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搬迁通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三农贸市场升级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通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三农贸市场升级及周边片区
旧城改造项目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7.04
•【字号】三府[2013]108号
•【施行日期】2013.07.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三农贸市场升级及周边片区旧城改
造项目的通告
(三府〔2013〕108号)
为改善农贸市场的整体环境,方便人民群众购物生活,根据《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第三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拆除与邻地整合改造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四至范围:东至中石化海南分公司(加油站)地界;西至三亚荣德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荣昌商城)地界;南至旧铁路(含中石化、市第三农贸市场、市水泥制品厂及水库职工宿舍土地);北至解放路(含中石化、市糖烟酒、荣德公司的土地,其中包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方工商所土地)。
用地面积约55.28亩。
二、拆迁主体:三亚市河西区管理委员会。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改造的四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抢建行为,否则按违法建设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第三农贸市场升级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是我市的重点民生工程,请有关单
位和住户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加快推动第三农贸市场升级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工作,确保此项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4日。
长寿黄桷湾农贸市场搬迁通知
长寿黄桷湾农贸市场搬迁通知
尊敬的新老商户、供应商朋友们:
非常感谢一直大家对我们x xxx农贸市场的支持与认可,让我们这么久以来能够稳定的发展。
现如今,为满足市场需求,该农贸市场现扩大地表规模,自20XX年X月XX日起地点搬迁至:XX市XXX区XXX社区XXX路XXX号XX栋。
搬迁后区域面积扩容至3000平方米,环境宽阔,交通方便,更便于我各位新老商户、合作伙伴前来参观,谈谈未来战略合作!
如果因该农贸市场的搬迁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搬迁后该农贸市场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仍保持不变,希望各位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XXXX农贸市场
20XX年X月X日。
公告书之菜市场搬迁公告
菜市场搬迁公告【篇一:农贸市场搬迁方案】农贸市场搬迁组织实施方案戴家弄临时农贸市场是为配合戴家弄、斗富弄改造于2005年临时搭建的棚户农贸市场,共有固定摊位经营户130户,其中,肉类18户,水产7户,禽类9户,蔬菜53户,豆制品11户,冷冻4户,干鲜货等28户。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给市民及经营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市政府将原景兴瓷厂地址定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并将该项目列为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2006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了该项目开发建设资格。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农贸市场已落成并装修完毕,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建成后的新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布局借鉴广州市区新型农贸市场建筑模式,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对市场内部格局进行合理安排,共设置摊位212个,基本满足现有经营户的拆迁安置需要。
为确保戴家弄农贸市场顺利搬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市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场经营服务中心、焦化厂、博能房地产公司、日新物业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搬迁一切事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1、准备阶段(2009年3月1日—26日)(1)、颁布农贸市场拆迁公告(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已于3月12日发布公告)(2)、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和新市场开业前准备工作,并与经营户签好摊位租赁管理协议,使经营户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工作。
2、搬迁阶段(3月27日—28日)(1)、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2)、全面拆除临时农贸市场。
3、整治规范阶段(3月28日—4月30日)(1)、加强对新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2)、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1、市工商局依法变更原临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搬入新市场营业执照,加强新市场和经营户的管理和服务。
最新农贸市场搬迁方案
农贸市场搬迁方案农贸市场搬迁方案【1】为加快解决我镇集贸市场长期以来占道经营带来的系列问题,优化我镇城镇发展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镇商贸街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为确保搬迁顺利进行,特定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将农贸市场搬迁工作纳入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城镇化建设工程项目。
