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规定产品在接收和生产全过程中,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产品的型号及其加工状态、检验和试验状态,对顾客有追溯性要求的产品,通过对产品标识和追踪记录,保证达到对该产品的识别及追溯性。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入厂到成品交付顾客的全过程。
3.职责4.1生产部——负责整个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
3.2品保部——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对标识的监督检查。
3.3采购部——负责原材料入厂、储存及产品交付过程中的标识和保护。
4.程序4.1标识4.1.1检验员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验收,检查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同时记录在进货检验记录表中。
4.12公司标识的形式:a)图章b)符号C)悬挂物d)标贴4.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4.1.1根据需要,生产部规定产品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需要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4.1.2区域标识分为: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生产车间、仓库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并对所有的标识进行维护。
4.2.3仓库物料标识:a)当采购产品包装物上有明显标识,不需作另外标识。
b)当采购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仓库管理员应对该采购产品进行标识。
标识可用标牌或卡片表示,标识产品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供方名称、物料批次号等信息。
c)注塑件零件须在零件表面刻印日期章与穴号以便追溯。
4.2.4生产过程产品标识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可以直接体现在《产品随工单》上反映出来的产品名称和数量。
4.2.5成品标识:最终产品以印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批号标牌为标识,顾客有要求时,按照顾客的要求进行标识,如“无铅"、"RoHS"标识等。
4.2.6检验状态标识a)检验状态标识采用明显指示的标牌,表示合格、待检、不合格、报废等状Ob)品保部检验员在检验后应根据检验结果放置相应的检验状态标识,对报废的产品要隔离存放,对不合格的产品应放置在标有“不合格品”字样的区域、车辆与容器中。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对产品进行合理的标识,达到正确区分、防止误用产品和可追溯的目的。
2.范围:适用于进料、生产制程至产品出厂全过程中的产品标识检验状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
3.定义:3.1 状态标识:用以表明产品所处状态特性的标识。
本程序规定主要标示产品所处的待检、合格、不合格等检验状态及机台、夹具等使用与完好状态。
3.2产品标识:用以说明产品特性的标识。
本程序规定主要标示产品之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4.职责:4.1制造单位:4.1.1确保原材料、零件、半成品及成品在制程中及储存时皆有一明确制品标识,以利于掌握制程品质状况。
4.1.2确保制程所发现之不合格品及异常品、模夹具被正确标识,以防止误用或擅用。
4.1.3确保各制程段之品质状况均能被连贯追溯直至前工段或后工段。
4.1.4执行异常追溯处理及对疑虑品主导处理。
4.2品质单位:4.2.1确保制程合格品、不合格品及嫌疑品被有效标识、验证。
4.2.2主导制程中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以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后工段或出货给客户。
4.2.3确保本文件之适当性,监督其是否有效地被执行及贯彻。
4.2.4监督各类标识的适宜性,实际使用情况等。
4.3仓库单位:4.3.1确保所有入库材料、产品皆有明确标识,以利追溯。
4.3.2确保制程中多余物料退回仓库后被正确标识,以防止误用或擅用。
4.3.3协助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
5.程序:5.1 工作流程:5.2 进料流程标识控制:5.2.1外购物料必须附有合格供方检验出厂的《合格证》,合格证上需注明:供方名称、产品代号、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
5.2.2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严格检查产品标识及状态标识的完整性、合理性。
保持其可追溯标识的完好。
5.2.3外协外购件及自制半成品按规定放在指定待检地点待检,做好“待检”标识。
经检验员检验合格的产品,做好“合格”标识,并放入已检合格品区,粘贴“先进先出标识”。
经检验不合格但已特采的产品,由检验员做好黄色“特采”标识,并随产品附上《特采申请单》。
物业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1. 引言物业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是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而设计的一套操作流程和标识控制机制。
