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新加坡组屋与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对比分析
浅析新加坡组屋政策与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差异

新加坡组屋与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差异浅析摘要:本文主要从公积金制度、保障性住房空间选址、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三个方面对新加坡组屋政策和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进行对比浅析,分析我国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问题以及新加坡组屋政策给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新加坡组屋政策;中国保障性住房;保障房空间选址Abstract: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provident fund system, the protection of housing space location, affordable housing facilities in Singapore three aspects of housing polic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ffordable housing policy in China compared to analysis of China's current security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blems and the Singapore group Enlightenment of Housing Policy to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Housing in China.Key words: Singapore 's HD policy; China 's affordable housing; Protection of room space location1. 新加坡组屋和中国保障房建设历程简析1.1新加坡组屋历程概述新加坡是一个多种族的移民国家,华人占75.2%,马来人占13.6%,印度人占8.8%,其他种族占2.4%。
国土面积仅有699.4平方公里,却居住着448万常住人口,人口密度很大。
在建国初期1959年自治时面临着严重的房荒,住房形势十分严峻:当时200万人口中有40%的人居住在贫民窟和窝棚内,大多数居民只能栖身于用木板和铁皮搭建的棚屋之中,能够住上像样住房的人口仅占居民总数的9%,人均住房面积只有3.3平方米。
新加坡住房与中国住房之比较

新加坡住房与中国住房之比较新加坡, 住房公积金, 中国, 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 新加坡政府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其中社会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也是中低收入者购房款的主要来源。
□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中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长期住房储金。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半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半由职工个人缴存,总缴费率为16%左右。
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由于住房公积金单列,养老、医疗和失业则采用保险形式,按基本工资为基数,其中养老保险比率为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比率为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比率为单位1.5%,个人0.5%。
从比例来看,个人缴费比例与新加坡相当,单位则要高一些。
■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
例如,该制度没有再分配功能;缴费率过高,最高时达到工资的50%,企业负担较重;账户投资收益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等等。
□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优势为:职工退休时,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本息结余可一次性结算支取,相当于一笔养老金;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住房时,可以享受较普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低1个多百分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比例内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因此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 新加坡的民用住宅主要由政府组屋和商品房两部分组成。
组屋的价格由政府统一规定,以低价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阶层使用,包括共管公寓等高级公寓和私人住宅在内的商品房则是由私人投资修建,按市场价格发售。
新加坡组屋与我国保障性住房

