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工作考核细则
学校校企合作实施细则
![学校校企合作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1663f62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56.png)
学校校企合作实施细则学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结合。
通过学校校企合作,学生可以获得更实际的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企业可以借助学校的智力和资源,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有效的细则对于学校和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明确目标与原则学校校企合作实施细则的第一步是明确双方的合作目标和合作原则。
合作目标可以包括学生培养、双向交流、共同研发等方面。
合作原则可以包括公平、互惠、互利、诚信等。
明确目标和原则可以为后续合作提供指导和基础。
二、确定合作方式和领域校企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包括联合培养、实习、科研合作等。
同时,合作领域也可以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企业需求来确定。
明确合作方式和领域,有助于双方在后续合作中更好地配合和协作。
三、建立合作机制和责任分工学校校企合作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合作机制,明确双方的责任分工。
可以成立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校企合作事宜。
同时,双方还需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四、规范合作关系和权益保障在学校校企合作过程中,双方需要建立起规范的合作关系,并明确双方的权益保障。
可以通过签订合作协议、保护知识产权等方式来确保双方的权益。
规范合作关系和权益保障是学校校企合作的基础,也是确保合作长久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学校校企合作需要有一支专业的师资队伍来支持和推动。
学校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同时,还可以组织师资培训,提高教师对校企合作的理解和认识,为合作提供更好的支持。
六、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学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资源分配和利益分配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学校可以通过合理配置资源,提供给企业支持和帮助。
同时,学校和企业还需要共同协商,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合作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七、加强学生培养和实践环节学校校企合作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培养和实践环节。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9083223aa76e58fafab0039a.png)
与市级政府及以上有合作的得2分,与市级政府职能机关或县区级政府有合作的得1.5分,与县区级政府职能机关或乡镇街道有合作的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
院校单位
2
院校单位的数量与质量的规模与层次
合作院校单位按照本科院校占20%,高职院校占30%,中职学校占50%分别乘以数量的和除专业数的值排名,排名前两位的得2分,3—5位的得1.5分,其余的得1分。
行业、企业专家讲座
3
行业或者企业的专家到学校进行企业文化、专业指导、就业指导等讲座的数量
达三次的,得2分,否则0分,每增加一次加0.5分,最高3分。
校企教科研会议
3
开展校企之间的教科研会议的数量
达三次的,得2分,否则0分,每增加一次加0.5分,最高3分。
教师下企业锻炼
2
教师深入联系企业的人数
教师深入企业人数比例为100%得2分,其它按比例得分,没有不得分。
计划总结、
材料上报准点率
4
校企合作年度计划和总结,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材料上报上报准点率
计划科学合理,总结全面具体的得2分,计划、总结不齐全的根据情况得0.5—1.5分,没有的不得分。
材料上报按时间要求上报的得2分,不能按时按量要求上报的根据情况得0.5—1.5分。
校企合作单位(10分)
.政府单位
2
教材建设
3
与企业合作编写的校本教材和公开出版的教材
有合作编写校本教材且合作企业技术人员排名前3位的,得2分,否则0分,每增加一本教材加0.5分,教材公开出版,每本再加0.5分,最高3分。
兼职教师
3
兼职教师数量
二级学院按照当年专业课聘请外聘教师任课20%以上的得3分,15%—20%得2分,10%—15%得1分,5%—10%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119510e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49.png)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能够按照计划完成校企合作任务。
不合格专业部缺乏校企合作机构,或机构存在运行不畅、分工不明确等问题;未能按时上报计划和总结,或计划和总结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协调不力、任务未完成等问题。
附件2: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1.制定本部门的校企合作实施意见,对本部门校企合作项目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
2.组织本部门的校企合作工作,负责本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3.指导本部门的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教学和实践活动,推进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改革。
4.安排本部门学生的顶岗实、毕业实等校企合作项目,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5.负责本部门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时向学校汇报校企合作工作情况。
附件3: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1.负责联系和协调本专业部与企业之间的校企合作事宜。
2.及时向企业反馈本专业部学生的实情况和表现,听取企业对学生实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本专业部负责人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推进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改革。
4.协助本专业部负责人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及时向学校汇报校企合作工作情况。
六、提出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校企合作处推进与企事业单位的深度合作。
七、参加学校组织的校企合作工作会议,贯彻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校企合作方面的其他工作。
附件3: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处与专业部的联络和沟通,及时了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二、协助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制定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三、根据校企合作工作需要,组织本专业部与企业的各种交流活动。
四、协助本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做好学生的职前培训,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顶岗实和就业安置,随时协调企业解决学生顶岗实和就业安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五、收集本专业往届毕业生个人发展信息,整理专业校友风采录。
