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认质认价、工程认价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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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认质认价、工程认价操作办法
公司各项目: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乙供材料及工程认价工作,依据恒地司管监字【2013】第033号文《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下发具体操作办法,望各项目工程部严格执行:
一、认价的类别及责任部门:
1、工程认价
定义: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由于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甲方要求或现场特殊情况而发生的工作内容(包含主材、辅材、施工及其他费用等),若在合同承包范围内无计价依据或无参考价格的可上报工程认价申请。
责任部门:招投标部
2、大宗材料认质认价
定义:总价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单项材料为大宗材料。
责任部门:①采购部负责预算额50万(含)以下的大宗材料认价(询价、定价)工作;②招投标部负责预算额在50万以上的大宗材料认价(询价、定价)工作。
3、零星材料认质认价
定义:总价不超过10万元(含上浮)的单项材料为零星材料。
责任部门:采购部
二、操作流程
1、工程认价
施工单位申报【附表3】→工程部初审→项目总经理/主管领导签字→招投标部与施工单位谈判并定价→招投标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工程价格确认表》【附表6】→工程部以监理联系单的形式将工程定价结果下发施工单位(《工程价格确认表》作为内部审批文件不可直接转发施工单位)。
2、大宗材料认质认价
①预算金额10万以上、50万以下:
施工单位申报(含样品/图片/技术标准参数)【附表2】→工程部审核→项
目总经理/主管领导签字→招投标部复核是否需认价并签署意见→总工室确认样品或技术标准→采购部根据样品及标准询价→采购部、工程部与施工单位谈判并定价→采购部将初步定价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采购部向工程部下发《大宗材料定价联系单》【附表5】→工程部以监理联系单的形式将定价结果直接下发施工单位(采购部所发定价联系单不可直接转发施工单位,其价格为最终结算价)。
②预算金额50万以上:
施工单位申报(含样品/图片/技术标准参数)【附表2】→工程部审核→项目总经理/主管领导签字→招投标部复核是否需认价→若需认价,由总工室确认样品或技术标准→招投标部根据样品及标准询价→招投标部、工程部与施工单位谈判并定价→招投标部将初步定价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招投标部向工程部下发《大宗材料定价联系单》【附表5】→工程部以监理联系单的形式将定价结果直接下发施工单位(招投标部所发定价联系单不可直接转发施工单位,其价格为最终结算价)。
3、零星材料认质认价
施工单位申报(含样品/图片/技术标准参数)【附表1】→工程部审核并认质→项目总经理/主管领导签字→招投标部复核是否需认价并签署意见→采购部根据样品及标准开展询价→采购部在24小时内给工程部下发《零星材料价格联系单》【附表4】→工程部以监理联系单的形式将价格确认信息下发施工单位(若施工单位不认可,工程部可在采购部下发价格基础上酌情上浮不超过50%后予以下发,工程部监理联系单下发的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附件
附表1:零星材料认价申请单(施工单位上报)
附表2:大宗材料认价申请单(施工单位上报)
附表3:工程认价申请单(施工单位上报)
附表4:零星材料价格联系单(下发工程部)
附表5:大宗材料定价联系单(下发工程部)
附表6:工程价格确认表(下发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