通过对农贸市场搬迁和市场升级改造,彻底改变镇区“以路为市”状况,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加快升级改造城镇建设步伐,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居住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老关镇商贸街农贸市场搬迁筹备领导小组。
组长:李剑常务副组长:郭自明副组长:赖梅昌邹萍汤中峰朱彦军邓少波陈国华刘谦谦成员:兰付明陈金海陈述远刘祖禾兰思萍陈龙钟磬余海龙文冬生何胜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发展办公室,由陈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市场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镇社会发展办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具体分工如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关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市场登记注册和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对集贸市场商品质量和交易行为进行整顿,查处各种违法违章经营活动;老关派出所:负责处置不服从市场管理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老关交警中队:负责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和保障交通畅通;交通站: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道路巡查工作,严厉打击公路摆摊设点等公路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为群众营造并保持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社会发展办:负责对市场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集贸市场垃圾处理工作;综治办:负责协调搬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应急分队:负责处理搬迁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各村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内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一)通告宣传阶段:6月4日——8月30日散发?给户住的一封信?,进行农贸市场搬迁宣传;张贴、散发市场搬迁通告,把相关时间安排、新市场摊位申请事项等要求书面通知每个摊位经营户,并做好新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解释、咨询及确定物管单位等工作;组织与商贸街住户坐谈,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农贸市场搬迁公告范文
农贸市场搬迁公告范文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大家好!在此,特向您宣布农贸市场搬迁的公告事项。
为了更好地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我市决定对农贸市场进行搬迁工作。
一、搬迁原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有农贸市场的设施和环境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因此,为了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我们决定对农贸市场进行搬迁。
二、搬迁时间与地点农贸市场的搬迁工作将于近期启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时间:搬迁工作将分阶段进行,预计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完成。
地点:新的农贸市场将位于市中心地段,交通便利,覆盖面更广,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购物环境。
三、搬迁影响及解决方案1. 商户安置:为了保障广大商户的权益,我们将提供公平合理的商户安置政策,确保商户利益最大化。
2. 服务保障:新的农贸市场将拥有更为完善的设施和服务,提供更便捷、舒适的购物环境,全面满足市民的需求。
3. 公共交通:相关部门将加大对搬迁地点周边公共交通的投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的便利性。
四、搬迁前后市场运营暂停在农贸市场搬迁期间,原市场将暂停运营,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购物准备,并配合市场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给大家带来的不便之处,我们深感抱歉,但请您相信,新的农贸市场将为您带来更好的购物体验。
五、搬迁工作总结市场搬迁是城市规划和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环,也是市政府为了给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环境而付出的努力。
我们坚信,经过搬迁工作的顺利完成,新的农贸市场将为广大市民带来更为便捷舒适的购物体验,同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民经济的繁荣。
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我们的搬迁工作,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农贸市场搬迁工作的圆满成功。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祝愿我们的城市更加繁荣昌盛!致以诚挚的问候!XX市政府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市场关停搬迁的公告范文
关于某某市场关停的公告
尊敬的市场经营户及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区政府征拆安排,某某中心市场将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关停营业,关停后将停水停电并拆除。
请各经营户做好市场关停撤场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请予以支持和谅解。
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承租新农贸市场摊位/商铺/店面的经营户,请搬迁至新市场继续经营;
二、未承租新农贸市场摊位/商铺/店面的经营户,请按时清理物品及时撤场。
三、根据政府征拆有关规定,经营户未按时撤场的将不享有搬迁补助。
四、逾期未清理物品视为无主物品,将由我司统一处理。
感谢各位经营户一直以来对我司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感恩大家XX来年的相守和陪伴!祝各位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某某中心农贸市场关停后,新农贸市场(某某大厦裙楼)将同步开业经营,提供更加舒适、更加便捷、更加温馨的经营和购物环境,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前往购物。
特此公告!
