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抢救车药品物品管理制度(6篇)
抢救车药品物品管理制度1.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
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2.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____%。
3.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
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有效期放置和使用。
4.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____小时内补充齐全,及时封存。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
5.封存抢救车管理。
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名护士按基数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
护士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6.非封存抢救车管理。
每班按基数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急救车的封存:(1)使用统一的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2)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3)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4)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两个月更换。
(5)封存者双人签名。
(6)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急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药品清单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
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
救物品管理制度为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保证各种抢救物品完好率达____%,制定抢救物品管理制度。
1.抢救物品一律放于抢救间内,定点定位放置,专人负责,按时清点清洁,做到完好备用账物相符。
2.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仪器的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及时清洁、消毒、归还原处。
3.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保养维修。
4.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下,应认真交接,有借条。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急救药品的合理采购、储存、配发、使用和监管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采购:急救药品的采购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企业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时间等。
2. 储存:急救药品应当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的库房或仓库中,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和防盗,且应与其他药品保持分开存放。
3. 配发:急救药品的配发应遵循合理使用、急救救治和紧急需用的原则,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配发,并在配发记录簿中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4. 使用:急救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根据药物临床适应症和剂量使用,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5. 监管:急救药品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档案管理、进销存管理、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同时加强对急救药品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急救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3)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急救药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
3. 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有序管理。
第四条急救备用药品的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1. 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的确定: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合适的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2. 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所领取的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第五条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急救备用药品。
2. 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有效期、质量、数量等,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和药剂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急救备用药品,补齐缺少的药品,以备后用。
第六条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 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2. 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药名、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4. 急救备用药品的空安瓿、输液空瓶等应统一存放,以便统计和核对。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急救药品质量管理,保证全院急救药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3号)三、名词定义急救药品:指存放于抢救室(车/柜/箱)用于紧急救治病人的药品。
四、内容1.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药品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科室急救药品。
每天进行药品清点养护,实行交接班管理,保证备用状态。
2.各临床(医技)科室急救药品应统一规范管理。
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的急救药品基数,统一储存位置、统一摆放顺序、统一清单格式、统一近效期药品警示登记格式。
3.对于急救药品中的特殊管理药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
4.每种急救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特殊管理药品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贮存并醒目标识。
急救药品药盒要求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等一致,原则上批号不得多于3个。
盒内药品放置原则左进右出、近期先用,批号多于2个时应于外盒注明。
禁止存放、使用无标识药品。
5.所有急救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冷藏药品必须置于冷藏柜中保存,每天2次对冰箱温度进行记录。
需要遮/避光的药品必须在使用前按照遮/避光的要求储存放置。
6.药剂科监管药师负责每月检查急抢救药品质量,对存在质量问题、近效期或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药品,督导相关科室及时整改,并在检查表备注栏中标注,次周检查整改情况。
7.对近效期药品,严格按照如下规定执行:(1)每月对急抢救药品进行养护和清查,要求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在效期药品管理记录表中全部登记。
(2)有效期3-6个月的急抢救药品,根据医院药品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换,填写调换登记。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急救药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员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场所和人员。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储存1.储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明火,防止阳光直射。
2.药品储存柜必须标明药品名称和有效期,并保持干净整洁。
3.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储存在封闭的容器中,防止受潮和变质。
4.药品储存柜应设有维护温度和湿度的设备,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采购1.采购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是正规渠道购得的,确保质量可靠。
2.采购过程中必须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和药品的质检报告。
3.药品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采购,避免过量存储。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和授权,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必须仔细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和外观,并确保无异常。
3.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的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正确的使用。
4.使用后的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与维护1.对储存的急救备用药品进行定期检查,查看有效期和外观是否正常。
2.定期对药品储存柜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卫生。
3.对急救备用药品进行定期维护,如更换过期药品、修复受损的包装等。
七、急救备用药品的更新与处置1.在药品接近有效期时,必须及时进行更新,避免使用过期药品。
2.更新的药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严禁将急救备用药品随意丢弃或用于非急救目的。
八、急救备用药品的培训与记录1.对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等。
2.培训后必须进行相关考核,并将培训记录保存在档案中。
3.对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药品的领用、使用和废弃等。
九、违纪处分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使用急救备用药品资格等。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统一管理急救备用药品,并配备专人负责库存、配置、管理和监督。
2.医院应根据急救种类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急救备用药品种类,确保库存量能满足急救需要。
3.急救备用药品库房应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如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并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
4.库房内应分类存放急救备用药品,按照药物类型、规格、生产厂家等进行标识,保持药品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5.医院应建立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医院应定期对急救备用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和使用。
