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合集下载

关系(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承包关系的区别

关系(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承包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承包关系的区别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
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劳动客
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
双务合同的特性。

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
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

合同
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
的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企业为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
制,由企业同其所属机构或职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称为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的一种
手段,属于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形式,同一般企业承
包经营合同有所不同,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由发包、承包双
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其内容一般
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承包形式;承包期限;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殖;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务处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在劳资双方之间产生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而承包经营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签订的合同,双方互负承包权利义务。

承包经营者不享有企业的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福利。

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承揽与雇佣是在商务合作中常见的两种合作形式,它们之间有以下主要区别:
1. 合作主体:承揽一般是指一个独立的个人或者公司承担某项工作或任务,独立完成并向委托方交付成果;而雇佣则是指一方(雇主)与另一方(员工)签订合同,雇佣员工为雇主提供特定服务。

2. 合作性质:承揽是一种外包形式,委托方将具体任务或工作外包给承揽方,承揽方独立完成任务,与委托方之间通常没有劳动关系;而雇佣是一种雇主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按照雇主的指示进行工作。

3. 责任分担:在承揽关系中,承揽方通常承担完成工作的责任,并对成果质量负责;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员工的工作结果负有主要责任,员工只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进行工作即可。

4. 报酬形式:承揽的报酬通常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次性支付或者按照完成进度支付;而雇佣的报酬通常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支付,如每月、每周或每小时支付工资。

总的来说,承揽是一种临时性的、相对独立的合作形式,双方关系相对简单;而雇佣是一种更稳定的合作形式,涉及到更多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员工福利等问题。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商业和劳动法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关系。

虽然它们都涉及一方在一定条件下提供劳动或服务,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很大的区别。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对比,通过案例来展现它们的不同之处。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概念。

承揽关系是指一方(承揽人)为他人提供劳务或服务,并按双方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的一种合同关系。

而雇佣关系是指雇主支付工资,雇工提供劳动和技能的合同关系。

两者区别主要在于报酬的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两个案例来进一步理解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不同之处。

案例一:小明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他有一家小型设计公司,并且经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设计工作。

一天,他接到了一位客户的委托,要求他设计一张宣传海报并交付原稿。

双方商定了设计费用和交付时间,并签订了设计合同。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小明如期完成了设计工作,并将原稿交付给了客户。

客户对他的工作非常满意,于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了设计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和客户之间建立的是承揽关系。

因为小明是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工作,并按照双方协议获得了报酬。

案例二:小红是一家公司的雇员,她在公司担任市场部的销售代表。

公司向她提供了工作场所、工作设备和基本的社会保障,另外,公司还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她的工资。

小红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销售任务。

在这个案例中,小红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是雇佣关系。

因为公司作为雇主支付小红工资,而小红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和指导。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不同之处。

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为他人提供劳务或服务,并按照双方协议获得报酬;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支付工资,雇员提供劳动和技能,并且在工作期间受雇主的指导和管理。

除了在合同关系上的不同之外,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在法律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规定。

如何区分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

如何区分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

如何区分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对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概念认识不清,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往往会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

尤其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由于承揽和雇佣都是提供劳务的形式,发生纠纷时,很容易混淆两个法律关系。

因此,如何区分承揽和雇佣往往成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争议的焦点。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1、归责原则不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与定作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承揽人如在工作中受伤,不属于合同的约定,定作人不负有赔偿义务。

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和雇员的地位不同,雇员在雇主的控制下完成工作,雇主处于主导地位,双方存在人身依附关系,所以雇主在雇佣关系中承担的是严格无过错责任,即不论雇主是否有过错,只要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赔偿权利人均可以向雇主要求赔偿。

2、目的不同承揽关系以交付劳动成果为目的,承揽人依据一定的专业技术,为定作人提供劳务,重在有形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揽人提供劳务仅是实现目的的手段。

雇佣关系是一种劳务活动的过程,其目的在于给付劳务,以劳务本身为其合同标的。

3、劳务性质不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与定作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人身依附,承揽人对于其经营范围内的工作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

雇佣关系中雇员在雇主的控制下从事雇佣活动,双方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员的工作具有从属性,对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进程等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应当服从雇主的安排、指挥和监督。

4、报酬给付不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提供的劳务技术含量较高,获得的报酬相对雇佣关系较高一些,且如果承揽人提供劳务,但工作未完成或不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定作人可不支付报酬。