通过该程序,物业管理人员可以对物业设施、资产以及相关信息进行标识和追溯管理,从而提高物业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2. 标识管理流程2.1 标识申请在物业管理中,标识申请是指申请对物业设施、资产等进行标识的过程。
物业管理人员需要按照一定的标识规范和要求,填写标识申请表,并提交给相应的审批部门进行审核。
2.2 标识编码标识编码是将物业设施、资产等进行唯一标识的过程。
物业管理人员根据审批通过的标识申请,为物业设施、资产等分配唯一的标识编码,以便后续的标识管理和追溯工作。
2.3 标识安装标识安装是将已编码的标识应用到物业设施、资产上的过程。
标识安装需要按照标识安装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可见性。
2.4 标识登记标识登记是将已安装标识的物业设施、资产进行记录和登记的过程。
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在标识登记表中记录标识的编码、安装位置、安装日期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标识追溯工作。
3. 可追溯性控制流程可追溯性控制是指对物业设施、资产等进行追溯管理的工作。
通过可追溯性控制,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追溯物业设施、资产的来源、流向以及使用情况,确保物业管理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1 追溯数据收集在可追溯性控制的流程中,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追溯数据。
追溯数据包括物业设施、资产的基本信息、入库出库记录、维修记录以及使用记录等。
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对这些数据进行收集,并进行整理和分类。
3.2 追溯数据录入追溯数据录入是将收集到的追溯数据进行录入系统的过程。
物业管理人员需要按照系统录入规范,将追溯数据逐一录入系统中,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 追溯数据查询追溯数据查询是指物业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对录入系统中的追溯数据进行查询和检索的过程。
通过追溯数据查询,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获取物业设施、资产的详细信息,了解其历史记录和使用情况。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 目的1.1 确保所有物料都得到正确标识,从而防止进货、贮存、发放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制程中的半成品,出货时的成品出现混淆;1.2 减少物料流转过程中,对物料的重复确认,提高检验效率;1.3 提供产品的可追溯性。
2 范围进货、制程、出货整个过程中,所有物料,包括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的标识控制。
3 涉及部门3.1 质量部3.2 生产部3.3 物流部4 定义4.1 物料:对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总称或其中之一;4.2 标识卡:对所有物料进行有效标识的卡片,卡片上的信息必须明确这些物料所处的状态;4.3 可追溯性:通过对物料进行合理的标识,可以追溯到某产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特别是当产品出现问题时,能够通过产品或包装上合适的标识追溯到这些产品最初在各生产车间的生产和质量检验状况,便于进一步对产品质量的分析。
4.4 不合格品:凡是偏离公司和客户批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如图纸、客户批准的文件资料、相关技术标准等)的产品;没有标识的产品视为不合格品。
5 一般原则5.1 任何物料都必须有标识,以明确该物料的身份和所处的状态。
5.2 可以对某一个零部件进行标识,也可以按箱、按筐、按袋或按捆等进行标识,但必须保证该箱、筐、袋或捆中的物料状态一致。
5.3 所有物料的标识必须在物料或物料每袋、箱等的醒目位置,要求易于识别。
5.4 所有物料用标识卡进行标识,标识卡必须按规范填写清楚、完整。
5.5 贮存在仓库的零部件,采用“零部件标识卡”进行标识(零件标识卡格式参见《来料检验》)。
5.6 制程中的半成品物料,采用“产品标识卡”进行标识(产品标识卡格式参照“附件A”);5.7 成品采用不干胶进行标识(不干胶格式由客户确定)。
5.8 如果物料是经“偏差许可”的,则该批次物料必须对其进行“偏差许可”标识,注明偏差内容(参见《偏差许可》)。
5.9 一箱、一袋等包装中,不能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物料,只能一种物料,同时进行正确标识。
5.10 仓库管理员必须确保仓库里所有零件的标识正确,如果零件标识丢失,则必须对零件重新确认,填好标识卡后方能向生产部门发货。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 目的:
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为防止混用,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或物料。
当合同、法律规定或管理需要有追溯性要求时,对每个或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需要标识的产品或物料。
