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3篇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3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过程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分析,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委托法律服务内容1. 核查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及合法身份;2. 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3. 对拟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性质、投资方向、投资策略等进行合规性分析;4. 对基金交易结构及相关交易安排进行法律合规性分析;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并对相关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和提示。
三、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真实、完整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法律服务费用;3. 甲方应尊重乙方律师的专业判断,不得要求乙方律师做出不合法或不合理承诺。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履行法律服务义务;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充或修改;3. 乙方应按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4.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2.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法律服务完成后,甲方应在__日内支付剩余的法律服务费用。
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
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基金备案部门:我们接到贵部门的委托,就基金备案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现将意见如下:一、法律依据基金备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基金销售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备案的要求根据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基金公司应当在产品发行前,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
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基金公司的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产品的基本信息等。
备案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
三、备案的程序1.备案申请阶段基金公司在准备备案材料时,应当确认备案所需的信息是否齐全、准确。
备案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基金公司章程、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基金业务团队及管理人的简历等。
2.备案审查阶段协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基金的合法合规性、基金公司及管理人的资质、基金募集方式等。
审查材料涉及到商业秘密的,应当保密。
3.备案审核结果协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后,将作出审核结果。
若备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协会将发给备案通知书,允许基金公司发行产品;若备案存在问题,协会将发给不通过的审核意见,并要求基金公司进行整改。
四、法律意见基金备案是基金公司合法运作的前提,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提出以下法律意见:1.基金备案应当依法提交申请,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基金公司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程序,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2.协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协会应当对备案材料进行保密处理,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3.备案结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至关重要,基金公司应当根据备案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
总之,基金备案是基金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是依法合规的重要环节。
基金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申请和审核,确保备案程序的透明度和备案结果的合法性。
同时,协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公司法律意见书
基金公司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就基金公司的相关法律问题向您提供以下法律意见:基金公司是一种以集合投资方式进行资金融通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行为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范。
基金公司应当按照《基金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基金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公司的设立需要依据《基金公司法》的规定,提交设立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资料,同时需要具备一定资本金,并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方可设立。
根据《基金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基金公司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条件,且不得违反刑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基金公司的经营行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公司的经营行为受到《基金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基金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基金销售、基金管理、投资决策等业务活动。
基金公司应严格遵守投资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基金公司的稳定运营。
再次,基金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基金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监测等工作,对违规行为和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处理。
基金公司应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保护,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最后,基金公司应加强合规稽查和监管合规。
基金公司应注重合规稽查工作,遵守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和调查,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履行职责。
基金公司应及时纠正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问责。
综上所述,基金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合规稽查和监管合规水平,以确保基金公司的稳定运营和资金安全。
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实用模板
关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二0一六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前言 (3)声明事项 (3)工作内容 (3)文件审查 (4)第二部分正文 (5)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性审查 (5)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性审查 (5)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合法性审查 (6)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资质性审查 (6)4.1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执业资格及取得方式 (6)4.2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信息 (6)4.3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及兼职情况审查 (6)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结果性审查 (7)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整体结论性意见 (7)【律师签字页】 (8)第一部分前言▪声明事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一家于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执业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接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委托,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本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公告》等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采取尽职调查查验方式,审阅公司书面材料、搜索互联网及数据库、公司实地核查、人员访谈、工商行政机关外调等,并保存了相关尽职调查的工作记录及工作底稿。
保证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律所及经办律师同时承诺,同意将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作内容1、本所律师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交给*******公司。
基金业法律意见书
基金业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已对基金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并就此事提供以下法律意见:一、概述基金业是指通过募集公众资金进行投资活动的经济行为。
基金业在我国属于合法经营的金融业务,但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基金业的合法性基金业属于金融业务,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核准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合法从事基金业务。
客户在进行基金投资时,应选择合法经营的基金公司合作。
三、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是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协议。
《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基金合同应包含基金的名称、投资目标和方针、投资策略、基金资产的投资范围、基金份额的发行和回购条件等内容。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基金的安全运作。
四、基金销售基金销售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不同渠道销售基金份额,如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
销售基金时,应向投资者提供与基金有关的书面材料,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
销售人员应当按照证券法和基金法的规定,妥善处理投资者提问和投诉,并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
五、基金投资的监督管理基金业的监督管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我国设立了基金业协会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基金业进行监管。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证券法和基金法的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业务运营情况,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
六、风险提示基金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谨慎选择和管理自己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在向投资者销售基金时,应提供充分的风险提示,确保投资者了解风险程度并自主决策。
投资者在选择基金产品时,应仔细研究基金的投资策略、历史业绩等,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以上为我们就基金业的法律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请注意,本意见书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解决。
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就投资基金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请您注意,本意见书基于我们的理解和解释,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决策的依据。
如有必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首先,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集合投资者资金进行的投资形式。
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应遵守《投资者保护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您作为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对基金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包括核查基金公司的合法资质、信用评级、过往业绩、管理团队等。
同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方式、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点,并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三,您应当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因素。
投资基金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种风险。
您需要明确了解这些风险,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第四,基金公司及其基金经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投资者因信息披露不当导致损失,可以依法维权。
最后,投资者在处理与基金公司的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要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判断。
需要提醒的是,本意见书并不能覆盖所有相关法律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您还需要根据基金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进行综合考虑。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为准确的意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们提供的意见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我综合考虑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在本领域的经验,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你提供以下建议:
一、合规性问题
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你应当严格遵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性问题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设立并合法注册,备案存续。
同时,在运作过程中,应遵守投资比例、信息披露、募集行为等方面的规定。
二、风险控制问题
在投资活动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你需要加强对投资标的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者的权益。
同时,建议你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制度和风控机制,合理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潜在的损失。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投资者信息的保密与安全。
建议你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基金的情况。
同时,需要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确保投资者资格的合规性。
四、其他事项
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你还需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了解具体要求。
此外,你还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意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公司的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仅为初步的法律意见,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根据实际情况的具体分析,并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
祝好!