雇佣关系中,雇员大多提供简单机械的体力劳动,技术含量较低,报酬相应较低,但报酬一经确定后,即使未达到雇主所期望的结果,雇主仍须支付雇员报酬。

5、劳务专属性不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也可以与他人合伙完成工作,还可以请帮手共同完成工作。

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

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

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在商业领域中,有两种主要的商业模式,即雇用关系和承揽关系。

这两种商业模式在各自的特点和适用情况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有助于满足企业的各种需求和目标。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更深入地了解雇用关系和承揽关系之间的区别。

雇用关系雇用关系是指企业与其员工之间的正式合同或雇佣关系。

这是一个相对稳定和可靠的模式,因为他们有更多的控制权来确保工作流程的质量和效率。

在雇用关系中,企业负责为员工提供工资、福利、培训和开发等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财务责任。

优点通过雇用关系,企业可以获得许多优势,其中一些最为重要的优势如下:1. 员工稳定。

雇用关系可以帮助企业留住员工、提高绩效和产品质量。

2. 更高的工作效率。

企业可以通过对公司员工进行更好的培训和投资,来提升其专业能力和贡献。

3. 持续性。

企业可以从长期来看,建立强大的员工基础。

4. 承担更多风险。

企业会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从而促使其更加谨慎和精益。

缺点与优点相对应,雇用关系也可能存在一些缺点,例如:1. 额外的成本。

企业对员工提供的福利和培训等成本需要承担更多的费用。

2. 更多的法律责任。

在雇用关系中,企业有责任遵守劳动法,包括保护员工权益、处理纠纷和缴纳税款等方面的义务。

3. 绩效困境。

在一些情况下,企业无法控制其员工的工作效率,使得组织运营效率下降。

承揽关系承揽关系是指企业与外部劳动力或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正式协议。

在承揽关系中,企业不直接雇用这些外部人员,而是通过订立协议,购买其服务。

优点与雇用关系相比,承揽关系也有许多优点,其中一些最为重要的优点如下:1. 更多的灵活度。

承揽关系允许企业获得更大的灵活度,可以灵活地根据不同的需求来购买不同的服务。

2. 缩减成本。

企业不必为非核心业务领域付出更多的投入,从而以更低的成本采购和使用外部服务。

3. 可选性。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最具竞争力和成本效益的供应商,从而获得更好的服务。

缺点承揽关系也可能存在一些缺点,例如:1. 依赖性。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案例
案例1:承揽关系vs 雇佣关系
背景:小明是一位年轻的程序员,他正在考虑与一家科技公司合作。

案例说明:
1. 承揽关系: 小明与该科技公司签署了一个合同,作为一个独立承包商,他将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公司提供一定的服务。

他拥有自己的工作空间和工具,并且在完成工作的时间和方式上有较大的自由度。

小明负责管理自己的工作和收入,并对自己的利润和损失负责。

2. 雇佣关系: 小明与该科技公司签署了一份聘用合同,成为该公司的全职员工。

作为员工,他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方式来完成工作,并接受公司的领导和监督。

小明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和保险,并且薪酬由公司直接支付。

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
1. 管理自由度: 在承揽关系下,小明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完成工作,而在雇佣关系下,小明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

2.薪酬和税务: 在承揽关系下,小明的收入来自于与公司达成的合同金额,并且
他需要自行负责支付税收和其他费用。

在雇佣关系下,公司直接支付小明的薪水,并负责扣除税款和其他相关费用。

3. 福利和保险: 在承揽关系下,小明需要自行购买保险和福利计划。

在雇佣关系下,公司通常会为员工提供福利和保险。

结论:
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在工作方式、责任和报酬等方面存在差异。

在承揽关系下,小明作为独立承包商负责与公司合作的服务,而在雇佣关系下,小明作为公司的员工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

什么是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

什么是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

什么是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承揽关系是指承揽合同双⽅当事⼈基于完成⼀定⼯作未内容产⽣的法律关系。

那么,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有哪些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承揽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它们有以下区别: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按照定作⼈的要求完成⼀定的⼯作并交付⼯作成果,定作⼈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报酬的合同。

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在定作⼈与承揽⼈之间所产⽣的法律关系。

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作中也具有相对的⼯作⾃主性和独⽴性,有的定作⼈也会对承揽⼈的⼯作作出具体的指⽰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

