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航空器第三人责任险的制度价值
保险中的航空和海上保险
保险中的航空和海上保险保险是一种经济活动,旨在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以获得来自潜在风险的损失赔偿。
在保险领域中,航空和海上保险是两个重要的分支。
本文将探讨航空和海上保险的特点、作用,以及它们在保险业中的地位。
一、航空保险航空保险是指为避免航空运输所面临的风险而提供保障的保险形式。
航空运输具有高风险和高成本的特点,如航空器的失事、货物的损坏或丢失等。
因此,航空保险在国内国际贸易和旅游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航空保险的主要特点之一是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项目,包括航空器损失险、货物运输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这些保险项目可以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保障,确保在风险发生时得到相应的赔偿。
航空保险的另一个特点是其赔偿范围广泛,并且赔付速度快。
无论是航空器本身的损失还是航空器所携带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都将根据合同约定迅速进行赔付。
这为投保人提供了及时的经济援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此外,航空保险还具有国际化的特点。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航空运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和旅游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航空保险的国际性与航空运输行业的国际化紧密相连,为全球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是指在货物通过海上运输时,为防范海上风险而提供的一种保险形式。
海上运输具有风险高、成本大、运输距离长等特点。
因此,海上保险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海上保险的主要特点是保险公司为投保人提供多种险种选择。
这包括货物运输险、战争险、海盗险等,以覆盖不同的风险状况。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保险项目,以确保在货物损失或其他风险情况下得到赔偿。
海上保险的另一个特点是其赔偿形式灵活多样。
无论是货物全损、部分损失还是船只事故,保险公司都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赔付。
这为投保人提供了经济补偿,减轻了投保人的损失。
与航空保险类似,海上保险也具有国际化的特点。
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海上运输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
海上保险作为保障航运安全的重要手段,为全球贸易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和支持。
航空保险第一节航空保险概述
提高旅行体验
旅客购买航空保险可以减 轻旅行过程中的后顾之忧, 提高旅行体验。
提供额外保障
航空保险可以为旅客提供 额外的经济赔偿,在航班 意外事故等情况下给予旅 客一定的经济补偿。
航空保险对社会的影响
促进经济发展
航空保险业的发展对于经济增长 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能够创造就 业机会并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审核索赔
赔偿支付
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索赔被批准,保险公司将按照保 险条款规定的赔偿金额进行支付。
保险公司将对索赔进行审核,以确定 是否符合保险赔偿的条件。
航空保险的注意事项
确认保险生效时间
在购买航空保险后,应确认保险何时生效,并 确保在旅行前保险已经生效。
注意保险期限
了解保险的有效期限,确保在保险期限内使用。
注意免赔额
保障航班安全
通过为飞行员和机组人员 提供保险,航空保险有助 于提高飞行安全意识,降 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增强市场竞争力
航空公司通过提供保险服 务,可以增加客户黏性, 提高市场竞争力。
航空保险对消费者的意义
保障旅客权益
航空保险可以为旅客提供 额外的风险保障,在航班 延误、取消等情况下维护 旅客的合法权益。
未来趋势
随着无人机和太空旅游等新兴航空领域的出现,航空保险市场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和 改进产品,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航空保险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将更 加精准和高效。
03
航空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航空保险对航空业的作用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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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运营风险
航空保险为航空公司提供 了风险保障,帮助其应对 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降 低运营风险。
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
民用航空保险的理赔是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针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 赔要求,对索赔安检进行核查,确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并根据航空保险 合同的规定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系列行为。 1.理赔原则 2.理赔程序
第二节 民用航空保险赔偿与保险争议解 决
• 三、民用航空保险争议的解决
现实中的民用航空保险事故因为情况纷繁复杂,保险条款很难穷尽所有细节 和情形,所以很容易发生纠纷和争议。 1.民用航空保险争议的情形 2.民用航空保险争议的解决
• 一、民用航空保险的索赔
民用航空保险的索赔是指民用航空保险的被保险人依据法律和保险合同的约 定要求被保险人赔偿的行为。根据民用航空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期内发 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应在承保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1.索赔条件 2.索赔程序
第二节 民用航空保险赔偿与保险争议解 决
(四)航空货物运输险
1.保险标的范围 2.保险责任范围 3.保险除外责任 4.保险责任期限 5.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
第二节 民用航空保险赔偿与保险争议解 决
案例引入:
• 货运保险代位求偿案
评析:
此案件中的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同时 保险公司能向航空公司代位求偿。
第二节 民用航空保险赔偿与保险争议解 决
第一节 民用航空保险概述
• 一、民用航空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2.民用航空保险的特点 (1)高价值、高风险,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2)再保险与共保必不可少 (3)险种具有国际性 (4)以强制保险为主,辅以自愿保险
第一节 民用航空保险概述
• 二、民用航空保险的种类 (一)航空器机身险
1.机身险的除外责任 2.机身险的附加险种
第一节 民用航空保险概述
第三章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
保险事故发生后理赔程序说明
报案与立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 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查勘与定损
保险公司将派出专业人员 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并 根据损失情况确定赔偿金 额。