六、及时向校企合作处反馈专业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进展和效果等信息,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16a899e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96.png)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 1 页
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5016d2e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38.png)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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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b5fbac6f81c758f5f61f67b6.png)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和实施第三章扶持和保障第四章指导和监督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及其保障促进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主体举办并依法设立的全日制职业院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和开展职业教育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学校和企业为主体,校企协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共同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平等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可以在资源统筹与共享、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交流与培养、学生就业与创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开展校企合作。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校企合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将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应当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和工会、行业组织组成。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绩效考核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8d2cb35af45b307e87197ca.png)
分值
主要观察点
赋分办法
备注
招生工作
10分
招生计划
2
招生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编制
1.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招生专业设置。1分
2.及时完成系(院)招生计划编制。1分
招生宣传
6
招生宣传材料的准备;招生宣传队伍的构建;招生宣传的组织和实施
1.按要求及时提供学院招生宣传所需的系(院)资料。1分
2.积极动员、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招生宣传工作,构建一支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2分
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5
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共建实验实训基地;技术合作;培训员工
1.与每一家企业实施订单培养或工学交替得6分;
2.与企业每共建一个实验室、生产性实训基地,并充分利用实验室、实训基地进行产品生产或教学实践活动得10分;
3.与每一家企业开展技术合作项目或提供技术服务得5分;
4.为每一家企业培训员工得3分(外语系为每一家企业培训员工按5分计);
3.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参加招生宣传活动。2分
4.按要求制订招生宣传计划,及时完成招生宣传信息反馈和招生宣传总结。1分
日常工作
2
招生工作调研
1.完成招生专业设置的市场调研工作。1分
2.及时组织安排完成新生问卷调查等工作。1分
就业工作
40分
毕业生就业率
10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毕业生当年底就业率
1.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95% (对就业工作晚启动的软件类专业,初次就业率不低于90%)。6分
5.以上各项目都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合作项目的支撑材料,最高为25分。
常规工作
10
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
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aa2df03f61fb7360a4c655e.png)
校企合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院“三个一工程”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制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旨在通过明确校企合作考核指标体系,构建促进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正确引导和促进各分院(部)将校企合作工作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推进学院“三个一工程”,努力以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与合作发展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二、考核标准
1、校企合作考核采用奖惩计分办法,根据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的不同,分解各项指标的分值,通过考核计算得分。
2、校企工作考核内容分为校企合作组织领导、校企合作单位、校企合作成效三部分,总分为100分。
若能按要求如期保质完成则该项即得满分,若不能则根据考核标准进行相应扣分。
3、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时间:每年度考核一次,一般安排在一月初实施;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分院(部)自评和学院考评两部分。
各二级学院按考核指标和考核点收集、整理原始材料,结合考核标
准进行自评,并完成书面总结与汇报材料;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考评会,由考评组听取各二级学院汇报,查阅原始材料和自评得分,确定各二级学院的考核得分。
四、考核结果应用
1、校企合作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统一。
2、校企合作考核结果75分为合格。
3、在考核合格的分院(部)(二级学院)中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838dcb3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902684a.png)
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校企合作已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之一。
校企合作的绩效考核对于促进双方合作的深入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实施校企合作绩效考核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的校企合作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评估双方合作的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促进合作的深入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实现共赢。