区分⼆者,可以从以下⼏个⽅⾯分析:⑴当事⼈之间是否存在控制、⽀配和从属关系。

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配从属关系。

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作安排没有⾃主权,雇主可以随时⼲预雇员的⼯作。

⽽承揽关系中,定作⼈与承揽⼈地位平等,承揽⼈的劳动是⼀种独⽴劳动,承揽⼈对如何安排⼯作有⾃主权,定作⼈⽆权⼲预。

⑵是否由⼀⽅指定⼯作场所、提供劳动⼯具或设备、限定⼯作时间。

雇佣关系中,⼀般是由雇主指定⼯作场所、提供劳动⼯具或设备、限定⼯作时间。

⽽承揽关系中,定作⼈仅要求承揽⼈提供⼀定的劳动成果。

⑶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的还是以完成⼀次性⼯作成果为⽬的。

雇佣关系中,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的,且是继续性提供劳务。

⽽承揽关系中则是以⼀次性完成⼯作成果为⽬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作成果的⼿段。

⑷从报酬给付上,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次性结算劳动报酬。

雇佣关系中,雇员的⼯资⼀般是计时⼯资,定期给付。

⽽承揽关系中,承揽⼈的报酬是计件报酬,完成定作劳动成果后,定作⼈⼀次性给付。

总之,如当事⼈之间存在控制、⽀配从属关系,由⼀⽅指定⼯作场所,提供劳动⼯具或设备、限定⼯作时间、定期给付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合同,是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劳务活动,雇主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工作,他方在承揽方交付独立完成的工作成果后支付报酬的合同。

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关系和从属关系,而承揽关系关注的是工作成果,当事人没有身份上的约束。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都属于基于劳务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但两者的归责原则不同,雇主责任为替代责任,且系严格责任;而承揽合同基本上属于过错责任,定作人对承揽人致人损害,仅在订作或者选任、指示有过错时,承担赔偿责任。

区分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意义在于律师实务中存在一些边际案件,不易区分。

为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应深入探讨两者的不同,对二者进行区分应综合下列因素,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一、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二、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者设备、限定工作时间;
三、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
四、是持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
五、当事人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性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在这些标准中,第一个标准在学理称为“控制标准”,第二、三、四这3个标准称为“契约形态标准”,第五个标准称为“组织标准”。

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务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关系。

北京清算律师网有更多法律知识点。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张学增律师。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所谓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收取工作报酬;定作人给付报酬,收取工作成果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谓雇佣关系,是指雇佣人(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用人(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雇佣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区分:人身依附关系不同雇佣关系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员在工作时间、地点、程序等方面需按雇主的安排,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双方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

承揽关系的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承揽人在其工作范围内有独立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工作。

工作性质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工作的目的只是单纯提供劳务。

一般来说,在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大都是简单的体力劳动,技术含量较低,报酬仅是其提供劳务的对价。

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的手段,工作的目的是提供工作成果。

且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提供的劳务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报酬比较雇员要高。

是否须独立完成工作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不能将应负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除非得到雇主同意。