理赔与结案
在双方达成一致后,保险 公司将按照约定进行赔付 ,并结束理赔程序。
完善我国民用航空器保险制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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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民用航空器保险与赔偿法律制 度
Chapter
保险种类、范围及投保方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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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种类
民用航空器保险主要包括 机身保险、第三者责任保 险、旅客法定责任保险等 。
保险范围
涵盖航空器本身、机上人 员、第三者责任及战争、 劫持等特殊风险。
投保方式
航空公司可选择向保险公 司直接投保,或通过保险 经纪人进行投保。
维修与保养工作重要性及意义阐述
01 02
确保航空器适航性
维修与保养工作是保障航空器适航性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航空器进行定 期检查、维护和修理,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保障飞行 安全。
延长航空器使用寿命
通过合理的维修与保养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航空器存在的问题和 隐患,避免问题扩大和恶化,从而延长航空器的使用寿命。
民用航空器是现代社会快速、安 全、便捷的交通工具之一,对于 促进人员流动和物资流通具有重 要作用。
民用航空器制造业及相关产业链 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增长和就业创 造了显著贡献。
02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与使用权
Chapter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归属及登记制度
所有权归属
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归属于购买 者或制造者,具体归属情况需根
飞机打保险的方法和要求
飞机打保险的方法和要求
飞机保险是指航空公司或个人购买的保险,用于保护飞机及其相关风险和责任。
以下是飞机打保险的一般方法和要求:
1.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一家专业、有信誉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网络、口碑、保险代理人等途径进行咨询和比较。
2.了解保险类型:飞机保险主要分为飞机物体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两种。
飞机物体保险主要保护飞机本身,而第三者责任险则承担因飞机事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3.确定保险金额:根据飞机的价值和飞行用途,确定适当的保险金额。
一般建议购买全险,即既包括飞机物体保险又包括第三者责任险。
4.提供相关信息:向保险公司提供所需的飞机资料和相关证明,如飞机登记证书、机龄、驾驶员证照等。
5.提交申请及缴费:填写保险申请表,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缴纳保费。
保费一般根据飞机价值、运营范围、飞行经验等因素来决定。
6.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会评估飞机的风险等级,并在评估结果基础上决定是否接受保险申请。
如果接受申请,将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7.遵守保险条款:在投保后,需要仔细阅读并遵守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
例如,在飞行操作中要严格遵守航空法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飞行范围和飞行员要求进行操作。
8.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发生飞机事故或其他风险事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以便进行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飞机保险的要求和方法可能因地区、保险公司和飞机类型而有所不同。
在购买保险之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保险代理人,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飞机保险完全解读
飞机保险如今的社会,搭乘飞机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遥不可及的。
但是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误却让众多旅客们恼怒不已。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人往往提前购买飞机保险。
那么,飞机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承保飞机事故的都有哪些保险、坐飞机可以投哪些保险、如何投飞机保险,这些问题下面一一为您解读。
“航空延误险”走红春秋航空4月1日推出的航班延误险,乘客可在订购机票时一并购买,每份保险的价格为20元,赔付的最高额度为400元。
区别于国内大多数航班延误险,按照该航班延误险的保险条款,“航班取消”首次被列入赔付范畴。
飞机的保险对于飞机票附加航空意外险的内容,人们了解较少。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凭有效机票,一但发生危险,可以获得相应赔付。
这属于企业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障赔偿,就像公园门票、公交车票一样,都是随票附带此类保险的。
据悉,机票中所含保险是航空公司因自身的责任造成航空旅客人身伤亡,应对航空旅客赔偿的责任保险。
依据国际惯例和我国有关民用航空的法规,飞机需要保险,飞机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一是机身险;二是第三者责任险;三是旅客法定责任险。
机票里含有保险,主要是指航空公司的飞机保险中所包括的旅客法定责任保险。
旅客购买的航意险航意险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商业险种。
它的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
在航空保险中,航空意外险是离普通乘客最近的险种,最高保额为200万元。
现时国内各家寿险公司所使用的都是1998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航空意外保险条款和费率。
保险金额按份计算,保费每份20元,每份保额20万元。
保障时间是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以内。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飞机保险”同“航意险”是两种不同的险种。
机票中包含的保险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给航空公司,再由航空公司赔付给旅客。
航意险则由旅客直接持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是指在空运过程中,对货物所承担的损失风险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航空运输业的日益繁荣,货物运输的保险需求逐渐增加。
本文将从保险的概念、航空货物保险的种类、航空货物保险的保险对象、保险责任以及理赔过程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是一种以协帮相济的原则,彼此利益的相互转移,以减少风险损失的经济合同。
它是一种能够为人们提供保障的经济行为,是在风险情况下采用预防的措施,减轻预见到的损失所带来的财务困难的方法。
因此,保险机构的出现和发展,确保了人们在面对不可预测的风险时,能够得到物质上的帮助。
二、航空货物保险的种类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按照保障范围分为两种:一是“寿险”型保险,即对货物的整损范围进行保险。
如果整个货物遭到损伤或者丢失,保险公司将赔付货物的整损价值。
二是“平衡”型保险,即对货物的“部分损失”进行保险。
如果货物的一部分受到损伤或者丢失,保险公司将按照受损部分的比例进行赔付。
