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_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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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

北京协和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北京协和医院放射安全防护小组职责1、制定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放射防护(职业卫生防护)管理办法、防护措施、应急预案。

2、对新建、扩建、改建大型放射性建设项目立项及新设备购买前的可行性论证。

3、对从事放射(职业病危害)工作的人员资质、设备准入、环境影响、工作场所防护设置、职业卫生防护、放射性废物的处理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4、承担放射性事故的应急专家指导任务。

5、对全院放射性防护(职业卫生防护)与安全进行督察。

6、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近期医院出现的有关放射防护(职业卫生防护)的问题。

7、监督检查科室的防护工作及个人、场所、环境监测,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8、负责组织科室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政府相关放射防护部门的培训、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9、定期检查科室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对突发放射性污染差错事故,按国家相关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现场指导处理并立即上报。

北京协和医院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规定1. 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包括《射线装置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

2.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4. 办理《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

5. 监督、检测资料齐全,建立历年放射卫生防护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测报告档案。

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1. 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进入我院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不许超许可范围使用。

购入放射性同位素必须提前一个月由使用部门提出,认真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购置申请表,详细填写放射性同位素的品种、活度、用途等,经北京市环保局批准方可进入我院。

购置结束后,由医务处向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放射性同位素由非购入方式进入我院,也必须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院史陈列馆管理规定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院史陈列馆管理规定

院史陈列馆管理规定
北京协和医院院史陈列馆位于老楼十一楼,由宣传处规划建设,设院区沙盘、放映室和五个展厅。

一、预约参观
各科室人员及客人参观院史陈列馆,需至少提前两天预约,并提出是否需要陪同、讲解及观片。

二、接待参观
宣传处派人在参观时间前十分钟到达,开放院史陈列馆,并根据需要陪同、讲解。

如需要观片,应提前调试投影仪和放映设备。

三、来访登记
对于来访人员单位、人次进行登记,做好留言收集工作。

四、定期更新
根据医院发展情况,宣传处每年对院史陈列馆的展出内容进行更新和维护。

协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协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协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安全,依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协和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领导班子进行审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进行修订。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协和医院所有。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医院聘用医务人员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经过严格的考核和面试程序后方可录用。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违规操作、泄露患者隐私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要遵守医院的排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八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休息制度,按照规定时间休息。

第九条医务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患者管理规定第十条医院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必须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对每位患者应当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耐心倾听、认真询问。

第十二条医院要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第十三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患者投诉机制,认真对待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医院对患者的家属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做好沟通工作。

第四章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医院对医疗器械的采购、存储、使用等过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要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器械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台账,记录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等情况。

第十八条医院要加强对医疗器械的保管工作,确保器械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医院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医院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医院要加强对医院环境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处罚及奖励规定第二十三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轻者警告,重者开除。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进修生管理条例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进修生管理条例

进修生管理条例为维护我院正常的医、教、研工作秩序,保证医疗质量,有必要加强对进修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条例,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进修生招生(一)我院招收进修生的范围限于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或相当于市级的地区级医院、大型厂矿职工医院。

(二)临床进修生应毕业于正规的医学院校,具有本科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并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实验室及辅助科室进修生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概不接收。

(三)临床进修生每年接收一期,进修期限一年,每年10月份报到,进修费为8000元/年。

实验室及辅助科室进修生每年接收二期,进修期限为半年,分别在每年4月份和10月份报到,进修费为4000元/半年。

(四)由进修生所在单位向我院教育处寄送进修表、学历证书、工作证、医师资格证书、及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如符合我院招生条件,我院将按收到进修申请表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临床进修生须通过科室命题考试、择优录取。

(五)各科室应按规定时间及名额招生,非招生时间不予办理招生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接收进修生,应由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处、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接收。

未经医院教育处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生,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生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如果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基本要求(一)各科室设专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生工作,关心进修医师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负责进修医师工作的人员名单应及时上报教育处。

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及进修生要求制定培养计划,于新生报到后上报教育处。

(二)不允许中途改变进修专业和期限,进修生来院工作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教育处和院领导同意,终止进修学习。

(三)不允许进修人员收藏、携走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资料和标本,不允许以协和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

(四)对在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劳动纪律差、发生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进修生,立即终止进修学习。

协和医院院感管理制度

协和医院院感管理制度

协和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院感染管理和控制工作制定本制度:一、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制观念。