我国保障性住房: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中等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高收入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房。
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仍然不够完善,还有许多问题必须解决。
例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主体的合理性还需要改进;保障性住房数量少,不能满足要求;保障性住房购买者的资格标准模糊,执行过程中的公正性需要提高等。
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事业,却多数由以盈利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去实施。
没有利润刺激,就会缺乏积极性。
新加坡公共组屋建设成功经验: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截止2009年,新加坡的住房供应体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建设的公共组屋(类似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占整个市场供应量的85%;另一类是私人开发商建设的中高档住宅,约占15%。
在公共组屋中,又分为租赁和售卖两种。
租赁的占5.9%,售卖的占94.1%(截止2004年3月1)。
实施方式:1.建屋发展局(Housing & Development Board,简称HDB)1960年成立建屋发展局。
代表政府建设组屋,负责组屋区的总体规划、设计和建造,还是最大的房地产经营管理机构。
独立性非营利机构,财政预算纳入国家计划,可无偿得到政府划拨的土地。
2.住房公积金制度1955年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7月成立中央公积金局。
目的是通过强制储蓄制度,解决职工的养老问题,预先筹集个人养老资金。
法律规定,受薪人员自动成为会员,必须缴纳公积金储蓄。
总缴费率36%,雇员负担20%,雇主负担16%。
分3个户头:普通户头(72.5%),用于家庭投资(购买组屋等);特别账户(10%)达到退休年龄后方可领取;医疗账户(17.5%)。
中央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2个百分点,贷款额度可达80%-90%。
维持组屋制度运行重要的资金支持。
3.政府补贴政策对不同收入者实行差别补贴政策补贴优惠程度和购买户型(面积)挂钩,最大优惠可达半价。
贷款方式和收入水平挂钩:一般收入(贷款额80%),低收入(90%)。
新加坡组屋政策与中国住房市场——新政治经济学分析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Humanities& Social Sciences Jour n al of Hainan University
M ar.2018 V01.36 No.2
新 加 坡 组 屋 政 策与 中国住 房 市 场
— — 新 政 治经 济 学分 析
[关键词 ]组屋 ;新加 坡 ;住房政策 ;新政治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 ]F 293.3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4—1710(2018)02—0069一O8
新 加坡 早期 是英 国殖 民地 ,1959年 成立 自治 邦 ,1965年脱 离 马来 西 亚 独 立建 国。二 战 后 因本 地 人 口 高 出生率 ,周边国家动乱 ,大量移 民迁移到新加坡 ,导致 国内人 口激增 ,让本已严峻的“屋荒”现状雪上加 霜。糟糕的住房条件造成 了严重 的社会 问题 ,给 国家带来 了极 大的不稳定。如何解决社会公众住房 问 题 ?建 国总理李 光 耀领 导 的人 民行 动党政 府采 取 英 国殖 民政 府 安 抚 民心 的 “善 治 ”—— “居 者 有其 屋 ”计 划 (Home Ownership Scheme),开启新 加坡 公 共住 房 的“组屋 时代 ”(组 屋 :组 合 房屋 简 称 )。新 加坡 组 屋政 策 一开 始 既是发 展 型社会 政 策 的形式 ,又 是建 立新 国家 的实 质性 工 具①。1960年新 加 坡 政府 成 立 了建屋 发展局 (HDB),是组屋唯一提供者 ,国家免费提供 土地 ,由其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向低收入的困难 民众提 供廉价公共住房 ,以实现“有恒产者有恒心”,在国家前途渺茫之际 ,以此增加 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为改变 新加坡落后面貌 ,推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1966年政府颁布 了《土地征用法》,开始通过强制性手 段 ,以低廉 的价 格征 用私 人 土地作 为 公共 用 地 ,支 持 组 屋 建 设 。经 过 5O多 年 的发 展 ,新 加 坡 民众 居住 条 件不断改善 。截 至 2016年 ,超过 87%的新加坡人居住在政府兴建、环境优美的组屋区,其 中公共 自有住 房 率达 95% 。李 显龙 总理 曾在 2007年 国庆 群众 大会 上 自豪 地 说 :“世 界上 没有 一个 国家 能做 到 (居 者有 其 屋 )— —公 共 房屋 不但 美 观 、负 担得 起 ,而且 风 景迷 人 。” 2010年 9月 ,新 加 坡建 屋 局 获 得 崇 高 的联 合 国“人居 奖 ”。新 加 坡也 连续 多次 被联 合 国评 为全 世 界 最 适合 人 类 居 住 的 国家 (城 市 )之 一 。新 加 坡 成功 的组屋 模式 ,吸 引 了包 括 中 国在 内的世 界各 国学 习与借 鉴 。
看看新加坡政府租屋(经济适用房),感受异国特色

看看新加坡政府租屋(经济适用房),感受异国特色
楼主拍的组屋太老了,新组屋装修还是很不错的,我来简单补充几点吧。
首先,新加坡的住房面积都是套内建筑面积,不计算公摊的,再有,新加坡的贷款利率很低,不到2%的吧。