三、考核指标1. 合作项目数量和质量:评估合作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合作项目的科研成果、技术转移和实际应用情况等。
2. 人才培养效果:评估合作项目对学生的培养效果,包括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等。
3. 教学和科研成果:评估合作项目对教师的科研和教学成果的影响,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科研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等。
4. 经济效益:评估合作项目的经济效益,包括合作项目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等。
四、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按年度进行考核。
2. 考核方式: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定量考核以数据为依据,定性考核以实地考察和访谈为依据。
3. 考核程序: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考核报告,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考核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五、考核结果运用1. 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于绩效优秀的校企合作项目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绩效不佳的项目给予警告和整改要求。
2. 改进措施:根据考核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
3. 绩效倒逼:通过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绩效倒逼机制,激励双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提高合作绩效。
六、总结校企合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考核的重要性,认真落实考核方案,不断提升校企合作绩效,实现共赢发展。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9b6ab4a7e21af45b207a811.png)
该考核内容要求各专业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专家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并且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发挥行业、企业专家对专业建设的指导作用保证教学工作的适需性、有效性、针对性。
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1分)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文本。(2分)
专业建设规划。(1分)
2.课程建设
3.企业(3分)
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单位中企业单位数量与层次。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学院校企合作企业单位应该具备紧密型合作企业。
二级学院校企合作企业中紧密型合作企业占90%以上的得3分,紧密型企业占70%以上的得2分,紧密型企业占50%以上其余的得1分。50%以下不得分
4.院校(3分)
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单位中院校单位数量与层次。
二级学院至少建有一个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没有的不得分。
企业投入资金(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学院在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时,要努力争取更多的企业资金投入。
二级学院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企业投入资金与设备总值,每投入5万元得1分,最高得满分。
6.校外实训就业基地建设
(6分)
校外实训就业基地数量
(6分)
二级学院有校企合作工作负责人,其中负责人为二级学院党政领导与合作企业领导共同担任的得满分;党政共同负责的得1.5分;只有行政正职领导负责的得1分;只有副职领导负责的得0.5分。
2.校企合作专(兼)职工作人员
(2分)
二级学院有校企合作专(兼)职工作人员。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学院配备校企合作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发、落实和推进本院各级各类校企合作项目,与学院校企合作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传达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定期汇报校企合作工作情况。
二级学院按照当年专业课聘请外聘教师任课40%以上的得满分,20%—30%得5分,10%—15%得3分,5%—10%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b5fbac6f81c758f5f61f67b6.png)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和实施第三章扶持和保障第四章指导和监督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及其保障促进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主体举办并依法设立的全日制职业院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和开展职业教育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学校和企业为主体,校企协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共同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平等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可以在资源统筹与共享、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交流与培养、学生就业与创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开展校企合作。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校企合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将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应当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和工会、行业组织组成。
校企合作工作实施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e89972c4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fb.png)
校企合作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实习实训质量,促进产学研发展,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成立江苏省XX中等专业学校校企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企委”)。
第二条校企委是学校的管理咨询机构,是企业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机制,是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平台。
第三条校企合作原则: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能力,增强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借助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实践平台和人才需求导向,促进学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的效果。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保证江苏省XX中等专业学校校企合作委员会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校企合作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长和合作单位负责人兼任,委员由学校系部主任、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合作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校企合作委员会下设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校企合作的具体事务。