3. 定义:
产品标识: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的材料、在制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可追溯性:指根据或利用所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检验与试验状态:指材料或产品有无进行检验和/或试验,以及经检验和/或试验的后合格与否的状态。
4. 职责:
生产部负责来料接收、生产各阶段产品的标识、维护。
财务部负责入库成品的标识和维护。
质检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状态标识的管理,负责对各单位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5. 工作流程:
6. 相关文件:
6.1、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YH-B-19
6.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YH-B-24
6.3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YH-B-13
6.4《销售管理程序》 YH-B-09
6.5《搬运、贮存、包装与防护管理程序》 YH-B-17
7. 引出文件:
认证标志使用保管要求
8. 相关记录:
质量跟踪卡JL-B-17-01
X。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ISO13485程序 )
程序文件编号:NK/QSP-753-01版号:A/0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1日实施:2018年02月01日拟制:审核:批准:受控编号:受控印章:1.目的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当有规定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3.1.生产部组织实施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
3.2. 质量部负责确定生产过程各阶段产品可追溯性的唯一性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和方法。
3.3. 质量部负责所有产品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检验状态或印章使用。
3.4.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入库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和不同品种、规格、批次、货源单位进行明确标识和记录,防止混用。
4.5.仓库、车间负责所属区域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分区摆放,及所有标识的维护。
4.工作程序4.1.进货物料4.1.1.物料进厂,仓管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对于本身未做产品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物料,需贴物料标识卡,注明物料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内容。
4.1.2.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的物料,由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1.3.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保持原有产品标识,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1.4.对于紧急放行的物料用“紧急放行”标签或印章对其进行标识,便于追溯(本公司不执行紧急放行)。
4.2.生产过程中的标识4.2.1.对于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如未能保持其原有产品标识,车间可在盛装的容器上直接标明其名称、型号(规格),进行标识。
4.2.2.对于待检品,需放置于待检盒,对于合格品,需放置于合格品区,对于不合格品(包括物料),需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3.成品标识4.3.1.加工完成或各种原因退回的成品,如包装上已有注明,可不再做产品标识,放置于待检区(检验后,可保持其原有产品标识)。
4.3.2.检验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4.3.3.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直接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明确自生产至交付所有阶段中产品的标识以表明生产过程产品的实际状态和达到可追溯性的目的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仅适用于自生产至产品交付所有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
3职责3.1生产车间、仓管员对所属区域内的产品进行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2质检部门负责对各自检验的产品进行标识。
4程序4.1标识4.1.1产品流转/存放标识4.1.1.1物料进厂,原料仓库仓管员应检查物料的外包装标记。
