议范本5篇

纺织品公司合作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在纺织品行业均拥有一定的资源和优势,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背景1. 甲乙双方共同认识到在纺织品领域合作的潜力和优势,愿意通过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2. 双方均具备合作所需的资质和资源,有能力共同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共同开展纺织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2. 双方共同开拓市场,提高市场份额,实现互利共赢。

3. 双方共同制定产品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4. 双方共同培养和引进人才,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三、合作模式1. 合资设立新公司: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新公司,负责合作业务的运营。

2. 股权结构:双方根据出资比例确定股权结构,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

3. 管理模式:新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双方共同管理,重大决策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4. 业务分工:甲方负责产品研发、生产,乙方负责市场开发和销售。

四、合作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五、利益分配1. 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2. 合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共同所有。

3. 若因合作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1.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iso国际纺织标准汇编第四版

iso国际纺织标准汇编第四版

iso国际纺织标准汇编第四版
【实用版】
目录
1.ISO 国际纺织标准汇编第四版的概述
2.标准的重要性和作用
3.第四版中的主要更新和变化
4.对纺织行业的影响和意义
正文
【1】ISO 国际纺织标准汇编第四版的概述
ISO 国际纺织标准汇编第四版是最新的纺织行业国际标准集合,包含了一系列与纺织品相关的国际标准。

这些标准覆盖了从原材料到成品的整个纺织生产过程,包括纤维、纱线、织物、服装和其他纺织制品的测试方法、性能要求和规格等。

【2】标准的重要性和作用
纺织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其质量、安全性和环保性都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纺织品的生产和测试需要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和规定。

ISO 国际纺织标准汇编就是为了保证纺织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3】第四版中的主要更新和变化
第四版 ISO 国际纺织标准汇编在第三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更新和变化。

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增加了许多新的标准,包括关于纺织品环保、可持续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标准。

同时,第四版还对一些旧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和合理。

【4】对纺织行业的影响和意义
第四版 ISO 国际纺织标准汇编的发布,对纺织行业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意义。

首先,新标准对纺织品的环保、可持续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促使纺织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纺织品的质量和性能。

其次,新标准将为纺织行业的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提供新的方向和依据。

对GB 5296.4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标准的理解

对GB 5296.4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标准的理解

对GB 5296.4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标准的理解关国红;胡惠强;李小洁【摘要】为帮助国内或者准备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贸易商理解及掌握新标准,并为检验机构提供参考,对比了GB 5296.4强制性标准2012版本与1998版本的主要差异,分析了修改和调整的主要理由及影响,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实施新标准的对策和建议.【期刊名称】《现代丝绸科学与技术》【年(卷),期】2014(029)004【总页数】4页(P141-144)【关键词】使用说明;纺织品;标准;强制性标准【作者】关国红;胡惠强;李小洁【作者单位】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 510220;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 510220;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 510220【正文语种】中文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并将于2014年5年1日正式实施,届时将代替并废止 GB5296.4-1998[1]。

GB5296.4-2012是国内外纺织服装行业广泛关注的重点标准之一,也是指导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纺织品服装企业和监督检验的主要强制性标准[2]。

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明确规定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也明确规定对于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其处罚的力度要比不符合一般的产品标准的严重[3]。

另外,GB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共分为7个部分,其中还包括《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消费品使用说明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消费品使用说明第7部分:体育器材》,同样在行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1 标准修订的目的和意义纺织品的使用说明对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具有重大的作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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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各成员,忆及部长们在埃斯特角城同意,“纺织品和服装领域的谈判应旨在制定有关模式,以使该部门在加强的GATT规则和纪律基础上最终纳入GATT,从而也对贸易进一步自由化的目标作出贡献”;还忆及在贸易谈判委员会1989年4月的决定中各方同意,一体化进程应自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束后开始,并应以渐进性为特点;进一步忆及各方同意应对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给予特殊待遇;特此协议如下:第1条1.本协定列出各成员在纺织品和服装部门纳入GATT 1994的过渡期内适用的规定。

2.各成员同意以如下方式使用本协定第2条第18款和第6条第6款(b)项的规定:即在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领域使小供应方的市场准入获得有意义的增长,并为新参加方创造有商业意义的贸易机会。

13.各成员对于那些1986年以来未接受《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延长议定书》(本协定中称“MFA”)的成员的情况应给予适当注意,并在可能的限度内,应在适用本协定规定时给予它们特殊待遇。