此致
法律意见书签名
日期。
基金备案出法律意见书
基金备案出法律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们经过研究并仔细分析了基金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就此事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基金备案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基金管理人成立或者发行新的投资基金,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成立投资基金需要进行备案手续,以便监管部门对基金的投资方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规范。
二、基金备案的程序基金备案的程序可分为三步:1.准备备案申请材料: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备案申请材料,包括基金合同、基金募集说明书、投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2.提交备案申请:基金管理人完成备案申请材料后,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备案申请,并按规定支付备案费用。
3.审核备案申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
如备案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备案申请将予以通过。
三、对基金备案的建议1.加强备案材料的准备工作:基金管理人在准备备案申请材料时,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阅和审计,以避免备案申请被退回或延误备案时间。
2.加强内部风控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内部风控制度和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基金投资方向、运作情况以及内部业务流程的监管和控制,以避免在备案过程中因为内部问题被监管部门挑剔。
3.遵守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在备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等,确保备案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基金备案是基金管理人成立或发行新的投资基金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律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备案申请材料,并建立健全内部风控体系,确保备案申请的有序进行和顺利通过。
此致敬礼。
股份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股份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根据贵方要求,我们就股份投资基金法律事宜为贵方提供法律意见。
本意见书将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说明。
一、股份投资基金的定义和主要规定股份投资基金是指以股份形式发行的集合投资工具,由基金管理公司与合格投资者签订基金管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筹集资金并投资于特定的金融工具,追求资金增值。
股份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管理均受制于《股份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股份投资基金设立的手续和条件1. 设立手续:申请人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包括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申请书、基金合同、基金销售文件等。
经证监会审核并批准后,方可正式设立。
2. 设立条件: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具备较高的实力和声誉、有足够的管理经验、合法合规经营等。
三、股份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特点1. 运作方式:股份投资基金以集合投资的方式进行运作,由基金管理公司代表投资者管理基金资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
2. 特点:股份投资基金具有投资灵活性高、流动性好、分散风险等特点,适合那些希望通过资本市场参与投资的投资者。
四、股份投资基金的法律责任和义务1. 基金管理公司的责任: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保证公平、公正、诚信地行使基金管理权利,对基金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投资,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
2. 投资者的义务: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缴纳基金份额认购款,并接受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决策。
五、股份投资基金的监管举措和风险管理1. 监管举措:证监会对股份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进行监管,包括审批设立手续、监督基金管理公司履行职责等。
2. 风险管理: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及时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股份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的工具,具有投资灵活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适合那些希望参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
专项法律意见书
专项法律意见书专项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详细版)律师事务所就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等变更)事宜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文本较为详细。
编号:专字第号致: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申请机构”)的委托,担任公司申请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登记事项(以下简称为“本次申请”)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___(以下简称“___”)于2016年02月05日发布的___[2016]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本所现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相关事宜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___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申请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经对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查阅了公司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公司章程等方面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本所认为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律意见书指引》、《内部控制指引》、《XXX》、《XXX》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所为本次申请出具的本专项法律意见书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向本所提供了全部必要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这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复印件与原件、副本与正本一致,签字和印章真实有效。
本所仅就本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评价公司的投资能力和持续合规情况。
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只能用于本次申请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募基金法律意见书
公募基金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们针对公募基金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公募基金是指由公众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的、由专业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一种集中投资工具。
公募基金的设立和运作需要遵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简要阐述。
1. 公募基金的设立:首先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的规定,如设立目的符合基金法第四条规定,按照程序申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设立基金并在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交易。
2. 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基金管理人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基金管理人牌照。
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良好的声誉、专业的从业经验、充足的资本和合理的组织结构,同时应符合《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
3. 投资范围和限制:根据《基金法》规定,公募基金投资的范围应当以提高投资者财产收益为目标,同时要求必须具备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范围应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投资于股票、债券、期货等资产,同时还可以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
此外,《基金法》还明确规定了投资比例的限制,如对于股票投资的比例,公募基金的投资比例不能超过其基金资产净值的80%。
4. 投资者保护: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基金法》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或者误导性的信息。
公开募集的公募基金要在募集期内接受投资者申购,并在规定期限内发行基金份额,确保投资者的申购权利。
5. 财产的安全保障:公募基金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基金财产的安全性。
基金管理人还应建立风险管理措施,对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综上所述,公募基金的设立和运作需要遵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在公募基金设立过程中,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取得基金管理人牌照,同时需遵循投资范围和比例的限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采取措施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
