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
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
居民小区用水量的计算3.6.1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3.6.1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6.3、3.6.4条计算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3.6.5条和第3.6.6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表3.6.1 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注:1 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Ng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2 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 服务人数大于表3.6.1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1.9条的规定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1.10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流量;3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A 公共建筑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3.6.5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第3.6.6条计算管段节点流量。
3.6.1B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6.1、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2 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3 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4 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
用水量计算方法
1 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3.6.1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条计算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条和第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表3.6.1 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注:1 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Ng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2 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 服务人数大于表3.6.1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流量;3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A 公共建筑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第条计算管段节点流量。
3.6.1B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6.1、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2 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3 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4 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
设计补水量不宜大于建筑物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且不得小于建筑物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3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压供水时,应按本条第1、2款计算设计流量后,将两者叠加作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3.6.4 住宅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列步骤和方法计算:(3.6.4-1)1 根据住宅配置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使用人数、用水定额、使用时数及小时变化系数, 可按式(3.6.4-1)计算出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式中: uo——生活给水管道的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qo——最高用水日的用水定额,按本规范表3.1.9取用;m——每户用水人数;Kh——小时变化系数, 按本规范表3.1.9取用;Ng——每户设置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数;T——用水时数(h);——一个卫生器具给水当量的额定流量(L/s)。
用水量计算方法
用水量计算方法用水量计算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表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每户Ng3 4 5 6 7 8 9 10qokh350 10200 9600 8900 8200 7600 ———400 9100 8700 8100 7600 7100 6650 ——450 8200 7900 7500 7100 6650 6250 5900 —500 7400 7200 6900 6600 6250 5900 5600 5350 550 6700 6700 6400 6200 5900 5600 5350 5100 600 6100 6100 6000 5800 5550 5300 5050 4850 650 5600 5700 5600 5400 5250 5000 4800 4650 700 5200 5300 5200 5100 4950 4800 4600 4450注:1 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Ng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2 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 服务人数大于表3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原规范2003版设计流量计算存在下列问题:a. 3000人以上支状管道计算无依据;b. 3000人以下环状管道计算无依据;c. 在3000人前提下按设计秒流量式(3.6.4)计算和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得到两种结果;d. 居住小区给水支管按最大小时平均秒流量计算偏小,与住宅按概率法计算设计秒流量不能銜接;e. 公共建筑区给水管道计算无依据。
通过研究分析,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版的居住小区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概率公式和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方法进行比对,从而找到两种计算方法衔接点。
用水量计算方法
用水量计算3.6.1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3.6.1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条计算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条和第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表3.6.1 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注:1 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Ng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2 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 服务人数大于表3.6.1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流量;3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A 公共建筑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第条计算管段节点流量。
