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pptx
责任。
03
法律适用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06
劳动合同法的实践和应用
劳动合同法在企业中的应用
促进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规范的书面劳 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劳动纠纷。
仲裁时效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费用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交纳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 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劳动争议诉讼的相关规定
01
诉讼当事人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劳动者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
可以作为被告应诉。
02
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
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国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环节都有 强制性规定;劳务合同则更多地体现为双方意思 自治,国家干预程度较低。
0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和要素
1 2 3
平等协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 等协商的原则,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 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条款,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和程序
解除方式
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或单方解除的方式解除。其 中,单方解除需要提前告知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解除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对方、协商一 致等。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后15日内为劳动者办 理相关手续。
劳动合同法课件课件
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途径解决。
劳动者权益的救济方式
调解
0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达成调解
协议。
仲裁
02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
03
劳动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情况。
全面完整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全面完整 ,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等
所有相关事项。
平等自愿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的原则,双方应当在自愿
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04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根据合 同约定或法定标准计算
的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权
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 定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统劳动合同法提出挑战。
02
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加强
随着社会对劳动者权益的关注度提高,未来劳动合同法将更加注重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03
国际劳动法的融合与借鉴
各国劳动合同法的相互借鉴和融合,将推动全球劳动合同法的进步和发
展。
THANKS
感谢观看
保障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用人单位的经济责任
社会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 4、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时要具备合理性、必要性, 并掌握好合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因为企业 要对其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举证),但是企业不得 滥用的用工自主权,否则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规章制度的规范化
规章制度种类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共八类: A 劳动报酬、B 工作时间、C 休息休假、D 劳动安全卫生、E 保险
变更中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调岗、调薪
法律要求:企业的调岗、调薪要诚实信用,具 有充分的合理性。
注意:企业要对充分的合理性进行举证。
下面重点探讨一下调岗的问题: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调岗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 这就涉及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
矛盾,那么企业怎样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 根据《江西省裁审衔接会议纪要》第七条规定:用人
裁员(提前30天,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注意:1、裁员人数:需裁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 企业职工人数10%以上;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号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等 。
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书面通知、协商、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与赔偿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
法定变更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如劳 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用 人单位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
内容。
04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获得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根据合 同约定或法定标准计算
的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权
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 定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
安全卫生保障权
口头形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口 头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但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 力。
电子形式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 通过电子方式签订劳动合 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 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
、工作岗位等。
单方面变更
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 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劳
劳动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劳 动法》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再到后续的修订和完 善。
详细描述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 段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当 时的劳动合同主要由企业自行制定和管理。第二阶段是 1994年《劳动法》的出台,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 内容和管理程序,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阶段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该法对劳动 合同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提高了劳动者的权益 保障水平。第四阶段是近年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和 完善,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28页)
(五)关于必备条款 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 1、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工作内容和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2、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增加的内容:第一、 八项,其中, 增加的内容:第一、二、五、七、八项,其中,第八项为形 式上的增加; 式上的增加;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3、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4、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第二部分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劳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建立劳动关系之时。 2、建立劳动关系之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 10条第二款规定 条第二款规定。 3、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第10条第二款规定。未以书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第7条)
二、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特点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
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起源、目的 和适用范围。本讲座将深入研究劳动合同法中的各个方面,为您提供全面的 了解。
劳动合同法概述
1
法律背景
探讨《劳动合同法》的立定。
3
适用范围
详细阐述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对象和情况。
赔偿与损失补偿
赔偿责任
• 介绍违约责任的种类和赔偿标准。 • 解释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支付途径。
损失补偿
1. 详细阐述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补偿规定。 2. 介绍补偿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合同
解释固定期限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劳务派遣合同
介绍劳务派遣合同的定义和规定。
无固定期限合同
讨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特性和用途。
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和程序
签订条件
解释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与 要求。
签订程序
详细阐述签订劳动合同的步骤和 注意事项。
合同副本
说明劳动合同副本的重要性和使 用方法。
雇主和员工的权利义务
1 雇主的权益
探讨雇主在劳动合同中享有的权益和责任。
2 员工的权利
详细介绍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解释
解释劳动合同中权益和义务的解释原则和机制。
工资、福利及工时
工资制度 福利待遇 工时规定
详细解释工资制度的运作方式和计算方法。 介绍员工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及相关规定。 详细阐述工时的法定规定和加班规则。
职场安全与健康
1 工作环境
解释雇主对工作环境提供安全和健康保障的义务。
2 员工权益
详细介绍员工在工作环境中享有的权益和保护。
3 职业病防护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口头协议或无书面协议的劳动合 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意愿进行约定,但应当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 一年、两年等。
04
劳动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和解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 友好协商,自行达成和
解协议。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 调解员协助双方当事人
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
提交争议至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
有法律效力。
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
并作出判决。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
劳动合同的终止
1 2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或死亡、用人单位解散或 破产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等。
3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注意事项
结算工资和福利、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03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工作内 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 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 条件以及职业培训等。
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办理相关 手续等。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01
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法定解除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02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出现法定
劳动合同法讲座培训(ppt 51页)
劳动合同的履行
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
1、“包食包住”和社保个人缴费能否算入最低工资 ? 2、试用期工资可否低于最低工资? 3、调整最低工资对加班费有无影响 ? 4、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 ? 5、拿“提成工资”可否享受最低工资? 6、计件制职工未完成定额可否享受最低工资 ? 7、病事假职工可否享受最低工资? 8、经济赔偿后工资余额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9、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三期”女职工可否拿最低工资? 10、异地用工如何执行最低工资规定 ?·
与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
6、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 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是一个什么概念?