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
农贸市场搬迁实施方案
农贸市场搬迁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规划,为了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农贸市场的搬迁成为了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设施和服务水平,为市民营造更加便利、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
二、搬迁目标1. 提升市场设施:搬迁后的农贸市场将拥有更加现代化的建筑和设施,包括宽敞明亮的交易大厅、整洁的卫生间、便捷的停车场等。
2. 优化市场布局:重新规划市场布局,合理划分不同品类的摊位,提高市场的商品种类和质量,满足市民多样化的购物需求。
3. 完善市场管理: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加强市场卫生、安全等工作,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为市民营造安心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搬迁方案1. 地点选择:选择距离城市中心较近,交通便利的地段进行搬迁,便于市民前往购物。
2. 市场规划:充分考虑市场的规模和功能需求,科学规划市场的布局和结构,确保市场的合理利用和高效运营。
3. 设施建设:按照现代化标准,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交易大厅、卫生间、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提升市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4. 管理模式:引入先进的市场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的市场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卫生、安全等工作,提高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5. 市场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市场的搬迁信息,引导市民前往新市场购物,提高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实施步骤1. 地点确认:确定搬迁地点,并进行相关规划和设计工作。
2. 设施建设:启动市场设施建设工程,确保市场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3. 摊位分配:合理划分市场摊位,确保市场的商品种类和质量。
4. 管理培训:对市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5.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市民传达市场搬迁的信息,引导市民前往新市场购物。
五、预期效果1. 提升市场形象:搬迁后的农贸市场将拥有更加现代化的建筑和设施,提升市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2. 改善市民环境:优化市场布局和管理模式,为市民营造更加便利、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
农贸市场搬迁公告范文
农贸市场搬迁公告范文
尊敬的各位摊位经营者:
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提升农贸市场的整体形象,我市场决定进行搬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本次搬迁定于2023年12月10日,搬迁期间市场将暂停营业,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搬迁情况及时通知。
请各位经营者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好采购计划。
二、新址地点
新市场位于原市场北侧,紧邻城市主干道,交通便利,设施齐全。
新市场的面积、摊位数量和布局都将比原市场有所提升,同时还将配备更加完善的服务设施,为经营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购物体验。
三、相关事项
1.搬迁期间,请各位经营者提前整理好个人物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
同时,市场管理方将安排专人协助经营者进行搬迁,确保物品安全、完整地到达新市场。
2.新市场的摊位将按照原有编号进行分配,经营者可在搬迁前向市场管理方提交申请,申请调整摊位位置。
市场管理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尽量满足经营者的需求。
3.搬迁后,市场管理方将加强市场内的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市场的整体环境质量。
同时,为了方便消费者购物,市场将增加停车位数量,并优化交通路线,确保交通顺畅。
4.在搬迁期间,市场管理方将安排专人值班,以处理相关事务。
如有疑问或
需要协助,请及时联系值班人员。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市场的支持和配合。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并为大家提供一个更加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决定,共同为提升农贸市场的整体形象而努力。
特此公告!
市场管理方
2023年12月6日。
公告书之农贸市场搬迁公告
农贸市场搬迁公告【篇一:农贸市场搬迁方案】农贸市场搬迁组织实施方案戴家弄临时农贸市场是为配合戴家弄、斗富弄改造于2005年临时搭建的棚户农贸市场,共有固定摊位经营户130户,其中,肉类18户,水产7户,禽类9户,蔬菜53户,豆制品11户,冷冻4户,干鲜货等28户。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给市民及经营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市政府将原景兴瓷厂地址定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并将该项目列为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2006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了该项目开发建设资格。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农贸市场已落成并装修完毕,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建成后的新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布局借鉴广州市区新型农贸市场建筑模式,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对市场内部格局进行合理安排,共设置摊位212个,基本满足现有经营户的拆迁安置需要。
