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地面油罐区消防水和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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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类应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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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泡沫灭火系统按发泡倍数分类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低于20倍;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200倍;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0~1000倍。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使用方式的不同分类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液体的场所。如:油田、炼油厂、化工厂、码头、地下车库、飞机库、机场、燃油锅炉房等场所。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瑞港消防、泡沫产生器、雨淋阀、及其它阀门和管件等组成。当一定压力的消防水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灭火剂混合后,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泡沫产生器生成空气泡沫,由泡沫喷口沿罐壁淌下,覆盖燃烧液体表面,从而窒息灭火。

2.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泡沫-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配置可供给泡沫混合液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组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的固定灭火系统。它可以是开式系统,也可以是闭式系统。广州瑞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这种系统在深圳用得比较早,当有火灾发生时,安装于保护区的火灾探测器有信号传至控制柜,闭式喷头的玻璃球破裂喷水,此时,手动或自动开启雨淋阀、消防泵、管路阀门,系统工作。压力消防水经瑞港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混合,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喷头喷洒空气泡沫达到灭火效果。

泡沫喷淋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雨淋阀及其它阀门、管道等组成。

石油化工工程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探讨

石油化工工程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探讨

石油化工工程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探讨

石油化工工程是一个涉及到危险材料的行业,因此消防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泡沫灭火

系统是一种常用的消防设备,它可以高效地在火灾发生时提供灭火效果。本文将探讨石油

化工工程中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问题。

我们需要明确泡沫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泡沫灭火系统通过将水与消泡剂混合并喷射

到火灾现场,形成一层覆盖在燃烧物表面的泡沫,从而遮断氧气供应,并降低火源与周围

物体的温度,达到灭火的效果。

在石油化工工程中,火灾可能发生在各个部分,如罐区、装置区、管道等。我们需要

根据实际情况来设计泡沫灭火系统的覆盖范围和喷射方式。

对于罐区,我们需要根据罐体的特点和容量来确定喷射方式。对于较大的储罐,使用

固定喷头来覆盖整个罐体表面是比较常见的做法。而对于较小的储罐,则可以考虑使用可

移动喷头,根据需要进行移动和调整。

对于装置区和管道,我们需要根据燃料的特性和火灾的可能发生位置来确定喷射方式。在装置区,可以设置固定喷头在关键位置进行喷射,以保护设备和防止火势蔓延。在管道

区域,可以设置移动式喷头,根据需要灵活调整喷射的位置和角度。

还需要考虑泡沫生成和喷射的控制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通常包括泡沫生成器、泡沫液

储存罐、干粉存储罐、水泵和控制阀等设备。在设计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设备的

规格和数量,并确保其性能满足灭火需求。

在进行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时,还需要考虑与其他消防设备的协调。应与火灾报

警系统、烟雾排风系统等其他设备进行联动,以实现自动化的火灾控制和监控。

对于泡沫灭火系统的维护和检修也是至关重要的。应建立完善的维护计划,定期进行

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应根据保护对象的设置形式、存储物质的属性以及泡沫灭火系统类型的不同,以《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等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为依据,确定设计基本参数。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一)固定顶储罐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燃烧面积,应按储罐横截面面积计算。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烃类液体储罐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7-1的规定。表

3-7-1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表系统形式泡沫液种类供给强度(L/min*㎡)连续供给时间(min)甲、乙类丙类固定、半固定式系统蛋白64030氟蛋白、水成膜、成膜氟蛋白54530移动式系统蛋白、氟蛋白86045水成膜、成膜氟蛋白656045注1:如果采用大于上表规定的混合液供给强度,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可按相应的比例缩短,但不得小于上表规定时间的80%。注2:含氧添加剂含量体积比大于10%的无铅汽油,其抗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40min。注3:沸点低于45℃的烃类液体,设置泡沫灭火系统的适用性及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由试验确定。2.烃类液体储罐液下或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

5.0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40min。注:沸点低于40℃的烃类液体、储存温度超过50℃或粘度大于40m㎡/s的烃类液体以及含氧添加剂含量体积比大于10%的无铅汽油,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适用性及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由试验确定。3.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上或