私募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方:鉴于您计划成立一家私募基金并进行备案申请,我司对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就备案申请提交法律意见书,以供参考。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私募基金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方可合法经营。
一般而言,备案申请应包括基金合同、拟任职人员资格文件、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基金托管协议等文件的提交。
针对您的私募基金备案申请,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1.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是私募基金设立必备文件之一,应当明确规定基金的名称、类型、投资策略、投资范围、风险提示、基金份额的发放与赎回等事项,且合同条款应合法、合规。
此外,应在基金合同中规定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运作方式,并明确基金管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基金经营合法、合规。
2. 资格文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备案申请中,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材料予以证明。
3. 机构章程:基金管理公司章程是备案申请的重要文件之一,应明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对基金合同履行的承诺和责任等。
基金管理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风险控制与合规规定,以确保私募基金经营风险可控。
4. 托管协议:私募基金托管协议是备案申请的一项重要文件,托管协议须与托管银行签署,同时应明确规定基金托管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权责,确保私募基金资产安全。
根据以上几点法律意见,我们认为您已经具备提交备案申请的条件。
但请注意,备案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预见的风险,因此任何未来违反备案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相关执法机构对您的处理,并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等后果,请您务必积极配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您计划成立的私募基金备案申请具备合法性和可行性,建议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备案申请。
谢谢您对我司的信任与支持,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私募法律意见书
私募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方:感谢您选择我们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已对您的私募基金运作提供法律意见如下:一、确认您的私募基金性质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我们确认您的私募基金为按照适用法律,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向特定投资者提供股权、债权等投资产品的基金。
在中国,私募基金往往涉及到证券、资本市场等法律法规的适用。
二、确保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在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过程中,您需要遵守中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与此同时,您还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政策和指引。
以确保您在运作过程中符合合法、合规的要求。
三、注册和备案在设立私募基金前,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注册。
注册审核通过后,您还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备案材料报送至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备案。
确保您的私募基金设立及运作符合法律要求。
四、投资者资格审查您在募集和接纳投资者时,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投资者的资格审查。
确保只向合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并保护他们的权益。
五、信息披露义务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您需要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业绩、投资风险等信息,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六、内部控制制度您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并规避潜在风险。
制定明确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指标,并进行有效的交易执行和风险管理。
七、反洗钱义务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您需要严格遵守反洗钱的法律要求,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监测异常交易并报告可疑交易。
以防止任何非法的资金洗钱活动。
以上仅为初步法律意见,请您知悉并将其作为参考。
如需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或有其他问题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祝顺利!此致敬礼律师事务所。
风险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风险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尊敬的 xxx 律师:根据贵所要求,我们针对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拟定了以下法律意见。
请您参考。
一、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风险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以风险投资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和专业支持的投资工具。
在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主要通过以下法律文件确定:《公司法》、《《证券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相关细则和规定。
二、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管理根据《《证券公司法》》的规定,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应满足以下条件:1. 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2. 风险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和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3. 风险投资基金的募集资金应由投资者以股权、债权、其他金融工具等形式出资,并将出资证明提交给交易所备案。
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应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诚信、勤勉、忠实、专业、保密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并遵守与投资者之间的契约。
三、风险投资基金的风险和责任1. 投资风险: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的未来发展是有一定风险的。
投资人需要认识到,尽管风险投资基金经理会尽力进行尽职调查,但无法对投资项目带来的风险完全排除。
2. 监管风险:监管部门对风险投资基金的监管从一开始就必须做到全面和有效。
因此,基金管理人需要确保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3. 信任风险:基金管理人需要建立和维护投资者对基金的信任。
如果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背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协议的规定,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信任问题,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四、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 IPO(首次公开募股):将所投资企业引入证券市场进行公开发行;2. 并购:将所投资企业出售给其他公司;3. 私募股权交易:将所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4. 债权转让:将所投资企业的债权出售给其他投资者。
公开基金发行法律意见书
公开基金发行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发行人:我作为公开基金发行的法律顾问,针对您公司计划发行的公开基金,特向您提供一份法律意见书。
在此之前,我已对您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详细的审阅和研究,力求准确地分析和解决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基金的类别与发行方式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您计划发行的基金属于开放式公开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是指不设定基金份额数量的基金,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或者赎回基金份额。
您计划将基金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募集的基金需要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进行备案。
在备案获得后,可以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份额。
二、基金募集目标与条件根据您提供的文件,您计划发行的基金旨在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产的增值。
您计划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投资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等金融资产,以期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建议您在募集基金时,在招募说明书中清楚地透露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业绩历史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同时,您还需明确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会因市场波动或其他因素导致本金损失。
三、法律合规问题在进行公开发行的过程中,您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以及《基金管理办法》等。
其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如下:1.基金公司的设立与备案:您需要依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向证监会进行备案。