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独立完成工作,也可以将部分工作交付给他人完成。

报酬确定与给付不同雇佣关系中,报酬的确定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

报酬一经确定后,雇员一般能在长时期内取得稳定的报酬数额,不存在亏损的风险。

承揽合同的劳动报酬是基于自身的技能或生产规模、原材料的价格等确定的。

而且,承揽方还要承担亏损的风险。

同时,一般而言,雇佣合同的雇员之工资是计时计日计月工资;承揽人之报酬是计件报酬。

雇佣合同以一定期间之存续为原则,而承揽合同则以一次性完成工作成果和一次性给付报酬为结算原则。

风险责任承担不同雇佣合同中,雇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如雇员受到伤害,致他人损害、工作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所造成的损失,均由雇主承担风险责任;承揽合同中,则由承揽人负风险责任,除非是定作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他方待工作成果交付后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对雇员实行管理和监督,可以制定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来约束雇员.雇主可以随时对工作进行修正,雇员工作过程中必须听从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其提供劳务的时间和方式往往不能由自己决定.雇员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督.承揽人一般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他有权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和技能,选择他认为完成工作的最好方法.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第二,目的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标的是提供劳务,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释解,劳务是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动的形式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的活动.故无须要求劳务是否产生了雇主可期望的结果,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承揽人一般对工作成果具有瑕疵担保义务,工作成果质量的高低,将会影响到承揽人能否依约获得报酬.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的劳动成果.第三,债务不履行的判断标准不同.雇佣关系中,不涉及工作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员未按雇主要求提供劳务即构成违约.而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属于交付成果型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为违约.第四,劳务专属性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未经同意,雇员不能将自己应付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只要能完成一定工作成果即可,并不一定要由承揽人自己提供劳务,可以将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人来完成[!].第五,风险承担者不同.雇佣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而承揽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则是由完成工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等原因造成的.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在理论上虽然较为清楚,但在实践中往往容易混淆,如某人因装修房子,请一农民工搬运垃圾,讲好搬完后再付报酬,农民工在搬运垃圾时偷懒,把垃圾直接从三楼阳台上倒下去,造成过路人损伤;装修房子,请运输公司运送东西,讲好按搬运车数支付费用,搬运公司的车子在搬运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上述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就较难判断.因此,在实践中应根据以下标准来判断雇佣关系存在与否,并结合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一是看工作场地,生产条件(如工具,设备,原料等)由谁提供.雇佣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雇主提供,雇员只负责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承揽人负责提供,承揽人向定作人支付的是工作成果.二是看报酬支付方式.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日,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成果或做完某件事而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三是看工作的内容.雇佣关系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的行为整体的一部分;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受定作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的限制,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笔者认为,通过以上分析,综合判断不难得出上述两个例子应属承揽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但还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实践中,并非任何合同关系都会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标准,而且后两个标准往往较为模糊,难以认定.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判断:只要某个合同关系中的工作场地,生产条件是由雇主提供,而不管是否满足其他两个标准或其中一个标准,都视为雇佣关系,否则视为承揽关系.因为上述判断标准中,第一个标准是主要标准或者说是本质标准,而其他两个标准则为次要标准或者说辅助标准.。

论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及其实践意义

论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及其实践意义

论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及其实践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在商业活动中被广泛使用。

虽然这两种合同都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但它们在法律和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区别。

一、定义与特点
雇佣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以换取劳动者提供的劳务为基础,通过支付薪金等方式来实现经济利益的分配。

雇佣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涉及到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方面。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协议,以完成特定工作或项目为目的,通过支付报酬等方式来实现经济利益的分配。

承揽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时限性和专业性,涉及到承揽人的技能和责任、委托人的要求和支付方式等方面。

二、实践意义
了解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对于商业活动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比如,在招聘员工或租赁劳务时,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雇佣合同或承揽合同的方式,避免因契约形式不当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此外,在商业活动中,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还涉及到税收、社保、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双方来说,了解两种合同的不同特点和法律规定,有助于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三、结论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虽然都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但它们在法律和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区别。

通过了解两种合同的定义、特点和实践意义,可以有效地避免商业活动中的法律纠纷和经济风险,实现合同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试析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试析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试 析 雇 佣 关 系与 承 搅 关 系的 区别
张 伟
( 南京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 209 ) 10 3
摘 要:广义的雇佣关 系包含 了属 于劳动法 范畴的劳动关 系和仍 然属于 民法 范畴的狭 义雇 佣关 系两者的 目的与利益、主体 法律地位 、合 同标 的及权 利 义务等方 面的不同表现入手 ,提 出划 分标准 ,以正确 界 定 当事人 法律 责 任 。 关键词 :承揽 关 系 雇 佣关系 区别标 准 法律 责任 法律特征:1 、承揽关 系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 目的;2 承 揽关系 中的工作成果具有特定性;3 承揽关 系主体平等 4 承 揽关系 中承揽人独立承担风险 ,独立完成工作成 果。 二 区分雇佣关 系与承揽关系的必要性 ( )区分承揽关 系与雇佣关系是区分 劳动关 系与狭义 一 雇佣关 系的前提 ,而后者 的区分又将导致法律适用的不同 , 并进而直接导致当事人权利 、义务 与责任的不同分配后果 。
范畴 。由于分属不同法律 调整范畴 , 其无论在实体法还是程 序 法 上 都 存 在 巨大 差 别 。 (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 系中的损害赔偿责任不 同,表 二
现在:首先 , 在雇佣关系中 , 员从事雇佣活动致他人损害 雇 的赔偿责任 由雇主承担 承揽关 系中的当事人对履行合 同中
致 他人之损害独立承担责任。 其次 , 员在从事雇佣活动 中 雇 受到他 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可以 由雇主承担 , 也可以由权利人 主张 由侵害人承担 , 权利人对此享有选择枕 如果雇 主承担 赔 偿责任 ,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在承揽关 系中,当事人受 他人侵 害的赔偿责任与对方当事人人无关。 最后 , 雇员因从 事雇佣活动而受害的赔偿责任适用严格 责任 的规责原则。 承
( )雇佣关 系为当事人 间劳动力使用权 自由出让与受 二 让之协议关 系;雇佣关 系成立后 ,雇佣双方之 间遂建立起一 种指挥与服从 的内部管理关系 ,具 有隶属性 。