立式地面油罐区消防给水和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立式地面油罐区消防给水和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立式地面油罐区消防给水和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摘要]油罐储油是当前应用最普遍的一种储油方式,本文主要介绍了油罐区火灾危险性及火灾原因,油罐区消防工程的内容和现存问题,并根据实例,探讨了油罐区消防给水和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内容和步骤。

[关键词] 立式地面油罐消防给水和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一、油罐区的火灾危险和设置消防工程的意义

(一)油罐区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主要原因

1.火灾危险性

1.1罐中油品主要是由碳氢化合物组成,受热、遇火以及与氧化剂接触都有发生燃烧的危险。油品的闪点和自燃点越低发生燃烧的危险越大。石油产品的蒸汽与空气的混合比例达到爆炸下限浓度时,遇火花即能爆炸。

1.2石油产品的电阻率在1012Ω·CM 左右,最易在装卸、罐装、泵送等作业过程中慢慢积聚产生静电荷导致油罐燃烧爆炸。

1.3粘度低的油品流动扩散性强,如有渗漏会很快向四周流散,油品的扩散、流淌性是导致火灾的危险因素。

1.4石油产品受热后蒸汽压升高、体积膨胀。若容器罐装过满或储存密闭容器中,会导致油罐膨胀,甚至爆炸引起火灾。

1.5油罐中重质或含有水分的油品燃烧时,燃烧的油品有的大量外溢,有的从罐内猛烈喷出形成高达70-80米的巨大火柱,火柱顺风向喷射距离可达120米左右,容易直接烧至邻近油罐,扩大受灾面积。

对国内炼油厂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在全部油罐火灾中,原油罐占40﹪,汽油罐占32﹪,柴油罐占8﹪,重质油品储罐占20﹪。由此可见,闪点低于28℃的油品占全部油罐火灾的72﹪。立式钢质油罐顶盖全部掀开占40﹪,而大多数情况下是油罐的部分顶盖掀开,造成一定的危险性。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国家法规 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o15l- 92,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年 8月 2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0.3条 本规范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说明]根据我国的规范体系,建筑类规范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本规范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型与具体设计。为了更加明确这一点,做此修改。 第二章 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 第一节 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 第2.1.1条 对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可选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应选用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说明]本规范的规定与美国、英国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类似。 20世纪 80年代初,英国 Angus 公司以水解蛋白为基料,添加适宜的氟碳表面活性剂制成了成膜氟蛋白泡沫液(FFFP), 20世纪 90丰代我国开发了这种泡沫液。该泡沫液不但具有氟蛋白泡沫液的特点,而且还具有水成膜泡沫液的成膜特点,是当今普遍使用的泡沫液种类之一。 从灭火角度,抗溶性氟蛋白泡沫液、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和抗溶性成膜氟蛋白泡沫液等也适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但其价格较贵,对单纯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本规范不推荐采用上述抗溶泡沫液。 第 2.1.1A条 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泡沫喷淋系统、泡沫枪系统、泡沫炮系统,当 采用泡沫喷头、泡沫枪、泡沫炮等吸气型泡沫产生装置时,可选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 蛋白泡沫液;当采用水喷头、水枪、水炮等非吸气型喷射装置时,应选用水 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 沫液。 [说明]水成膜、成膜氟蛋白

石油化工工程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探讨

石油化工工程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探讨

石油化工工程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探讨

石油化工工程是一个具有高风险和特殊性的行业,经常需要使用大量的可燃物质和易燃气体。面对这些挑战,有效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安全措施显得尤为重要。泡沫灭火系统作为石油化工工程中常用的一种消防设备,其设计和应用对保障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围绕石油化工工程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进行探讨。

一、泡沫灭火系统概述

泡沫灭火系统是一种常见的灭火设备,主要利用泡沫液体形成的泡沫状液体膜,覆盖可燃物表面,隔绝氧气,达到灭火的目的。在石油化工工程中,由于存在大量可燃气体和易燃物质,泡沫灭火系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消防设备。

1. 储罐区:石油化工工程中常常有大型的油罐和化工罐,这些储罐一旦发生泄漏或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储罐区域,泡沫灭火系统被广泛应用,可以在火灾发生时快速形成泡沫,有效遏制火势,降低火灾事故的扩散风险。

