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口性别比
出生人口性别比
×100%
(一)20多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呈持 续攀升趋势 1964-1981 年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平 均值为106.3,即: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
人口出生性别比基本上是在正常值范围内波动
的。对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注重点和焦点,
实际上聚集在 20 世纪80 年代以后中国人口出生
性别比的走向。
六普数据比统计 单位 报表数增减 贞丰县 10.24 玉屏县 12.16 碧江区 13.32 修文县 18.58 福泉市 15.69 清镇市 14.14 乌当区 21.30 开阳县 16.10 紫云县 21.53 册亨县 9.94 毕节市 15.82 龙里县 10.07 西秀区 16.78 南明区 10.61 云岩区 13.42 赫章县 13.58 花溪区 14.98 望谟县 8.25 汇川区 14.18 小河区 8.58 余庆县 11.15 白云区 11.67 赤水市 7.07 红花岗区 9.60 威宁县 7.41
江西,陕西,安徽 海南,河南,福建,江苏, 贵州,湖南, 湖北
黑龙江, 宁夏,重庆市, 云南, 浙江, 山东,甘肃, 四川,山西,青海,内蒙古 ,北京,河北,广西,天津, 广东,上海
安徽,河南,广东,广西 110-120
108-110
河北,山西,浙江,福建, 山东,陕西
西藏,北京,天津,内蒙 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江苏,江西,湖北, 湖南,四川,贵州,云南,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统计出生性别比
实际上在一般情况下,人们进行研究所依据
的出生数据,是统计得出的出生人口数据,由此 所计算得出的出生性别比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出 生性别比,而是“统计的出生性别比”,但由于 对活产认定、申报、统计系统和制度是否完善、
2024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24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有效应对2024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保障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稳定,我国决定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本方案分为四部分:分析问题根源,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开展监督和评估,强化宣传和教育,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主要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影响、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力、医疗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多方面措施综合治理。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性别平等的认识,打破传统观念限制。
其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对医疗机构和个人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检查性别鉴定行为。
再者,推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孕妇与儿童健康管理,提高生育保健水平。
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
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将建立专门工作组,定期开展性别比统计核查与评估,确保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社会举报机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性别比失衡的监督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与人口平衡。
为进一步深化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将大力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普及性别平等理念,提高公众的性别意识和性别教育水平。
同时,通过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合作,积极引导家长正确引导子女的性别观念,培养独立且平等的性别观念,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
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机构、媒体等共同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
定。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确保2024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控制,为我国的人口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
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简称“性别比”)问题日益严重。
性别比失衡的主要原因在于传统观念中男性被认为是家族的传承者,女性则被认为是嫁出去的“陌生人”。
这种观念对社会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使得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并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
本文将介绍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解决性别比失衡问题的最主要措施。
计生局制定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的第一步,就是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能够主动自觉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对于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必须对其进行有力的处罚和惩治,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的第二步,就是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完善反性别比失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构建合理的市场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以保护女性和女婴的权益。
三、加强舆论宣传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的第三步,是加强舆论宣传。
政府应当加大对性别比失衡问题的舆论宣传,特别是在媒体上大力宣传对女孩的保护、支持和鼓励。
同时,加强对学校和家庭的教育,使广大普通民众对性别平等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并且要引导和教育青年人积极参与保护和支持女孩的工作。
四、加强组织管理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的第四步,就是加强组织管理。
各级政府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和评估体系,对各地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进行监测和比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国家的计划生育工作有序进行。
