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合法化,道阻且长
有关“拼车”的法律合法化探析
有关“拼车”的法律合法化探析作者:沙春羽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03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私家车急剧增加,而道路资源短缺面临着很大压力,人们对拥堵越来越关注,出门成为一个难题,在重要的交通枢纽往往会产生车辆堵塞的情况。
“拼车”现象目前便在我国不知不觉的悄然兴起,并且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方式中的一种热衷选择,被人们称为“第四种交通方式”。
但是由于“拼车”行为现在没有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规范,使其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社会各界目前对于拼车”合法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现就“拼车”这一民事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法律建议。
关键词拼车搭乘合法化作者简介:沙春羽,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研究与教学。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1-084-02一、拼车的概念和种类“拼车”,也被称为“搭顺风车”,通常指一名拥有私家车的车主以非营利为目的,对他人进行搭乘,将他人送至约定地点的行为。
在这种定义下,我们主要强调的是拼车的“非营利性”,“非营利性”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从事的活动,是一种行为,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产生的收益为以提供其活动的资金。
这一点是用以区分以营利为主的运营方式的主要依据。
以目前的“拼车”来看,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种:1.有偿拼车。
这种形式一般表现为私家车主搭乘他人,将其送至约定的目的地,按约定分担一定的出行费用。
这种类型的拼车,虽然也可能涉及到收取费用,但却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因为车主一般都不以运输为营业,都有自己的职业,一般都是在上下班或其他途中顺路对他人进行搭乘,目的只是和搭乘人分担出行费用或者接受搭乘人其他方式的费用分担,例如请客吃饭,馈赠礼物等。
2.无偿“拼车”。
是指私车驾车人同意搭车人免费搭乘该车,直至约定的地点让搭车人下车。
属于法律上的“好意同乘”,这种情形一般常见于搭乘熟悉的亲朋好友或同事邻里之间。
所谓“好意同乘”,是指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机动车的运营一方主要的运营或者行驶目的是为自己的目的,并非为搭乘者的目的而运营或者行驶,搭乘者的目的与机动车运营一方行驶的目的仅仅是巧合,或者仅仅是顺路而已。
我国“拼车”合法化的法律思考
1 问 题 的提 出
国内一 家大型 门户 网站 曾针对 “ 拼车 ” 话题 做 过一 个专 门的调查 , 现有 九 成 的职 场人 士愿 意拼 车 , 发 而且高达 四成 的职场人 曾经拼 过车 。 中在参 与调查 的近 6 0 其 0 0名 职场人 当 中 , 为 “ 车 ” 程 中给予车 认 拼 过 主一定费 用是 “ 理 的互 利互 惠做法 ” , 合 的 占到 了 9 %① 1 。 虽然 “ 车” 直在 民间 红红 火火 , 着 巨大 的市场 , 现有 法 律 的模 糊 性一 直让 “ 拼 一 有 但 拼车 ” 于一种 尴 处
尬 的境地 , 很多有 “ 车” 向的人也 因此望 而却 步 。根据零 点研 究咨 询集 团与北 汽福 田汽车有 限公 司共 拼 意
同发 布 的{ 0 8福 田指 数—— 中 国居 民生 活 机 动性 指 数研 究 报 告》 示② 大家 对 “ 20 显 , 拼车 ” 的态 度 非 常矛
盾, 赞成 和反对 的 比例难 分 仲伯 。 成拼 车的人 主要认 为拼车 是一种 对双 方互利 的行 为 , 民通过拼 车 出 赞 居 行 的方式 既可 以省钱 , 又可 以弥补公共 交通 的不足 ; 而反 对拼 车 的人主 要认 为拼 车缺乏 法律 保 障 , 旦发 一 生交通事 故 , 责任 很难认 定 , 而且与 陌生人 拼车容 易发生 纠纷 等等 。
丁 洁
( 宁波 市 鄞 州 区人 民法 院 ,浙 江 宁 波 3 5O ) 1 10
摘 要 :“ 拼车 ” 象 在全 国悄 然 升温 , 现有 法 律 的模糊 性 一 直让 “ 车 ” 于一 种尴 尬 的境 地 。 现 但 拼 处 拼车 是一 种 合理 但 不 合法 的新事 物 , 目前 的 法律 法规 下 , 在 还很 难 对拼 车 的合 法性 给 予界 定 , 车者 的 权益 更 是难 以得 到 相关 的法 律 拼
各省法院、检察院系统真题 司法面试法律考试题目
1.有人说机关工作讲程序和规则,要按规则办事,还要向领导汇报;还有人说这限制了创新,谈谈你的看法。
【解题思路】1.分清面试题型:就现象谈看法类试题。
2.把握测评要素: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
3.整理答题思路:(1)首先谈一下现象本身,表明观点。
(2)就现象展开分析,谈谈自己的理解、看法。
(3)结合自己应聘的岗位,引申开去,更进一步谈一下自己的理解。
【参考答案】开始答题:我认为应该辩证地来看待这个问题,首先机关工作讲程序和规则,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即要遵守一定的法律和规则,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
离开这种纪律约束,我们很多人可能就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我们的事业也可能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挫折。
但是我们也不能让这些规则限制了创新的发展。