航空货物保险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一切险”,即只要不是法律规定的除外责任,一切货物损失都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
二是“碰撞险”,即仅对货运飞机与其他航空器发生重大事故或碰撞所造成的部分或全部货物损失进行赔付。
三是“盗窃险”,即对实际盗窃、防盗设备破坏或损坏以及被盗车辆的丢失进行保险。
四是“战争险”,即对于由战争引起的货物损失进行赔付。
三、航空货物保险的保险对象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对象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货物所有人、运输人、托运人等相关人员。
保险合同应当为货物的实际所有人承保,如果合同中另有规定,也可以为承运人、托运人、购买物品的人、第三方等其他人员进行保险。
四、保险责任1.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丢失: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丢失,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所协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2.货物损坏: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单的条款,在货物运到终点之后进行检验和评价,然后按照检验评价的结果进行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自然灾害
是指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像地震、海啸、雷击 、暴雨、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及其他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 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还有像飞行物体坠落、恶意行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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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理赔流程简介 (三)注意事项
事故发 生时
积极采取措施 组织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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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理赔流程简介
(四)理赔索赔材料
(1)保险单正本、批单; (2)出险通知书; (3)索赔申请书; (4)事故证明材料(公安、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的证明 或专家鉴定报告、事故现场照片等); (5)直接财产损失清单、各项施救、保护、整理费用清单 及相关支持材料;根据承保及损失情况提供资产负债表以 及明细、固定资产卡片等相应的财务资料;提供设计资料、 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工程预决算书等资 料; (6)权益转让书及相关追偿文件(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 时); (7)对于特殊案件,经双方共同协商后,被保险人应提供 其他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8)保险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单证材料
——(不属于第三者财产) (六)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 在此限。
——(不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而是被保险人通过与他人的契约规定而承担的责任 ,不属第三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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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条款解读-建工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六)责任免除—通用部分
物质损失和第三者 责任免除通用部分:
17)沉降备忘录条款 18)地面下陷条款 19)妨碍、扰乱行为扩展条款 20)内陆运输扩展条款(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100万元) 21)顶管施工特别条款 22)指定公估人条款 23)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24)错误和遗漏条款 25)不受控制条款 26)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 27)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28)保险期限自动延长条款 29)预付赔款条款 30)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
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
思考:
1、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 2、张某一人购买7份保险是否有效?
案例分析
1、 保险公司拒赔合理 根据保险法第64条和66条的规定,投
案例结果
通过调查并周密核实,认定这次空难是由于乘 客张某纵火造成的。
张某生于1965年,1983年就读于南京大学物理 系。大学毕业后到大连工作,两年后下海经商,生 意经营惨淡。事发当日,他乘机从北京返回大连, 并在购买机票时,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 司等6家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7份航空旅客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民用航空保险的特点
高价值、高风险、技术 再保险和共保必不可少 险种国际化 承保条件与国际市场同步
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共同处理赔案 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
02
民用航空保 险的种类
一、航空器机身险
飞机机身险主要承保飞机在飞行和滑 行中或在地面停航时被保险飞机的机身、 发动机及附件设备的灭失、损坏、失踪以 及飞机发生碰撞、跌落、爆炸、失火等不 论何种原因而造成飞机的全损或部分损坏, 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0022
1、旅客法定责任险。旅客法定责任险承 保旅客在乘坐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 造成旅客的人身伤亡及其所带行李(包 括手提行李和交运行李)物品的损失,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航空承运人)负担 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本保险单中的旅客是指购买飞机票的旅 客或航空运输企业同意免费搭载的旅客, 但不包括为履行航空运输企业的飞行任 务而免费搭载的人员。
案例结果
关于民航法规知识点总结
关于民航法规知识点总结民航法规是指民用航空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民用航空、航空运输、航空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民航法规对于保障航空安全、规范航空运输、促进航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民航法规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民航法规。
一、民航法规的概念及意义民航法规是规范民用航空领域运行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国际条约、部门规章等。