3.6.1B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6.1、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2 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3 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4 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
设计补水量不宜大于建筑物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且不得小于建筑物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3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压供水时,应按本条第1、2款计算设计流量后,将两者叠加作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
居民小区用水量的计算3.6.1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3.6.1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6.3、3.6.4条计算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3.6.5条和第3.6.6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表3.6.1 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注:1 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Ng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2 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 服务人数大于表3.6.1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1.9条的规定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1.10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流量;3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A 公共建筑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3.6.5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第3.6.6条计算管段节点流量。
3.6.1B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6.1、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2 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3 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4 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
小区给水量、排水量计算
新建小区给水量、排水量计算1、给水量计算根据公式:最大小时用水量:Q=n*q*k /24000 (m3/h)其中:n为小区设计人数(人),取17000×3.5人;q为单位用水定额(L/人·d),取250L/d;k为时变化系数,取2.0;Q为最大小时生活用水量(m3/h)。
所以:Q=n*q*k /24,000=(17000×3.5人×250L/人·d)×2.0/24000=1239.58 m3/h=344.33 L/s又根据公式: Q=F﹡V=πD2 V/4Q 为最大秒生活用水量(m3/s),取1239.58/3600 m3/sF为管道截面面积(m2)V为水流速度(m/s),取1.6 m/s则:D=0.5236米所以小区最高峰用水量时给水管管径为DN550。
2、排水量计算根据公式:Q=qNK/86400(L/s)N为小区设计人数(人),取17000×3.5人;q为单位用水定额(L/人·d),取250L/d;K为时变化系数,取1.5;Q为污水设计最大流量(L/s)。
所以:Q = 250×17000×3.5×1.5/86400 = 258.25 L/s = 929.7m3/h。
坡度i取0.008,则查表得排水管管径为DN800,流速为2.4米/秒,所以小区污水排水管管径为DN800。
埋地干管和立管管径一样DN100就可以了。
排出管4个单元的话需要8根,每个单元厨房一根,厕所一根。
厕所要DN150,厨房可以采用DN100的,但最好也采用DN150为宜。
当然有计算公式,不过很麻烦。
这个根据经验完全可以确定的。
铸铁管是不允许用作燃气管的,原因是铸铁管没有韧性,由于地下各种复杂的环境,比如说:温度、外力等等。
正常燃气管用的是pe管,和无缝钢管。
pe管是不需要防腐的,钢管正常用冷缠带即可。
正常埋深是0.8米,具体要看在什么地方埋管。
建筑小区生活用水量计算.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4)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Q4) 水景用水应循环使用。水景用水量按所需要的补充水量确定。循环系统 的补充水量应根据蒸发、飘失、渗漏、排污等损失确定,室内工程宜取循环流 量的1%~3%;室外工程宜取循环水流量的3%~5%。 (5)道路、广场用水量(Q5) 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m2.d)计算。 (6)公用设施用水量(Q6) 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计算参数, 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式中
Q1——最高日生活用水量(L/d);
Qi—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L/(人.d)),按表1-2-1选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1-2—1
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2)公共建筑用水量(Q2)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并采用表 1-2-2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Q1 Q2 Q3 Q4 Q5 Q6 同上所述。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7)未预见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Q7) 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8)消防用水量(Q8) 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计入正常用水量。 2.最高日用水量 小区的最高日生活用水量为: Dd=(1.10—1.15)(Q1+ Q2 +Q3+ Q4+ Q5 +Q6) 式中 Dd——最高日生活用水量(L/d)
表1-2-2宿舍、旅馆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3)绿化用水量(Q3) 绿化浇灌用水定额应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土壤理化性质、浇灌 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当无相关资料时,小区绿化浇灌用水定 额可按浇灌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
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
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小区的总用水量。
总用水量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计算得出:1.确定小区的总户数:统计小区的住户数量,包括住宅楼、别墅等不同类型的住宅。
2.确定每户的平均用水量:对于不同的住宅类型,每户的平均用水量可能有所不同。
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调研的方式获得每户的平均用水量。
3.计算小区的总用水量:将每户的平均用水量乘以总户数,即可得到小区的总用水量。