第六条校企委主要职责:1、全面领导校企联合办学工作;2、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3、制定和修改委员会的细则,审定校企联合办学有关管理制度;4、参与决定事关江苏省XX中等专业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事项;5、决定委员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条校企合作办公室职责:1、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2、开展外联工作,选择企业,明确合作目标、内容、方式,签定校企联合办学协议;3、负责学校与合作单位的联络、协调;4、在校企合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计划、总结;5、对各行业的专业人才需求进行预测和调研,了解和掌握人才需求信息;6、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委员会实行年会制,由委员会授权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召集,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常州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工作考核细则
![常州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工作考核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f342e395f0e7cd184253656.png)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充分重视实习阶段的教学管理,避免“放羊式”的实习,造成管理缺位。实习管理档案是指学生学籍卡对学生实习管理的记录,或学校专门印制的实习管理手册等管理形式,情况反馈和考核制度是指学校和企业制定的学生实习的表现、工作业绩的评价方面的记录形式。
(4)校长有关学校办学方面的论文、报告。
(5)学校有关推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的文本。
理念先进、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校企合作办学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效果较好。
有思考,有校企合作办学政策措施。
2.校企合作办学规划(5分)
2)学校具有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的规划,在学校发展规划中将校企合作办学作为重要内容。学校具有校企合作办学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有成效。(3分)
(2)实习基地企业牌额照片。
(3)近三年学生实习安排汇总表、实习计划和实施的原始材料。
(4)近三年学生就业情况汇总表(原始名单)。
校企双方签定实习基地协议,在企业挂牌,近三年每年安排实习学生人数一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实习生在实习基地就业。
校企双方签定实习基地协议,在企业挂牌,有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
二、
(5)近三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
(6)近三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及会议材料。
有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和合作办学管理机构,制度完善,能定期开展活动。
学校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一次。
二、
共同
建立
实习
就业
基地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领导特别是校长把校企合作作为凸现职业教育特色和水平的根本途径,贯穿在整个办学过程中,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保障校企合作办学落到实处。(考核年限为近三年,重点为近一年,下同。)
校企合作考评方案
![校企合作考评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6e6a087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48.png)
校企合作考评方案校企合作是高校教育和产业界之间的一种紧密联结,双方互通有无的重要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可操作的考评方案。
本文将从相关要素出发,提出一种校企合作的考评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1.目标:校企合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高校教育和企业需求的有效结合,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提升高校教育的质量和企业的发展能力。
2.指标:考评方案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指标,既要能够客观反映校企合作的质量和效果,又要具备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可能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项目数量和范围:考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比如合作项目的数量、合作领域的多样性等;-成果转化情况:考察合作成果是否能够转化为产品、技术、商业化项目等;-教学资源共享:考察企业是否向高校提供实践教学资源,如实习岗位、实验室设备等;-人才培养效果:考察合作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提升情况;-企业评价:考察企业对高校合作的满意度和评价。
二、过程和流程1.合作洽谈:确定合作项目、合作方式和目标,并签署合作协议。
双方洽谈时,应明确合作责任和权益分配,以确保合作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2.合作执行:根据合作协议的要求,双方按照既定的计划和流程进行合作实施。
学校应指定专门的负责人,与企业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3.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管理机制,确保合作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包括项目进度管理、资源协调、问题解决等。
可以采用项目管理软件和工具,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4.考评评估:根据考评指标,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和考察。
评估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综合评价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5.反馈和改进: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合作双方,促进双方优化合作方式、提高合作质量。
同时,对于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三、保障机制1.法律法规:合作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作合法合规。
建议双方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降低合作风险。
校企融合考核细则
![校企融合考核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f0085e7856a561252d36f30.png)
2.需提供专业指导委员会活动的照片、会议记录。
2)校企融合双方共同参与专业建设。(4分)