对于未有标记或标记不清的物品应挂以标识或贴上标签,对于物料本身的外包装标记已明确,可利用其标记进行识别,也可予以标识。
原物料应分类堆放。
4.1.1.2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或暂歇期间的在制品,生产车间应对每堆物资放置标签,并注明其目前的工作状态并分类堆放,产品加工过程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
4.1.1.3加工完成的成品可根据客户要求在其外包装上按客户要求进行标记。
客户没有要求的,在存放期间应放置相应的识别标识。
4.1.1.4对加工过程中的关键件除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外,还要有《关键件检验记录》记录检验结果,做到质量可追溯性,对焊接、总装、涂装有《焊接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总装配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涂装检验指导书及记录》进行可追溯记录。
4.1.1.5所有流转/存放的标识除类别标牌外,应清楚说明标识的内容。
4.1.2检验/试验状态标识4.1.2.1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分待检及不良品字样的牌子/标签,并分区堆放。
正常合格品使用产品流转单/标识牌/标签,并在上签名/盖章,不另作检验/试验合格状态标识。
4.1.2.2物料进厂,仓管员应通知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负责放置“待检”牌,经检验部门检验/验证合格,检验人员在进仓单据上签名并取摘“待检”牌,仓库方可入库。
4.1.2.3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应放置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容器内。
4.1.2.4无论是材料还是半成品、成品,对于检验不合格,需放置红色不合格字样的标签/标牌或不合格标记或存放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区域内。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含表格)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建立和实行产品标识和记录制度,根据标识或记录对产品进行追溯,为分析产品质量和采取纠正措施提供依据。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在公司范围内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
3.0职责3.1.生产部负责在线产品的标识方法,负责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的标识。
3.2.品质部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3.仓管部负责库存品的标识4.0程序内容4.1.产品标识4.1.1.来料标识:由供方在外包装上用标签进行标识。
4.1.2.原材料存贮时标识。
4.1.2.1.原材料来料时,由IQC标明检验状态,原材料检验完成后在包装箱贴上检验标识,并注明该原材料的品名、数量、供应商及检验结果,参照《进料检验管理程序》。
4.1.2.2.原材料入库时由仓管员根据品质部检验结果标识状态办理,且在《物料标识卡》记录原材料的入库时间、品名、数量。
4.1.3.成品标识4.1.3.1.单一产品标识:在成品的指定位置贴上该成品的成品条码、QC Passed 标签,成品条码按照《产品条码编码规范》执行。
4.1.3.2.外箱标识:在外箱的指定位置贴上标签,注明产品的型号、生产日期、客户名、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生产批号等。
4.1.4.执行状态标识。
4.1.4.1.生产状态标识为:待处理品、完成品和不良品等,生产中根据各工序的不同情况进行标识。
4.1.4.2.检验状态标识参见《成品检验管理程序》将检验情况进行标识。
4.1.4.3.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各作业段半成品用“产品流程卡”作为标识,从流程卡上可追溯到生产线别,机型等特性。
4.1.4.3.1.产品流程卡标识4.1.4.3.2.作业员每天将其所用流程卡流水号记录于《条码记录表》上。
4.1.5.不良品标识:用红色的标签标识和带红色标识的防静电周转箱进行隔离,具体参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4.1.6.区域标识:现场区域采用挂牌、斑马线等方法进行标识。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IATF16949程序
5.2
进货物料标识
市场部
品质部
仓 库
1.原材料和外协件等物资进货检验合格后,仓库保管员分别按规定的标识内容做好入库品的台帐,填写物卡,按有关规定放置,挂上相应的物卡,做到帐、物、卡相符,发放时坚持先进先出,分开批次。
4.3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注1:当考虑产品时,可追溯性可涉及到:
—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
—加工过程的历史;
—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4.4成型标识:用模具成型的方法在产品表面做标记。
4.5印记标识:用各种印记(钢印、胶印、书写等)的方法,在产品表面或包装上做标识。
1.收集或由顾客反馈不良品信息:
产品名称、发货日期、制造批次号、数量。
2.根据顾客信息,追溯成品出库单的发货日期和成品制造批次号、数量。