三、使用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院相关制度,由具有相关技能和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效果。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3.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注重消毒、洗手等个人卫生要求,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放回库房,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对于过期、变质或者外观有异常的急救备用药品,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库房管理员报告,及时予以处置或替换。
四、药品禁忌和不良反应处理1.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详细了解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确保判断和使用的安全性。
2.对于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停用该药品,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如补液、给予抗过敏治疗等。
3.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和上级医生报告相关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和记录。
五、药品报废和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者受污染的,应立即报告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由其统一处置,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环保。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急救备用药品是指在救援和急救活动中,用来进行一般急救和伤害护理的药物。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并确保急救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下面是关于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一个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急救药物的合理、准确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X机构或单位的急救人员和相关人员。
二、管理与保管1.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由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制度的要求。
2.急救备用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或箱内,禁止与其他药品混放。
3.急救备用药品应储存在适宜的环境下,避光、干燥、清洁、通风,温度和湿度适宜。
4.库存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盘点,及时消耗过期药品,并报告有关部门。
5.药品柜或箱上应贴有明确的标识,标明所存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6.只有经过授权和培训的人员才能接触和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三、使用与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符合急救规程和操作流程。
2.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时限应严格控制,尽量避免超过有效期限的使用。
3.使用后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抛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各类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以便及时跟踪和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监督1.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急救备用药品的相关知识培训,包括急救药物的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以及如何进行复苏等技能培训。
2.对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技能评估,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3.相关人员的操作行为必须经过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不当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并依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五、事故应对与报告1.发生急救备用药品使用不当、过期使用或其他相关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均须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备用药品管理1.备用药品指的是科室用于常规治疗或手术过程中需要的药品,通常不会在每次使用时开出,但需要随时准备供应。
2.备用药品的选购要经过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持一定的库存量以应对突发情况。
3.备用药品的存放应在封闭,通风,干燥,避光,干净的环境下,不得存放在阳光直射处或潮湿环境下。
4.备用药品的有效期要做好监控,到期药品要及时清除,不得使用。
5.备用药品的使用需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批准,使用后要及时登记。
6.备用药品的补充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7.备用药品库房要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整洁。
四、急救药品管理1.急救药品指的是供急救使用的药品,应放置在显眼易取的位置,保障患者在发生急危重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2.急救药品的选购也要经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持充足的库存,不得因为吝啬而导致急救药品库存不足。
3.急救药品的存放要求与备用药品相同,但存放位置应更为显眼,便于医护人员随时取用。
4.急救药品的有效期要求更为严格,需经常检查,到期立即更换。
5.急救药品使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
6.急救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填写急救记录,包括用药时间,剂量,效果等信息。
7.急救药品的补充也要有专人负责,避免出现因缺货导致急救不及时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1.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临床药师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库存情况,随时补充不足的药品。
3.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管理药品,不得私自挪用或浪费药品。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医护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20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停职处理,情况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3.库存过剩或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擅自处置或私自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消耗品的购买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应立即报废,需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名确认。
2.消耗品的购买应与备用药品的采购相互配合,确保病区的需求。
八、备用药品的培训和监督1.病区负责人需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确保临床治疗需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定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含抢救车和治疗室)管理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主要供临床科室临时周转使用,其品种和固定数量(基数)由各病区根据科室需要确定。
急救、备用药品目录,经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交医务科药剂科和护理部审核签字。
急救药品目录样式按原护理部规定样式执行,急救、备用药品基数表目录样式按《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表》规定样式执行。
二、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和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时重新按备用申请流程办理,同时护士长对调整原因做出书面说明,交由药剂科备案。
急救、备用药品请领时应先将申请单交由药剂科审核,经审批后从药库领取,药品费用由临床科室承担。
三、临床科室应设专人管理急救、备用药品,主要职责:1、每周应检查一次急救药品、每月检查一次备用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2、急救备用药品有效期6个月应及时处理,并重新请领远效期药品,科室内禁止出现急救备用药品有效期6个月的情况(采购受限的情况除外),科室责任人须进行近效期药品登记记录。
3、急救、备用药品贮存时,注射、内服与外用药品应严格分开放置。
高警示药品必须单独集中存放,易混淆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有相应的警示标识(看似、听似、多规)。
4、冰箱内贮存药品区域应定期除霜,冷藏药品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两次查看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
冰箱内备用药品应设置单独区域并有“备用药品”标识,保证能够与当日领用的冷藏药品区分。
5、急救、备用药品数量应与基数相符,使用时保证左进右出和近效期先出,并有左进右出标识。
6、急救药品因特殊情况导致失效的,科室须在效期结束前填写急救药品报损申请表送交药剂科,由药剂科上报后统一报损。
四、备用麻醉药品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五专”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双人管理,各项记录完整规范。
五、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急救时能及时获取。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急救用药品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所用,必须妥善严格管理,保证做到随用随上,不能延误抢救应用。
一、急救药品要有专柜存放,要有固定地点。
二、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
三、急救药品要齐全,以满足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
四、急救药品要由专人管理,实行急救药品日交接制和周核对制。
每日交接,五、每周检查一次,并在急救药品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登记签名。
六、急救车内急救要的存放要由相对固定的放置位置,以便紧急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七、急救药品要注意防潮防晒,要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处。
八、要专人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清点,对用过的药品要及时补充。
对近效期管理内的药品要及时采取预警,及时处置超过有效期、标记模糊的急救药品。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2)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对急救药品和物品的使用、储存、采购、分发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内容:1. 药品和物品清单:制定一份清单,包含所有需要用到的急救药品和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2. 购买和采购:明确责任部门或人员负责采购急救药品和物品,并制定采购审核制度,确保采购的安全、合规和质量。
3. 储存和保管: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确保急救药品和物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等条件。
同时,制定储存保管制度,防止药品和物品的损坏、过期等情况发生。
