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网继电保护状态评价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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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网220千伏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首检式验收技术要求(试行)

浙江电网220千伏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首检式验收技术要求(试行)

浙江电网220千伏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首检式验收技术要求(试行)1基本要求1.1本规范根据《浙江电网继电保护验收规范》、《浙江电网220kV变电站继电保护验收规范》的要求,结合目前新建、扩建、技改工程验收工作的实际情况,规范统一全省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首检式验收项目和要求。

1.2首检式验收包含原验收规范要求的全部项目,并增加首次检验必需的重要项目,重点验收继电保护系统的隐蔽工程及在运行过程中不能通过装置自检所反映的问题,含资料检查、公用部分检查、直流电源检查、过程层设备检查、间隔层设备检查、站控层设备检查、网络设备及辅助设备七部分内容及《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等项目。

1.3验收前,验收人员应根据变电站设备实际情况,对本规范规定的验收报告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调整。

1.4验收时,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报告认真验收、记录,并与施工单位试验报告数据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1.5验收结束,各验收小组应将首检式验收报告整理装订,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验收组应汇总填写变电站验收报告(格式见附录M),在验收报告中应明确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验收结论等。

验收报告应在工程投产前上报投产启动委员会。

1.6被验收工程如存在不满足本验收规范及反措要求、影响到保护安全运行的项目,在整改完成前不允许投入运行。

2首检式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2.1所有二次接线安装结束,二次回路检查调试工作完成。

2.2保护装置的调试工作已结束,调试整定单已经执行并完成校验。

2.3合并单元、智能终端、网络分析仪的调试工作已结束。

2.4保护整组传动试验已结束,相应的现场一次设备具备联动试验条件。

继电保护故障及录波信息子站调试完成,与各级调度主站调试完成。

2.5施工单位自验收、整改工作已完成。

2.6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移交完成。

2.7设备命名牌和熔丝、空开、压板等正式标签挂设完成。

2.8典型操作票及运行规程编写完成,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25 115.1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25 115.1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ICSQ/ZD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浙江省电力公司 发布前言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是状态检修的基础,按照设备状态评价结果,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以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科学实现输变电设备的状态检修,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导则》由二十个部分组成。

本部分为Q/GDW-11-115的第1部分: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本部分附录A、附录C、附录D 、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部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部、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金华电业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龚坚刚、吴锦华、吴明祥、包建强、胡旭光、郑宏伟、魏明本部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目次前言 (I)目次 (I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4)4 管理办法 (4)5 评价内容及方法 (5)6 评分原则 (6)7 评价结果及处理 (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统计表 (8)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设备技术资料表 (9)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设备分段评价计算表 (10)附录 D (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设备“注意”及以下等级项目汇总表 (11)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运行中架空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价管理办法、评价内容及方法、评分原则、评价结果及处理。

本部分适用于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工作。

其它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233—2005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5168-2002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国务院第239号令(1998年01月07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家经贸委、公安部颁布(1999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环保局第十八号令(1997年)《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110(66)~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110(66)~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110(66)~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110(66)~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500kV架空输电线路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110(66)~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价标准》国家电网生[2006]935号《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Q/ZDJ 05-2001 架空送电线路状态维修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浙江省可中断负荷管理规定、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范围、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标准、支持小微企