二、自觉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医务人员上班时着装整洁、剪短指甲、不戴手饰(戒指、假指甲等)、不穿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室、离院外出。

四、各类人员应自觉遵守手术室管理制度,禁止随意出入手术室。

五、医务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等。

六、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七、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正确洗手、手消毒和戴手套。

八、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保证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械必须一用一灭菌。

九、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标准防护措施。

十、在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

十一、配合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开展医院感染相关监测项目。

十二、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应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十三、各类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发现传染病疫情后应立即按要求登记和报告。

十四、在出现医院感染暴发趋势或其它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时配合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落实控制措施。

十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存放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工作,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不能混装。

十六、当医务人员发生医疗锐器伤时按医院相关流程处理。

十七、医院感染管理委员定期对全院进行考核与评价,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进行奖惩。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北京协和医院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北京协和医院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由院长办公会决策。

仪器设备委员会负责论证年度购置计划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重大事项。

器材处是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制定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和承担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调拨、报废等管理工作.三、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医务处、教育处、科研处、国资办、财务处参与仪器设备的管理。

四、凡能单独使用、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用于医、教、研、管的仪器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 单价在五百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和单价在三千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都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五、审计和纪委负责监督。

第二章仪器设备购置审批六、仪器设备购置原则上实行年度预算制度, 是医院仪器设备购置的主渠道. 仪器设备需求部门于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度仪器设备购置需求,填写《购置仪器设备申请表》,详细写明申请理由、设备用途等内容,科主任审核签字后交器材处汇总(新项目要先报医务处、医疗委员会、财务处审核 ,最后由仪器设备委员会论证通过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七、预算外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部门需填写《设备物品申购请示单》 ,科主任签字后,金额在 3千元以下的由器材处处长审批; 金额在 3千元以上 1万元以下的由主管院长审批; 金额在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的由主管院长和主管财务院长会签审批;金额在 3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由院长审批; 金额在 5万元以上的,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八、使用教育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由教育处处长、主管院长审批;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金额在 1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金额在 1万元以上的由科研处处长签署意见,主管院长审批.第三章仪器设备的采购和验收九、仪器设备采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认真执行财务制度, 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医、教、研服务。

协和医院员工手册

协和医院员工手册

协和医院员工手册目录一、前言二、欢迎词三、医院文化四、协和作风五、医院组织结构六、员工行为规范七、医院基本政策1、沟通政策2、聘用制度3、薪酬制度4、福利制度5、休假制度6、奖励制度7、处罚制度八、手册说明附:各部门文明服务规范一、预检处文明服务规范二、收费处文明服务规范三、挂号处文明服务规范四、药剂科文明服务规范五、检验科文明服务规范六、放射科文明服务规范七、营养室文明服务规范八、电梯文明服务规范九、门卫文明服务规范十、内窥镜室文明服务规范十一、室文明服务规范十二、心电图室文明服务规范十三、理疗室文明服务规范十四、各级医师文明服务规范十五、导医文明服务规范十六、各级护理人员文明服务规范十七、工务员文明服务规范前言欢迎你加入协和大家庭,愿协和医院的工作成为你事业新的起点。

这是你的手册,也是我们协和医院对人员管理的基本准则,目的是帮助你在新的工作中不感到拘束,并且告诉你一些必须了解的信息,请你仔细阅读。

经常重温本手册会有助你在协和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政策对医院的经营来讲是必不可少的,它将有助于你卓有成效、井井有条地工作。

当我们在一起工作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我们必须建立保护大家并使大家共同受益的规则。

我们都明白大多数人都渴望能有互助,礼让,有效,诚实的工作环境。

为此我们相信本手册将会帮助你做到这一点。

你的直属上司是你工作的主要指导人,他她将负责你的训练、工作安排及你的个人发展。

当你在工作上有疑问或遇到困难时,请首先与你的直属上司沟通。

当他她无法帮你解决问题时,请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他她会指导你并帮你找出问题的症结,或引导你寻求医院管理层的帮助。

总之,愿你在协和的工作顺心,事业顺利!欢迎词亲爱的员工:欢迎您加入协和医院,成为我们医院大家庭的一员。

从此,我们将同甘共苦、荣辱与共,为我们共同的使命而努力工作。

相信有了您的参与,将使我们的医院和个人的价值得到提升。

协和医院是杭州博爱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之一。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保密工作制度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一、保密规则1、全院干部、职工应当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健全手续,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