3.根据出库单追溯成品入库日期和生产批次号、数量。
4.根据《产品送检单》追溯《工艺流程控制卡》上记录的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号、数量。
5.根据《工艺流程控制卡》中的原材料批次号追溯到供方原材料批次号。
《工艺流程控制卡》
5.4
工序标识
生产部
工序标识:各工序在合格半成品标识卡上标注制造批次号,供下道工序识别和记录。每道工序由操作员和检验员在《工艺流程控制卡》上签字或盖章。合格品由检验员进行状态标识。
5.5
成品标识
1.成品包装直接在外包装箱上进行标识,含:产品名称、型号(或顾客型号)、数量;本公司的商标、名称。
4.6标牌标识:标识制作在标牌上,再将标牌粘贴或挂在物料、产品表面、包装或运输容器上。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对各阶段产品皆有适当的方式予以识别避免误用,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2、范围进料、生产、检验、产品库存、退货、退料缴库等各项作业阶段所产生的产品识别与异常产品管制均适用。
3、定义3.1 产品:指公司各项物料、零件、半成品、成品。
3.2 产品识别:指对产品所在阶段,对产品本体或外包装,进行适当方式标示,已能明确认清产品的质量状态,所在阶段,以避免产品不适当的误用。
4、职责4.1 材料部:负责原材料包装材料入库成品退货产品的标识;4.2 生产部:负责领用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记录;负责生产过程的可追溯;4.3 质量部:负责成品检验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记录。
5、程序5.1 原材料所有原材料进入仓库及进入生产现场应明显标示以免误用。
标识的内容应包括或通过记录追溯到:原材料的类型、生产厂家、数量、质量状态、生产日期。
标识的方法可有:原包装和标识、分区域存放、贴标签、设置标志牌等。
异常原材料应存放于专门区域。
5.2 成品和半成品所有的成品和半成品应具有明显标示以便能清晰地识别出成品或半成品编号、类型、质量状态,并能对应到相关的生产纪录这些纪录应能准确地反映该成品或半成品的生产者、生产时间、所用材料型号/批次编号,以便追溯。
5.3 产品实现过程的可追溯5.3.1 如果产品的设计发生更改,技术不应记录更改的内容和时间(参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生产部应标识和记录更改后的技术文件(产品技术规范、工艺文件等)启用的时间和产品批次(合同),以便追溯。
5.3.2 如果发生生产工艺的更改,生产部应标识和记录更改内容和时间和产品批次(合同),以便追溯参见《工艺更改程序》。
5.3.3 如果生产非标产品,生产部应作相应的标识和记录,以便在需要时能追溯到该产品的生产过程信息,包括:所用原材料、工艺、生产者、生产线、生产时间、发生过得异常等。
参见《非标产品导入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5.9.4若产品为外购或外协产品,则可向供应商在订单合同或有异常时发出追溯要求,要求供应商按本公司质量体系建立追溯流程。
经QC判定注塑作业、SMT作业的不合格品
IPQC、生产管理人员
经判定注塑不合格品装入水口料收集箱进行粉碎。
经判定SMT不合格品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报废处理。
5.5检验或试验后状态标识:
序号
过程控制项目
过程状态
负责人
状态标识或识别方法
1
进料检验作业
判定的合格品
IQC
在物料外包装或标签上盖蓝色“IQC PASS”章。
3.术语/定义
3.1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即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能力。
3.2 标识
标识即为区分不同产品或状态,防止混用或误用所采取的一种方法;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场合),标识必须是唯一性的。
4.职责
4.1仓库:负责进料和库存物料仓储过程中的状态标识.
4.2生产部:负责原材料或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状态标识.
保存期标签:标明物料/半成品/成品的入仓年月份(颜色年月份标贴)。
5.3仓储过程状态标识:
序号
过程控制项目
过程状态
负责人
状态标识或识别方法
1
来料接收
来料收货/检验
仓管员
供应商送来物料后,仓管员核对采购单与实物、数量等是否相符,确保一致后把来料移到“待检验区”,并通知品质部进行检验。来料无标签的物料(如原材料),仓管员在进料上贴《物料标识》,包括以下内容:供方名称、来料日期、数量、材料名称、料号/型号、进料批号、检验结果及备注内容。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对产品进行适当的标识,确保在需要时能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进货、生产和交付过程中的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3、术语与定义
(无)
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过程乌龟图
5、工作流程和内容
6、附加说明
6.1产品唯一性标识要求:
当客户有唯一性标识要求时,公司应在每件产品上进行永久性打码标识,标识编号.若客户有规定时按客户要求执行,若客户无要求则以本公司编号方法打码标识。
汽车产品在可行的情况下必须有唯一性打码标识。
7、参考文件
《进货检验程序》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记录管理程序》
《图纸技术资料管理程序》
《制程及成品检验管理程序》
8使用表单
8.1《供方送货单》