4.各成员同意,产棉出口成员的特殊利益应通过经与其进行磋商在实施本协定的规定过程中予以反映。

5.为便利纺织品和服装部门纳入GATT l994,各成员应允许进行持续的自主产业调整,并增加其市场内的竞争。

6.除非本协定另有规定,否则本协定的规定不得影响各成员在《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7.本协定运用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列在本协定附件中.第2条1.在《WTO协定》生效前一日已生效的、根据MFA第4条维持的或根据第7条或第8条作出通知的双边协定范围内的所有数量限制,应在《WTO协定》生效起60天内由维持此类限制的成员向本协定第8条规定的纺织品监督机构(本协定中称“TMB”)作出详细通知;包括限制水平、增长率和灵活条款。

各成员同意,自《WTO协定》生效之日起,GATT 1947缔约方之间维持的、并在《WTO协定》生效前一日已生效的所有此类限制应适用本协定的规定。

2. TMB应将这些通知散发所有成员供其参考。

任何成员在通知散发后60天内,可提请TMB注意其认为适当的关于此类通知的任何意见。

此类意见应散发其他成员供其参考。

TMB 可酌情向有关成员提出建议。

1在可能的限度内,自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出口也可从本规定中获益。

3.如根据第1款进行通知的12个月限制期与《WTO协定》生效之日前的12个月下一致,则有关成员应共同议定关于使限制期与协定年度2相一致的安排,以及关于确定此类限制的概念性基础水平以便实施本条规定的安排,有关成员同意,应请求,迅速进行磋商,以期达成此类共同协议。

任何此类安排应特别考虑近年装运货物的季节特点,这些磋商的结果应通知TMB,该机构应向有关成员提出其认为适当的建议。

4.根据第1款进行通知的限制应被视为构成各成员在《WTO协定》生效前一日实施的全部此类限制。

除根据本协定规定或GATT 1994的有关规定外,不得针对产品或成员采取新的限制3。

在《WTO协定》生效之日起60天内未进行通知的限制应立即终止。

5.在《WTO协定》生效之日前根据MFA第3条采取的任何单边措施,如已经根据MFA设立的纺织品监督机构(本协定中称“TSB”)审议,则可以在其列明的期限内继续有效,但不得超过12个月。

如TSB未能有机会对这些单方面措施进行审议,则该措施应由TMB依照MFA 项下适用于第3条措施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审议“在《WTO协定》”生效之日前根据MFA第4条协议实施的任何措施,如产生争端且TSB未能有机会进行审议,则也应由TMB依照MFA 中适用于此种审议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审议。

6. 在《WTO协定》生效之日,每一成员应将不低于占该成员附件所列产品1990年总进口量16%产品纳入GATTl994,按协调制度税号或类别计算。

纳入的产品应包括下列4组产品中的每一组:毛条和纱线、织物、纺织制成品和服装。

7. 按照第6款采取行动的全部细节应由有关成员根据以下规定进行通知:(a)维持属第1款范围内的限制的成员承诺在不迟于1994年4月15日部长决定确定的日期,将此类细节通知GATT秘书处,无论《WTO协定》于何日生效。

GATT 秘书处应迅速将这些通知散发其他参加方供参考。

就第21款而言,在TMB设立后,应使该机构可获得这些通知;(b)按照第6条第1款保留使用第6条权利的成员,应在《WTO协定》生效之日起60天内将此类细节通知TMB,或对于第1条第3款涵盖的成员,应不迟于《WTO协定》生效后第12个月月末作出通知。

TMB应将这些通知散发其他成员供参考,并按第21款的规定对其进行审议。

8. 剩余产品,即未根据第6款纳入GATTl994的产品,应按照协调制度税号或类别计算分下列三个阶段纳入:(a)《WTO协定》生效后第37个月的第一天,纳入不低于占一成员附件所列产品1990年总进口量17%的产品。

各成员纳入的产品应包括下列4组产品中的每一组:毛条和纱线、织物、纺织制成品和服装;(b)在《WTO协定》生效后第85个月的第一天,纳入不低于占一成员附件所列产品1990年总进口量18%的产品。

各成员纳入的产品应包括下列4组产品中的每一组:毛条和纱线、织物、纺织制成品和服装;(c)在《WTO协定》生效后第121个月的第一天,纺织品和服装部门应全部纳入GATT 1994,本协定项下的所有限制均应取消。

9.已按照第6条第1款通知其不保留使用第6条权利的意向的成员,就本协定而言,应视为已将其纺织品和服装产品纳入GATT 1994。

因此,此类成员应免于遵守第6款至第8款和第11款的规定。

10.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阻止已按照第6款至第8款提交纳入计划的一成员在该计划规定的时间之前将产品纳入GATT 1994。