简述如何区分承揽与雇佣

简述如何区分承揽与雇佣

简述包工过程中的责任风险控制——巧用承揽合同,规避法律风险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装修房子、请人打扫卫生(家政服务)、搬家等许多与劳动相关的事务,一般我们会交给有工作经验或者专门从事这类服务的人去完成,而交给别人完成的方式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包给别人做,简称包工,法律上属于承揽关系;另一种是雇人做,简称雇工或者请工,法律上属于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

对于哪一类业务接受服务者与提供服务者属于何种法律关系,法律并没有直接划分或界定,这就导致发生纠纷时,如果当事人双方未签书面合同,究竟是承揽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难以确定。

尽管理论上对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有一定的区分,但实践中二者界限较为模糊,法官自由裁量权很大,发包人(接受服务者)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外包属于承揽关系(包工),法官多半会以劳务关系(请工)裁决接受服务者承担大部分责任,以体现所谓“保护弱者”、“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等原则。

承揽关系与劳务关系二者究竟有什么区别?接受服务者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的法律责任究竟有何种不同呢?《合同法》出台之前,我国实行的是《经济合同法》,国务院在上世纪80年代根据《经济合同法》制定了《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其中将劳务合同纳入了承揽合同的范畴,也就是说在当时,劳务关系就属于承揽关系。

《合同法》出台后,才逐步将二者区别开来,承揽合同的外延不断缩小。

目前理论上认为,劳务关系是劳务提供者与劳务接受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劳务提供者向劳务接受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劳务接受者依约向劳务提供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通俗的说,劳务关系是请人干活,劳动者以劳务换报酬;而承揽关系则是把活包给别人干,劳动者是以劳动成果换报酬。

因此,对一般人而言,二者区别并不大。

但这区别不大的两种关系,接受服务者的法律责任差别却极大。

就承揽关系而言,承揽人在工作中受伤,定作人(接受服务者)应承担何种责任法律没有规定,实践中,定作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目的承揽合同是指一方(承揽人)承诺为另一方(委托人)提供一定的劳务或完成一项工作,并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雇佣合同是指一方(雇主)聘请另一方(雇员)为其工作,并支付工资的合同。

二、当事人身份1. 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为承揽人和委托人,即服务提供者和服务需求者。

2. 雇佣合同的当事人为雇主和雇员,即雇主提供工作机会,雇员接受雇佣关系。

三、权利和义务1.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的责任,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2. 雇佣合同中,雇主负有提供工作机会和支付工资的责任,雇员负有按时履行工作职责的义务。

四、工作内容1. 承揽合同通常涉及特定的项目或任务,承揽人需要按照约定的要求完成工作。

2. 雇佣合同通常涉及雇主提供的一般工作职责,雇员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五、报酬和工资1. 承揽合同中,报酬通常是根据完成的工作量或质量来决定的,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2. 雇佣合同中,工资通常是按照固定的时间周期(如月薪)支付的,根据雇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来确定。

六、工作时间和地点1. 承揽合同中,工作时间和地点通常由承揽人自行决定,可以根据项目需要灵活安排。

2. 雇佣合同中,工作时间和地点通常由雇主指定,雇员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工作。

七、工作方式和独立性1.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通常具有相对独立的工作方式和决策权,可以自行决定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2. 雇佣合同中,雇员通常需要按照雇主的指示和要求执行工作,工作方式和决策权受到雇主的限制。

八、法律地位1.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通常是独立承担责任的自由职业者,法律地位相对独立。

2. 雇佣合同中,雇员通常是雇主的下属,法律地位相对较低。

九、终止合同1. 承揽合同可以在工作完成后终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 雇佣合同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的期限终止,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解雇程序终止。