上述方法可以得到小区的总用水量,但是为了更加准确地计算用水量,我们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季节性因素:小区的用水量往往会受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例如,夏季由于洗浴用水和灌溉用水增加,用水量会相对较高。
因此,在计算用水量时需要根据季节的不同进行调整。
2.特殊活动:小区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活动,如洗衣日、植树日等,这些活动会导致用水量的增加。
在计算用水量时,需要将这些特殊活动的水量考虑在内。
3.漏水量:漏水是造成用水浪费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准确计算用水量,需要对小区内的管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修复漏水问题。
除了计算用水量,我们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住宅小区的用水量,以减少用水资源的浪费。
以下是一些建议:1.安装节水设备:在小区内安装节水设备,如节水淋浴头、节水马桶等,可以有效减少用水量。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住户对节约用水的意识,鼓励他们主动采取节水措施。
3.引入水表计费制度:将小区的用水费用与实际用水量挂钩,可以刺激住户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4.定期检查管道:定期检查小区内的水管道,及时发现和修复漏水问题,减少漏水损失。
综上所述,通过合理计算小区的用水量,并采取相应的节水措施,可以有效管理和利用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浪费。
这对于住宅小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
居民小区用水量的计算361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3.6.1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6.3、364条计算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365条和第3.6.6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表3.6.1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注:1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Ng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2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服务人数大于表3.6.1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1.9条的规定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 3.1.10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3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A 公共建筑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 3.6.5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第3.6.6条计算管段节点流量。
3.6.1B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 3.6.1、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2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3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4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3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2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
设计补水量不宜大于建筑物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且不得小于建筑物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3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压供水时,应按本条第1、2款计算设计流量后,将两者叠加作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根据住宅户数计算供水流量
根据住宅户数计算供水流量住宅供水流量是指住宅小区或楼群中所有住户使用水的总流量。
计算住宅供水流量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住宅户数、住宅类型和平均用水量等。
下面将逐步介绍如何根据住宅户数计算供水流量。
其次,了解住宅类型和开发商的供水规范。
不同类型的住宅可能有不同的供水规范,这通常是由住宅开发商或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
例如,高层住宅可能会有更高的供水要求,因为其水压可能会较低。
了解住宅类型和供水规范可以帮助正确计算供水流量。
接下来,确定每户的平均用水量。
平均用水量是指每户住宅在一定时间内(例如一天或一个月)使用的水的平均量。
平均用水量通常是根据过去的数据和经验估计得出的。
可通过物业管理公司、居民调查或参考相关行业标准来获取平均用水量。
然后,将每户的平均用水量与住宅户数相乘,即可计算出供水流量。
例如,如果住宅小区有100户住宅,每户的平均用水量为50立方米(m^3),那么供水流量为100户*50m^3/户=5000m^3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来调整供水流量。
例如,如果住宅小区中有商业用途的单位或公共设施,如商店、餐厅或游泳池,则需要将它们的用水量纳入计算。
这些额外的用水需求可以通过与相关单位协商或参考相关数据来确定。
最后,为确保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还应该考虑不同供水峰值时段的供水流量。
住宅小区中的用水量通常在早晚高峰时段会有所增加,这需要在计算供水流量时予以考虑。
可以通过在住宅小区内安装流量计或峰值检测装置来了解不同时段的用水量,并根据这些数据进行供水流量的计算与调整。
总而言之,根据住宅户数计算供水流量需要考虑住宅户数、住宅类型、开发商的供水规范、每户的平均用水量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这样可以确保供水系统可以满足住宅小区的用水需求,并在不同的供水峰值时段保持稳定可靠的供水。
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
居民小区用水量的计算3.6.1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3.6.1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6.3、3.6.4条计算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3.6.5条和第3.6.6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表3.6.1 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注:1 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Ng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2 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 服务人数大于表3.6.1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1.9条的规定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1.10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流量;3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A 公共建筑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3.6.5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第3.6.6条计算管段节点流量。