此外,要加强与民间组织的合作,发挥其在宣传、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总而言之,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减少非正常婴儿和假报人口的产生,加强对宣传和组织工作的督促和管理,从而实现性别平等的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一直处于高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但值得欣慰的是,通过政府的多项政策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已经稳步下降。
一、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下降近年来,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下降。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总体性别比为111.3,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城镇性别比为107.9,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农村性别比为114.7,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这意味着,我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正呈现着逐年下降的趋势,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普遍认可和支持。
这一趋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国家政策的引导,更多的是来自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理性认知。
二、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加以引导随着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平衡问题的持续加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以引导,推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向着正常水平不断趋近。
1、加强法律制定和执法从1994年《计划生育法》开始,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预防性别选择性堕胎的工作规定》、《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严肃、专业、法治的正面执法行动,强化对“两性堕胎”的管理。
2、扶持女孩发展政府在财政投入上也大力扶持女性发展,从教育、就业、培训等方面着手,提升女性社会地位和能力,让更多的女性得到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更好的发展环境。
3、鼓励幸福生育在政策制定时,官方也强调了鼓励幸福生育,让人们认识到人口增长的好处,以及生育对实现国家和家庭的长远利益的贡献。
同时,优化各地区差异,提高出生率,提高准生产年龄女性的生育意愿,推进育龄夫妇健康生育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生活。
三、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除了政府出台政策,社会大众也积极参与到这一行动中来。
从各种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社团组织等方面参与,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也得到了充分的开展,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性别不平衡的问题,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一行动中,共同推进性别平等的发展。
出生人口性别比教材
出生认口性别比教材一、什么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性别比是指某年出生的男婴儿和女婴儿相比的数字,即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二、我国人口现状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性别比呈现出逐渐攀升的趋势,1982年,出生性别比为108:100 ,1990年出生性别比为111:100 ,2000年出生性别比为117:100,最为严重的是海南省和广东省,2000年的出生性别比分别达到136和130。
严重超出国际上公认的103-107的正常范围。
2004年出生性别比为121:100,而200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119∶100。
预计到2020年前后,中国将有3000万男人找不到妻子,即10%左右的男性在20年后可能找不到老婆,从而出现浩浩荡荡的光棍大军。
不能小看这种婚配关系的不稳定,它会造成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解决不了婚姻的男子可能会在心理上出现急躁的失控行为,使社会产生不稳定因素。
男性过剩会直接导致暴力案件、人口拐卖等社会问题增多。
同样,女性在社会人口中的比例萎缩,会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降低,使人口再生产出现严重障碍。
三、造成这种人口多和出生性别比高有三个方面的原因:1、是传统观念的影响,有些女性生了女孩,父母、邻居等周围的人就会歧视她们。
千百年来,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中国社会根深蒂固,这主要缘于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思想观念。
大约在几千年前,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就出现偏高的问题。
为此,中国当前出现的性别失调问题不能完全“归罪”于中国现行的人口政策。
即使在韩国、印度等一些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国家也同样面临这一问题。
那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孩终究是人家的”、“传宗接代”的旧观念也影响着现代人。
现在的社会虽说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就业和社会活动中的不平等却处处存在。
女性在很多地方并不能成为半边天,并不是靠能力就能享有和男性一样的竞争机会。
很多单位招聘时不但把女员工的年龄卡得很死,就连工作期间不准结婚、不准生孩子都写在内部规定里。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方案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方案一、问题背景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出严重失衡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地区的性别比例已经达到了惊人的150:100,并且持续呈现上升趋势。
这不仅会导致人口结构过度单一化,也会严重影响到性别平等和社会稳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制定一套综合方案来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情况。
二、方案分析1、政策引导政策引导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重要方面。
政府应该继续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性别平等的认识。
同时,对于那些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依然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必须加强处罚力度。
2、财政扶持由于一些家庭出于生活所迫而认为只有生男孩才能维系家族传承和留住老年养老的保障。
因此,政府应该给予经济上的扶持,给予女婴较高的落户政策和其他相关优惠措施。
例如,可以采取女婴出生一次性给予补贴等方式,逐步提高女孩的身价水平。
