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深圳)(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社会投资))办理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深圳)(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社会投资))办理流程步骤1收件•时限:0个工作日•审批人:科级受理人员受理人员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
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填报,并在网上生成申请表。
同时,企业在网上按照办事指南提示将附件申请材料电子文档一并上传系统。
网上递交申请。
2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审批人:科级受理人员通过受理后,受理人员正式网上电子资料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网上电子资料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查•时限:1个工作日•审批人:科级受理人员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材料目录所要求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通过网上或电话告知不通过理由,要求补齐补正后再提交申请)。
4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审批人:处级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审批人员对审核意见进行复查。
根据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步办结阶段。
5制证•时限:0个工作日•审批人:科级受理人员制作相关文书。
电子证照事项,审批通过后立即办结。
6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审批人:科级受理人员网上签章办结。
网上直接打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含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一、审批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二、事项编号:13295三、审批范围:本指南涉及范围的项目温馨提示:1、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使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顺建函〔2017〕1980号)的要求,自2017 年11月1日起,在我区新立项或者已立项但未在我局办理过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必须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项目信息,进行施工许可证的申报(平台网址——)。
《通知》详细内容及“操作流程”介绍见附录17、附录18。
2、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注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等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将本事项与“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两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即:建设单位须根据办事指南备齐对应资料一并提交至相应办事窗口,同时交件,并联办理。
审查通过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完成上述在线申报操作后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要求如实填写,不可涂改;表中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表四《施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由审批机关填写,被检查对象确认);2.《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用地批准手续或房屋产权证明,具体:① 既有建筑装修工程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市政工程可提供用地批准手续。
要求: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② 除既有建筑及市政工程外的其他情形应提供用地批准手续如《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要求: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规划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证件内容未有体现所报单体的规划数据,则另需提交其总平面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人防工程报建凭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①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且地下室在报建当期建设的项目,提交:《佛山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佛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地下室不在报建当期配建的项目,提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审批表》;③ 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提交:《佛山市顺德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建凭证》、《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凭证》,或《佛山市顺德区人防工程报建凭证》;5.根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须招标的项目,提交: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或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证)、《中标通知书》(包含施工和监理、勘察、设计项目)及《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按照规定无需进行招标方式核准工作的项目,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另附发改部门立项文件)。
施工许可四合一办事指南
施工许可四合一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许可期限:8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许可机关:1、朝阳区建委:负责本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工程,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项目,市政府投资和融资占主体的项目,市审批立项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投资、赠款、贷款项目,市属单位投资自用的建设项目,占地跨越其他区县行政区域的项目、市建委决定不由区县建委办理的项目除外);2、亦庄建设局:负责亦庄开发区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3、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昌平区等区县的绿化隔离带项目由所在地区县建委核发施工许可证;4、其他项目由市建委负责核发施工许可证。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办理部门同施工许可的办理部门。
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办理电话受理方式:书面受理子项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程序:(一)受理提交材料: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10)法人委托书;(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复印件(第五联,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
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申领、变更、延期、停工登记、复工申请及遗失补办)一、申办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实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已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备案);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备案);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交材料【特别提示:施工许可申办资料除注明提交原件外,其他可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
提交的资料中除注明份数外,其他均为一式一份。
】(一)施工许可证申领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2.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安全条件备案表;3.市劳动监察局出具的张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确认书;4.市人防办出具的人防工程结建函;5.行政事业性收费凭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50元);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注:申请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后还应提供以下存档资料:1.立项批文或项目核准、备案的批文;2.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交);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原件)及审查合格书;6. 《中标通知书》;7.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8.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文件;9.资金存款证明及担保函(资金额当年竣工的达到项目总投资50%、跨年达到项目总投资30%)。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1.《张掖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延期、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2.机构名称变更的合法证明文件;3.项目核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变更文件、证件 (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监理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4.已取得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建筑施工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类型,其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许多高风险作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尤为严格。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正式开展工作。
为了帮助建筑施工企业顺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下面将提供一份办事指南。
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和程序1.依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2.办理程序:(1)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首先需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机关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审核备案: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企业资质、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现场设施等方面的评估,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备案。
(3)现场核查:审核备案通过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操作流程、员工培训及应急预案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4)初审:现场核查通过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待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后,签署初审意见,并移交给审批机关。
(5)审批:审批机关将对企业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批,并进行最终的评估和决定。
(6)颁发证书:审批通过后,安全生产许可证将由审批机关颁发给企业。
二、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2.企业所在地产权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4.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及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5.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和现场照片;6.企业的员工培训记录及相关证书;7.公司注册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1.办理时限: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前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务必在实际施工前足够的时间提前办理。
2.合规性检查:企业在办理前需自行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设施符合要求,以免在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