3.6.1B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6.1、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2 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3 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4 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
小区水量计算及管径确定
Qdg=∑q0*N/1000 Qhg= Qd*Kh/T Qdp= Qdg*90~100%
250
24
2.6
1631.0
176.7
1467.9
6
12
1.5
62.8
7.9
56.5.4
2
12
1.0
120.0
10.0
1819.8 2001.78
195.7 215.32
1529.8 1682.80
注:消防水量仅于校核管网计算,不计入正常用水量 s,最大也不宜大于1.5m/s.与消防合用时,消防时流速不应大于2.5m/s.
最大时 排水量 (m3/h) Qhp= Qhg*90~100% 159.0
7.1 1.1
167.2 183.88
用水量
144 108
管径估算
0.18
说明:小区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速一般可按0.6~0.9m/s设计,最小不得小于0.5m/s,最大也不宜大于1.5m/s
消防时流速
0.36
小区给排水计算表
用水
用水
时变化
最高日
最大时
最高日
定额
时间
系数
用水量
用水量
排水量
(L)
(h)
(m3/d)
(m3/h)
(m3/d)
q0
T
Kh
小区给排水计算
用水项目
用水 单位
单位 数量
住宅
戶数 1864
每戶人数
N
3.5
人·日
6524
商业
11190
m2·日
10467
幼儿园
人·日
120
绿化及浇洒道路
m2·日
小区供水日供水量计算公式
小区供水日供水量计算公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小区供水日供水量的计算变得愈发重要。
合理的供水计算可以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同时也能够有效地节约水资源,减少浪费。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小区供水日供水量的计算公式,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知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小区供水日供水量的计算公式。
一般来说,小区供水日供水量的计算公式为:日供水量 = 居民用水量 + 商业用水量 + 公共设施用水量 + 消防用水量 + 生产用水量 + 浪费用水量。
其中,各项用水量的计算方法如下:1. 居民用水量,居民用水量可以根据小区的居民人口数来估算。
一般来说,每人每天的用水量在100-150升左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商业用水量,商业用水量可以根据小区内商业设施的种类和规模来估算。
一般来说,商业用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不会太大,但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考虑和计算。
3. 公共设施用水量,公共设施用水量包括小区内的公共厕所、游泳池、健身房等设施的用水量。
这部分用水量可以根据设施的规模和使用频率来进行估算。
4. 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是指小区内消防设施的用水量。
一般来说,消防用水量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计算,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供水。
5. 生产用水量,生产用水量是指小区内生产设施的用水量。
这部分用水量一般较小,但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考虑和计算。
6. 浪费用水量,浪费用水量是指小区内由于管网漏损、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用水浪费。
这部分用水量需要尽量减少,以提高供水的利用率。
通过以上公式和计算方法,我们可以比较准确地计算出小区供水日供水量。
这一计算结果可以为小区供水系统的设计和运行提供重要参考,帮助小区管理方更好地规划和管理供水工作。
除了日供水量的计算,我们还需要关注小区供水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一方面,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水设施,及时发现和修复漏损,减少浪费用水量。
另一方面,要加强供水管网的管理,提高供水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
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在规划和设计住宅小区时,准确计算用水量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的用水量计算不仅有助于确定供水设施的规模和配置,还能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常用水需求,同时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住宅小区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住宅小区的用水量主要由居民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绿化用水、消防用水和未预见用水量等部分组成。
居民生活用水量是住宅小区用水量的主要组成部分。
其计算通常基于居民的人均日用水量标准和小区的居住人数。
人均日用水量标准会受到地区、生活习惯、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在我国城市地区,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在 120 升至 200 升之间。
例如,假设一个小区有 1000 户居民,每户平均 3 人,人均日用水量为 150 升,那么居民生活日用水量= 1000 × 3 × 150 ÷ 1000 = 450 立方米。
公共建筑用水量则包括小区内的商业服务设施、学校、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等建筑的用水。
计算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用水定额和其建筑面积或使用人数来确定。
比如,商业服务设施的用水定额可能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5 升/日,如果小区内有 2000 平方米的商业服务设施,那么其日用水量= 2000 × 5 ÷ 1000 = 10 立方米。
绿化用水量取决于小区绿化面积、绿化植物的种类以及当地的气候条件。
一般按照每平方米绿化面积每天的用水量来计算。
在干旱地区,绿化用水量可能较大;而在湿润地区,相对会少一些。
以常见的每平方米 2 升/日计算,如果小区绿化面积为 5000 平方米,那么绿化日用水量= 5000 × 2 ÷ 1000 = 10 立方米。
消防用水量是为了满足小区在火灾发生时的灭火需求。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需要根据相关的消防规范和小区的建筑类型、规模来确定。
通常,消防用水量是按照一次火灾所需的最大用水量来计算的,并且在计算总用水量时,只考虑在火灾发生期间的用水量。
[复习]住宅小区用水量计算方法
居民小区用水量的计算3.6.1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3.6.1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6.3、3.6.4条计算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3.6.5条和第3.6.6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表3.6.1 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注:1 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Ng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2 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 服务人数大于表3.6.1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1.9条的规定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1.10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流量;3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A 公共建筑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3.6.5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第3.6.6条计算管段节点流量。
