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智能城市运行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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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智能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2]8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16

【实施日期】2012.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智能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为加快推进我县智能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确保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按照《关于延庆智慧城市建设工程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2年第26期)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特成立延庆县智能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李先忠县长

副组长:

胡耀刚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甘靖中常务副县长

李忠义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刘兵副县长

武岗副县长

成员:

袁和忠县综治办主任、县流管办主任臧文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于申秀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自广县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赵海江县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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