校企融合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材、实训指导书,企业积极参与学校教学。20%的专业群有以上四项各1份,各得1分,每增加15%加1分。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人才培养方案、均需提供企业专家指导意见,教材或实训指导书应有企业或企业专家的署名。
(3)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1.需提供在校学生、在籍学生人数。
2.需提供合作企业名称。
3.校企合作不包括实习用工。
2)学校与重庆本地重点企业和服务重庆“6+1”产业的企业开展校企融合的数量及这些企业在学校就业企业中所占比例(8分)
(1)企业合作数量按学校在校生(不含顶岗实习学生)规模比例计算,本地重点企业合作数量和服务重庆“6+1”产业的企业合作数量比例达6家/1000人得4分,每降低1家减0.5分,每增加2家加0.5分,累计得分不超过4;或单一行业学校雨与当地地本行业所有重点企业合作,得4分。
需提供பைடு நூலகம்年培训项目及人数汇总表。
四、学校与企业的特色合作(12分)
学校与企业的特色合作(12分)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的校企融合特色鲜明(如产教结合、引企入校、办校入园等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具有校企融合特色的方式),成效显著。各项活动开展的计划、措施方案完善,有创新性或独特性。(12分)
(1)特色鲜明,有方案、协议,得6分。
学校校企融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观测点和评分标准
标准说明
考核
得分
一、学校开展校企融合管理体系(10分)
1.学校校企融合管理制度完善(4分)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31ed41614791711cc791709.png)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 1 页
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第4页。
职校校企合作实施细则
![职校校企合作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f1f3d61e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1d.png)
校企合作实施细则第一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
学生顶岗实习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第三条实习就业处工作职责(一)实习就业处在学生实习之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教育,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注意安全,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衢州中专实习生管理制度。
(二)实习就业处应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经常向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协调好实习单位、学生双方的关系,及时处理实习期间发生的问题。
(三)若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与来校宣传极不相符且沟通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并整改到位的,实习就业处有权追究实习单位责任并撤回实习学生。
第四条实习单位职责(一)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并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日常管理。
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实习单位有义务对其进行教育,必要时还应通报实习就业处,实习就业处配合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若学生表现突出、进步明显,实习单位也应及时通报实习就业处,以便实习就业处及时给予表扬、鼓励。
(二)对违反单位纪律者,实习单位可按单位规章制度作出处理,严重者可终止实习,在辞退前实习单位以书面形式通报实习就业处,以保证学生安全和实习就业处跟踪管理。
(三)若学生离岗或受到意外伤害,实习单位应第一时间通知实习就业处,不得隐瞒、拖延。
实习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实习就业处人员因公受伤所需医疗费用。
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则按法律规定由过错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实习单位按时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学生的《实习手册》上做好评定。
第五条学生职责(一)学生本人是校外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家长需对子女(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不能做有损自身、单位和学校形象的事。
(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549071e9b7360b4c2f3f645e.png)
经济效益(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在进行企业服务时要适当注意经济效益的指标。
按照经济效益多少排名,最高得满分,第二得2分,第三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项目级别(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加大校企合作研究,积极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提升合作质量。
将社会服务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和院级,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院级得0.5分。
二级分院有校企合作工作负责人,其中负责人为分院党政领导与合作企业领导共同担任的得满分;党政共同负责的得1.5分;只有行政正职领导负责的得1分;只有副职领导负责的得0.5分
2.校企合作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
二级分院有校企合作专(兼)职工作人员。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配备校企合作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发、落实和推进本分院各级各类校企合作项目,与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传达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定期汇报系部(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情况。
订单班级与学生数(20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开展更多的订单班级,惠及更多的学生。
20人以上订单班级每新增一个得5分,40人以上订单班级每新增一个得10分,最高得满分。
8.社会服务(8分)
项目数量(2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在各种合作形式的数量上要有所突破。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为学院的教学服务。
二
、
校企合作单位12分
1.政府部门或职教集团(3分)
二级分院校企合作中有政府部门参与或与职教集团及其成员合作。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校企合作工作中与地方政府机关有一定联系与合作,合作重点企业是职教集团成员
二级分院与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合作,二级分院自己联系,与州级政府部门有合作的得满分;与县级政府部门有合作的得2分;乡镇街道有合作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与职教集团成员有合作的得满分,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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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校企合作办学的规划文本。