有时候也要勇敢的突破“规矩”的限制,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创新和规则是辩证统一的,规则是基础,创新是发展;规则是创新变化的度,创新是规则限制范围内的创新。
结合我所应聘的工作岗位,如果在实际工作当我的个人意见与领导意见不一致时,遵守纪律、服从领导——这是工作的基本原则而对于自己的意见,也可以选择适当的机会,以委婉的方式向领导表达,与领导沟通。
总之,我认为在工作中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方法,将组织的创新与规则处理好,将会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2.领导让你去偏远、条件艰苦的地区做普法工作,你如何开展工作?【解题思路】1.分清面试题型:组织类试题。
2.把握测评要素: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
3.整理答题思路:(1)准备阶段:了解普法活动要达到的效果、目的,制定普法工作的主题、内容、时间、地点、参加的工作人员等相关计划及应急预案。
(2)实施阶段:全程关注活动实施情况,并根据具体需要适时调整活动方案。
(3)总结阶段:活动全部结束后,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并据此写一份总结报告,把活动的具体情况汇报领导。
【参考答案】开始答题:(1)在开展普法工作之前要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首先要清楚这次普法宣传工作的目的,是到偏远、条件艰苦的地区去进行普法工作,那里的人们对法律知识了解的不多,所以在准备阶段,制定普法宣传内容的时候要通俗易懂,以什么形式进行宣传,其次时间的确定、人员的确定、以及经费的预算等都要列出详细的计划。
网约顺风车的法律规制
网约顺风车的法律规制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进步,网约顺风车应运而生。
然而,由于其灰色地带的存在,带来了许多安全问题和法律纠纷,给司乘双方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各国政府对网约顺风车实行了相关法律规制。
本篇论文将以中国为例,探讨其,针对现行的法律条文进行评析和完善建议,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关键词:网约顺风车、法律规制、安全问题、合法权益、评析、完善建议1. 网约顺风车的背景随着市场和技术的飞速进步,网约顺风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出行方式已经成为人们越来越喜爱的选择。
司机和乘客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服务的匹配,而且价格通常比传统出租车实惠。
在人们出行需求的日益增加的状况下,网约顺风车也得到了迅速的进步。
2. 网约顺风车的安全问题尽管网约顺风车受到人们的欢迎,但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也成为司乘双方面临的重要问题。
由于网约顺风车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制,司机和乘客之间的纠纷和安全问题屡屡发生。
例如,黑车的存在、驾驶员的素养不高、车辆的安全性等等,都给顺风车市场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3.为了解决网约顺风车存在的问题,世界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例。
以中国为例,2016年,中国颁布了网约车新规,规定了网约车平台的运营要求,车辆的使用要求,驾驶员要求等等。
但是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滴滴系”的操纵、公司和司机上下抽佣,还有浩繁与安全相关的问题等等。
4. 现行法律规制的评析虽然中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制,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
比如,有些网约车平台没有经过严格审批;有些司机没有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审查;另外,有些平台存在资金安全隐患,如随便涨价、逃漏税等问题。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条款。
5. 完善法律条款的建议为了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安全,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完善法律条款。
起首,建立健全的网约车管理平台,对平台的注册、审核和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管。
其次,对网络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实名认证,保证司机信息的真实性。
时评允许“拼车”组织名正言顺地壮大.doc
时评:允许“拼车”组织名正言顺地壮大- 时评:允许“拼车”组织名正言顺地壮大日前,北京朝阳管庄地区的业主发起“拼车工作计划”,引起了人们对“顺风车”的又一次讨论。
而在此前,舆论对于浙江将一次拼车行为定义为非法营运,处以两万元重罚的做法,更是议论纷纷。
而昨日《新京报》刊登的调查显示,九成被调查者支持拼车。
在不少城市,执法部门将有偿“拼车”简单等同于非法营运,尴尬由此而生:一个现象被民众乃至一些执法者认为是合理的,在现实生活中却被认定为非法。
法律必须为人民所信仰,否则如同虚设,这句话用在“拼车”上再合适不过了。
《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各地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制订时,“拼车”现象尚未萌芽,因此这些法律法规还没有把它纳入视野之内。
而现在,随着城市扩张的加快,“拼车”日益繁荣,将这些法律法规的条文生搬硬套在“拼车”上,显然不合适,也无法令人信服。
社会在变,法律也要变,执法者的观念更要变。