2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机要人员承办。

党办、院办、保健医疗部、纪检监察处等部门应指定专人承办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

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3、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翻印、复印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对翻印的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翻印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并和原文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5、党办、院办、保健医疗部、纪检监察处等部门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

凡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亲自到指定地点销毁。

6、凡不宜公开的保健医疗、人事、组织、科研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发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医院内部统计数字、资料、保健医疗工作等内容,必须经宣传处负责人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得在无加密设施的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机、计算机等通讯设备上传达涉密事项。

8、发现医院有关涉密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

9、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领导干部阅处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定1、涉密文件、资料的阅处,原则上应在办公室内进行,阅处完毕应及时退党办、院办保管。

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确因工作需要在异地阅处涉密文件、资料时,应绝对保证其安全,阅处完毕立即归还。

通常情况下,涉密文件、资料的递送,由党办、院办工作人员呈送院领导阅批后,按正常渠道流转。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为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的规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要求,并进一步优化和提高我院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在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和总结2009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我院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和实施细则做了必要修订,现下发全院各科室。

考核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分别由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党办、院办、人事处、财务处、器材处、科研处、教育处、医保办等部门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由财务处经管办汇总。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各职能单元综合绩效考核方案(一)临床手术科室综合绩效考核(二)临床非手术科室综合绩效考核(三)临床医技科室综合绩效考核(四)职能处室、后勤部门综合绩效考核附表1、医务处设立的单项加分项目和单项否决项目单项加分项目主动报告病人安全隐患报告例数居全院前十名尸检例数开展尸检每例加1分外派医疗任务圆满完成外派医疗任务(支边、支农、紧急救援)单项否决项目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院感控制(4分)不得分出现医疗事故重大纠纷与差错及医疗事故(5分)不得分满意度<80%门诊或住院满意度(5分)不得分二、综合绩效考核及填报办法综合绩效指标考核由各相关职能处室按相应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考核并负责解释工作。

(一)医疗指标、医疗质量、医疗风险、满意度由医务处负责考核和填报。

(二)门诊指标与质量由门诊部负责考核和填报。

(三)护理指标与质量由护理部负责考核和填报。

(四)科研指标由科研处负责考核和填报。

(五)教育指标由教育处负责考核和填报。

(六)医保指标由医保办负责考核和填报。

(七)经济指标由财务处负责考核和填报,人事处、器材处和行政处协助。

(八)行政、后勤科室的绩效考核由院办和党办负责考核和填报。

三、各评审科室制定的单项考核方案及奖励办法(一)普通门诊单项考核1、普通门诊总量奖励:奖励普通门诊量增长率高的科室奖励办法:以各科室2007-2009年三年均值为参照标准,算2010年普通门诊量的增长率,奖励普通门诊量增长率高的科室。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会议管理制度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一、医院会议种类医院会议分为管理例会、专题工作会议和重要的业务管理及综合协调会议。

管理例会包括:院领导班子会、院党委常委会、院周会、院行政办公会、科主任沟通会、总支支部书记会等。

专题工作会议包括:医教研管专项工作会议及职工代表大会等。

(一)院领导班子会院领导班子会由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领导参加。

根据议题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由院长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

院领导班子会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卫生部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医院卫生工作的重要决定和重要指示;2、研究决定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事项,审议学科发展建设规划及重要改革方案;3、研究决定医院内部机构和人员资源的配置与调整;4、审议医院组织起草或修订的重要规章制度;5、审议重要人事任免及分配制度改革政策;6、审议医院关于医教研管特别是医疗质量安全、学科建设、院区安全、基础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7、审议决定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工作会议计划、重要管理培训计划及年度财务预算、大额资金的拨付使用、重大项目安排等;8、讨论需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或需保密的“三重一大”事项;9、研究解决临床一线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讨论关系职工福利和工作生活的重要事项;10、讨论其他需院领导班子会研究的事项。

院领导班子会一般每周召开1次。

会后,主管院领导应及时向主管职能处室传达相关议题决议情况,并对后续工作做出指示,确保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院党委常委会院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常委参加。

