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容精神病人收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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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流浪精神病人收治的有关规定
一、总的原则:按普通精神病人基本标准予以各种诊疗护理措施。
二、收治范围:由公安部门或社会救助站送达,确有精神疾病,内科疾病无或
轻,并住址不详者。
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特
殊情况可收住入院(见收治程序第一步)。
三、收治程序:
第一步:做好全面体格检查与精神检查,评估全身情况,做出初步诊断,有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痴呆等),内科疾病无或轻者,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
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并向护送人员说明病情,建议转院先治疗内科疾病,稳定后再转入我院。
若护送人员坚决不同意转院而强行留院或上级指示则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并在病情、危通知书上签字,上报医务科,同时积极抢救。
如抢救无效死亡,上报医务科,存医疗纠纷由医务科处理纠纷事件,无医疗纠纷由防治科善后(联系运送人员、火化等)。
第二步:为病人拍照,并存档。
第三步: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换病员服,入住病房,(女病人需由女护工洗澡)。
第四步:按普通精神病人予以各项常规检查、正规治疗和护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好各项费用。
第五步:经治疗病人病情好转,先由病区人员了解、初步联系病人家庭、住址、病人亲友、当地政府等,再由防治科负责具体联系上述人员,决定护送方式,安排护送。
第六步:病人病情好转或痊愈,病区须出具病情说明,经医务科审批后,办理出院手续。
第七步:防治科填好收容精神病人去向登记表,安排护送。
有家属、亲友、单位领导等认领的患者,认领人需签字,有身份证者需复印存档。
四、责任落实:
1、日班期间送达的病人: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
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医生负责诊治。
病区主管医生需要完成门诊病历的书
写,并存档,免门诊挂号费,但必需有门诊挂号登记。
2、中、夜班送达的病人:值班医生负责全面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和各项临时诊
治措施;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该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
次日补办门诊病历,规则同上。
3、数码照相机日班由一病区办公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中、夜班由该病区值
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并做好照相机交接班工作,遗失照原价赔偿。
该照相机和相纸为被救助对象专用。
4、病区有责任、有义务尽早、尽力与病人亲友联系。
5、救助对象入病房24小时内,主管医师要查房并完成首次病程录,3天内完成
病史记录,病程记录同普通住院病人规定。
五、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其它规定:
1、问出病人真名后,病历和床头卡等一律改用真名。
2、建立救助对象住院登记簿。
3、病员和病历编号方法:男、女病人分别使用M、F开头,后面紧跟年份(二
位),再后为顺序号(三位),如:某男,2003年7月22日入院,系本病区年内所收的第六位救助病人,编号为M03006。
4、建立救助病人专用规范病历,并与其他病历分开存档。
5、收好诊疗护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6、工作中如遇不详事宜由医务科负责协调安排,必要时请示业务院长。
温州市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