为确保戴家弄农贸市场顺利搬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市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场经营服务中心、焦化厂、博能房地产公司、日新物业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搬迁一切事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1、准备阶段〔2009年3月1日—26日〕〔1〕、颁布农贸市场拆迁公告〔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已于3月12日发布公告〕〔2〕、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和新市场开业前准备工作,并与经营户签好摊位租赁管理协议,使经营户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工作。
2、搬迁阶段〔3月27日—28日〕〔1〕、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2〕、全面拆除临时农贸市场。
3、整治标准阶段〔3月28日—4月30日〕〔1〕、加强对新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2〕、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1、市工商局依法变更原临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搬入新市场营业执照,加强新市场和经营户的管理和服务。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河西农贸市场搬迁的通告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河西农贸市场搬迁的通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6.19
•【字号】零政通〔2019〕15号
•【施行日期】2019.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河西农贸市场搬迁的通告
零政通〔2019〕15号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原河西市场已不适合我区城市总体规划,需搬迁建设。
按照《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办法》(永政发〔2017〕1号)“拆一还一,先建后拆”的原则,区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在河西壹家超市和工商银行负一楼新建了一个高标准的农贸市场,目前已具备可投入使用条件。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原河西农贸市场进行搬迁。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原河西农贸市场所有经营摊点在2019年6月 20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全部搬迁至新市场(河西壹家超市和工商银行负一楼)。
市场搬迁结束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原河西农贸市场及周边依法进行清理,不再允许在原河西农贸市场范围内违法从事摆摊经营活动。
二、城郊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可以自行进入新市场,在指定的位置经营。
三、对不按时搬迁,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者,有关部门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恶意阻挠搬迁或暴力抗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由于市场搬迁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9日。
菜市场地块拆迁安置情况报告范文
菜市场地块拆迁安置情况报告范文为改善区政府和柏景湾居住区周边环境,解决街区居民买菜难问题,根据市区两级要求,我街道拟实施菜场改造工作。
该工程拆迁工作已于xx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按期完成,目前土地已经通过土委会决定,已上市公告。
因该地块需安置的面积较多,土地面积狭小(14.7亩),四周还存在退让,安置难度较大,现特将下一步拆迁安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此次菜市场地块改造,拆迁1栋36套住宅、2幢四层商业、办公楼和菜市场,按照我们与拆迁户签订的安置协议规定:需原地提供安置住宅36套,其中:2863.21平方米由区政府按2500元/平方米回购,540平方米及户型上靠面积由安置户按照综合建造本钱3200元/平方米增购;需原地安置商业5980.2平方米,原地安置办公3313.68平方米,地上一、二层必须恢复建立2000平方米菜市场,商业及办公安置房由区政府按照2500元/平方米回购。
沿安置的商业、办公房屋必须保持拆迁前的套型、面积、朝向和位置。
土地竞买人必须在保障上述安置要求前期下,与我区签订意向协议。
出让地块红线北侧为栢景湾小学围墙,东北角为佳宝电器2#、3#住宅楼,该两栋楼因居民同意拆迁率达不到90%的比例,不在出让地块范围内。
出让地块因面积小,工程建立期间需全封闭施工。
竞买人在报名前,与地块东侧工程物业管理单位就通道问题进展磋商,打通佳宝电器2#、3#楼东侧围墙作为工程建立期间居民临时通道,以保证佳宝电器2#、3#楼住宅楼住户正常通行及生命平安。
由于地块北侧佳宝电器2#、3#楼住宅楼不在本次出让用地范围,在工程拆迁期间,该两栋楼的部分居民曾经屡次到区政府上访要求拆迁安置,为确保该工程顺利推进,改善这两栋楼居民居住条件,在工程建立期间,如果两栋楼同意拆迁率到达90%以上,工程开发单位须在拆迁地块范围内提供安置房源进展原地安置。
沿街商业门面、2户,因不同意买断评估费、沿街楼梯不能保存原因,拆迁户不愿搬迁,我街道为保证拆迁进度,已支付补偿费用67万元(户56万元,户11万元),确保了该工程拆迁顺利完成。
舵落口大市场搬迁方案
舵落口大市场搬迁方案一、引言舵落口大市场是本市最大的农贸市场之一,也是市民购买生鲜食品的主要场所。
然而,由于现有市场的老化和空间狭小等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
为了改善市民的购物环境和提高市场的经营效益,我们制定了这份搬迁方案,以便将舵落口大市场迁至新的地点。
二、搬迁目的1. 提升市民购物环境:现有市场陈旧不堪,环境脏乱差,给市民带来不便和不舒适的购物体验。
新的市场将提供更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提高市民的购物满意度。
2. 扩大市场规模:现有市场空间有限,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新的市场将增加市场的经营面积,吸引更多商家和消费者,提升市场的经营效益。
3. 提高市场设施设备:现有市场的设施设备老化,难以满足市民购物的需求。
新的市场将配置先进设备,提供更加便捷、快速的购物服务,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三、搬迁地点选择我们经过综合考虑,选择了距离原市场不远、地理位置便利、交通便捷的地点作为新的市场选址。
新的市场位于市中心,周边有大量居民区和商业区,方便市民的购物需求。
四、市场规划与设计1. 市场面积新的市场总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内部经营面积为7,000平方米,将比现有市场扩大了2倍以上,使市场能够容纳更多的商家和商品,满足市民的购物需求。
2. 市场布局新市场采用了分区规划的布局,分为生鲜区、干货区、家居区、小吃区等,为市民提供更加清晰和便捷的购物环境。