新加坡的房子分两种,公寓和组屋,公寓是私人产权,一般小区会有保安和游泳池会所,最近两年新加坡公寓的价格涨的很多,现在比09年差不多涨了有一倍吧,现在新加坡的公寓,最便宜的也要1300新币/尺,市区繁华地段大概要2000-3000一平方英尺,1平方英尺 =0.09290304 m2。
另外一种就是楼主说的组屋了,相当于国内的经济适用房,新加坡80%的房子是政府组屋,申请组屋的条件是新加坡公民或者夫妻双方都是PR(永久居民),然后夫妻两人的月收入不超过8000新币,相当于4W人民币。
组屋的价格相对便宜很多,一套1200尺的组屋,价格大概55W新币,折合人民币270W左右。
政府组屋是不允许个人直接交易的,如果你要出售,必须通过政府转让,政府给一个评估价格,然后购房者再补贴相对的溢价。
这种做法确保了每个人最多只持有一套组屋。
在新加坡购买组屋优势

在新加坡购买组屋优势大部分新加坡人住的房子,叫政府组屋。
一些中国人会自动把政府组屋理解为“经济适用房”,甚至一些学者也这么介绍。
但是新加坡的组屋和中国的经济适用房不是一种东西,内涵相差甚远。
新加坡的组屋,是指政府建屋局开发的一种给普通人居住的房子。
这种房子有很多特点。
首先,收入很高的有钱人不能买,只有收入够低的人可以购买。
但是不像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原则上(虽然这原则未必得到遵守)只能是最低收入的群体可以买。
新加坡至少八成居民的收入是符合购买组屋的条件的。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组屋,一个年轻的未婚单身汉是不能购买政府组屋的,除非他年龄达到35岁才可以一个人购买。
所以新加坡有一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求婚用语:“我们一起申请组屋吧。
”那些把组屋理解为经济适用房的人,往往以为组屋都是小套型的。
其实组屋有多种形式,最小的一房,到较大的五房式、更大的EA,两套组合的JUMBLE,还有上下两层的组屋。
一套普通的老式4A组屋大概和中国的建筑面积130平米的三室一厅二卫差不多大小。
EA室内面积有一百四十平米,最大的JUMBLE则可能有将近180平米,相当于二套小套房连在一起,但是只有在兀兰一带才有这种大房子。
近年新造的组屋都比老式的小。
新加坡的组屋因为是政府统一设计建造的,外表上都很相似,套型也只有有限的几种类型。
典型的组屋的走廊是开放式的,晚上走廊上灯火通明。
这样的设计是为了减少犯罪率,任何在走廊上发生的犯罪行为,外面的人都能看到。
走廊上的照明灯用的是政府的电,住户不需要为了省电而关掉灯。
恰恰相反的是:如果你家门口的灯不亮了,你得打电话让建屋局的人来修理,不报告是不可以的。
现在的组屋大多数是框架结构,最底层是空落落的一排排柱子,一楼其实就是一个空地,人可以在楼下走过去,风也可以在楼下吹过去。
因此组屋区虽然人口密度很大,路上却看不到多少人,因为大家都在组屋一楼走,下雨天也不至于淋雨。
偶尔一楼也会被割出一些地方建一些公共设施,比如说补习班,儿童自习看书的地方,邻里杂货店,供老人聚会的乐龄活动中心等。
新加坡住房与中国住房之比较

中国与新加坡住房制度对比与思考南洋理工大学MPA班B班王国民摘要在中国人的传统中,“安居乐业”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对住房的需求几乎是没有弹性的。
但是随着中国工业化不断推进、城市化不断扩张、市场化不断完善和国际化的不断拓展,中国的住房已经成为“奢侈品”,住房的属性在发生着变化,高房价乃至天价房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政府的公共形象。
本文通过比较中国与新加坡的住房制度,从中对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进行思考,以求改进。
关键词住房制度对比思考1 引言前不久,“联合国人居荣耀名册奖”这个全球人居领域的最高荣誉颁给了新加坡建屋发展局。
联合国人居署新闻服务主管赞赏的说:“一个国家不但能够为那么多老百姓提供住所,还能让他们拥有自己的房子,确实是一项壮举。
”看到这一信息,结合中国住房现状,我感受良多,思绪万千,试着以新加坡的住房制度为一面镜子,折射出反思、对比、借鉴和学习。
中国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孟子早在2400年前就提出“居者有其屋,病者有其医,勤者有其业,劳者有其得,少者有其学,童年有其乐,读者有其校,弱者有其助,老者有其养,车者有其位,工者有其薪,农者有其地,商者有其利,优者有其荣,能者得其用,阅者有其悟,学者有其为。
”(《梁惠王章句上》)和“民事不可缓也。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
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
阳虎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
’”(《孟子•滕文公上》)。
盛唐大诗人杜甫在其《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也写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可见,住房问题从古至今都备受人们关注。
当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国际地位日渐提升,在科学发展观的总引领下,中国政府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立,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
新加坡组屋制度与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比较分析

新加坡的组屋制度是国际公认的政府公共住房政策成功实施的典范,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国情市情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对新加坡组屋制度作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先后多次派遣考察团到新加坡举行实地学习考察,对这一制度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掌握。