2. 输油管道和泵站:石油化工工程中的输油管道和泵站是易燃易爆的区域,一旦发生泄漏或火灾,将造成严重的损失。泡沫灭火系统可以在管道和泵站设备周围布置,一旦发生火灾,迅速进行泡沫喷射,控制火势,减少损失。

3. 化工设备:化工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这就需要设置泡沫灭火系统,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启动,有效控制火灾。

1. 系统可靠性:泡沫灭火系统是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关键消防设备,其设计必须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包括泡沫液体的存储、输送、喷射设备的可靠性,以及自动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启动,并且可以稳定持续地喷射泡沫,控制火势。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条主要是说明制订本规范的意义和目的,即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合理设计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减少火灾的危害,特制订本规范。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当今世界上对扑救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火灾普遍使用的灭火系统,国内外应用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效率高等优点。可以预料,随着我国四化建设的发展,尤其是石油化工工业的发展以及本规范的制订和实施,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将在我国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应用。从调查中得知,在火灾危险性大的甲、乙、丙类液体的储罐区和其他危险性场所,设计安装这一灭火系统的优越性越来越明显,但调查中也发现国内某些单位在设计、安装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使我们认识到制订我国自己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是当务之急,是保卫四化建设,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措施之一。

第1.0.2条本条说明在进行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时,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火灾危险性和着火后对国家和人身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择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型式,使该系统的设计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

第1.0.3条本条是指本规范适用和不适用的范围。根据实践经验和国际1so/D1S7076一1990以及美国消防协会NFPA11一1983标准规定,低倍数泡沫适用于下列危险性场所:即提炼、加工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以及燃油锅炉房等。

水喷雾灭火及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油罐消防的应用

水喷雾灭火及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油罐消防的应用

水喷雾灭火及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在油罐消防的应用

崔学龙Ξ 郑承勇 段新禄 周京都 宁江平 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 834000

摘要 介绍油罐区设置固定式水喷雾消防冷却水系统及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并简述水消防

系统选择、水雾喷头及空气泡沫产生器的选型、布置、系统环形供水管布置和油罐区消防供水等问题。

关键词 油罐区消防系统 水喷雾 低倍数泡沫灭火 消防供水

1 概况

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原油处理站有3个油

罐区:1个原油罐区,设置5000m 3拱顶油罐7座和2个净化油事故罐区,设置5000m 3拱顶油罐3座。

由于处理站距消防站较远,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 B 50183-2004及《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 B 50219-95的要求,油罐区消防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给水系统及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目前,油品火灾的基本扑救方式是通过泡沫灭火。泡沫灭火剂有化学泡沫灭火剂和空气泡沫灭火剂两大类。

化学泡沫灭火剂充装于100L 以下的小型灭火器内,用于扑救小型、初期火灾。

空气泡沫灭火是泡沫液与水按一定的比例经混合器混合而成,通过不同的方式最后覆盖在燃烧物质的表面或充满发生火灾的整个空间,使火灾窒息灭火。

实践证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效率高的特点,是目前行之有效的灭火手段。

2 设计基本参数

(1)拱顶罐(含罐顶)连续供给冷却水6h

的强度q 1为215L/(min ・m 2)。

(2)拱顶罐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40min 的强

度q 2为6L/(min ・m 2)。

消防工程: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简介[工程类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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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专题报告汇编(1989年9月编制)和1992年10月原商业部设计院编制的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资料介绍,低倍数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5~7L/(min.m2)混合比为3%~6%、预燃时间60~120s的情况下,灭火时间为3~5min;中倍数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4~4.4L(min.m2)混合比为8%、预燃时间60~90s的情况下,灭火时间为1~2min.在供给强度同为4L/(min.m2),时,中倍数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124s;低倍数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为459s;低倍数氟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为270s.