浙江省可中断负荷管理规定、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范围、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标准、支持小微企
.原则上,除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等民生用电和高危重要用户外,其他新装用电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可中断负 荷建设应与受电工程同步验收和同步投运;存量工商业电力用户可中断负荷应分批接入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各地应 优先安排有序用电方案用户接入。
.可中断负荷跳闸回路原则上需采用分路接入方式,尽量避免采用总路接入方式。有序用电方案用户的可中断负 荷接入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该用户在有序用电最高等级方案中的错避峰负荷。
(十)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制造(通信传输设备制造、通信交换设备制造、通信终 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广播电视接收 设备及器材制造、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制造(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网络 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家用影视设备制造、家用音响设备制造)等。该行业 产品较为广泛,各细分行业企业的工艺标准、环境控制等要求不尽相同,可中断负荷范围需根据细分行业类型进行 确定。该行业的负荷分类及可中断设备建议如表10所示。
(括电机制造(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电线电缆制造,光纤、光缆制造)等主要从事电气整机产品制造的行业。该行业除生产流水线和安全保障负荷外 无其他重要负荷。该行业的负荷分类及可中断设备建议如表7所示。
附:1.浙江省典型行业用户可中断负荷参考范围
2.浙江省可中断响应合作协议(模板)
浙江省典型行业用户可中断负荷参考范围
一、工业
(一)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主要包括水泥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玻璃和玻璃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等。该行业的 重要设备停电风险主要为水泥制造业回转旋窑烧制、玻璃制造业窑炉熔化等工艺,如重要设备非正常停运将可能导 致产品报废及设备损坏风险。该行业的负荷分类及可中断设备建议如表1所示。

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规定

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规定

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周期、检验时间、检验计划、检验流程、检验重点等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电网范围内所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261-2000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5145-2001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 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478-2001 静态继电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769-2001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3 总则3.1 本标准是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在检验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本标准未涉及部分应参照DL/T 995-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中规定执行。

3.2 本标准中的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在电力网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运行时,为确保电网安全与稳定运行,起控制作用的自动装置,如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过载联切、故障解列、低频和低压自动减载、电厂事故减出力、切机等。

3.3 各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及运行维护部门,应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检验周期,根据电网具体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保护装置检验计划。

3.4 装置检验工作应按照发布的继电保护检验规程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指导书,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

南方电网公司35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高抗)状态评价导则(试行)

南方电网公司35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高抗)状态评价导则(试行)

135kV ~500kV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高抗)状态评价导则(试行)ICS 备案号:Q/CSG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企业目次前言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及定义 (2)4评价方法 (2)附录A (21)35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高抗)状态评价报告 (21)附录B (22)变压器(高抗)典型故障树模型 (22)附录C (37)瓷件表面缺陷最大允许值 (37)前言电力设备状态评价是开展电力设备、电网运行风险评估的基础,并为制定基于设备状态评价的检修策略、开展状态检修提供依据。

为规范和指导南方电网公司各单位有效开展35kV~500kV油浸电力变压器(高抗)状态检修工作,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并结合油浸电力变压器(高抗)故障分析及运行管理经验,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南方电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欧阳旭东、陈剑光、喇元、陈浩、陈钢、吴垂明、钟炯聪、吴伟。

本导则自2014年06月01日起试行,待正式颁布实施后,原版本自动作废。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

35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高抗)状态评价导则(试行)1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所辖的35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高抗)的状态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94 电力变压器GB 10230 分接开关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 4109 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GB/T 645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725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 7595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GB T 10229 电抗器DL/T 573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 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664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规范Q/CSG 114002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3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3.1状态量直接或间接表征设备状态的各类信息数据,如数据、声音、图像、现象等。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试行)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试行)

寿光市供电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试行)1总则1.1 为规范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实现状态检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验收细则(第二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潍坊供电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公司电网发展、技术进步和输变电设备检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本细则对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保障措施与技术培训、实施状态检修工作的基本条件、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1.3 状态检修是企业以安全、环境、效益为基础,通过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等手段开展设备检修工作,达到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检修策略。

1.4 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的目标是增强设备检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提高设备可用率、供电可靠性及企业综合效益。

1.5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开展35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继电保护、通讯和自动化设备检修参照执行。

2基本原则2.1 状态检修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状态检修工作,实施中要对设备运行状态、运行可靠性、运行环境及运行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2.2 实施状态检修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执行体系,明确状态检修工作对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制定、检修工艺控制、检修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基本要求,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和检修质量。

2.3 开展状态检修应依据国家、行业相关设备技术标准,制定适应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导则。