将“拼车”与非法营运简单划等号,显然背离了社会现实,漠视了生活常识。
所以明智的办法是,正视“拼车”现象的复杂性,给“拼车”和非法营运划一道清晰的界线。
如此,方能结束执法者的尴尬,给民众一个明确的守法预期。
找到这条界线并不难。
非法营运收费是为了赢利,而“拼车”的收费只是象征性地回收成本,那么,我们只要确定象征性收费的核定标准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对于“拼车”收费,如果只是乘坐者分担耗油、车辆磨损等成本,那应视为合法,但是如果“拼车”收费远高于相关成本,甚至车主专门以此为业,那就将被视为非法。
在不少国家,“拼车”收费也是按成本收取。
例如在德国,各大城市、大学乃至大型超市等都会设立公益性质的搭车中心,为有搭车要求的供求双方提供中介介绍服务。
驾车人和搭车人因为共同行程而通过中介达成搭车意向,到达目的地后搭车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向驾车人支付消耗的行驶费用(汽油费等)。
有偿“拼车”若能合法化,那么许多因“拼车”造成的难题也就迎刃而解。
例如,对于“拼车”出车祸引起的赔偿争议,我们的保险和民事法律就能像国外一样作出规范。
从囧途到坦途——拼车亟待合法化
口 文
英
“ 春 节 回家互 助联 盟 ” ,共 吸 引 了超过 3 2 0万 人 次 参 与。 “ 配 对 ” 成 功 的 车 主 与乘客 ,不 但车 主会获 得 主办 方提 供的 l 0 0 0元 油 费补 助 ,主 办 方还 给 每 位 市 民投 保 最 高 保 额 3 0万 元 的 人
街 谈 置 议
2 0 1 3 年春运 ,“ 拼车回 乡”成 了
一
个 高调 词 语 。火车 票 一票难 求 ,越
耙 越 多的人选择拼车 回家。一些网站
乜适时 推 出 了拼 车 配对平 台 。某酒 业 司 更是将 其 作为一 项 公益 活动 ,在
者多一 线城 市推 广 , 十 分火爆 。但是 ,
速车 道 ,只 有 乘 坐 2人以 调 整 的范 围 。法 律不 能穷 尽 一切社 会
上 的车 辆 才 能 进入 ;韩 国 现 象 ,有 关部 门将非 营利 性 的有 偿拼 的 出 租车 实 行 “ 合乘制” , 车行为等同 “ 黑车”非法营运的执法 可 由多位 乘客拼 车 。
依据 属于 立法 滞后 。换 言之 ,现 行法
恃许经 营 ,必须 取 得道路 运输 经营 行 少 “ 拼 友” 表 示 ,“ 找 人 拼 车 回家 过 从 同途到 坦途 。
攻许可 。私 家车 在没 有取 得营 运资 格 年 ,不用冷天拖 着大 包小 包去 赶火 车 、
事实上 ,对拼 车给予肯 定和 支持 ,
拘情 况 下 ,“ 拉 客 ” 很 可能 被 认 定 为 下 了火车 去转 班车 ,也 不 用在火 车 和 再给予必要 的引导和规范 ,拼车就并非
的 人 更 多 了。 这 一 点 ,在 春 运 高 峰 、 拼 车节 能减 排 ,还 能缓 解 拥堵 。在 国 制 度 上 、 法 律 上 予 以 规 范 ,而 不 是 外 ,拼 车 享 受 优 惠 政 策 :
“专车合法”破冰不易
“专车合法”破冰不易作者:暂无来源:《民生周刊》 2015年第19期《民生周刊》记者郭梁2015年10月8日,对于亟待打破多年沉疴的国内出租车行业来说,是颇具纪念意义的一天。
当天下午,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首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证,意味着互联网约租车这个“新鲜事物”完成了破冰之旅。
在滴滴快的拿到官方认可的经营许可的同时,最值得关注的是今后互联网约车行业要以何种模式融入到大众的出行中。
对此,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和滴滴快的C EO程维都提到了一个概念——“阿里巴巴模式”,类似于由淘宝负责淘宝卖家的管理。
不同的是,对于滴滴快的,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如果专车出现不合规等问题,平台方有连带责任。
“网络约租车上海模式”出炉两天之后,国家版的出租车改革方案也于10月10日正式发布,并开始向社会征集意见。
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中明确提出:传统意义上的私家车,即个人使用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不允许成为网络约租车。
这一规定,给刚刚在上海获得合法营运资格的滴滴专车泼了一盆冷水。
滴滴破冰缘于创新事实上,从滴滴、Uber、神州租车等互联网约租车开始在北上广逐渐盛行之时,关于未来网络约租车平台是否将会合法化的讨论就已经展开,而经过长达近一年的讨论、制定方案,才由上海市率先试点。
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表示,“约租车‘上海模式’概括起来就是鼓励创新,依法合规。
”他说,所谓鼓励创新,一是错位竞争,二是优势互补,三是和谐发展。
所谓依法合规,就是车辆规范、人员规范、服务规范。
“上海交通部门的态度,历来是鼓励创新,因为是在‘互联网+’、在共享经济背景下的一种业态,我们鼓励。
”孙建平说。
滴滴快的CEO程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这个“上海模式”是滴滴快的和上海交通主管部门共同组建工作小组制定出的专车试点方案。
专车“合法”后 结果就完美了吗?
专车“合法”后结果就完美了吗?来源:央视新闻作者:央视评论特约撰稿王健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1日【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我要纠错】今天,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两天前,滴滴快的刚刚在上海拿下国内首张网络约租车平台资质。
公众期待的专车“转正”,即将成为现实。
面对着“互联网+”的挑战,交通运输部门所酝酿的这次重大变革,究竟能否化腐朽为神奇,让矛盾重重的出租车行业迎来第二春?有了准生证的网络约租车服务,又是否到了喜大普奔的时刻呢?拥抱“互联网+”专车司机:再也不用像做贼了此番改革,最值得肯定之处在于主管部门在迟滞和犹疑之后,终于有了直面问题的勇气和态度。
