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标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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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 术语和定义

3.1 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供应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 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标识管理规定(经典版)

标识管理规定(经典版)

标识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有效标识,防止混用、误用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以下标识管理规定。各部门和车间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制定相应的标识,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仓库内的原辅材料应采用挂牌标签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名称、产地和规格。如果产品已经具有这些标识,则企业无需再次标识。

2.可自选标签标识、规格尺寸和纸克重来标识原辅材料。

二、产品状态标识

1.所有印刷车间和装订车间的半成品应使用状态标签进行标识,以表明其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如下:

a)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并可以转序交付的产品应挂上绿色合格标签,胶轮由机长负责挂上合格标签,并放置在规定的合格品区域。

b)不合格品:经机台操作者和检验员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挂上红色不合格标签,并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域,未经质检部评定的产品不得使用。

c)待检品:机台操作者和检验员尚未检验的成品或半成品应挂上黄色待检品标签。未挂上合格标签的成品或半成品一律不得转序。

3.状态标识的规格为16开,适用于印刷车间和装订车间。

三、设施标识

各部门和车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机器、场所和环境进行设施标识。在制定设施标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车间内应严格区分好坏版、合格品和待检品的存放区域,通过清晰的标识以防止混用。

2.如果车间的活动受到场所限制,可以设置部分活动标识牌,但只允许对待检品和合格品进行活动状态标识,不合格品必须进行定点标识。

零部件永久性标识管理规范

零部件永久性标识管理规范

零部件永久性标识管理规范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为了对产品零部件进行有效的永久性标识(以下简称:标识),实现产品零部件的可追溯性,防止在主厂生产再加工和装配过程混淆和误用产品零部件(包括本厂生产及装配),影响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合于公司生产的各种零部件的标识。

3.0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产品零部件的标识内容、位置和方法。

3.2 质检部根据产品零部件标识的有关规定,对产品零部件标识进行检验和评价。

3.3 各生产单位和供方根据产品零部件标识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的产品零部件进行标识,确保标识清晰、牢固和易于识别。

4.0标识规定

4.1 标识的内容:

4.1.1 标识的要求内容应包括五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厂家代码;第二部分––产品图号;第三部分––生产日期;第四部分-生产批号或序号(可选择); 第五部分-分供方代码。

举例如下:

供方代码:B00164 G20D2.5.1 201311 (110) 07

第一部分“B00164”––厂家标志

第二部分“G20D2.5.1”供方代码

第三分“201311”–生产日期

第四部分“(110)”––产品批号或序号

第五部分“ 07”–辅助标识,分供方标识。

4.1.2 无法按正常规定标识的产品

4.1.2.1 对于总成件,可标识总成件特定标识,总成其组成部分必须有该供应商可控的标识,标识内容由供应商制定。

4.1.2.2 若在产品上标识区域不足时,可采用单位的名称简称、单位的商标或特定图形、符号表示。

4.1.2.3 若无标识位置或标识后影响产品的性能的产品,允许用颜色来区分或不作标识。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 术语和定义

3.1 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供应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 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 术语和定义

3.1 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供应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 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 术语和定义

3.1 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供应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 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零部件标识与管理方案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零部件标识与管理方案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零部件标识与管理方案

装配式建筑是一种高效、快速、环保的建筑方法,其核心是零部件的准确识别

和有效管理。在装配式建筑施工中,零部件标识与管理方案起到关键作用,可以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本文将从零部件标识的重要性、标识技术的应用、管理方案的制定以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一、零部件标识的重要性

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零部件众多且复杂,每个零部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用途,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准确标识。首先,零部件标识有助于加快施工进度。通过准确地标识每个零部件,可以避免错误组装或误用造成的停工和重做,从而节约了时间和资源。

其次,零部件标识可以提高施工质量。每个零部件都有其独特的功能和规格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能正确使用并安装这些零部件,就能够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最后,零部件标识还有利于后期维护和管理。装配式建筑不同于传统建筑,其

零部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更换和升级,通过准确标识每个零部件的位置和性能信息,可以方便日后的修缮和改造工作。