3. 设施设备新市场将会配置先进的设施设备,包括通风系统、空调系统、排水系统等,确保市场的环境舒适和卫生安全。
另外,还将设置大型停车场,提供充足的停车位,方便市民的购物使用。
4. 安全管理新市场将设置监控摄像头、火灾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保障市场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五、搬迁计划1. 筹备期:在市场搬迁决策通过后,我们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前期调研和规划工作,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确保搬迁的顺利进行。
2. 施工期:新市场的建设和装修工作将由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东阳北门菜市场拆迁文案
东阳北门菜市场拆迁文案摘要:一、东阳北门菜市场拆迁公告1.拆迁原因:城市发展规划及东阳市城市建设要求2.拆迁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面停止营业3.拆迁补偿:合理补偿,保障商户权益二、商户安置及补偿1.临时安置场所:提供临时经营场所2.补偿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补偿三、消费者权益保障1.购物卡、会员卡等权益保障:协商解决,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失四、拆迁后的规划1.打造现代化商贸综合体: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正文:尊敬的东阳北门菜市场商户及广大消费者:您好!根据我国城市发展规划及东阳市城市建设的要求,东阳北门菜市场将进行拆迁改造。
为了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拆迁原因:为了适应城市发展规划及东阳市城市建设的要求,东阳北门菜市场需进行拆迁改造。
二、拆迁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东阳北门菜市场将全面停止营业。
商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
三、拆迁补偿: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商户进行合理的拆迁补偿,确保商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具体补偿标准将另行通知。
四、商户安置:我们将为商户提供临时安置场所,确保商户在搬迁期间的正常经营。
临时安置场所的具体位置和设施情况将另行通知。
五、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在东阳北门菜市场内的消费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消费者持有的购物卡、会员卡等,我们将协商解决,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失。
六、后续安排:东阳北门菜市场拆迁后将进行全新规划,打造一个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商贸综合体。
新的商贸综合体将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满足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我们对于此次拆迁改造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也感谢各位商户及消费者对东阳北门菜市场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厚爱。
我们将竭尽全力,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大家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敬请关注后续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县城老农贸市场启动升级改造征收的通告-陵府〔2018〕103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县城老农贸市场启动升级改造征收的通告正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县城老农贸市场启动升级改造征收的通告陵府〔2018〕103号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着力提升陵水城市形象和居民幸福指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县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县城老农贸市场启动升级改造征收。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陵水黎族自治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陵府〔2017〕116号)规定程序,对县城老农贸市场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属物开展征收工作。
1.征收范围:县城老农贸市场两层主体框架,海外实业有限公司铁棚干杂货区,铁棚左右侧水产禽类区、蔬菜区、肉类区。
市场一、二层商铺78间等,征收总建筑面积约4819.49平方米。
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房屋征收主体: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征收实施协助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人民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拆迁办等相关部门。
3.县城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征收期限:自本通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收工作。
4.自本征收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并严格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12月5日——结束——。
关于金龙街和三口井临时市场取缔回迁的通告
关于金龙街和三口井临时市场取缔回迁的通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城关一市场于2013年10月开始停业改造。
停业期间,在金龙街及六口对面井对面空地设立临时农贸市场。
目前,城关一市场改造工程前夕完工。
为规范城市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场重新竣工后,对金龙街及三口井对面空地临时农贸市场进行取缔回迁。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城关一市场经营户的回迁是全县生活群众人民中的一件大事,生命线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广大群众和经营户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确保回迁工作有序、平稳、安全、顺利进行。