7、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 动合同,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多少个月的二倍工资?
8、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用人 单位是否需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9、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倒签既往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 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10、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 二倍工资,是否有仲裁时效?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合法的原则 公平的原则 平等自愿的原则 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3 查清用人资格, 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
2 签约落在纸上, 莫签口头承诺合同。
1 仔细了解情况, 莫签不知情合同。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6 牢记基本权利, 莫签侵犯权益合同。
5 重要条款纸上约定, 莫签模糊不清合同。
4 细读合同条款, 莫签条款不全合同。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讲座(ppt 41页)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效力
依法制定
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
利益的规章制度 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 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 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或者重大事项
解释第19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 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 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司法解释一)
法院的处理权 第20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 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 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司法解释一)
因规章制度发生争议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加倒置 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不举证,举证不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第13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 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发生的争议,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的作用
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是劳动者用人单位都应遵 守的劳动行为规则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主要依据 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可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
依据
我国有关内部劳动规章的立法 劳动法 企业法 公司法 行政法规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劳动部解释
劳动规章的风险
劳动规章无效的风险? 处理决定被撤 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总 则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社会有关方面对该法的一些 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主要有三方面: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070824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 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讲 总 则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一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二是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讲 总 则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一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
位与劳动者; 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
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四是已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最后 期限是2008年1月31日。
第二讲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第八十二条规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2、第十四条三款规定:满一年不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 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讲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协商一致变更,协商不成继续履行原劳动合 同;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协商变更,协商不 成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和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可以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 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书面变更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
2、对劳务派遣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3、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了规范。
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规定的基本精神: 劳动者被雇佣后,如果不享受《公务员法》 和国家人事政策规定的权利,就应享受劳 动法赋予的权利,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在调整范围上,突破了 《劳动法》的规定。正是因为它在很多地 方都突破了《劳动法》,不便将《劳动法》 作为立法依据。
期限:不得超过2年。从解除或终止合同 之日起计算。
4)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23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 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90条: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 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 赔偿责任。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与承担赔偿金责 任的关系:
劳动者承担了赔偿责任,不再承担违约 金责任;承担了违约金责任,不再承担赔 偿责任。如果违约造成的损害大于违约金 的,再承担大于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是 对损害后果的补偿。注意:约定的赔偿数 额很大,承担的实际赔偿以损害为准。
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只要存在用工行为,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建立,劳动者即享有劳 动法律规定的权利。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中劳 动者的权益,并不是肯定用人单位不与劳 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 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既方 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 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
主体合法: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法人; 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 行为能力,不能是越狱逃犯、童工
内容合法: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国 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民法:约定 优先于规定;劳动法:规定优先于约定。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28页)共30页文档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 (PPT 28页)
26、机遇。
28、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 量泉源 之一, 也是成 功的利 器之一 。没有 它,天 才也会 在矛盾 无定的 迷径中 ,徒劳 无功。- -查士 德斐尔 爵士。 29、困难就是机遇。--温斯顿.丘吉 尔。 30、我奋斗,所以我快乐。--格林斯 潘。
《劳动合同法讲》课件
2
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于法律规定不 符视作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口头或者书
面形式,建议书面形式,应当使用标准
合同文本。
3
变更和终止
当出现违约、解除合同或者合绩效工资及社会福利
加班工资和福利待遇
法定假日、年休假、女职工产假等基本假期和奖金、 补助等福利待遇。
意义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填补了法律对于劳动者的空白,确保员工与企业如实合同,避免不必要的 法律纠纷。
实现目标
实行员工与企业的公平交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员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加强社会稳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基本要素
双方当事人、工作内容、工资与福利、
签订形式和文本
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企业和个人需密切关注劳动合同法以及其法规修正, 始终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合法合规。
违约和争议处理
1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企业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持具有仲裁效力,企业和个人需配合共 同落实生效结果。
2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和路径