民航法规对于保障航空安全、规范航空运输、促进航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它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维护了国家的民航安全利益,促进了国内外的经济交流和文化交流。
二、民航法规的分类民航法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国际条约、部门规章等多种形式,根据其性质和层级不同,可以分类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国际条约、部门规章等。
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法律体系的根基,法律是国家的一般性法律,是全国性的普通法律,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的法规,地方法规是地方性的法规,国际条约是国家因对外合作而缔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部门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制定的法规。
三、民航法规的主要内容民航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航空安全、飞行管理、航空器运行、航空器维护、航空器适航、航空器登记、航空器租赁、航空器抵押、航空器保险、航空器制造、航空器维修、航空器改装、航空器进口、空中交通管理、航空运输、机场管理、空域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定和要求旨在保障航空安全、规范航空运输、促进航空发展。
四、民航法规的适用范围民航法规适用于民用航空领域的运行活动,包括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进口、运行、维护、适航、登记、租赁、抵押、保险、改装等方面的活动,以及空中交通管理、航空运输、机场管理、空域管理等方面的活动。
民航法规适用范围广泛,关系到航空行业的方方面面,对保障航空安全、规范航空运输、促进航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五、民航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民航法规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可能是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等部门。
航空险赔付标准
航空险赔付标准
航空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航空运输业提供保险覆盖。
航空险的赔付标准通常会涵盖多个方面,包括飞机损失、货物损失、第三者责任等。
以下是一般性的航空险赔付标准的主要方面:
1.飞机损失:航空险通常涵盖飞机的物理损失,包括飞机本身、
发动机、设备等。
赔偿标准可能基于飞机的实际价值、新购置
价值或特定的约定价值。
2.货物损失: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航空险可
以对货物进行赔付。
货物的价值、性质和运输方式都可能影响
赔偿标准。
3.第三者责任:航空险通常覆盖第三者责任,即对他人造成的人
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赔付标准可能基于法定责任限额、合同约
定的责任限额等。
4.救援和清理费用:如果发生事故导致需要进行救援、清理和修
复工作,航空险通常会赔付相关费用。
5.空难事故赔偿: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发生空难事故,航空险可
能会提供一定的赔偿,覆盖乘客伤亡、航空公司的经济损失等。
6.战争和恐怖主义责任:一些航空险合同可能包括战争和恐怖主
义责任的赔付条款,尽管这通常是一个附加选项。
7.自然灾害:部分航空险合同可能包括自然灾害的赔付,如风暴、
地震等。
请注意,具体的航空险赔付标准可能因保险公司、合同条款和保单
类型而有所不同。
在购买航空险时,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赔付标准、免赔额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航空险的赔付过程可能会受到国际航空法和相关国家法规的影响。
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保险顾问或律师。
保险经纪人《保险原理和实务》测试复习:飞机保险(三)
保险经纪人《保险原理和实务》测试复习:飞机保险(三)4.飞机保险的保险金额。
(1)飞机机身一切险保险金额的确定。
飞机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三种方式确定:账面价值、重置价值或者双方协定价值。
(2)旅客法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确定。
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按每次事故来确定的。
主要考虑的因素有:飞机的飞行路线、飞机的型号、有关国家对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规定、旅客的构成等。
如果是以机队形式投保的,还要考虑机队飞机的构成。
5.飞机保险的保险费率。
(1)飞机机身(零备件)一切险费率的影响因素。
厘定该险种费率通常考虑的因素有:飞机类型、航空公司的损失记录、飞行员及机组人员的保险情况、飞机的飞行小时及飞机的机龄、飞行范围及飞机用途、免赔额的高低、机队规模的大小、国际保险市场的行情等。
飞机保险的保险费率分为年费率和短期费率。
(2)旅客法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计算。
旅客法定责任保险的保险费一般按飞行公里数计算,收取保险费的办法是在年初按全年预计保险费的75%预收(也称为预收保险费或最低保险费),到保险期限届满时,再根据实际完成飞行客公里数进行调整。
如果是单架飞机投保,保险人则按旅客座位数收取一定的保险费。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可以按机队规模或者按机型一次收取。
货物法定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则按航空公司每年货物运输营业额收取。
(3)飞机保险停航退费规定。
飞机进行修理(仅指正常修理和非保险事故的修理)或连续停航超过规定天数时(如10天或14天),此期间的保险费可以办理停航退费。
停航退费的计算公式是:停航退费=保额×(飞行费率-地面费率)×75%×停航天数/365如果飞机是因发生保险事故进行修理的,则在修理期间的停航不予办理退费。
6.飞机保险的赔偿处理。
飞机保险的赔偿处理主要包括对飞机全部损失及部分损失的赔偿、旅客法定责任保险的赔偿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保险经纪、公估人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复习纲要。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使用、驾驶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枪支等财产,或者因从事与其有关的经营活动,而侵权致使第三者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
那么,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首先,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确定赔偿标准时,应当参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
其次,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保险公司需要充分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的性质、造成的损失程度、受害人的情况等因素,以便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同时,赔偿标准还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能对第三者进行不合理的歧视,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保险合同的约定。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保险公司需要参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赔偿的范围、金额、赔偿条件等进行严格的执行,保证赔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最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社会的公共利益。