3、夯实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性别教育的重要基础。
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性别平等教育,使其对男女平等有深刻的认识。
同时,家长在生育期间要正确对待男女孩的出生,不要产生男婴才是继承家业的重担和心理偏见。
4、加强监管和处罚针对那些依然存在违规性别鉴定和进行性别选择的机构和个人,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此外,还要加强执法力度,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落到实处,严肃查处那些有关方面需负法律责任而漠视孩子生命权的不法行为。
三、执行方式1、制定完善细则政府应该制定相关计划和细则,加强对有关单位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有非法生育性别选择现象的出现。
此外,相关部门要对行业内的资格审查、证件认证等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每一次性别鉴定和诊断都真实可靠。
2、建立宣传教育平台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合作来建立各种宣传性别平等的平台,让大众了解相关知识和各种方法。
此外,相关单位也应该利用影视、音乐等各种渠道,增强大众的意识,让他们理解到男女平等的重要性。
3、强化监管机制政府应该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格监控就诊、处方、诊断等各项流程,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抽查,确保每一份性别鉴定都是合法的、正常的,并有可靠的监察手段来确保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引言:近几年,中国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成为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性别比一直以来都是人口统计学上的一个重要指标,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男女性别分布的均衡程度。
本文将分析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状况,并探讨造成该问题的原因及其可能的影响。
1.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状况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失衡,并在90年代末期达到顶峰。
根据统计数据,2005年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1.2,即每100个女性对应121.2个男性。
尽管这个比例在近年来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正常水平。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的出生性别比为113.5,仍然偏高。
2.造成性别比失衡的原因造成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家庭传统观念中的重男轻女思想依然存在。
在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中,男性被视为继承家族血脉和延续家族产业的重任,而女性则被认为是过继给其他家庭的,因此,许多家庭更加倾向于生男孩而不是女孩。
其次,计划生育政策也是性别比失衡的原因之一、自1980年代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孩子过多对家庭经济造成的压力。
一些家庭为了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希望生个男孩来继承家产,就选择通过堕胎或流产来实现这个目的。
此外,超声波筛查技术的广泛应用也是导致性别比失衡的原因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末引入中国的超声波技术使得父母能够在胎儿发育期进行性别鉴定,并通过非法手段实施选择性堕胎。
尽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这种行为,但实施难度较大,导致了性别选择的滥用。
3.性别比失衡的可能影响性别比的失衡对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首先,性别比失衡会导致男女失配的问题,即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男性在长大后找不到合适的配偶。
这可能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引发诸如人口贩运、性交易和婚姻暴力等问题。
其次,性别比失衡也可能加剧老龄化问题。
由于多数中国家庭更倾向于拥有男孩,因此女性的生育率下降。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引言】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男性出生人口与女性出生人口的比例。
健康的人口性别比应该接近自然性别比,即约为105:100。
然而,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呈现出男多女少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和人口结构的平衡发展。
为了改变这种不平衡的现状,需要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本文旨在提出一份综合治理方案,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监管】1. 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性别选择性堕胎和分娩前性别预测等行为,对违法行为实施严厉的法律制裁,加大对非法检查机构和人员的打击力度。
2.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规范流产手术和分娩手术的操作程序,建立健全标准化的手术流程和记录管理制度。
3. 建立和完善对相关医疗机构和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依法追究医生和医疗机构违法行为,重罚违规行为,同时对合法医疗行为给予充分的保护。
【二、提高女性地位和权益保障】1. 加强女性教育,提高女性知识水平和社会地位,创建公平、公正和有竞争力的教育环境。
2. 推动性别平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权益,减少性别歧视和对女性的暴力行为。
3. 提供更多的女性福利政策和支持措施,如延长产假期限,完善女性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等,鼓励女性平等参与社会和职场。
【三、加大宣传力度和社会监督】1.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宣传合法的性别比调节措施和政策举措,普及性别平等和尊重女性的理念,提升社会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2. 加强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与性别比相关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问题的动态变化,加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的监督和问责,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3. 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共同推动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发展,实现共同的目标。
【四、加强家庭和社会支持】1. 鼓励婚姻家庭稳定,培养健康的家庭观念和养育观念,加强家庭教育,关注家庭和教育对性别比的影响。
2023年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多少2023(公布)整理
让知识带有温度。
2023年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多少2023(公布)整理性别比指的是在种群层面上讨论的问题,是指族群中雄性(男性)对雌性(女性)的比率。