3.协同配合: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应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及审批机关保持密切沟通,配合提供所需文件和信息,并积极协助相关的现场检查和评估工作。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适用于在审批管理平台运行项目)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办理窗口:成都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M,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个工作日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窗口电话:、.投诉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十一、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号令)第六十五条;.《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第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号)第十六、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号);.《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成府发〔〕号)。
三、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填写打印《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持申请材料向成都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热情守信规范便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二、申请条件1、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建造师;4、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已办理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7、建设资金已落实;8、已按规定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
三、申报材料1、施工许可申请表。
(住建厅网站申请后打印)2、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含立项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划拨用地需提供项目选址意见书)。
(规划局)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有施工条件。
5、中标通知书及其备案手续。
(招标办)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安监局)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备案书。
(规划局)8、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及其备案证明。
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班子任命文件及管理负责人执业证书原件。
9、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文件,市政设施配套审批表,商混购销合同(县城规划区内)。
10、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11、、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县质监站办理)。
12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措施审查文件或施工管理责任书。
13、白蚁防治合同。
14、相关规费缴费手续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四、办事程序1、受理2、审查资料3、发证五、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申报文件完整准确)1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及依据川价字费[2001]157号、川价非[2002]11号、川财投[2002]119号、川财综[2003]44号、大价发[1998]37号、大价发[2002]20号、川发改价格[2012]383号1、配套费25元/平方米2、人防易地建设费40元/平方米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0.7元/平方米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6元/平方米5、农民工资保证金按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2.5%6、文明施工保证金七、联系方式:县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住建局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7824622八、网上申报工作程序:1、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行政审批或建筑管理频道——>施工许可证管理申报系统——>注册——>填写项目信息后上报——>打印申请表格2、有关表格可上大英县电子政务大厅下载。
办理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站式”服务办事指南一、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受理部门:“一站式”招标办窗口,地址:广成路85-2号,电话:86800019)(一)项目登记1、项目立项批文(原件、复印件1份)2、项目发包方案表(原件1份,可到市招标办2006版网站下载)(二)项目发包方案1、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平面图(装饰装修项目要求提供消防审核单和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2、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预算书(工程造价在40~50万元的,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审定单)3、资金证明(近3个月内的银行对账单)4、监理单位确定(由监理单位自行办理)(三)工程直接发包1、直接发包申报表(原件1份,可到市招标办2006版网站下载)2、直接发包备案书(招标办发放)(四)建设单位1、营业执照2、验资报告3、企业章程(五)施工企业(资料需录入市招标办4.0企业库,无须带原件)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简称B证)5、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6、施工合同(注:如合同价低于预算价,须提供让利协议)(六)办理流程:“一站式”招标办窗口受理网上申报审核办结。
(七)承诺时间:即办。
二、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一)公开招标(受理部门:招标办五楼,地址:广成路85-2号,电话:86997661、86670621)1、明确招标组织方式建设单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可以组织招标;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应当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2、发布招标公告3、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人确定4、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审核6、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澄清答疑7、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9、开标、评标、定标10、中标公示、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二)邀请招标(受理部门:招标办四楼,地址:广成路85-2号,电话:86955762)按照公开招标的要求,除去“发布招标公告”事项,其他均同。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但以下社会投资项目除外:(一)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等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二)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审批事项(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多图联审)。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审批、审查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标准和专业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以上三个事项合并为一口申请、合并审批和网上统一发证。
三、申请应具备条件(一)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免于设计方案审批项目,项目信息已自行按“相关下载”的《项目信息报送填写说明》填写完成;(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完成编制;(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四)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已取得;(五)材料清单中应当提交的电子材料已经准备完成;(六)监理、施工企业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可在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前完成)。
四、提交材料(电子文件上传)(一)必须材料注: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应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联审平台")上传《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建各方盖章后扫描上传).(二)根据项目特点可选传材料五、办理流程(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联审平台”,在“施工许可”专栏,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和上传相应资料后,通知设计单位登录“联审平台”,按要求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规划许可注记图。
设计单位完成上传后,建设单位审核信息和图纸资料真实无误后提交申请,并选择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二)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后,“联审平台”通知建设管理部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建设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通知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
建委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1)(1)
建委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1、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 号)《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市政府第139 号令)2、办理方式:网上申报方式一:登录首都之窗/选择政务服务栏目下的“投资项目”进入“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门户网站”(工程建设专栏-网上办事),登录后选择要办理的项目类型后,选择施工许可阶段进行申报。
方式二:登录(首次登录需注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系统,选择“(27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进行申报。
3、办理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下列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作: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 跨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线性工程;3. 列入市级重点工程计划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4. 上级部门指定以及因工程特殊性确实需要由市级办理的工程。
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批的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作,全部由工程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 市) 建设委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中央在京单位建设工程、驻京部队需在地方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可按照自愿和便利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市或区级住房城乡( 市) 建设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监督下,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
4、办事指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网上申请,完成数据填写后打印,详见模版附件一)。
2、房屋权属文件;租赁房屋的还需提交租赁协议、产权人同意装修文件;现状改建项目及其他应办理规划手续的工程还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附件)。
(自己产权房产、现状不改建不需提供)3、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应招标项目还需提供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还需提供《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
(详见附件二)4、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详见附件三)、装修情况说明(详见附件四)。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代理单位依法申请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取得的合法证明。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详细指南,以帮助申请人顺利办理手续。
二、办理流程1. 建设单位准备材料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首先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纸;- 项目投资估算;- 建设单位资质证书等。