保险公司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的公共利益,不能仅仅从经济利益出发,而忽视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在赔偿第三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的。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保险公司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考虑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参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兼顾社会的公共利益,以便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保证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航空保险与风险管理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航空保险与风险管理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是保障航空业正常运营的重要一环。
在航空公司的日常工作中,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航空保险和风险管理成为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航空保险与风险管理策略。
一、航空保险的意义航空保险是航空公司为工作人员提供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旨在降低意外伤害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航空保险不仅保障了工作人员的权益,同时也缓解了航空公司因意外事故而可能面临的赔偿压力。
二、航空保险的覆盖范围航空保险通常涵盖以下几方面的范围:1.责任险:航空公司为工作人员和乘客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偿等;2.财产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财物安全,如行李、设备等;3.航空器损失险:针对航空公司自身航空器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保险;4.第三者责任险:保障航空公司在航空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三、航空保险的选择与购买航空公司需要根据风险评估和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航空保险。
购买航空保险时,需要提前了解保险条款,确保保险责任和范围的明确,以及理赔的流程和方式。
四、风险管理策略除了购买航空保险,航空公司还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管理策略:1.安全培训:航空公司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紧急疏散、防火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2.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如穿戴防护装备、操作规范等;3.安全设备和技术:配备适当的安全设备和技术,如防护服、消防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等,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4.事故预防与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模拟,针对潜在风险进行及时的预防和控制。
五、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航空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应急响应包括人员组织、紧急处置措施和航空器损失报案等方面。
六、国际合作与标准化航空保险和风险管理是国际航空业普遍关注的领域,航空公司可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和标准化要求,提升自身的保障能力。
保险行业中的航空保险与船舶保险
保险行业中的航空保险与船舶保险航空保险航空保险是指为航空公司、航空器所有人或运营者,以及货物和旅客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特殊保险形式。
在现代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航空运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航空保险作为其中的重要保险分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一、航空保险的意义航空运输具有快速、便捷、大批量商品运送的特点,然而由于天气、机械故障、人为因素等原因,航空事故的风险也相应增大。
航空保险便是为了在航空意外风险出现时进行赔偿的金融工具,有效地降低了投资者、生产者、航空公司等各方面的风险承担。
二、航空保险的分类航空保险可分为机体保险、货运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三大类。
1.机体保险机体保险是航空公司对其所拥有的航空器进行保险,以减轻其因飞机毁损、故障或机器性能变差而引起的损失。
机体保险一般可按照航空器的类型、用途、年份等进行划分。
2.货运保险货运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货物在船舶上运输期间发生的损失提供赔偿的保险形式。
航空货运保险一般包括运输险和相关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为了赔偿航空公司因航空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面临的民事责任而设立的保险形式。
船舶保险船舶保险是指为船舶及其相关方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特殊保险形式。
由于船舶在运输中会面临各种风险,船舶保险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一、船舶保险的意义航运是国际贸易的重要一环,但船舶作为运输工具,在海上运营过程中会面临天气、海盗、意外事故等众多风险。
船舶保险的出现,为船东、货主等提供了一种保险保障,降低了其承担的风险。
二、船舶保险的分类船舶保险主要可分为船体保险、运输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三大类。
1.船体保险船体保险是船东对其所拥有的船舶进行保险,主要是针对船舶因触礁、碰撞、火灾等意外事件导致的物理损失而提供赔偿。
船体保险的费率一般是根据船舶类型、航区、历史事故率等因素确定的。
2.运输保险运输保险是为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因意外事故、货损等风险而提供赔偿的保险形式。
运输保险又可细分为船东保险和货主保险两种。
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
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运输保险是一种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或损坏的风险的保险方式。
对于空运货物而言,由于运输方式的特殊性,其保险和责任问题需要得到重视。
本文将就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进行论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一、空运货物的特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空运货物的特点。
空运货物的运输速度快、安全性高,适用于远程、紧急或对时间敏感的货物。
然而,由于飞机的高速运行和飞行过程中的气压变化,空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风险。
二、空运货物的保险类型1. 航空全险(All Risks):此类保险为最全面的保险形式,几乎涵盖了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运输途中的意外,自然灾害,劫持等。
航空全险提供货物全保额的赔付,是保护货物最为全面的方式。
2. 航空一切险(All Risks Excepted):与航空全险相比,航空一切险排除了一些特定的风险,如战争、贻误等。
航空一切险的保费相对较低,但赔付范围也更为有限。