8.2《供方检验记录》
8.3《材质检验单》
8.4《来料标识卡》
8.5《不合格品处置单》
8.6《仓储入库单》
8.7《先进先出颜色标识卡》
8.8《物料预警单》
8.9《生产计划》
8.10《领料单》
8.11《首件记录》
8.12《巡检记录》
8.13《首检合格标签》
8.14《管理图》
8.15《成品入库单》
8.16《发货记录表》。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 目的为防止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到半成品、成品及不合格品的混用或误用,确保产品符合顾客要求,并可追溯产品及过程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不合格品的标识与追溯均适用。
3 定义3.1产品标识: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中对采购产品/材料、半成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3.2可追溯性:指根据或利用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应用情况、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3.3检验与试验状态:指材料或产品有无进行检验/试验,以及经检验/试验之后合格与否的状态。
4 职责4.1产品追溯性及追溯性标识由技术中心设计人员负责将标准(国标、铁标、国外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对产品标识的要求转化为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要求;4.2需要模具上体现标识和追溯性的技术中心负责将规定的标识转化在相应的模具上,并定期更新模具标识;负责采购定额输出,明确标识工艺路线;特殊工艺标识要求在设计评审阶段就进行论证;负责在包装方案中明确产品发出时包装箱上的标识要求;负责公司内工艺布局区域划分标识的制定。
4.3质保部负责产品状态标识中检验状态标识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情况;负责检验状态标识印刷申请的提出。
4.4物资管理部、库房负责对购入的仓储产品进行标识;物资管理部负责按照产品定额进行标识的采购;4.5生产车间负责按设计、工艺和质量管理的要求对车间存放的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负责产品状态标识中生产状态标识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识别性标识方式、方法和标识的维护,负责保护标识在流转过程中的有效性;负责生产状态标识的打印或印刷申请的提出;车间主任负责建立所管辖人员工位号的建立与时时更新。
6、工作内容7、附加说明7.1 仓库、车间以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标识牌进行区域标示,使之一目了然,并按《库房管理程序》实施管理,置于合格品区的成品、物料才允许出库。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 目的和范围通过对生产和服务运作全过程中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达到防止混淆和误用及在需要时可追溯的目的本程序适用于对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2 职责质量部负责所有标识的制作负责产品状态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车间仓库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所有标识的维护3 工作程序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技术部在产品实现过程的相应技术文件中应标明产品标识的内容、标识方法和标识部位或区域。
生产部下达任务的同时要明确产品批次标识或可追溯性要求产品实现过程的实施部门按技术文件上标明的标识内容方法和部位或区域实施标识在组织内部运作过程中如果不标识不会引起产品混淆或无可追溯要求时产品可以不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铭牌标牌标签产品代号图号批次号等或其它适用的方法实现产品的状态标识组织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应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进行标识。
状态的分类a 测量状态1) 待检状态、 2) 合格、 3) 不合格、 4) 待判定b 加工状态1) 已加工、2) 待加工状态标识的形式可用印章、工序卡、标签、标牌、颜色箱盒、容器、区域或其它适宜的方法产品的可追溯性实施可追溯性管理,用以防止同种产品的不同个体或批次之间的混淆。
可追溯的内容可涉及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产品实现过程的历史、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当合同、法律法规要求或本组织由于质量控制的考虑而提出可追溯性要求时,相关的技术文件中应明确规定需追溯的产品、追溯的范围、标识的方式和记录的要求。
实现可追溯性要求,应采用唯一性标识来识别产品的个体或批次,并对需追溯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记录。