低倍数泡沫是指泡沫混合液吸入空气后,体积膨胀小于20倍的泡沫。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丙酮等B类的火灾,适用于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等。一般民用建筑泡沫消防系统等常采用低倍数泡沫消防系统。低倍数泡沫液有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轻水泡沫液),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及抗溶性泡沫液等几种类型。

由于水溶性可燃液体如乙醇、甲醇、丙酮、醋酸乙脂等的分子极性较强,对一般灭火泡沫有破坏作用,一般泡沫灭火剂无法对其起作用,应采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对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有较好的稳定性,可以抵抗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破坏,发挥扑灭火灾的作用。不宜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灭流动着的可燃液体或气体火灾。此外,也不宜与水枪和喷雾系统同时使用。

化工液体介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介绍

化工液体介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介绍

化工液体介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介绍

化工液体介质种类繁多,有醇类、醚类、酯类、芳香烃类等,各种介质的危险等级和水溶性等

性质也不尽相同,但用量不大,主要采用固定顶罐或内浮顶罐储存,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取决于

介质的基本化学特性和贮罐形式。笔者曾多次参与此类储罐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工程审核

及验收,积累少许心得,供同行参考。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形式和设计参数的选择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容积不大于200m3或罐壁高度小于7m

的非水溶性贮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其他化工介质贮罐都应采用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

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规定:非水溶性甲、乙、丙类固定顶贮罐可选用液

上喷射、液下喷射或者半液下喷射系统;水溶性介质贮罐可选用液上喷射或者半液下喷射系统;内浮顶贮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半液下喷射系统、液下喷射系统由于存在液体泄露风险等因素国内不常见,笔者建议设计时尽量采用液上喷射系统,再结合贮罐容积、罐壁高度和介质特性选用固定式、半固定式或者移动式。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贮罐保护面积主要依据贮罐形式决定。对于固定顶贮罐和浮盘采用易熔、易损材料制作的内浮顶罐,保护面积即为罐横截面积;对于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

内浮顶罐,则应为罐壁和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

液上喷射系统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由贮罐形式、系统形式及介质化学特性

决定。具体参数值可按照<<泡沫灭火系统设计防火规范>>第4.2.2条、4.4.2条、4.4.3条规定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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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了合理地设计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泡沫灭火系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第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

第一节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

第条对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宜选用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

第条对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第条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且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房间或敞棚内。

第条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蛋白、氟蛋白、抗溶氟蛋白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可使用淡水或海水;

二、凝胶型、金属皂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使用淡水;

三、所有类型的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严禁使用影响泡沫灭火性能的水;

四、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用水的温度宜为4~35℃。

第二节系统型式的选择

第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保护对象的规模、火灾危险性、总体布置、补救难易程度、消防站的设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第4章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泡沫灭火剂储存装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产生装置及管道等组成。泡沫灭火系统的实质也是一种水消防设施,它是将水与泡沫液按要求的比例混合,然后吸入空气产生泡沫,利用泡沫覆盖燃烧物或将保护对象淹没实现灭火。

4.1 泡沫系统形式及组成

4.1.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体积与其混合液体积之比称为泡沫的倍数,按照系统产生泡沫的倍数不同,泡沫系统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泡沫系统被广泛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使用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并早已成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及石油化工装置区等场所的消防主力军。

低倍数泡沫是指泡沫混合液吸入空气后,体积膨胀小于20倍的泡沫。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丙酮等B类的火灾,适用于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等。一般民用建筑泡沫消防系统等常采用低倍数泡沫消防系统。低倍数泡沫液有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轻水泡沫液),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及抗溶性泡沫液等几种类型。本设计选用普通蛋白泡沫液,原料易得,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泡沫稳定性及抗烧性好。

4.1.2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GB50151-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2.2.2中规定甲、乙、丙类液体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液上喷射泡沫系统是指将泡沫从燃烧液体上方施加到燃烧液体表面上实现灭火的泡沫系统。它有固定式、半固定式、移动式三种,它适用于固定顶储罐、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

浅谈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区的消防设计

浅谈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区的消防设计

第3 1 卷第 3 期
翟德峰 : 浅谈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 区的消 防设计
5 5
阀 门。
设置减压孔板 , 使每圈喷头的工作压力一致。
2 ) 控制 阀门应设置在防火堤外 , 并距储罐壁不
宜小于 1 5 m。如受 场 地 限制 , 阀门 与罐 壁 间距 无 法 达到 1 5 m时, 可采 用 隔热 材料 在 阀 门与储 罐 之 间设
第3 l 卷第 3 期 2 0 1 7 年5 月