3. 一般状况险(General Average):在货物通过空运过程中,如果发生航空事故,例如迫降或其他情况,可能导致货物无法运达目的地。
此时,航空公司可能需要采取一般平衡救助措施,分摊损失。
一般状况险提供了对此类损失的保障。
三、空运货物的保险责任1. 航空公司的责任:空运货物通常由航空公司负责运输。
航空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应对货物的安全和完整承担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航空公司对于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等,可能会有一定的免责条款。
2. 货代的责任:货代作为中间环节的重要一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他们负责代理客户与航空公司之间的运输事宜,包括保险的购买和索赔的处理。
货代有责任确保所购买的保险能覆盖货物的实际价值,并妥善处理索赔事宜。
3. 发货人的责任:发货人在货物寄送前,应对货物的包装和标识进行检查,并确保其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
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如果发货人未履行相应的包装和标识要求,可能会对货物的赔偿产生一定的影响。
avis车险出险标准
avis车险出险标准什么是车险出险标准?车险出险标准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车辆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的赔偿条件和限制的规定。
在购买车险之前,理解车险出险标准对于车主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在发生意外情况时,保险公司能够向车主提供哪种类型的补偿。
车险出险标准的种类车险出险标准通常根据事故类型和赔偿金额进行分类。
根据事故类型,车险出险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碰撞事故标准:这是最常见的一类事故,包括车辆与其他车辆或物体发生碰撞导致的损失。
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事故责任和保险合同约定来决定赔偿金额。
2. 盗窃事故标准:如果车辆被盗窃或发生被盗窃相关的损失,车主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3. 自然灾害事故标准: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地震、暴风雨和雷击等。
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保险合同中所列的自然灾害赔偿限额来决定赔付金额。
4. 第三者责任事故标准:这种类型的事故包括车辆撞击其他车辆或人员造成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会依照责任大小和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付。
车险出险标准的具体规定针对不同类别的出险事故,车险出险标准中通常会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出险责任:保险公司会明确规定车主在发生特定类型事故时的责任范围。
例如,在碰撞事故中,如果车主负全责,保险公司将对其他受损车辆和车内人员进行赔偿;如果车主负部分责任,保险公司将根据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2. 赔偿限额:车险出险标准中将明确规定每种类型的事故所能申请的最高赔款金额。
这个限额通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车辆估值来确定。
3. 理赔条件:保险公司会规定车主在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据和资料,包括事故发生现场照片、报案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车主需要确保在申请理赔前准备好这些材料,以便加速理赔过程。
4. 免赔额:车险出险标准中还会明确规定车主在理赔时需要自行承担的部分损失,即免赔额。
免赔额通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车主自愿选择的不同保险方案而有所不同。
航空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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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空运货物的损失赔偿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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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机场设施及业务的损失赔偿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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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飞机保管者的委托飞机的损失赔偿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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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制造者、修理者的产品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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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飞行员、乘务员、乘客等搭乘飞机中受伤 害的伤害保险
再保险
是指保险人以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 部分或全部为保险标的,向其他保险 人转保的保险。 再保险是保险人的保险,也称分保。 保险人进行再保险的目的在于减轻自 身负担的风险责任,当发生再保险合 同约定的事故合同时,可以从再保险 人那里摊回赔款。 在偿付索赔时,分保商或再保险公司 通常承担赔付的主要费用。
案例 1990年10月2日,三架波音飞机在广
州机场碰撞,一架烧毁,一架撞毁, 一架撞坏。120多名旅客、7名机组人 员死亡,90余名旅客受伤。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承保的三架飞机机身险保额 合计8,000万美元,责任险每架飞机 最高责任限额7.5亿美元。由于航空事 故前三架飞机的机身险各责任险分别 以80%、86%的分出额向伦敦保险市 场进行了分保,事故后及时得到了外 汇补偿。
航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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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2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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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定义
航空保险是以航空飞机旅行为保险标的 一种航空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航 空保险本身是财产保险的一类)。当承 保的飞机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受 损坏,致使第三者或机上旅客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航空运输保险则是以航空运输过程 中的各类货物为保险标的,当投保了航 空货物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保险责 任造成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 济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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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高风险,专业性 、技术性较强。 再保险和 共保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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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保险风控方案