企业与个人均有向调解机构、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维权途径。
总结
重要意义和价值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员工与企业公正合同,是维护双 方共同权益的重要法律。
工资计算方法
按照劳动力价值进行计算,采用比例、定额、绩效 评价等方式进行计费。
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国家规定执行,调休不得超出法定时间,若因工作需要延长,应当支付加班费。
工作环境与劳动卫生
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企业应当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与安排合理的工作设施。
劳动安全与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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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提高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案例1-2015年3月,某员工经医院诊断为腰肌劳损,从此开始断断续续请病假,一直请到2015年8月。
期间,该名员工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进行维权,包括向环保部门举报公司偷排污水,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反映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等,但都没什么效果。
2015年4月,该名员工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对其腰肌劳损作出经济赔偿、确认公司违章冒险作业导致工伤并要求赔偿、要求按2012年考核不合格的结论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共4项诉求。
2015年9月,公司以该名员工长期迟到、旷工、消极怠工、串岗离岗,且经多次教育批评和谈话、警告,仍屡教不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该名员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
2015年11月,该名员工又第二次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补缴2007年至2011年四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等共6项诉求。
案例1包含的问题:1、不能胜任工作,能否消极上班、迟到早退?2、员工考核不合格后,某公司没有作出解聘通知,是否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3、某公司以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是否合法?4、某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能否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案例2-2008年7月,某员工入职某公司担任公司下属门店的核算员,2014年12月双方劳动合同期满,该公司撤销了门店核算员的岗位,将该名员工调整至另一门店担任营业员,并相应调整了工资计算方式和工资标准。
由于营业员是两班倒,工作时间转变了,而且新的门店上班路途更远,该名员工没有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而是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补发2008年至2014年共六年的每周六、节假日、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加班工资5万余元、以及2014年年底双薪等合计9万余元。
案例2包含的问题:1、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劳动合同的,某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续订时的工资标准是按原合同还是按实际?2、某公司单方调整该员工的岗位是否合法?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3、某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的,是否还需要另外支付周六的加班工资?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要学习劳动法相关知识。
今天主要讲四个方面:第一是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二是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第三是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四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1、劳动关系案例中,某员工入职某公司担任公司下属某门店的核算员,双方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具有特殊独立的特点,我们称之为“劳动关系”,其特点是:(1)主体特定: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案例中,某员工是提供劳动的自然人个体,是劳动者;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通过某员工提供的劳动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属于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职业劳动、集体劳动、工业劳动。
私人雇佣劳动关系、农业劳动关系、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关系不是劳动法调整。
(3)具有人身、财产双重属性。
人身属性体现在用人单位管理权,案例中,某公司在工作时间、工资分配、休息休假、工作任务、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管理;某员工也必须亲自履行劳动义务,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劳动。
财产属性体现在劳动者是有偿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4)具有平等、从属双重属性。
平等体现在劳动关系是通过市场机制双向选择、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的,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原则。
但由于用人单位不仅比劳动者更有经济实力,而且在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一般而言劳动者牌相对弱势,因此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
从属属性则是说,劳动关系一经确立,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身份、组织和经济上的从属关系,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问题:假如案例2中的某公司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双方是否劳动关系?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法正是由于劳动关系存在以上几个特殊性,加上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处于强势,劳动者处于弱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力量对比严重不平衡,实践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
因此,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向保护劳动者倾斜。
狭义上的劳动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渊源有:宪法中有关劳动领域事务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劳动法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住房公积金条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如《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其他规范性文件,如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至今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解释》(二)、(三)、(四),目前《解释》(五)正在制定中。
这么多的法律文本,其所规范的对象就是劳动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比如:(1)管理劳动力方面;(2)社会保险方面;(3)工会组织方面;(4)劳动争议处理方面;(5)劳动监察方面。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1、劳动合同的订立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案例中,某员工提请劳动仲裁首先要证明自己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假如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则要证明劳动关系就比较难了。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要求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满,双方无续订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双方有续订的意思表示的可以续订;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只约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确定合同终止日期,在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终止情形时,而且双方也没有主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持续至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在建筑业、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中,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当该项工作完成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案例2问题:3、某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的,是否还需要另外支付周六的加班工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4年):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8]13号)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
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2、劳动合同的效力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案例1问题:1、不能胜任工作,能否消极上班、迟到早退?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具体履行原则,是指确定劳动合同的要素,如工资、职位,应当是依据劳动合同具体履行过程中所变动后的状况来确定,而不应看最初书面合同的约定。
当然,前提是劳动者接受了工资和职位的调整,否则,劳动者提出异议的,就不能视为双方达成了一致,应以调整前的条件为准。
案例2问题:1、续订时的工资标准是按原合同还是按实际?2、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案例2问题:2、某公司单方调整该员工的岗位是否合法?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2〕284号):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