二、标识技术的应用

在装配式建筑施工中,常见的零部件标识技术包括条码、二维码和RFID等。

这些技术都具有快速、方便、准确的特点,适用于大规模施工场景。

1. 条码:条码是一种线性编码,通过将数字或字母转化为一系列黑白条纹来表

示信息。每个零部件上贴上一个独特的条码,读取时只需用激光扫描枪扫描即可获取相关信息。条码标识技术操作简单且成本较低,但由于其信息容量有限,无法承载复杂数据。

2. 二维码:二维码是一种方块状图案编码方式,相比条码具备更高的信息容量。每个零部件上贴上一个二维码,在施工现场使用专门读取器或手机APP扫描即可

零部件标识管理办法

零部件标识管理办法

零部件标识管理规定

1. 目的

防止不同材质、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混用和误用,加强对重要零部件和重要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类别和检验状态标识。

3. 职责

3.1生产部

3.1.1负责各类库存产品的标识和分区摆放。

3.1.2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加工状态的标识和《机加工工序流转卡》的填写。

3.2质量部

3.2.1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过程中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2.2检验记录的保存。

3.2.3根据本规定对工作现场的标识情况进行检验,确保本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3采购部

3.3.1采购部负责将技术要求发给供应商。

4. 工作程序

4.1标识与可追溯性的基本要求。

4.1.1可提供可追溯性零件的范围。

4.1.2产品标识内容

产品编号、产品规格、材料、炉号/批号

注意、;对于零件较小,无法打印全部标识(规格、材料、炉/批号)的情况,可与技术部联

系省络部分标识,标识省络的优先顺序为;炉/批号、材料、规格,其中的炉/批号、材料必

须进行标识。

4.1.3产品标识方法

铸出、锻出、打低应力钢印、电刻、腐蚀或油漆。

4.2外购零部件的标识方法(供应商负责部分)。

所有采购零件,由供应商对标识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且标识不得影响产品功能。具体要

求如下:

4.2.1主副阀体毛坯(锻件、棒料)的标识位置、内容和方法

4.3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方法

4.3.1原材料标识的移植

当零件上的标记因加工等原因被去除或者破坏时,操作者必须将标记进行完整的移植。主要有:

4.3.2本厂锻件、棒料等加工

加工过程中,第一道工序车工应将锻件、棒料等原材料炉号抄到“工序记录卡中”,加工完成后,最后一道工序车工用电刻笔将所有标识移植到外圆表面上。

标识管理方案

标识管理方案

标识管理方案

(一)产品标识

1、项目部对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过程及其检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混用、误用,确保合格产品交付使用。

2、标识方法可采用标签、标牌、区域存放、记录、标线、标记和涂颜色等方法。

3、施工中从物资进场到使用的全过程均进行标识,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材料不得使用。

4、状态标识有四种:未检验、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和检验结果待定。

(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识

1、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区域或仓库贮存区设置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箱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竖井顶边设置安全护栏,并作红白相间的的安全标识。

4、当工程出现险情时,在有险情部位设置禁止车辆通行或人员靠近的警示标志。

5、安全标识或标志放置在它所指示目标物附近的醒目位置,以便于识别。

(三)产品防护标识

产品防护的标识可采用挂警示牌、区域隔离等方法,施工中对半成品、成品进行防护标识,防止后续工序对半成品、成品的损坏。

关于零部件标识

关于零部件标识

关于外购零部件施加永久性标识的通知

福田技知字[2003]36号

类别:□报告□申请□通报■通知□纪要□计划

批准日期:2003年5月10日发放日期:2003年5月12日

2.本项规定纳入进厂检验项目,对于未按规定施加永久性标识且未履行过渡使用手续的,应判定此项不合格,并分别按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对于Q/FT B102所规定的有追溯性要求的零部件,应按不合格品处置;

——对于Q/FT B102未规定的、无追溯性要求的零部件,可以让步接收,但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考核,并明确限期整改要求。

3.此项规定纳入对供方日常考核评价项目。对于因标识影响售后服务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对相应供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索赔。

4.本通知按业务范围,分别由公司采购管理部、各汽车事业部采购部负责于5月20日前转发给各零部件供方。

5.本通知的各项要求纳入体系审查及标准法规监督检查的内容,对于未按要求实施的单位,按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予以考核。