2.4 开展状态检修工作应遵循循序渐进、持续完善的原则,制订工作长远目标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2.5 状态检修应体现设备全寿命成本管理思想,并依据《输变电设备全寿命管理指导性意见》,对设备的选型、安装、运行、退役等四个阶段进行综合优化成本管理,并指导设备检修策略的制定。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状态检修导则(20100913陈水耀)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状态检修导则(20100913陈水耀)

继电保护状态检修导则(试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微机保护及其二次回路开展状态检修的职责分工、实施条件、资料信息采集、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策略的原则和要求,是实施继电保护设备状态检修的规范性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110kV(66kV)及以上变电站微机保护及其二次回路的状态检修。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继电保护设备状态检修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527-2002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DL/T 624-1997 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GB 15145-2001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670-1999 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 19262-2003 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要求DL/T 769-2001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DL/T 587-2008 微机继电器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395-2009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调继[2005]222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点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网生[2006]512号变电站管理规范DL/T664-2008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检修为保持或恢复设备的期望功能所进行的技术作业行为,通常包括检查、维护、修理和更新这四项任务。

继电保护设备状态评估及检修策略

继电保护设备状态评估及检修策略

技 术 应 用
继电保护设备状态评估及检修策略
姜万昌 宋人杰( 东 北电 力大学 信息 工程学院, 吉林 吉林 1 3 2 0 1 2 )
摘 要 : 使 用在线 监测 系统接 口 和各 种状 态数据 , 对 继电保 护设备 进行 评分状 态评估 , 依据 评估 结果进 行状 态检修 策略 的动 态调 整, 提高
避 免不必要 的检修 、 减 少 生的设备状态 信息数据将是海量 的, 提取与状态评价相关的状 划在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条件下下, 不紧迫 的检修、 增加重要的维修 , 减少了维修成 本, 提 高了维修 态参数数据。
3 状 态评 估 及检修 策 略
状态检修工作基本流程 如图1 所示, 包括设备信息获取、 状 态评价、 检修决策、 检修计划 、 检修实施等主要环节。
探讨设备状态信息的获取 , 设计 设备状态评估标准 进行状态评 价, 制定合理 的检修策略。 状 态 检修 核心 是状态
■I 牲 ul
异常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期维修 运行, 若继 续长时 间运 行, 有发 生事故的可
能, 执行限期维修周期维护策 略, 在建议 日 严 重 期段 内维修 运行状态极差 , 存在状态量严重 超出规定 限 执行立即维修策略, 在建议时间段 内维修 延长 周期维修策略和缩 短周期维修策 略可根 据得分情 况 评估, 状 态 评估 的前 提 是 状 态 信 息的 提取 。状态 信 息包括同类设备数据 、 设备 初始信息、 在线监测信息、 试 验、巡视 、 检修 、 故障 记
设备状态评 分基本包括: 起评分、 试验评 分、 不 良运行工况 评分和家族缺陷评 分, 分别用B G 、 T G 、 E G  ̄ H F G 表示, 根据四部分 累积得分计算设备的状态评 分。 试验评 分为单个试验项 目评分 的几何平均值 , 起评分根据设备信 息确定 , 家 族缺陷依据发 生