(2)近三年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年度工作中校企合作办学进展的主要亮点,如经验总结、成果实例、完成项目。
有校企合作办学的规划;校企合作办学年度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有亮点。
校企合作办学年度工作有要求。
3)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研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对深化校企合作办学产生促进作用。(2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研究,指导办学实践,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1)学校有关校企合作办学方面的课题研究成果。
(2)学校部门或教师团队或骨干教师有关校企合作办学方面的论文。
近三年邀请过企业参加职业信息发布活动,或举办过校内就业市场。
二、
共同
建立
实习
就业
基地
(26分)
2.实习管理(15分)
8)学校、企业和学生签定学生实习协议。实习岗位基本专业对口。(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签定学生实习协议,明确三方职责和权利以及学校、企业、学生家长管理要求。实习岗位基本专业对口是指实习工作与所学专业大类一致,且需运用所学主要专业知识。如经历多个实习岗位,则大多数工作与所学专业大类一致。
附件一:
常州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08.8月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一、
校企
合作
办学
组织
领导
(10分)
1.校企合作办学领导(3分)
1)学校领导班子具有校企合作办学的先进理念,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有效。学校具有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且实施效果较好。(3分)
(4)校长有关学校办学方面的论文、报告。
(5)学校有关推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的文本。
理念先进、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校企合作办学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效果较好。
有思考,有校企合作办学政策措施。
2.校企合作办学规划(5分)
2)学校具有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的规划,在学校发展规划中将校企合作办学作为重要内容。学校具有校企合作办学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有成效。(3分)
共同
建立
实习
就业
基地
(26分)
1.实习就业基地建设(11分)
6)合作企业有一定科技水平或技术档次,诚信经营,遵守教育部、财政部“五不得”规定,切实保护实习生权益。(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选择有一定科技水平和职业教育素质、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作为学生实习基地,主动开拓与科技水平高、职业教育素质好的大型企业、跨国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有一定科技水平是指生产的产品运用技术和设备先进、工艺要求较高、成品精致。一定技术档次是指服务类企业资质或星级较高。诚信经营,遵守教育部、财政部“五不得”规定是指企业不把实习学生作为简单劳动力使用,或实习学生待遇低下,企业违反《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07〕4号)有关规定。
有校企合作办学的研究课题和论文,研究成果(如模式、体制等)有实践指导意义。
有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经验总结。
一、
校企
合作
办学
组织
领导
(10分)
3.校企合作办学管理机构(2分)
4)学校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有校企合作办学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办学发展。(2分)
(1)实习企业名录及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授予的各类先进称号。
(2)学生实习工作场所的照片。
(3)实习企业实习生工作计划或安排及待遇方面的材料。
80%以上的实习企业达到标准要求,无实习企业违反有关规定。
无实习企业违反有关规定。
7)每年定期邀请企业参加职业信息发布活动,举办校内就业市场,营造校园就业氛围。(3分)
(5)近三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
(6)近三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及会议材料。
有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和合作办学管理机构,制度完善,能定期开展活动。
学校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一次。
二、
共同
建立
实习
就业
基地
(2)实习基地企业牌额照片。
(3)近三年学生实习安排汇总表、实习计划和实施的原始材料。
(4)近三年学生就业情况汇总表(原始名单)。
校企双方签定实习基地协议,在企业挂牌,近三年每年安排实习学生人数一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实习生在实习基地就业。
校企双方签定实习基地协议,在企业挂牌,有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
二、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坚持职业学校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突出职业学校职业性特色,切实重视学生就业服务工作。职业信息发布是指企业通过学校所发布的招聘信息。校内就业市场是指学校组织相关企业在校园内开展的企业与学生双向洽谈招聘活动。
(1)近三年学校发布的就业信息。
(2)校内就业市场情况
近三年每年邀请企业参加职业信息发布活动,举办校内就业市场,校园内有明显的就业氛围。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领导特别是校长把校企合作作为凸现职业教育特色和水平的根本途径,贯穿在整个办学过程中,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保障校企合作办学落到实处。(考核年限为近三年,重点为近一年,下同。)
(1)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三年主动发展规划。
(2)近三年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省、市教育及主管部门认定或确定交流的典型案例,如在省市调研检查等活动中对办学特色的评价,在市及以上会议交流的经验材料等。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与企业建立沟通与合作平台,落实有关管理机构,为校企合作办学提供组织体制保障,并切实发挥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作用,解决校企合作办学实际问题。
(1)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名单。
(2)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3)校企合作办学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名单(可挂靠学校有关职能部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制度。
(26分)
1.实习就业基地建设(11分)
5)建立相对稳定的学习实习和就业基地(近三年),学校与企业签定实习基地协议,在企业挂牌,近三年每年安排实习学生人数一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实习生在实习基地就业。(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按规范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并充分发挥基地在实习就业方面的骨干作用。
(1)校企双方签定的实习基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