二、城关一市场定于2014年元月1日正式启用,所有临时市场商户必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迁入城关一市场开展镇平经营活动。
三、自本通告公布算起,临时市场经营户应及时与城关一市场管理所联系,确定在城关一整个市场的经营摊位,早做准备,有序搬迁。
四、临时市场回迁期间,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机构公安、交警、城管、市场服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临时市场进行现场清理,开辟所有经营户一律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搭建物,并进入市场任一范围内经营。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经营户,将视为乱摆、乱放,马路市场专项治理小组将依法采取相关有关措施予以坚决取缔;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刀械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五、新市场启用后,由组成相关单位组成马路整个市场专项治理小组,对金龙街展开规范管理,坚决取缔金龙街马路市场。
该区域所有临街商铺必须在墙体内经营,不准乱停、乱放、乱摆、乱堆,严禁六分之一道摆摊经营。
特此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蓝山县人民政府2013年12月16日以上这篇关于金龙街和三口井临时市场取缔回迁的通告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期许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通知公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载网,谢谢。
农贸市场搬迁通告(2)
农贸市场搬迁通告(2)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篇一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篇二为了进一步加大友助农贸市场管理力度,切实解决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提高场镇内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落实长效化管理机制,保障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超范围占道(地)经营现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第二条市场应做到净菜进市,蔬菜进筐,垃圾进袋,摊位(点)周边卫生承包;第三条市场内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摊位(点)实行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第四条摊位应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前桶、后筐),清洁工具;摊位(点)设置规范、物品摆放整齐,周边无垃圾、杂物和污迹,垃圾随产随清。
第五条垃圾收集容器要加盖并保持完好、清洁,垃圾袋装化率达到100%;第六条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服装统一、有明显标志;第七条配备足够数量的果皮箱,垃圾无外溢、外观整洁;第八条市场撤市后,清扫、清运及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车转运保持清洁、密闭,使用滞留消杀药物灭蝇;第九条地面全日保洁,摊前、摊底、摊后垃圾随扫随清,1000㎡≤8片果皮、10片纸屑、10个烟蒂、10处痰迹、1.5㎡污水,市场内不得有暴露的乱堆放垃圾和垃圾死角;第十条市场内排水口无污水(积冰);第十一条市场内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共厕所做到专人管理,水冲式、无臭味、无尿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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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搬迁通告本文是关于农贸市场搬迁通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农贸市场搬迁通告范文篇一为进一步加快板桥镇小城镇建设步伐、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满足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优美、整洁、文明的经营购物环境,经板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板桥镇农贸市场搬迁至新型农贸市场(原铁厂旧址)。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搬迁原因1、解决因马路市场长期占道导致320省道线拥堵、车辆违规占道停放等问题。
2、受场地限制,原市场占道经营严重,对通行车辆及人员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3、原市场为开放管理,摊位乱摆,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板桥镇“四创”工作推进。
二、搬迁地点板桥镇新型农贸市场地点:原铁厂旧址三、搬迁时间定于20范文篇年11月5日将原农贸市场、板桥国土所至南江路口、板桥国土所至五中路段两侧所有室外经营摊点,迁入新型农贸市场,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自行拆除原经营点私自搭建物。
市场搬迁结束后,板桥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公安、工商、四创办、卫生、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原农贸市场及道路两侧进行清理,不再允许原市场范围内以任何形式从事室外摆摊经营活动。
四、村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可以自行入市,在指定位置摆摊经营。
五、对不按时搬迁,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者,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恶意阻挠或暴力抗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xx县xx人民政府年十月二十九日农贸市场搬迁通告范文篇二为加强集镇市容管理,改善老子山镇长期以来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破坏卫生环境、阻碍交通等状况,进一步提升集镇品位和对外形象,保证集镇主干道的畅通,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休闲环境,根据集镇总体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位于集镇丹山路农贸市场的经营商贩,全部搬迁到张咀丹山苑农贸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搬迁时间:20xx年5月1日前二、搬迁内容:原丹山路农贸市场经营商贩、沿街摆卖、占道经营的所有蔬菜、肉类、鱼内经营户和村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动迁入丹山苑农贸市场进行经营,并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依法依规经营。