本文试结合深圳的实际,对新加坡组屋制度与深圳保障性住房制度(包括政策性支持住房)作对比分析,为深圳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提供借鉴参考。
一、从经济社会发展背景来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住房政策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新加坡2017年的GDP总量为3239亿美元,人均GDP5.77万美元,已跻身于发达国家行列,是亚洲最富裕的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
深圳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经过39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2017年GDP总量为22438亿元,经济总量已赶上新加坡,人均GDP约为2.5万美元,达到国内城市的领先水平。
深圳也一直把新加坡作为学习借鉴的榜样。
但是总体而言,二者处于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住房制度也呈现出不同特点。
二、从住房政策制定的自主性来看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型国家,可以独立自主地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住房政策。
上世纪60年代,也就是新加坡建国之初,就制定并实施了《新加坡建屋与发展法》,明确了政府发展公共住房的方针、目标,同时还颁布了《建屋局法》和《特别物产法》等,加上1953年颁布的《中央公积金法》,有效地解决了本国居民无力购房的难题,为组屋制度实施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深圳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必须在国家法律和政策框架下,根据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新安居NEW LIVING新加坡组屋制度与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比较分析文/Article>胡建文来制订住房保障政策,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住房保障法规尚未出台,住房保障制度以规章、政策为主,定位也不够明确,受制于上述情况,深圳市住房保障政策尚处于探索阶段,自2008年1月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三个管理办法开始计算,2010年出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直至2018年8月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前后只有10年历史。
卢俊卿以新加披为例分析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性

在新加坡,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到组屋,申请条件有严格的审查制度, 以保证分配合理、公开、透明。组屋申请条件新加坡公民,而共同申请的其他成员为 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
卢俊卿以新加披为例分析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性
衣、食、住、行,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几个问题,其中最难 的,应当要数“住”了。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早在1000多年前,我国唐朝诗人杜甫就表达了人们对于住房这一生活基 本保障的渴求。在任何一个城市、任何一个国家,住房问题都是人们最 为关注的一个重点,因为住房问题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是否幸福, 也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
新加坡是世界上少有的成功解决居民住宅问题的国家之一。为此, 新加坡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努力过程。
20世纪50年代以前,大部分新加坡居民只能居住在脏水横流、下雨 漏水的陋屋区,生活环境非常恶劣,英国房屋委员会曾经将其称为“世 界上最糟糕的贫民窟,文明社会的耻辱”。为此,英国殖民在新加坡建 造了23000个住房单位,但只能为当时8.8%的人解决住房问题。
第二,没有房产。拥有私有房产的居民不能申请组屋,甚至那些放弃其私有 房产的申请者也必须在其具备申请资格的30个月后才能申请。
第三,核定收入水平。总收入超过收入限额标准的家庭不能申请。目前,申 请组屋的家庭月收入不得超过1万新加坡元(约合48000元人民币),而多代同堂 大家庭月总收入在1.5万新加坡元(约合72000元人民币)以下即可申请。
到1959年,新加坡获得了自治权,失业和住房短缺成为当时最大的两 个社会矛盾。在这种背景下,新加坡优先进行住房建设,制定了《住房发展 法》,并且在1960年成立了建屋发展局。1964年,新加坡总理李光耀的一 句“我们的新社会,居者有其屋是关键”,揭开了新加坡大规模兴建组屋的 序幕。
新加坡组屋与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对比分析

新加坡组屋与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对比分析引言组屋是新加坡独特的住房形式,其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本文将对新加坡组屋与我国经济适用房进行对比分析,探讨两国在住房政策上的差异和共同点。
新加坡组屋概述新加坡组屋起源于1960年代,是新加坡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的平价住房。