3.6.1B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6.1、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2 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3 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4 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
小区给水量、排水量计算
新建小区给水量、排水量计算1、给水量计算根据公式:最大小时用水量:Q=n*q*k /24000 (m3/h)其中:n为小区设计人数(人),取17000×3.5人;q为单位用水定额(L/人·d),取250L/d;k为时变化系数,取2.0;Q为最大小时生活用水量(m3/h)。
所以:Q=n*q*k /24,000=(17000×3.5人×250L/人·d)×2.0/24000=1239.58 m3/h=344.33 L/s又根据公式: Q=F﹡V=πD2 V/4Q 为最大秒生活用水量(m3/s),取1239.58/3600 m3/sF为管道截面面积(m2)V为水流速度(m/s),取1.6 m/s则:D=0.5236米所以小区最高峰用水量时给水管管径为DN550。
2、排水量计算根据公式:Q=qNK/86400(L/s)N为小区设计人数(人),取17000×3.5人;q为单位用水定额(L/人·d),取250L/d;K为时变化系数,取1.5;Q为污水设计最大流量(L/s)。
所以:Q = 250×17000×3.5×1.5/86400 = 258.25 L/s = 929.7m3/h。
坡度i取0.008,则查表得排水管管径为DN800,流速为2.4米/秒,所以小区污水排水管管径为DN800。
埋地干管和立管管径一样DN100就可以了。
排出管4个单元的话需要8根,每个单元厨房一根,厕所一根。
厕所要DN150,厨房可以采用DN100的,但最好也采用DN150为宜。
当然有计算公式,不过很麻烦。
这个根据经验完全可以确定的。
铸铁管是不允许用作燃气管的,原因是铸铁管没有韧性,由于地下各种复杂的环境,比如说:温度、外力等等。
正常燃气管用的是pe管,和无缝钢管。
pe管是不需要防腐的,钢管正常用冷缠带即可。
正常埋深是0.8米,具体要看在什么地方埋管。
小区给水量排水量计算
小区给水量排水量计算小区是指一面围墙所围成的居住区域,它是一个完整的生活单元,包括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
给水量和排水量是小区水利设施设计中需要考虑和计算的重要指标。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小区给水量和排水量的计算方法。
一、小区给水量计算1.计算居民的人口数量:根据小区的住宅数量和居住人数,计算小区的居民总人口数量。
一般情况下,计算公式为:居民总人口数=小区住宅数量×平均人口数2.计算小区的人均用水量: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小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小区的人均用水量。
一般情况下,小区的人均用水量在180-220升/人/天之间。
3.计算小区的给水量:通过居民总人口数和人均用水量,计算小区的给水量。
计算公式为:小区排水量计算是根据小区的居民数和运营设施来确定的。
排水量的计算方法一般有面积法、综合法和设计法等。
下面我们介绍一种典型的计算方法,综合法。
1.计算小区的居民总人口数:根据前面的步骤,通过小区的住宅数量和平均人口数计算出小区的居民总人口数。
2.判断小区的运营设施: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判断小区是否配备了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运营设施。
3.计算小区的排水量:根据居民总人口数和运营设施情况,计算小区的排水量。
一般情况下,小区的排水量在100-150升/人/天之间。
小区排水量=居民总人口数×排水量系数其中,排水量系数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商业设施定为1.5,办公设施定为0.7,公共设施定为1.2小区的给水量和排水量是小区水利设施设计的重要依据,通过合理的计算可以满足居民的用水需求和有效处理废水,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行和生活质量。
然而,小区的给水量和排水量计算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例如地区的气候条件、居民的用水习惯等因素也会对计算结果产生影响。
因此,在进行小区给水量和排水量计算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参考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计算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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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用水量的计算
3.6.1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
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3.6.1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
3.6.3、3.6.4条计算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
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3.6.5条和第3.6.6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
表3.6.1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
注:1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Ng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2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服务人数大于表3.6.1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1.9条的规
定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
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1.10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流量;
3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原规范2003版设计流量计算存在下列问题:
a.3000人以上支状管道计算无依据;
b.3000人以下环状管道计算无依据;
c.在3000人前提下按设计秒流量式(3.6.4)计算和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得到两种结果;
d.居住小区给水支管按最大小时平均秒流量计算偏小,与住宅按概率法计算设计秒流量不能銜接;
e.公共建筑区给水管道计算无依据。
通过研究分析,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版的居住小区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概率公式和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方法进行比对,从而找到两种计算方法衔接点。
此衔接点(即居住小区给水管道服务人数)与住宅最髙日用水量定额qo、用水小时变化系数Kh、每户卫生器具当量数N有关。
为此确定居住小区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准则:表3.6.1中的人数就是两种计算方法的銜接点:
a.居住小区给水管道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衔接点(人数)时,住宅按3.6.4概率公式计算设计秒流量作为管段流量,居住小区配套设施(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按3.6.5平方根法公式和3.6.6同时用水百分数法公式计祘设计秒流量作为节点流量;
b.居住小区给水干管服务人数大于衔接点(人数)时,住宅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作为管段流量,居住小区配套设施(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的规模与小区规模成正比,另一方面其最大用水时时段与住宅的最大用水时时段基本重合,故这部份流量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作为节点流量;
c.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的用水时间(寄宿学校除外)与住宅的最大用水时并不重合。