总结: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在当事人身份、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报酬和工资、工作时间和地点、工作方式和独立性、法律地位以及终止合同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雇佣(劳务)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承揽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在劳动中承揽人一般是自行决定自己的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不受定作人的组织指挥和监督管理,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3、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工作期限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

雇佣关系通常时间较长,为长期雇佣,但也有不定期、临时性雇佣。

而在加工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所付出的主要是一定技术成果,其次才是一定的劳动力;承揽事项应具有特殊性,它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蕴涵一定的技术成份,为此,合同法规定承揽事项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相类似的工作,且规定了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

承揽关系中的报酬也不同于一般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其报酬不仅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还应当含有技术成份的价值以及一定的利润成分,即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该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对象;承揽合同通常具有短暂性和临时性。

4、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归责原则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摘要: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定义与区别1.承揽关系的定义2.雇佣关系的定义3.两者的主要区别二、承揽关系案例分析1.案例背景2.案例中承揽关系的表现3.案例中承揽关系的法律适用三、雇佣关系案例分析1.案例背景2.案例中雇佣关系的表现3.案例中雇佣关系的法律适用四、结论与建议1.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在实际运用中的注意事项2.对于企业与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建议正文: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定义与区别承揽关系是指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而雇佣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提供劳动,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在用人单位的指挥下提供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承揽关系中,工作成果的完成是承揽人的主要义务,而雇佣关系中,劳动者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劳动。

二、承揽关系案例分析以某装修公司为例,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承揽合同。

装修公司在完成装修工程的过程中,自行负责购买材料、雇佣工人等事项,并且对工程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公司与工人之间是承揽关系,工人按照装修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装修公司支付报酬。

三、雇佣关系案例分析再以某餐饮企业为例,该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为劳动合同。

员工在企业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企业负责提供工作环境、设备以及工资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与员工之间是雇佣关系,员工在企业的指导下提供劳动,企业支付劳动报酬。

四、结论与建议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在实际运用中,企业与劳动者都应注意明确合同的性质,以免发生纠纷。

对于企业来说,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有利于规范管理、降低风险。

对于劳动者来说,了解合同性质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在商业和工商业活动中,经常会出现雇佣、承揽、劳动和委托这几种关系。

这些关系之间的差别并不细微,每一种关系都有着独特的特征和呈现形式。

因此,我们需要详细地研究这些关系,以便合理地予以区分。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通过一定的劳动条件和薪资待遇,着手雇佣一名员工,使其为公司的经济利益服务。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自身的要求定向安排和指挥员工的工作,并对员工的行为和出勤状况进行管理。

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需要出具正式的聘书,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被雇佣者则需要签署雇佣合同,并遵守该合约中的条款。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承担雇佣员工带来的管理风险。

承揽关系承揽是指一种委托性质的商业活动,在该活动中,客户将业务交由一家或多家承揽商处理以实现某种目标。

承揽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之上,即承揽合同。

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商有权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并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完成客户交代的任务。

同时,承揽商不受雇佣人的具体指导和要求。

承揽商的薪资通常是以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的奖金或报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通常以项目和合同为基础,而非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在雇佣关系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关系。

在实践中,劳动关系是指由工会机构和企业管理层之间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工会机构必须代表具有一定数量的劳动力的工人,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共同商定劳动关系相关政策。

劳动关系通常在雇佣关系的基础之上形成,其中劳动力受雇于用人单位,并以一定的工资和福利承担相应的职责。

此外,劳动关系还涉及到工会、劳动法律和劳动协议等相关法律和行为准则。

委托关系委托关系是指一种城市或者区域管理层面的关系,客户向委托代理之类的机构交付处理某项任务。

在委托关系中,客户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某项任务时,该机构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处理任务,但必须根据客户的意图行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案例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两种合作形式。

本文将通过两个案例来说明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特点和区别。

案例一:承揽关系小明是一名建筑承包商,他接到了一份建造一座住宅楼的合同。

他与业主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约定了工期、工程范围和报酬等细节。

小明在承包项目中负责组织和管理施工队伍,购买建筑材料,并完成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与业主之间存在着承揽关系。

小明作为承包商,他有自主决策和管理项目的权力,同时也承担了项目的风险和责任。

业主对小明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支付报酬,但并不能直接控制具体的施工过程。

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合同条款的,小明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