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中国诞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多少2023,盼望对您有所关心!中国诞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缘由2023(报告)显示,十年来,我国性别结构优化改善,健康状况持续改善,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劳动保障逐步加强。
我国诞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2023年末,我国男性人口为72311万人,占51.2%,女性人口为68949万人,占48.8%,总人口性别比为104.9,比2023年下降0.2。
从诞生人口性别结构看,2023年诞生人口性别比为108.3,比2023年降低9.4,诞生人口性别结构改善明显。
健康中国建设持续推动,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2023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9岁,比2023年提高3.1岁。
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大幅度下降,分别从2023年的24.5/10万和10.3‰,下降至2023年的16.1/10万和5.0‰,新生儿死亡率从2023年的6.9‰下降至2023年的3.1‰。
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
2023年至2023年全国农夫工总量由26261万人增至29251万人,农夫工就业规模平稳增长。
针对困难群体,不断加强就业帮扶。
2023年以来,平均每年有超过550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超过170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约5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
第1页/共3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劳动保障逐步加强。
2023年末,全国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074万人,比2023年末增加17647万人;参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431万人,增加8945万人;参与失业保险人数22958万人,增加7733万人;参与工伤保险人数28287万人,增加9277万人;参与生育保险人数23752万人,增加8323万人。
性别比简介性别比是人口学上关于社会或国家男女人口数量的一种比率,基本上以每100位女性所对应的男性数目为计算标准。
2023年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计划
2023年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计划引言: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问题愈发引起广泛关注。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不仅对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带来负面影响,也对未来的人口结构和社会发展构成巨大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严重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趋势。
因此,本篇文章将提出一个针对2023年的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计划,以期实现性别比的平衡和健康人口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导政策在调控人口性别比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将政策引导作为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首要任务。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严格的人口政策,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选择性堕胎和性别鉴定的行为,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宣传力度,普及中国传统的人口伦理和性别平等的观念。
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多种途径,教育公众要积极树立女孩的平等地位和家庭的平衡观念。
3.鼓励两孩政策的实施,引导家庭更加注重孩子的素质教育和人格培养,避免因子女重男轻而导致的性别偏见。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对性别比失衡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但仍存在明显的不足。
为了更好地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加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性别选择性堕胎和性别鉴定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2.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社会机构和个人的监督,确保相关法律的有效执行和执行结果的公正。
3.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通过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起到有效遏制性别选择性堕胎和性别鉴定的作用。
三、加强社会行动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政府、社会组织、媒体、学校、企业等各方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以非政府组织为主力军,组织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宣传和文化活动,推动社会观念的转变。
2.加强媒体的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宣传正能量的家庭、幸福生活的案例,创造社会氛围。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合理平衡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护儿童权益,加强社会稳定,我们制定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改善,男女比例接近正常
水平,婴儿死亡率下降,妇女和儿童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同时,加
强宣传教育,营造平等尊重人口、重视女性和儿童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措施
1. 宣传教育
通过广告、电视节目、网站、微信等方式,针对不同群体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强调“男女平等,珍爱生命”等理念,提高公众对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胎儿性别鉴定、性别堕胎等行为的
惩处力度,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规范
其行为。
3. 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国家统计机构、计生部门等有关单位的信息联网机制,加
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监管和分析,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并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范本(二篇)