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让出租车行业新兴业态不断,也激化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矛盾,人们都在期待主管部门能够拿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化解矛盾的同时让行业发展进入良性轨道。
从上海交通部门颁发首张专车“牌照”,到今天,交通部门抛弃了“犹抱琵琶半遮面”,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出租车行业的问题,也让等待良久的专车司机和乘客有了答案。
有专车司机甚至表示,“今后再也不用像做贼一样了”。
两份改革意见,有一条共同的主线:合理划分好政府和市场的角色。
例如,在《指导意见》中,政府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将严格监管“经营权有偿转让”等不合理现象,这正是政府应该采取的措施。
在《管理办法》中,政府对约租车在市场准入等方面将扮演“铁面人”的角色,对平台、企业、和司机都做出诸多规定,但日常监管则向“事中和事后”倾斜,把大片空间留给了市场和企业。
针对“专车即黑车”、“专车不安全”这样的担心,看上海是怎么规范管理的——上海如何规范专车服务?平台1、具备企业相关资格和所在地的服务能力2、获得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4、注册服务器在中国大陆司机约租车公司对其年龄、驾龄、过往驾驶记录等设置明确的准入条件,建立培训机制。
网约车合法化说明啥
□ 张树松 7月28日, 我 国 成 为 世 界 上 第一个宣布网约车合法化的国 家。这不仅是我国出租汽车史上 的重要时刻,也是全球网约车发 展的里程碑。 在我国,网约车已发展成一 个 庞 大 的 产 业。 据 统 计, 每 天 有1400多万人次通过手机约车。 百姓喜欢网约车的方便、便宜, 而网约车车主也喜欢利用自己的 业余时间,开着自己的车当出租 车司机挣点钱。 蓬勃发展的网约车是共享经 济的典型。它既能让人们利用自 己的资源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 求,同时也能给自己创造经济价 值,这是一个多赢的经济现象。 网约车的迅速发展,根源在于它 适应了绵延不绝的市场需求,广 大的消费者是它的坚定支持者。 网约车也让我们看到互联网时代 社会变化的进度、广度和深度。 有些创新原本看上去与我们不相 干,但它可能转瞬间影响我们的 生活。就像二维码,谁也想不到 短短几年,它竟能成为街边小吃 摊都在使用的扫码付款工具。 生活在这个时代,我们需要 精神饱满地迎接新事物。就像我 国虽不是网约车技术的发明国, 却 成 为 这 一 技 术 最 开 明、 最 坚 定 的 使 用 者。 这 说 明, 在 促 进 国 家 的 改 革 创 新 上, 我 国 是 多
法治“春风”助顺风车“一路顺风”
法治“春风”助顺风车“一路顺风”——第二届中国顺风车健康发展法律论坛在合肥成功举办■《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 秦云龙当我们谈论顺风车的时候,我们在谈什么?“我们搭着改革开放的顺风车来到了40年之后的中国,我们搭着依法治国的顺风车,走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
改革开放往往都是从基层开始的,往往是从不经意的地方开始的,可能也是从我们认为不可能改革的地方开始的。
”8月23日,在安徽合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顺风车健康发展法律论坛”上,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的开场白引来阵阵热烈的掌声。
由经济日报(集团)《经济》杂志社联合城市智行信息技术研究院、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顺风车健康发展法律论坛”,旨在通过各地政界、商界、学术界、法律界等精英人士的思辨和观点碰撞,为我国各级政府加快顺风车健康发展制度设计提供决策支撑。
会上,围绕“科学制定成本分摊规则,严格区别合规顺风车与非法营运”“顺风车行业治理、法律及执法”等核心议题,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气氛热烈,掌声频频。
此外,本次论坛还发布了《引导顺风车事业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合肥行动计划》,成立了“顺风车法律及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社会各界凝心聚力为中国顺风车事业规范发展提供持续推动力。
顺风车发展难“顺风”“顺风车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在出行领域对于顺风车,政府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一管就死,关系要处理好。
但因为发展不平衡,认知不平衡,所以一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的生动实践。
”在发表开幕致辞时,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鹤龄对顺风车给予高度肯定。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顺风车作为共享经济的生动实践,符合时代发展,在方便人们便利出行、疏解城市拥堵、减少尾气排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王鹤龄指出,在立法及法律层面,顺风车涉及共享经济的诸多问题。
“我们是全世界第一个承认网约车合法性的国家,而关于顺风车的合法性,我们如何对它进行肯定?什么叫顺风车?它的本质是什么?它应该怎样进行规范的运营?它的安全体系、保证体系、监督体系要尽快形成。
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随着城市交通的日益拥堵和人们出行需求的多样化,顺风车作为一种互助共享的出行方式,逐渐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然而,顺风车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管理问题,为了保障乘客和车主的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促进顺风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市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