案例二:雇佣关系小红是一家餐厅的经理,她需要雇佣一名厨师来负责厨房的运营和菜品的烹饪。

她通过招聘渠道找到了小李,并与他签订了一份雇佣合同。

合同约定了工作时间、薪资待遇和职责范围等。

在这个案例中,小红与小李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

小红作为雇主,她有权利对小李进行具体的指导和监督,同时也承担了提供工作条件和报酬的责任。

小李作为雇员,他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工作,并接受雇主的管理和监督。

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1.决策权和责任:在承揽关系中,承包商拥有自主决策和管理项目的权力,同时也承担了项目的风险和责任;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拥有对雇员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的权力,并承担了工作条件和报酬的责任。

2.工作范围:在承揽关系中,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可能需要自行组织施工队伍以及购买材料等;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工作即可,一般来说不需要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

3.风险和收益分担:在承揽关系中,承包商承担了项目的风险和责任,并有机会获得项目的利润;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承担了工作风险,但通常无法获得项目的利润。

综上所述,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在决策权和责任、工作范围以及风险和收益分担等方面存在差异。

在实际商业活动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作形式对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是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而又容易忽视和混淆的两个法律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给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揽关系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关系。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相同之处都是以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形式获取劳动报酬,但在主体地位、承担责任的方式、劳动专属性、领取劳动报酬的方式等方面二者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有天壤之别,所以,正确区别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有利于提高我们的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下面笔者结合个案简要谈谈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20xx年12月13日,余某在连某处从事装钢筋工作结束转身离开时,被赵某驾驶的sb2582号农用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当天,余某与其他两位工人为连某装钢筋,双方约定无论有几位工人为其装钢筋,每吨钢筋10元钱,装完车后即按约定的吨位数量和价钱一次性结算,由装卸工人自行分配劳动报酬。

因此,工人们有时一人一天可在几个门店用同样的方式干活,不接受老板的组织管理和指挥,来去自由。

事故发生后,余某的父亲及子女起诉要求连某赔偿各项损失296373.4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等人按约定的吨位数量和价钱为被告装钢筋,装完钢筋后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由其自行分配,不接受连某的组织管理和指挥,来去自由符合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因此余某等人与被告之间构成承揽合同关系。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96373.47元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遂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体地位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来约束雇员,可以随时对雇员的工作进行修正,雇员在工作中必须听从雇主的指挥与安排,接受雇主的管理和监督,雇员提供劳务的时间和方式往往不能自己决定,其劳动是一种从属劳动。

而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接受定作人的监督。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可以选择他认为最好的方法完成工作,是一种独立的劳动。

其次,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雇佣关系种,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是法定责任。

也就是说,不论雇主是否有过错,只要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就可以向雇主请求赔偿;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既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而承揽关系则不同,承揽人与定作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依据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承揽人如在工作中受伤,不属合同约定的债权范围,定作人也就不负赔偿义务。

第三,目的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标的是提供劳务。

劳务是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动的形式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的活动。

因此,雇佣关系中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该劳务是否达到了雇主所期望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雇员提供了劳务,就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工作成果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承揽人依据合同获得的劳动报酬。

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力,雇员未按顾主要求提供劳务即构成违约;承揽关系侧偏重于完成劳动成果质量的好坏,没有交付劳动成果,或者交付的劳动成果不符合约定即为违约。

第四,劳动专属性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员一旦经顾主选定,未经雇主同意,雇员不能将自己应付出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由他人代为劳动,必须亲自履行劳务,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只要能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并不一定要由承揽人自己提供劳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人来完成。

第五,领取劳动报酬的方式不同。

雇佣关系雇主与雇员之间一般是长期、固定、日常性的工作关系,雇员在雇主规定的范围内工作,因此,顾员领
取劳动报酬的方式一般是固定的。

而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是临时性的,应急性的,因此,领取劳动报酬比较自由,一般为一次性领取。

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支付雇员报酬数额的多少属于雇佣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围,双方约定的报酬数额或给付方式可以协商变更,且不影响雇佣关系的成立与否。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如果已提供劳务,但工作未完成或者不符合要求,不得请求报酬,按质、按量、按时的交付劳动成果是获取劳动报酬的必备条件。

由此可见,上述案例中余某在劳动中自行决定自己的操作规程和劳动进程,在装卸过程中并不接受被告的指挥和监督管理,余某提供的只是完成装卸任务这一劳动成果,且该成果是被告支付报酬的直接对象。

因此,余某与被告之间形成的是一个承揽关系,被告作为定做人对承揽人的损害没有存在过错,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依法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