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技术研究院

2003年5月9日

零部件永久性标识管理办法SIH-005C10

零部件永久性标识管理办法SIH-005C10

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产品零部件永久性标识管理办法Product Components Permanent Mark Management Method

文件编号Document No:SIH 005-C-10

版本Edition:1:00

生效日期Effective date: 2012 年(YY)01月(MM)10日(DD)

编制Author :张建Zhang Jian 魏忠宣Wei Zhongxuan

审核Check:周维林Zhou Weilin苏宇Su Yu Coscia 范军Fan Jun

游金海You Jinhai李植 Li Zhi宋代成Song Daicheng

批准Approve:Angel Fiorito

更改记录Record of Adjustment:

版本号Version No.

更改原因

Reason for alteration

更改日期

Alteration Date

编制人

Compiler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制度文件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发布SAIC-IVECO HONGYAN COMMERCIAL VEHICLE CO.,LTD SYSTEM DOCUMENTS SAIC-IVECO HONGYAN COMMERCIAL VEHICLE CO.,LTD ISSUE

1 目的Purpose

为了对汽车产品零部件进行有效的永久性标识(以下简称:标识),实现产品零部件的可追溯性,防止在汽车的生产和装配过程混淆和误用产品零部件,影响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车桥产品及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规定正式

车桥产品及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规定正式

车桥产品及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规定正式

引言

车桥产品及零部件的可追溯性标识管理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方便产品追溯和问题溯源而制定的管理规定。本文档旨在向相关人员介绍车桥产品及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管理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1. 背景

车桥产品及零部件是车辆中关键的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安全性能。为了保证车桥产品及零部件的质量可靠,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追溯性标识管理体系,用于记录和管理产品的生产、流通及售后信息。

2. 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规定

2.1 标识要求

车桥产品及零部件的可追溯性标识应具备以下要求: - 唯一性:每个产品或零部件应有唯一的标识码,用于区分不同产品或零部件。 - 明确性:标识码应包含产品或零部件的相关信息,如批次、生产日期等。 - 持久性:标识码应具备长久的耐用性,不易磨损或改变。 - 易读性:标识码应清晰可见,方便读取和识别。 - 防伪性:标识码应具备防伪功能,避免被伪造或篡改。

2.2 标识位置

车桥产品及零部件的可追溯性标识应位于易于查看和识别的位置,并与产品或零部件表面牢固连接。

2.3 标识记录

对于每个产品或零部件的可追溯性标识,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 产品或零部件的基本信息:如型号、规格、材质等。 - 生产过程信息:如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 - 供应商信息:如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等。

2.4 标识管理系统

建立车桥产品及零部件的可追溯性标识管理系统,用于管

理和查询标识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 标识录入:将每个产品或零部件的标识信息录入系统,确保标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标识查询:根据标识码快速查询产品或零部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生产过程、供应商等。 - 标识追溯:通过标识码追溯产品或零部件的生产和流通信息,实现问题溯源和召回。

产品及零部件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及零部件标识管理制度

Q/AUX G12.20.201-2009

一、产品及零部件标识管理制度

1、目的

在产品制造、检验、仓储、领用、生产、交付、售后等各个环节,按规定方式对产品、零(部)件进行标识,防止其混用、误用。当产品各环节出现质量问题时,便于产品、零(部)件的区分、统计、质量分析与监控,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及零部件在制造、检验、仓储、领用、装配、交付、售后的各个环节。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制定“容易误用零部件汇总表”及“零部件厂家标识汇总表”;

3.2 生产制造部负责“易误用标识”实施;

3.3 采购部负责联系供应商实施“零部件厂家标识”;

3.4 品质管理部负责标识检验,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3.5 生产制造部物流科对入库零部件按标识区分存放;

3.6 生产制造部领料员、操作工对其领(使)用物料进行标识核对;

3.7 品质管理部巡检员负责生产过程标识的检查;