浙江电网220kV继电保护标准化设计典型二次回路规范_QGDW-11-2…

浙江电网220kV继电保护标准化设计典型二次回路规范_QGDW-11-2…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炳铨 裘愉涛 刘宏波 陈水耀 方愉冬 钱建国 李慧 朱凯进 赵萌 钱锋 丁健。 本标准由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负责解释。
5.7 合闸回路
两面线路保护柜各配置 1 个操作箱,每套操作箱设置一组合闸回路。 若断路器具备两组合闸线圈,则每个操作箱分别对应一组合闸线圈。若只有一组合闸线 圈,则固定由第一组操作箱进行合闸,第二组操作箱内的合闸回路备用(其跳位监视回路通 过接入断路器常闭辅助接点来解决)。两套线路保护各提供一路重合闸输出,接入第一组操作 箱。计算机监控系统则需提供两付手跳、手合接点,需分别接至两组操作箱的分合闸回路, 用于启动、返回合后继电器及断路器操作。 主变保护 C 柜配置了 1 个高压侧操作箱,只含一组合闸回路,作用于断路器的一个合闸 线圈。 操作箱的防跳功能方便取消,跳闸位置监视与合闸回路的连接便于断开。
5 二次回路设计原则
5.1 220 kV 标准化设计保护命名
220 kV 线路保护、母线保护、主变压器保护均按浙江电网 220 kV 继电保护标准化设计原 则组屏,双重化配置,分别命名为第 1 套线路(母线、主变)保护、第 2 套线路(母线、主 变)保护。
5.2 交流电流回路
两套线路(主变、母线)保护均使用独立的 CT 次级,第 1 套保护的保护范围大于第 2 套 保护。
5.4 直流电源回路
两套线路(母线、主变)保护的直流电源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流母线段。220 kV 断路器两组跳闸回路直流电源也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流母线段,手合、手跳、以及合 闸回路等公共回路与第一组跳闸回路合用直流电源。

20kV配电系统技术导则

20kV配电系统技术导则

20kV配电系统技术导则(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20kV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

相关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

但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Q/GDW 156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配电网技术导则》DL/T 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浙江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Q/ZDJ 04 《浙江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Q/ZDJ 04 《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技术改造原则》3 一般技术原则3.1依据地区变电站供电范围或城市功能区域,20kV 配电网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分区配电网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原则上不应交错重叠,并应随负荷增长及新增加的变电站进行合理调整。

3.2 划分分区配电网的主要原则是根据电网现状、负荷现状与预测结果、区域负荷密度、变电站位置、主变台数和容量以及线路走廊条件等因素来确定。

3.3 20kV配电网应有较高的供电可靠性,满足“N-1”准则。

20kV配电网中一条架空线,或一条电缆,或配电室中一台配电变压器发生故障停运时:1)在正常情况下,除故障段外不停电,并不得发生电压过低和设备不允许的过负荷;2)在计划停运情况下,又发生故障停运时,允许部分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

3.4 应加强电源点之间20kV 配网的联络。

电源点之间的20kV 配电网主干线,通过开关站、线路分段设备,形成环形网络,开环运行。

3.5 20kV 配电网应有一定的容量裕度,以满足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且当负荷转移时,不致使配电网的各元件过载。

3.6 20kV 配电网应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新建的电缆通道、开关站、配电站建筑应按规划一次建成。

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0.02
路径指(警)示牌
0.02
接地箱铭牌
0.02
安全警告牌
0.02
中间接头
0.15
接地铜编织带
0.15
铜外壳
0.2
环氧外壳
0.1
密封胶
0.1
接头底座(支架)
0.05
表2(续)
单元项
权重
部件
权重
中间接头
0.15
主体
0.4
电缆线路避雷器
0.1
本体
0.4
监测仪(计数器)
0.2
支架
0.1
均压环
0.2
通道
0.2
Q/GDW-11-108-2010 《GIS设备状态评价导则》
Q/GDW-11-109-2010 《隔离开关状态评价导则》
Q/GDW-11-110-2010 《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导则》
Q/GDW-11-111-2010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状态评价导则》
Q/GDW-11-112-2010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状态评价导则》
3.6
异常状态
设备的几个主状态量超过导则限值,或一个主状态量超过导则限值并几个辅助状态量明显异常,已影响设备的性能指标或可能发展成重大异常状态。设备仍能继续运行。
3.7
重大异常状态
设备的一个或几个状态量严重超出标准或严重异常,设备只能短期运行或立即停役。
3.8
重要状态量
对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状态量(即在附录B中底色为橘黄色的状态量)。
本标准在浙江省电力公司2007年颁布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导则基础上结合3年实际评价应用情况进行了针对性修订,形成新的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体系。
根据输变电一次设备的分类,由以下部分组成输变电一次设备状态评价标准体系。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状态检修评价细则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状态检修评价细则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状态评价细则湖南省电力公司二〇〇八年九月前言状态检修是以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等为基础,依据设备的运行工况、基本状态以及同类设备家族历史数据,通过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价、制定设备检修计划,达到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设备维修策略。