一、顺风车的定义和适用范围顺风车是指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顺风车活动。
二、顺风车平台的管理要求1、顺风车平台应当具备相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确保合乘出行的安全和顺畅。
2、平台应当对注册的合乘出行提供者和乘客进行实名认证,核实其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
3、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乘客和车主的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方。
4、对合乘出行的数据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以备相关部门查询。
三、合乘出行提供者的条件和义务1、车辆要求:合乘出行提供者应当拥有本市号牌的小客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2、保险要求:车辆应当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3、合乘次数:每日提供合乘出行不得超过 2 次。
4、义务:合乘出行提供者应当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提前发布出行信息,与乘客协商出行时间和路线,不得临时变更。
四、乘客的权利和义务1、乘客有权了解合乘出行提供者的相关信息和车辆情况。
2、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如因故不能按时乘车,应提前通知合乘出行提供者。
3、乘客应当分摊合乘出行的部分成本,分摊费用仅限于燃料成本、通行费等直接费用,不得超过相关标准。
五、合乘出行的费用管理1、合乘出行分摊费用的计算应当合理,以合乘里程分摊费用为主。
2、平台不得收取超过规定标准的信息服务费。
3、禁止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合乘出行提供者不得通过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变相从事营运活动。
六、安全保障措施1、顺风车平台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合乘出行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非法拼车保证书
非法拼车保证书本人,(姓名),在此郑重地向社会公众发出一份非法拼车保证书。
我深知非法拼车行为的危害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我承诺如下:一、本人坚决不参与任何非法拼车活动。
我知道非法拼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司机往往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相关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同时,非法拼车平台没有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机制,无法对司机和乘客进行有效的背景审查,给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
因此,我决定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拼车活动,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二、本人将积极宣传非法拼车危害,劝阻他人不参与非法拼车。
我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非法拼车的危害性,让他们了解非法拼车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如果发现有人参与非法拼车,我将尽力劝阻他们,让他们意识到非法拼车的严重性,并引导他们选择合法的交通方式。
三、本人将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拼车行为。
我将积极参与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打击非法拼车行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帮助。
我相信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打击非法拼车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乘客的权益。
四、本人将倡导合法出行方式,推广文明交通。
我将积极倡导自己和他人选择合法的交通方式,如乘坐正规的出租车、公交车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同时,我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为创建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本人将不断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我将时刻保持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
同时,我会关注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提供保障。
最后,我再次郑重承诺,本人将坚决抵制非法拼车行为,积极参与和支持打击非法拼车行动,为维护交通秩序和乘客的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非法拼车问题,共同努力,共创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签名)(日期)。
