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关税措施协议90页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员方应确保任何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都以科学为依据,不 能实施或停止实施没有充分科学依据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如果在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某种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只能是临时性的,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科学评估。
2020/11/10
8
应遵循的规则
3.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为广泛协调成员方所实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各成员应根据现行的国际标准制定本国的卫生与植物 卫生措施。但世界贸易组织本身并不制定国际标准, 而是由其他相关国际组织,特别是食品法典委员会、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制定 相应的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等国际标准。
2020/11/10
9
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和颁布各种农药 在不同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即最大残留许可 量(MRLs)
CAC制订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被认为是可以普遍采 用的国际标准
WTO成员国以WTO/TBT/SPS通报的形式公布包 括水果在内的涉及各类食品和农产品上农药残留限 量标准每年超过100项, 而这些通报内容涉及的农药 残留限量标准,许多都严于CAC的标准。
2020/11/10
4
产生背景
3.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与《技术性贸 易壁垒协议》有一定的联系,后者吸收了前者的文本 结构。
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各自的管辖范围不一样,前者 仅涉及食品安全、动物卫生和植物卫生三个领域;后 者涉及范围广泛,除与上述三个领域有关的实施卫生 与植物卫生措施外,其他所有产品的技术法规和标准 都受其管辖。
非关税措施协议
第一节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第二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第三节 海关估价协议
第四节 装运前检验协议
第五节 原产地规则协议
第六节 进口许可程序协议
第七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2020/11/10
1
第一节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AGREEMENT ON THE IMPLEMEN T OF SANITATY AND PHYTOSANI TARY MEASURES(SPS)
3.保护成员方领土内植物的生命免受外来病虫害传入危害。
4.防止外来病虫害传人成员方领土内造成危害。
2020/11/10
6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包括:所有相关的法律、 法规、要求和程序,特别是最终产品标准; 工序和生产方法;检测、检验、出证和审批 程序;各种检疫处理;有关统计方法、抽样 程序和风险评估方法的规定;与食品安全直 接有关的包装和标签要求等。
2020/11/10
12
应遵循的规则
7保持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有关法规的透明度 成员应确保及时公布所有有关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的法律和法规。除紧急情况外,成员应在卫生与植物 卫生措施有关法规的公布和生效之间留出一段合理的 时间,以便让出口成员的生产商,尤其是发展中成员 的生产商有足够时间调整其产品和生产方法,适应进 口成员的要求。
2020/11/10
13
(三)发展中成员享有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1.成员方在制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应考虑发 展中成员的特殊需要。如果分阶段采用新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 施,应给予发展中成员更长的时间,使其有利害关系的出口产 品符合进口方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要求,从而维持其出口机会。
2020/11/10
7
(二)应遵循的规则
1.非歧视地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成员方在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应遵守非歧视原则。 即不能在情形相同或相似的成员间,包括该成员与其他成员之 间造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尤其是在有关控制、检验和批准 程序方面,应给予其他成员的产品国民待遇。
2.以科学为依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一、产生背景
二、主要内容
2020/11/10
2
一、产生背景
1.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允许缔约方采取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前提是这些措施不得对情形相 同的成员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也不得构成对国 际贸易的变相限制。但在实践中,一些缔约方滥用卫 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阻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而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关条款的规定过于笼 统,难以操作,不能有效约束缔约方滥用卫生与植物 卫生措施。因此,国际贸易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制定一 个明确和便于执行的具体规则。
2020/11/10
5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主要内容
(一)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含义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指,成员方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 或健康,实现下列具体目的而采取的任何措施:
1.保护成员方领土内人的生命免受食品和饮料中的添加剂、 污染物、毒素及外来动植物病虫害传入危害。
2.保护成员方领土内动物的生命免受饲料中的添加剂、污 染物、毒素及外来病虫害传入危害。
2020/11/10
10
应遵循的规则
4.等同对待出口成员达到要求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如果出口成员对出口产品所采取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
施,客观上达到了进口成员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 保护水平,进口成员就应接受这种卫生与植物卫生 措施,并允许该种产品进口,即使这种措施不同于 自己所采取的措施,或不同于从事同一产品贸易的 其他成员所采取的措施。
2020/11/10
11
应遵循的规则
5.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确定适当的保护水平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指,进口方的专家在进口前对进 口产品可能带入的病虫害的定居、传播、危害和经济 影响,或者对进口食品、饮料、饲料中可能存在添加 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可能产生的潜在不利 影响,作出的科学分析报告。该报告是进口方是否进 口某种产品的决策依据。 6.接受“病虫害非疫区”和“病虫害低度流行区” 的概念 病虫害非疫区指没有发生检疫性病虫害,并经有关 国家主管机关确认的地区。
2020/11/10
3
产生背景