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范本出生人口性别比(SRB)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平衡发展,优化人口结构,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第二条本责任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第三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实行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目标是促进女性权益保护,倡导男女平等,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发布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数据和研究成果,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制定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第七条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九条公安机关负责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和打击工作。
第十条司法机关负责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违法犯罪行为的审判工作。
第十一条妇联组织负责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组织动员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和媒体机构负责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第十三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
第三章工作机制和措施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和效果。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和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倡导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出生人口性别比
出生人口性别比一、出生人口性别比概念及正常值: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活产男婴数与活产女婴数的比值通常用女婴数量为100时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
正常情况下出生性别比保持在103—107之间。
由于男婴死亡率略高于女婴这样到婚龄期时男女性别比例就基本持平。
二、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不断的攀升1982年的第三次人口普查得到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是108.47。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人口性别比例是111.27;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19.92。
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比例测算;到2021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4000万平均5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
实际上20__年中国男性已经比女性多出3700万其中0—15岁的男性比女性多出1800万。
专家认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生的人口在达到婚龄时将会有10%的男性被挤出婚姻市场不能成婚。
正是基于我国人口性别比的严峻形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被列为了我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五大任务之一。
三、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原因由于男性在体格特征、心理素质等区别于女性的特征使男性在适应战争、强劳动力方面的贡献远远大于女性在社会的进步与文明未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对男性的性别偏好依然有其社会基础。
男女不平等的现状仍然无法彻底改变。
(一)政策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影响 1、计划生育制度的约束:在计划生育政策下数量的减少意味着生儿子机会的减少导致想要男孩的父母丢弃女孩进行产前性别选择和人工流产。
当人们由于政策的约束而不能拥有自己所希望的孩子数量时他们就会转而谋求一种“以质量代替数量”的生育战略。
2、制度的缺位:制度缺位是影响出生性别比的主要社会因素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目前农村实行的依然是以土地保障为基础的“家庭养老老为主与社会扶助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农村老人还主要依靠子女赡养“养儿防老”导致了生育问题上的性别偏好。
2023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
2023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1. 背景和目标:自197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面临着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即男性人口相对于女性人口的比例过高。
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社会文化观念中男性优越性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
然而,这种性别失衡现象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婚姻市场的紧张、拐卖妇女和儿童等非法行为的增加,以及社会稳定性的下降等。
因此,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中国必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来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使性别比达到更合理的水平,提高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 主要措施和政策:2.1 推广性别平等教育:通过在中小学阶段加强性别平等教育,促进公众的性别观念改变。
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培训,提高性别平等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性别平等教育宣传,引导他们树立平等尊重的性别观念。
2.2 增加和完善生育保障政策:针对中国家庭普遍偏爱男孩的现象,各级政府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女性和弱势家庭的生育保障。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更多的生育补贴、落户政策等激励措施,鼓励家庭选择生育女孩。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力度,为女性提供更多的教育、就业和发展机会。
2.3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涉及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性别选择性堕胎和相关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鼓励建立全社会参与的举报机制,以便公众可以举报涉及性别选择性堕胎的情况。
2.4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统计监测机制,定期公布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并加强对性别失衡问题的跟踪和评估。