状态评价是状态检修工作的基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导则,依据《湖南省电力公司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由湖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电力公司试验研究院。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何志华、陆佳政、赵永生、庄洪波、李克昌、张亮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或参考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1)4 继电保护装置状态评价标准 (3)5 继电保护装置状态评价工作流程和评价报告 (5)6 继电保护装置状态评价表填写说明 (5)附件1 继电保护装置状态评价报告 (6)附件2 继电保护装置分部件状态评价表 (7)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状态评价细则1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电力公司系统实行状态检修的110~500kV微机型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以下简称继电保护装置)。

非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检验项目、周期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和省公司颁发的相关标准、规程的规定执行。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设备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或参考文件湖南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导则》(试行)湖南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状态检修导则》3 术语及定义3.1 状态分类及定义3.1.1 正常状态表示该设备所处状态良好,可以正常运行。

3.1.2 注意状态属一般缺陷,情况不严重,不会导致设备中任何装置停电或退出运行,不会引起一次设备停电或事故扩大的状态。

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应用规范0070614

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应用规范0070614

Q/ZD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应用规范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布Q/ZDJ xx—2007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1)4 变压器保护 (2)5 线路保护 (4)6 母线保护和断路器失灵保护 (6)7 母联(母分)保护 (7)8 辅助保护 (7)9 故障录波器 (7)10 备用电源自投装置 (8)11 故障解列装置 (9)12 保护信息收集 (10)13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10)14 附录一:浙江电网地方电厂接入系统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应用原则 (12)15 附录二:数字式保护装置的要求 (14)16 附录三:备自投典型逻辑 (15)17 参考文献 (18)IQ/ZDJ xx—2007II前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是电力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为规范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配置、选型、设计、应用,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由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由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Q/ZDJ xx—2007 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应用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配置、选型、设计、应用原则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接入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的发供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新建、扩建、技改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553-94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55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95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663-1999 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测要求DL/T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DL/T684-1999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860.3-2004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第3部分:总体要求DL/T873-2004 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组动态记录装置技术条件DL/T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HD/01-2002 华东电网时钟同步系统技术规范Q/ZDJ46—2006 浙江省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计算规定3 技术要求3.1 在系统规划和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难度的增加,为继电保护安全可靠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浙江省电力技术标准全文管理系统新增、更新标准文本目录(2011年第9次)

浙江省电力技术标准全文管理系统新增、更新标准文本目录(2011年第9次)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监控系统功能规范
有效
63.
Q/GDW/Z 646-2011
智能插座技术规范
有效
64.
Q/GDW/Z 647-2011
居民智能交互终端技术规范
有效
65.
Q/GDW/Z 648-2011
居民智能家庭网关技术规范
有效
66.
Q/GDW/Z 675-2011
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验收规范
有效
浙江省电力技术标准全文管理系统新增、更新标准文本目录(2011年第9次)
2012.1.16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状态
1.
CJJ/T 29-9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代替CJJ 29-89、CJJ30-89
2.
EPA method 200.7-2001-5.0版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分析水、固体和生物体中的微量元素
关于加强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全过程管理重点措施
有效
75.
浙电生[2011]1477号
浙江省电力公司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全过程管理规定
有效
76.
浙电生[2011]1559号
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运行管理规范(试行)
有效
有效
71.
Q/GDW-11-280-2011
±800kV直流输电线路停电检修作业指导书
有效
72.
Q/GDW-11-281-2011
±800kV直流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指导书
有效
73.
SY 0466-97
天然气集输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代替SY 4066-93、SY/T 4082-95

继电保护中级题库(含参考答案)

继电保护中级题库(含参考答案)

继电保护中级题库(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具有相同的保护范围的全阻抗继电器、方向阻抗继电器、偏移圆阻抗继电器、四边形方向阻抗继电器,受系统振荡影响最大的是(____)。

