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简介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简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建设创新型国家而设立的国家公费资助留学项目。
该项目以支持国家“985”工程院校为主,重点支持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战略、重大工程及重大专项需要,“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着眼于培养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2007年1月,厦门大学和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签署合作开展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正式开始在我校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根据该协议,2007-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将资助我校1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选派计划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2009年度实际选派情况确定选派计划(2010年我校第一批可以选拔录取77名),各校按照不超过计划的120%推荐人选,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1:1的比例推荐,即:学校推荐上报多少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相应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人数。
二、留学院校、留学期限及资助内容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留学院校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至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至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点选派领域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应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应占总选派规模的15%。
南京大学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课程学习
通过设置丰富的课程体系,包括必 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等,为研究 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资源和知识积
累。
A
B
C
D
实习实训
引导研究生走进企业、事业单位等实习实 训基地,提升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学术交流
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 ,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交流能力。
培养特色
个性化培养
根据研究生的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 ,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
能力。
学术交流
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促进研究生与国内外专家的学术
交流,拓宽学术视野。
创新能力培养
创新思维训练
通过开设创新管理、创新思维等课程,培养研究 生的创新意识和思维方式。
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鼓励研究生参与实践创新项目,提高其将理论知 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能力。
跨学科学习
鼓励研究生选修跨学科课程,拓宽知识面,激发 创新灵感。
质量保障措施
建立质量监控体系
制定完善的质量监控机制和 指标体系,定期对研究生培 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引入外部评价
邀请国内外同行专家、企业 和行业组织等参与评价,引 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培养质 量和成果进行客观评估。
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奖惩机制,对优秀研究 生和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培养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学 院和导师进行约谈和整改。
深入学习各专业的基础理论,掌握学科的核心概念和基本框架。
各专业的研究方法课程
熟悉各专业的研究方法,掌握相应的研究技能和数据处理能力。
各专业的专业实务课程
了解各专业的实际操作和实务,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选修课程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一、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应提交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2.《单位推荐意见表》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4.学习计划(外文)5.国外导师简历6.成绩单复印件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0.学费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1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13.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常见问题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是否必须通过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答:是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实质性合作项目派出。
完善选拔机制 提高公派留学质量和效益——以南京大学实施国家公派项目为例
完善选拔机制提高公派留学质量和效益——以南京大学实施国家公派项目为例仇鹏飞【摘要】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自2007年实施以来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经过近八年的实际运作,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大提升了我国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本文介绍南京大学在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选拔的一些做法,并对今后进一步完善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机制提出建议,以期能为国家公派项目的后续开展提供参考.【期刊名称】《研究生教育研究》【年(卷),期】2016(000)001【总页数】4页(P23-26)【关键词】国家公派;机制;质量和效益;研究生【作者】仇鹏飞【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江苏南京21009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3作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项大工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的,其宗旨是要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1]。
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启动了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专业并师从一流导师进行培养。
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资助下,该项目第一阶段(2007年—2011年)每年选派约5000人出国联合培养和攻读博士学位,从2012年开始的新一期项目选派规模从最初的6000人扩大至8000人,并计划逐步实现选派人员翻番的目标。
国家公派项目实施近八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已经毕业回国的公派学生中,约有82.7%的毕业生进入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2],为我国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教学科研人员。
目前,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2013年全国博士研究生共招收70420人[2],而同期高水平公派研究生留学项目共派出6173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2587人,联合培养博士生3586人,相对于博士生的招生规模,公派留学项目仍然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
优化公派留学服务促进拔尖人才培养——以南京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
