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丰县基层国土资源局中心所工作制度
目录
一、总则
二、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主要职责
三、所长岗位职责
四、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五、首问责任制度
六、政务公开制度
七、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八、执法监察人员回避制度
九、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
十、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十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四、廉洁自律规定
十五、学习制度
十六、日常值班制度
十七、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总则
一、为使国土资源局基层中心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二、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认真执行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决定和指示,保障政令畅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讲究实效,开拓创新;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贯彻落实局各项工作部署。
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主要职责
一、受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检举、举报;依法调查处理基层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定期开展土地、矿产信访、群体性事件的排查与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承担基层国土资源调查工作,实施对辖区内单位、个人遵守和执行土地、矿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承担农村个人建房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切实履行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信访事项报告备案职能;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政策调研,适时提出建议和意见;承担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咨询;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二、负责调查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矿产资源规划执行与保护情况;协助编制、修订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负责基本农田划区定界的基础工作;实施上级下达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组织辖区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年度变更调查以及统计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核算等相关工作;个人建房用地上报前的地类确认工作;协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个人建房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他项权利登记申报以及地籍勘测工作。
四、配合实施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废弃地;督促检查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耕地质量、项目实施要求等。组织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耕地占补方案的编制资料,并做好报批的初审工作。
五、负责调查核实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标准、建房资格条件,组织和审查农村个人建房的有关报批资料等;公示拟报批农村个人建房的名单、核定标准、座落位置等情况和批后结果。
七、协助实施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和采矿权市场建设工作;协助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矿山自然生成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有关规划的实施工作;依法对地质灾害防治及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速报和有关事项的处理;
八、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负责征收国土资源各项规费;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调查研究;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综合统计;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财务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长岗位职责
一、实行所长负责制,主持国土资源所的全面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三、全面负责落实、研究、布置、检查、督促、支持本所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地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本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所内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安排政治与业务学习,建立和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五、以身作则,带领全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六、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状况,努力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七、善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树立求真务实、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八、承办县局、乡镇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区域的土地调查、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等工作。
三、会同乡镇及县局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四、协助做好单位及个人用地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准备好工作图件、表格,并协助当地乡镇街道拟编规划上报审批。
六、协助当地乡镇拟编农保规划上报审批,并制定农保管理措施,切实保护耕地。
七、负责受理用地申请,组织办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非农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具体项目的初审和报批手续,并做好“四到场”工作。参与征地协商与洽谈。
八、协助当地乡镇编制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配合县局实地踏勘论证,签订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配合县局实地踏勘论证,签订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合同,并检查督促帮助做好工作。
九、搞好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受理违法用地举报,依法负责开展对涉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立案,并按规定做出处理建议。
十、担负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按时结算,并做到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
十一、协助实施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和采矿权市场建设,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正常秩序。承担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速报和有关事项的处理。
十二、承办县局和本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