采购品的标识待检状态采购品进厂,由库管员把产品放在待检区或在产品上挂上待检标签合格状态入库的产品均为合格品和待加工状态,这时不作状态标识,但要用挂牌或插卡标识的方法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零件编号、名称、入出库数量、日期、生产厂家等。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管理流程主要权责部门流程图简要说明使用表单采购部供货商①原材料:应在原材料包装上贴标签,且标签应含:产品编号、产品规格、净重及经销商等内容;仓库入帐时记录重量及与之对应的供货商;②辅助材料:外包装上应贴上标签(纸箱则在其底部印上相应供货商编号),且标签应含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名称等内容。
③原辅材料到货后,仓库保管员应将其置于待检区或作好“待检”标识卡。
后通知品质部检验员进行检验。
(标签)《外协检验通知单》《外协件验证检测报告》品质部生产部①下料时记录其原材料型号、料号、经销商及下料日期、规格、材料用途及生产批号等内容,并在已下料最上一张钢板上贴上《材料卡》;②生产现场应明确划分报废品区、临时堆放区、待检品区、合格品区、材料堆放区,并挂牌标识。
产品按相应区域堆放,若因场地有限等原因不能将产品堆放指定区域时,可临时挂牌标识堆放非指定区域,但不能混放,例如:待检品不能与合格品混放等;③产品标识牌必须含有产品批号、产品名称;④所有检验记录表单应记录所检产品批号;⑤车间之间产品的流转需经品质部检验员或品管员确认,且在相应流转凭证中盖章。
《下料检验记录》《材料卡》《制程检验记录》《组装检验记录》(标识牌)生产部①记录产品批号及附件生产日期、供货商;②每批产品外包装上标识其批号。
生产部包装应明确划分不同类产品堆放区域,且挂《产品库存标识卡》标识,且帐物卡一致。
《物料标识卡》原辅材料制程包装入库2、追溯流程 主要权责部门 流程示意图 简要说明使用表单市场部 客户市场部从客户处获悉涉及产品批号包装车间 供应商 采购部通过包装记录中对应批号的配件供应商及其生产日期,可追溯到责任配件供应商品质部通过检验记录中的对应产品批号可以追溯到相应车间作业员,使用机台及当时产品质量状况《制程检验记录》 《组装检验记录》生产部通过原材料下料记录,可以追溯到相应经销商及生产商《下料检验记录》3、目的为了识别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各状态,以防不合格品或合格品的使用,且当不合格发生后,能通过标识及记录,有效对各阶段产品进行追溯。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目的是防止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采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或其状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必要时实现对产品和服务的追溯。
本条款规定了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1、目的:1.1让料件在各个阶段均有可鉴别之标识,避免不合格品被误用,保证品质状态一目了然。
1.2保证品质出现异常时有所依据,实现品质改进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范围:2.1适用于对所有需进行检验/试验的料件、半成品、成品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2.2适用于实现可追溯作法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3、定义:追溯:组织对产品和/或服务的唯一性标识进行控制,以保证出现异常时有迹可寻。
4、职责:4.1质检部负责对我厂产品成品、半成品进行试验,并负责相关标识的粘贴。
4.2钣金车间负责对开关柜壳体相关标识的粘贴。
4.3成套车间负责对成套工艺相关标识的粘贴。
4.4质检部负责对进厂物料的检验,储运部库管员负责相关标识的粘贴。
4.5质检部负责对产品状态的标识进行监督、查核。
4.6各部门人员均应维护标识的完整,不得蓄意破坏。
4.7追溯责任单位:质检部。
4.8详细部门标识流程见附图1.5、内容:5.1 采用圆标、出厂铭牌、反馈卡、成套工序卡和平面布置图等方式对产品进行标识。
5.2 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5.2.1 各种材料检验报告及材质证明(合格证、说明书等)应签章齐全有效,并妥善保存。
5.2.2 进厂物料均由质检员进行入厂检验,并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以实现其可追溯性。
5.2.3仓库储存的物资(材料)由库管员负责标识,库管员应根据物资特点及时填写入库台账,办理好出入库手续。
并应粘贴标签,在标签上注明物资名称、编号、品种、数量、检验状态及入库时间。
5.3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5.3.1合格:当料件或成品经检验为合格品时,应填写“合格”栏,同时在每一张【低压成套工序卡】上签字,签名必须清晰、完整。
5.3.2不合格:当料件或成品经检验为不合格品时,应标注“不合格”,同时将检验结果报告质检主管和车间主任,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进行处理。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编号:1目的规定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标识的方法,识别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适用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所有的产品。
3定义检验和试验状态是指产品处于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状态。
4职责1.1 品管部负责产品实现各阶段检验,并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