A、全阻抗继电器B、四边形方向阻抗继电器C、方向阻抗继电器D、偏移圆阻抗继电器正确答案:A2、GOOSE报文接收方应严格检查( )参数是否匹配。

A、Appid、GOID、GOCBRef、DataSet、ConfRevB、GOCBRef.DataSet、ConfRevC、Appid、GOIDD、GOID、GOCBRef、DataSet正确答案:A3、GOOSE报文心跳间隔由GOOSE网络通讯参数中的MaxTime ( )设置。

A、T2B、T3C、T1D、T0正确答案:D4、大接地电流系统中,发生接地故障时,零序电压在( )。

A、发电机中性点最高B、接地短路点最高C、各处相等D、变压器中性点最高正确答案:B5、运维检修单位发现疑似家族性缺陷后应于( )内报告相应调控中心。

A、7日B、3日C、1日D、5日正确答案:B6、( )是SV双网模式。

A、GOOSE接收中有的控制块为双网接收数据,其他控制块为单网接收数据B、GOOSE和SV共网的情况C、SV接收中都采用双网接收D、SV接收中都采用单网接收正确答案:C7、IEC61850-9-2的电压通道,1LSB表示( )。

A、10mVB、1mVC、5mVD、100mV正确答案:A8、微机保护一般都记忆故障前的电压,其主要目的是( )。

A、保证方向元件的方向性B、事故后分析故障前潮流C、微机保护录波功能的需要D、录波功能的需要正确答案:A9、( )压板必须使用硬压板。

A、高压侧后备投入B、跳高压侧C、高压侧电流接收D、检修正确答案:D10、在电网中,装设带有方向过流元件的过流保护是为了保证动作的( )。

A、快速性B、灵敏性C、选择性D、可靠性正确答案:C11、大接地电流系统,无论发生单相接地故障,还是发生两相接地短路时,都是3I0超前3U0约( )。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继电保护专业管理,落实继电保护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和反事故措施,保障并持续提升继电保护设备运行可靠性,提高继电保护精益化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评价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评价工作,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继电保护专业开展精益化管理评价。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各分中心(以下简称“国(分)调")主要职责是:1。

组织编制、修订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规范.2. 组织33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

3。

督导省公司完成220千伏及以下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

4。

组织开展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四条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责是:1. 参加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重大问题的技术讨论和决策.2. 协助解决精益化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缺陷。

3。

完成国调中心委托的本专业精益化管理其他工作。

第五条各省公司主要职责是:1。

完成本省33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自评价工作。

2。

组织完成本省220千伏变电站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

3。

督导地(市)公司完成本省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

4。

组织开展管辖范围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5。

完成国(分)调委托的本专业精益化管理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责是: 1。

参加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重大问题的技术讨论和决策。

2。

协助解决精益化管理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缺陷.3。

完成省公司委托的本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其他工作。

第三章评价规则第七条评价内容包括继电保护设备精益化运行管理评价、继电保护运行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执行情况、专业贡献和问题整改五部分,评价总得分为五部分得分之和,评价时间周期为整年度。

浙江省电力公司 光伏电站并网试验规范

浙江省电力公司 光伏电站并网试验规范

浙江省电力公司光伏电站并网试验规范前言为使光伏电站安全可靠地并网运行,规范浙江电网光伏电站并网试验工作,为光伏电站竣工验收提供有效的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对于中型及大型光伏电站的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应依据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相关条款进行。

本规范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规范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浙江省电力公司营销部、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杭州市电力局。

