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被判赔偿员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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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一般我们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请求单位补缴,补缴的金额都是直接缴纳给社保局的。
但是,以下情形员工是可以有机会享受现金补偿的:
1、如果员工因此没有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是可以请求单位赔偿的;
2、如果员工自己补缴了相应的养老保险,是可以请求单位补偿的;
3、单位自愿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
下面的案例就是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法院判决单位赔偿员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案例
翟先生于2007年3月进入某材料公司工作,于2015年2月20日满60周岁退休,但是并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后,双方重新签有返聘协议。翟先生于2018年1月底离职,翟先生在职期间,材料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像这样的案件,往往有以下风险,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
1、翟先生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很可能不予受理。这时候,员工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救济的。
2、请求是否超过仲裁时效呢?依据法律规定,仲裁时效应当从劳动者离职时开始计算。
3、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呢?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果然,翟先生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认为翟先生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故对翟先生诉材料公司劳动争议案不予受理。
翟先生起诉到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
翟先生在进入材料公司时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离开材料公司时已超过退休年龄,但翟先生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翟先生、材料公司双方之间一直为劳动关系,材料公司未为翟先生缴纳社会保险,应当赔偿翟先生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翟先生在材料公司作至2018年1月底,仲裁时效应自翟先生离职之日起算,故翟先生的请求未超过仲裁时效。翟先生于2007年3月入职,根据翟先生入职起至达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及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计算,材料公司应赔偿翟先生养老保险待遇损失53248元(6656×8)。
材料公司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案中,翟先生在入职时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但材料公司未为其缴纳,且无法补办社会保险手续导致翟先生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翟先生以此为由要求材料公司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材料公司认为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采信。
翟先生2007年3月入职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15年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留用材料公司工作,且翟先生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审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系劳动关系,并无不当。材料公司虽与翟先生签订了离退休(内退)人员返聘协议,但该协议翟先生姓名后的括号内注明已退休,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表明该协议的适用范围系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翟先生实际上并未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故该协议不能作为认定双方系劳务关系的依据。翟先生留用工作至2018年1月离职,仲裁时效应自翟先生离职时开始计算,材料公司认为本案诉请超过仲裁时效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律师建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怎么办?如何确定劳动仲裁时效?我的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单位是否需要赔偿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这些问题都属于专业问题,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制定正确的诉讼策略,能够帮助劳动者解决这些问题,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比如,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发生工伤,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员工生病住院,可以请求医疗费用赔偿,这些都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