1.2 技术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方法。
1.3 生产部负责产品实现过程中的产品标识。
5程序内容1.4 公司产品实现过程采用颜色管理:红色—不合格品;黄色—待处理品;绿色—合格品。
1.5 进料识别1.5.1 原材料进厂后,仓管员应将其放于仓库指定之待检区,同时填写《送检通知单》送品管员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品管员应及时将结果进行反馈,《送检通知单》应一式三联,仓管留底一联,品管、采购各执一联。
1.5.2 原材料经品管员检测后,属合格品,应通知仓管员,仓管员应将合格的原材料分类存放,同时挂标识牌。
标识牌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厂家及进货时间,品管员应于标识牌上加盖“OK”字样,并在送检单上注明“已检OK”字样。
1.5.3 原材料经品管员检测后,属不合格时,应通知仓管员,仓管员应将不合格的原材料隔离存放于指定地点,同时挂牌标识。
标识牌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厂家及进货时间,品管员应在标识牌上加盖“NG”章,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1.5.4 如采购的产品为C类,不影响产品质量之物品进货时,仓管员应检查其合格证,并在标识牌上加盖“免检”章,入库存放。
1.6 产品实现过程识别1.6.1 各生产部门应明确规划出产品合格区,不合格区,待处理区,待检区以利识别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
1.6.2 铸造模具应有标识,其内容包括产品规格、型号、最大承载量、Offset值、模号、铸造年月等标识,具体内容应参照产品成品图及客户要求。
1.6.3 铸造操作员应于每一铸造合格成品之指定位置打印铸造日期及班次,具体操作按《精元轮圈产品标识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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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各物业(小区)设有告示栏、人员照片、职务分工、收费标准等。
4.2.3出入小区标识
a)用于小区住户人员和其车辆出入小区时与非小区住户人员和车辆的区别,以控制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小区:
b)机动车辆均持有公司所发的标识;
4.2.4道路、交通、消防、电梯、管道等标识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标识的内容和格式(有国家标准的,按标准执行)。
3.2办公室负责标识的归口管理,并负责服务人员的标识配置。
3.3各部门根据部门管理职能的划分和需要,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服务项目、服务场所及公共信息提出制定标识的具体意见,并负责本部门标识的管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标识的设计及制作,并检查本部门标识管理和可追溯性。
用于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的提示和消防设施的确认,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消防设施被圈占、埋压。
a)小区内相关部位应有相应的车辆限速、限高、转弯,禁止鸣号、注意行人、停车场等标识,标识的内容要符合标识设立地段的交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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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可追溯性要求的实现
对影响服务质量的物品、人员、操作规程等可根据标识进行追溯,查到不合格服务来源,以便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发生。
4.2标识的分类和用途
4.2.1人员标识
a)员工必须着工作服上岗;
b)佩带工作证;
c)每位员工只对应唯一的一个编号,便于客户监督服53-2008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 目的
通过设置标准化的标识,明确作业(服务)过程中的管理要求,保证作业(服务)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并确保发生不合格或投诉时的可追溯性。
2 范围
各物业小区(大厦)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所有服务人员、服务项目、服务场所及公共信息等标识的管理。
4 程序
4.1 标识和可追溯性
4.1.1办公室负责确定各类服务人员服装样式、工作牌。
4.1.2物管部负责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标识配置和管理。
4.1.3安防部负责住宅小区道路、交通、停车场等标识的制作、订购、安装。
4.1.4 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做好物品入库,区分不同种类物品。
4.1.5 所有物业管理中各项服务的检查状态分为两类:合格、不合格。各部门质量检查员根据检查考评结果,对合格、不合格服务应在工作检查记录表或《月工作目标管理报告》和《月物业管理报告》中清楚写明,以便于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