根据议题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

党委常委会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卫生部党组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指示的措施;2、研究配合医院核心作用工作,充分发挥党委作用,团结全院职工共同努力实现医院工作目标;3、研究决定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以及医院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事宜;4、研究决定医院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团结民主党派、非党干部群众共同完成统战工作任务,讨论发展中共党员事宜;5、研究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反腐败工作;6、讨论工会、团委、老干部等方面工作,关心职工和协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7、讨论其他需院党委常委会研究的事项。

协和医院急诊规章制度最新

协和医院急诊规章制度最新

协和医院急诊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急诊部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经研究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协和医院急诊部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急诊部是医院重要的一部分,是医院与患者接触的第一道门槛,应当保持高效、规范、亲和的工作态度。

第四条急诊部的工作原则是“患者至上、医院为重、服务为先、安全第一”。

第五条急诊部严格按照医院相关管理政策和制度要求开展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卫生安全。

第六条急诊部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听从领导指挥,服从岗位安排,做到认真负责、奉献服务。

第七条急诊部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急诊部工作流程第八条患者到达急诊部后,应当先到接待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相关挂号单。

第九条急诊部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症状和病情严重程度进行分类,排队等待就诊。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医疗措施,对病情严重的患者进行紧急救治。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应对,妥善处理各种医疗问题。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遵守医德医风,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要做好病历记录工作,保证医疗过程的合理、规范和完整。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及时安排检查、治疗和转诊工作。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健康宣教工作,帮助患者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三章急诊部服务规范第十六条急诊部医务人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提供高效友好的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急诊部医务人员要遵守执业规范,严禁医疗纠纷和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急诊部医务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临床能力。

第十九条急诊部医务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因私人原因影响医疗服务。

第二十条急诊部医务人员要遵守医疗质量管理要求,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急诊部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急诊部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消毒措施,保障医疗环境清洁卫生。

最新协和医院员工手册

最新协和医院员工手册

协和医院员工手册目录一、前言----------------------------------------------- 1二、欢迎词 --------------------------------------------- 2三、医院文化------------------------------------------- 3四、协和作风--------------------------------------------五、医院组织结构六员工行为规范、七医院基本政策、1、沟通政策-2、聘用制度-3、薪酬制度-4、福利制度-5、休假制度-6、奖励制度-7、处罚制度-八、手册说明--------------------------------------------附:各部门文明服务规范一、预检处文明服务规范-------------------------------------- 32二、收费处文明服务规范-------------------------------------- 33三、挂号处文明服务规范-------------------------------------- 34四、药剂科文明服务规范-------------------------------------- 35五、检验科文明服务规范-------------------------------------- 36六、放射科文明服务规范-------------------------------------- 37七、营养室文明服务规范-------------------------------------- 38八、电梯文明服务规范 --------------------------------------- 39九、门卫文明服务规范 --------------------------------------- 40十、内窥镜室文明服务规范------------------------------------- 40十^一、CT室文明服务规范 ----------------------------------- 41十二、心电图室文明服务规范----------------------------------- 42十三、理疗室文明服务规范------------------------------------- 43十四、各级医师文明服务规范----------------------------------- 44十五、导医文明服务规范-------------------------------------- 45十六、各级护理人员文明服务规范-----------------------------------46十七、工务员文明服务规范------------------------------------- 47欢迎你加入协和大家庭,愿协和医院的工作成为你事业新的起点。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2019年版)可编辑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2019年版)可编辑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2019年版)目录序言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3)第三章医院的权利与义务 (4)第四章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5)第五章决策机制 (11)第六章运行管理 (13)第七章监督机制 (17)第八章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18)第九章文化建设 (19)第十章附则 (21)序言北京协和医院创建于1921 年。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几代协和人的不懈努力,医院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三级甲等医院。

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主体: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二条医院性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名称:北京协和医院;英文名称: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Hospital;英文缩写:PUMCH。

第四条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 号(东院),100730;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 号(西院),100032。

医院网址为:。

第五条法人地位:医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领导体制: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条功能定位: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任务,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全国疑难重症诊治指导中心,高等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级示范基地,临床医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国家级核心基地。