2. 递交申请建设单位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提交材料时,应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3. 监管部门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合法性、规划的合理性、施工图纸的符合性等。
审核过程中,若发现问题,会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补正或修改。
4. 审核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申请将进入公示阶段,一般持续15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若有异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给予审定结果。
5. 发证通过审核且公示期结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凭借该证可合法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三、注意事项1. 提前规划建设单位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提前规划好项目的各个环节,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按时办理申请人应按时递交申请材料,并遵守公示期的规定,否则将影响办理进程。
3. 关注审查意见在审核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认真对待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并及时进行补正或修改。
4. 合法合规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合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重要证明,按照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办理,可有效提高施工合法性和规范性。
希望本文的办理指南能对广大申请人有所帮助,顺利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核准)一、办事流程企业自主选择一般认定程序或告知承诺认定程序申报,并根据所选方式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
(一)一般认定程序1.信息入库:根据要求,企业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三类人员信息入库。
2.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录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直接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核准)→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选择申报方式为一般认定程序→在线填表→确认各页面提取到的信息无误后逐一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在线表单)→点击提交(办件提交)→系统自动受理审核→核准的企业自动生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自行打印),不予核准企业告知具体理由。
(二)告知承诺认定程序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2020〕11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在政务服务网上发起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我厅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对于申请企业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我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15个工作日;逾期仍未达到标准的,撤销该项行政许可,并将被撤销许可的信息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或者信用修复前,该企业不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
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1.信息入库:根据要求,企业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三类人员信息入库,供后续核查。
2.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录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直接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核准)→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选择申报方式为告知承诺认定程序→在线填表→确认各页面提取到的信息无误后逐一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在线表单)→点击提交(办件提交)→系统自动受理并核准,自动生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自行打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与流程解析与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与流程解析与案例分析概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在法定程序经审批后,由主管部门颁发给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用于承揽建设工程施工的合法凭证。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指南、流程以及案例进行详细分析,以帮助读者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1.资格审查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申请人需要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资本: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注册资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人员组织:申请单位必须有相应的从业人员,并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经验;- 设备设施: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必要和适用的建筑施工设备、生产设施和安全设备。
2.材料准备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准备齐全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资质证书: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 安全质量责任书;- 签署的相关合同等。
3.审批程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主管部门;- 受理材料: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初审;- 现场核查: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包括施工现场、技术设施等;- 技术评审:对施工方案、工艺流程等进行评审;- 审批决定: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作出决定;- 发证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发证登记手续。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解析1.资格审查流程(1)申请人准备材料并提交给主管部门;(2)主管部门受理材料,进行资格审查;(3)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包括注册资本、人员组织、设备设施等;(4)主管部门评估材料并做出资格审查结果。
2.材料准备流程(1)申请人准备相应申请表和材料;(2)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主管部门;(3)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进行初审;(4)初审通过后,主管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交进一步的材料;(5)申请人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给主管部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与流程解析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与流程解析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前必须取得的批准文件,也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为读者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指南与流程。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作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建筑工程施工的合法文件。
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筑施工单位方可合法进行相关工程的施工活动。
该证书对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到了重要的监管作用。
三、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期准备1. 办理主体确认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由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2.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好以下基本材料:- 申请书: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项目概况、施工许可范围等必要信息;-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项目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文件(如有);- 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具体办理流程1. 递交申请申请人应将准备好的材料,经过整理和复印后,递交给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材料审核与文件受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合法,并受理申请。
3. 现场勘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安排对申请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实际情况。
4. 技术审查经过现场勘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申请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
5. 审批决策根据材料审核和技术审查的结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做出审批决策,决定是否同意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 发放许可证若审批决策为同意办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人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注意事项1. 提前准备材料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确保准确无误。
2. 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一定的时间,申请人需提前安排好办理时间,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一、准备工作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遵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等。
首先要对这些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2.准备申请材料: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选择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委托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所以要提前选择好可靠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二、办理程序1.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国家或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
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会要求补充或修改。
2.现场勘察:建设主管部门会派员进行现场勘察,确保申请材料与工地实际情况一致。
3.公示期:根据规定,部分建筑工程需要经过一定的公示期。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对申请进行投诉和意见反馈。
4.审批和发证:通过审核和现场勘察后,建设主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会发放施工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1.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虚假申报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2.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
3.配合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审批工作,及时提供各种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4.施工许可证办理期间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需要提前做好预算和准备。
