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课件

合集下载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doc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doc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附件: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标 签】中央预算,公务卡强制结算中央预算,公务卡强制结算,公务支出管理中央预算,公务支出管理,公务卡结算中央预算,公务支出管理,公务卡结算,强制结算目录【颁布单位】财政部【文 号】财库(2011)160号【发文日期】2011-11-25【实施时间】2012-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完整篇.doc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完整篇.doc
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附件: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备注01Fra bibliotek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1.25•【文号】财库[2011]160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1.25•【文号】财库[2011]160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标 签】中央预算,公务卡强制结算中央预算,公务卡强制结算,公务支出管理中央预算,公务支出管理,公务卡结算中央预算,公务支出管理,公务卡结算,强制结算目录【颁布单位】财政部【文 号】财库(2011)160号【发文日期】2011-11-25【实施时间】2012-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日常财务管理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1)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咨询费: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手续费: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5)水电费: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6)邮电费: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7)物业管理费: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8)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9)维修(护)费: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租赁费: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1)会议费: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培训费:指各类培训支出。

(1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专用材料费: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标 签】中央预算,公务卡强制结算中央预算,公务卡强制结算,公务支出管理中央预算,公务支出管理,公务卡结算中央预算,公务支出管理,公务卡结算,强制结算目录【颁布单位】财政部【文 号】财库(2011)160号【发文日期】2011-11-25【实施时间】2012-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日常财务管理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公务卡办理须知公务卡,是指市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在发卡行开立并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

公务卡采用“62”字头银联标准贷记卡,并带有“银联”、“高邮市公务卡”等标识。

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费换卡,享受发卡银行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

公务卡办理的范围为预算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预算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批准,也可参照在编在职人员办理个人公务卡。

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为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零星商品服务购买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维修费等。

预算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办理并与个人签订协议”的流程,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请办理。

未经预算单位的正式书面确认,发卡银行不得与个人私自签订协议、开立公务卡。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代理银行协商设定。

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

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

公务卡遗失,由持卡人及时向发卡银行挂失,同时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通知发卡银行补办。

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中的约定处理。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将本单位办理的个人公务卡姓名和账号等信息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

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此表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计填列后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统一安排发卡行专人办理。

公务卡发卡行原则上为单位零余额开户所在行。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制定具体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公务卡结算项目备注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
01 办公费
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印刷费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3 咨询费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5 水电费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
06 邮电费
讯费等支出。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
07 物业管理费
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
方面的支出。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
08 差旅费
支出等。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
09 维修(护)费
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
护费用。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
10 租赁费
备等方面的费用。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
11 会议费
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 培训费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费用。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具体包括药品
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14 专用材料费
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
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
16 其他交通费用
费用。

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
费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