航空保险风控方案一、背景介绍航空保险是指针对航空器及其机上人员、货物及第三方可能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作为一种特殊领域的保险业务,航空保险的风险控制显得尤为关键。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航空保险风险的控制方案。
二、航空保险风险分类航空保险的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航空器风险航空器风险是指飞机本身存在的风险,例如飞机事故、机械故障等。
为了控制这类风险,航空公司应严格遵守飞机维修保养规范,定期对飞机进行检查和维护,并遵守相关运营规程。
2. 机上人员风险机上人员风险包括机组人员和乘客的生命和健康风险。
为了降低机组人员风险,航空公司要求机组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评估,并确保他们具备适当的技能和知识。
对于乘客风险,航空公司要求乘客购买相应的航空保险,以保证其在飞行过程中的安全。
3. 货物风险货物风险是指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坏。
为了控制货物风险,航空公司应采取合适的货物包装和保护措施,并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此外,航空公司还可以与货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减少风险。
4. 第三方责任风险第三方责任风险是指在飞行过程中可能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航空公司应购买相应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保障其在飞行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偿付能力。
同时,航空公司还应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航空器运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从而降低责任风险。
三、航空保险风控措施为了有效控制航空保险风险,航空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航空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等。
同时,航空公司还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2. 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航空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对航空保险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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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航空器第三人责任险的制度价值筒论航空器第三人责任险的制度价值SystematicValueofAircraftThirdPa啊Liability口余俊/文<民用航空法>第166条规定: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应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责任担保.这种保险必须充分,即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可以获得全额赔偿.该条可以被认为是航空器第三人责任险的法律依据.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在我国确立起了航空器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但是,这一条一直为学者们所诟病,甚至有人断言”第三人责任保险将对传统侵权行为法体系进行致命的打击”,并声称”侵权行为法危机的到来”.那么,航空运输中的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是否也会带来同样的危机?其制度价值何在?航空器第三人责任险是侵权赔偿责任的补充机制侵权赔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而应承担的填补受害人损失的责任.侵权赔偿责任一般以过错原则为其归责原则.然而,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急剧变化的时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发生着急剧的变化,特别是在侵权责任领域,无过错责任有日益扩大其范围的趋势.同时,由于侵权损害赔偿的程度大幅度的提高,实现损害赔偿社会化以保障受害人利益的呼声也日渐高涨.责任保险的制度功能正是随着民事责任制度变革,得以突出表现出来.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受损失为目的,具有显着的分散责任的功效.它将集中于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致人损害的责任分散于社会大众, 做到损害赔偿社会化,实际上增强了加害人赔偿损害的能力,可以有效避免受害人不能获得实际赔偿的民事责任制度上的”尴尬”.早期的责任保险,以填补被保险人向受害人给付赔偿金所发生的实际损失为目的.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责任保险开始扩张其承保范围.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及其受雇人视同被保险人予以承保,将受害入列为第三受益人,责任保险逐步确立起保护受害人的立场. 这种保护受害人的立场,在一些高危险领域(如航空运输中)发展到极致,甚至突破了保险合同的任意性规范特征,由政府强行介入,从而形成了强制性责任保险类别.由于航空事故的发生不可能彻底消除,且此类事故往往导致受害人遭受生命,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巨大痛苦和损失,如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补偿,势必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事实表明,侵权责任应对航空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首先,它对防止损害的发生并不是特别有效.由于受害人只有在损害发生后,才能要求加害人赔偿,逃避侵权责任的案件大量存在.其次,侵权责任具有相对性.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只能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而大量的侵权行为人,经济赔偿能力有限,实际上生活在一种绝对不可能完全赔偿受害人的状态.与侵权损害赔偿的救济方法不同,航空器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通过强制航空器所有人或管理人投保【行业视点】No_197挪.3砑l【行业视点】第三人责任险,可以使受害人的赔偿,在航空事故发生前即获得保障;而且赔偿责任实际转移到保险公司后,可以避免受害人陷入因加害人赔偿能力有限,而难以获得实际赔偿的困境.此外,航空器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还通过控制保险费率,设定受害第三人请求权等一系列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受害人的赔偿及时,有效地实现.因此,航空器强制责任保险其根本制度价值就是作为侵权赔偿责任的强力补充,最大化地实现受害人的赔偿利益.航空器第三人责任险是利益冲突的平衡机制航空器已成为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但它在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灾难.