DOI:10.16750/j.adge.2017.07.005优化公派留学服务促进拔尖人才培养——以南京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服务工作为例仇鹏飞摘要: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的主体,高校在保证公派出国留学效益、做好公派研究生留学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面对新的留学形势,南京大学近年来不断调整公派研究生留学服务管理工作,由过去单纯的留学服务逐渐转变为主动、长期、全面的服务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拔尖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公派研究生;留学服务;拔尖人才培养作者简介:仇鹏飞,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南京210093。
为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对人才的需求,培养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教育部于2007年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这一项目的实施使得我国公派出国留学的研究生数量大幅增加。
2007~2013年六年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共计83707人,是2000~2006年派出总数量的3.8倍[1]。
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形成为国家品牌,公派研究生的出国留学管理服务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目前,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选、派、管、回、用”的全链条留学服务体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和部分驻外使领馆分别承担着公派留学政策的制定、留学人员派出以及在外管理工作;高校则主要承担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选拔的责任。
为此,各学校都建立了相应的选派制度[2],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3]。
但随着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规模的扩大,一方面公派留学服务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公派留学服务工作也开始出现新的问题。
如高校在开展留学服务工作时,往往涉及不同管理部门,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4];留学服务管理涉及面广,绝大多数都是具体的事务性工作,总结归纳较难,等等。
南京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
南京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注:1、外语水平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并在表中填写符合选派条件的外语水平。
2、论文的填写格式为论文级别、篇数、本人排名;论著的填写格式为论著数、本人排名。
项目的填写格式为项目级别、项目数、本人排名;获奖的填写格式为奖励级别、获奖数、奖励排名、本人排名;专利填写格式为专利数、本人排名。
3、此表须院系(部门)签字盖章、保证内容的真实性。
南京大学重点专业排行榜一览
南京大学重点专业排行榜一览南京大学简介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11工程、985工程,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成员,入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
南京大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南京大学评价如何评价一:南京大学是一所小而精的大学,拥有15个国家重点学科, 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位列全国第五。
_年自然指数排名,南京大学位列全国高校第二,全球第十二名。
南京大学在没有工科和医学部的情况下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实属不易!评价二:南京大学,曾经的国立中央大学,是民国时期我国第一高等学府。
现在南京的很多高校都与它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建国以后,学习苏联模式,很多大学被改革,国立中央大学也被分解很多,甚至远在西安的西北工业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高校)有一部分基因也来自国立中央大学航空宇航专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也是如此。
现在的南京大学,是国家211,985,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重点学科15个左右,为国家中管副部级单位,校长由国务院任命,而不是教育部。
南京大学,实力强悍,当之无愧的中国名校。
评价三:南京大学是哈佛大学白碧德主义影响下的中国"学衡派"的雅集地,曾被誉为"中国科学社的大本营"和"中国科学发展的主要基地",被杨振宁称赞为"中国最顶尖的大学"。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在2007年1月启动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07至2011年,主要资助985高校选派的5000名一流学生出国就读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
2012年开始,项目进行第二期,国家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计划每年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500名。
我校2012年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为60名,可推荐72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名额不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派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我校各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二、关于申请资格和条件1.鼓励和支持2012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2.原则上不鼓励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项目;3.不接受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攻读博士学位项目;4.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硕博连读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5.申请者年龄应在35岁以下;6.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确定候选人: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初选评审,确定向基金委申报的候选人;(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汇总候选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基金委;(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536-—培养创新型博士生的改革与实践
构建拔尖人才培育平台 提升博士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博士生的改革与实践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一、项目立项背景和意义1、立项背景(1)、博士生教育是正规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博士生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达程度、文化科学发展水平以及科研潜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博士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培养规格日益健全,培养质量逐步提高,已初步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博士生培养体系,但由于对培养规格和类型差别认识不足,导致学术型博士生缺乏足够的学术训练,应用型博士生缺乏足够的实践训练。
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受培养理念及经费的制约,博士生很少有机会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与国际学术界交流不够,博士生学术前沿意识薄弱、学术视野狭窄;受导师自身学识的影响,开设的丰富多样的高水平的前沿性的博士生课程为数不多;由于生活及就业压力,影响了博士生在学科前沿选择有难度课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博士生科研创新能力和跨学科研究能力已成为博士生培养过程中最薄弱的环节。