组屋是由新加坡房屋发展局(HDB)建设和管理的,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新加坡当时存在的住房问题。
新加坡组屋通常是高层建筑,分为不同尺寸的单位供不同家庭规模使用。
新加坡的组屋拥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例如学校、医疗中心、购物中心等,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此外,组屋社区也注重社会建设,通过组织各种社区活动来促进邻里关系和社会凝聚力。
我国经济适用房概述我国的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提供的价格适中的住房,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项目通常由政府投资建设,并根据家庭收入水平和需求进行住房分配。
经济适用房在我国的建设和管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我国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通常包括住房本身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例如学校、医疗中心、商业设施等。
对比分析政府角色新加坡组屋和我国经济适用房都是由政府提供的住房。
然而,在两国的住房政策中,政府的角色存在一定差异。
在新加坡,政府的角色比较突出,新加坡房屋发展局(HDB)是负责组屋建设和管理的机构,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资源。
新加坡政府通过HDB积极干预住房市场,控制房价,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负担得起住房。
相比之下,我国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政府的角色相对较弱。
我国政府鼓励市场参与,通过引导和监管,促进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和管理。
房屋定价新加坡组屋的定价主要基于成本和公平原则。
政府根据建设和维护成本来确定每个单位的价格,并根据家庭收入水平提供补贴。
这种定价机制旨在保证低收入家庭能够承担得起住房,并避免过度投机。
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定价也是以公平原则为基础,政府通过政策给予补贴和优惠来降低价格,使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平价住房。
浅谈部分国家和地区与我国的住房政策的比较及感想

浅谈部分国家和地区与我国的住房政策的比较及感想“住”的问题是一个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朝诗人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便道出了人们对于住房的这一基本保障的渴望。
住房问题涉及到百姓生活、城市发展、社会稳定等多个不同层面的内容,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曾指出:解决住房问题是为了经济、社会、政治和安全的理。
一个完善的住房政策将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起极为重要的作用。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居民住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现在城乡居民住房面积人均超过20㎡,但是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问题也接踵而至,入住房不均、房价上涨较快等诸多问题,中低收入阶层面对房价猛如虎的趋势,独有望房兴叹的无奈。
如何实现“居者有其屋”对于我国来说依然任重道远。
住房政策在世界各国都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政策,住房水平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
世界各国于国情的不同,他们的住房政策也不尽相同,但不论哪个国家,政府都采取了各类不同的手段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水平。
美国状况作为发达和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的典型代表------美国,它的市场现状如何、形态如何、结构如何以及住宅政策和居民消费,毫无疑问对我们这样正处发展阶段的房产市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美国房地产中心城市、郊区和非大都市区域三大市场组成。
纽约这样的中心城市不仅包括商业和居住高度繁华的曼哈顿区,还包括皇后区、布鲁克林区和布朗克斯区这些普通的商业和居住区域,长岛的纳桑,小颈等县才是纽约郊区。
郊区实际上是都市化了的城镇,将大都市区域中的大小城市联成一片。
美国有纽约-费城-波士顿,芝加哥-底特律-克里夫兰,旧金山-洛山矶等几大片大都市区域。
非大都市区域是指远离经济圈和城市的乡村,美国广大中西部和南部地区是非大都市区域。
美国房地产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就是人口从乡村向大都市区域转移的过程;而在大都市区域,中心城市人口绝对数量增长,人口比重基本没变;郊区人口绝对数量成倍增长,人口比重提高了一倍多。
中国与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探析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作者简介:皇甫云洁(1984-),女,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在读研究生。
