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有机再生—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设计【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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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建筑学
城市有机再生—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设计
一、前言
本文从城市再生角度(以精明增长的理论为出发点)研究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更新设计。“城市蔓延”在我国当前的城市发展中均有较为明显的表现。由此造成的无节制的土地消耗、沉重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压力、严重的交通问题和生态危机、就业与居住的分离等问题,也是当前最感棘手的问题[1]。而同时,历史文化街区是记载城市某一历史时期城市发展,反映了特定时期的城市风貌特色,是属于城市的稀缺资源,在当今城市全球化浪潮中,城市文化将成为城市竞争的重要因素,而城市历史文化将是城市文化中最可贵的资源,因此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历史文化的载体,将是城市未来竞争的重要资本。因此,在城市有机再生的角度下研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主要阐述精明增长理论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重点关注“精明增长”理论在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中的运用和结合。
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
1、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国内外的研究
国外有关历史性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研究1964年,《威尼斯宪章》中指出“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文物建筑,饱含着从过去的年月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来传统的活的见证。人民越来越认识到人类各种价值的统一性,从而把古代的纪念物看作共同的遗产”,这使得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对象已经有了更加深厚的文化印迹。在第5条中特别提出:“为社会公益而使用文物建筑,有利于它的保护”。许多事实表明,在严格控制下妥善合理地使用文物建筑是维护它们并传之永久的最好方法之一,它不仅有助于保护工作的落实,而且赋予文物建筑以新的活力。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内罗毕通过了《关于保护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及它们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在《建议》中提出“在保护和修缮的同时,要采取恢复生命力的行动,因此,要保持已有的合适的功能”。《建议》还强调了要把建筑群的保护工作与其中的活动结合起来,这样既能满足居民的社会文化
和经济需要,又不损坏其历史特征和价值[2]。
国内有关历史性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研究虽然我国建筑保护的法律体系正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但是保护理念的不同促使保护与利用成为截然对立的两部分。在这种保护理念的指引下,将不同性质的建筑遗产统一于一个狭窄、单一的保护口径之下,就漠视了建筑遗产作为活跃社会需求服务的内在要求。国内有关研究传统建筑利用的理论较少,大量的工作停留在历史街区保护的阶段,各城市对于传统建筑的利用有不同的利用方式和方法。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一书中将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分为两个层次来进行分析,并对利用的原则及现状的利用方式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其中提到的利用方式有[3]:①继续它原有的用途和功能;②作为博物馆使用;③作为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各种文化、行政机构的办公地;④将文物古迹作为参观旅游的对象(这是近几年来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⑤对于保护等级较低的古迹点,还可作为旅馆、餐馆、公园及城市小品使用[4]。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蔡永旭在《试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一文中对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存在的问题阐述如下:一、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城市现代化问题。我们的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一直未处理好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它们之间矛盾非常尖锐、非常棘手”。徐苹芳先生在谈及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时,也列举了福州城内的“三坊七巷”被拆、泉州破坏宋元旧城格局、扬州改造唐宋旧城等事件。类似的城市改造正导致这些城市的自身特点越来越少或逐渐消失,由此产生的后果,我们或许一时意识不到,但其不良影响却会不断显现。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内容上的层次性问题。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多形式问题。四、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展示名城文化内涵————试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5]。
吴良镛对于北京旧城改建的反思也同样同样暴露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中的问题,首先,对旧城居住区的保护未加重视;第二,旧城居住区的改建未从传统环境出发;第三,寄托于大拆大改;第四,住房管理问题有待改善[6]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现状也有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一方面历史街区内的环境普遍较差,脏、乱,已经影响到了街区的生活质量,街区内的基础设施短缺,也直接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质量;街区确实需要进行功能完善等的更新措施;另一方面,处于城市旧城中心的历史街区由于区位价值存在,更新中往往进行大容量的开发,难以对历史街区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和更新,往往在更新中面临被拆除的尴尬局面。
三、“精明增长”
1、“精明增长”的理论背景:
二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小汽车交通主导下的郊区化现象极大地加剧了就业问题和居住的低密度扩散,出现了所谓的“城市蔓延”。至此,城市空间增长形态发生转变,由工业化时期市区边缘的高密度蔓延转变为城市郊区低密度扩展[1]。布希尔(Burchell)等将“城市蔓延”总结为8个方面:低密度的土地开发;空间分离、单一功能的土地利用;“蛙跳式”或零散的扩展形态;带状商业开发;依赖小汽车交通的土地开发;牺牲城市中心的发展进行城市边缘地区的开发;就业岗位的分散;农业用地和开敝空间消失。董爽、袁晓勐则将城市蔓延概括为一种低密度的、依赖交通工具而发展起来的居住模式,即侵入了工作与服务范围以外的乡村与未开发地区的居住模式。城市蔓延造成了交通拥挤、城市内部出现阶层与种族分化和郊区孤立、缺少社区氛围等社会、经济、环境弊端。与此同时欧洲的“紧凑发展”却令许多历史城镇保持了紧凑而高密度的形态,并被普遍认为是居住和工作的理想环境。美国人因此取法欧洲,提出了“精明增长”(Smart Growth)概念[7]。
2、“精明增长”理论的基本内涵:
精明增长成为美国城市发展的行动纲领,是一种较为科学的发展模式。城市精明增长的基本理念是整合土地和交通资源、平衡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增强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能力、强调公众参与和社区社会力量的重要性[8]。精明增长针对的是刻板的将新的城市开发与现有社区分离的计划和政策。它已演化成一种新的、使大城市地区成为可持续工作和生活场所的方法[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