这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相关政策和措施。
2.5 增加宣传和宣传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性别平等理念,让更多的公众了解性别失衡问题的危害和影响。
同时,加强对婚姻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打击非法媒体广告和中介机构,遏制男性为了婚姻而购买妇女的行为。
性别比怎么算
性别比怎么算
人口性别比=﹝男性人数÷女性人数﹞×100%。
经历过长期封建社会发展的亚洲国家,由于“重男轻女”的封建落后思想仍较根深蒂固,所以性别比都较西方国家为高。
以2002年为例,中国大陆的人口性别比为105.1、台湾104.1、韩国110。
台湾目前尚未针对逐渐恶化的性别比有任何政策,而大陆则于2004年开始,推行“关爱女孩行动”。
人口出生性别比是一个重要的衡量男女两性人口是否均衡的标志。
国际上一般以每出生100个女性人口相对应出生的男性人口的数值来表示。
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生育史说明,在不进行人为性别选择干涉的情况下,新生婴儿的性别比在102到107之间。
这是由人类生殖过程的生物学特性决定的。
对这个数值的任何人为控制和改变,都会对人口的两性结构造成严重危害。
妇女保健统计指标
妇女保健统计指标妇女保健是指为保障和促进妇女生理、心理、社会和环境的健康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和措施。
妇女保健统计指标可以评估和监测妇女健康状况,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干预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妇女保健统计指标。
1.出生性别比:出生性别比是指每100个女婴相对应的男婴数量。
正常情况下,自然出生的性别比大约为105:100。
如果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可能暗示存在性别选择和性别偏好的问题。
2.生育率:生育率是衡量妇女生育水平的指标。
一般以年度分析,用于计算每千人妇女的出生人口数。
生育率的高低可以反映出特定地区或国家的生育偏好和政策影响。
3.婚龄和未婚率:婚龄是指女性首次结婚的平均年龄。
该指标可以反映出婚姻和生育决策的变化。
未婚率则是以未婚人口占婚龄人口的比例来衡量,也可以间接反映婚姻和生育决策的变化。
4.妊娠和分娩相关指标:这些指标包括妊娠率、流产率、早产率、剖宫产率等。
妊娠率反映了妇女在特定时间内怀孕的比例。
流产率指女性怀孕期间发生流产的比例。
早产率是指孕期不足37周的早产儿比例。
剖宫产率是指通过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妇女比例,可以反映出妇女对分娩方式的选择和医疗水平。
5.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是指在孕产过程中死亡的妇女数量,通常以每10万活产儿数量表示。
这反映了妇女在生育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和医疗条件的水平。
6.乳腺癌和宫颈癌发病率:乳腺癌和宫颈癌是两种常见的女性恶性肿瘤。
通过记录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发病率,可以了解到这些癌症的流行趋势和风险因素。
7.性别暴力和虐待:这些指标反映了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暴力和虐待的现象。
这包括家庭暴力、性侵犯、人口贩卖等。
这些指标可以帮助制定反对暴力和虐待的政策和措施。
8.药物与成瘾:这些指标表示妇女对药物和成瘾因素的敏感度。
包括妇女对吸毒、酗酒、吸烟和药物滥用等行为的参与和影响。
9.保健服务利用率:这些指标表示妇女对保健服务的利用情况。
包括妇女进行常规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服务和妇女疾病筛查等。
2023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人口性别比持续失衡。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普遍存在对男孩子的偏好,导致女性胎儿性别选择性流产等问题日益突出。
这种失衡的性别比对人口结构、社会稳定以及国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二、目标根据国家中长期人口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目标:1. 控制2023年全国人口性别比在105~107之间。
2. 提高农村地区的人口性别比,尽快实现男女比例的均衡。
3. 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人口性别比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政策措施1.制定法律法规(1)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禁止进行性别选择性流产。
(2)加强对跨境人口贩运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性别鉴定和流产行为。
2. 宣传教育(1)开展全民性别平等教育,加强对性别平等的理念和意识培养,打破性别歧视观念。
(2)联合媒体、社区和学校等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倡导婚育观念转变,强调生育权利的重要性。
3. 健全服务机制(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确保女性的生育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完善妇女权益保护机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女性及其家庭依法举报性别选择性流产和虐待行为。
4. 财政投入(1)增加对人口性别平衡工作的财政支持,提升农村地区的卫生服务水平。
(2)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提供对生育和教育的资金支持。
5. 加强监督执法(1)加大对非法性别鉴定机构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流产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
(2)加强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督导和考核机制。
四、重点工作1. 加强人口统计监测加强对人口数据的监测和统计工作,全面了解各地区、各年龄段的人口性别比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 完善政策法规根据人口统计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切实保障人口性别平衡的实现。
3. 深入推进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媒体报道、公益广告等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人口性别比问题,重视女性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202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2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202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已经引起广泛关注。
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包括文化偏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与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就业压力等,导致了中国特别是部分地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二、加强信息宣传和教育1. 制定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重男轻女观念的危害以及性别平等的重要性。
2. 在学校、社区、机关等公共场所展开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性别平等和珍爱生命的宣传。