因此,建立激励博士生创新意识、提升博士生科研创新能力、拓展博士生学术视野的培养机制是我国博士生教育改革中值得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长期以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十分重视博士生科研能力的培养,为促进博士生对科研工作的关注与投入,在1996年率先提出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的要求,该举措不仅有效提高了博士生参与项目研究的积极性,而且在国内产生广泛影响,一些高校也纷纷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
2000年,南京大学研究院为促进学科交叉,打破院系之间、校际之间的界线,提出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程的要求,并在物理、化学两大学科试点,选拔有科研潜力的博士生,作为拔尖人才重点培养,鼓励他们在交叉领域、前沿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完成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其中二位博士生成为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并发表了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在创建世界高水平大学的进程中,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以跨学科、前沿性、国际学术交流为重点,在“985工程”二期中专门立项,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平台,提升博士生科研创新能力,探索适合我国研究型大学创新型博士生培养的有效机制。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以下简称基金委或“CSC”)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项目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实践证明,有计划、成建制、有针对性地连续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实行开放式培养是加快造就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快捷有效的途径。
项目政策制度、各项措施日益完善,选派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中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加深合作的重要渠道。
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开始实行。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
2.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校内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留学计划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相关电子版材料,留存书面申请材料,并向基金委提交单位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名单;(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联合培养学习计划
联合培养学习计划篇一: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英文学习计划具体要求联合培养计划/英文学习计划具体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
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
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
如申请人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
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课程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博士研究课题名称;②科研课题背景介绍;③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④出国学习预期目标;⑤科研方法;⑥科研工作时间安排;⑦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篇二: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模板_20XX1890408 厦门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Research Plan for CSC Scholarship Program, XMU 2篇三:联合培养研究计划书111123大连理工大学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Research Plan for PhD Mobility Program, DUT23篇四:20XX年联合培养博士申请研修计划样板联合培养博士研修计划项目课题介绍:X在能源开发、化工、电子、航海、航空和航天等部门中应用广泛。
调整留学计划校内材料审核流程与留学工作管理要求含学院办理流程
调整留学计划校内材料审核流程与留学工作管理要求(含学院办理流程)一、派出前管理(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获批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在办理派出手续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原计划派出的,应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综合研判、研究生院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方可对留学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申请调整留学计划的,原则上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公派研究生应将经单位审核的《申请表》和附件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信息平台中选择、说明申报的“事项”和“变更原因",情况说明等其他填写内容应与《申请表》一致。
具体情形按照《国家公派出国公派研究生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详见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管理规定”栏目。
办理流程: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选择相应事项.在平台下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和系统提示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本人推选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学生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申请表》和附件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学院与研究生院审核流程:在“研究生院官网•国际交流■公派项目”栏目下载申请书模板()■交至学院,申请书需要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将签字盖章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返至学生本人。
学院及研究生院材料审核要求:A.延长资格有效期。
请说明申请原因和预计派出时间,并提交:(1)不能按时派出的证明材料(拒签信、签证申请进展证明等)(2)国外留学单位同意延期信函或新邀请函(须注明新的留学起止时间)(3)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且意见明确、盖学院章的申请书。
B.变更留学国别或留学单位。
请说明申请原因和拟调整的留学单位,提交:(1)申请变更留学单位原因证明材料(拒签信、签证申请进展证明等)(2)原留学单位同意放弃的函件(函件原则上应明确放弃原因)(3)新国外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4)新留学单位导师简历(5)新研修计划(须经国内外相关单位或导师签字)(6)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且意见明确、盖学院章的申请书。
公派留学生最多的十大高校
院 校 、 国 际 知 名 的 研 究 所 和 实验 室
或 大公 司 实验 室等 。
. 4 高考 金 干 \ 0 } j
的一 百余所 知 名 大学 。
No8 南 京 大 学 .
自 20 0 8年 开始 , 京 大学每 年 南 将 选拔 1 0以上余 名 优 秀研 究 生公 5
No3 武 汉 大 学 .
从 国 家留学基 金 委 获 悉 . 国 家 “
建设 高水 平 大 学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留学人 员名单 已确定 。 武 汉大 学获
国留 学 .其 中赴 国外联 合 培养 的博 士 生 9 名 ,攻读博 士 学位 的 5名 。 1
留学 院校 大部 分 集 中在 教 育科 技 发 达 的 国 家和地 区, 中不 乏斯 坦福 、 其 剑桥 等 世界 一 流 大 学和其 他 院校 的
优 势 专业 。
公 派研 究 生项 目。 留学人 员将 派往
批 准 该 项 目研 究 生 人 数 为 1 3人 . 6
派 出国 ,鼓励 优 秀 学生 申请 国 外一
流 院校 、 从 一 流导 师 。 师
人 数 为全 国 高校 第三名 。
N . 华 中科 技 大 学 o9
华 中科 大每 年 都会 选拔 1 0名 0 优 秀 大学 生 , 美 国哈 佛 、 赴 耶鲁 和 英
N 。 清 华 大 学 o2
清 华 国际合 作 与 交流 处 负责人
No7 南 开 大 学 .