由航空器引发的事故严重困扰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威胁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航空事故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不仅表现在其发生时导致的环境破坏,以及给人们的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还表现在事故发生后,各方在协调利益时发生的纠纷和矛盾. 比如,航空事故责任的认定不当时,承运人与事故当事人的矛盾等.这些矛盾若不能通过一种切实有效的机制加以控制,一旦激化,也将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极大威胁.人们在处理航空事故的这些事后矛盾时,逐渐认识到无论是航空事故的责任认定纠纷,还是受害人赔偿费用的追索纠纷,都是由航空事故受害人的损害赔偿问题引发的,只要建立起一个能合理平衡各方利益的受害人损害赔偿保障制度, 以上矛盾就能迎刃而解.而航空器强制责任保险正是人们寻求的此种理想制度.首先,受害人的利益通过航空器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可以得到基本保障.航空器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以法律强制力为后盾,通过一系列特有的制度规定,切实保障了受害人的利益.这些规定包括: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时,应当尽合理的义务照顾受害人的利益赔偿;在受害人接受被保险人实际赔偿之前,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给付全部或一部分保险赔偿金;受害人有权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直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等等.其次,加害人一方利益也得到了一定保护.虽然航空器事故无过错责任的确定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提高,使他们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了过重的赔偿责任,但通过强制责任保险,那些本应由他们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分担于社会,从而减轻了他们个体的负担.而且,在强制责任保险中,一般都规定受害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当受害人行使此项权利时,还可使加害人免受诉讼所累.最后,航空损害赔偿责任的最终承受方——保险公司,也不会因为强制责任保险而受到实质利益损害.尽管强制投保使得保险公司在承保第三人强制责任险时,对风险的选择,合同的解除等方面的权利都受到极大限制,加大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难度. 但是,作为经济上强者地位的保险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其他任意性的保险经营项目来弥补此处的不足. 况且,由于强制责任险在政府的严密监管之下,在保险公司经营强制险陷入困境时,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审核,提高保险费率的手段来引导保险公司经营,保障他们的利益不至于受到太大损失.此外,强制责任保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也并非无利可图.虽然强制保险实行”无亏无盈”的经营原则,不能为保险人带来直接收益,但因其覆盖面广,影响大,有利于大大提高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公司的声誉,从而带动商业责任保险等险种的发展,为保险业的做大, 做强提供机遇.航空器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正是这样一种利益冲突平衡机制,它能够起到积累资金,降低风险,减少损失,保全利益,安定社会的作用.它强调的是社会公共机构救助和政府责任,虽然在利益保护上倾向于受害第三人,但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其他机构的利益也有所兼顾,而且,对于保险人而言,强制责任险在政府干预下,并不会对其利益产生实质影响.可以说,强制险在多方利益主体的权利博弈中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大大缓解了各方压力,从而调解了社会矛盾.∞ON航空器第三人责任险是社会资源的节约机制众所周知,航空事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危害.它给受害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它使得加害人承担巨额赔偿,而且产生巨大心理压力,从而增加了航空器的消费成本;同时,航空事故的处理还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人力,物力消耗.因此,寻求一种经济,效率的机制来弥补航空事故所带来的社会资源的损失,成为各国政府一直努力的目标.保险,以其具有的预防危险,分担风险以及填补损害的独特制度功能,一直被誉为人类对抗危险最精巧的制度设计.航空事故中的责任保险,不仅可以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还可转移加害人的责任,从而成为人们处理航空事故损害赔偿最有效的方法.可是航空事故所带来的危害具有公共性,社会性特征,而保险却是以人们自愿为前提,以填补个人损害,转移个人责任为目的,它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航空事故.于是,出于公共政策性考虑,政府赋予航空运输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保险强制性特征,要求每架航空器均能依法投保责任保险,每一事故的受害人均能获得相当赔偿,航空器第三人强制责任保险由此成为了人们所追求的处理航空事故损失的最有效的机制.具体说来,其优越性特征表现在:首先,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减少了人力资源损失.民法是”以人为本”的法律,它以对人的终极关怀为价值取向,”人性的首要法则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以人为本”正是民法所要体现的信念,是民法文化的精髓,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向往,对权利的执着.航空器强制责任保险正是一种充分彰显”人本主义”思想的法律制度.它改变了以往责任保险”纯粹的填补损害”价值目标,转向以切实保护受害第三人利益为其价值目标.它通过赋予受害第三人保险给付金直接请求权,设立社会救助金等相关设计,切实保障了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权利,从而使得作为社会人力资源最基本单位的个体,能够尽早的从航空事故损害中恢复, 集中精力投入到社会的生产实践中.其次,减少了诉讼纠纷,节约了诉讼资源.航空器强制责任保险被引入航空事故赔偿机制以前,人们处理航空事故赔偿问题,依据的都是传统的侵权行为法上的救济方法,注重的是加害人对受害人的实际赔偿,加害人应当用自己的财产去补偿受害人的损失.然而,侵权赔偿制度如果被解释成法律制度必须对所有的损害进行赔偿,则是浪漫而不切实际的.在现实中,航空事故的受害人要求承运人赔偿的请求往往得不到落实,这导致了一些非法的私力救济手段的滥用,比如静坐,殴斗等.这些私力救济手段, 无疑会加深赔偿双方的矛盾,从而引发更多的诉讼纠纷.而通过航空器强制责任保险,受害人能够得到基本经济赔偿,情绪得以缓解.同时,被保险人因为赔偿责任的转移,减轻了负担.在此情形下,双方对于赔偿问题达成和解的机会大增,不但不会增加新的诉讼纠纷,原来的赔偿诉讼纠纷也可能因为和解而大幅度减少.此外,航空器责任保险一般都赋予了受害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依传统的责任保险理赔方式,受害第三人的索赔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即被保险人先向保险人索赔,然后将得到的索赔再转移给受害第三人或者先由被保险人向受害第三人垫付赔偿金,再由保险人补偿给被保险人.而航空器强制责任保险确立了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之后,受害之第三人就具有了向保险人提起诉讼的诉权,依此诉权受害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索赔即可,也是说只要经过一个程序就可以解决受害人索赔的问题,这样既减少了受害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节约了国家的诉讼资源.如对本刊文章观点有任何评论或补充,请发信至:batf@,mhglzz@或登陆网站”民航文化传播网”:【行业视点】NO.1g7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