顺风车合法吗
顺风车合法吗在上下班时,⽆论公交还是地铁,都⼗分拥挤。
特别是在⼀线城市,上下班的⾼峰时间要等很久的公交。
所以⼀些⼈会搭乘顺风车,相对⽅便⼜便宜。
那么顺风车合法吗?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顺风车合法吗顺风车是合法的,私⼈⼩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属于典型的分享经济,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压⼒。
为此,出租车改⾰⽅案中对其明确⿎励。
但受到⿎励的合乘需要满⾜仅分摊出⾏成本或免费互助,分摊的部分出⾏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费等直接费⽤,即不能以盈利为⽬的。
⽬前,各⼤⽹约车平台中的顺风车定价规则基本符合这⼀条件。
⼈和⼈最远的距离,是两颗⼼的间距。
因为缺乏信任,⼈与⼈之间变得冷漠;因为缺乏信任,⼀些社会良俗正在离我们渐渐远去。
让路⼈搭顺风车,这是新型的⽂明⾏为、是和谐社会的⼀种体现。
同时顺风车也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思考,其实期待友好互助的⼈际关系需要的是真诚与执著。
因此,我们与其喋喋不休⼈世间的冷酷,不如打开⼼扉,把友好互助的⼿伸向陌⽣的⼈群,那么信任与真诚的⼈际关系就能回归到我们⾝边。
《民法典》第⼀千⼆百⼀⼗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赔偿。
第⼀千⼆百⼀⼗七条【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营运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偿搭乘⼈损害,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有故意或者重⼤过失的除外。
以上就是⼩编关于顺风车是否合法的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知,顺风车是合法的,属于典型的分享经济,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压⼒。
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店铺的免费法律资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顺风车最新规定
顺风车最新规定顺风车是指由私人驾驶者提供的共享出行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省出行成本和减少交通拥堵。
然而,由于一些安全问题的出现,顺风车行业也面临着监管的压力。
最新的规定要求对顺风车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以确保乘客的安全和司机的合法性。
首先,新规定要求顺风车司机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和运营证。
只有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机才能从事顺风车服务。
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筛选出一些没有驾驶经验或潜在安全隐患的驾驶员,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
其次,新规定对顺风车的车辆也做出了一些要求。
顺风车的车辆必须符合车辆年龄和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此外,车辆必须通过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减少事故的发生。
另外,新规定对顺风车平台的管理也加强了监管。
平台必须确保注册司机的合法性和资质,对司机的背景进行严格的核查。
同时,平台还要对顺风车信息进行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加强对乘客投诉的处理和反馈机制,确保乘客的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新规定还要求顺风车平台必须配备定位追踪系统和紧急求助功能,以便及时发现和应对紧急情况,确保乘客的安全。
同时,平台也要加强对司机的信息公示,使乘客能够更加了解司机的基本信息和评价,提高出行的可信度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顺风车最新规定的出台,对于严格管理顺风车行业,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司机资质、车辆安全和平台管理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顺风车行业的信誉和可靠性。
然而,顺风车行业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如如何平衡安全和便利性、如何保护乘客和司机的权益等问题,这需要相关部门和顺风车平台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规范,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顺风车行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随着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人们的出行方式中,顺风车作为一种便捷、经济的出行选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然而,由于顺风车存在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出行安全,北京市于XX年颁布了《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