但是,任何此种产品的纳入均应在每一协定年度开始2“协定年份”指自《WTO协定》生效之日起的12个月时间和随后每12个月的时间间隔。

3 GATT1994的有关规定不包括第19条关于尚未纳入GATT1994产品的规定,除非本协定附件第3款另有专门规定。

时生效,且有关细节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TMB,供散发所有成员。

11.根据第8款规定的各纳入计划应至少在生效前12个月详细通知TMB,并由该机构散发所有成员。

12. 第8款所述剩余产品的基础限制水平应为第1款所指的限制水平。

13. 在本协定第一阶段(自《WTO协定》生效之日起至其生效后第36个月止,含该月),在《WTO协定》生效之日前12个月实施的MFA项下双边协议中每一项限制的水平,每年应以不低于原为每一项限制确定的增长率再增长16%的比例增长。

14. 除非货物贸易理事会或争端解决机构根据第8条第12款另有决定,否则每一项剩余限制的水平应在本协定随后各阶段每年以不低于下列水平的比例增长:(a)在第二阶段(自《WTO协定》生效后第37个月起至第84个月止,含该月),第一阶段各限制水平的增长率再分别均长25%;(b)在第三阶段(自《WTO协定》生效后第85个月起至第12O个月止,含该月),第二阶段各限制水平的增长率再分别增长27%。

15.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阻止一成员在过渡期内任何协定年度开始时,取消根据本条维持的任何限制,只要在取消限制生效至少3个月前向有关出口成员和TMB作出通知。

如受限成员同意,则预先通知的期限可缩短至30天。

TMB应将此类通知散发所有成员,在考虑本款设想的取消限制时,有关成员应考虑对自其他成员的类似出口产品的待遇。

16. 对根据本条维持的所有限制适用的灵活条款,即调用、留用和借用,应与在《WTO协定》生效前12个月时间内MFA项下双边协议中的条款相同。

对于调用、留用和借用的组合使用不得设置或维持任何数量限制。

17. 被视为对实施本条的任何规定所必需的行政安排,应由各有关成员议定。

任何此类安排应通知TMB。

18. 对于在《WTO协定》生效前一日出口产品受限的成员,如有关限制占一进口成员截至1991年12月31日实施的限制总量的1.2%或以下,并己根据本条作出通知,则在《WTO协定》生效时和本协定有效期内,应对此类成员出口产品的市场准入作出有意义的改善,改善可通过将第13款和第14款所列增长率提前一个阶段实施,或可通过按双方同意的对基础水平、增长率和灵活条款不同形式的混合使用而给予至少相等的调整实现。

此类改善应通知TMB。

19.在任何情况下,在本协定有效期内,如一成员根据GATT 1994第19条对一特定产品在该产品依照本条的规定纳入GATT 1994后一年内即采取保障措施,则将适用由《保障措施协定》解释的第19条的规定,但第20款所列规定除外。

20. 如此种措施通过非关税手段实施,则有关进口成员应此类产品的出口在采取保障措施前一年内的任何时候曾受本协定项下限制约束的任何出口成员的请求,应按GATT 1994第13条第2款(d)项所列方式实施该措施。

有关出口成员应管理此种措施。

适用水平不得将有关出口减少到低于最近代表期的水平,该水平通常为可获得统计数字的有代表性的最近3年自有关成员的平均出口量,此外,如保障措施实施超过1年,则适用水平应在实施期内定期逐步放宽,在此类情况下,有关出口成员不得根据GATT 1994第19条第3款(a)项行使中止实质相等的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权利。

21. TMB应审议本条的实施。

在任何成员请求下,该机构应审议与本条规定的实施有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在邀请有关成员参加后,监督机构应在30天内向有关成员作出结论或提出适当建议。

第3条1. 在《WTO协定》生效之日起60天内,对纺织品和服装产品维持限制4的成员(根据MFA 维持的、且第2条规定涵盖的限制除外),无论是否与GATT 1994相一致,均应(a)向TMB 作出详细通知,或(b)向TMB提供已向WTO任何其他机构提交的关于此类限制的通知。

只要适用,通知应提供关于实施限制的任何GATT l994的正当理由,包括所根据的GATT 1994 的条款。

2.维持属第1款范围内限制的成员,除根据一GATT 1994的条款证明合理的限制外应:(a)在《WTO协定》生效起1年内,使这些限制符合GATT 1994, 并将该行动通知TMB 供其参考;或(b)根据维持此类限制的成员在不迟于《WTO协定》生效之日后6个月内向TMB提交的计划,逐步取消这些限制。

该计划应规定在不超过本协定有效期的期限内逐步取消所有限制。

TMB可就此种计划向有关成员提出建议。

3. 在本协定有效期内,各成员应将已向WTO任何其他机构作出的、关于根据GATT 1994的任何规定而对纺织品和服装产品采取的任何新的限制或对现有限制变更的通知,在这些新的限制或变更生后60天内通知TMB供其参考。

4.任何成员均有权就GATT 1994的正当理由或就可能未根据本条规定进行通知的任何限制向TMB作出反向通知,供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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