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级机关2018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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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级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现根据《2018年全区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区级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武进区级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级机关各部门党(工)委,区直属机关各党总支(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围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夯实党建基础、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创新创优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具体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武进区级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
三、考核办法
区级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级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的占比分别为30%和70%。
1.平时考核。对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对象总数的3:4:2:1比例评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好”档标准分为30分,“较好”档标准分为27分,“一般”档标准分为21分,“差”档标准分为15分。
2.年终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1月-12月份进行。先由部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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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开展自查,重点对工作亮点进行总结归纳、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整改期限。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区级机关工委,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再由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工委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等方法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对象总数的3:4:2:1比例评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好”档标准分为70分,“较好”档标准分为63分,“一般”档标准分为49分,“差”档标准分为35分。机关党组织未经同意超任期不按期换届、机关党建工作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党组织书记空缺未及时配备、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机关党建考核一律作“降档”处理。
3.综合评定。区委组织部和区级机关工委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各部门(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得分。
四、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评先评优主要依据。
2.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将与区级机关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相挂钩,并将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五、相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以党建工作考核为导向,以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为目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核心任务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要注重在落实党建目标任务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推动中心工作,切实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附件:《武进区级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 -
附件
武进区级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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