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策划营销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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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营销及招商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代办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全程营销代理商及招商代理

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全程营销及招商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项目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委托代理内容:商业广场部分

2.4销售面积以___________ 市产权监理处核定的预售面积为准,销售价格以乙方呈报甲方审

批通过后的销售均价为准。此处可以用

2.5可售面积以合同附件一的约定为准。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代理事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商业广场的销售、宣传推广及招商。

3.2代理期限: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双方合同终止时止。商业广场部分的招商期限为__________ 个月。商业广场部分销售从2008年1月1日起10个月完成保底销售任务的90%,;商务写字

间招商从2008年3月1日起12个月完成招商任务的60%。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销售宣传、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4.2在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

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银行按揭手续,并完成商品房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登记备案的各项手续。

4.4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保证按该项目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以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信誉及利益。

4.5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房款,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4.6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4.7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4.8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9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10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4.11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 日内甲方预先支付乙方5 万元作为乙方前期商务写字间及商场招租市场调研及销售策划报告费用,在乙方提取代理费时,此项费用在乙方代理费中扣除。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营销、推广及销售的各种工作。

5.2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商务写字间销售及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进行销售代理,委派本埠及外埠销售人员,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统一管理销售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销售工作的推进。

5.5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销售代理费,并由乙方自行申报交纳相关税费。

5.6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销售价格,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

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5.7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

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8在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合法的房地产策划、销售代理中介机构

资格证明。

5.9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

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营销推广

7.1在本合同甲方委托的范围内,由乙方全权独家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营销及招

商推广工作。

7.2乙方提出的该项目的营销推广方案中,推广方案及预算需报甲方审批,推广的具体实施

方案或稿件甲方需在收到文案或稿件48小时内作出确认与否的表示并返回给乙方,甲方表

示由乙方自主执行;方案交第三方执行的由乙方协助甲方监督执行力度及效果。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意见,若甲方在收到文案或稿件48小时内未做确认,则视为同意乙方方案。

7.3 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销售推广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广告费用(报纸、电视、

广播、路牌、灯箱、公交车广告等媒介广告的制作发布、新闻炒作、网站建设)以及其他费用(各类参展与布置、各阶段专题促销活动的费用、售楼部现场展示挂件、售楼资料制作、外埠销售的差旅费用等)。

7.4广告费用由甲方承担。

7.5本项目的广告推广费用按可售物业销售总额的 2.5%进行预算,预计金额为万元。若乙方策略得当,使广告实际投放有所节约而低于预算金额的,甲方将节约部分的50%奖励给乙方。

八、关于销售代理

8.1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独家负责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销售工作。

8.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销售采用保底溢价销售形式,保底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保底销售额为

8.3关于销售代理佣金:

8.3.1销售代理佣金= 保底销售代理佣金+溢价销售代理佣金

8.3.2代理期限内乙方保底销售代理佣金按当月实际总销售额的 2.2%计提。

8.3.3销售代理佣金按月计提并逐月支付。

8.3.4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前10 日内前根据乙方当月销售额计提乙方销售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作为乙方销售工作的

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各阶段销售任务后的10 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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