南开 大 学在 海 外的 口碑 与地 位
都 不错 , 以数 学 系和 化 学 系见 长 。 从
在 接 受记 者采 访 时表 示 .在 首批 公
留学分为公派留学
留学分为公派留学、自费留学两类。
公派留学公派留学由国家教育部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选派人数不等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选派对象来自全国60所大学),到不同的国家进行学习交流,由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旅途、学习、生活、保险等所有费用,学习期限根据不同的专业和计划确定。
2011年公派留学生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1年将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人。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面向60所签约(详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高校进行选拔,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亦纳入该项目派出;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主要面向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博士联合培养人员及其他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以外单位(含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等)进行选拔。
凡符合项目选拔简章规定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相关程序申请。
60所项目院校名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大学、河海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1月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
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资助管理条例南研院[2009]7号实施南京大学博士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并给予资助,旨在鼓励博士生积极参与国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博士生在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的学术起点和创新能力,培养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学术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为提高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基本原则实施博士生国外短期访学项目应以人才培养特点及学科发展需要为导向,与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紧密结合,重点资助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重点学科和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士生赴国外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
博士生国外短期访学资助项目要坚持面向重大项目需求、依靠导师科研合作平台、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以及学术交流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3.以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为主;4.身心健康;5.已获得国外导师正式邀请函,国外导师或学科应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在学术前沿领域有明显影响力,接收单位应是国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6.访学期间所开展的研究项目为学科领域的前沿课题。
三、访学计划1.博士生国外短期访学应以科学研究为主,其内容应与其学位论文或与导师的重大科研项目有关;2.国外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导师(一般为副教授以上)指导学生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工作,并负责最终的考核工作;3.访学期限一般为一个月;4.中外方导师应共同签署访学研修计划(中、外文各一份)。
协议中应就访学方式、期限、境外学习或科研内容、外方提供的学习或科研条件、双方导师职责、对研究生的要求等事项做出明确要求。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1.研究生院于3月、6月、9月、12月接受申请(具体申请时间以每年选拔通知为准),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大学国外短期访学博士生项目推荐表;(2)国外接收单位邀请函复印件;(3)国内外导师签字认可的研修计划;(4)中文成绩单;(5)成果清单。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一、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1.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是一项重大发展计划,是南京大学向国家最先进的办学理念实施以及国家高等教育质量改革的重要代表。
2. 南京大学与多家著名境外大学合作,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我国和世界增添一支跨文化、跨国籍的领袖创新人才队伍。
3.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采用境外优质大学教学质量,我国教育资源优势和境外教育资源优势的综合利用形式,促进了国内外优质学科和学科创新的交流与合作。
4.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提供了宏观经济、工程、金融、管理和人文社会等学科硕士培养。
5.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充分利用全球各国在知识创新和产业发展上的优势,培养具备跨文化能力的国际型学科专业硕士,为世界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二、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的特点1.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严格按照州立大学专业学位综合教育框架确定教学内容,满足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高层结构原则,确保学位课程与境外优质教学质量2.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结合中外特色、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将就业实践和新课主题紧密融入教学当中,巩固教学目标,拓展中外学科领域的知识,丰富中外学科优势的发挥。
3.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依托中外多学科资源,引进优质的科研人才与国际一流的教学联盟资源,充分活跃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国际化水平,丰富学科认知能力,开创学术交流的新方式。
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的优势1. 提升在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和产业发展战略背景下,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培养方式,可以有效培养具备融合价值取向和国际视野的学科专业硕士,布局学术三重好山河,改善中外学科质量、提升中外学科建设水平。
2.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熟练掌握多种跨文化沟通技巧,可以在国际范围内有效地与各类企业客户进行高效沟通,为企业搭建良好的国际商务网络,提供无与伦比的服务。
3. 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要求学生掌握中英文双语,可以方便开展国际交流,在国际知识生产领域中发挥优势,具备丰富的文化视野,改善国际人才合作的空间。
江苏985大学有几所_附全部名单一览表(共2所)
江苏985大学有几所_附全部名单一览表(共2所)南京大学简介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
位列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和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成员。
南京大学其学脉可追溯自孙吴永安元年(258年)的南京太学,近代校史肇始于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等历史时期,1949年由民国时期中国最高学府“国立中央大学”易名“国立南京大学”,1950年径称“南京大学”并沿用至今。
1920年在中国国立高等学府中首开“女禁”,引领男女同校之风。
最早在中国开展现代学术研究,建立中国最早的现代科学研究实验室,成为中国第一所以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文理为基本兼有农工商等专门应用科、集教学和研究于一体的现代大学,被国际上誉为“东方教育的中心”。