本规范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光伏电站并网试验条件、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50千峰瓦及以上新建光伏电站的并网试验,光伏电站设备更新改造后的并网试验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与闪变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8479-2001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概述和导则GB/T 19939-2005 光伏电站并网技术要求GB/Z 19964-2005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20046-2006 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 50057-20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475-2006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国家电网发展[2009] 747号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浙江省电力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应用细则(试行)3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3.1光伏电站 PV PowerStation包含所有太阳电池方阵、逆变器(单台或多台)、相关的电站控制设备和变压器等在内的发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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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网继电保护状态评价导则(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简称继电保护)和二次回路的状态评价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电网110kV及以上数字式继电保护设备,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设备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Q/ZDJ 51—2006 浙江电网220kV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应用规范
浙江电网继电保护状态检修检验规程
3总则
3.1继电保护设备实施状态评价必须准确可信地估计或预测设备的状况。

3.2根据继电保护设备缺陷和故障的性质和概率统计分析,借鉴以往发现、处理缺陷和故障的方法、数据和经验,通过状态量的表述方式,以现有的运行巡视、定期停役或带电检测、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获取状态信息,对在役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性能进行综合评定,为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提供依据。

3.3按《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基础资料及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基础资料,为开展状态评价及时提供全面、准确的评价数据。

3.4本标准试行期间采用人工方式进行评价,同时应积极探索采用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开展继电保护状态评价。

4术语和定义
4.1缺陷:是指设备在运行使用中发生影响其完成预定功能的各种状态。

4.2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简称反措):针对继电保护设备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和隐患,采取的针对性纠正措施,根据实施的时间要求分为紧急反措和一般性反措。

4.3状态量:直接或间接表征设备状况的各种技术指标、性能和运行情况等参数的总称。

4.4状态:根据状态量,经综合分析后对设备的评价结果。

它可分为良好、正常、注意、异常、严重异常五种状态。

4.4.1良好状态:指设备资料齐全,硬、软件反措工作执行完毕,运行及各种监测数据正常,不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4.4.2正常状态:指设备资料齐全,硬、软件反措工作执行完毕,运行及各种监测数据正常,个别数据表明可靠性稍有下降,但变化数据趋于稳定,不存在运行安全隐患的设备。

4.4.3注意状态:指设备的某个或几个状态量,接近标准规定限值或存在一般性缺陷;存在缺陷或隐患的一般性反措工作尚未执行完毕,尚不会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

4.4.4异常状态:指设备的某个状态量,达到或超过标准规定限值,已影响设备的性能指标或可能发展成严重异常状态;存在缺陷或隐患的紧急反措工作未执行完毕,设备仍能继续运行。

4.4.5严重异常状态:指设备的某个状态量,严重超出标准或严重异常;存在严重缺陷或重大隐患的紧急反措工作未执行完毕,设备只能短期运行或立即停役。

5评价原则
5.1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状态评价以间隔为单位,分别评价每套装置及二次回路,取各部件最低分数作为本间隔的最终得分。

5.2继电保护及其二次回路评价按总分与单个内容分数相结合的方法:当单个内容分数均在注意及以上状态时,按设备总分进行评价;当单个项目分数处于异常及以下状态时,按单个内容的状态进行评价。

6评价内容及状态量
6.1继电保护装置评价内容:运行环境、装置无故障时间、家族性无故障时间、正确动作率(RCO)、绝缘状况、数据采样、通讯状况、通道运行情况、差流检查情况。

6.2二次回路评价内容:运行环境、操作箱无故障时间、二次电缆及操作箱家族性无故障时间、绝缘状况、抗干扰措施、二次回路运行温度、锈蚀状况、封堵状况。

6.3继电保护装置评价状态量。

继电保护装置评价状态量及分值见表1,继电保护状态评价以量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评价内容的重要性分配分值,评分标准见附录A.1。

6.4二次回路评价状态量。

二次回路评价状态量及分值见表2,二次回路状态评价以量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评价内容的重要性分配分值,评分标准见附录A.2。

7评价结果
各部件的评价结果按量化分值的大小分为“良好状态”、“正常状态”、“注意状态”、“异常状态”和“严重异常状态”五个状态。

分值与状态的关系见表3、4。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继电保护系统状态评价表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状态量评价说明
参考文献
GB/T 15145-2001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623-1997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 670-1999 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JB/T 9568—2000 电力系统继电器、保护及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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