第八条医院精神:严谨、求精、勤奋、奉献。

第九条医院理念:待病人如亲人,提高病人满意度;待同事如家人,提高员工幸福感。

第十条医院宗旨:以服务患者为中心,以医务人员为主体,以社会公益为导向,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和健康需求,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传承协和优良传统,培养优秀医学人才,引领医学科学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最新协和医院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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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员工手册目录一、前言------------------------------------------------------------------1二、欢迎词----------------------------------------------------------------2三、医院文化--------------------------------------------------------------3四、协和作风--------------------------------------------------------------五、医院组织结构----------------------------------------------------------六、员工行为规范----------------------------------------------------------七、医院基本政策----------------------------------------------------------1、沟通政策----------------------------------------------------------2、聘用制度----------------------------------------------------------3、薪酬制度----------------------------------------------------------4、福利制度---------------------------------------------------------5、休假制度---------------------------------------------------------6、奖励制度---------------------------------------------------------7、处罚制度---------------------------------------------------------八、手册说明------------------------------------------------------------- 附:各部门文明服务规范一、预检处文明服务规范---------------------------------------------------32二、收费处文明服务规范---------------------------------------------------33三、挂号处文明服务规范---------------------------------------------------34四、药剂科文明服务规范---------------------------------------------------35五、检验科文明服务规范---------------------------------------------------36六、放射科文明服务规范---------------------------------------------------37七、营养室文明服务规范---------------------------------------------------38八、电梯文明服务规范-----------------------------------------------------39九、门卫文明服务规范-----------------------------------------------------40十、内窥镜室文明服务规范-------------------------------------------------40 十一、CT室文明服务规范--------------------------------------------------41十二、心电图室文明服务规范-----------------------------------------------42十三、理疗室文明服务规范-------------------------------------------------43十四、各级医师文明服务规范-----------------------------------------------44十五、导医文明服务规范---------------------------------------------------45十六、各级护理人员文明服务规范-------------------------------------------46十七、工务员文明服务规范-------------------------------------------------47前言欢迎你加入协和大家庭,愿协和医院的工作成为你事业新的起点。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篇一: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更好规范医用耗材的购置和使用,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修改、制定本办法。

(二)北京协和医院医用耗材购置、使用等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咨询和论证,医务处、财务处、院物价部门、护理部、医保办、器材处和医用耗材使用科室负责具体管理与实施。

(三)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用于医疗的各种消耗材料,包括普通消耗材料和特殊消耗材料。

如:各种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采血器、缝合器、吻合器、医用胶片、医用纱布、眼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等。

(四)凡在北京协和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国家法规规定的其它证件。

器材处负责审核工作。

(五)在北京协和医院使用的同种医用耗材,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个品牌。

二、医用耗材购置审批程序(六)申请在医院首次使用可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必须填写《医用消耗品常规购置申请表》,详细写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申请理由等,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医务处,由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对各科室上报的医用耗材申请进行逐项审核,获得批准(: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准入)并确定价格的,方可在医院使用。

(七)申请在医院首次使用的不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必须填写《设备、物品申购表》,详细写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申请理由等,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器材处审核、报批。

(八)使用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用耗材,在本次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周期实行前,科室须组织本科室有关人员,对中标候选品种目录进行筛选,对最终选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及配送企业进行汇总,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院物价部门和器材处备案并确定价格,在院物价部门正式内部行文下发至使用科室后,从批准之日起使用。

协和医院培训制度

协和医院培训制度
2024/1/30
实验技术
掌握常用的医学实验技术 ,如细胞培养、分子生物 学实验等。
学术道德与规范
强调学术诚信的重要性, 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 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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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教育
医德修养
培养医生高尚的医德品质,尊重 生命、关爱患者、尽职尽责。
医患沟通
学习有效的医患沟通技巧,建立 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
建立师资库
将选拔出的优秀师资纳入师资 库,实现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 。
定期评估师资
对师资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教 学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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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过程管理
组织培训实施
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培训,确保培 训顺利进行。
提供培训支持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支持,如学习资料、 场地和设备等。
2024/1/30
监督培训过程
制定详细的改进计划,包括改进目标、时间表、责任人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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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改进计划提交给医院管理层审批,并获得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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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培训制度
在改进措施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实 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和优化培训 制度,以适应医院发展的需求和医护 人员个人发展的需要。
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 学等,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理
论支持。
2024/1/30
临床医学知识
涵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各专业领域,深入掌握各类疾病的 发病机理、诊断方法和治疗原则。
医学前沿进展
及时跟踪国际医学领域的最新研究 成果和进展,不断更新和拓宽医学 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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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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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30
培养医护人员的团队 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增强医院凝聚力。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 新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 新

