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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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承诺书
安全管理承诺书篇1承诺人:慈溪市泰兴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项目施工期间将严格按照《x建筑法》、《x 安全生产法》、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规、规程、条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按《建设工程安生产全管理条例》等部门文件规定文明施工,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严格遵守《x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为施工人员购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等意外及医疗保障。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文明教育,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和人员人身安全并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如违反以上规定,承诺人需补偿因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承包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如由于承诺人原因或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
一、安全管理
1. 我方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向承包方负责,并全面服从承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我方任命江俊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施工安全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王福涛为现场安全员,对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负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安全职责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二、安全教育
1. 我方将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
2. 我方将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我方将对新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外单位借调员工等)在施工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4. 我方将定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施工作业人员心中有数,形成牢固的安全意识。
5.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三、安全防护
1.我方将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我方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我方全部承担。
2.我方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3. 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机具安全使用措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安全措施。
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有效。
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尊重并且服从现行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定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施工作业人员心中有数,形成牢固的安全意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方能进行独立作业。各类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二、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2.凡需安装使用临时线的,在安装前均需到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处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无审批单的,不得擅自安装。擅自私自安装的要承担一切后果。
3.临时用电装置的管理人,对使用期内的安全管理负责,切实做好停、送电、损坏的报修,到期的报拆等工作。
4.临时用电线路的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单位按正规用电线路安装。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动火作业必须填写动火申请表,报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火。
3.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监护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5.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给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四、机械安全:
1. 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