在备案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基金设立计划书、基金募集计划书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招募说明书等材料。
2.基金托管人的选择与合同签署:基金托管人的选择应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审查,并在双方签署基金托管合同前进行尽职调查。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并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3.募集资金安全与投资决策:作为基金管理人,您需要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并按照预定的投资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和管理,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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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专
项
法
律
意
见
书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二0一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 错误!未指定书签。
声明事项............................................................................. 错误!未指定书签。
工作内容............................................................................. 错误!未指定书签。
文件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部分正文...............................................................................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合法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资质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执业资格及取得方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信息..................................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及兼职情况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结果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整体结论性意见............................. 错误!未指定书签。
【律师签字页】...............................................................................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部分前言
▪声明事项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一家于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执业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接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
司”)委托,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本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公告》等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采取尽职调查查验方式,审阅公司书面材料、搜索互联网及数据库、公司实地核查、人员访谈、工商行政机关外调等,并保存了相
关尽职调查的工作记录及工作底稿。
保证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律所及经办律师同时承诺,同意将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作内容
1、本所律师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交给*******公司。
2、本所律师一行二人多次到达*******公司现场考察办公。
经由公司综合管
理部刘菊接待,本所律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基本情况及法律文件进行了深入调查与核实:现场收集和整理材料;审核*******公司提交的材料并分别检索了企业征信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3、本所律师试图调取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管理局档案查询资料,但因工商
管理机构的业务流程原因,变更满一个月后方可调取工商底档,故无法及时调出变更后的材料,但本所律师于工商信息网上核实了变更情况。
▪文件审查
为确保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本所律师审查了下列文件:
1、*******公司提供的与法定代表人变更有关的文件的复印件;
2、*******公司提供的相关电子文档;
3、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公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系统检索的材料;
此外,*******公司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作出了书面承诺。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业已发生或已经存在之事实及取得的文件和资料,以及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正文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性审查
本所律师对公司此次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到公司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缘由如下:
公司拟申请的私募基金业务为:股权投资基金,属于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但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具备该从业资格,为符合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管理要求,也为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股东会依据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决议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之变更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性审查
*******公司的《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约定“……。
”第十三条约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201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三人,并最终形成《股东会决议》:“……”该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依照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的业务流程,于网上提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
朝阳分局在网上受理并核准通过后,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前往朝阳分局提交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纸质材料,工商企业信息网于2016年6月16日起可核查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变更信息。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合法性审查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由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于***年***月***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其自2003年1月15日迁移至证明开具日之前,未发现在该辖区有犯罪记录。
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个人履历,不存在信用问题。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资质性审查
4.1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执业资格及取得方式
经审查公司所提交资质证书,公司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系通过考试方式所取得。
证书编号:……。
经扫描该两份证书二维码确认其真实有效性。
4.2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信息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工作履历如下:
*******公司任职。
4.3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及兼职情况审查
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公司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向本所律师出具关于***的《任职说明》,***自工作以来严于律己,合法合规,无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兼职情况,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结果性审查
本所律师检索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到的变更公示信息如下:
此外,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企业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日期为2016年6月16日,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整体结论性意见
根据基金业协会要求,本所律师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出具了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此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变更原因合理,变更过程符合程序性要求及相关法律之规定,且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的资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变更结果亦得到了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准,确系合法有效。
公司此次提交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备案系统中的变更申请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
律师:_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二0一六年八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