3. 针对青少年开展相关教育课程,加强性别平等观念的培养和引导。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办力度。
2. 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执法机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品的生产和销售。
3. 加强对婚育登记制度的管理,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及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服务机构,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和指导。
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均衡1.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减轻农村家庭生育的经济压力。
2. 打造适宜的就业环境,提高女性就业机会,平衡男女就业竞争力,减轻就业焦虑带来的人口性别失衡压力。
3. 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育水平,推动人口素质提升,减少因教育不足而导致的男性优势观念。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举报机制1.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
2. 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鼓励并保护各方面的举报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 定期发布治理工作成果和相关数据,增强社会对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关注和认识。
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1.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借鉴国际经验,从国际层面上探索人口性别失衡问题的治理方法和策略。
2. 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治理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3. 通过国际交流合作,扩大对中国人口性别失衡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形成共同的治理合力。
浅谈如何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问题
浅谈如何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人口出生时男婴与女婴数量上的比例关系,通常表示为平均每100个活产女婴所对应的活产男婴的数量。
按照国际上长期观察所得出的经验测算值,公认正常范围是105±2,即103-107之间。
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以及随后各年龄段人口的死亡率共同决定了一个人口群体的性别构成,直接影响着婚姻、家庭的形态和结构,从而对经济社会的健康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本文就如何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问题作粗浅的探讨。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现状和危害出生人口性别比“三高”(重度偏高、长期偏高、整体偏高)在我国表现出越来越严重的态势,广东省尤为明显:1982年为110.37,1995年为123.32,2023年为130.30,甚至有1/4的地级市已达140以上。
严重失衡的性别比已对我省建设小康社会构成了严重威胁。
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有关专家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今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专家座谈会上提出的我国人口六大隐忧中,就把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列在第一位。
控制严重失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国家计生委2023年的主要目标之一。
就出生人口性别比而言,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婚姻年龄段男女两性人口的“富余”越显著,从而出出现现男性婚姻竞争加剧,导致拐卖妇女、家庭不稳定等一系列现象的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所带来的危害性。
根据专家预测,如果保持现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变,未来20年广东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将会多出1000万以上。
具体说来,这种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不利于家庭的稳定。
性别比例失衡,将会引起所谓的“婚姻挤压”问题,即进入婚嫁期时,一部分男青年找不到配偶。
而单身汉增多,势必冲击既成家庭,谋求与已婚育龄妇女重新组合,导致部分家庭解体,离婚率升高。
二是不利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男多女少,将严重冲击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偷情、嫖娼、共妻、乱伦等不道德行为将难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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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不下。
(三)分省区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地域范围扩大
SRB ≥130 120-130 天津,河北,辽宁,江苏 ,浙江,安徽,江西,山 东,河,湖南,广东,广 西,海南,四川,陕西 1982年 1990年 2000年 2005年
海南,广东 安徽,湖北,湖南,广西, 陕西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辽宁,吉林,上海,江苏, 浙江,福建,江西,山东, 河南,重庆,四川,甘肃, 青海
出生性别比上限 108.26
108.13 108.02
出生性别比下限 103.74
103.87 103.98
11000 12000 13000 14000
15000
107.92 107.84 107.77 107.71
107.65
104.08 104.16 104.23 104.29
104.35
(四)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分因素贡献率
各时期性别比状况
受精卵性别比≈115-120
出生性别比≈105±2
成人性别比≈ 100
老年性别比<100
婴儿死亡率性别比正常值在1.2—1.3之间
男婴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性别比 (正常值在1.2—1.3之间)
女婴死亡率
幼儿死亡率性别比的正常范围在1.0—1.2之间
0~4岁的男孩死亡率 0~4岁的女孩死亡率 幼儿死亡率性别比 (正常值在1.0—1.2之间)
统计报表数 118.30 116.09 114.62 109.31 111.94 112.88 105.67 110.71 104.99 116.49 110.41 116.13 109.31 115.35 112.22 112.03 110.50 116.93 110.89 116.35 112.88 112.23 116.69 114.11 116.00
(四)孩次越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越高,甚至一
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在升高
一孩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上在正常范围 之内或略高于正常值。