3.8客户服务部在外部质量信息反馈时应能反映产品及零部件上的标识。

3.9 其它部门、分厂需建立必要的内部标识,技术部审批备案后使用。

4、流程

标识管理流程

标识管理流程

1

2

7

技术部工艺组 8

采购部 9

采购部 10 研发中心 11 确认人 12

确认人 13

技术部 14

技术部工艺组

15

品质管理部

16

生产制造部物流科 17

生产制造部领料员 18 分厂 19

品质管理部 20

55.1 标识要求清晰,标识位置醒目、易查看,在保修期内不模糊,易于识别和追溯。

5.2 具体标识方法及规定以下发的相关技术文件或技术通知规定为准。

Q/AUX G12.20.201-2009 6、处罚条例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

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 术语和定义

3.1 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供应

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

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 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川汽与

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

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

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

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

机械工程中的零部件标识规范要求

机械工程中的零部件标识规范要求

机械工程中的零部件标识规范要求在机械工程领域,零部件标识规范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确保零部

件的标识能够准确地传达出所需的信息,避免误解和错误。本文将介

绍机械工程中的零部件标识规范要求,并探讨其重要性和应用。

一、零部件标识的目的和重要性

零部件标识的目的在于对机械零部件进行识别和标识,以便更好地

管理和使用这些部件。具体来说,零部件标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重要

方面:

1. 方便查找和定位:通过给每个零部件进行独特的标识,可以在仓

库或生产现场快速查找和定位所需的部件,节省时间和劳动力成本。

2. 提供相关信息:零部件的标识应包含该部件的基本信息,如名称、规格、型号、批次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判断和选用合适

的部件。

3. 指导安装和维修:标识可以指导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正确地安装和

维修零部件,减少错误和事故的发生。

4. 防止混淆和错误:通过标识,可以避免将不同部件混淆使用,减

少错误和损失的发生。

二、零部件标识规范要求

为了确保零部件标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机械工程中存在一系列的

标识规范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范要求:

1. 标识位置统一:零部件的标识位置应尽量统一,通常可以选择部

件表面的明显位置,如侧面、底部等。

2. 标识清晰可见:标识的字体和图案应该清晰可见,避免模糊和模

糊不清的情况出现。可以使用粘贴标签、喷涂标记等方式进行标识。

3. 标识内容完整:标识内容应包括部件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基本

信息,并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其他必要的信息,如制造商、生产日期等。

4. 标识持久性:标识应该具有较高的持久性,能够在长时间使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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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防止不同材质、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混用和误用,加强对重要零部件和重要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类别和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部

3.1.1负责各类库存产品的标识和分区摆放。

3.1.2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加工状态的标识和《机加工工序流转卡》的填写。

3.2质量部

3.2.1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过程中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2.2检验记录的保存。

3.2.3根据本规定对工作现场的标识情况进行检验,确保本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3 采购部

3.3.1采购部负责将技术要求发给供应商。

4. 工作程序

4.1 标识与可追溯性的基本要求。

4.1.1可提供可追溯性零件的范围。

4.1.2 产品标识内容

产品编号、产品规格、材料、炉号/批号

注意、;对于零件较小,无法打印全部标识(规格、材料、炉/批号)的情况,可与技术部联系省络部分标识,标识省络的优先顺序为;炉/批号、材料、规格,其中的炉/批号、材料必须进行标识。

4.1.3 产品标识方法

铸出、锻出、打低应力钢印、电刻、腐蚀或油漆。

4.2外购零部件的标识方法(供应商负责部分)。

所有采购零件,由供应商对标识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且标识不得影响产品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4.2.1主副阀体毛坯(锻件、棒料)的标识位置、内容和方法

4.3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方法

4.3.1原材料标识的移植

当零件上的标记因加工等原因被去除或者破坏时,操作者必须将标记进行完整的移植。主要有:

4.3.2本厂锻件、棒料等加工

加工过程中,第一道工序车工应将锻件、棒料等原材料炉号抄到“工序记录卡中”,加工完成后,最后一道工序车工用电刻笔将所有标识移植到外圆表面上。

4.3.3外协锻件、棒料等加工

由供应商以电刻的形式,将原始的炉号、规格等标记移植到工件的外圆上。

4.3.4生产过程中“工序质量记录卡”的填写

阀门机加工操作者与检验员必须正确、完整地填写

机加工工序流转卡

球阀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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