一、背景及目的《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顺风车市场,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并促进合理的共享出行发展。
该办法明确了在北京市范围内从事顺风车活动的相关规定,有效防范交通安全风险,提高出行效率,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出行选择。
二、适用范围《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范围内提供顺风车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
不仅包括个人车辆提供的合乘服务,也包括由专业运营企业提供的顺风车服务。
三、注册与备案驾驶员和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获得相应的合法资质。
注册备案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的驾龄要求、车辆年限要求、相关证件的审核等。
四、保险及责任《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规定,在顺风车服务过程中,驾驶员应当购买相应的商业险和人身意外险,确保乘客出行期间的安全保障。
驾驶员在顺风车服务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当由相应的保险进行赔付。
五、乘客安全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驾驶员在提供顺风车服务前应进行身份核实,并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
同时,车辆也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经过定期的安全检查。
六、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对顺风车平台在信息收集和使用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平台应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不得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七、违规处理及处罚对于违反《北京市顺风车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处罚。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违规操作和服务不规范行为,将会取消相关个人或企业的经营资格。
八、监督与举报为保障市民的权益,任何人都可以对顺风车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
相关部门将严肃处理并及时回应公众的举报,确保市场的规范运行。
云南顺风车法规
云南顺风车法规
《云南顺风车法规》旨在减少交通堵塞和增加出行便利性,云南省政府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云南顺风车法规》规定,开办顺风车需要具备有效营运许可,司机需通过培训,购买水上无限期保险,注册驾驶资格等程序,并完成不定期安全专业培训。
司机必须保持合法的驾驶证件,准确把握路线,倡导安全、文明的驾驶习惯,严禁酒驾和超速行驶。
另外,乘客必须在顺风车拼车平台注册登记,按照约定路线搭乘顺风车。
在行程过程中,乘客和司机及其他乘客应当公平准时、尊重他人、禁止抽烟、吵闹、携带危险物品和禁止施放污染物等。
此外,经营顺风车实行价格稳定机制,以免乘客因司机抬价而受到损失。
顺风车乘客如在乘车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应发动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云南顺风车法规》旨在为乘客营造一个安全、可靠、文明出行的环境,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违反本《云南顺风车法规》的,将按法律规定予以惩戒,并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社会责任。
青州市顺风车规定细则
青州市顺风车规定细则根据《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第四十三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和合乘信息服务平合三方应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费用分担和安全责任等事项。
第四十四条:从事私人小客车合乘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必须对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实行实名认证,确认合来信息的真实性,确保车辆和人员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并保存相关的信息资料以备查;2.合乘信息服务平合必须履行对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审核责任,审验合乘服务提供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3.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承担平台组织合乘行为的主体责任,要规范合乘信服务平合的服务内容,细化协议文本、出行线路费用分、纠纷处理,安全责任等事项,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4.合乘信息服平台要根据交通状况、出行特征,合理限定合乘次数,每车每日合乘次数不得超过4;5.合乘者所分的费用仅限于燃料成本、车辆通行费等直接费用;6.合乘服务供者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应当有能力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有提供“顺风车”的民众一定要合法合规,切勿借“顺风车”之名从事“非法营运”,需要同时满足三个特征:一是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在合乘信息服务平合发布路线、里程等出行信息;二是乘客选择乘坐;三是乘客分担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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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合法化,道阻且长作者:姜田双