中国与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探析皇甫云洁(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摘 要:通过对我国与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找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差距,并提出一些改进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见与建议,以期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帮助。
关键词:住房保障;新加坡;公积金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3198(2009)01200942011 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新加坡是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但在住房建设与分配上采取政府分配与市场出售相结合的形式,而不是完全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即政府向中、低收入阶层投资建设住房并实行有偿提供,市场向高收入阶层提供住房的体制。
具体模式如下:1.1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新加坡由专门的机构———建屋发展局进行投资和建设,统一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保障性住房(组屋);高收入者的住房,。
正是由于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及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因此在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给、建设资金的筹集、住宅建设的统一规划等方面都能很好的协调实施和执行。
1.2 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新加坡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保障就是其完善的公积金制度,它为新加坡组屋的建设和实现“居者有其屋”计划提供了强大的金融支持。
新加坡于1955年建立公积金制度,它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以解决雇员退休生活保障问题的一项强制性储蓄制度。
1.3 分级提供保障性住房补贴新加坡严格按家庭收入情况来确定享受的住房保障水平,住房短缺时期只有月收入不超过800新元的家庭才有资格租住保障性住房。
政府对购房补贴也采用分级的办法:对二室一套的,政府补贴三分之一;三室一套的,政府只补贴5%;四室一套的,政府不仅没有补贴,而且按成本价加5%的利润;五室一套的,政府按成本价加15%的利润。
新加坡组屋建设与管理考察总结

新加坡组屋建设与管理考察总结今年11月下旬,我们一行六人在新加坡进行为期四天的参观和考察,从政府组屋管理、社区活动到商业中心,具有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有对比才有发现,有比较才见高低,总的说来,新加坡强有力的政府执行力、威而严的法律制度、信可守的自由公民,造就了新加坡良好的社区发展和国家形象。
“居者有其屋,病者有其医…”,这句中国古典名句,似乎在新加坡得到了运用,也是新加坡为解决住房问题而提出的一项基本国策。
政府开发的房屋称之为组屋,相当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
私人开发的房屋称之为商品房,则与我国的商品房颇为相似。
而政府组屋的规划、建设、销售和管理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承担,类似于我国建设局、开发商的组合,涉及组屋区居民生活的物业管理,则由市镇理事会承担,相当于我国的物业管理公司,从这点上,组屋的规划、建设和物业管理则与我公司相通。
中医讲“痛则不通,通则不痛”,那么,当我们置身于组屋区内干净、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之中,作为相关从业人员,则感“通则痛”。
在导游的引领之下,我们先后参观了蔡厝港组屋区、榜鹅镇绿馨苑绿色组屋、达士岭摩天组屋等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组屋区。
蔡厝港组屋区是新加坡较为久旧的组屋区之一,那么作为年代久远的老小区,同样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居民需求增长的需要,如居住空间狭小、电梯只能停靠部分楼层等问题。
为此,政府推出了组屋翻新计划(附表1),采用自费加政府补贴的方式,对组屋进行翻新改造,而非一味以拆迁重建的方式,最大限度的保持房屋的居住价值。
表1图1榜鹅镇绿馨苑绿色组屋相当于新加坡节能示范小区,其建筑外墙均为白推出年份计划名称 对象 翻新项目1990 主要翻新计划 1980年及之前完成的组屋 10万单位合格 组屋单位、组屋外、邻区整体翻新 1993 中期翻新计划 较年轻的邻区改善组屋外、邻区设施 2001 电梯翻新计划 不是每层楼有电梯的组屋 电梯 2002 特别中期翻新计划 1981至1986年完成的组屋 8万单位合格 改善电梯机组屋外、邻区设施 2007 家居改进计划 1986年及之前完成的组屋 30万单位合格 天花板渗水,洋灰脱落等旧单位面对的主要问题;若选择不进行其他项目,可支付较少费用2007 邻区更新计划 1989年及之前完成的组屋 20万单位合格 联合改善超过一个邻区的设施,并邀请居民参与讨论色外墙涂料,白色意为对光线反射性较好,可以适当节省灯光的设置。
新加坡物业管理考察心得

新加坡物业管理考察心得新加坡物业管理考察心得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有“花园城市”的美誉,整个城市干净、整洁,国民的居住质量很高,这与其高程度的物业管理是分不开的。
