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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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军
为落实保密法和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认证制度,
根据我公司参与军工项目研发与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军工项目保密领导组织
保密领导小组组长
赵继坤
副组长:
潘晓军
成员:
潘丽
葛军红
叶强
主要职责是
负责公司军工项目的保密工作。界定密级、制定保密制度、进行保密监督和保密检查
;确定与军队联系的责任人、对涉密载体信息的传送、复制、存储、使用等,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脱岗;对涉密计算机系统、相关设备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进行管理。还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内容。
二、涉密等级与密级界定保密期:按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规定,我公司军工项目属非密级,但设备采购计划数量及使用单位及售后服务涉及部队地址番号等。密级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合同协议、相关的函电及信息等。
3泄密界定:
向公司规定的涉密人员以外的人,泄露军工项目的密级载体资料;帮助或辅导他人使用军工项目的技术;许可他人参观技术使用或产品的生产过程;许可他人转让、使用甲方技术等。
三、涉密部门、涉密人员的确定
1主要涉密部门:
公司的办公室技术部,涉及的主要人员是
赵继坤,潘晓军,叶强,丁松林,潘丽
(在军品管理方面)
涉密的次要人员是研发部临时确定的相关测试人员。该部门的保密工作由潘丽负责。
2次要涉密部门:
是公司的生产部,涉密的次要人员是涉及
生产配置技术资料的生产人员。
该部门具体的保密工作由潘晓军负责。
3涉密信息的渠道负责人
1.赵继坤
负责与军方相关领导沟通军工项目的全面工作;
2.潘丽
除了负责军工项目信息资料的归集、
保管、借阅、复制等工作外,还负责与军方研究所沟通相关技
术与产品信息的工作;
3.叶强
负责与使用单位的信息沟通,在沟通前要先征求保密
领导小组
潘晓军
副组长的意见,沟通后要及时反馈沟通情况。
4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许可不得擅自与军方相关人员
联系。
4军工项目样品的管理人:
军工项目样品(包括相关手册)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存放
地点为研发部的实验室,样品管理人为研发部的
潘丽
。涉军品使用的计算机管理和使用潘丽
5、军工材料的管理人:
库管葛军红
涉军品材料管理上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6.军工项目研发合同管理人:
由葛军红保管。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该合同的任何内容。
四、军工项目保密制度
1、涉密人员的管理:
上岗前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保密协议;上岗后,由各涉密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进行军工项目保密检查、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助;离岗时,要向部门移交相关涉密资料载体,由办公室核实确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严格按保密法规定和军工企业涉密规定,坚守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的要求。
2、涉密通讯的管理:
不在通讯时谈论涉密信息,对方谈话涉及秘密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制止;不得使用馈赠的手机谈军工项目;不得使用手机短信传送军工项目秘密信息;不得将普通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不得擅自用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
3涉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不要使用盗版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盘和光盘存储介质;不得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
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调试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不泄露口令、密钥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涉密硬盘中重要的数据要进行安全备份;要安装高等级防火墙安全软件,打好安全补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扫描系统,防止病毒的侵入;设置安全口令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并每周更换一次;涉密信息,不得在QQ窗口沟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邮件传送。临时协助进行军工产品测试的人员涉密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4、涉密载体的管理:
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的允许,不私自复制、保存、出借、销毁涉密介质;不私自携带涉计算机和介质外出;不私自将涉密计算机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传与报道的管理:、
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对外公开宣传报道时,军方单位代号、真实名称、掩护名称不得同时使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
殊情况需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密级的宣传用品的印制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批准;宣传用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并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6、涉密会议的管理:
未经军方主办涉密会议(或技术鉴定会)的批准,我公司参加涉密会议的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进行私自的涉密询问、照相、录像、录音等活动。未经参会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在会下私自会见军方人员,沟通交流涉密的军工项目。
7、泄密报告的管理:
(1)发现军工项目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在八小时内向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向军方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确认泄密事件的期限,绝密级
10日内无下落,机密级、秘密级
60日内查无结果的,以泄密事件论处。
8、军工样品和材料的管理:
研发部负责军工材料管理和军工样品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协同研发部定期盘点检查。
9、军工产品的生产管理
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定,经审批后落实保密规定。
五、涉密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工项目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研发
部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军工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涉密军工档案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具体开展日常的涉密监督与检查工作。
本规定由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自
2012年4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