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远高于
正常水平。
(一)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失衡、起步晚、增幅大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系统性蔓延扩散态势
一是由局部向整体扩散
2010年各县(市、区)“六普”数与统计报表数
六普数据比统计 单位 报表数增减 贞丰县 10.24 玉屏县 12.16 碧江区 13.32 修文县 18.58 福泉市 15.69 清镇市 14.14 乌当区 21.30 开阳县 16.10 紫云县 21.53 册亨县 9.94 毕节市 15.82 龙里县 10.07 西秀区 16.78 南明区 10.61 云岩区 13.42 赫章县 13.58 花溪区 14.98 望谟县 8.25 汇川区 14.18 小河区 8.58 余庆县 11.15 白云区 11.67 赤水市 7.07 红花岗区 9.60 威宁县 7.41
×100%
(一)20多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呈持 续攀升趋势 1964-1981 年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平 均值为106.3,即: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
人口出生性别比基本上是在正常值范围内波动
的。对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注重点和焦点,
实际上聚集在 20 世纪80 年代以后中国人口出生
性别比的走向。
贡献率是分析经济效益的一个指标,在这里
是指分因素出生性别比升高程度在总体升高中占
有的份额,它既受分因素出生性别比水平的影响, 也受分因素分性别出生人口规模的影响。
分因素的“贡献率”是由出生性别比水平和 出生人口数量所决定的,一般用百分比来表示, 各因素对总体的“贡献率”合计为100%。即: 贡献率=(本地年度出生男性人口数-本地年 度出生女性人口数×1.07)÷(全省年度出生男 性 人 口 数 - 全 省 年 度 出 生 女 性 人 口 数 ×1.07 )
(一)出生性别比与统计出生性别比基本涵义 及区别
出生性别比指的是在特定的时期和空间范围内,全部 活产婴儿中出生时的男婴与女婴人数之比,通常用每100 名女婴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
• 出生人口性别比=男婴数/女婴数x100
严格意义上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应该是准确限定在出生 时刻这一时点男婴与女婴人数的相对对比关系。在没有人 为干扰的前提下,由此得出的出生性别比将是一个主要受 受孕性别比、胎儿死亡性别比、死产性别比等因素影响、 非常稳定的人口统计指标。
六普数据比 统计报表数 “六普”数 统计报表数 增减 109.09 119.12 10.03 111.13 119.07 7.94 114.78 118.83 4.05 105.23 117.75 12.52 111.25 117.27 6.02 109.37 117.24 7.87 102.11 117.20 15.09 106.49 116.52 10.03 110.08 116.34 6.26 109.59 116.04 6.45 109.46 115.66 6.20 108.81 114.91 6.10 112.10 114.48 2.38 103.37 114.35 10.98 103.62 113.95 10.33 109.46 111.96 2.50 107.10 111.91 4.81 107.41 111.77 4.36 108.11 111.70 3.59 103.19 111.54 8.35 110.20 110.91 0.71 107.71 110.90 3.19 109.72 109.94 0.22 109.18 105.48 (-3.70) 105.13 102.68 (-2.45)
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变化折线图
我国成为全球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进入80年代以后,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 逐渐开始升高 , 从局部偏高向全局蔓延,愈 演愈烈,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我国成为全 球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二)2005年以来城镇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又有增高
江西,陕西,安徽 海南,河南,福建,江苏, 贵州,湖南, 湖北
黑龙江, 宁夏,重庆市, 云南, 浙江, 山东,甘肃, 四川,山西,青海,内蒙古 ,北京,河北,广西,天津, 广东,上海
安徽,河南,广东,广西 110-120
108-110
河北,山西,浙江,福建, 山东,陕西
西藏,北京,天津,内蒙 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江苏,江西,湖北, 湖南,四川,贵州,云南,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单位 丹寨县 剑河县 水城县 榕江县 织金县 六枝特区 罗甸县 镇宁县 钟山区 平塘县 关岭县 天柱县 镇远县 施秉县 印江县 岑巩县 雷山县 德江县 台江县 “六普” 数 144.46 143.02 141.16 138.88 137.58 134.88 134.71 133.94 131.77 131.53 130.82 130.82 130.76 130.56 130.47 130.20 129.91 128.94 128.57 六普数据 统计报表数 六普数据比统 “六普” 统计报表 比统计报 单位 计报表数增减 数 数 表数增减 思南县 116.33 29.84 122.97 6.64 114.62 35.32 122.31 5.67 107.70 盘县 116.64 24.99 122.31 3.07 116.17 晴隆县 119.24 25.99 122.29 6.85 112.89 道真县 115.44 石阡县 110.22 21.47 122.26 12.04 116.11 15.55 122.23 11.03 119.33 务川县 111.20 万山特区 121.91 113.04 19.45 8.87 115.26 安龙县 114.95 23.22 121.82 6.87 110.72 14.18 121.60 16.36 117.59 息烽县 105.24 16.71 121.60 12.14 114.82 松桃县 109.46 14.24 121.45 7.34 116.58 都匀市 114.11 21.33 121.25 11.85 109.49 黄平县 109.40 19.06 121.13 10.78 111.70 桐梓县 110.35 24.87 120.83 5.93 105.69 黔西县 114.90 13.45 120.38 11.34 117.02 绥阳县 109.04 20.96 119.92 9.07 109.24 正安县 110.85 20.37 119.53 6.39 109.54 凤冈县 113.14 16.04 119.41 3.72 112.90 荔波县 115.69 22.62 119.26 7.76 105.95 湄潭县 111.50
多。
(二)出生性别比的正常值范围
由于长期以来世界各国和不同人口的出生性别 比表现出十分稳定和规律性的特征,因此世界公认 人口的出生性别比是存在一个正常值范围的。 大量的人口统计资料表明,出生婴儿性别比在 世界各国基本一致,一般恒定在105左右,变动幅度 不超过±2,即在103-107之间。 根据这个比值,人们可以分析研究一个国家 或地区的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正常与否。
胎儿性别的决定
女性卵细胞是带x基因。男性精子有 两种,带x基因和带y基因。带x基因的精子 与卵子结合,发育为女胎;带y基因的精子 与卵子结合,发育为男胎。这是一个随机 的过程。
(三)出生性别比是否正常的统计标准
出生性别比是一个建立在大数定律基础上的 人口统计指标。因此统计数量的多少对于判断出 生性别比的正常值水平具有直接的影响。
统计出生性别比
实际上在一般情况下,人们进行研究所依据
的出生数据,是统计得出的出生人口数据,由此 所计算得出的出生性别比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出 生性别比,而是“统计的出生性别比”,但由于 对活产认定、申报、统计系统和制度是否完善、
统计数据覆盖是否完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统计
到的出生性别比会有一定的偏差,但不会偏离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