总结: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繁琐的程序,但是它是保障建筑工程合法性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希望本文提供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能够对您有所帮助,顺利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手续。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相关审批文件核发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办理窗口:天府新区政府服务中心038窗口(成都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2、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4、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5、窗口电话:683810316、投诉电话:68381919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招标备案(含合同备案),并取得《招标备案收讫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2、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质量监督备案。
3、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安全监督备案,并取得《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勘验表》。
四、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办理受理手续。
第二步:由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并将结果反馈到窗口。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核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说明原因。
第四步:申请人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按申请要求发出《占道施工许可证》、《占用绿地许可证》、《取水排水许可证》、《建渣处理许可证》《树木移植许可证》(不含名木古树移植许可)等相关证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承包商进行建筑施工的必备证件,也是保证施工活动合法、安全、规范进行的重要凭证。
因此,及时、正确地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本指南将为申请者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等信息,以便申请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完成相关手续。
二、申请流程1.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土地使用证或相关用地手续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文件及付款证明。
3.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至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将核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收取相关费用。
4.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要求,办理机构将进行现场核查和评估。
5.核查和评估通过后,办理机构将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人需在一定时间内领取证件,否则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三、申请材料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包括项目的投资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模和性质的批复文件等。
2.土地使用证或相关用地手续文件:确认申请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合法性。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申请项目符合规划和土地规划要求。
4.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建筑设计图纸、结构设计图纸、设备安装图纸等。
5.合同文件及付款证明:确认承包商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合同金额和付款情况。
四、办理时间和费用1.办理时间: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办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办理时间一般在30个工作日左右。
2.办理费用:根据不同地区和工程规模的不同,办理费用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包括工程规模费用、评审费用等。
五、注意事项1.提前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根据办理机构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3.了解当地办理机构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办理顺利进行。
4.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委托相关代理机构或专业人士办理。
六、总结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相对复杂,但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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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BSZN-0510001—201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11月30日发布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一、受理范围元江县辖区内建设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当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2作的通知》云建建[2014]5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建[2017]367号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玉市建通[2017]126号文件精神。
三、实施机关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审批条件(一)受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属于元江县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经过招投标确定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项目工程;(6)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3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8)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止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10)元江县辖区内工程投资额必须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程序(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带齐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资料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4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法人委托授权书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交通方式:步行、自驾、乘观光车均可。
六、申请材料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供申请资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1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纸质版 12 按规定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工程(例如:住宅小区、市政道路工程)应该提交的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纸质版 13 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复印件纸质版 14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复印件纸质版 1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纸质版 16 建设合同、勘察合同及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图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审查备案表;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7 已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复印件纸质版 18 中标通知书(注明公开或邀请招标)复印件纸质版 19 双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纸质版 110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纸质版 11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及安全监督书复印件纸质版 112 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审查意见复印件纸质版 113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查意见复印件纸质版 1514 施工单位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的建设工程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 115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格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30%);复印件纸质版 116 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纸质版 117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复印件纸质版 118 元江县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文明运输承诺书(注:针对县城规划区内的项目工程)原件纸质版 119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纸质版各1份20 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说明原件纸质版 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申请资料齐全,符合申请程序的3个工作日内八、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
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和城乡建6设局窗口(澧江路64号)。
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申请资料经本机关现场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符合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受理,并发出《施工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移交业务股(室)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踏勘。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施工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受理后经办人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上报给主管领导审批。
(四)审批发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向申请人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
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和城乡7建设局窗口2.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877-*******(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1.窗口咨询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澧江路64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进程查询申请人可拨通过拨打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咨询热线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四)获取办理结果审批证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向企业发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予以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8设局电话投诉:0877-*******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玉溪市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通讯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533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元江县人民政府或玉溪市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http:// 220.163.118.118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910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流程示意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 审核结果受理 ( 发放 《 受理通知书 》 )施工现场踏勘现场踏勘 结果在3 个工作日内作批准发证决定证件获取 (在建管股办公室 领取)决定公开不予受理 (发放 《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 》通知申请人整改整改结果不予批准材料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不合格到 期 不 整 改合格整改合格整改后仍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