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都与住宅最大用水时不重合,均以平均小时流量计算节点流量是有安全余量的;
3.6.1A公共建筑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3.6.5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第
3.6.6条计算管段节点流量。
3.6.1A由于公建区各类公共建筑α值、qo、kh不同,公建小区管段按设计秒流量公式3.6.5条和3.6.6计算。
给水管段供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建筑物时,应按加权平均法求得计算α值;用水密集型的建筑以节点流量计入计算管段。
3.6.1B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6.1、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
2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
3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
4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1B本条规定了小区引入管的计算原则。
第1款的规定系与本规范第3.1.7条相呼应,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应在引入管计算流量基础上乘
1.10~1.15系数。
第2款系由原第3.5.1条后半段移至本条。
第3款规定是为了保证小区室外给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当支状布置时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
第4款规定小区环状管道管径相同,一是简化计算,二是安全供水。
3.6.3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
2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
设计补水量不宜大于建筑物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且不得小于建筑物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
3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压供水时,应按本条第1、2款计算设计流量后,将两者叠加作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3.6.3高层建筑的室内给水系统,一般都是低层区由室外给水管网直接供水,室外给水管网水压供不上的楼层,由建筑物内的加压系统供水。
加压系统设有调节贮水池,其补水量经计算确定,一般介于平均用水时流量与最大用水时流量之间。
所以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秒流量,就由直接供水部分的设计秒流量加上加压部分的补水流量组成。
3.6.4住宅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列步骤和方法计算:
(3.6.4-1)
1根据住宅配置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使用人数、用水定额、使用时数及小时变化系数,可按式(3.6.4-1)计算出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式中:uo——生活给水管道的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qo——最高用水日的用水定额,按本规范表3.1.9取用;
m——每户用水人数;
Kh——小时变化系数,按本规范表3.1.9取用;
Ng——每户设置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数;
T——用水时数(h);
0.2——一个卫生器具给水当量的额定流量(L/s)。
2根据计算管段上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可按式(3.6.4-2)计算得
(3.6.4-2)
出该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的同时出流概率:
式中:u——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同时出流概率(%);
αc——对应于不同uo的系数,查本规范附录C中表C;
Ng——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3根据计算管段上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同时出流概率,可按式(3.6.4-3)计算该管段的设计秒流量:
qg=0.2·U·Ng(3.6.4-3)
式中:qg——计算管段的设计秒流量(L/s)。
注:1为了计算快速、方便,在计算出uo后,即可根据计算管段的Ng值从附录E的计算表中直接查得给水设计秒流量qg。
该表可用内插法;
2当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超过表E中的最大值时,其设计流量应取最大时用水量。
(3.6.4-4)
4给水干管有两条或两条以上具有不同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
概率的给水支管时,该管段的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应按式(3.6.4.-4)计算:
式中:uo——给水干管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uoi———支管的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Ngi——相应支管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3.6.4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计算按用水特点分两种类型:一种为分散型,如、住宅、宿舍(I、II类)、旅馆、酒店式公寓、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学校等,其用水特点是用水时间长,用水设备使用情况不集中,卫生器具的同时出流百分数(出流率)随卫生器具的增加而减少;另一种是密集型,如宿舍(III、IV类)、工业企业的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等,采用同时给水百分数计算方法。
而对分散型中的住宅的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采用了以概率法为基础的计算方法。
对于公建部分,仍采用原规范平方根法计算。
公式3.6.4-1和3.6.4-2分子中需乘以100,才与附录E中U和Uo相吻合。
由于概率法中的随机事件应是同一事件,也就是说应是每一种卫生器具分别计算,然后再计算它们的组合的概率,本条的计算法将卫生器具给水当量作为随机事件是运用了“模糊”的概念,要求纳入计算的卫生器具的额定流量基本相等。
因此大便器延时自闭冲洗阀就不能将它的折算给水当量直接纳入计算,而只能将计算结果附加1.10L/s流量后作为设计流量。
公式3.6.4-4是概率法中的一个基本公式,也就是加权平均法的基本公式,使用本公式时应注意:
1)本公式只适用于各支管的最大用水时发生在同一时段的给水管道。
而对最大用水时并不发生在同一时
段的给水管道,应将设计秒流量小的支管的平均用水时平均秒流量与设计秒流量大的支管的设计秒流量叠加成干管的设计秒流量。
第3.6.1条的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就是采用此原则。
2)本公式只适用于枝状管网的计算,不适用于环状管网的管段设计流量的确定。
3.1.9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可根据住宅类别、卫生器具设置标准按表3.1.9确定。
表3.1.9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注:1当地主管部门对住宅生活用水定额有具体规定时,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2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绿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表3.1.10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注:1除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水定额中含食堂用水,其它均不含食堂用水;
2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L~60L;
3医疗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空调用水应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