三、搬迁要求:1、原丹山路农贸市场经营户和沿街摆卖的经营户必须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物,市场搬迁期限后,依法取消、封闭原农贸市场,将组织公安、工商、茶庵居委会、城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原市场进行现场清理,原马路市场和正街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占道摆摊经营活动,违者依法取缔。
2、农贸市场搬迁,是全镇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有关经营户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积极行动起来,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搬迁到指定位置,并根据农贸市场的功能分区,落实好各自的经营位置,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经营户,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造成重大影响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20范文篇年5月1日后仍在丹山路农贸市场和街道摆摊设点的经营户,将视为乱摆乱放,由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取缔。
3、严禁在集镇道路两侧、街头及公共场所随意设立任何市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优惠政策:1、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接受各类摊位预登记,先行登记者优先选择摊位。
2、按登记搬迁进序排名,完成搬迁在前20名的奖免全年摊位租金,前21至40名的奖免半年租金,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奖免3个月租金。
3、20xx年5月1日以后自行或强行搬迁的摊位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4、拒不配合搬迁,由此封市、取缔等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经营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xx镇人民政府年3月24日农贸市场搬迁通告范文篇三由于东山市场(包括农贸、竹木市场,下同)使用年限较长,内部设施破旧,功能不全且存在严重的消防等安全隐患,需全面整改,整体搬迁。
同时,天麓广场农贸市场、桂花园农贸市场已全面竣工。
经研究,现就东山市场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东山市场自20范文篇年2月3日24:00起关闭,各经营户在2月3日上午12:00前完成搬迁,分流搬迁到天麓广场农贸市场(上犹二中旁)和桂花园农贸市场(备田大道)。
二、天麓广场农贸市场和桂花园农贸市场是我县统一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于20范文篇年1月25日起试营业,2月4日正式营业。
东山市场的经营户从即日起办理东山市场的退场手续和天麓广场农贸市场、桂花园农贸市场的入场交易手续。
三、未按规定时间搬迁的经营户,依法终止东山市场经营关系。
市场关闭搬迁过程中,阻碍、使用暴力等方法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各经营户积极配合,合法依规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特此通告xx县人民政府年1月12日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篇一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篇二为了进一步加大友助农贸市场管理力度,切实解决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提高场镇内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落实长效化管理机制,保障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超范围占道(地)经营现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第二条市场应做到净菜进市,蔬菜进筐,垃圾进袋,摊位(点)周边卫生承包;第三条市场内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摊位(点)实行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第四条摊位应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前桶、后筐),清洁工具;摊位(点)设置规范、物品摆放整齐,周边无垃圾、杂物和污迹,垃圾随产随清。
第五条垃圾收集容器要加盖并保持完好、清洁,垃圾袋装化率达到100%;第六条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服装统一、有明显标志;第七条配备足够数量的果皮箱,垃圾无外溢、外观整洁;第八条市场撤市后,清扫、清运及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车转运保持清洁、密闭,使用滞留消杀药物灭蝇;第九条地面全日保洁,摊前、摊底、摊后垃圾随扫随清,1000㎡≤8片果皮、10片纸屑、10个烟蒂、10处痰迹、1.5㎡污水,市场内不得有暴露的乱堆放垃圾和垃圾死角;第十条市场内排水口无污水(积冰);第十一条市场内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共厕所做到专人管理,水冲式、无臭味、无尿碱。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篇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常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
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
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闭、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二)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三)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
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二)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
市场开办者应当每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
市场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
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