东南大学简介东南大学(SoutheastUniversity),简称“东大”,位于江苏省会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建筑老八校及原四大工学院之一,国家首批双一流(A类)、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主要成员,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教育部共建。
解读国家公派项目(研究生)南京
136 9
38 4 3 224
113 5
2 1 142
南京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录取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总计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 养项目 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其他 2010年 17 7 103 6 11 10 10 5 169 2011年(截 止10月底) 28 5 96 9 14 8 9
10 179
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立项宗旨
配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
发展目标
培养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 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填补我国前沿学科及空白学科的人才缺口 打造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建立国内外稳 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追踪国际发展前沿 重点支持的科研团队及学科专业达到世界先进 水平
解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 曹士海主任
2011年11月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情况 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为教育 部直属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受政府委托,负责中国
(六)服务于国家文艺和体育事业的发展
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10年以来录取 239人; 实施俄罗斯艺术类培养项目,共录取412人; 支持“冠军班”学员出国研修,2010年以来共派 出两批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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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
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组织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指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并师从一流的导师的留学项目。
第三条实施公派研究生项目要坚持面向学校需要、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的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要为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服务,着眼于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填补我国前沿学科及空白学科的人才缺口;打造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使重点支持的科研团队及学科专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第四条研究生院负责南京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的选拔、推荐、派出等项工作。
第二章选派计划
第五条2007-2011年计划每年选派150名研究生出国学习深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南京大学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年度选派计划,年度选派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选拔的人员质量确定。
第六条公派研究生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第七条重点选派的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各院系应根据国家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重大专项以及国内空白学科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第八条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第九条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十条关于申请人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4.身心健康。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第十一条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派出时为在读博士生;需提交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及详细的研修计划,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第四章选拔办法
第十二条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三条院系负责候选人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要与院系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相结合。
第十四条采用网上报名的申请方式,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第十五条关于申请受理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推荐表
(2)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邀请函复印件
(3)免学费或提供学费证明
(4)国内外导师签字认可的研修计划
(2)、(3)、(4)在校内报名时未取得,可暂不提供,但在留学基金委受理期限前必须提交完整的材料。
2.研究生院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及组织面试,择优确定候选人,校内选拔一般在每年的1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受理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3月20日,研究生院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3月10日,研究生院负责在3月20日前统一向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上报公函及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根据有关规定,每位申请人须向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此项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第五章派出及管理
第十七条各院系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管理,与留学人员保持正常的联系。
留学人员应定期向国内导师汇报学习情况,接受导师的专业指导。
第十八条公派出国前系在校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保留其学籍。
公派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留学期限超出正常学制的,在留学期限内由研究生院为其办理延期手续,并通知所在院系及校就业指导中心;如果公派研究生(仅限攻读博士学位)在留学期间回校进行论文答辩,完成在南京大学的学业,须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申请备案。
超过规定留学期限未归,其档案和户籍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出国前系应届毕业生,其档案和户籍在出国前应迁出学校,可以迁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江苏省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所在地。
第十九条公派研究生在留学期间应在有关部门办理退出学校学生宿舍的手续,留学期满回国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住宿问题按照当年学校住宿政策办理。
第二十条公派研究生(非定向)在留学期间,享受国家留学基金颁发的奖学金,其在校内的普通奖(助)学金从出国的次月开始停发,回国返校后恢复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