北京协和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北京协和医院放射安全防护小组职责1、制定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放射防护(职业卫生防护)管理办法、防护措施、应急预案。

2、对新建、扩建、改建大型放射性建设项目立项及新设备购买前的可行性论证。

3、对从事放射(职业病危害)工作的人员资质、设备准入、环境影响、工作场所防护设置、职业卫生防护、放射性废物的处理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4、承担放射性事故的应急专家指导任务。

5、对全院放射性防护(职业卫生防护)与安全进行督察。

6、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近期医院出现的有关放射防护(职业卫生防护)的问题。

7、监督检查科室的防护工作及个人、场所、环境监测,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8、负责组织科室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政府相关放射防护部门的培训、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9、定期检查科室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对突发放射性污染差错事故,按国家相关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现场指导处理并立即上报。

北京协和医院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规定一、放射防护档案管理1. 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包括《射线装置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

2.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4. 办理《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

5. 监督、检测资料齐全,建立历年放射卫生防护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测报告档案。

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1. 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进入我院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不许超许可范围使用。

购入放射性同位素必须提前一个月由使用部门提出,认真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购置申请表,详细填写放射性同位素的品种、活度、用途等,经北京市环保局批准方可进入我院。

购置结束后,由医务处向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XX省医疗服务价格》等国家与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与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与小型器械。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

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与价格科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

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根据;并根据医院有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XX省医疗服第(1)页,共(11)页。

务价格管理》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

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含。

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务必是卫生部、XX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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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协和医院放射安全防护小组职责1、制定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放射防护(职业卫生防护)管理办法、防护措施、应急预案。

2、对新建、扩建、改建大型放射性建设项目立项及新设备购买前的可行性论证。

3、对从事放射(职业病危害)工作的人员资质、设备准入、环境影响、工作场所防护设置、职业卫生防护、放射性废物的处理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4、承担放射性事故的应急专家指导任务。

5、对全院放射性防护(职业卫生防护)与安全进行督察。

6、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近期医院出现的有关放射防护(职业卫生防护)的问题。

7、监督检查科室的防护工作及个人、场所、环境监测,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8、负责组织科室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政府相关放射防护部门的培训、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9、定期检查科室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对突发放射性污染差错事故,按国家相关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现场指导处理并立即上报。

协和医院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规定一、放射防护档案管理1. 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包括《射线装置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

2.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4. 办理《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

5. 监督、检测资料齐全,建立历年放射卫生防护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测报告档案。

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1. 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进入我院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围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不许超许可围使用。

购入放射性同位素必须提前一个月由使用部门提出,认真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购置申请表,详细填写放射性同位素的品种、活度、用途等,经市环保局批准方可进入我院。

购置结束后,由医务处向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放射性同位素由非购入方式进入我院,也必须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订购、销售、转让、调拨、借用放射性同位素。

2. 放射性同位素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登记制度。

使用登记表至少保存三年。

相关处室具体落实此项工作,防护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

3. 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部门应定期检测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剂量水平,以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

4. 辐射仪器监督源及豁免水平以下的放射性同位素的日常管理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

5. 闲置废旧放射性同位素及时退回厂家或城市废物库。

退回前,实行集中保管的原则,集中贮存在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室,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实行双人双锁安全管理措施。

6. 使用部门设专人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和含源装置的监控系统、报警、连锁安全装置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解决。

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使用部门设专人对放射源、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8. 配备必要的防护检测仪表及防护用品,仪器定期检定。

9. 建立应急处理预案,放射源、仪器和设备发生故障时,由专人处理。

10. 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填写放射性同位素处置申请表,报院放射防护小组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经审核批准同意退役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由使用部门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人员会同器材处、医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交有关部门统一处置,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私自处置放射性同位素。

11. 放射性医用垃圾及废物应暂存于放射性废物桶中,经环保检测合格经批准统一回收处置。

三、放射工作场所管理1. 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要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时,需经环评、取得许可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其放射防护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3. 贮存放射源场所必须满足“三铁一器”(铁窗、铁门、铁柜、监视报警器)的要求,监视器必须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

3. 制定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 射线装置、含源装置机房外应设置工作安全指示灯。

5. 放射性工作区域和贮存场所应有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

四、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依照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对本所放射工作人员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1. 按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就业前、就业期间和就业后的健康体检及监护。

