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阶段工程造价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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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设计阶段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摘要】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本文以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相应提出了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措施;控制;解决措施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的阶段。从国内外工程实践及工程造价资料分析表明,在设计阶段中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一般高达75%以上,施工阶段如果采用了新的技术手段,那么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也只有5%~10%。所以,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环节。设计方案选定、结构的优化、新材料的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方法等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1]。

1 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1.1 设计过程中对投资控制认识不足。

设计人员普遍缺乏经济观念,不注意设计中的投资控制和经济技术分析,设计单位无论领导还是具体设计人员都非常重视设计速度、技术和产值,而不够重视设计产品的经济性。而概预算人员则是根据设计图纸进行事后计算,而不是去主动地影响设计和施工。在工程设计招投标工作中也忽视工程造价指标,只注重追求建筑造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等指标,对具体的工程造价指标很少认真审查和核算。而不少业主则将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侧重放在施工阶段,认为工程造价的增加是由于施工管理不善、工料机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的,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因为片面追求速度和效率,前

期工作时间被大大压缩,留给设计人员的时间非常少,未能从优化设计及节约成本上下功夫。因而过分强调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却不知设计阶段造成工程造价增加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施工阶段。

1.2 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我国工程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知识面,与国外的同行相比,几乎不分上下,但他们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相对保守。国外的设计人员时刻考虑如何降低项目投资,但国内工程设计人员则认为只要按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就可以了,至于工程造价问题那是概预算人员的事;而概预算人员也认为,按通常做法,只要设计图纸完成后,根据图纸和有关定额文件、取费标准编制设计概预算就可以了。因此,设计人员和概预算人员的工作不能紧密相结合,各做各的事,缺乏相互配合,责、权、利不明晰[2] 。还有一种认识,就是认为设计人员已经进行了方案的比较,就没有必要再进行设计阶段造价的控制。

1.3 现行设计费计取方式不甚合理

目前,由于设计费的多少取决于工程总造价的高低或建筑面积的大小,经济利益会驱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提高工程造价,而不会主动控制和降低工程投资。致使有的设计单位为追求利润,盲目扩大工程规模,设计方案可以优化的不进行优化,甚至有的设计人员随意加大梁柱截面,提高混凝土等级强度,增加配筋量,结果出现了不少“肥梁、胖柱、深基础”等设计不合理现象,大大增加了工程的造价。

1.4 设计阶段缺乏监督机制

在我国目前推行的建设监理试点工作中,虽然要求对设计实行监理,但事实上由于各种原因,使得许多监理工作根本不可能进行,监理往往局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进度和费用的控制。这种舍本求末的做法,严重阻碍了建设监理的发展,使得设计阶段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3]。

1.5 设计质量缺乏成本控制方面的审查。

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方面,审查人员普遍注重结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很少从成本控制方面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尤为显著,如房建项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结构主体配筋率往往要比同类商品房中的配筋率高,建安成本也比同类商品房高,因为开发商处于完全市场经济体制下,他必须严格控制成本,因而会多阶段多渠道来优化设计,这在施工图审查时完全可以体现出来,但施工图审查人员不会提出这种差异,因为结构越安全,他负责审查的图纸越不会出问题。笔者参加过不少设计方案评审会,整个会议专家基本在讨论设计方案是否合乎规范,技术上是否可行,很少提及这个方案是否经济,有没有过于保守,能不能再优化。

2 工程造价在设计阶段中采取的相应措施

2.1 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工程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

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下一种重要采购及竞争手段,已被人们所接受并采用。工程设计采用招投标制将会促使设计人员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设计水平和经济核算质量从而达到优化设计的目的。

工程设计分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为了有效避免设计阶段只注重方案招标,忽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对工程造价控制带来的问题,在设计招标工作中,不仅方案设计阶段通过招标完成,而且对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也应引入竞争机制,使每个设计阶段均通过竞争完成已势在必行。这样,设计单位在每一个细节上如果不是精益求精的去完成,就有落选的可能。在设计阶段的评标定标中,有些建设单位只考虑哪家设计单位的设计费报价最低就选哪家设计单位中标,殊不知设计费只占整个工程投资的1%~2%,即使再提高也不会很多,而设计产品的好坏对工程投资的影响远比设计费大很多,有时可以达到投资的20%甚至30%,因此,定标的主要因素应放在设计构思的巧妙型、新颖性、工程设计方案技术的优劣、投资估算的经济性和合理性,设计进度计划、投标人的设计组织方案等方面来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力求选择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条件下确保技术先进,在满足实用功能前提下注意造型别致美观,以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经济效益的设计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5]。

2.2 增强设计阶段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意识

设计工作是一项主观性很强的创造性活动。同一个项目,不同的设计者就会有不同的设计观念,必将产生不同的设计结果;不同的设计及实施方案,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都不会相同。有不少设计人员缺乏经济观念,重技术、轻经济,甚至脱离实际,

片面追求设计的工作量和经济效益,缺乏精品意识,于是有的结构设计过于保守,以至出现肥梁、胖柱、厚板;有的平面布置不合理,结构系数过大;有的漏项、错位;有的建设单位不结合自己本地的特点,设计风格和考虑的因素不够,只求“大”和“洋”,结果使得设计项目华而不实,不但设计项目工程造价提高,也造成日后日常维护费用的提高。这种技术与经济相脱节的现象,是工程项目设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阻碍了限额设计的实施。为此,应强化专业设计人员的经济观念,增强设计阶段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意识,在工程项目设计中正确处理好技术与经济的关系,专业设计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技术经济知识,及时了解所采用技术的经济指标,对涉及本专业的项目设计进行方案比较和优化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将技术与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经济观念和技术素养,在保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力求节约,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2.3 改革设计取费方式,建立奖惩制度

目前设计单位的取费标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工程造价来取费,一种是按建筑面积来取费。这两种取费方式只考虑了工程的规模,没有考虑设计的经济合理性,导致设计人员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甚至为多收设计费而加大规模,提高工程造价。为此,应在现有的收费办法中加入造价节约的奖励和造价超支的罚款制度。奖励那些设计方案优秀、工程造价节省的设计,在设计过程中,由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节约了工程造价,设计费的计取也应体现优值优价,而不是投资减少设计费随之减少,应根据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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