来源:《家用汽车》2013年第08期
合情合理不合法
“骑车太累,公交太挤,打车太贵,养车太费,不如拼车实惠”,一句话道出拼车族务实的心理。
在北京、上海、杭州、武汉等一、二线城市,拼车已成为公交车、私家车、出租车之后的“第四种”出行方式。
家住燕郊的郝先生每天都开车前往朝阳区上班,自从北京实行了限行政策,他就陷入了无限的痛苦中,做公交车太挤,打车在下班高峰期基本无望,为了方便上下班,他在小区的QQ群中发布了自己的信息,同一小区的一位住户和他有一样的痛苦,而车牌尾号刚好和他的错开,双方一拍即合,决定互拼出行。
这种方法从此在他们小区流行起来,在QQ群中发布拼车信息的人也越来越多。
事实上,拼车的现象早就屡见不鲜了,打开任意一个社区论坛,大多数都会有相应的拼车版块,甚至还出现了一些专门提供拼车服务的网站,且分类相当细致,有“上下班拼车”、“长途拼车”、“拼车自驾游”等。
有些“热帖”还常被“置顶”,受到网友的热捧。
虽然利人利己,但这样的举措却一直“身份尴尬”,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空白,交通管理部门常常将拼车作为黑车进行打击。
因为私家车属自用车,既不缴纳营业税费,也未办理运营手续,一旦出现纠纷很难进行处理,而且在监管上也存在问题。
这不能不说没有道理,但将所有拼车行为都“违法化”未免太过于武断,显然是站在管理者立场而没有考虑公民利益的结论。
随着近几年城市的快速扩张,很多城市的公共交通承载能力纷纷暴露,“拼车”合法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所以北京市此次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人们对此寄予厚望。
矛盾依旧
实际上,拼车不仅可以方便人们出行,而且符合绿色环保理念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旨,可以更加合理地利用资源。
像北京拥有超过500万辆机动车,其中七成是私家车,数据显示,通过高速收费闸口的私家车里,超八成只有司机1人。
这给城市交通、社会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
顺风车发起人、顺风车公益基金管委会负责人王永就表示,拼车能够减少10%到25%的车辆出行,减少至少50万辆车的出行,50万辆乘以油耗和尾气排放,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当然,矛盾总是对立存在的,我们看到了“利”,同时也不能忽视“弊”存在的可能。
拼车这种事情有很大的偶然性,拼车合法化后,如果个别私家车主将这种行为当成“生意”去做怎么办?只要有利益存在,就会有很多矛盾,如果个别车主将自己的私家车当成出租车来用,会不会在无形中伤害到“的哥”们的利益?如果这种情况非常严重,谁又该出来协调双方之间的矛盾?同时,对于因为“拼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问题,如果私家车在有偿“拼车”期间出了事故,该由谁负责?保险公司会不会以“私家车变更车辆用途”,这种理由而给予免赔。
这些问题,都将是北京市交通委即将面对的。
大势所趋
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拼车合法化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政府的整体规划,首先应该在拼车和非法营运之间严格划清界限。
简单地说,“非法营运”就是
以盈利为目的,而“有偿拼车”则是分担成本,属于公民之间的互助,是暂时而非连续性的行为,车主收取拼车费用,是用来弥补自己的成本开支,并非靠此赢利和谋生。
要避免黑车泛滥,就需要明确实施细则,其次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只有严格执法,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以儆效尤。
就像美国洛杉矶的快速通道,一旦违规,就罚到你“肉痛”。
其次对于责任问题,可以签订一个拼车协议,顺风车公益基金管委会负责人王永就表示,可以让参与顺风车的车主与乘客进行实名认证,匹配成功后签署一份搭乘协议。
明确乘车人的责任与义务,防止可能发生的纠纷。
不过,在笔者看来,对于拼车,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也不够。
让拼车合法化、健康化、可持续发展,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与共同努力。
首先需要的就是司机们的自觉性和相关的配套设施。
前车之鉴
杭州:2009年杭州曾在两个社区实行试点拼车政策,规定拼车当事人本着自愿原则在填写登记表交交管部门备案之后,可以进行有条件拼车:一是有车,即合法拼车对象锁定在有车一族;二是“不来钱”,即拼车当事人之间不能发生金钱交易行为。
该举措很快遭遇“板砖”。
有人评价说,因现实生活中更多发生的是无车者与有车者之间的有偿拼车,而不花钱坐别人的车不能叫拼车只能叫蹭车。
“有车”和“不来钱”这两个条件脱离实际,因此试点大半年后只有一对登记备案,不了了之。
他山之石
美国:美国是最早提倡“拼车”的国家之一。
在美国的大、中城市,各停车场都设有“拼车专用车”的停车证,对“拼车”的私家车给予一定停车优惠。
1980年路面交通法有关改善高速路的法律修订案中,联邦政府特别提出,在财政拨款中要有一部分用于鼓励合伙使用汽车和班车。
奥巴马政府同样鼓励拼车,纽约市甚至特别设立HOV(高承载率汽车)专用车道,鼓励私家车主上下班时拼车。
德国:在德国,拼车同样非常普遍,德国有很多拼车的民间网站,都是自助型的,市政部门也会发布拼车信息。
新加坡:早在1970年代就开始使用通行证,规定如果私家车中乘坐少于4人须办理通行证才能在道路上行驶,空车上路会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