2. 按时组织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3. 按时组织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防护知识培训。

4. 放射工作人员应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5. 配备必要的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陪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并在工作中按规定使用。

协和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为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落实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保障我院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务院449号令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做到以预防放射突发事件为主,加强领导,依法管理,职责分明,依靠群众,立足长效久安防治机制,确保我单位放射防护安全。

第二条工作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快速;分工明确,不忘监督;科学管理,成效显著。

第三条适用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院围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贮存和放射性废物贮存、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置等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四条工作目标:保障我院放射工作的正常进行,防止放射性突发事件的发生;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时,确保应急响应迅速,处理措施得当,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组织领导:放射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我院放射突发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各相关职能处室按分管职责具体指导并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围做好放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组织机构:本院保卫处、医务处和放射防护小组及相关部门负责我院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的具体实施,事件科室参与处理工作。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贮存和处置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的放射防护安全,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作好记录,以保证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日常安全措施第八条各部门根据其工作特点和工作性质制订本部门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贮存和处置安全制度与自查制度。

第九条除院放射防护工作小组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安全检查外,各涉源科室应做到自觉进行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隐患果断,防治措施得力。

第十条放射源贮存室有专人负责,建立放射源出入库使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常用仪器监督源的管理,配备专用保险箱,防止放射源丢失。

第十二条对射线装置、含强辐射源装置和放射源贮存场所装备安全联锁装置、防盗、监控报警系统,防止人员的误照射和放射源被盗。

第十三条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第十四条我院放射性工作类别可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为4类:(一)射线装置与含强源装置的使用与保存;(二)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与保存;(三)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与保存;(四)其他涉及放射性的研究与检测工作。

第十五条可能发生突发应急事件的性质(一)X射线机、含强辐射源装置安全联锁失灵导致人员误入误照事件;(二)放射源丢失或被盗事件;(三)使用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过程中造成污染事件;(四)其他可能发生的放射突发应急事件。

第十六条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放射突发事件时,我院应快速启动放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发生突发应急事件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响应程序。

第十七条发生人员误入误照时的应急处理(一)事件科室应当迅速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事件危害程度扩大,保证受照人员及时得到监护和救治并保护好现场;(二)事件科室应将事件发生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医务处和放射防护小组负责人;(三)保卫处、医务处和放射防护工作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同时报告主管院长和院长;(四)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并负责组织仪器设备故障的维修等相关工作;(五)放射防护小组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件严重程度,并将分析结果报院领导,必要时由院领导责成放射防护工作小组将事件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六)事件处理完毕后,事件科室总结教训,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放射源丢失或被盗事件的应急处理(一)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时,事件科室应当立即报告院保卫处、医务处和放射防护小组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二)保卫处、医务处和放射防护工作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同时报告主管院长和院长;(三)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放射防护工作小组会同事件科室应迅速查明丢失或被盗放射源的种类和活度等信息;(四)保卫处、医务处和放射防护工作小组将情况及时报告院领导,必要时由院领导责成保卫处、医务处和放射防护工作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五)保卫处、医务处和放射防护工作小组和事件科室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侦破工作;(六)事件处理完毕后,由保卫处完成《放射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报院领导,对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从检查发现之日起半年,仍未追回放射源或仍未查清下落的,由保卫处写出《阶段性放射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报院领导。

阶段性报告中要详细记述工作情况、未追回放射源或未查清其下落的原因等。

(七)事件科室总结教训,进行整改,查找安全隐患,加强防措施。

第十九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造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一)工作场所发生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时,有关人员应立即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围的环节;(二)事件科室应立即将情况报告保卫处、医务处和放射防护小组负责人;(三)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现场检测,确定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活度、污染围和污染程度并将污染程度报告院领导,必要时由院领导责成放射防护工作小组报相关主管部门;市环保局12369市公安局110具体流程见处置辐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处理流程图。

(四)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放射损伤的人员,要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对受污染人员进行洗消清污处理并进行医学观察和救治;(五)放射防护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部门对污染场所进行清污处理,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现场封锁。

(六)事件处理后,放射防护工作小组汇同事件科室在一个月提交《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件处理工作情况报告》报院领导。

(七)事件科室总结教训,严格加强对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培训。

第二十条其他可能发生的放射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4.1、4.2、4.3处理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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