V o l _ 3 1 NO . 3
Ma v . 201 7
T i a n j i n C h e m i c a l I n d u s t r y

工 程 与设 计 ・
浅谈 可燃液体地 上立式储罐 区的消 防设计
翟德 峰
( 天津渤海化 工集团规划设计 院, 天津3 0 0 1 9 3 )
摘要 : 本 文首 先介 绍 了可 燃 液体 地 上 立 式储罐 区的 消 防设 计现 状 , 分 别从 消防 冷却 水 系统 、 泡沫
灭 火 系统和 室外 消火栓 设计 流 量 三个 方 面做 了简要 的 分析 与研 究。 并对 消 防设 计 中一 些 注 意事
表 1 地上立式储罐冷却水 系统的保护范 围和喷水强度
0 8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 G B 5 0 1 6 0 — 2 0 0 8 ) t 、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3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10日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中国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大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公安局消防总队等五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的同志遵照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科学研究、设计和使用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结合国内历次大型及中日石油灭火试验,对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等进行验证,并专门为环泵式比例混合流程在自灌条件下适用情况进行了验证,在吸收现有科研成果和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参考了美国、日本、德国、苏联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安装、验收规范和资料,并征求了部分省、市和有关部、委所属的科研、设计、高等院校、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等部门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立式地面天然气罐区消防水和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计算书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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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数泡沫灭火和冷却水系统计算书一、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和冷却水系统计算

2个100 m3地面立式固定顶天然气储罐,罐直径3500mm罐高15820m (一)设计计算步骤

V=100m3 D=3.5m H壁=15.82m;消防泵房距灌区管线距离约为500m。

第一步:

F=3.14xD2/4=3.14×(3.5)2/4=9.62(m2)(着火罐的截面积)

F=3.14xDxH=3.14×3.5×15.82=(173.68m) (着火罐的壁)

第二步:泡沫系统设计计算:

(1)计算混合液流量:

Q=qX F/60 ……………(L/S)

式中:q为低倍数泡沫灭火供给强度,查规范(GB50151-92)得:q=12L/min•m2则Q=12L/min•m2×9.62 m2/60min=1.92(L/S)

(2) 计算泡沫产生器个数:

N计=Q/q……………………(个)

式中:q为空气泡沫产生器的强度,

N=1.92/8=0.24个,

(3)求泡沫产生器实际应安装的个数:

100m3罐选为1个Pc8

(4)求天然罐产生器实际应供混合液秒流量:

Q=q•N……………(L/S)

选个Pc8产生器时,Q=8×1=8(L/S)

(5)求泡沫枪所需混合液秒流量:

Q=q•N………………(L/S)

100m3罐直径为3.5m,故选Q=8L/S.

(6)求混合液总秒流量:

Q=Q+Q=8+8=16(L/S)

(7)求混合液管管径:

d=[4•Q/(3.14•V•103)]1/2………………(m)

式中:V为混合液的流速,不宜大于3m/s,分别代入不同数值试算,再按罐系列规格选取管径。

油库消防设计

油库消防设计

油库消防设计

油库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担负着中转、储运的重要任务,它是油品储存的基地,供应的中转站。油库所贮存的油品本身就具备了火灾危险性,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带来极大损失,后果十分严重。

一.石油库消防系统设计的重要性

一方面,消防系统的设计可以提高油库的安全系数。油库是协调原油生产、加工油品供应及其产品转让的重要环节。相对而言,其安全水平较低,消防安全系统能有效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对维护油品的稳定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油库消防系统的设计可以改善其消防方式。油库消防系统设计不仅包括冷却水系统和消防站系统,还包括泡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控制系统和灭火器材配置等,远高于一般场所的消防水平。良好的消防系统的设计可以实现消防手段的优化,促进消防方法和方法的改进,这对油库的安全至关重要。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并能起到很好的保护周围环境的作用。

二.设计要点

1.油库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的要求主要有给水压力、给水管网、消防用水量、给水范围、供水强度、冷却方法、供给时间等。

