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收入准则重大变革实务应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现行准则存在弊端,不能满足实务的需要。 例如,现行的收入准则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 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 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 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然而,随着交易 事项的复杂,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在很多情况下很难区 分。
1 —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改变 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
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 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现行准则在收入确认时强调“风险报酬转移”,而新准则 强调“控制权转移”,意味着收入确认模型由利润表观向资产负 债表观的转变,控制权模型下更偏向于定性判断的方式也使人为 判断的空间缩小,得出的判断结果一致性更高。
为了建立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消除现有收入确认标准 的不一致,提高收入在不同行业、不同经济体和不同交易方 式下确认的可比性,IASB与FASB于2002年6月启动了收入确 认的联合项目,力求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全球趋同的收入确认 准则。双方于2008年12月19日发布了《讨论稿:关于客户合 同收入确认的初步意见》,阐述了双方对收入的初步观点;
示例3: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方法变更
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2011 年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挂牌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其在2008~2011 年6 月的报告期内进 行了收入确认方法变更。该公司为IT 系统集成商,主要围绕大中型企事业 单位的数据中心提供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该服务通常伴随着较长时 间的安装调试和系统验收。
CAS 14
第一讲 为什么修订?
• 新环境 • 老困境
一、为什么修订?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 (FASB)联合发布新的收入准则,二者在收入确认等方面的规定存 在很大差异。
现行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将已实现或可 实现和已赚得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然而,在美国反映不 同行业差别的收入确认准则达100多项,甚至对一笔具有类 似经济实质的经济业务在不同行业收入确认的时点及其会 计处理很可能不同,从而降低了收入确认在不同行业之间 的可比性。
【示例1]
现行会计实务中收入确认与计量面临的困境
【示例Leabharlann Baidu]
某企业与可口可乐公司签订生产一批饮料瓶的合同,合同约定 饮料瓶按照可口可乐公司的要求,在合同签订日可口可乐公司预付 产品全部货款并不可返还。思考该企业应如何确认收入?
CAS 14
第二讲 新收入准则的 主要变化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收入确认模型的变化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
CAS 收入准则变化时间轴
2006年
颁布14号准 则—收入 颁布15号准 则—建造合同
2014年
更新IFRS15—收入 取消IFRS11—建造 合同。
2018.1.1
实施14号准 则—收入 实施 IFRS15—收 入
2017.7.19
更新14号准 则—收入 取消15号准 则—建造合同
现行的国际会计报告准则(IFRS)对收入确认是由收入 准则(IAS 18)和建造合同准则(IAS 11)来规定的,一般 销售的收入确认原则与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原则不一致,一 般收入的确认标准是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 而建造合同收入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
2010年6月24日,IASB和FASB联合发布了《与 客户签订合同的收入确认》征求意见稿,提出了 新的收入确认模式,统一了一般销售收入与建造 合同的收入确认原则;
2011年11月14日,IASB和FASB再次联合发布 了新的征求意见稿《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 入》,该征求意见稿是在保持原收入确认基本框 架的基础上对原征求意见稿作了大量细节性的修 订,值得注意的是,这是IASB有史以来第一次为 同一个准则发布两次征求意见稿。
2014年5月28日,IASB和FASB 联合发布了具 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的收入确认准则:《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 入》,新准则取代了原有的收入和建造合同的确 认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财政部于2010年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该路线图指出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 续趋同, 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与IASB的进度保持”。 因此,为了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的持续趋同,为了解决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 问题,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2015年12月 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 (征求意见稿)》。
2017年新收入准则重大变革与实务应对
东薇老师【个人介绍】
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国际注册会计师、英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 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司法会计师、司法税务师、 并获得中国证劵审计资格和律师资格证书。
国内知名实战派财税咨询专家,北京财税筹划研究院业务总监,财税、咨 询中介机构合伙人,5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多家财税顾问,从事财税管理中介 机构工作20余年。已服务1000余家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税务筹划、内部控 制、IPO及内外审计工作,成功为内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多种行业企业(单位) 等提供科学实用的税务规划、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方案及公司上市的规范工作, 指导多家上市公司建立财税及内控体系并辅导实施。
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历任大型央企、国企、跨国公司及大型民企财务总监。 国际注册会计师特聘财税类课程首席专家,全国高级人才水平考试“财税专业 技能等级考试”特聘考评专家,并负责编写了《财务核算》科目考试指定教材。
目录页
一、为什么要进行修订 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三、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解读收入确认的精髓 —“五步法”模型解析 四、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的具体应用与实操 五、新收入准则在特定交易中具体应用与案例分析 六、新收入准则下合同成本的确认 七、新收入准则给带来的影响与挑战及应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