新加坡住宅物业的类型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居者有其屋”方案下政府开发的组屋类似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另一类是私人开发的高级住宅,当地称为共管式公寓。
组屋与共管式公寓有个很明显的区别,就是组屋不设保安。
组屋的物业管理由市镇理事会统一协调,由下设机构一一居委会负责管理。
"共管式公寓",的管理形式已开展得非常成熟,一般新的小区入伙后两年内是由开展商管理的,两年后才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打理。
通常新建小区头两年内由于环境配套及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投诉是最多的,由开展商自行解决处理更直接、有效,等到这个两年的磨合期过后,再由业主自行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驻。
物业管理形式及收费:共管式公寓实行酬金制每年的物业效劳费按13个月收取,物业公司的利润大致为8%。
的物业效劳合同通常是一年签一次,管理费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确定,除管理费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会所、停车场均可免费享用。
管理处本身装备的人员非常精简,一般只有2-3人,除保安自行管理外,通常将维修、清洁、绿化分包给专业公司。
而组屋的物业效劳费大致由政府补贴、物业管理处出租商业中心的租金和商务收入和住户缴纳组成,但其组织开展的社区活动那么要另外收取费用,泳池及大型运动娱乐设施统一规划在一个大的社区内或附近,使用收费但价格廉价。
组屋不配保安,保洁和维修分包给专业公司。
物业效劳费的收取采取的是银行划账的方式,如有业主欠费超过6个月物业公司有专人找其座谈理解欠费原因,如假设持续欠费那么政府会采取如出境受阻、福利受限等一定的干预措施。
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周期和更新改造费的筹集:建筑物外墙5年粉刷一次;电梯电缆7年更新一次;增压水泵7年更新一次;抽水机12年更新一次;屋顶隔热屋、防水层10~14年更新一次;户外电线20年更新一次;电梯28年更新一次等。
新加坡组屋政策与中国住房市场——新政治经济学分析

新加坡组屋政策与中国住房市场——新政治经济学分析
阳旭东
【期刊名称】《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8(036)002
【摘要】住房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新加坡组屋政策堪称世界典范.组屋政策体现了居住的本质属性,同时被政府赋予政党竞选、社会稳定、国家认同、种族融合、社区建设、城市开发、经济发展等多重意蕴.政府通过组屋政策很好地
解决了各类社会问题,履行了社会管理职能.住房作为生活必需品,其首要属性是居住属性而不是经济属性.我国政府应结合国情,学习研究新加坡成功经验,为中国住房市场的长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总页数】8页(P69-76)
【作者】阳旭东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福建厦门361005;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贵州
贵阳5500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1
【相关文献】
1.研究住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住房政策和市场调控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J], 宋春华
2.公租房的新政治经济学解读基于住房市场和制度供需的静态分析 [J], 高丹桂
3.新加坡组屋与中央公积金政策分析 [J], 陈志刚
4.对自由贸易政策的一个新政治经济学分析——以中国农产品市场开放为例 [J], 陈强远;
5.新加坡组屋制度与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比较分析 [J], 胡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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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加坡“组屋”看我国经济适用房政策

从新加坡“组屋”看我国经济适用房政策
李小宁
【期刊名称】《城市开发》
【年(卷),期】2007(000)011
【摘要】我10年里5次到过新加坡,每次都有新的感受,这种感受来自于中国和新加坡的对比:从城市景观来说,两者差距越来越小;从服务水平来讲,国内仍需努力;从住宅设计来看,我们已经超出。
但有一点感觉始终没变,那就是该国完善的住宅保障制度令人叹服。
新加坡是一个移民国家,种族多元,400万人口华裔占78%,马来人占14%,印度人占7%,其他人占1%。
为了使来自各民族的人们能够和谐共存,达到"居者有其屋",新加坡政府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总页数】2页(P)
【作者】李小宁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相关文献】
1.我国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扩充融资模式新探索——以新加坡组屋融资经验为鉴 [J], 牛丽云;刘玲璞;张梅
2.新加坡绿色组屋建设实践对我国绿色保障房建设的启示 [J], 郑古蕊
3.探析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引证于新加坡的组屋制度 [J], 陈建平
4.新加坡组屋制度及对完善我国保障房体系的启示 [J], 袁凯