(1)消防给水压力

当油库采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给水压力不应小于达到设计消防水量时最不利点灭火所需要的压力;当油库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保证每个消火栓出口处在达到设计消防水量时,给水压力不应小于O.15MPa;消防给水系统应保持充水状态;严寒地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冬季可不充水。

(2)给水管网

一、二、三级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环状敷设;四、五级石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枝状敷设;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5000π?且油罐单排布置的油罐区,其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枝状敷设。一、二、三级油库油罐区的消防水环形管道的进水管道不应少于2条,每条管道的给量应能满足全部消防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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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地面油罐区消防给水和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摘要]油罐储油是当前应用最普遍的一种储油方式,本文主要介绍了油罐区火灾危险性及火灾原因,油罐区消防工程的容和现存问题,并根据实例,探讨了油罐区消防给水和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容和步骤。

[关键词] 立式地面油罐消防给水和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一、油罐区的火灾危险和设置消防工程的意义

(一)油罐区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主要原因

1.火灾危险性

1.1罐中油品主要是由碳氢化合物组成,受热、遇火以及与氧化剂接触都有发生燃烧的危险。油品的闪点和自燃点越低发生燃烧的危险越大。石油产品的蒸汽与空气的混合比例达到爆炸下限浓度时,遇火花即能爆炸。

1.2石油产品的电阻率在1012Ω·CM 左右,最易在装卸、罐装、泵送等作业过程中慢慢积聚产生静电荷导致油罐燃烧爆炸。

1.3粘度低的油品流动扩散性强,如有渗漏会很快向四周流散,油品的扩散、流淌性是导致火灾的危险因素。

1.4石油产品受热后蒸汽压升高、体积膨胀。若容器罐装过满或储存密闭容器中,会导致油罐膨胀,甚至爆炸引起火灾。

1.5油罐中重质或含有水分的油品燃烧时,燃烧的油品有的大量外溢,有的从罐猛烈喷出形成高达70-80米的巨大火柱,火柱顺风向喷射距离可达120米左右,容易直接烧至邻近油罐,扩大受灾面积。

对国炼油厂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在全部油罐火灾中,原油罐占40﹪,汽油罐占32﹪,柴油罐占8﹪,重质油品储罐占20﹪。由此可见,闪点低于28℃的油品占全部油罐火灾的72﹪。立式钢质油罐顶盖全部掀开占40﹪,而大多数情况下是油罐的部分顶盖掀开,造成一定的危险性。

2.油罐区火灾的主要原因

2.1明火引燃、引爆

油罐附近的烟道的火星,车辆喷出的火星、放鞭炮和烧纸的飞火、库区违章吸烟,动明火、电气焊作业等极易引燃泄露在地面的油品或引爆弥漫在空气中的油蒸汽。2001年9月凌晨4时32分,位于新路140号的市大龙洋石油,因倒油过程中油罐汽油外溢,大量挥发气体流动到160米以外的汽车库,当司机发动汽车时,火花引燃汽油挥发气体,导致灌区东北侧建筑物8个储灌发生恶性爆炸火灾。如油品泄露油蒸汽弥漫到锅炉房、灶房、配电站等处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若油罐未装阻火器,液压安全阀缺油或各封闭口不严密等原因,很容易将外火传入罐,引起燃烧或爆炸。

2.2静点火花引起爆炸

电阻率在1012Ω·CM左右的液体最容易产生聚集静电。多数油品的电阻率大于1012Ω·CM,为带静电物质,很容易产生和聚集静电荷,而且消散慢,油品在管道和泵流动时就常常会发生静电聚集。如果油罐接地电阻过大(大于100Ω),或消除静电的装置失灵,或孤立的导体(如浮顶)与油罐接触不良,很容易聚集静电荷,一旦放电形成火花,就会引燃或引爆弥漫的油蒸汽,发生火灾。

2.3雷击引起火灾或爆炸

由于油罐顶孔口关闭不严或未安装阻火器,避雷装置设计不合理或发生故障,金属罐接地过大(大于10Ω)静电荷消除不掉,混凝土油罐中钢筋未能安全电气闭合,在雷击时易引起火灾或爆炸。