4. 分发和使用:制定分发和使用制度,明确急救药品和物品的使用对象、使用条件、使用方法等,并需要有专门培训过的人员负责分发和使用。
5. 记录和统计:建立完善的记录和统计制度,包括药品和物品的出入库记录、使用记录、损耗记录等,以及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
6. 废弃和更新:及时清理和废弃过期或损坏的急救药品和物品,并制定更新机制,确保库存物品的有效性和新鲜度。
7. 安全和防护:建立安全保护制度,确保急救药品和物品的安全,防止被盗、丢失或滥用。
同时,提供适当的防护用品,保护工作人员和受救者的安全。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一、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企事业单位规模、岗位工种特点以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2.企事业单位应专门设立急救药品库,药品库应设在温度适宜、通风良好、防潮、防火、防盗的地方,且要与管理职责相符。
3.急救药品库应按照摆放顺序,设置合理的药品分类架,药品的名称和使用方法应粘贴在药品分类架上。
4.急救药品库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整理,定期检查急救药品的有效期并进行替换,并进行记录。
5.急救药品库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相关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领取急救药品。
6.企事业单位的急救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急救人员资格证书。
7.急救人员应熟悉急救药品的名称、规格、使用方法和剂量,并定期参加急救药品的知识培训和操作演练。
8.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必须准确识别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并记录使用情况。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急救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急救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2.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先确认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使用的药品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并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
3.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佩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保证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4.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进行操作,严禁滥用药品或随意更改药品的使用方法和剂量。
5.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后,应及时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使用时间和效果等信息。
6.急救人员在使用完急救药品后,应及时清点和整理药品,核对库存量并定期上报单位领导。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和更新1.急救人员应定期检查急救药品库的药品库存情况,如发现药品不足或过期,应及时上报领导并进行补充和更换。
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严重损毁、滥用急救药品或故意瞒报急救药品消耗情况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
以上是一份关于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的草稿,可以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通过建立建全急救药品、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第二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三条内容:(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和领用各科室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批,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护士长凭手续齐全的备药清单向药房负责人领取急救、备用药品。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的内容。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医务科、药剂科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建立《临床科室管理和使用的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品有无变质、变色、有效期等质量问题。
(2)各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科室内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药品,明确职责。
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
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包括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明有效期,便于检查。
(3)各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使用、补充、退回各环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4)各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由专人负责,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5)各科室配置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需要时及时获取。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按照“领新用久”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者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者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用的先用。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存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急取放及使用。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4篇)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1、设有抢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二)1、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规范,放置于固定位置。
2、抢救物品、仪器定位放置,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抢救车内急救物品、仪器除抢救患者外不得挪用。
3、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4、抢救药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如输液器、注射器、输血器等)保证一定基数,无过期,用后应及时补充。
5、抢救药品、仪器、药品做到班班交接检查,每周总查一次,检查有无过期、变质、基数是否相符、抢救仪器是否性能完好等,交接、检查后签全名。
6、急救物品如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消毒备用。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三)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四)1.抢救药品、物品为抢救病人配置,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抢救药品、用物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前言二、管理和使用制度1.药品存放(1)急救备用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柜或柜子中,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可靠。
(2)急救备用药品柜每日由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药品的完好和有效期,并按时间顺序排列。
(3)急救备用药品柜的放置位置要明码标价,并制定相应的指示和指引。
2.药品使用(1)急救备用药品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使用时的正确和及时。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应先核查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和有效期,在使用后需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的持续可用。
3.药品消耗(1)急救备用药品的消耗应及时记录,并及时补充消耗的药品,保持备用药品的数量充足。
(2)记录中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消耗日期和补充日期等信息,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三、领用补充管理制度1.领用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领用人员需出示有效的证件,并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2.补充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由药库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补充人员应核对库存量,根据领用单上注明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进行补充。
(3)补充的药品要有专门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补充日期等信息。
3.库存盘点(1)急救备用药品库存要定期进行盘点,一般为每月一次。
(2)盘点人员需核对库存量,并盘点药品的有效期,确保药品没有过期或即将过期。
四、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领用流程(1)领用人员出示有效证件。
(2)填写领用单。
(3)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4)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5)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2.补充流程(1)药库负责人检查库存量。
(2)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3)补充药品。
(4)记录补充信息。
(5)药库负责人签字确认。
3.库存盘点流程(1)盘点人员核对库存量。
(2)核对药品有效期。
(3)记录盘点结果。
(4)药库负责人核对盘点结果。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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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科室存放的急救备用药品,只能供应急诊患者和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存放的急救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
4、药品使用应按“领新用旧”原则,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5、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所有药品摆放应“一目了然”,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特殊药品应有相应的警示标识。
抢救药品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保持随时能取用。
7、毒、麻、精、放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每日交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领用毒麻药品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护理部→药房负责人。
8、药械科对病房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精、放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