5.新加坡组屋定期维修翻新机制对我国老旧社区改造的启示 [J], 黄经南;杨石琳;周亚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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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组屋与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对比分析
'\r\n 摘要:我国的
适用房与新加坡的组屋存在很多相似点,因而其成功
对我国经济适用房的
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在比较两国住房制度的基础上,从申购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价格
措施、监督措施等方面进行政策的剖析比较。
从对比中寻找差距,发现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组屋;政策比较\ue004
1两国住房制度的比较
1.1新加坡的住房制度\ue004
新加坡土地面积小,人口却相对较多,住房建设成本高,一般家庭无力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因而新加坡政府进行大规模的住房建设。
新加坡政府为解决住房问题成立了两个法定机构:建屋发展局和中央公积金局。
建屋发展局所需的建设资金是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的,但主要是依赖向政府的借款。
同时,政府在土地、劳动力和
材料方面要为建屋发展局提供必要的便利。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的公积金
是一项强制住储蓄计划,以用于养老和失业救济的需要。
它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其缴交水平依经济发展而定。
推行这种制度预筹了大量资金,构成建屋发展局的重要资金来源。
1.2 中国的住房制度\ue004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末实行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实行了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了与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2住房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比
2.1申购条件的设置\ue004
2.1.1新加坡组屋的申购条件\ue004
新加坡的组屋分配制度公开严格透明,主要规定如下:\ue004
(1) 有资格购买组屋者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
(2) 必须是两人以上的家庭或35岁以上的单身人士,与父母同住者可优先配房。
(3) 按轮候制等候配售。
所有符合分配条件的同一区域
者,按其轮候顺序从可分配的组屋名录中依次选择其满意的组屋。
(4) 同一户人家不允许购买第二套组屋。
(5) 按收入决定购买类型。
2.1.2我国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条件\ue004
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ue004
(1)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 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2建设资金来源\ue004
建屋发展局是新加坡国家发展部下属的法定机构,是该国最大的住房发展商和公共住房管理机构。
建屋发展局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项:一是政府建房贷款;二是购房资金贷款;三是政府津贴。
我国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包括
拨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社会保障、社会捐赠以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部分资金。
当前主要的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但对经济适用房建设而言,这两种融资方式均呈现出供给不足、极不稳定的特点,这与房地产开发及租金补贴所需的大额、连续的资金需求是相悖的。
2.3价格管理\ue004
为了使组屋尽可能覆盖大范围并为大多家庭所接受,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用可支付指标来衡量屋价,即90%第一次申请者可负担三房式的价格,70%第一次申请者可负担四房式价格。
总体上,组屋售价约相当于市场价的1/2。
我国经济适用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上浮幅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核定价格时确定,下浮幅度不限。
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并在此基础上计算楼层、朝向差价,形成最终的售价。
2.4监督措施\ue004
我国相关法律对经济适用房交易双方的不诚实行为的惩罚力度较小,对违规售房者,
多是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价差;对骗购者,通常也只是追回或由购买人按市价补足购房款。
另外,对经济适用房的审核还停留在查书面资料和网上公示阶段。
这种粗放的审核方式给一些人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同时与新加坡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偏重“能”的要求,放大学历和资格
的重要性,公务员
也存在许多违规现象,而且后期廉政考核
动力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