2.4碰撞和摩擦火花引起火灾

若油罐的量油孔口没用有色金属制做,钢尺放入或拉出时易与量油孔口边缘摩擦而发生火花,引燃油罐油蒸汽;用钢铁造的工具开启油罐孔口或搬运时相互撞击产生火花易引燃泄漏的油蒸汽。

2.5电气原因引起火灾

油罐的主要电气设备如输电设备、线路、泵房电机照明设备等,若发生短路、漏电、接地,过负荷等故障时,产生的电弧、电火花、高热极易引燃泄漏的油及油蒸汽。若泵房电机、灯具、开关等采用非防爆型或防爆等级不够也易点燃泄漏的油蒸汽。

2.6自燃引起火灾

常见的情况如油罐中含硫油品的沉积物在消除时发生自燃,润滑油及重油加温时温度超过闪点而自燃。

2.7放火引起火灾

根据统计资料,石油储运系统发生的火灾,主要原因中明火引燃占67﹪,静电引燃占13﹪,雷击引燃占8﹪,电气故障及其他原因占12﹪。由此看出各种明火引燃是油罐火灾最主要的原因。

(二)油罐区设置消防工程的意义和消防工程的容

1. 油罐区设置消防工程的意义

由于油灌区致火因素复杂,油罐一旦发生火灾,发展蔓延十分迅速,扑救难度大,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油罐区消防工程对确保油罐安全,降低火灾扑救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油库储存的大量易燃液体,在油品转输作业中,经常散发油品蒸气,火灾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火灾。油罐发生火灾时,往往伴随着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爆炸,以及沸溢和喷溅,导致油罐破坏,造成油品流散,给扑救工作带来困难,比如发生在黄岛油库和炼油厂的火灾。因此,就

必须设置完善的灭火系统。按系统设备安装情况分类,油罐区灭火系统可分为移动式和固定式两类。移动式灭火系统就是在储罐上不安装固定灭火设备,火灾时完全靠移动灭火力量扑救火灾;固定式灭火系统具有永久固定的完整的消防设施和可靠、充足的水源,灭火时,只需启动水泵、开启有关阀门即可实施灭火。移动式灭火系统投资小,设备利用率高,维护管理较简单,适合用于储量较小的罐区。固定时灭火系统与移动式灭火系统相比,具有启动及时、安全可靠、常期处于战备状态,且操作方便及自动化程度高等优点,适合总储量或单罐容积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油罐区。

2.油罐区消防工程的容

2.1消防水源及供水系统,含水井、水池、水泵房、供水管网、消火栓、冷却水系统等。

2.2油罐泡沫灭火系统,含泡沫液罐、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混合液管网、泡沫拴、泡沫产生器等。

2.3油罐组防火提。

2.4消防道路。

2.5消防器材、装备。

二、油罐区消防系统

(一)消防水系统

水取用方便,分布广泛,在化学上呈中性,无毒,冷却效果和灭火作用非常好,因此水是最常用、最主要的灭火剂。

1.水是通过以下几种灭火作用实施灭火:

1.1冷却作用。当水于燃烧物接触或流经燃烧区时,将被加热或气化,吸收热量,从而使燃烧区温度大大降低,以致使燃烧中止。

1.2窒息作用。水气化将在燃烧区产生大量水蒸气,阻止新鲜空气进入燃烧区,降低燃烧区氧的浓度,导致燃烧强度减弱直至中止。

1.3稀释作用。水是一种很好的溶剂,可以稀释可燃物的浓度,使燃烧减弱,当可燃液体的浓度降低到可燃浓度以下时,燃烧即行中止。

1.4乳化作用。非水溶性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在形成热波之前,以较强的水雾射流灭火,可在液面形成“油包水”型乳液,可以使液体表面受到冷却,使可燃蒸气产生的速率降低,致使燃烧中止。

2.消防水源

消防水源是为消防给水设备提供足够消防用水的储水设施,是确保灭火成功的基本保证。加强消防水源的建设、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消防水源有天然水源,市政管网,消防水池三类。

3.消防给水管网

给水管网是油库的一种重要的消防水源,按布置方式分,可分为环状管网和支状管网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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