2.在”乌拉圭回合”中,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问题起初作为《农业协议》谈判内容的一部分。当时 许多缔约方担心,在农产品非关税措施被转换成关税 以后,某些缔约方可能会更多地、不合理地使用卫生 与植物卫生措施,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为消除这种威 胁,”乌拉圭回合”达成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 施协议》,同时在《农业协议》中设有专门条款,世 贸组织成员方同意执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 议》。
2020/11/10
8
应遵循的规则
3.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为广泛协调成员方所实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各成员应根据现行的国际标准制定本国的卫生与植物 卫生措施。但世界贸易组织本身并不制定国际标准, 而是由其他相关国际组织,特别是食品法典委员会、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制定 相应的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等国际标准。
2020/11/10
9
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和颁布各种农药 在不同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即最大残留许可 量(MRLs)
CAC制订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被认为是可以普遍采 用的国际标准
WTO成员国以WTO/TBT/SPS通报的形式公布包 括水果在内的涉及各类食品和农产品上农药残留限 量标准每年超过100项, 而这些通报内容涉及的农药 残留限量标准,许多都严于CAC的标准。
2020/11/10
4
产生背景
3.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与《技术性贸 易壁垒协议》有一定的联系,后者吸收了前者的文本 结构。
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各自的管辖范围不一样,前者 仅涉及食品安全、动物卫生和植物卫生三个领域;后 者涉及范围广泛,除与上述三个领域有关的实施卫生 与植物卫生措施外,其他所有产品的技术法规和标准 都受其管辖。
非关税措施协议
第一节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第二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第三节 海关估价协议
第四节 装运前检验协议
第五节 原产地规则协议
第六节 进口许可程序协议
第七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2020/11/10
1
第一节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AGREEMENT ON THE IMPLEMEN T OF SANITATY AND PHYTOSANI TARY MEASURES(SPS)
3.保护成员方领土内植物的生命免受外来病虫害传入危害。
4.防止外来病虫害传人成员方领土内造成危害。
2020/11/10
6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包括:所有相关的法律、 法规、要求和程序,特别是最终产品标准; 工序和生产方法;检测、检验、出证和审批 程序;各种检疫处理;有关统计方法、抽样 程序和风险评估方法的规定;与食品安全直 接有关的包装和标签要求等。
2020/11/10
12
应遵循的规则
7保持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有关法规的透明度 成员应确保及时公布所有有关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的法律和法规。除紧急情况外,成员应在卫生与植物 卫生措施有关法规的公布和生效之间留出一段合理的 时间,以便让出口成员的生产商,尤其是发展中成员 的生产商有足够时间调整其产品和生产方法,适应进 口成员的要求。
2020/11/10
13
(三)发展中成员享有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1.成员方在制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应考虑发 展中成员的特殊需要。如果分阶段采用新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 施,应给予发展中成员更长的时间,使其有利害关系的出口产 品符合进口方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要求,从而维持其出口机会。
2020/11/10
7
(二)应遵循的规则
1.非歧视地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成员方在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应遵守非歧视原则。 即不能在情形相同或相似的成员间,包括该成员与其他成员之 间造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尤其是在有关控制、检验和批准 程序方面,应给予其他成员的产品国民待遇。
2.以科学为依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一、产生背景
二、主要内容
2020/11/10
2
一、产生背景
1.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允许缔约方采取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前提是这些措施不得对情形相 同的成员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也不得构成对国 际贸易的变相限制。但在实践中,一些缔约方滥用卫 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阻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而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关条款的规定过于笼 统,难以操作,不能有效约束缔约方滥用卫生与植物 卫生措施。因此,国际贸易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制定一 个明确和便于执行的具体规则。
2020/11/10
5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主要内容
(一)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含义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指,成员方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 或健康,实现下列具体目的而采取的任何措施:
1.保护成员方领土内人的生命免受食品和饮料中的添加剂、 污染物、毒素及外来动植物病虫害传入危害。
2.保护成员方领土内动物的生命免受饲料中的添加剂、污 染物、毒素及外来病虫害传入危害。
2020/11/10
10
应遵循的规则
4.等同对待出口成员达到要求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如果出口成员对出口产品所采取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
施,客观上达到了进口成员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 保护水平,进口成员就应接受这种卫生与植物卫生 措施,并允许该种产品进口,即使这种措施不同于 自己所采取的措施,或不同于从事同一产品贸易的 其他成员所采取的措施。
2020/11/10
11
应遵循的规则
5.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确定适当的保护水平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指,进口方的专家在进口前对进 口产品可能带入的病虫害的定居、传播、危害和经济 影响,或者对进口食品、饮料、饲料中可能存在添加 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可能产生的潜在不利 影响,作出的科学分析报告。该报告是进口方是否进 口某种产品的决策依据。 6.接受“病虫害非疫区”和“病虫害低度流行区” 的概念 病虫害非疫区指没有发生检疫性病虫害,并经有关 国家主管机关确认的地区。
2020/11/10
3
产生背景
2.在”乌拉圭回合”中,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问题起初作为《农业协议》谈判内容的一部分。当时 许多缔约方担心,在农产品非关税措施被转换成关税 以后,某些缔约方可能会更多地、不合理地使用卫生 与植物卫生措施,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为消除这种威 胁,”乌拉圭回合”达成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 施协议》,同时在《农业协议》中设有专门条款,世 贸组织成员方同意执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