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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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医院食源性疾病
监测试点工作方案
食源性疾病监测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科学性强、组织严密、运行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根据《2011年怀化市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起食源性疾病的致病因子种类繁多,且有些致病因子所导致的疾病在早期表现出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并不典型,因此医疗机构虽然能对患者所罹患的疾病进行诊断,却无法将这些疾病与可能的食源性致病因子联系起来,从而延缓了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实施。本监测方案旨在建立医院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以发现目前常规疾病监测难以覆盖、具有潜在公共卫生意义、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临床征候群为基础、以医院为监测点和报告主体的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临床报告和预警机制,及时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分析,早期发现具有潜在公共卫生意义的食源性健康损害。
三、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强化此项工作,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周秋平(院长)
副组长:杨根岚申联柏
成员:姜矢舟曾令明向梅李春刘英
李军佘国强杨霞高强赵文
向菊珍(专干)陈晓琴(专干)
领导小组总负责、医务科督查和各临床科室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和模式,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时效性。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组织、协调医院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对上报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及时组织专家会诊进行确认;组织开展相关医疗机构监测知识培训;落实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医务科对医院各临床科室疾病的监测报告等情况进行督导,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各临床科室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涉及本辖区就诊患者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置等工作。
(二)临床科室
1、做好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病例临床观察、监测工作,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按照要求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医务科及时组织院内会诊,完整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会诊登记表》,按规定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时,积极配合进行病例相关信息的调查,并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3、积极参加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相关的培训;医务科和科教科开展对有关医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医务人员识别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能力。
4、指定专干具体负责医院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的搜集、通知医务科院内组织会诊、填写会诊报告卡、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周记录、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络等工作。
(三)医务科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组织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病例监测工作,并要求专干及时将监测报告报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接受专干从临床科室收集的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负责对报告卡的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错误或问题应及时纠正。
3、对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迅速有效进行调查,组织院内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同时将会诊结果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
5、负责开展对临床科室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期对医务人员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进行指导。
6、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相关病例/事件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主要监测的临床科室
选择急诊科、儿科、内科和门诊为主要监测点。
(二)监测对象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人群为医院所接诊的全部相关就诊患者,重点监测的科室为内科(如消化内科、肾内科和神经内科等)、急诊科和儿科,重点监测对象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三)监测内容
1.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定义
本监测方案所指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针对的是一组用目前的知识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涵盖范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及流行病学特征(如发病年龄、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流行病学知识等无法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未能找到相关病因;
(3)医院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未能明确相关原因;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并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
(例如:三鹿奶粉所致婴幼儿罹患“肾结石”事件满足了上述特征。由于我国婴幼儿肾结石自然发病率低于十万分之一,因此婴幼儿罹患“肾结石”本身就是一种罕见的健康损害事件;其次摄入三鹿奶粉后出现婴幼儿死亡事件;三是短时间内被诊断为“肾结石”的婴幼儿病例异常增多,与往年相比发病率异常增高(如兰州市解放军第一医院自2008年6月收治第一名“肾结石”患儿后的短短两个多月内,收治的“肾结石”患儿迅速上升到14名),原因却无法解释。)
2、不属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范畴的情况
本方案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方案监测的范畴: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原因明确的食物中毒;
(3)诊断和鉴别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
(4)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3、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